《锻造件公司技术创新管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锻造件公司技术创新管理.docx(84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泓域/锻造件公司技术创新管理锻造件公司技术创新管理目录第一章 技术创新管理3一、 技术创新的过程与模式3二、 技术创新的含义12三、 知识产权管理17四、 技术贸易23五、 技术创新决策的评估方法36六、 技术创新战略40第二章 项目概况51一、 项目概述51二、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构成52三、 资金筹措方案53四、 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规划目标53五、 项目建设进度规划54第三章 公司简介55一、 基本信息55二、 公司简介55三、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56第四章 项目背景分析57一、 产业环境分析57二、 我国射频前端市场的发展概况58三、 必要性分析59第五章 SWOT分析61一、 优势分析(S)
2、61二、 劣势分析(W)63三、 机会分析(O)63四、 威胁分析(T)64第六章 法人治理结构68一、 股东权利及义务68二、 董事75三、 高级管理人员79四、 监事82第一章 技术创新管理一、 技术创新的过程与模式技术创新是企业持续创新的根本竞争力,是企业把科技进步和市场需求结合起来以提高企业效益的过程。这一过程不仅是知识的产生、创造和应用的进化过程,更是一种创造性的破坏过程,促使资源从低效率、低附加值利用的方面向高效率、高附加值利用的方面转变。同时,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创新难度大,任何企业都不可能一次创新就成功,也不可能在创新成功后一次性地确保其竞争优势。因而,技术创新也是一个不断循环的
3、、复杂的过程。20世纪60年代以来,国际上出现了六代具有代表性的创新过程模式。这种模式的基本观点是研究开发是创新构思的主要来源,因而,这种观点被称作创新的技术推动或发现推动模式。科技推动的创新是一种简单的线性关系,从基础研究开始,到应用研究,再到生产制造,直到商业化的新产品在市场上销售。这种创新过程模式主要在20世纪50年代末期到60年代中期得到发展。在这一阶段中,市场占有率可以说是企业从事科技研发所渴望得到的成果,因此,投入越多的技术研发等于可以获得越高的市场占有率。显然,市场只是被动地接受研究开发成果。对于计算机这类根本性的创新,技术推动模式具有较好的解释力,然而对大多数创新来说并非如此。
4、国际上对开发与创新关系的实证研究表明,研究开发投入越多,所产生的创新并不一定就越多。这对我国是个警示:如果只强调科技投入,而对创新过程的组织方式缺乏考虑,就很有可能造成大量科技成果未被转化,或者会使这些成果大多一开始就先天不足,要么缺少市场导向,要么距工业化要求太远而没有商业价值,结果又会减弱科技投入的动力。(一)需求拉动创新模式在需求拉动创新模式中,指明市场需求信息是技术创新活动的出发点。它对产品和技术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通过技术创新活动,创造出适合这一需求的适销产品或服务。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创新过程着重点在于先进行市场需求分析,再进行研究开发继而生产制造。各企业
5、经过前一段时间的激烈竞争后,对市场需求高度重视,因此,产生了新的创新模式技术研发在企业的创新过程中,不再扮演主动的角色,反而成为市场需求的被动配合角色。这一阶段,企业的策略主要集中于探究市场真正的需求是什么。从理论上来讲,这种方法能让创新适于某一特定的市场需求,但它毕竟只考虑了一种因素将企业所有资源全部投向单纯依靠来自市场需求的项目而未考虑潜在的技术机会,有朱偏颇。(二)交互作用创新模式现代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使得技术的综合程度越来越高,技术创新涉及的因素越来越复杂。我们很难明确断定,哪种是纯粹的技术推动模式的创新,哪种是纯粹的需求拉动模式的创新。通常的情况是,创新是科学、技术与市场之间的耦合
6、过程。美国的研究表明,大多数的创新构思来自市场需求和生产需求,而非来自对技术机会的确认。这一结论认为,如果不能很好地在创新过程早期将营销与创新过程相联结,就难以预料消费者会不会对引人市场的新产品做出正向反应,常常会严重影响新产品引入市场后的命运。因此,技术与市场的因素应放在起考虑。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初期,又有学者提出了技术和市场交互作用创新模式。该模式表明,技术创新是技术和市场交互作用共同引发的,技术推动和需求拉动的相对重要性在产业及产品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可能有着显著的不同。单纯的技术推动和需求拉动仓新过程模式只是技术和市场交互作用创新模式的特例。但是,尽管该模式内各要素之间存在着交互
7、作用,但却忽略了要素随着时间演变具有连续变化的特性。(三)A-U过程创新模式A-U过程创新模式从产业层面进行探讨分析,它是美国哈佛大学的阿伯纳西和麻省理工学院的厄特拜克通过对大量产业成长实例进行研究后提出的。他们发现企业的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在产业成长的不同阶段表现出不同的相互关系。他们把产品创新、工艺创新和产业组织的演化分为不稳定阶段、过渡阶段、稳定阶段三个阶段,并与产品的生命周期联系起来,提出了描述以产品创新为中心的产品创新分布形式,即A-U过程创新模式,A-U过程创新模式的总体特征表现为:在产业成长的前期阶段,产品创新比工艺创新活跃,创新成果更多;而在产业成长的后期阶段,则是工艺创新较产品
8、创新有更丰富的成果。(1)不稳定阶段。此阶段的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都呈上升趋势,但产品创新明显强于工艺创新,这是产业发展的初期阶段。在行业发展的早期,由于技术本身处于发展和变动的状态,技术的潜在市场有待确认,因此,创新的重心是进行新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寻找该技术可以开发的、消费者喜欢的、有价值的产品,于是多种产品设计进入市场且频繁变动。相对于变动频繁的产品设计,制造工艺和产业组织也显示出不稳定的特征,工艺创新从属于产品创新。这是一个在商业与技术上不断“尝试、纠错”的阶段。这一阶段的研究开发具有探索性,研发经费支出较高,不易获得好的经济效益。(2)过渡阶段。此阶段的产品创新逐渐减少,而工艺创新继续呈
9、上升趋势,且超越产品创新,通过“纠错”形成了主导设计。随着企业技术经验的积累和消费者消费倾向的明晰,会出现一个技术资源与市场需求联结起来的主导设计,如汽车产业发展过程中的福特T型车和计算机产业发展过程中的IBMS/360系统。主导设计为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标准”,降低了市场的不确定性。在主导设计确定后,产品基本稳定,产品创新率下降,工艺创新取代产品创新成为关注的焦点。这是一个主导设计被消费市场接受和推崇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企业市场地位出现分化,不能向市场提供符合主导设计产品的企业将被竞争者挤出市场,但能够围绕主导设计推出有价值产品的企业将会赢得明显的竞争优势。(3)稳定阶段。此阶段的产品创新与工
10、艺创新均表现为下降趋势,工艺创新较产品创新仍然有相对优势,产业发展进入成熟期。由于主导设计的出现使产品设计、生产流程与生产工艺日趋标准化,市场需求相对稳定,大规模生产使制造效率大大提高,企业由此享受到规模经济带来的好处,故该阶段创新的重点是以提高质量和降低成本为目标的渐进性的工艺创新。(四)系统集成和网络创新模式系统集成和网络创新模式是第五代创新过程模式,是一体化模式的理想化发展。系统集成和网络创新模式表明,在创新过程中,除了需要内部系统整合外,还需要与企业以外其他公司建立良好的网络关系,通过策略联盟或联合开发形式,达到快速且低成本的创新。也就是说,企业必须考虑实际环境中所有存在的因素和结构,
11、以使公司任何部门都能更有效率地发展。系统集成和网络创新模式最为显著的特征是它代表了创新的电子化和信息化过程,更多地使用专家系统来辅助开发工作,使用仿真技术逐步取代实物原型。系统集成和网络创新模式将供应商和用户之间的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作为新产品合作开发过程的一部分,强调合作企业之间紧密的战略联系,重视电子产品设计与制造的密切联系。系统集成和网络创新模式不仅将创新看成是交叉职能联结过程,还把它看作是多机构网络过程。美国政府1994年组织的最新半导体技术的开发就是以多机构网络联结的方式进行的。系统集成和网络创新模式已经具有国家创新系统的雏形了,其强调企业需要注意内在、外在环境的变化,采取适当的经营策
12、略,但是仍然没有明确指出企业在建立竞争优势的过程中所不可缺少的关键环境-国家。当国家环境有助于某些产业发展时,这些产业将兴盛起来,国家的竞争力也会随之增强。企业的竞争更与国家息息相关,如企业的运作、特定技术人才的供应、本地市场需求、本地投资者的目标等因素都与国家息息相关。(五)国家创新体系国家创新体系是指由公共机构和私有机构组成的网络系统,强调系统中各行为主体的制度安排及相互作用。该网络系统中各个行为主体的活动及其相互作用旨在创造、引入、改进和扩散新的知识和技术,使一国的创新取得更好的绩效。它是政府、企业、大学、研究院所、中介机构之间寻求一系列共同的社会和经济目标而建设性地相互作用,并将创新作
13、为变革和发展关键的动力系统。国家创新体系的主要功能是优化创新资源配置,协调国家的创新活动。国家创新体系最早由英国著名技术创新研究专家弗里曼于1982年提出。他在1987年对日本的研究中对这一理论进行了完整论述。弗里曼发现,日本在技术落后的情况下,以技术创新为主导,辅以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只用了几十年的时间,便使国家的经济出现了强劲的发展势头,成为工业化大国。这说明国家在推动企业的技术创新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2006年我国颁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明确指出国家创新体系是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改为决定性作用)、各类科
14、技创新主体紧密联系和有效互动的社会系统。强调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并将其作为全面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突破口。现阶段,我国国家创新体系建设重点在于以下五点:0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并将其作为全面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突破口。只有以企业为主体,才能坚持技术创新的市场导向,有效整合产学研的力量,切实增强国家竞争力。只有产学研结合,才能更有效配置科技资源,激发科研机构的创新活力,并使企业获得持续创新的能力。必须在大幅度提高企业自身技术创新能力的同时,建立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积极围绕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服务、产学研多种形式结合的新机制。2建设科学研究与高等教育有机
15、结合的知识创新体系。以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运行机制为中心,促进科研院所之间、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之间的结合和资源集成。加强社会公益科研体系建设,发展研究型大学,努力形成一批高水平的、资源共享的基础科学和前沿技术研究基地。图建设军民结合、于军于民的国防科技创新体系。从宏观管理、发展战略和计划、研究开发活动、科技产业化等多个方面,促进军民科技的紧密结合,加强军民两用技术的开发,形成全国优秀科技力量服务国防科技创新、国防科技成果迅速向民用转化的良好格局。建设各具特色和优势的区域创新体系。充分结合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色和优势,统筹规划区域创新体系和创新能力建设。深化地方科技体制改革。促进中央与
16、地方科技力量的有机结合。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区域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增强科技创新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力度。加强中西部区域科技发展能力建设。切实加强县(市)等基层科技体系建设。建设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针对科技中介服务行业规模小、功能单服务能力薄弱等突出问题,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各类社团在科技中介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引导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向专业化、规模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要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强化基础研究,实现前瞻
17、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加强应用基础研究,拓展实施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突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创新技术,为建设科技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网络强国、交通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提供有力支撑。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强化战略科技力量。深化和技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培养造就大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
18、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指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制定科技强国行动纲要,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举国体制,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提高创新链整体效能。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发挥企业家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实行税收优惠。发挥大企业引领支撑作用,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加强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推动产业链上中
19、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完善国家科技治理体系,优化国家科技规划体系和运行机制。二、 技术创新的含义(一)创新的含义1912年,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在他的德文著作经济发展理论中,首次提出了“创新”(innovation)的概念。熊彼特认为,“创新”是把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之中,“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其目的是获取潜在的利润。生产函数是在一定时间内,在技术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生产要素的投入同产出或劳动的最大产出之间的数量关系,它表示产出是投入的函数。每一生产函数都假定一个已知的技术水平,如果技术水平不同,生产函数
20、也不同,报酬或利润水平也不同。这种“创新”或生产要素的新组合包括以下五种情况。(1)引进新的产品,即产品创新。(2)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即工艺创新或生产技术创新。(3)开辟一个新的市场,即市场创新。(4)获得一种原料或半成品新的供给来源,即开发新的资源,不管这种资源是已经存在的,还是首次创造出来的。(5)实行一种新的企业组织形式,即组织管理创新,如形成新的产业组织形态,建立或打破某种垄断。由此可见,创新的概念包含的范围很广,既涉及技术性变化的创新,又涉及非技术性变化的创新。后来人们根据这一论述把创新归纳为产品创新、工艺创新、市场创新、资源配置创新和组织创新。从彼特提出创新的本义来看,创新指的
21、是一种经济活动,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都是从创新概念演化而来的,它们都是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技术创新的含义技术创新理论是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逐步从彼特创新理论中分化出来的。关于技术创新,学术界并没有统一的定义,但技术创新的内涵应当包含创新过程、创新内容和创新结果三个方面。目前,我国学术界公认的定义是:技术创新是指企业家抓住市场潜在盈利机会,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重组生产条件和要素,不断研制推出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以获得市场认同的一个综合性过程。技术创新的主要特点包括以下五点。(1)技术创新是一种经济行为。研究开发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验开发三种活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验开发都是
22、技术行为,它们的主体是科学家、发明家、工程师,其产出是研发成果。而技术创新是一种经济行为,其核心是企业家,技术创新的产出成果是新产品和新工艺等,其目的是获取潜在的利润,而市场利益是检验创新成功与否的标准。创新者不是发明家,而是能够发现潜在利益、敢于冒风险并具备组织能力的企业家。创新联结了技术与经济,是将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过程,是一个综合化的系统工程。但是,研发活动是技术创新的源泉,技术创新多数是从研究开发开始的,没有研究开发活动就谈不上技术创新,投入力度在技术创新中起着关键作用。(2)技术创新是一项高风险活动。技术创新过程中各种未知因素往往难以预测,其努力的结果普遍呈随机分布,再加上未来市场的
23、不确定性,给创新带来了极大的风险。技术创新活动最终有三种可能的结果:一是创新成功,实现了预期目标;二是创新失败,未能实现预期目标,甚至可能无法收回前期投入的资金;三是技术创新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仅使投入与收益基本持平。所以在风险类型上,技术创新风险属于投机风险。同时,技术创新的风险随创新过程的推进而具有积累性。国外的研究表明,应用研究阶段的成功率一般低于25%,开发研究阶段的成功率一般为25%-50%,产业化或商品化阶段的成功率一般为50%70%,但技术创新活动是一种有目的、有组织的技术经济活动。通过对技术创新系统的组织管理,尤其是树立风险意识、完善风险管理,则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防范和控制风险损
24、失的发生和发展,使受控的技术创新活动向预期目标发展。(3)技术创新时间的差异性。不同层次的技术创新所需的时间因其性质不同而异。据统计,大部分技术创新需要2-10年的时间。工厂企业开发部门从事发展性开发属于短期创新,一般需要2-3年。应用性技术开发属于中期创新,需要5年左右,如应用电子技术开发出电子手表以替换齿轮机械表就属此类&另外,基础性开发由于是技术原理的发现和新技术的发明需要的时间可能更长,为8-10年。(4)外部性。外部性是指一件事对他人产生有利(正外部性)或不利(负外部性)的影响,但不需要他人对此支付报酬或进行补偿。对于技术创新活动来说,外部性是指由于技术的非自愿扩散,促进了周围技术和
25、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如对创新成果的无偿模仿等。由于科技创新成果的使用具有非排他性,创新投入主体很难对成果实现独占,所以具有准公共物品的性质,具有较强的正外部性。而其他受益企业却都不愿意为此支付更多的费用,因此,对以技术创新为主要内容,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特征的高技术创新,更需要政府给予恰当的资助和支持以避免企业投入的不足。(5)一体化与国际化。技术创新的一体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企业外部,即产学研形成一体化,实现优势互补,保证技术开发的顺利进行;二是在企业内部,即技术开发部门与生产现场及质量管理和销售部门形成一体化。技术创新的国际化也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国际性、地区性机构正在发挥作用,即国家
26、间的技术创新合作趋势正在逐渐加强;二是技术开发机构多国籍化,即跨国公司技术开发或技术创新正在崛起。20世纪60年代以前,跨国公司一般通过投资来推进国际产业的重新组合,现在则是通过技术开发来进行多国间的产业合作。三、 知识产权管理(一)知识产权的主要形式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可分为工业产权和著作权(版权)两类。知识产权协定对其适用的知识产权类型进行了列举,即穷尽式地列举了其所适用的各类知识产权,对于此外的知识产权不予适用。这些知识产权包括版权和相关权利、商标、地理标识、工业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拓扑图)和未披露信息,并对协议许可中的反竞争行为的控
27、制做出了规定。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把知识产权界定为: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关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广播节目的权利;关于人类一切活动领域的发明的权利;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关于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业名称和标志的权利;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在工业、科学、文学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创造活动而产生的一切其他权利我国承认并以法律形式加以保护的主要知识产权为: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1、专利权专利权是指国家专利机关依据专利法授予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专有权。世界各国专利的保护期,一是随其保护对象的不同而异,一般而言,发明专利的保护期较长,15-
28、20年不等,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期较短,通常低于10年;二是专利保护期限的长短与经济和科技发展状况相联系,工业发达国家的专利保护期限一般较长,而发展中国家的专利保护期限一般较短。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此外,专利权体系各国标准也不尽相同。美国、加拿大、菲律宾等国专利权体系采用的标准是只要研究者证明是他们首先发明的就可以申请专利保护(即发明在先原则);而欧洲采用的标准是谁先申请就给予其专利权保护(即申请在先原则)。我国采用的体系与欧洲相同,即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2、商标权注册商标是一种识别公司产品的独特名称、标志
29、或符号。商标权是一种集合的概念,包括商标所有权和与之相联系的商标专用权、商标禁止权、商标使用许可权、商标续展权以及质押权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3、商业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
30、息和经营信息。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二)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制度的关系(1)技术创新对知识产权的作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随着技术创新的产生而产生,又随着技术创新的发展而不断地发展和完善。首先,技术创新促成了知识产权制度的产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技术因素在经济活动中的
31、地位越来越突出。技术本身成为一种比任何自然资源都更为稀缺和重要的资源,并且这种资源如同资本、劳动力一样都在市场上流通。但技术创新成果由于其无形性和低成本的传播费用导致极易被扩散和被他人无偿使用,使技术创新主体蒙受巨大损失,因而也无法收回其预期的投资利润,从而严重挫伤其进行技术再创新的积极性。因此,在客观上要求人们寻求一种知识产权制度安排,依法保护技术创新主体的创造性智力成果。其次,技术创新也推动了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知识产权制度从创立至今,并非是一成不变的。推动知识产权制度发展的因素有很多,但主要因素是技术创新。(2)知识产权对技术创新的作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本质是把智力成果当作财产来保护以国家
32、法律形式赋予知识产品所有者或创造者在一定期限内对知识产品享有排他的专有独占权,独享此成果的经济效益。当这种利益受到侵害时,权利主体可使用法律赋予的手段进行维护与救济。因而,知识产权制度为技术创新提供了一种内在的动力机制和一个外部的公平竞争法律环境,对促进技术创新具有重要作用。(三)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策略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主要由民法典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构成,由于各专门法基本功能不同,保护的知识产权客体也不同,对高新技术保护的效果和方式具有明显的差异,因而,企业必须确定采用何种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1)考虑取得技术权利的排他性程度。知识产权的排他性又称垄断性、独占牲,是法律赋
33、予知识产权权利人专有的权利。专利权具有很强的排他性,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和授权,他人不得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或进口该专利产品或使用该专利方法获得产品。商标法在保护商品名称方面具有很强的排他性,但很难保护技术本身;著作权法只保护作者思想的表达方式,而不延及思想、产品、方法、公式、工艺等。对于采用商业秘密来保护技术秘密,他人完全可以以合法方式通过研究开发或者采用反向工程获得该项技术;采用技术措施也可以保护知识产权,如加密、软件锁、防火墙等,但随着解密技术的发展,其排他性也会逐渐减弱。因此,以取得技术排他权为目标,企业选择的顺序是专利法、技术秘密保护、著作权法、商标法。(2)考虑知
34、识产权费用的因素。知识产权费用是指取得、维持、保护知识产权的费用,即采取保护措施的费用以及相关的申请费、维持费、审查费、诉讼费等。在实施的过程中,专利的保护费用最高,其次是商标、技术措施、商业秘密。著作权因实行自动获得权利的制度,除了计算机软件外,一般不必支付任何费用。因此,若考虑知识产权费用因素,选择的顺序是著作权法、技术秘密保护、商标法、专利法。(3)考虑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均为10年。超过各自规定的年限,就不再称为专利了,也不再受到专利法的保护,从而成为公用物品。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但期
35、满前可以续展10年,并且也可以一直续展下去。如果期满前不办理续展手续,注册商标权也就自动失效了。这是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不同的。著作权的保护期限较复杂,其修改权、署名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均不受时间限制,但作品的使用权、发表权、获得f酬的权利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企业采用何种方式保护其知识产权视当时内部情况和外部环境而定。(4)考虑知识产权的风险因素。知识产权的风险是指技术成果被竞争对手取得并在市场上竞争的可能性。专利保护的风险最低,技术秘密保护的风险也较低,但著作权保护的风险却较大,商标保护的风险最大。物理技术保护的风险取决于保密技术本身的可解密性,风险也是很大的。因此,若以减少
36、风险为目标,选择的顺序是专利法、技术秘密保护、著作权法。四、 技术贸易(一)技术贸易的含义与特点技术贸易是指技术供求双方按照一定的商业条件买卖技术的商业行为。一切有益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技术、技术信息,均可以进行交易。技术贸易不受地区、行业、隶属关系以及经济性质和专业范围的限制。(二)技术合同的类型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目前我国技术合同主要有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1、技术开发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
37、、新品种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就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订立的合同,参照技术开发合同的有关规定。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1)委托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提供技术资料,提出研究开发要求,完成协作事项,接受研究开发成果。委托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应当按照约定制订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研究开发成果,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帮助委托人掌握研究开发成果。委托开发合同的当事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合作开发
38、合同。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进行投资,包括以技术进行投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协作配合研究开发工作。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技术开发合同的履行没有意义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该风险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风险由当事人合理分担。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
39、人可以依法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收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
40、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在没有相同技术方案被授予专利权前,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是,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人不得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2、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让与他人所订立的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等合同技术许可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许可他(实施、使用所订立的合同。技术许可合同包括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使用许可等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可以约定实施专利或
41、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但是不得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仅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限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人不得就该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许可被许可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不得许可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并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和技术秘密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保证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承担保密义务。保密义务不限制许可人申请专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技术秘密
42、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和技术秘密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使用技术,支付转让费、使用费,承担保密义务。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和技术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应当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完整、无误、有效,能够达到约定的目标。技术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和技术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范围和期限,对让与人、许可人提供的技术中尚未公开的秘密部分,承担保密义务。许可人未按照约定许可技术的,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
43、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被许可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的,应当补交使用费并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停止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交还技术资料,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未经许可人同意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或者使用该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受让人或者被许可人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让与人或者许可人承担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则,在合同中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
44、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其他各方无权分享。3、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1)技术咨询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阐明咨询的问题,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接受受托人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技术咨询合同的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咨询报告或者解答问题,提出的咨询报告应当达到约定的要求。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未按照丝定提供必要的资料,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技术咨询
45、合同的受托人未按期提出咨询报告或者提出的咨询报告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减收或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按照受托人符合约定要求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作出决策所造成的损失,由委托人承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技术服务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工作条件,完成配合事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完成服务项目,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并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影响工作进度和质
46、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未按照约定完成服务工作的,应当承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委托人利用受托人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对受托人正常开展工作所需费用的负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受托人负担。法律、行政法规对技术中介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三)技术价值的评估方法1、成本模型成本模型引入了不同于一般商品生产成本计量的“复杂系
47、数”。它表明,技术生产的创造性劳动的等量时间和物质消耗得到的补偿应大于一般商品生产的消耗。在模型中还考虑了风险因素。这一模型在理论上表示了技术商品的价格应按照完全补偿技术生产消耗的原则来确定的原理。2、市场模拟模型市场模拟模型主要是模拟市场条件,假定在技术市场上交易时,估算可能的成交价格。其计算方法是,参照市场上已交易过的类似技术的价格,进行适当的修正。技术经济性能修正系数可通过比较被评估技术和交易实例技术的性能指标确定,比较时主要考虑技术的经济特性;时间修正系数是实例技术贸易时间至评估日期间内技术价格水平变动修正系数;技术寿命修正系数为被评估技术的寿命与实例技术从评估至停止使用的时间长度之比
48、。(四)国际技术贸易的内容国际技术贸易是以无形的技术知识作为主要交易标的,这些技术知识构成了国际技术贸易的内容,它主要包括专利、商标、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商标虽不属于技术,但它与技术密切相关,所以常将它作为国际技术贸易的基本内容之一。(1)专利。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规定,专利是“由政府机构或代表几个国家的地区机构根据申请而发给的一种文件,文件中说明一项发明并给予它一种法律上的地位,即此项得到专利的发明,通常只能在专利持有人的授权下,才能予以利用(制造、使用、出售、进口)。在这里,“专利”被理解为三层意思:指专利证书这种专利文件;指专利机关给发明本身授予的特定法律地位,技术发明获得了这种法律地位就成了专利发明或专利技术;指专利权,即获得法律地位的发明的发明人所获得的使用专利发明的独占权利,它包括专有权(所有权)、实施权(包括制造权和使用权)、许可使用权、销售进口权和放弃权。在我国,专利权是以申请在先原则授予的。专利权受到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的保护(2)商标。商标是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使自己的商品同他人的商品相区别而在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