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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级装饰饰工程质质量检验验评定标标准我在网上上刚找到到的电子子版文章章:北京京市地方方标准DDBJ001-227-996高级级装饰工工程质量量检验评评定标准准。我记记得曾还还求助过过装饰装装修版块块的网友友,但当当时没有有网友回回复电子子版资料料。我相相信装饰饰装修版版块的网网友们也也是非常常需要的的。现贴贴出来与与大家共共享:北北京市地地方标准准 DBB编 号号:DBBJ/TT01-27-20003备案案号高级建建筑装饰饰工程质质量验收收标准SStanndarrd ffor connstrructtionn quualiity acccepttancce oof aadvaanceed bb
2、uilldinng ddecoorattionn20003-008-005 发发布 220033-100-011 实施施北京市市建设委委员会 发布北京市地地方标准准高级建建筑装饰饰工程质质量验收收标准Staandaard forr coonsttrucctioon qquallityy acccepptannce of advvancced buiildiing deccoraatioon编 号号:DBBJ/TT012720003备案号号:主主编部门门:北京京市建筑筑装饰协协会批准准部门:北京市市建设委委员会施施行日期期:20003年年10月月1日20003 北北 京关于发发布北京京市标准准高
3、级级建筑装装饰工程程质量验验收标标标准、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通知京建科教2003400号各区、县建委,各局、总公司,各有关单位:根据北京市建委京建科教2002371号文件的要求,由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修编的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二项标准已经有关部门审查通过。现批准该二项标准为北京市推荐性标准,编号分别为DBJ/T01-27-2003、DBJ/T01-43-2003,自2003年10月1日起执行。原?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BJ012796)、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43-2000)同时废止。该标准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4、负责管理,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负责解释工作,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负责组织印刷、出版工作。特此通知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二零零三年八月四日前 言根根据北京京市建设设委员会会(京建建科教200023371号号)关关于开展展全面修修订北京京市工程程建设标标准工作作的通知知的要要求,北北京市建建筑装饰饰协会组组织有关关单位成成立修订订小组,对对高级级建筑装装饰工程程质量检检验评定定标准(DDBJ001-227-996)进进行了修修订。在在修订过过程中,编编制组进进行了广广泛的调调查研究究、仔细细的推敲敲考证,按按照推推陈出新新、技术术先进、经经济合理理、安全全可靠、操操作性强强的指指导原则则,以原原标准的的框架
5、为为基础,征征求了有有关单位位和专家家的意见见,结合合了新颁颁布的国国家施工工质量验验收规范范的规定定,总结结了北京京市近年年来高级级装饰工工程的质质量验收收经验及及施工技技术经验验,并充充分考虑虑了高级级建筑装装饰的发发展趋势势,经过过多次探探讨和反反复修改改,最后后由北京京市建设设委员会会进行审审查定稿稿。为为了提高高本标准准的质量量,请各各单位在在执行过过程中,注注意积累累资料,总总结经验验,随时时将有关关意见和和建议反反馈给北北京市建建筑装饰饰协会(通通讯地址址:北京京市复兴兴门外二二七剧场场路199号楼4401室室;邮政政编码:10000455; EE-maail:penngjiij
6、unn*m ),以以供今后后修订时时参考。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编写人名单主 编 单 位: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参 编 单 位:中国建筑一局装饰公司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第二房屋修建工程公司北京门窗发展有限公司主 编:朱希斌 彭纪俊副 主 编:彭跃军 王心白 班广生主要编写人: 刘大可 李爱新 路化林 刘鸣宇 沙会清 朱 红 张义昆 郑 芸 侯思军目 次第一一章 总总则第二章章 术语语第第三章 基本规规定33.1 设计3.2 材材料3.3 施施工第四章章 基层层施工4.11 一般般规定4.2 吊吊顶基层层工程4.3 墙墙面基层层工程4.4 地地面基层层工程第五五章 门门窗工
7、程程5.1 一一般规定定5.2 铝铝合金门门窗安装装工程5.3 塑塑料门窗窗安装工工程5.4 木木门窗制制作与安安装工程程5.5 自自动门安安装工程程5.6 旋旋转门安安装工程程5.7 门门窗玻璃璃安装工工程第六章章 吊顶顶工程6.11 一般般规定6.2 金金属板吊吊顶工程程6.3 纸纸面石膏膏板、木木质胶合合板吊顶顶工程6.44 纤维维类块材材饰面板板吊顶工工程6.5 花花栅吊顶顶工程6.6 玻玻璃吊顶顶工程第七七章 轻轻质隔墙墙工程7.11 一般般规定7.2 板板材隔墙墙工程7.3 骨骨架隔墙墙工程7.4 活活动隔墙墙工程7.55 玻璃璃砖隔墙墙工程第第八章 墙饰面面工程8.11 一般般规
8、定8.2 高高级抹灰灰工程8.3 饰饰面砖工工程8.4 饰饰面板安安装工程程8.5 裱裱糊饰面面工程8.6 软软包饰面面工程8.7 玻玻璃板饰饰面工程程第第九章 涂饰工工程99.1 一般规规定9.2 水水性涂料料涂饰工工程9.3 溶溶剂型涂涂料涂饰饰工程9.4 彩彩色喷涂涂涂饰工工程9.5 细细木制品品涂饰工工程9.6 美美术涂料料涂饰工工程第第十章 地面工工程110.11 一般般规定100.2 木地板板工程100.3 塑料地地板工程程100.4 地毯工工程100.5 块材地地板工程程100.6 楼梯踏踏步工程程第第十一章章 细部部工程11.1 一一般规定定111.2 木橱柜柜制作与与安装工工
9、程111.3 木窗帘帘盒、窗窗台板、暖暖气罩制制作与安安装工程程111.4 木门窗窗套制作作与安装装工程111.5 木隔断断制作与与安装工工程111.66 栏杆杆、扶手手制作与与安装工工程111.7 装饰线线、花饰饰制作与与安装工工程第十二二章 厕厕浴间工工程112.11 一般般规定122.2 楼板孔孔洞细石石混凝土土浇筑工工程122.3 水泥砂砂浆找平平层与保保护层工工程122.4 聚氨酯酯涂膜防防水工程程122.5 五金配配件、细细木制品品安装工工程112.66 玻璃璃镜安装装第第十三章章 幕墙墙工程13.1 一一般规定定133.2 框架式式、隐框框玻璃幕幕墙工程程133.3 全玻式式玻璃
10、幕幕墙工程程133.4 单元式式幕墙工工程133.5 点支式式玻璃幕幕墙工程程133.6 采光顶顶工程13.7 石石材幕墙墙工程133.8 金属板板幕墙工工程第第十四章章 仿古古建工程程144.1 砌筑工工程144.2 石作工工程144.3 室内木木装修工工程144.4 油饰工工程144.5 彩画装装饰工程程第第十五章章 工程程质量验验收115.11 基本本规定155.2 高级建建筑装饰饰工程质质量验收收的划分分155.3 高级建建筑装饰饰工程质质量验收收155.4 高级建建筑装饰饰工程质质量验收收程序和和组织附附录A 高级建建筑装饰饰工程施施工现场场质量管管理检查查记录附录录B 高高级建筑筑
11、装饰工工程分部部(子分分部)工工程、分分项工程程划分附录录C 检检验批的的质量验验收记录录附附录D 分项工工程质量量验收记记录附录EE 分部部(子分分部)工工程质量量验收记记录附录FF 单位位(子单单位)工工程质量量竣工验验收记录录第一章 总则11.0.1. 为统一一北京市市高级建建筑装饰饰工程的的质量验验收标准准,加强强建筑装装饰工程程质量管管理,促促进建筑筑企业提提高建筑筑装饰工工程质量量,制定定本标准准。1.0.22. 本本标准编编制的依依据是“建筑装装饰装修修工程质质量验收收规范”(GBB 5002100-20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
1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2002)等有关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规范、标准。1.0.3.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的高级建筑装饰工程的质量验收。1.0.4. 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的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第二章 术语22.0.1. 建筑装装饰装修修buiildiing deccoraatioon为保保护建筑筑物的主主体结构构、完善善建筑物物的使用用功能和和美化建建筑物,采采用装饰饰装修材材料或饰饰物,对对建筑物物的内外外表面及及空间进进行的各各种处理理过程。2.0.2. 高级建筑装饰 building high dec
13、oration一般认为,高级建筑装饰包括:具有三星级及其以上宾馆或相当于三星级及其以上宾馆装饰标准的综合楼、写字楼、影剧院、商场、文化设施等公共建筑及高档住宅、公寓工程等。2.0.3. 基体primary structure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或围护结构2.0.4. 基层 base course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2.0.5. 面层 surface course经装饰装修后直接承受各种物理和化学作用的表面层2.0.6. 细部 detail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局部采用的部件或饰物2.0.7. 建筑地面 duilding ground建筑物底层地面(地面)和楼层地面(楼面)的总称2.0.8. 玻
14、璃幕墙 glass curtain wall由金属构件与玻璃板组成的建筑外围护结构。2.0.9. 石材幕墙 stong curtain wall板材为建筑石材板的建筑幕墙。2.0.10. 金属幕墙 metal curtain wall板材为金属板材的建筑幕墙。第三章 基本规规定3.1 设设计3.1.11. 高高级建筑筑装饰工工程必须须由具有有相应资资质的设设计单位位进行设设计,装装饰设计计深度应应符合“北京市市建筑装装饰装修修工程设设计文件件编制深深度的规规定”(DBBJ011-6112-220022),装装饰设计计图纸应应符合“北京市市建筑装装饰装修修工程设设计制图图标准”(DBBJ011-
15、6113-220022)。装装饰设计计可作为为一个相相对独立立的设计计阶段,并并强化与与土建设设计的相相互衔接接。3.1.2. 高级建建筑装饰饰工程有有关防火火、防雷雷和抗震震设计应应符合国国家规范范、标准准的规定定。3.1.33. 高高级建筑筑装饰设设计应符符合城市市规划、消消防、环环保、节节能和节节水等有有关规定定。3.1.44. 高高级建筑筑装饰工工程设计计必须保保证建筑筑物的结结构安全全和主要要使用功功能。当当涉及主主体和承承重结构构改动或或增加荷荷载时,必必须由原原结构设设计单位位或具备备相应资资质的设设计单位位核查有有关原始始资料,对对既有建建筑结构构的安全全性进行行核验、确确认。
16、3.11.5. 高级级建筑装装饰设计计要贯彻彻“民用建建筑工程程室内环环境污染染控制规规范”(GBB503325-20001),选用材材料应符符合国家家产品标标准的规规定。33.1.6. 积极推推行建筑筑装饰社社会化生生产,提提高现场场装配化化程度,减减少手工工作业,开开发和推推广新技技术、新新工艺、新新材料、新新设备,使使之成为为工业化化建筑体体系的重重要组成成部分。3.2 材料3.2.1. 高级建筑装饰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范、标准的规定。材料与产品的选择应符合产业的发展方向,提倡采用可重复使用、可循环使用、可再生使用的材料,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3.
17、2.2. 高级建筑装饰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规定。3.2.3. 高级建筑装饰工程所用材料的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十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严格查验进场材料的有害物质含量检测报告,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材料复验。3.2.4. 高级建筑装饰工程所用材料应严格对其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进场验收。民用建筑室内装饰工程采用花岗岩石材、人造木板、饰面人造木板应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规定的项目进行抽样复验。3.2.5. 承担高级建筑装饰材料检
18、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3.2.6. 高级建筑装饰工程所用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阻燃、防腐和防蛀处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所使用的木质材料,严禁采用沥青类防腐、防潮处理剂。3.2.7. 高级建筑装饰工程所用的材料在运输、储存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变质和污染环境。3.3 施工3.3.1. 承担高级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有针对性的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有效控制施工全过程,努力争创装饰优质工程。3.3.2. 承担高级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的人员应有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3.3.3. 建筑装饰施工应积极推行工业
19、化、工厂化的施工方法,减少现场作业,缩短施工周期,减少现场环境污染,积极采用新机具,提高施工工艺水平,确保工程质量。3.3.4. 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国家规范、标准的规定。3.3.5.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中,禁止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未经设计和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拆改水、暖、通、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3.3.6.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建立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震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3.3.7.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职业健康、劳动保护、防火和防毒的法律法规,坚持安
20、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设备、器具和标识,对易燃易爆材料进行安全保管,应对操作工人进行安全、环保、防火等的进场教育。3.3.8. 高级建筑装饰工程应在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并对基体或基层的质量进行验收后施工。对既有建筑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以达到设计及装饰作业的要求。3.3.9. 高级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前应有主要材料样板或做样板间(件),经有关各方确认。样板间室内环境应进行检测并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规定。3.3.10. 高级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前应完成管道、设备等的安装及调试,当必须同步进行施工时,应在装饰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
21、工程不应影响管道、设备等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及消防的建筑装饰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3.3.11.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的室内外环境条件应满足材料和施工工艺的要求,并应严格按照 国家冬期施工的有关规定施工,保证工程质量。3.3.12. 高级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和损坏。3.3.13. 高级建筑装饰工程验收前应进行施工现场清理,做到整齐、卫生、洁净。3.3.14. 民用建筑室内装饰工程完工至少7天以后,在工程交付使用前,由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委托经考核认可的检测机构对室内氡、游离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的浓度指标进行检测
22、。检测结果不合格者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工程不第四章 基层工工程4.11 一般般规定44.1.1 本本章适用用于高级级建筑装装饰工程程的吊顶顶、内墙墙面及地地面等基基层工程程的质量量验收。检查数量:观感普查,允许偏差项目随机抽查总数的20%。4.1.2 基层工程验收前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1.基层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它设计文件。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检验记录和复试报告。3.暖卫、通风、电气等工程的验收记录及交接手续。4.防水、防潮、防火、防腐、防蛀处理的隐蔽检查记录。4.1.3 基层工程所选用的材料,其品种、规格、质量、成型尺寸、构造和固定方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规
23、范、标准的规定。检验方法:检查材料出厂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复试报告。4.1.4 基层工程的防水、防潮、防火、防腐、防蛀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的规定。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检查记录。4.1.5 基层工程所用的木制材料的树种、等级、规格、含水率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的规定。其燃烧性能等级及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人造板的甲醛含量应符合国家规范规定。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材料出厂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复试报告。4.1.6 基层工程所用焊接件的焊缝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钢结构有关验收规范。检验方法:检查焊接
24、试验报告及相关资料。4.1.7 基层工程所用高强度螺栓,其形式、规格和技术条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检验方法:检查性能检测报告及相关资料。4.2 吊顶基层工程4.2.1. 本节适用于各种金属饰面板、纸面石膏板、木质板,矿棉吸声板、玻璃棉板、花栅、玻璃饰面板为面层的吊顶基层工程。检查数量:观感普查,允许偏差项目抽查数不少于总数的20%。主控项目4.2.2. 吊顶所用吊杆、龙骨、连接件的材质、规格、安装间距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和产品的组合要求。安装位置、造型尺寸必须准确。龙骨架构排列整齐顺直,表面必须平整。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4.2.3. 龙骨架构各连接点必须牢固,拼缝
25、严密无松动,安全可靠。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4.2.4. 吊顶工程的木龙骨、木吊杆必须进行防火处理,并应符合有关防火规范的规定。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材料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4.2.5. 吊顶工程的预埋件、钢筋吊杆和型钢吊杆应进行防锈处理。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材料合格证。4.2.6. 吊顶工程应按照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起拱;当吊杆长度大于1.5米时,应按规定设置反支撑。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4.2.7. 顶棚内的填充料品种、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材料必须干燥,铺设厚度均匀一致,并应有防散落措施。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材料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4.2.8. 装饰玻璃板的吊顶
26、龙骨架构,其用料材质、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所有连接点必须牢固,安全可靠。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一般项目4.2.9 基层表面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2.9的规定表4.2.9 基层表面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项 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垫层 楼地面找平层 墙、顶基面砼垫层 毛地板 用沥青 做结合层,铺设地漆布拼花木板硬质纤维板面层 用水泥砂浆做结合层铺设板块面层及防水 用胶粘剂做结合层铺设拼花木板、塑料板硬质纤维板、地毯面层 顶板 底 、 骨架底 墙、柱地漆布 拼花木 板面层 其它 种类 面层 墙 方柱 圆柱1 表面平整度 5 1 2 2 2 2 2 2 2 用2m靠尺
27、楔形塞尺检查2 阴阳角垂直 2 2 用2m托线板检查3 立面垂直度 2 2 2 用2m托线板检查总高垂直度 H/ 1000 5 H/ 10005 用经纬仪或吊线和尺量检查4 阴阳角方正 2 2 2 用方尺和楔形塞尺检查5 弧形表面精确度 2 用1/4圆周样板和楔形塞尺检查6 柱群纵横向顺直 2 拉通线尺量检查4.3 墙面基层工程4.3.1 本节适用于各种细木饰面、高级抹灰饰面、块材饰面、金属板饰面、涂料饰面、裱糊饰面、软包饰面和玻璃幕墙为面层的基层工程。检验方法:观感普查,允许偏差项目抽查点数不少于总量的20%。对于柱群除横向做贯通检查外,柱体逐根检查。主控项目4.3.2 基层工程必须表面平整
28、,立面垂直,接缝顺平,边角方正,尺寸精确。检验方法:观察、拉线尺量检查。4.3.3 钢、木骨架隔断墙,其结构必须符合图纸和施工规范要求,轻钢骨架的连接件应符合产品组合要求。检验方法:观察。4.3.4 钢、木龙骨(搁栅立筋)线槽安装位置必须正确,连接牢固,安全可靠,不得弯曲、变形,木件无劈裂,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4.3.5 墙体内的填充材料品种、铺设厚度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材料必须干燥、填充饱满、牢固、不得下垂;铺设厚度应均匀一致。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材质合格证及性能检测报告。4.3.6 以金属网做抹灰基层时必第五章 门窗工工程5.1 一一般规定定5.11.
29、1 本章适适用于铝铝合金门门窗安装装、塑料料门窗安安装、木木门窗制制作与安安装、自自动门、旋旋转门安安装、门门窗玻璃璃安装等等工程的的质量验验收。5.11.2 门窗及及玻璃工工程验收收时应检检查下列列文件:1 、门门窗的备备案证明明文件。2 、门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3 、材料合格证书、门窗的相关性能检测报告、进场检验记录。4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1) 预埋件和锚固件;2) 隐蔽部位的防腐、嵌缝处理。5.1.3 各类门窗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铝合金门窗、塑料门窗、木门窗每100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5.1.4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
30、定:1.铝合金门窗、塑料门窗、木门窗,每个检验批至少抽查5%,并不得少于3樘,不足3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6樘,不足6樘时应全数抽查。2.自动门、旋转门应逐樘检查。木门窗与砖石砌体、混凝土或抹灰层接触处应进行防腐处理并应设置防潮层;埋入砌体或混凝土中的木砖应进行防腐处理。5.1.5 当铝合金门窗或塑料门窗组合时,其拼樘料的尺寸、规格、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5.1.6 建筑外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5.1.7 铝合金门窗、塑料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应采用弹性材料嵌填饱满,表面应采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应粘接牢固,表面应光滑、顺直、
31、无裂纹。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检查记录。5.1.8 铝合金门窗、塑料门窗、木门窗、自动门、旋转门安装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外,还应符合有关行业标准和北京市建委等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5.1.9 铝合金窗、塑料窗、木窗等建筑外窗抗风压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低层和多层建筑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窗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2002)中IV级水平(P2500 Pa);中高层和高层建筑不应低于V级水平(P3000 Pa)。5.1.10 铝合金窗、塑料窗、木窗气密性能应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7-2002)中IV级水平(q1.5m3/mh)。5.1
32、.11 铝合金窗、塑料窗、木窗水密性能应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窗水密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8-2002)中III级水平(P250Pa)。5.1.12 铝合金窗、塑料窗、木窗传热系数不大于3.5W/m2k。5.1.13 距交通干线50米以内新建的住宅、学校、医院等对噪声敏感的建筑物,应安装具有隔声性能的建筑外窗,其隔声性能不低于30dB(分贝)。5.1.14 平开窗应设置单柄双锁点搬手。7层以上楼房不应使用外平开窗。5.1.15 组合门窗拼接处应在室外侧打玻璃胶。5.1.16 各类门窗上不允许安装使用塑料、尼龙材质的执手、支撑等配件。5.1.17 推拉窗不得使用插销式窗锁;推拉窗的
33、纱窗应安在室内。5.2 铝合金门窗安装工程5.2.1 本节适用于铝合金门窗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主控项目5.2.2 铝合金门窗的品种、规格、尺寸、开启方式及型材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进场检验记录。5.2.3 铝合金门窗的安装位置、连接方式、防腐处理及填嵌、密封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检查记录。5.2.4 铝合金门窗框和副框的安装必须牢固。预埋件、锚固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和墙体的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固定点应距窗角、中横框、中竖框150-200 mm, 固定点间距应小于500mm。检验方法:手扳检查;尺量检查;检
34、查隐蔽工程检查记录。5.2.5 铝合金门窗窗扇必须安装稳定,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推拉门窗扇必须有可靠的防脱落措施。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5.2.6 铝合金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一般项目5.2.7 铝合金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装饰面应无污染、划痕、碰伤。铝合金门窗表面处理应符合表5.2.7规定。表5.2.7 铝合金门窗表面处理方法及标准品种 阳极氧化、着色 电泳涂漆 粉末喷涂 氟碳漆喷涂厚度 AA15 B级 40120m 30m检验方法:观察;用膜厚仪检
35、测或检查出厂检测报告。5.2.8 铝合金窗窗扇的开关力应符合下列规定:1. 平开窗开关力应不大于50N;2. 推拉窗扇的开关力应不大于70N。检验方法:用弹簧秤检查。5.2.9 平开铝合金门窗的挤角处不允许穿透母材,必须用硅胶填平挤痕。检验方法:观察。5.2.10 铝合金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室外宜用耐侯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检验方法:观察;轻敲门窗框检查;检查隐蔽工程检查记录。5.2.11 铝合金门窗的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密封条应安装完好、牢固,接头严密。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5.2.12 有排水孔的铝合金门窗,排水孔应通畅、美观,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6、检验方法:观察。5.2.13 铝合金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2.13的规定。表5.2.13 铝合金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项第六章 吊顶工工程6.1一般般规定66.1.1 本本章适用用于金属属板吊顶顶、纸面面石膏板板、木质质胶合板板吊顶、纤纤维类块块材饰面面板吊顶顶、花栅栅类吊顶顶及玻璃璃吊顶等等分项工工程的质质量验收收。6.11.2 各类吊吊顶的基基层工程程质量,应应符合本本标准第第四章的的有关规规定。66.1.3 吊吊顶工程程验收时时应检查查下列文文件和记记录:11 吊顶顶工程的的施工图图、设计计说明及及其它设设计文件件。2 基层工工程材料料检查记记录、质质量验收收记录
37、。3 面层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检验记录和人造木板、人造饰面木板的甲醛含量的复试报告。4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1) 吊顶内的电线导管及线槽、桥架等隐蔽工程检查记录;2) 暖卫、通风空调、消防等工程隐蔽工程检查记录。5 其它施工记录。1) 吊顶内的管道试压记录;2) 吊顶内的设备调试记录。6.1.4 改建新增的吊顶,对吊顶内可能形成结露的暖卫、消防、空调等管道应采取防结露措施。6.1.5 吊顶应按照设计要求及使用功能留设检修口、上人孔。其材质、留设位置应满足设计要求。检修口、上人孔、设备口的收边、收口的材质宜与顶棚材质近似,以保证整体装饰效果。6.1.6 在安装吊顶饰面板之前,应将
38、灯具、设备口、消防喷头、烟感探头等的位置进行整体安排、规划,保证其位置美观,不影响装饰效果。灯具、设备口、消防喷头等与饰面板交接应吻合、严密。6.1.7 吊顶灯光片的材质、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应有隔热、散热措施,安装应牢固,并便于灯具维修。6.1.8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20%,且不少于3间或100m2;不足100m2时应全数检查。6.2金属板吊顶工程6.2.1 本节适用于各种金属条形板、方板及金属格栅吊顶工程的质量验收。主控项目6.2.2 金属板的材质、品种、规格、图案及颜色,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范、标准的规定。检验方法:观察及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及性能检测报
39、告。6.2.3 吊顶的标高造型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及尺量检查。6.2.4 金属板安装必须牢固。检验方法:观察及手扳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和隐蔽工程检查记录。6.2.5 金属板条、块分格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无设计要求时应对称、美观;套割尺寸应准确,边缘应整齐,不得露缝;条、块排列应顺直、方正。检验方法:观察及尺量检查。一般项目6.2.6 金属板的表面应洁净、美观,色泽一致,无翘曲、凹坑和划痕。检验方法:观察。6.2.7 金属板的安装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板面起拱高度准确;表面平整;接缝、接口严密;条形板接口位置排列错开、有序,板缝顺直、无错台错位现象,宽窄一致;阴阳角方正;装饰线流畅
40、美观,肩角压向正确、美观,割角交接严密、平整。检验方法:观察、拉线、尺量检查。6.2.8 金属板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2.8的规定。表6.2.8 金属板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 (mm) 检 验 方 法1 表面平整度 1.5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2 接缝平直度 1.5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尺量检查3 分格线平直度 14 接缝高低差 0.3 用直尺、塞尺检查5 压条间距 2 用尺量检查6 收口线高低差 2 用水准仪或尺量检查6.3 纸面石膏板、木质胶合板吊顶工程6.3.1 本节适用于纸面石膏板、木质胶合板吊顶工程的质量验收。主控项目6
41、.3.2 罩面板的材质、品种、规格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范、标准的规定。检验方法:观察及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及性能检测报告。6.3.3 应对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进行复验,并按照规定进行取样。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规定。检验方法:检查复试报告。6.3.4 胶合板应进行防火阻燃处理。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及性能检测报告或施工试验记录。6.3.5 吊顶的造型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及尺量检查。6.3.6 罩面板安装必须牢固,不得有开裂或松动变形。检验方法:观察及手扳检查。6.3.7 罩面
42、板的接缝应进行板缝防裂处理。双层板的面层与基层板的接缝应错开,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检验方法:观察。6.3.8 罩面板的开口边缘应整齐;护口应严密;排列应顺直、整齐、美观。检验方法:观察及尺量检查。一般项目6.3.9 罩面板的表面应洁净、无污染、色泽一致;无锈迹、麻点、锤印;自攻钉排列均匀,无外露钉帽,钉帽应做防锈处理,无开裂现象。检验方法:观察。6.3.10 罩面板的安装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板面起拱准确,平吊顶表面应平整,曲面吊顶表面应顺畅、无死弯;压条应顺直、宽窄应一致、无翘曲;接缝、接口严密,无错台、错位现象;阴阳角收边方正;装饰线流畅美观,肩角压向正确、美观,割角交接严密、无错台。检
43、验方法:观察。6.3.11 纸面石膏板、木质胶合板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3.11的规定。表6.3.11 纸面石膏板、木质胶合板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 (mm) 检 验 方 法1 表面平整度 2 用2m靠尺和塞尺第七章 轻质隔隔墙工程程7.11一般规规定7.1.11 本章章适用于于板材隔隔墙、骨骨架隔墙墙、活动动隔墙、玻玻璃砖隔隔墙等分分项工程程的质量量验收。7.1.2 轻质隔墙工程的基层质量符合本标准第四章的相关规定。7.1.3 轻质隔墙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1 轻质隔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它设计文件。2 基层工程材料检查记
44、录、质量验收记录。3 材料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检验记录及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的复试报告。4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包括:骨架隔墙中设备管线的安装及水管试压;木龙骨、木饰面板的防火、防腐处理;预埋件或拉结筋的设置;龙骨安装。填充材料的设置。7.1.4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同一品种的轻质隔墙工程每3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轻质隔墙的墙面30m2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3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7.1.5 轻质隔墙工程的隔声性能应符合设计的要求。7.2 板材隔墙工程7.2.1 本节适用于复合轻质墙板、石膏空心板、预制或现制的钢丝网水泥板、无框架玻璃板等板材隔墙工程的质
45、量验收。7.2.2 板材隔墙工程的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2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主控项目7.2.3 板材隔墙工程所用的木制材料的树种、等级、规格、含水率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6-83) 的规定。其燃烧性能等级及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人造板的甲醛含量应符合国家规范规定,进场后应进行复验。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进场检验记录和复试报告。7.2.4 隔墙板材的品种、规格、性能、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有隔声、隔热、阻燃、防潮等特殊要求的工程,板材应有相应性能等级的性能检测报告,玻璃板隔墙应使用安全玻璃,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