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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德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室内外栏杆工程劳务施工合同室内外栏杆工程劳务施工合同工程名称:星际荣域?#、?#楼发 包 方:福建省德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 包 方: 有限公司承包内容:室内外栏杆、扶手、爬梯、不锈钢栏杆合同类别:包工包料、包工包辅料、清包工签订地点:山西省大同市合同编号: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目 录第一部分 协议专用条款1第一条 工程概况1第二条 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1第三条 工程造价、结算单价及结算原则1第四条 工程款支付办法3第五条 质量要求及验收4第六条 工期及进度5第七条 双方工地代表7第八条 合同附件7第二部分 协议固定条款13第一条 工程变更管理13第二条 竣工结算和经济签
2、证管理13第三条 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14第四条 违约责任16第五条 通知与送达19第六条 工程及资料移交19第七条 其他20第八条 附件21第一部分 协议专用条款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了建立稳定的和谐的劳务关系,完成劳务承包各项工作内容,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诚信、合作互利精神,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执行。第一条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室内外围护栏杆,包括但不限于室内窗户栏杆、楼梯栏杆、靠墙扶手、电梯机房爬梯及栏杆、室外铁艺
3、栏杆、残疾人不锈钢栏杆等。4、总建筑面积: 第二条 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1、承包范围: 依据 上海都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设计的,经甲方盖章确认2016.01版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及强制性条文、施工图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文件、技术核定单、现场施工样板及各种工作联系函、甲方通知等范围内的室内窗户栏杆、楼梯栏杆、靠墙扶手、电梯机房爬梯及栏杆、室外铁艺栏杆、残疾人不锈钢栏杆的制作与安装;所有栏杆油漆施工。2、承包方式:本合同采用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等方式承包施工。第三条 工程造价、结算单价及结算原则1、本工程暂定总造价(含税): 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2、结算单价(含 %增值
4、税):2.1、室内窗户栏杆(不含油漆)单价: 元/m;栏杆油漆单价: 元/m。2.2、楼梯栏杆(不含油漆)单价: 元/m;栏杆油漆单价: 元/m。2.3、靠墙扶手栏杆(不含油漆)单价: 元/m;栏杆油漆单价: 元/m。2.4、室外铁艺栏杆高1m(不含油漆)单价: 元/m;栏杆油漆单价: 元/m。2.5、室外铁艺栏杆高0.5m(不含油漆)单价: 元/m;栏杆油漆单价: 元/m。2.6、电梯机房爬梯及栏杆(包括铁件制作安装)单价: 元/m;爬梯及栏杆油漆单价: 元/m。2.7、残疾人不锈钢栏杆单价(不锈钢): 元/m。3、以上单价为一次性含税包干固定单价,包含但不限于:3.1、制作安装费、油漆费、
5、材料费、管理费、综合费、社保费(含劳保费)、利润、规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缩短工期措施费、风雨高低温季施工措施费、生产工具使用费、工程交接费、场地清理费、工地内自身机具看保管费、各工种施工配合费、风险费、赶工费、加班点心费伙食费、法定节假日工人加班工资费、降温费、保险费、暂住费、卫生费等一切费用。同时双方均同意不因施工工艺难易、工程量大小不分、栋号楼层多少、层高高低工效差等进行调整,也不因施工期政府政策性文件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上下调整而调整,也不因施工期市场人工工资、机械费、材料价格上下浮动而调整。3.2、包含各种施工机械、各种施工工具
6、、所有工程用材料及消耗材料。施工用照明电线及灯具、三级配电箱及电缆、末级开关箱及其所需4芯电缆、临时用脚手架及挑板、所有安全防护用具、床板、床架等机械劳保材料费用。以上各分项工作均包括地块内各种材料的转运和工完场清等文明安全施工工作、工程整体交验合格之前所有的成品保护工作。(甲方只负责每三层提供一个二级配电箱,除此之外所需电缆、电线、配电箱、灯具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3.3、此单价包含根据图纸设计、变更、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等要求进行施工;(建议提供限定三个知名油漆品牌供乙方选择以保证油漆质量)油漆为 品牌;所有金属制品露明部分用防锈漆打底,面刷调和漆二道,除注明外颜色同所在墙面,不露明的金属
7、制品仅刷红丹二道;所有金属制品刷底漆前应先除锈。屋面检修钢爬梯等均刷防富锌一道,调和漆二道,颜色同所在墙面。3.4、生活水电费由乙方承担,具体费用由项目部根据现场实际费用进行分摊。(根据大同项目实际情况确定生活水电费由谁负责)4、结算原则:4.1、工程量按实际安装延长米计算,即以现场露在墙装饰外面的栏杆实测实量长度为准。4.2、建设单位的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造成乙方返工的,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施工。每次返工费用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不予签证;超过1000元的方可给予签证。第四条 工程款支付办法1、工程款付款方式:1.1、不带玻璃的栏杆制作安装按每完成五层进行一次付款,乙方提出申请并经
8、甲方书面确认后 30 个日历天内,甲方支付该五层制作安装费用的 80% 。1.2、带玻璃的栏杆制作安装(不含玻璃安装)按每完成五层进行一次付款,乙方提出申请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 30 个日历天内,甲方支付至该五层制作安装费用的 60% 。1.3、带玻璃的栏杆玻璃安装按每完成五层进行一次付款,乙方提出申请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 30 个日历天内,甲方支付至该五层制作安装费用的 80% 。1.4、各种栏杆油漆每完成五层进行一次付款,乙方提出申请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30 个日历天内,甲方支付该五层油漆费用的 80% 。1.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提出申请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 30 个日历天内,甲方支付至合同
9、暂定总价款的 90 。1.6、竣工资料及结算资料交付齐全、正确、手续完备经甲方终审完成并经双方确认后 30 个日历天内,甲方付至结算总造价的 97% 。1.7、余留 3% 为保修金,于保修期满且经甲方书面确认无质量问题和违约责任后无息一次付清。2、每月25日前申请本月完成工程量进度款,每月仅允许申请一次进度款。3、甲方每次付款均以转账形式汇入乙方账号,乙方每次均应提供相应工人工资表与收据并开具正规合法有效的工程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税点 %),开票单位以实际供货单位为准,乙方应承担该发票税费及发票真实性等一切风险费用。4、工程安全、质量、工期保证金的交纳与退还:4.1乙方按建筑面积 0.
10、3 元/m2向甲方交纳工程保证金,进场施工前一次性汇入甲方指定帐户;其中 40作为安全保证金, 30作为工期保证金, 30 作为质量保证金。4.2完成工程量的一半时退还工期和质量保证金各1/3,其余工期和质量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且扣除因违约扣款的金额后全部退回。安全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40天内全部退还。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导致安全保证金不够扣的情况,甲方将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5、甲方在支付每月工程款时有权扣除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违反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等有关条款需要承担的违约金金额及甲方的其他损失。第五条 质量要求及验收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2、工程质量施工、检验及验收标准:按现行
11、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标准执行,及甲方确认的质量标准、国家规范、规程进行施工,设计施工图纸、材料,符合相关规范、规程和行业技术标准。2.1、安装固定牢固,弧度正确,平缓过度,栏杆无锈蚀,接缝必须填塞饱满,打磨光滑,焊接时焊缝必须饱满、满焊,不得有夹渣,焊熘打磨平滑,铁件必须经除锈后才能上漆,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成品保护。同时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质量验收标准质量要求及技术交底有关要求,其安装辅料、外观颜色、工艺效果与样板间的阳台护栏、空调护栏一致,即栏杆装饰标准不低于样板。2.2、油漆涂层应附着牢固,无脱皮、裂纹、起泡、返锈和漏刷等缺陷,涂层表面
12、应平整,无流坠、皱皮、无流挂、起皱、漏筋等缺陷,涂层色泽应均匀一致。2.3、因材料及安装质量问题造成返工的所有工料费用均由乙方承担。2.4、乙方根据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及相关质量规程要求进行施工,保证栏杆使用牢固,有足够的安全度。完成每道工序,都要甲方工地代表签字认可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3、材料质量管理:未经甲方和设计单位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替换材料、替换方案,不得降低施工工艺、工序要求标准。本工程材料采购使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质量标准。乙方严禁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否则乙方承担材料的质量保证,并按材料项目工程造价的叁倍的违约赔偿金支付给甲方;国家规定必须进行检验检测的材
13、料乙方应严格执行。如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3.1、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并经抽样检验合格方可使用,使用不合格材料的,乙方负全责并按违约金处罚。3.2、乙方自行采购辅助材料、机械工具以及必要的个人劳防用品。所有材料的品种、规格必须符合设计及甲方要求,同时符合国家有关的验收规范及标准要求。 3.3、乙方材料进场必须及时向甲方提供材料的合格证、出厂证明、材料检验报告。没有提供以上资料者,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视为不合格品不准使用。3.4、材料堆放要符合甲方现场管理制度。3.5、材料卸货和材料的场内二次搬运(包括各地块运转)等均由乙方负责,乙
14、方不得有任何借口拒绝搬卸乙方所使用的材料。4、质量评定:本工程项目质量评定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评定并经质检部门、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方项目经理部等相关单位人员检查验收并通过为准,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扣乙方所承包总造价的 10% 返还甲方且甲方有权勒令乙方退场,重新组织施工队伍,所产生的一切返工责任、损失及工料费用等均有乙方承担。5、工程验收管理:5.1、工程完工后,乙方通过自检认为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应于竣工验收前 5天向甲方提供 3 套完整资料和完工验收申请报告。由甲方组织乙方、监理单位、设计参加初验,初验合格后,乙方仍需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整体工程竣工后,由乙方组织有
15、关部门并通知甲方、监理单位、政府相关部门对乙方施工的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在验收后如果甲方、监理单位、政府相关部门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按修改意见修改,并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5.2、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 7 日内完成甲方提出的整改内容,并通过复验。复验合格后,撤出全部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并负责清除自身遗留垃圾,做到场平料清,并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6、本合同签定以后,乙方自然纳入公司质量管理体系中来,必须服从质量监控中心的检查监督、管理。按照公司质量监控管理手册的监控条文执行,以确保公司质量管理的总方针总目标的实现。第六条 工期及进度1、总工期按单体工程整体工期确定,
16、施工进度同时满足单体工程整体施工进度要求。2、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项目部书面确认单为准,工程完工日期以该工程验收合格之日为准,实际工期以双方现场代表签字为准。3、乙方未按合同开工日期开工,或未按甲方发出的开工令中要求的开工日期开工超三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乙方工程保证金,并另行将工程发包委托给第三方。4、施工过程中,如因甲方原因或其他甲、乙双方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应在三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延期的理由和要求并填报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甲方应当在接到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并出具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甲方在接到延期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
17、应顺延。甲方不同意工程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程延期要求,工期不予顺延。5、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施工进度计划或单项工程工期书面通知为准安排施工,配足必要的施工人员及机械,不得因为机械、人力不足而影响工期。若工期达不到进度安排要求时,乙方应及时采取措施:如加班、加点、加人员,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组织人力、物力进行施工,其单价按本合同单价的贰倍(包工包料的材料按市场价的贰倍)从乙方施工完成量中扣除;若乙方工期严重滞后(即施工进度与计划进度差距15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与乙方合同,乙方在两天内无条件退场,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剩余工程款,由甲方视情节办理结算,乙方放弃其诉讼权利。6、若部分工
18、程预验达不到质量要求标准,乙方需无条件返修直至达到本合同要求标准,其费用和工期延误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7、室内窗户栏杆、楼梯栏杆、靠墙扶手、电梯机房爬梯及栏杆、室外铁艺栏杆、残疾人不锈钢栏杆的制作与安装、栏杆油漆等应确保不影响后续工种及工程项目总体进度。8、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工程师代表签证后,报甲方审批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8.1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壹天,不能交乙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影响乙方进场施工的。8.2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而影响工程进度的。8.3在施工中因停水、一周内累计停电8小时以上的。8.4重
19、大设计变更,甲方通知暂停施工的。除以上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可以顺延外,其余工期不予顺延,但乙方在后续工期安排中,应采取积极措施追赶工期,必须保证施工质量,不得影响验收时间。第七条 双方工地代表1、甲方驻工地代表: 2、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八条 合同附件1、附件一:造价汇总表2、附件二:栏杆做法详图(建议提供各种栏杆做法详图汇总,对合同拟定、施工过程监督、材料管控及结算有依据)3、附件三: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4、附件四: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签订日期:
20、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附件一:造价汇总表附件二:栏杆做法详图附件三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致:(发包方)我司承建的 工程,按合同约定贵司无拖欠我司工程进度款,我司保证每月按时、足额付清所有农民工工资,若出现农民工因工资未结清而上访、聚众闹事、打架等现象,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我司承担,我司愿意接受贵司的任何处罚。特此承诺!单位公章或班组(手印): 项目负责人签章: 法人/代表:(盖章) 年 月 日附件四: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21、栏杆工程(工程全称) 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伍 年;3装修工程为 贰 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
22、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贰 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贰 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本工程保修期限为壹年。工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
23、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5.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乙方确保工程质量。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24、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协议固定条款第一条 工程变更管理1、甲方交付的设计施工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图纸会审纪要、书面通知,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联系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2、涉及到甲方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由甲方书面通知、紧急的乙方应先按通知要求进行变更施工,随后甲方应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补充“设计变更通知”。由甲方盖章确认后的工程变更通知作为设计变更依据。3、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乙方必须立即书面通知甲方、监理要求确认,对于确认的事实甲方应在5个日历天内协调设计勘察等单位提出解决方案。3.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设
25、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3.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的,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4、设计变更施工完成后,由乙方上报因设计变更产生费用按签证单执行。5、单项变更10万元(含10万元)以内按签证办理,10万以上的签订补充协议。第二条 竣工结算和经济签证管理1、竣工结算:本工程单独办理竣工结算,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三个月内将完整且与实际施工相符合的竣工图和结算资料汇总后送交甲方,甲方接到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二个月内提出审核意见,乙方收到审核意见十天内提出反馈意见,之后连续十个日历天为甲、乙双
26、方结算核对时间。双方核对确认后报公司审核,公司于二个月内出最终审核报告,最终的结算造价以公司审定的造价为准。乙方应在甲方通知时间内派人核对,乙方未能如期派人连续核对其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如延期报送,末次工程款(非保修款)的支付时间亦可相应顺延。2、竣工结算完整资料应符合以下条件,并作为结算依据:2.1、经监理单位审核、甲方代表签字、盖章的竣工图;2.2、经甲方会签并由设计单位确认的设计变更原件;2.3、甲方单独或会同设计单位提出的有关工程追加、削减、修改变更等通知单;2.4、由甲方代表、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乙方共同会审的会审纪要文件;2.5、经现场监理、甲方现场代表签字并经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工
27、程经济签证单原件和施工组织方案;2.6、工程结算书原件(包括电子文档);2.7、结算相关项目的工程量计算书(包括电子文档)。3、乙方不得虚报结算造价,所报工程结算造价若超过双方核对确定的工程结算造价5%时,乙方应承担甲方按工程结算核减额3%的审核费用,审核费用由甲方直接在乙方的工程结算造价中扣除。4、双方确认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后,甲方不再接受乙方任何追加工程结算造价的申请要求。5、经济签证管理条款:5.1、合同承包范围内因设计变更或零星工程等产生的签证,乙方必须无条件施工,若乙方拒绝施工,甲方另委托其他班组施工所产生的费用双倍由乙方承担。签证乙方必须在完成后十四天内提出,逾期被视为该项工程不涉
28、及合同价款的变动而不再补签;甲方收到签证申请后二十八天内办理,逾期未作答复视作认同乙方意见。在双方就签证价格未达成一致意见之前,可通过进一步协商解决,乙方不得据此为由停止工作,否则,每停工一天,乙方按工程总造价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签证具体实施办法以甲方现场项目部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5.2、经济签证的计价原则:5.2.1按照合同条款执行,无法参照合同条款的甲乙双方另行商议。5.2.2乙方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深度读图,尽量避免承包范围内专业错漏碰撞及常规性错误引起返工,甲方将不予签发此类返工费用签证。5.3、当月的经济签证单累计后编制签证台帐于次月5日前报送甲方项目部审核后转造价控制部,由造
29、价控制部对经济签证进行月结月清。5.4、施工单位竣工结算书所附的签证单应为原件,在竣工结算时,并入工程总造价中。已审批过的经济签证超过免费经济签证额的部分,累计每超过20万元支付工程款17万元。第三条 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1.1、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款,协助配合办理相关证件(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等)。1.2、甲方负责提供与乙方施工有关的各种资料,结合本工程特点,根据设计要求,施工规范要求,操作规程要求,验收标准要求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1.3、对乙方违反操作规程,不遵守现场记录、规章制度和项目部安排,甲方有权处以罚款。1.4、监督乙方足额发放工资,确保民工的日常生活开支。1.5、对乙方
30、由于延误工期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予以索赔。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工程中断或工程延误,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和任何一方的损失。1.6、甲方施工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等签证手续和其它相关事宜。2、乙方2.1、乙方工人进场应编制职工花名册,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乙方不得招聘“三无”人员(工人)进场,与进场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符合劳动管理及监察部门的要求,否则相关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所有进场工人必须持有身份证、务工证、特殊工种证、暂住证、婚育证(费用自理)。乙方对进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应听从甲方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接受甲方、甲方公司安全
31、生产管理有关规定及三级安全教育、文明施工的检查、监督。违反者视情节给予罚款,多次违反者清退出施工现场。2.2、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遵守工程建设生产安全有关管理规定;遵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遵守项目部安全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遵守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按安全生产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如乙方不能遵守以上条例造成工伤(亡)等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项目部及建设单位所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条例对乙方进行罚款。对乙方施工期间因安全事故等原因造成财产
32、损失或人身伤害独立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2.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工地施工生产明火作业审批制度,严格执行现场消防防火安全防范制度措施,如违章操作发生火灾事故,其一切经济损失及刑事责任由乙方负责。2.4、所有机械必须具备合格证、证牌等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乙方所进场机械性能及安全性应达到甲方公司、项目经理部及相关部门检查的要求,电缆、电线、三级和末级电线应完好并符合规范要求,电源严禁私自乱搭乱接,应由乙方专业电工按规定搭设好。2.5、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指挥和调配,按甲方的施工计划和要求组织施工,及时自觉做好工程质量自检和整改工作。如乙方工人偷工地财务者一被发现按折价赔偿,并处以被偷财物价款的贰拾
33、倍罚款。2.6、乙方要建立质量管理控制制度,必须配备足够的常驻工地现场管理人员及壹名专业电工,必须授权现场代表对乙方在本工程施工质量、工人及管理人员行为承担一切责任,现场代表与甲方项目经理部人员要密切配合,并及时参加工程例会,发现不在场甲方有权处以500元/次罚款(有特殊急事应事先请假,另派他人参加)。2.7、乙方负责临建宿舍的搭设用工及机械。配套的电线、插座、水管、排水管等材料由乙方负责安装。2.8、乙方负责将建筑物内自行产生的建筑垃圾清理到楼下指定地点。2.9、乙方自行协调与当地村民关系,如因协调不力造成工期延误或甲方损失的,承担相应责任或赔偿。2.10、乙方应承担施工噪声、扰民所发生的一
34、切费用。2.11、乙方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履行合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第四条 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1、未按合同规定提供施工场地给乙方施工,甲方承担工期延误责任。1.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价款,甲方承担工期延误责任,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工期顺延,如果甲方未按期拨付工程进度款超过30日,乙方有权暂缓施工,施工工期顺延。1.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无故擅自解除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2、乙方违约责任2.1、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乙方擅自解除合同,则乙方双倍返还甲方已付工程价款并支付合同价款的30%违约赔偿金给甲方。2.2、乙方不得将
35、工程转包、分包给其它施工单位施工。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将工程转、分包,甲方经查核属实可以立即解除合同,没收工程保证金,所留工程款不予支付,乙方放弃合同内容的权利主张,自行撤离施工现场并不得破坏已完工工程、不得撤离已进场材料。乙方擅自转包、分包事实的确认以甲方检查记录为准,无需其他证据。解除合同通知的送达以监理方的见证证明为准。合同解除后,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撤走人员及设备的,期限届满则视为撤场完毕。合同解除后乙方仍应支付合同价款的30%违约赔偿金给甲方。2.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无法满足工期等要求或乙方自己半途而废,从甲方发出通知3日内仍无法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更换其它队伍进场施
36、工,乙方应无条件接受,所押乙方质量保修金不予退还,所留工程款不予支付,由甲方决定作为其它队伍施工劳务费的加价。本合同实施过程中,乙方及乙方班组的工人严禁与甲方、建设单位或监理等管理人员发生冲突或怒骂等事件,否则由此所产生的扣款等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2.4、除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工期可相应顺延外,若乙方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工期完成施工验收合格,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逾期超过_15_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放弃合同内容的权利主张,自行撤离施工现场并不得破坏已完工工程、不得撤离已进场材料、设备。甲方不予
37、支付乙方合同价款,同时乙方应承担合同价款的30%违约赔偿金给甲方。2.5、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工期要求完成施工任务和提交竣工验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若甲方解除合同,则甲方不予支付乙方工程价款,同时乙方放弃合同内容的权利主张,自行撤离施工现场并不得破坏已完工工程、不得撤离已进场材料、设备,合同解除后乙方仍应支付合同价款的30%违约赔偿金给甲方。若甲方不解除合同,则合同条款仍然有效,同时乙方按每延误壹天工期支付壹万元违约赔偿金给甲方。2.6、乙方擅自变更设计,甲方在责令改正无效的情况下不予支付合同价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同时放弃合同内容的权利主张,自行撤离施工现场并不得破坏已完工
38、工程、不得撤离已进场材料、设备,合同解除后乙方仍应支付合同价款的30%违约赔偿给甲方。若甲方不解除合同,则合同条款仍然有效,甲方对乙方擅自变更设计的项目不予支付工程款项,同时乙方按擅自变更设计项目工程造价的叁倍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2.7、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采购合格的材料,若采用不合格的材料一经发现,乙方无条件更换,并按合格材料价款的10倍进行处罚以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一切责任。2.8、若工程质量不合格且在3天内无法进行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工程价款和办理工程结算,乙方同时放弃合同内容的权利主张,自行撤离施工现场并不得破坏已完工工程。2.9、乙方应遵守国家建设部门和当地
39、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文明施工和安全施工规定,施工过程中若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乙方应第一时间通知总包单位,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若乙方不承担以上责任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工程款,乙方放弃合同内容的权力主张自行撤离施工现场并不得破坏已完工工程、不得撤离已进场材料。合同解除后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工程款并仍应承担本条款规定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2.10、乙方应确保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在施工期间,保证按政府的规定及时发放现场施工工人工资,并提交其具体实施的措施;如实际未及时发放工人工资,给甲方的办公、品牌、销售以及在媒体曝光等造成负面影响,施工工人围堵政府、道路、甲方的办公楼
40、等行为的,每出现一次乙方支付给发包人人民币壹万元的惩罚违约金,甲方将从支付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引发的所有责任。乙方随时接受上级劳动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甲方的监督,如有违反,自愿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处罚。2.11、乙方每月应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并确保发放到每位工人,同时应向甲方及监理方提供各期有效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复印件)。若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乙方除应承担政府有关部门罚款外,甲方将按所罚金额再次扣款,同时甲方可在政府有关部门的配合下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留所欠农民工工资,直接发给农民工,并视为已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工程款。2.1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甲方或监理
41、认为不能胜任工作或玩忽职守的乙方现场人员,乙方应在二日内将上述人员撤离现场,并补充能够胜任的人员到岗,否则给予乙方500元/人天的经济扣款。2.13、乙方更换项目经理须经甲方确认同意,若擅自变更项目经理每次扣20000元;乙方项目经理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开施工现场,每次扣1000元。2.14、乙方在施工时严禁使用童工,若发现使用童工每人次处以3000元扣款。2.15、乙方应当对其人员实施有效的管理,不得以集体或个人非正常的方式或管道或威胁给与甲方造成无法正常工作或某种伤害以达到其索取工程款的目的。如出现劳务人员滋事、堵门等,每发生一次经甲方和监理核实确认后(无需乙方书面同意),乙方支付给甲方人民
42、币壹万元的惩罚性违约金,乙方对此条款完全理解,不存异议。2.16、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的有关行为如被媒体曝光,政府处罚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并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2.17、工程实际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不提请竣工验收或者竣工验收后拒绝移交工程,导致整体工程不能竣工时,甲方有权强制乙方退场,由此发生的责任及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2.18、乙方应按甲方通知的时限内及时进行结算,无论以什么理由不进行结算或消极推诿拖延结算的,均视为严重违约行为。乙方均同意向甲方支付合同(协议)总价款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继续进行赔偿。第五条
43、通知与送达任何一方就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须以书面形式进行。该通知如以专人传送,受送达人签收即构成送达;如以传真形式送达,则以传真发出之日视为送达;如以邮寄形式送达,以邮件对方签收或拒签视为送达。若因地址、名称有误或有变更而未书面通知另一方的,自邮件注明不能送达原因的日期,视为送达。除非另行书面通知,双方对通讯送达地址确认如下: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收件人: 收件人: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第六条 工程及资料移交1、工程资料移交:1.1、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须按国家规定搜集、整理、归档,必须随施工进度同步报送给甲方工程部、监理工程师。1.2、乙方如实填写施工原始记录,工程完工后,向甲方提供全部完整的竣工资料肆套,并完成验收通过、移交甲方施工项目部。1.3、工程竣工交付后7日内,必须报送全部竣工结算资料及变更、签证资料目录。1.4、工程资料及工程结算资料必须装订成册。2、工程移交:乙方在规定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后,应当无条件及时退场,及时从施工现场清除并运出乙方的设备、垃圾和各种临建设施,保持工程现场的清洁,不得影响甲方进行下一步施工,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不交,否则,乙方要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工程移交时,双方办理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