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承包工程合同格式(附英文)2528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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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承包工程合同格式(附英文)- 颁布日期:年月月日 生效日期:年月月日 颁布单位: - 第一部分 一般条款 定 义 第一条 (一一)在合同中中,除合同内内容另有要求求外,下列词词定义如下: ()“业业主”,名称将在在第二部分中中具体标明,指指雇用承包人人的一方,或或业主的法定定继承人,未未经承包人同同意,不包括括业主的受让让人。 ()“承承包人”指标书被业业主接受的投投标人或投标标公司,包括括承包人的私私人代表,继继承人和经业业主同意的受受让人。 ()“工工程师”指第二部分分中确定的工工程师人选,或或经书面通知知承包人,由由业主随时任任命的代行工工程师职责的的工程师人选选。 ()“工工程师代

2、表”指任何常驻驻工程师、工工程师助手,或或由业主或工工程师任命履履行第二条规规定的职责的的人选。对工工程师代表的的授权应由工工程师书面通通知承包人。 ()“工工程”包括永久性性工程和临时时性工程。 ()“合合同”包括合同条条款、技术规规范、图纸、标标价的工程量量表、单价或或价格表、标标书、接受证证书和合同协协议(如已完完成)。 ()“合合同价格”指在接受证证书中确定的的数额,可按按合同条款的的规定增减。 ()“建建筑设备”包括施工和和维修所需的的全部设备,但但不包括构造造永久性工程程的材料。 ()“临临时性工程”指施工和维维修所需的各各种临时工程程。 ()“永久性工程程”指按合同将将施工和维修

3、修的永久工程程。 ()“技术规范”指在标书或或标书修正中中确定的规范范,也包括由由工程师提供供或书面同意意增加的部分分。 ()“图纸”包括技术规规范中包含的的图纸,经工工程师书面同同意的对图纸纸的修正,以以及由工程师师提供或书面面同意的其他他图纸。 ()“现场”指建筑工程程师设计的永永久性或临时时性工程所需需的土地及其其他场地,以以及业主提供供的施工所需需土地或场所所、或其他合合同中规定构构成现场的部部分。 ()“同意”指书面同意意,包括随后后对口头同意意的书面确认认。 (二)合同同内容需要时时,单数表示示的词也包括括复数的含义义,反过来也也是这样。 (三)合同同条款中的标标题和边注不不被视作

4、合同同的一部分,在在解释合同时时不予考虑。 (四)“费费用”一词包括现现场内外发生生的通常费用用开支。 工程师及工工程师代表 第二条 工工程师应负责责履行发出指指令、颁发证证书等合同规规定的义务。如如果在业主对对工程师的任任命中要求工工程师在履行行其部分职责责时需经业主主特殊同意,应应在第二部分分中予以规定定。 工程师可随随时书面授权权其代表代行行其职权,但但应向承包人人和业主提交交书面授权文文件。在授权权期间,工程程师代表的决决定对承包人人和业主来说说等同于工程程师本人的决决定。 以下情况如如此办理: ()工程程师代表未否否定的工程、材材料,工程师师仍有权否定定,并决定折折除相应的建建筑。

5、()若承承包人对工程程师代表的决决定不满意,有有权提请工程程师亲自判定定。 转让和分包包 第三条 未未经业主书面面同意,承包包人不得将全全部或部分合合同,或合同同收益(除了了向承包人的的开户银行支支付到期款项项外)转让。 第四条 承承包人不得分分包整个工程程。除非合同同另有规定,承承包人未经工工程师的书面面同意,不得得将工程的任任何部分分包包出去。即使使工程师同意意分包,承包包人仍将承担担合同义务。分分包人及其代代理人、工人人的行为、失失误、失职将将象承包人及及其代理人、工工人的行为、失失误、失职一一样,由承包包人 承担责责任。为某部部分工程提供供劳力将不被被视作分包。 合同文件 第五条 (一

6、一)在第二部部分将写明下下列条件: 合同文件使使用的语言; 合同适用哪哪国的法律,按按哪国法律解解释; 如果文件用用一种以上语语言书就,文文件按哪种语语言解释,就就在第二部分分中将其定为为以这种语言言为准。 (二)除非非合同中另有有规定,合同同第一、二部部分的条款比比其他条款更更具约束力。构构成合同的几几个文件可互互相解释,在在发生歧义和和不一致时,将将由工程师向向承包人作出出解释。 如果工程师师对歧义进行行解释时,导导致承包人增增加未预见的的开支,经工工程师证明,业业主应支付相相应的款额, 第六条 (一一)工程图纸纸将由工程师师保管,但需需免费向承包包商提供两份份副本。如果果承包人需要要更多

7、副本,则则自已承担费费用。完成合合同工程后,承承包人将图纸纸全部归还工工程师。 (二)承包包人将在工程程现场保留一一份图纸副本本,以便工程程师及其代表表,或工程师师书面授权的的人士随时审审查。 (三)如果果工程师不在在合理的时间间内提供图纸纸或命令,导导致工程延误误或中断,在在此情况下承承包人要书面面通知工程师师。通知中应应详细描述所所需图纸、命命令,为什么么需要,何时时需要,以及及否则可能造造成的延误和和停工。 (四)如果果因工程师没没有或不能在在合理时间内内提供上述图图纸和命令,而而导致承包人人误工和或或增加开支,工工程师将决定定延长承包人人的规定工期期。且只要开开支合理,承承包人将得到到

8、补偿。 第七条 在在工程进行中中,工程师有有权随时向承承包人提供正正确施工所需需的图纸和指指示。承包人人应执行且受受其约束。 一般义务 第八条 (一一)根据合同同条款,承包包人要认真进进行工程建设设维护工程。只只要合同规定定需要,为了了建设和维护护工程承包人人应暂时或长长期提供劳力力、材料、建建设机械等。 (二)承包包人将对施工工现场操作和和建筑方法的的恰当、稳定定、安全负全全部责任。除除非在合同中中另有规定,承承包人对工程程师决定的永永久性和临时时性工程的设设计、规格不不负责任。 第九条 如如果修正需要要承包人签订订并执行的一一个合同协议议,协议由业业主人准备并并承担费用。 第十条 为为了执

9、行合同同,承包人在在标书中应承承诺按要求提提供一份承包包人和业主共共同同意的保保险公司、银银行或其它保保障机构开出出的保函。保保函数额不超超过验收证书书中所要求的的保函数额。除除非合同中另另有规定,承承包人将负担担全部费用。 第十一条 业主应在招招标文件中向向投标者提供供经过考察获获得的有关工工程的水文及及地层资料。标标书正是以这这些资料为基基础的,但承承包人对自己己的理解负责责。 承包人被视视作在提交标标书前,已检检查了工程现现场及周围环环境,掌握了了关于工程性性质的信息,包包括地层情况况,水文、气气候状况,完完成工程所需需材料,到达达现场的交通通和食宿问题题等。总之,承承包人被认为为已掌握

10、了可可能影响投标标的一切必要要信息,包括括风险,偶发发事件。 第十二条 承包人被认认为在其标书书的工程量表表和价目表中中已规定好价价格。除非合合同中另有规规定,这一价价格已被认为为包含了其履履行合同义务务,正确执行行合同的全部部所需。如果果执行合同过过程中,承包包人遇到一些些他认为有经经验的承包人人也不能预见见的情况或人人为障碍(天天气状况除外外),他将向向工程师代表表提交书面通通知。如果工工程师确认其其不可预见性性,将要求业业主支付承包包人在这种情情况下增加的的费用。包括括: ()为执执行工程师相相应指示的合合理费用; ()在没没有工程师特特别指示时,采采取工程师同同意的恰当措措施的合理费费

11、用。 第十三条 承包人根据据合同规定建建设工程,要要得到工程师师满意的肯定定。无论合同同中是否有规规定,工程师师有关工程的的指示承包人人必须执行。承承包人只接受受工程师的指指示,或在第第二条的情况况下接受其代代表的指示。 第十四条 (一)承包包人中标后,应应在第二部分分条件中规定定的时间内向向工程师提交交一份执行合合同的顺序计计划,待工程程师肯定。承承包人随时应应工程师或其其代表的要求求,提供详细细叙述他进行行工程安排的的书面报告。 (二)一旦旦工程师发现现工程实际进进度与上述计计划不符,将将要求承包人人提供一份修修改的计划,保保证在第四十十三条规定的的期限内完成成工程。 (三)承包包人向工程

12、师师或其代表提提供这样的计计划,并不免免除他的任何何合同责任。 第十五条 承包人在工工程进行过程程中或在工程程师认为履行行合同义务必必要时,提供供监督管理。承承包人或其一一位经工程师师书面同意的的全权代表应应随时在现场场,并负责监监督管理。工工程师可随时时撤销对全权权代表的确认认,如果这样样,承包商应应在接到书面面通知后,撤撤销对其的授授权,不再录录用他,并提提供替代人选选。全权代表表将代表承包包人接受工程程师的指示,或或按第二条规规定接受工程程师代表的指指示。 第十六条 (一)承包包人在工程进进行中,需在在现场雇用如如下人选: ()在自自己的专业范范围内经验丰丰富的技术人人员,能胜任任监管工

13、作的的副代理人,工工人领班和带带头人。 ()为及及时妥善地完完成工程所需需的熟练、半半熟练和非熟熟练工人。 (二)工程程师有权要求求承包人立即即解雇其雇用用来执行合同同的人员,这这些人员在工工程师看来未未履行职责或或不称职。被被解雇的人员员未经工程师师的书面同意意,不得再被被雇用。被解解雇人员的职职位应立即由由工程师同意意的称职人选选接替。 第十七条 承包人负责责根据工程师师的书面指示示正确地开始始工程,保证证工程位置、面面积、水平面面及各部分组组合的质量,提提供工程所需需工具、设备备和劳力。如如果在工程进进行中,在这这些方面发生生错误,承包包人应负担改改正的费用,直直到令工程师师或其代表满满

14、意,除非这这些错误是由由工程师或其其代理提供的的不准确的书书面资料造成成的,在这种种情况下,改改正费用由业业主承担。工工程师或其代代表对开工和和任何水平面面路线的检查查并不免除承承包人保持其其正确的义务务,承包人应应仔细保护保保存开工中使使用的水准基基点、观测轨轨道、测标等等。 第十八条 如果在工程程进行中,工工程师要求承承包人钻孔或或挖深坑,应应书面提出要要求。除非这这一费用已包包括在工程量量表中,否则则这一要求将将被视作根据据第五十一条条提的附加要要求。 第十九条 承包人在需需要的时间和和地点,或应应工程师或及及代表的要求求,或应权威威机构的要求求,自己承担担费用提供灯灯光,警卫等等来保卫

15、工程程,保障公众众的安全和便便利。 第二十条 (一)从工工程开始到按按第四十八条条规定的竣工工证书中规定定的日期,承承包人负全部部责任。如果果工程师发出出部分永久性性工程的竣工工证书,则承承包人从证书书中规定的日日期起不再对对这部分工程程负责,这部部分工程的责责任转至业主主。承包人要要对尚未完成成将在维护期期内完成的工工程负全部责责任,除了“意外风险”以外任何原原因造成的对对工程或部分分工程的损害害、损失,承承包人要负责责负担费用修修理好,以确确保永久性工工程完工时状状态良好,符符合合同的要要求和工程师师的指示。如如果发生“意外风险”,则承包人人按工程师的的要求和第六六十五条的规规定修复,费费

16、用由业主承承担。承包人人在完成未竣竣工工程或履履行第、条合同义义务时,操作作对工程造成成损害,也要要负责任。 (二)“意意外风险”包括战争、敌敌对(无论是是否宣战)、侵侵略,反叛、革革命、骚乱或或军事政变内内战,或在工工程进行中,由由承包商的雇雇员、分包人人制造的动乱乱、混乱,或或业主使用、占占用部分永久久性工程,或或由于工程师师工程设计的的原因,由核核燃料燃烧或或有毒爆炸物物引起的辐射射和污染,以以及爆炸引起起的各种后果果,以音速、超超音速飞行的的飞行物的声声波压力,和和其他有经验验的承包不能能预见的事件件,所有这些些被称作“免除风险”。 第二十一条条 不限制第第二十条规定定的责任义务务,承

17、包人要要以业主和承承包人的联合合名义,对按按合同条款在在第二十条规规定的时间内内对除免除风风险以外的任任何损失投保保,同时还要要对维护期前前产生的原因因在维护期内内造成的损失失和承包人为为履行第四十十九、五十条条义务而采取取行动引起的的损失投保,应应保险: ()工程程及应放入工工程中的材料料、设备,或或加上第二部部分相应条款款规定的款额额; ()承包包商购买的替替代建筑工具具和其他物品品。 保险人和保保险条款均需需经业主同意意,业主不得得无缘由地不不同意。承包包人应要求随随时向工程师师或代表出示示保险单和已已付的保险金金收据。 第二十二条条 (一)除除合同另有规规定外,承包包人应对建设设和维护

18、工程程中人员伤害害、材料损失失及财产损失失对业主造成成的损失和索索赔进行补偿偿,及对有关关的索赔、诉诉讼、损失、费费用开支等进进行补偿,以以下补偿和损损失除外: ()工程程或部分工程程永久使用或或占用土地; ()业主主在任何土地地上建设工程程或部分工程程的权利; ()为按按合同规定建建设和维护工工程造成的不不可避免的人人员和财产损损失; ()由业业主其代理人人、或非承包包人雇用的分分包人的行为为或失职造成成的人员和财财产损失,承承包人认为由由业主的代理理人造成的损损失,且可公公正的认为是是业主的责任任,由此引起起的索赔、诉诉讼、损失、费费用、开支等等。 (二)业主主应对按(一一)款规定导导致承

19、包人遭遭受的索赔、诉诉讼、损失、费费用和开支进进行补偿。 第二十三条条 (一)在在开始建筑工工程前,承包包人在不限制制其第二十二二条规定的义义务的情况下下,应对非第第二十二条原原因造成的,而而由执行工程程合同造成的的财产(包括括业主的)损损失或人员(包包括业主的雇雇员)伤害,其其所要承担的的责任投保。 (二)保险险人和保险条条款均需业主主的同意,业业主不得无缘缘由的不同意意。保险金额额不少于标书书附件的规定定。承包人应应要求随时向向工程师或其其代表出示保保险单和已付付的保险费。 (三)应有有这样一个条条款,即发生生承包人应得得到补偿的损损失时,而该该保险受益人人为业主,则则保险人就这这一损失造

20、成成的开支、费费用对业主进进行补偿。 第二十四条条 (一)业业主不对由承承包人或再承承包人雇用的的工人受伤或或发生事故造造成的损害负负赔偿责任,除除非事故或伤伤害是由业主主或其代理人人的行为或过过失引起的。承承包人应补偿偿业主,补偿偿由此引起的的索赔、诉讼讼、费用、开开支等。 (二)承包包人应对发生生这样的事故故为自己所负负的责任投保保。保险人应应经业主同意意,但业主不不得无缘由地地不同意。承承包人应在雇雇用工人完成成工程的过程程中继续保险险,应要求随随时向工程师师或其代表出出示保险单和和已付的保险险费收据。如如果再承包人人已为其雇用用的工人投保保,且以业主主为补偿对象象,则承包人人的投保义务

21、务被视作已履履行。承包人人需要求再承承包人随时应应要求向工程程师或其代表表出示保险单单和已付的保保险费收据。 第二十五条条 如果承包包人未履行第第二十一、二二十三、二十十四条的保险险义务,或其其他合同要求求的保险义务务,业主将进进行相应投保保,支付保险险金,随时从从应付给承包包人的款项中中扣除,或认认作承包人的的负债。 第二十六条条 (一)承承包人应注意意所有国家、政政府的法律、法法规、条例、规规章制度及与与执行工程合合同有关的地地方或其他权权利机构的规规章细则,以以及财产和权权利将受到工工程影响的公公共团体和公公司的规章,并并交纳规定的的费用。 (二)承包包人将遵守以以上法规、制制度,如因违

22、违反上述法规规而使业主受受惩罚,将保保证业主得到到补偿。 (三)如果果工程师确认认承包人应付付这样的费用用,则业主应应再支付给承承包人。 第二十七条条 任何在工工程现场发现现的化石、钱钱币、有价物物、或文物、建建筑物和其他他具有地质、考考古价值的物物品均属业主主的财产。承承包人应采取取恰当的措施施,防止他的的工人或其他他人移走或损损坏这些物品品,并立即通通知工程师代代表,然后按按代表的指示示处理这些物物品,费用由由业主承担。 第二十八条条 承包人应应保证业主不不受对工程施施工中使用的的建筑设备、机机械材料方面面受保护权利利和专利权,设设计、商标等等侵权行为引引起的索赔和和诉讼的损害害,并对其所

23、所受损害、支支付的费用、开开支进行补偿偿。除另有规规定外,如果果要为工程建建设需取得石石头、沙子、砂砂砾、泥土和和其他材料,承承包人负责支支付吨位费、使使用费租金和和其他费用。 第二十九条条 凡是工程程建设所需要要的操作,只只要符合合同同的要求,均均可进行,但但不应在不恰恰当的情况下下妨碍公众的的便利,不应应妨碍公共或或私人道路的的通行、使用用和占用,无无论财产所有有人是业主还还是其他人,如如果发生承包包人负责的这这类事件,承承包人应保证证业主不受由由此引起的索索赔、诉讼、损损失、费用、开开支的损害,并并对其进行补补偿。 第三十条 (一)承包包人应采取各各种必要的手手段,防止与与工程现场相相通

24、的公路、桥桥梁由于施工工而遭受损害害。承包人和和再承包人应应选择路线、车车辆,限制分分散卸货,使使因运输设备备、材料到施施工现场增加加的运量被限限制在合理范范围内,从而而避免对公路路、桥梁不必必要的损害。 (二)如果果承包人需要要运送货物经经过部分公路路、桥梁,包包括建筑设备备、机械,建建成的部分工工程,而这种种运送极有可可能损坏公路路、桥梁,除除非采取特殊殊保护和加固固措施。承包包人在运送货货物前应通知知工程师或其其代表货物的的重量及其他他特殊事项,还还要告知他打打算采取的保保护、加固方方法。除非工工程师在接到到通知天天内指示不必必要采取这样样的方法,承承包人将采取取行动或按工工程师的要求求

25、实施修改后后的方案。除除非承包人在在工程量表中中包含了保护护加固公路、桥桥梁的任务,保保护加固费用用由业主向承承包人支付。 (三)如果果在工程进行行中或以后的的时间里,承承包人因工程程损坏公路、桥桥梁而被要求求索赔,应立立即告知工程程师。业主将将商洽解决办办法并支付索索赔款,并对对承包人因此此受到的索赔赔、诉讼、损损害、费用、开开支进行补偿偿。如果工程程师认为造成成索赔或部分分索赔的原因因在于承包人人未履行其上上述(一)(二二)的义务,则则经工程师确确认的由承包包人造成的损损失,由承包包人补偿给业业主。 (四)如果果工程需要承承包人使用水水路运输,上上述条款中的的“公路”应包括船闸闸、码头、防

26、防波堤或其他他有关的水路路设施,“运输工具”应包括船只只,上述条款款同样有效。 第三十一条条 对不包括括在合同中的的工程和业主主签订的其他他与合同工程程有关的辅助助合同项目,承承包人按业主主的要求,为为其他业主雇雇用的承包人人及其工人,业业主雇用的工工人和其他在在工程现场可可雇用的机构构进行工作提提供合理的机机会。如果承承包人应工程程师或其代表表的要求,为为其他承包人人业主或其他他机构使用他他负责维护的的路段提供便便利,或使用用他施工现场场的脚手架等等其他设备,或或提供类似的的服务,则业业主应向承包包人支付工程程师认为合理理的费用。 第三十二条条 在工程期期间,承包人人应保证工程程现场没有不不

27、必要的障碍碍物,妥善储储存、处置建建筑设备和多多余的材料,从从现场清理走走残余物、垃垃圾和其他不不再需要的临临时工程。 第三十三条条 工程完成成后,承包人人应把所有建建筑设备、多多余材料、垃垃圾和各种临临时工程从现现场清理走,使使其整洁,令令工程师满意意。 第三十四条条 (一)承承包人自己安安排雇用当地地或其他来源源的劳工,除除合同另有规规定外,负责责劳工的交通通、食宿和工工资。 (二)只要要按当地情况况可行,承包包人应向工程程现场的人员员、工人提供供适当饮用水水和其他用水水,并令工程程师代表满意意。 (三)除非非按照现行的的法律法规及及政府规章,承承包人不得进进口、出售、给给予、易货或或处置

28、任何烈烈性酒和毒品品,也不得允允许再承包人人、代理人或或雇员进口、销销售、赠予和和易货及处置置。 (四)承包包人不得也不不允许向他人人给予、易货货,处置任何何武器、弹药药。 (五)承包包人在处理与与雇用工人的的关系中,应应充分考虑公公认的节假日日及导致和其其他习俗因素素。 (六)一旦旦爆发了传染染病,承包人人将遵守并执执行政府或地地方医疗卫生生机构为治疗疗疾病所制定定的规章、命命令及要求。 (七)承包包人应随时采采取合理的预预防措施,防防止其雇员中中发生非法骚骚乱或混乱行行为,并保证证工程附近地地区人员和财财产的安全、和和平。 (八)承包包人要对其再再承包人遵守守上述条款负负责。 (九)其他他

29、有关劳工和和工资的条款款如有必要可可在第二部分分的第三十四四条作出规定定。 第三十五条条 承包人应应工程师的要要求,向工程程师代表或其其办公室,按按要求的格式式和时间提交交一份详细报报告,报告其其在工程现场场雇用的监督督人员和不同同等级工人的的情况。如工工程师代表要要求,还应报报告建设设备备的情况。 材料和工艺艺 第三十六条条 (一)各各种工程材料料和工艺均应应符合合同的的规定和工程程师的指示,且且随时接受工工程师的检验验。检验可在在制造、装配配地、施工现现场或合同规规定的任何地地点。承包人人要为检查、测测量、检验工工程及其质量量,或材料的的重量、数量量提供所需的的帮助、工具具、机械、劳劳力和

30、材料,如如果工程师要要求,承包人人应将材料在在应用于工程程前提供样品品供检验。 (二)如果果合同中有明明确规定,则则提供样品的的费用由承包包人承担;否否则费用由业业主支付。 (三)合同同中明确要求求的检验,其其费用由承包包人负担。对对于那些货载载检验和工程程设计是否符符合要求的检检验,在合同同中均有列举举,承包人可可将其费用计计入投标价格格。 (四)如果果是工程师要要求的检验,而而 ()合同同中没有规定定,或 ()合同同中未列举,或或 ()虽有有规定,但工工程师指示由由独立的第三三人在现场、制制造、装配地地以外的地点点进行检验,当当检验表明工工艺、材料不不符合合同条条款或工程师师指示时,检检验

31、费用由承承包人承担。否否则,费用由由业主负担。 第三十七条条 工程师和和他授权的任任何人随时可可以去工厂、工工程准备地或或工程所需材材料、制成品品、机械的来来源地。承包包人应为他们们获得这种权权利提供一切切便利和帮助助。 第三十八条条 (一)未未经工程师或或其代表的同同意,任何工工程不得被覆覆盖或遮掩,承承包人要为工工程师或其代代表提供充分分的机会,检检验将被覆盖盖或遮掩的工工程,并在永永久性工程开开始前检查地地基。承包人人应及时通知知工程师代表表部分工程或或地基待于检检验。工程师师代表不应拖拖延这样的检检验,除非他他认为检验没没必要,并通通知承包人。 (二)应工工程师的指示示承包人要随随时打

32、开已覆覆盖的工程部部分,并负责责再次施工至至工程师满意意。如果被覆覆盖和遮掩的的工程部分符符合合同的要要求,且满足足(一)的条条件,则开盖盖和再施工费费用由业主承承担。否则,所所有费用由承承包人负担。 第三十九条条 (一)在在工程施工中中,工程师有有权随时书面面要求: ()按要要求把工程师师认为不合适适的材料在指指定的时间内内从现场清理理走; ()用合合适的材料替替换; ()无论论先前是否检检验过或已支支付中期付款款,工程师认认为不符合合合同的材料要要换掉,不合合格的工艺要要重新施工。 (二)如果果承包人未执执行工程师的的上述命令,业业主有权雇用用其他人完成成以上工作。由由此产生的费费用和杂费

33、业业主可从承包包人处取得,或或由业主从该该支付给承包包商的钱款中中扣除。 第四十条 (一)承包包人应工程师师的书面要求求,在工程师师认为必要的的时间内,停停止工程或部部分工程的施施工,如有必必要在此期间间要负责保证证工程的完好好,承包人按按工程师指示示这样做所产产生的额外费费用,由业主主承担。但以以下情况除外外: ()在合合同中规定的的停工;或 ()由承承包人的错误误而引起的必必要停工;或或 ()由工工程现场天气气引起的必要要停工;或 ()非由由工程师或业业主的错误引引起,或不由由第二十条“免除风险”引起的,为为正确施工或或保证工程安安全的停工。 如果承包人人不在工程师师提出要求后后的天内内书

34、面通知工工程师其要求求,则无权获获得额外的费费用。如果工工程师认为承承包人的要求求是合理的,则则由他来决定定支付给承包包人的款额和和停工时间。 (二)如果果按工程师的的要求,工程程或部分工程程停工九十天天后仍未得到到工程师重新新开工的命令令,除了上述述(一)中()()()()的的情况外,承承包人将向工工程师发出书书面通知,要要求其在收到到通知后二十十八天内决定定重新开工。如如果在此期间间仍未得到开开工的决定,承承包人可书面面通知(但不不一定这样做做),视只影影响部分工程程的停工为对对这部分工程程的省略,视视影响整个工工程的停工为为业主放弃合合同。 开工时间和和延误 第四十一条条 在接到工工程师

35、的书面面通知后(除除非在工程师师命令或认可可,或承包人人不能控制的的情况下),承承包人应在标标书附录中规规定的期限内内开始工程施施工,且迅速速不拖延。 第四十二条条 (一)业业主在工程师师书面命令开开工后,应授授权承包人使使用部分现场场,使承包人人能开工和按按第十四条规规定的进度计计划施工。此此后业主按施施工计划的要要求,在书面面通知工程师师后,应授权权承包人使用用施工所需的的其他现场部部分。如果业业主不能按本本条规定授权权承包人使用用现场,而导导致承包人误误工或增加费费用,由工程程师决定延长长完工期,并并确定应由业业主承担的补补偿承包人的的合理费用开开支。 (二)承包包人将承担通通向施工现场

36、场的特殊或临临时道路通行行费用。承包包人将支付为为进行工程而而在现场外膳膳宿供应费用用。 第四十三条条 按合同要要求,在整个个工程完成前前各部分工程程要完工,整整个工程应在在合同第四十十八条规定的的期限内完成成。期限从标标书附录中规规定的开工期期的最后一天天算起。可按按第四十四条条的规定延期期。 第四十四条条 非由于承承包人的错误误行为,而由由于增加工程程量或工程延延误或特别恶恶劣的天气原原因,或其他他可能发生的的特殊情况,承承包人有权要要求工程延期期。延长时间间由工程师决决定,并分别别通知业主和和承包人。除除非承包人在在额外工程开开始后或特殊殊情况发生后后天内向向工程师代表表提交详细情情况,

37、说明其其有权获得延延期,工程师师不一定把增增加工程量和和特殊情况列列入考虑。承承包人提供的的情况要准备备接受调查是是否属实。 第四十五条条 除非合同同中有相反的的规定,未经经工程师代表表的书面允许许,任何永久久性工程不得得在确认的休休息时间一夜夜间或星期天天进行,也不不得在其他当当地的假日进进行。但为挽挽救生命或财财产或维护工工程安全需要要采取不可避避免的行动时时,承包商应应立即通知工工程师代表,本本条款的规定定不适用于传传统轮作或倒倒班进行的工工作。 第四十六条条 如果因承承包人无权要要求工程延期期的原因,工工程师认为工工程进度太慢慢,不能确保保按规定时间间或在延长期期限内完工,或或完成某部

38、分分工程,将书书面通知承包包人。承包人人要采取必要要的措施,工工程师将同意意加速工程进进度,以便能能在规定时间间延长期限内内完工或完成成某部分工程程。承包人无无权要求他人人为采取这样样的措施多付付款。如果因因接到工程师师这样的通知知,承包人需需得到其允许许在休息日一一夜间或星期期日或当地的的假日工作,工工程师不得无无故拒绝。 第四十七条条 (一)如如果承包人未未在第四十三三条规定的时时间内完成工工程,将向业业主支付合同同中规定的违违约罚款,此此罚款不作为为第四十三条条规定时间与与实际确认完完工时间之差差的罚款。在在不损害其他他补救措施的的同时,业主主可从他手中中任何应支付付给承包人的的款项中扣

39、除除上述违约罚罚款。而这一一切均不免除除承包人完成成工程的义务务和合同规定定的他的其他他义务。 (二)如果果在全部工程程完工前,部部分工程按第第四十八条规规定已经工程程师确认完成成,业主已开开始使用,且且合同中没有有其他条款作作相应规定,则则应支付的违违约罚款按已已完成工程占占全部工程价价值的比例削削减。 (三)如果果愿在合同中中规定有关全全部或部分工工程完工的奖奖励,可在第第二部分的第第四十七条规规定。 第四十八条条 (一)当当全部工程完完成且令人满满意地通过了了合同规定的的最后检验,承承包人将向工工程师或其代代表发出通知知,并承诺在在维修期内将将完成任何未未完成的工作作。上述通知知和承诺均

40、应应采用书面形形式,且被视视作承包人的的要求,要求求工程师提供供工程竣工证证书。工程师师应在承包人人发出通知后后的天内内向承包人发发出工程竣工工证书,上面面注明他确认认的按合同完完工的日期,并并交给业主一一份证书副本本;或给承包包人书面指示示,指出他认认为在发出证证书前承包人人尚需完成的的工作。工程程师在书面指指示后还应指指出影响工程程完工的工程程缺陷。承包包人在令工程程师满意地完完成工程并修修正缺陷后的的天内有有权收到竣工工证书。 (二)同样样,按(一)规规定的程序,在在如下情况下下,承包人可可要求工程师师发出竣工证证书: ()在合合同中规定了了另外完工期期限的部分永永久性工程完完成; ()

41、工程程的一部分已已经完成,令令工程师满意意,且已被业业主占用。 (三)如果果部分永久性性工程已完成成且令人满意意地通过了合合同规定的最最后检验,工工程师应在全全部工程完工工前发出这部部分工程的竣竣工证书。一一旦证书发出出,承包人即即被视作已承承诺在维修期期完成未完成成的工作。 (四)如果果针对部分工工程在全部工工程完成前发发出了竣工证证书,如证书书中未明示,并并不视作地面面或地表重做做工作已完成成。 缺陷责任 第四十九条条 (一)“缺陷责任期期”一词指标书书附录中定义义的缺陷责任任期,从工程程师按第四十十八条规定确确认的完工日日开始计算。如如果工程师发发出了多份竣竣工证书,则则分别从其完完工日

42、开始计计算,各部分分工程的缺陷陷责任期作相相应规定。 (二)为了了按合同的条条件在缺陷责责任期结束后后尽可能快地地将工程转给给业主且令工工程师满意(合合理损耗除外外),承包人人应尽快完成成按条的的规定在完工工日尚未完成成的工作。在在缺陷责任期期内,或缺陷陷责任期结束束后天内内,工程师或或其代表如在在检查中发现现问题,书面面通知承包人人后,承包人人应负责修理理、修正、再再建、调整、改改正缺陷和其其他错误。 (三)如果果工程师认为为需要修理等等工作是因为为承包人使用用的材料、工工艺不符合合合同的要求,或或因为承包人人未履行合同同中明确规定定或不言而喻喻的他的义务务,则修理等等费用由承包包人承担。如

43、如果工程师认认为是其他原原因造成的,则则费用将得到到评估,算作作增加的工作作量。 (四)如果果承包人未做做前款工程师师要求的工作作,业主有权权雇用他人做做此工作。如如果工程师认认为此工作本本应由承包人人自己支付费费用完成,则则产生的费用用业主可向承承包人索取,或或从应付给承承包人的钱款款中扣除。 第五十条 应工程师的的书面要求,承承包人应在工工程师的指导导下,对施工工过程中或缺缺陷责任期出出现的缺陷、瑕瑕疵和错误进进行检查。除除非上述缺陷陷按合同规定定应由承包人人负责,检查查工作的费用用由业主承担担。如果确应应由承包人负负责,则检查查费用由承包包人负担,且且他应按照第第四十九条的的规定,自负负

44、费用进行修修理和改进。 变更、增加加和省略 第五十一条条 (一)若若工程师认为为有必要,他他可对工程的的形式、质量量、工程量作作变更,他有有权要求承包包人完成下列列工作: ()增加加或减少合同同工程的工程程量; ()省略略部分工作; ()改变变部分工程的的特性或质量量; ()改变变部分工程的的地层、路线线、位置和面面积; ()为完完成工程增加加必须的工程程量。 但这样的变变更不会使合合同失效,变变更所需费用用将在确定合合同价格时予予以考虑。 (二)没有有工程师的书书面命令,承承包人不得作作变动。如果果增加或减少少工程量不是是由于本款规规定的要求,而而是因为与工工程量的规定定相比或多或或少,则不

45、要要求书面命令令。如果工程程师因为某种种原因认为可可以口头命令令,则承包人人应按命令去去做。不论在在承包人开始始执行命令前前后,工程师师提出的对口口头命令的书书面确认,都都被视作本款款意义上的书书面命令。如如果承包人在在天内书面面向工程师确确认其口头命命令,工程师师天内未未与驳回,则则被认为是工工程师所作书书面命令。 第五十二条条 (一)所所有按工程师师命令增加或或省略的工程程量均应按合合同价格表中中工程师认为为适用的项目目进行估算。如如果工程师认认为没有合适适的项目可供供选用,则应应由工程师和和承包人商谈谈达成一个适适当的价格。如如果双方意见见有分歧,由由工程师决定定一个他认为为适当的价格格。 (二)如果果工程师认为为因工程量有有所增加或减减少,使合同同中规定的某某项工程的价价格不再合理理,则应由工工程师和承包包人商谈达成成一个适当的的价格。如果果双方意见有有分歧,则由由工程师决定定一个他认为为适当的价格格。 除非书面命命令给出后,或或在增加工程程量的情况下下在工作开始始之前,尽快快给出以下通通知,不得按按上述(一)增增加或减少工工程量,不得得按(二)改改变价格。 ()承包包人通知工程程师他打算要要求额外付款款或改变价格格,或 ()工程程师通知承包包人他打算改改变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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