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交公路发[XXXX]221号)(DOC82)2303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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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路工程标准招标文件(交公路发2009221号)Evaluation Warning: The document was created with Spire.Doc for .NET.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交公路发2009221号自二九年八八月一日起施行第一节 通用合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定1.1 词语定定义通用合同条款、专专用合同条款款中的下列词词语应具有本本款所赋予的的含义。1.1.1 合合同1.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协议书、中标标通知书、投投标函及投标标函附录、专专用合同条款款、通用合同同条款、技术术标准和要求求、图纸、已已标价工程量量清单,以及及其他合同文文件。1.1

2、.1.22 合同协议书书:指第1.5款所指的合合同协议书。1.1.1.33 中标通知书书:指发包人人通知承包人人中标的函件件。1.1.1.44 投标函:指指构成合同文文件组成部分分的由承包人人填写并签署署的投标函。1.1.1.55 投标函附录录:指附在投投标函后构成成合同文件的的投标函附录录。1.1.1.66 技术标准和和要求:指构构成合同文件件组成部分的的名为技术标标准和要求的的文件,包括括合同双方当当事人约定对对其所作的修修改或补充。1.1.1.77图纸:指包包含在合同中中的工程图纸纸,以及由发发包人按合同同约定提供的的任何补充和和修改的图纸纸,包括配套套的说明。1.1.1.88 已标价工

3、程程量清单:指指构成合同文文件组成部分分的由承包人人按照规定的的格式和要求求填写并标明明价格的工程程量清单。1.1.1.99 其他合同文文件:指经合合同双方当事事人确认构成成合同文件的的其他文件。1.1.2 合合同当事人和和人员1.1.2.1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和(或)承包包人。1.1.2.22 发包人:指指专用合同条条款中指明并并与承包人在在合同协议书书中签字的当当事人。1.1.2.33 承包人:指指与发包人签签订合同协议议书的当事人人。1.1.2.44 承包人项目目经理:指承承包人派驻施施工场地的全全权负责人。1.1.2.55 分包人:指指从承包人处处分包合同中中某一部分工工程,并与

4、其其签订分包合合同的分包人人。1.1.2.66 监理人:指指在专用合同同条款中指明明的,受发包包人委托对合合同履行实施施管理的法人人或其他组织织。1.1.2.77 总监理工程程师(总监):指由监理人人委派常驻施施工场地对合合同履行实施施管理的全权权负责人。1.1.3 工工程和设备1.1.3.11 工程:指永永久工程和(或或)临时工程程。1.1.3.22 永久工程:指按合同约约定建造并移移交给发包人人的工程,包包括工程设备备。1.1.3.33 临时工程:指为完成合合同约定的永永久工程所修修建的各类临临时性工程,不不包括施工设设备。1.1.3.44 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同条款中指明明特定范围的的永

5、久工程。1.1.3.55 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计划构成永久久工程一部分分的机电设备备、金属结构构设备、仪器器装置及其他他类似的设备备和装置。1.1.3.66 施工设备:指为完成合合同约定的各各项工作所需需的设备、器器具和其他物物品,不包括括临时工程和和材料。1.1.3.77 临时设施:指为完成合合同约定的各各项工作所服服务的临时性性生产和生活活设施。1.1.3.88 承包人设备备:指承包人人自带的施工工设备。1.1.3.99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现现场):指用于合合同工程施工工的场所,以以及在合同中中指定作为施施工场地组成成部分的其他他场所,包括括永久占地和和临时占地。1.1.3.110 永久

6、占地:指专用合同同条款中指明明为实施合同同工程需永久久占用的土地地。1.1.3.111 临时占地:指专用合同同条款中指明明为实施合同同工程需临时时占用的土地地。1.1.4 日日期1.1.4.11 开工通知:指监理人按按第11.1款通知承包包人开工的函函件。1.1.4.22 开工日期:指监理人按按第11.1款发出的开开工通知中写写明的开工日日期。1.1.4.33工期:指承承包人在投标标函中承诺的的完成合同工工程所需的期期限,包括按按第11.3款、第11.4款和第11.6款约定所所作的变更。1.1.4.44 竣工日期:指第1.1.44.3目约定工期期届满时的日日期。实际竣竣工日期以工工程接收证书书

7、中写明的日日期为准。1.1.4.55 缺陷责任期期:指履行第第19.2款约定的缺缺陷责任的期期限,具体期期限由专用合合同条款约定定,包括根据据第19.3款约定所作作的延长。1.1.4.66 基准日期:指投标截止止时间前28天的日期。1.1.4.77 天:除特别别指明外,指指日历天。合合同中按天计计算时间的,开开始当天不计计入,从次日日开始计算。期期限最后一天天的截止时间间为当天24:00。1.1.5 合合同价格和费费用1.1.5.11 签约合同价价:指签定合合同时合同协协议书中写明明的,包括了了暂列金额、暂暂估价的合同同总金额。1.1.5.22 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按合同约定完完成了包括缺缺陷

8、责任期内内的全部承包包工作后,发发包人应付给给承包人的金金额,包括在在履行合同过过程中按合同同约定进行的的变更和调整整。1.1.5.33 费用:指为为履行合同所所发生的或将将要发生的所所有合理开支支,包括管理理费和应分摊摊的其他费用用,但不包括括利润。1.1.5.44 暂列金额:指已标价工工程量清单中中所列的暂列列金额,用于于在签订协议议书时尚未确确定或不可预预见变更的施施工及其所需需材料、工程程设备、服务务等的金额,包包括以计日工工方式支付的的金额。1.1.5.55暂估价:指指发包人在工工程量清单中中给定的用于于支付必然发发生但暂时不不能确定价格格的材料、设设备以及专业业工程的金额额。1.1

9、.5.66 计日工:指指对零星工作作采取的一种种计价方式,按按合同中的计计日工子目及及其单价计价价付款。1.1.5.77 质量保证证金(或称保保留金):指指按第17.4.1项约定用于于保证在缺陷陷责任期内履履行缺陷修复复义务的金额额。1.1.6 其其他1.1.6.11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件、信函、电电报、传真等等可以有形地地表现所载内内容的形式。1.2 语言文文字除专用术语外,合合同使用的语语言文字为中中文。必要时时专用术语应应附有中文注注释。1.3 法律适用于合同的法法律包括中华华人民共和国国法律、行政政法规、部门门规章,以及及工程所在地地的地方法规规、自治条例例、单行条例例和地方政府府规

10、章。1.4 合同文文件的优先顺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项文件应互相相解释,互为为说明。除专专用合同条款款另有约定外外,解释合同同文件的优先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议书;(2)中标通知知书;(3)投标函及及投标函附录录;(4)专用合同同条款;(5)通用合同同条款;(6)技术标准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同文件。1.5 合同协协议书承包人按中标通通知书规定的的时间与发包包人签订合同同协议书。除除法律另有规规定或合同另另有约定外,发发包人和承包包人的法定代代表人或其委委托代理人在在合同协议书书上签字并盖盖单位章后,合合同生效。1.6 图纸和和承包人文件件1.6.1图纸

11、纸的提供除专用合同条款款另有约定外外,图纸应在在合理的期限限内按照合同同约定的数量量提供给承包包人。由于发发包人未按时时提供图纸造造成工期延误误的,按第11.3款的约定办办理。1.6.2 承承包人提供的的文件按专用合同条款款约定由承包包人提供的文文件,包括部部分工程的大大样图、加工工图等,承包包人应按约定定的数量和期期限报送监理理人。监理人人应在专用合合同条款约定定的期限内批批复。1.6.3 图图纸的修改图纸需要修改和和补充的,应应由监理人取取得发包人同同意后,在该该工程或工程程相应部位施施工前的合理理期限内签发发图纸修改图图给承包人,具具体签发期限限在专用合同同条款中约定定。承包人应应按修改

12、后的的图纸施工。 1.6.4 图图纸的错误承包人发现发包包人提供的图图纸存在明显显错误或疏忽忽,应及时通通知监理人。1.6.5 图图纸和承包人人文件的保管管监理人和承包人人均应在施工工场地各保存存一套完整的的包含第1.6.1项、第1.6.2项、第1.6.3项约定内容容的图纸和承承包人文件。1.7 联络1.7.1 与与合同有关的的通知、批准准、证明、证证书、指示、要要求、请求、同同意、意见、确确定和决定等等,均应采用用书面形式。1.7.2 第第1.7.1项中的通知知、批准、证证明、证书、指指示、要求、请请求、同意、意意见、确定和和决定等来往往函件,均应应在合同约定定的期限内送送达指定地点点和接收

13、人,并并办理签收手手续。1.8 转让除合同另有约定定外,未经对对方当事人同同意,一方当当事人不得将将合同权利全全部或部分转转让给第三人人,也不得全全部或部分转转移合同义务务。1.9 严禁贿贿赂合同双方当事人人不得以贿赂赂或变相贿赂赂的方式,谋谋取不当利益益或损害对方方权益。因贿贿赂造成对方方损失的,行行为人应赔偿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0 化石石、文物1.10.1 在施工场地地发掘的所有有文物、古迹迹以及具有地地质研究或考考古价值的其其他遗迹、化化石、钱币或或物品属于国国家所有。一一旦发现上述述文物,承包包人应采取有有效合理的保保护措施,防防止任何人员员移动或损坏坏上述物品,并并立

14、即报告当当地文物行政政部门,同时时通知监理人人。发包人、监监理人和承包包人应按文物物行政部门要要求采取妥善善保护措施,由由此导致费用用增加和(或或)工期延误误由发包人承承担。1.10.2 承包人发现现文物后不及及时报告或隐隐瞒不报,致致使文物丢失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1 专利利技术1.11.1 承包人在使使用任何材料料、承包人设设备、工程设设备或采用施施工工艺时,因因侵犯专利权权或其他知识识产权所引起起的责任,由由承包人承担担,但由于遵遵照发包人提提供的设计或或技术标准和和要求引起的的除外。1.11.2 承包人在投投标文件中采采用专利技术术的,专利技技术的使用费费

15、包含在投标标报价内。1.11.3 承包人的技技术秘密和声声明需要保密密的资料和信信息,发包人人和监理人不不得为合同以以外的目的泄泄露给他人。1.12 图纸纸和文件的保保密1.12.1 发包人提供供的图纸和文文件,未经发发包人同意,承承包人不得为为合同以外的的目的泄露给给他人或公开开发表与引用用。1.12.2 承包人提供供的文件,未未经承包人同同意,发包人人和监理人不不得为合同以以外的目的泄泄露给他人或或公开发表与与引用。2. 发包人义义务2.1 遵守法法律发包人在履行合合同过程中应应遵守法律,并并保证承包人人免于承担因因发包人违反反法律而引起起的任何责任任。2.2 发出开开工通知发包人应委托监

16、监理人按第11.1款的约定向向承包人发出出开工通知。2.3 提供施施工场地发包人应按专用用合同条款约约定向承包人人提供施工场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地内地下管线线和地下设施施等有关资料料,并保证资资料的真实、准准确、完整。2.4 协助承承包人办理证证件和批件发包人应协助承承包人办理法法律规定的有有关施工证件件和批件。2.5 组织设设计交底发包人应根据合合同进度计划划,组织设计计单位向承包包人进行设计计交底。2.6 支付合合同价款发包人应按合同同约定向承包包人及时支付付合同价款。2.7 组织竣竣工验收发包人应按合同同约定及时组组织竣工验收收。2.8 其他义义务发包人应履行合合同约定的其其他义务。3.

17、监理人3.1 监理人人的职责和权权力3.1.1 监监理人受发包包人委托,享享有合同约定定的权力。监监理人在行使使某项权力前前需要经发包包人事先批准准而通用合同同条款没有指指明的,应在在专用合同条条款中指明。3.1.2 监监理人发出的的任何指示应应视为已得到到发包人的批批准,但监理理人无权免除除或变更合同同约定的发包包人和承包人人的权利、义义务和责任。3.1.3 合合同约定应由由承包人承担担的义务和责责任,不因监监理人对承包包人提交文件件的审查或批批准,对工程程、材料和设设备的检查和和检验,以及及为实施监理理作出的指示示等职务行为为而减轻或解解除。3.2 总监理理工程师发包人应在发出出开工通知前

18、前将总监理工工程师的任命命通知承包人人。总监理工工程师更换时时,应在调离离14天前通知承承包人。总监监理工程师短短期离开施工工场地的,应应委派代表代代行其职责,并并通知承包人人。3.3 监理人人员3.3.1 总总监理工程师师可以授权其其他监理人员员负责执行其其指派的一项项或多项监理理工作。总监监理工程师应应将被授权监监理人员的姓姓名及其授权权范围通知承承包人。被授授权的监理人人员在授权范范围内发出的的指示视为已已得到总监理理工程师的同同意,与总监监理工程师发发出的指示具具有同等效力力。总监理工工程师撤销某某项授权时,应应将撤销授权权的决定及时时通知承包人人。3.3.2 监监理人员对承承包人的任

19、何何工作、工程程或其采用的的材料和工程程设备未在约约定的或合理理的期限内提提出否定意见见的,视为已已获批准,但但不影响监理理人在以后拒拒绝该项工作作、工程、材材料或工程设设备的权利。3.3.3 承承包人对总监监理工程师授授权的监理人人员发出的指指示有疑问的的,可向总监监理工程师提提出书面异议议,总监理工工程师应在48小时内对该该指示予以确确认、更改或或撤销。3.3.4 除除专用合同条条款另有约定定外,总监理理工程师不应应将第3.5款约定应由由总监理工程程师作出确定定的权力授权权或委托给其其他监理人员员。3.4 监理人人的指示3.4.1 监监理人应按第第3.1款的约定向向承包人发出出指示,监理理

20、人的指示应应盖有监理人人授权的施工工场地机构章章,并由总监监理工程师或或总监理工程程师按第3.3.1项约定授权权的监理人员员签字。3.4.2 承承包人收到监监理人按第3.4.1项作出的指指示后应遵照照执行。指示示构成变更的的,应按第15条处理。3.4.3 在在紧急情况下下,总监理工工程师或被授授权的监理人人员可以当场场签发临时书书面指示,承承包人应遵照照执行。承包包人应在收到到上述临时书书面指示后24小时内,向向监理人发出出书面确认函函。监理人在在收到书面确确认函后24小时内未予予答复的,该该书面确认函函应被视为监监理人的正式式指示。3.4.4 除除合同另有约约定外,承包包人只从总监监理工程师

21、或或按第3.3.1项被授权的的监理人员处处取得指示。3.4.5 由由于监理人未未能按合同约约定发出指示示、指示延误误或指示错误误而导致承包包人费用增加加和(或)工工期延误的,由由发包人承担担赔偿责任。 3.5 商定或或确定3.5.1合同同约定总监理理工程师应按按照本款对任任何事项进行行商定或确定定时,总监理理工程师应与与合同当事人人协商,尽量量达成一致。不不能达成一致致的,总监理理工程师应认认真研究后审审慎确定。3.5.2 总总监理工程师师应将商定或或确定的事项项通知合同当当事人,并附附详细依据。对对总监理工程程师的确定有有异议的,构构成争议,按按照第24条的约定处处理。在争议议解决前,双双方

22、应暂按总总监理工程师师的确定执行行,按照第24条的约定对对总监理工程程师的确定作作出修改的,按按修改后的结结果执行。4. 承包人4.1 承包人人的一般义务务4.1.1 遵遵守法律承包人在履行合合同过程中应应遵守法律,并并保证发包人人免于承担因因承包人违反反法律而引起起的任何责任任。4.1.2 依依法纳税承包人应按有关关法律规定纳纳税,应缴纳纳的税金包括括在合同价格格内。4.1.3 完完成各项承包包工作承包人应按合同同约定以及监监理人根据第第3.4款作出的指指示,实施、完完成全部工程程,并修补工工程中的任何何缺陷。除专专用合同条款款另有约定外外,承包人应应提供为完成成合同工作所所需的劳务、材材料

23、、施工设设备、工程设设备和其他物物品,并按合合同约定负责责临时设施的的设计、建造造、运行、维维护、管理和和拆除。4.1.4 对对施工作业和和施工方法的的完备性负责责承包人应按合同同约定的工作作内容和施工工进度要求,编编制施工组织织设计和施工工措施计划,并并对所有施工工作业和施工工方法的完备备性和安全可可靠性负责。4.1.5 保保证工程施工工和人员的安安全承包人应按第99.2款约定采取取施工安全措措施,确保工工程及其人员员、材料、设设备和设施的的安全,防止止因工程施工工造成的人身身伤害和财产产损失。4.1.6 负负责施工场地地及其周边环环境与生态的的保护工作承包人应按照第第9.4款约定负责责施工

24、场地及及其周边环境境与生态的保保护工作。4.1.7 避避免施工对公公众与他人的的利益造成损损害承包人在进行合合同约定的各各项工作时,不不得侵害发包包人与他人使使用公用道路路、水源、市市政管网等公公共设施的权权利,避免对对邻近的公共共设施产生干干扰。承包人人占用或使用用他人的施工工场地,影响响他人作业或或生活的,应应承担相应责责任。4.1.8 为为他人提供方方便承包人应按监理理人的指示为为他人在施工工场地或附近近实施与工程程有关的其他他各项工作提提供可能的条条件。除合同同另有约定外外,提供有关关条件的内容容和可能发生生的费用,由由监理人按第第3.5款商定或确确定。4.1.9 工工程的维护和和照管

25、工程接收证书颁颁发前,承包包人应负责照照管和维护工工程。工程接接收证书颁发发时尚有部分分未竣工工程程的,承包人人还应负责该该未竣工工程程的照管和维维护工作,直直至竣工后移移交给发包人人为止。4.1.10 其他义务承包人应履行合合同约定的其其他义务。4.2 履约担担保承包人应保证其其履约担保在在发包人颁发发工程接收证证书前一直有有效。发包人人应在工程接接收证书颁发发后28天内把履约约担保退还给给承包人。4.3 分包4.3.1 承承包人不得将将其承包的全全部工程转包包给第三人,或或将其承包的的全部工程肢肢解后以分包包的名义转包包给第三人。4.3.2 承承包人不得将将工程主体、关关键性工作分分包给第

26、三人人。除专用合合同条款另有有约定外,未未经发包人同同意,承包人人不得将工程程的其他部分分或工作分包包给第三人。4.3.3 分分包人的资格格能力应与其其分包工程的的标准和规模模相适应。4.3.4 按按投标函附录录约定分包工工程的,承包包人应向发包包人和监理人人提交分包合合同副本。4.3.5 承承包人应与分分包人就分包包工程向发包包人承担连带带责任。4.4 联合体体4.4.1 联联合体各方应应共同与发包包人签订合同同协议书。联联合体各方应应为履行合同同承担连带责责任。4.4.2 联联合体协议经经发包人确认认后作为合同同附件。在履履行合同过程程中,未经发发包人同意,不不得修改联合合体协议。4.4.

27、3 联联合体牵头人人负责与发包包人和监理人人联系,并接接受指示,负负责组织联合合体各成员全全面履行合同同。4.5 承包人人项目经理4.5.1承包包人应按合同同约定指派项项目经理,并并在约定的期期限内到职。承承包人更换项项目经理应事事先征得发包包人同意,并并应在更换14天前通知发发包人和监理理人。承包人人项目经理短短期离开施工工场地,应事事先征得监理理人同意,并并委派代表代代行其职责。4.5.2 承承包人项目经经理应按合同同约定以及监监理人按第3.4款作出的指指示,负责组组织合同工程程的实施。在在情况紧急且且无法与监理理人取得联系系时,可采取取保证工程和和人员生命财财产安全的紧紧急措施,并并在采

28、取措施施后24小时内向监监理人提交书书面报告。4.5.3承包包人为履行合合同发出的一一切函件均应应盖有承包人人授权的施工工场地管理机机构章,并由由承包人项目目经理或其授授权代表签字字。4.5.4 承承包人项目经经理可以授权权其下属人员员履行其某项项职责,但事事先应将这些些人员的姓名名和授权范围围通知监理人人。4.6 承包人人人员的管理理4.6.1 承承包人应在接接到开工通知知后28天内,向监监理人提交承承包人在施工工场地的管理理机构以及人人员安排的报报告,其内容容应包括管理理机构的设置置、各主要岗岗位的技术和和管理人员名名单及其资格格,以及各工工种技术工人人的安排状况况。承包人应应向监理人提提

29、交施工场地地人员变动情情况的报告。4.6.2 为为完成合同约约定的各项工工作,承包人人应向施工场场地派遣或雇雇佣足够数量量的下列人员员:(1)具有相应应资格的专业业技工和合格格的普工;(2)具有相应应施工经验的的技术人员;(3)具有相应应岗位资格的的各级管理人人员。4.6.3 承承包人安排在在施工场地的的主要管理人人员和技术骨骨干应相对稳稳定。承包人人更换主要管管理人员和技技术骨干时,应应取得监理人人的同意。4.6.4 特特殊岗位的工工作人员均应应持有相应的的资格证明,监监理人有权随随时检查。监监理人认为有有必要时,可可进行现场考考核。4.7 撤换承承包人项目经经理和其他人人员承包人应对其项项

30、目经理和其其他人员进行行有效管理。监监理人要求撤撤换不能胜任任本职工作、行行为不端或玩玩忽职守的承承包人项目经经理和其他人人员的,承包包人应予以撤撤换。4.8 保障承承包人人员的的合法权益4.8.1 承承包人应与其其雇佣的人员员签订劳动合合同,并按时时发放工资。4.8.2 承承包人应按劳劳动法的规定定安排工作时时间,保证其其雇佣人员享享有休息和休休假的权利。因因工程施工的的特殊需要占占用休假日或或延长工作时时间的,应不不超过法律规规定的限度,并并按法律规定定给予补休或或付酬。4.8.3 承承包人应为其其雇佣人员提提供必要的食食宿条件,以以及符合环境境保护和卫生生要求的生活活环境,在远远离城镇的

31、施施工场地,还还应配备必要要的伤病防治治和急救的医医务人员与医医疗设施。4.8.4 承承包人应按国国家有关劳动动保护的规定定,采取有效效的防止粉尘尘、降低噪声声、控制有害害气体和保障障高温、高寒寒、高空作业业安全等劳动动保护措施。其其雇佣人员在在施工中受到到伤害的,承承包人应立即即采取有效措措施进行抢救救和治疗。4.8.5 承承包人应按有有关法律规定定和合同约定定,为其雇佣佣人员办理保保险。4.8.6 承承包人应负责责处理其雇佣佣人员因工伤伤亡事故的善善后事宜。4.9 工程价价款应专款专专用发包人按合同约约定支付给承承包人的各项项价款应专用用于合同工程程。4.10 承包包人现场查勘勘 4.10

32、.1 发包人应将将其持有的现现场地质勘探探资料、水文文气象资料提提供给承包人人,并对其准准确性负责。但但承包人应对对其阅读上述述有关资料后后所作出的解解释和推断负负责。4.10.2 承包人应对对施工场地和和周围环境进进行查勘,并并收集有关地地质、水文、气气象条件、交交通条件、风风俗习惯以及及其他为完成成合同工作有有关的当地资资料。在全部部合同工作中中,应视为承承包人已充分分估计了应承承担的责任和和风险。4.11 不利利物质条件4.11.1 不利物质条条件,除专用用合同条款另另有约定外,是是指承包人在在施工场地遇遇到的不可预预见的自然物物质条件、非非自然的物质质障碍和污染染物,包括地地下和水文条

33、条件,但不包包括气候条件件。4.11.2 承包人遇到到不利物质条条件时,应采采取适应不利利物质条件的的合理措施继继续施工,并并及时通知监监理人。监理理人应当及时时发出指示,指指示构成变更更的,按第15条约定办理理。监理人没没有发出指示示的,承包人人因采取合理理措施而增加加的费用和(或或)工期延误误,由发包人人承担。5. 材料和工工程设备5.1 承包人人提供的材料料和工程设备备5.1.1 除除专用合同条条款另有约定定外,承包人人提供的材料料和工程设备备均由承包人人负责采购、运运输和保管。承承包人应对其其采购的材料料和工程设备备负责。5.1.2 承承包人应按专专用合同条款款的约定,将将各项材料和和

34、工程设备的的供货人及品品种、规格、数数量和供货时时间等报送监监理人审批。承承包人应向监监理人提交其其负责提供的的材料和工程程设备的质量量证明文件,并并满足合同约约定的质量标标准。5.1.3对承承包人提供的的材料和工程程设备,承包包人应会同监监理人进行检检验和交货验验收,查验材材料合格证明明和产品合格格证书,并按按合同约定和和监理人指示示,进行材料料的抽样检验验和工程设备备的检验测试试,检验和测测试结果应提提交监理人,所所需费用由承承包人承担。5.2 发包人人提供的材料料和工程设备备5.2.1 发发包人提供的的材料和工程程设备,应在在专用合同条条款中写明材材料和工程设设备的名称、规规格、数量、价

35、价格、交货方方式、交货地地点和计划交交货日期等。5.2.2 承承包人应根据据合同进度计计划的安排,向向监理人报送送要求发包人人交货的日期期计划。发包包人应按照监监理人与合同同双方当事人人商定的交货货日期,向承承包人提交材材料和工程设设备。5.2.3 发发包人应在材材料和工程设设备到货7天前通知承承包人,承包包人应会同监监理人在约定定的时间内,赴赴交货地点共共同进行验收收。除专用合合同条款另有有约定外,发发包人提供的的材料和工程程设备验收后后,由承包人人负责接收、运运输和保管。5.2.4 发发包人要求向向承包人提前前交货的,承承包人不得拒拒绝,但发包包人应承担承承包人由此增增加的费用。 5.2.

36、5 承承包人要求更更改交货日期期或地点的,应应事先报请监监理人批准。由由于承包人要要求更改交货货时间或地点点所增加的费费用和(或)工工期延误由承承包人承担。 5.2.6 发发包人提供的的材料和工程程设备的规格格、数量或质质量不符合合合同要求,或或由于发包人人原因发生交交货日期延误误及交货地点点变更等情况况的,发包人人应承担由此此增加的费用用和(或)工工期延误,并并向承包人支支付合理利润润。5.3 材料和和工程设备专专用于合同工工程5.3.1运入入施工场地的的材料、工程程设备,包括括备品备件、安安装专用工器器具与随机资资料,必须专专用于合同工工程,未经监监理人同意,承承包人不得运运出施工场地地或

37、挪作他用用。5.3.2 随随同工程设备备运入施工场场地的备品备备件、专用工工器具与随机机资料,应由由承包人会同同监理人按供供货人的装箱箱单清点后共共同封存,未未经监理人同同意不得启用用。承包人因因合同工作需需要使用上述述物品时,应应向监理人提提出申请。5.4 禁止使使用不合格的的材料和工程程设备5.4.1 监监理人有权拒拒绝承包人提提供的不合格格材料或工程程设备,并要要求承包人立立即进行更换换。监理人应应在更换后再再次进行检查查和检验,由由此增加的费费用和(或)工工期延误由承承包人承担。5.4.2 监监理人发现承承包人使用了了不合格的材材料和工程设设备,应即时时发出指示要要求承包人立立即改正,

38、并并禁止在工程程中继续使用用不合格的材材料和工程设设备。5.4.3 发发包人提供的的材料或工程程设备不符合合合同要求的的,承包人有有权拒绝,并并可要求发包包人更换,由由此增加的费费用和(或)工工期延误由发发包人承担。6. 施工设备备和临时设施施6.1 承包人人提供的施工工设备和临时时设施6.1.1 承承包人应按合合同进度计划划的要求,及及时配置施工工设备和修建建临时设施。进进入施工场地地的承包人设设备需经监理理人核查后才才能投入使用用。承包人更更换合同约定定的承包人设设备的,应报报监理人批准准。6.1.2除专专用合同条款款另有约定外外,承包人应应自行承担修修建临时设施施的费用,需需要临时占地地

39、的,应由发发包人办理申申请手续并承承担相应费用用。6.2 发包人人提供的施工工设备和临时时设施发包人提供的施施工设备或临临时设施在专专用合同条款款中约定。6.3 要求承承包人增加或或更换施工设设备承包人使用的施施工设备不能能满足合同进进度计划和(或或)质量要求求时,监理人人有权要求承承包人增加或或更换施工设设备,承包人人应及时增加加或更换,由由此增加的费费用和(或)工工期延误由承承包人承担。6.4 施工设设备和临时设设施专用于合合同工程6.4.1除合合同另有约定定外,运入施施工场地的所所有施工设备备以及在施工工场地建设的的临时设施应应专用于合同同工程。未经经监理人同意意,不得将上上述施工设备备

40、和临时设施施中的任何部部分运出施工工场地或挪作作他用。6.4.2 经经监理人同意意,承包人可可根据合同进进度计划撤走走闲置的施工工设备。7. 交通运输输7.1 道路通通行权和场外外设施除专用合同条款款另有约定外外,发包人应应根据合同工工程的施工需需要,负责办办理取得出入入施工场地的的专用和临时时道路的通行行权,以及取取得为工程建建设所需修建建场外设施的的权利,并承承担有关费用用。承包人应应协助发包人人办理上述手手续。7.2 场内施施工道路7.2.1 除除专用合同条条款另有约定定外,承包人人应负责修建建、维修、养养护和管理施施工所需的临临时道路和交交通设施,包包括维修、养养护和管理发发包人提供的

41、的道路和交通通设施,并承承担相应费用用。7.2.2 除除专用合同条条款另有约定定外,承包人人修建的临时时道路和交通通设施应免费费提供发包人人和监理人使使用。7.3 场外交交通7.3.1 承承包人车辆外外出行驶所需需的场外公共共道路的通行行费、养路费费和税款等由由承包人承担担。7.3.2 承承包人应遵守守有关交通法法规,严格按按照道路和桥桥梁的限制荷荷重安全行驶驶,并服从交交通管理部门门的检查和监监督。7.4 超大件件和超重件的的运输由承包人负责运运输的超大件件或超重件,应应由承包人负负责向交通管管理部门办理理申请手续,发发包人给予协协助。运输超超大件或超重重件所需的道道路和桥梁临临时加固改造造

42、费用和其他他有关费用,由由承包人承担担,但专用合合同条款另有有约定除外。7.5 道路和和桥梁的损坏坏责任因承包人运输造造成施工场地地内外公共道道路和桥梁损损坏的,由承承包人承担修修复损坏的全全部费用和可可能引起的赔赔偿。7.6 水路和和航空运输本条上述各款的的内容适用于于水路运输和和航空运输,其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义包括河道、航航线、船闸、机机场、码头、堤堤防以及水路路或航空运输输中其他相似似结构物;“车辆”一词的涵义义包括船舶和和飞机等。 8. 测量放线线8.1 施工控控制网8.1.1发包包人应在专用用合同条款约约定的期限内内,通过监理理人向承包人人提供测量基基准点、基准准线和水准点点及其

43、书面资资料。除专用用合同条款另另有约定外,承承包人应根据据国家测绘基基准、测绘系系统和工程测测量技术规范范,按上述基基准点(线)以及合同工工程精度要求求,测设施工工控制网,并并在专用合同同条款约定的的期限内,将将施工控制网网资料报送监监理人审批。8.1.2承包包人应负责管管理施工控制制网点。施工工控制网点丢丢失或损坏的的,承包人应应及时修复。承承包人应承担担施工控制网网点的管理与与修复费用,并并在工程竣工工后将施工控控制网点移交交发包人。8.2 施工测测量8.2.1承包包人应负责施施工过程中的的全部施工测测量放线工作作,并配置合合格的人员、仪仪器、设备和和其他物品。8.2.2监理理人可以指示示

44、承包人进行行抽样复测,当当复测中发现现错误或出现现超过合同约约定的误差时时,承包人应应按监理人指指示进行修正正或补测,并并承担相应的的复测费用。8.3 基准资资料错误的责责任发包人应对其提提供的测量基基准点、基准准线和水准点点及其书面资资料的真实性性、准确性和和完整性负责责。发包人提提供上述基准准资料错误导导致承包人测测量放线工作作的返工或造造成工程损失失的,发包人人应当承担由由此增加的费费用和(或)工工期延误,并并向承包人支支付合理利润润。承包人发发现发包人提提供的上述基基准资料存在在明显错误或或疏忽的,应应及时通知监监理人。8.4 监理人人使用施工控控制网监理人需要使用用施工控制网网的,承

45、包人人应提供必要要的协助,发发包人不再为为此支付费用用。9. 施工安全全、治安保卫卫和环境保护护9.1 发包人人的施工安全全责任9.1.1 发发包人应按合合同约定履行行安全职责,授授权监理人按按合同约定的的安全工作内内容监督、检检查承包人安安全工作的实实施,组织承承包人和有关关单位进行安安全检查。9.1.2 发发包人应对其其现场机构雇雇佣的全部人人员的工伤事事故承担责任任,但由于承承包人原因造造成发包人人人员工伤的,应应由承包人承承担责任。9.1.3 发发包人应负责责赔偿以下各各种情况造成成的第三者人人身伤亡和财财产损失:(1) 工程或或工程的任何何部分对土地地的占用所造造成的第三者者财产损失

46、;(2) 由于发发包人原因在在施工场地及及其毗邻地带带造成的第三三者人身伤亡亡和财产损失失。9.2 承包人人的施工安全全责任9.2.1 承承包人应按合合同约定履行行安全职责,执行监理人人有关安全工工作的指示,并在专用合合同条款约定定的期限内,按按合同约定的的安全工作内内容,编制施施工安全措施施计划报送监监理人审批。9.2.2 承承包人应加强强施工作业安安全管理,特特别应加强易易燃、易爆材材料、火工器器材、有毒与与腐蚀性材料料和其他危险险品的管理,以以及对爆破作作业和地下工工程施工等危危险作业的管管理。9.2.3 承承包人应严格格按照国家安安全标准制定定施工安全操操作规程,配配备必要的安安全生产

47、和劳劳动保护设施施,加强对承承包人人员的的安全教育,并并发放安全工工作手册和劳劳动保护用具具。9.2.4 承承包人应按监监理人的指示示制定应对灾灾害的紧急预预案,报送监监理人审批。承承包人还应按按预案做好安安全检查,配配置必要的救救助物资和器器材,切实保保护好有关人人员的人身和和财产安全。9.2.5 合合同约定的安安全作业环境境及安全施工工措施所需费费用应遵守有有关规定,并并包括在相关关工作的合同同价格中。因因采取合同未未约定的安全全作业环境及及安全施工措措施增加的费费用,由监理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确定。9.2.6 承承包人应对其其履行合同所所雇佣的全部部人员,包括括分包人人员员的工伤事故故承担责任,但但由于发包人人原因造成承承包人人员工工伤事故的,应应由发包人承承担责任。9.2.7 由由于承包人原原因在施工场场地内及其毗毗邻地带造成成的第三者人人员伤亡和财财产损失,由由承包人负责责赔偿。9.3 治安保保卫9.3.1 除除合同另有约约定外,发包包人应与当地地公安部门协协商,在现场场建立治安管管理机构或联联防组织,统统一管理施工工场地的治安安保卫事项,履履行合同工程程的治安保卫卫职责。9.3.2 发发包人和承包包人除应协助助现场治安管管理机构或联联防组织维护护施工场地的的社会治安外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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