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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湘潭市城城市总体体规划(220100-20020年年)第一章 总 则则第二章章 城市市发展目目标和策策略第三三章 市市域城镇镇体系规规划第一一节 市市域城乡乡统筹规规划第二二节 市市域人口口和城镇镇发展战战略第三三节 市市域城镇镇结构规规划第四四节 市市域综合合交通规规划第五五节 市市域水资资源和基基础设施施规划第第六节 市域重重大社会会服务设设施规划划第七节节 市域域历史文文化遗产产保护规规划第八八节 市市域旅游游发展规规划第九九节 市市域空间间管制措措施第十十节 湘湘潭市与与周边区区域和城城市的协协调发展展第十一一节 城城市规划划区的四四区划定定与管制制措施第第十二节节 城市市规划区区的空
2、间间结构与与设施统统筹第四四章 城城市性质质和城市市规模第第五章 中心城城区总体体布局和和用地规规划第一一节 用用地发展展方向和和布局原原则第二二节 规规划结构构、功能能布局第第三节 用地规规划第四四节 旧旧城保护护更新与与历史文文化保护护规划第第五节 中心城城区村庄庄建设目目标和发发展策略略第六章章 中心心城区综综合交通通规划第第一节 战略与与目标第第二节 对外交交通第三三节 道道路交通通第四节节 公共共交通第第五节 慢行交交通第六六节 综综合交通通枢纽第第七章 中心城城区园林林绿地系系统与景景观风貌貌规划第第一节 城市园园林绿地地系统规规划第二二节 城城市景观观风貌规规划第三三节 中中心城
3、区区湘江岸岸线规划划第八章章 中心心城区市市政工程程设施规规划第九九章 中中心城区区环境保保护规划划第十章章 中心心城区综综合防灾灾规划第第十一章章 中心心城区地地下空间间开发利利用规划划第十二二章 城城市分期期建设规规划第十十三章 城市远远景发展展构想第第十四章章 规划划实施措措施第十十五章 附则 附表第一章 总 则则第1条 规划划目的和和指导思思想 为适适应湖南南省委、省省政府提提出的长长株潭经经济一体体化战略略和长株株潭城市市群获批批为全国国资源节节约和环环境友好好型社会会建设综综合配套套改革试试验区的的形势需需要,深深入贯彻彻落实科科学发展展观,促促进湘潭潭市经济济社会又又好又快快发展
4、,科科学指导导城乡各各项建设设活动,依依据国务务院、建建设部文文件精神神,编制制湘潭潭市城市市总体规规划(22010020020年年)(以以下简称称本规划划,“资资源节约约和环境境友好型型社会”以以下简称称“两型型社会”)。 第22条 规划基基本依据据 1中华华人民共共和国城城乡规划划法(220088年) 22中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国土地管管理法(220044年) 3中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国环境保保护法(119899)及有有关环保保法律法法规 44中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国水土保保持法(119911年) 5建建设部城城市规划划编制办办法(220066年) 6国务院院办公厅厅转发建建设部关关于加强强城市总总体
5、规划划工作意意见的通通知(国国办发220066122号) 7国国家发改改委关关于批准准长株潭潭城市群群和武汉汉城市圈圈资源节节约型和和环境友友好型社社会建设设综合配配套改革革试验区区的通知知(发发改经体体2000734228号) 8湖湖南省长长株潭城城市群区区域规划划(2000820220年)(国国务院审审批稿)和和湖南省省城镇体体系规划划(2000420220年)(送送审稿) 9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条例(2007年)和湖南省湘江长沙株洲湘潭段生态经济带建设保护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省长令)(2003年 10国家、湖南省颁布实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第3条 规划层次 本规划分为市域和中心城区两
6、个层次。 市域范围为湘潭全部行政辖区,包括湘潭城区(雨湖区、岳塘区)、湘潭县、湘乡市和韶山市,编制城镇体系规划,总面积为5006.5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为湘潭市区范围的大部分区域(不含楠竹山镇、鹤岭镇和易家湾镇、昭山乡),面积约为220平方公里。第4条 规划期限 近期 20092010年 中期 20112015年 远期 20162020年 远景 2020以后 第5条 城市规划区 湘潭市城市规划区范围确定为:现湘潭市城市两区(即岳塘区、雨湖区行政区范围,不含楠竹山镇)和现湘潭县的易俗河镇、河口镇、梅林桥镇、杨嘉桥镇、姜畲镇、响塘乡、响水乡的行政辖区范围,规划区总面积约为1069平方公里。
7、 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执行本规划。 第6条 强制性条文管理 文本条文中加粗黑体字标志的内容均为依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以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所确定的强制性条文。规划确定的强制性条文具有法定的强制力,必须严格执行。下位规划不得擅自违背和变更上位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涉及规划强制性条文的调整,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 第7条 规划实施 本规划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后,由湘潭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 城市发发展目标标和策略略第8条 战略略定位和和城市发发展总体体目标 1总
8、总体战略略定位 湘潭是是全国“两两型社会会”建设设的示范范区,中中部地区区率先崛崛起的经经济强市市,长株株潭城市市群向西西辐射的的城乡服服务中心心,具有有国际品品质的文文化旅游游名城和和现代化化生态型型宜居城城市。 2总总体发展展目标 生态态宜居型型的现代代工业新新城和文文化旅游游名城。即即规划把把湘潭打打造成为为经济强强市、文文化名城城、宜居居家园和和旅游胜胜地。 经济强强市:促促进经济济又好又又快发展展,经济济结构明明显优化化、人民民收入持持续增加加,到220200年人均均GDPP超过88万元人人民币,湘湘潭经济济发展走走在全省省前列,成成为湖南南乃至中中部地区区的经济济强市。 文化名城:
9、以“伟人故里、文明湘潭”为主题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发掘伟人文化、名人文化、湖湘文化等历史文化遗产,申报“省级和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促进教育均衡快速发展,扩大职业教育规模;发展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 宜居家园:在交通、通讯、电力、供热、燃气、水利和防震减灾等方面建立完备、高效、稳定的城市基础设施系统,有效处理生产、生活污染物,建立相应的危机处理机制,保障市民生活工作环境清洁安全,积极创建生态园林城市。 旅游胜地:整合市域内旅游资源,培育壮大旅游支柱产业,强化伟人故里、红色文化、滨江风光、现代城市的特色,以红色文化旅游带动发展湖湘文化旅游、生态休闲旅游,将湘潭建设成为全国知名的旅游胜地。第9条
10、总体发展策略和重点实施策略 1.总体发展策略 湘潭市的总体发展策略为“两型驱动、开放带动、强工富市、科学发展”。即按照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总体要求,以统筹城乡生态环境、经济社会、空间布局、基础设施等为重点,科学谋划湘潭市未来的综合发展,合理布局湘潭市“两型”社会示范建设,全面实现湘潭市城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2.重点实施策略 (1)保护利用城乡生态资源与加强环境综合治理相结合,奠定建设“两型社会”的生态格局; (2)城镇空间集约化发展与民生设施网络化配置相结合,统筹城乡“两型社会”建设; (3)城乡功能综合布局与城镇产业园区规模化发展相结合,实现城乡空间的集约节约利
11、用; (4)创新发展”两型”产业与提升发展传统产业相结合,建立完善的“两型”产业体系; (5)立足城镇建设综合交通平台与联动城乡发展公共交通网络相结合,构筑高效畅达的一体化交通体系; (6)城镇市政设施布局区域化与乡村公用设施建设实用化相结合,建立高效节约的城乡公用设施体系。 (7)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现代文化创新发展相结合,塑造新时代湖湘文化圣地。第10条 湘潭市“两型社会”建设的分阶段目标 1近期建设目标 (1)“两型社会”建设全面启动;示范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获得局部突破;初步形成适应“两型社会”建设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框架体系。 (2)产业结构逐步优化,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取得积极进展,“两型”
12、产业比重逐步提高。 (3)城乡统筹发展取得阶段性突破,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 (4)区域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初步建立。 (5)重大生态、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取得积极进展、部分获得重大突破。 (5)全社会参与“两型社会”建设的局面初步形成。 2中期建设目标 (1)示范区建设取得全面突破,适应“两型社会”建设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框架体系基本形成。 (2)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低端产业积极向高端产业转变,高新技术产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取得重大发展,“两型”产业占据支配地位。 (3)城乡统筹发展取得全面突破,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框架体系全面建立,一体化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 (4)区
13、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建立,特色鲜明、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主体功能区格局基本形成。 (5)重大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取得全面突破。 3远期建设目标 (1)建立起完善的“两型社会”建设体制机制和政策框架体系,“两型社会”发展模式全面形成,成为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的示范区。 (2)产业结构合理,三次产业协调发展,产业发展高端化,与长沙、株洲共同成为湖南的核心增长极。 (3)形成城乡一体、区域协调、内外平衡、经济社会同步、人与自然和谐的发展格局,成为具有国际品质的生态型、现代化宜居城市、“两型”产业主导的工业强市、以湖湘文化与红色文化旅游为主体的文化旅游名城。第11条 湘潭市“两型社会”建设的分项
14、发展目标 1.经济发展目标 (1)保持国民经济较快发展,不断提高经济增长质量,进一步增强全市的综合经济实力、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局部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努力把湘潭城市建设成为湖南省内经济强市和长株潭地区重要核心城市之一。 (2)至2010年,GDP总量为768亿元左右,人均GDP达到2.56万元,“两型”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60%,城镇化率达到53%左右,单位GDP能耗为1.67吨标准煤/万元以下。 (3)至2015年,GDP总量为1460亿元左右,人均GDP达到4.63万元,“两型”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70%,城镇化率达到66%左右,单位GDP能耗为1.15吨标准煤/万元以下。 (
15、4)至2020年左右,GDP总量为3000亿元左右,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人均GDP达到8.8万元左右,“两型”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80%,城镇化率达到80%左右,单位GDP能耗为0.8吨标准煤/万元以下。 2.社会发展目标 (1)规划期末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5,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5以上,公共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达到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左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覆盖率达到100。 (2)规划期末,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47500元和21200元左右,反映城乡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控制在0.2以内,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为7
16、6岁以上,城镇和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分别下降到25和50。农村地区实现村村通公路的目标。 (3)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确保文化公益事业,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群众文化。支持文化和旅游产业的协调发展,完善文化产业政策,支持文化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增强湘潭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3.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1)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促进产业集中;明确沿江各岸段的环境准入标准;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依法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完善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收费制度;提升应对重大环境突发事件能力;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水质监控,建立饮用水安全预警系统;加强酸雨控制力度,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强化噪声
17、管理;综合治理固体废弃物。 (2)到规划期末,湘潭市城市规划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小于12平方米,中心城区人均公共绿地面不小于10平方米,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0%以上,环保投资占GDP的比例不小于2%。 (3)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达到100%,湘江、涟水、涓水的所有控制断面,全部达到国家类以上环境质量标准。城市规划区的大气环境质量稳定达到国家类或类以上环境质量标准,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达到95%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危险废弃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4.资源利用与保护目标 (1)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
18、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国家耕地保护战略目标。发挥城乡规划对建设用地的管理和调控作用,按照提高城乡建设用地集约化水平和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的要求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 (2)优化城乡空间布局与用地结构,推动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建立城镇与农村平等互利、良性互动的用地机制。采取城镇点轴发展模式,重点保障中心城市、有发展潜力的次中心城市和重点中心城镇建设用地,合理安排小城镇建设用地,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调整村镇空间布局,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建立中心集镇中心村自然村三级农村住宅用地空间布局体系。 (3)节约用地,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
19、转变,倡导土地空间的紧凑利用和适度混合利用。优化城镇内部土地利用结构。推动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工作,开展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村庄用地整理和工矿废弃地整理工作。 (4)引导城镇由外延式扩张向内涵式发展转变。旧区改造要在充分保护历史文化资源和确保适度环境容量的基础上,挖掘现有建设用地的潜力,盘活存量土地。新区开发要尽量利用非耕地土地资源,严格控制土地的征而未用。 (5)逐步优化城镇建设用地结构。保障绿地、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用地,改善人居环境;控制工业生产用地增长,提高单位工业用地产出。 (6)提高乡和村庄人口和产业的聚集水平,加强对农民建
20、房的规划建设管理,严格控制“一户多宅”。 (7)实施城乡建设用地统一规划和管理。适应城镇化过程中城乡建设用地动态调整的特点,建立健全城乡统筹的建设用地管理制度,各类开发区要纳入城市的统一规划管理,提高开发区用地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8)强化水资源与水环境的区域统一管理,坚持“节水优先,治污为本,多渠道开源”,构建多水源的水资源保障体系。努力建设节水型城市;发展节水产业,推广应用节水技术、工艺、设备和器具,提倡循环用水和污水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全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万元GDP耗水降到100立方米以下。 (9)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加快清洁能源利用,
21、积极开发可再生能源。2020年,单位GDP能耗达到0.8吨标煤/万元,2020年可再生能源占总能源的15%以上。 5.城市建设目标 (1)规划远期形成完善的综合交通系统,建设以铁路、轻轨、水运、高速公路外环、城市快速环线和主干路为主的、服务跨江交通和连接两岸城市功能组团的现代化交通系统。 (2)按照湘江生态经济带规划要求,建设湘江生活轴、生态绿带和沿江交通走廊。 (3)规划建设布局合理、交通便捷、配套齐全的新型住区,积极推行功能导向的城市环境经营、土地经营和房地产综合开发模式。 (4)规划建成代表湘潭现代化城市形象的城市河东滨水新区。 (5)规划建成运转高效、功能全面的市政服务设施体系。 (6
22、)规划远期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100,人均年用电量为5200千瓦时/年,城市人均居住用地面积达到30平方米/人。第三章 市域城城镇体系系规划第一节 市域城城乡统筹筹规划第12条条 市市域城乡乡统筹发发展总体体战略和和策略 1湘潭潭市域城城乡统筹筹发展总总体战略略 促促进城市市与乡村村地区的的协调发发展和经经济社会会一体化化发展,保保持生态态良好的的乡村特特色;坚坚持以城城带乡,以以工促农农,打破破城乡二二元结构构,建立立覆盖城城乡的社社会保障障和均等等化公共共服务体体系。 2湘湘潭市域域城乡统统筹发展展策略 (11)保护护生态环环境,保保持乡村村风貌。严严格保护护基本农农田,强强化农村村作为生生
23、态本底底的作用用,突出出城乡空空间特色色差别,保保持农村村自然生生态风貌貌。 (22)分区区分类管管控,产产业错位位发展。因因地制宜宜确定乡乡村发展展方向和和适宜规规模,推推动工业业向重点点城镇集集中,鼓鼓励发展展农村具具有特色色的第一一产业和和第三产产业,适适度发展展农产品品加工业业和特色色手工业业。 (33)鼓励励城镇发发展,引引导人口口迁移。极极化市域域中心城城市和二二级城市市的发展展,鼓励励农村居居民向重重点城镇镇集中,适适度进行行村庄撤撤并,通通过设施施的优先先配置引引导农村村居住人人口适度度集聚。 (4)完善设施配套,整治优化环境。构筑城乡公交网络、加强公共服务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对接
24、;村庄建设以环境整治为主,防止大拆大建。 (5)加强农村自治管理,鼓励农民自愿建设。发挥村民自治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进行农村的改造和建设。 (6)推动城市反哺农村,促进城乡社会福利均等化。加强城市对农村的支援力度,缩小城乡差距,平等享有社会福利。第13条 市域城乡空间整合原则与措施 1整合原则 (1)城镇空间整合:重点发展市域中心城市、二级城市,通过设施统一配置协调中心城市与周边城镇空间发展;提高乡镇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效率,推进乡镇空间集约发展。 (2)农村空间整合:严格保护基本农田,保持农村自然人文风貌,促进人口和产业向城镇集中,提高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使用效率,积极推行城乡建设用地挂钩试点。
25、 (3)乡镇企业空间整合:引导乡镇企业向城、镇两级工业区集中;调整乡镇建成区工业用地布局,提高工业用地聚集度和产出效益;严格限制新增污染工业。 2城镇空间整合措施 (1)协调中心城市与周边城镇的空间关系,进行适度的乡镇撤并,增强中心城市的资源支配能力,形成合理的功能布局。 (2)湘潭市域中心城市、二级城市与周边地区实行统一规划,协调用地布局。 (3)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调整空间布局,通过土地置换、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等措施,充分提高城镇建设用地使用效率。 (4)充分挖掘乡镇特色,根据不同的发展条件和环境明确不同的发展方向和优势产业,形成错位发展,避免恶性竞争。 (5)提高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
26、设标准和服务水平,增强其服务能力和服务半径。 3乡村居民点整合措施 (1)保护现状规模较大、发展条件较好、特色风貌鲜明的村庄的空间格局,维系原有社会网络;合理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水平,加强村庄绿化和环境建设,改善村庄居住环境;根据未来发展以及吸纳安置周边撤并村庄人口的需要,可依据规划紧凑布局、适当扩建。 (2)保护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保护价值、现存比较完好的传统特色村落,并对有损传统特色风貌的建、构筑物进行改造,妥善协调好新建住宅与传统村落之间的关系。 (3)根据村庄撤并的需要,考虑耕作半径要求,在发展条件较好、环境影响较小的地区建设新的农村居民点;居民点建设应与自然环境相和谐,完善配套
27、设施,充分体现湖南浓郁乡风民俗和时代特征。 (4)现状规模过小、发展条件较差、处于环境敏感地区的村庄和空心村等应予以逐步拆除或合并。 4乡镇企业整合措施 (1)除特色手工业外的乡村工业应统一向城镇工业小区集中,关闭技术落后、能耗高、污染严重的乡镇企业。 (2)新办乡镇企业和现有乡镇企业的技改扩建项目都应进入工业小区发展,提高工业用地使用效率。 (3)城镇建成区分散的乡镇企业应逐步通过土地置换的方式向工业小区集中,改善城镇环境。 第14条 市域城乡建设标准 1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转变城镇空间发展模式,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各级城镇依据人口规模和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2中心城市
28、建设标准 市域中心城市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 市域二级城市人均建设用地应控制在100110平方米之间; 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执行相应的国家技术规范。 3重点镇建设标准 人均城镇建设用地应控制在105平方米以内;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模与标准应服务本镇及周边乡镇,按小城市的标准执行; 镇区基础设施建设与配套标准应按小城市的要求执行。 4一般镇建设标准 人均城镇建设用地应控制在110平方米以内;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模与标准满足服务整个镇域; 镇区基础设施建设与配套标准应满足本镇基本生产、生活要求。 5农村建设规模与标准 人均建设用地面积应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 村庄建设
29、应遵循集中紧凑布局、充分利用自然条件、充分结合村民生产生活方式、新旧村庄有机衔接和保持低山丘陵地域风貌特色的原则; 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指标按每千人1000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政府应对农村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给予财政支持。第二节 市域人人口和城城镇发展展战略第15条条 市市域总人人口 规规划湘潭潭市域总总人口220100年控制制在3000万人人以内,220155年在3315万万人以内内,20020年年在3440万人人以内。第16条 市域人口城镇化水平 规划近期2010年湘潭市域城镇化水平达到53%,城镇人口控制在160万人以内。规划中期2015年市域城镇化水平达到66%,城镇人口控制在208
30、万人以内。规划远期2020年市域城镇化水平争取达到80%,城镇人口控制在272万以内。第17条 市域整体空间发展战略 规划湘潭市整体空间发展战略为“北拓东连、西进南延、点轴支撑、网络完善”,为“两型社会”示范建设和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提供空间载体。第18条 市域城镇空间发展战略 规划湘潭市域城镇空间发展战略为“中心极化,结构优化,点轴增长,网络演进,促进市域城镇集约、协调发展”,在规划期内,形成城镇空间布局合理、资源配置优化、农村劳动力转移顺畅、生态环境宜居、管理现代高效、基本公共服务由城乡居民共享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城乡一体化新格局。 第19条 市域城镇发展目标 1增强湘潭城市面向城乡腹地的经济
31、社会服务职能,建设面向湖南城乡腹地的综合服务中心。 2按照“两型”社会建设要求,培育产业特色突出、竞争能力强、就业空间大的新型城镇社会经济体系;组建人口规模合理、等级有序、设施完善、生活居住环境良好的城镇结构体系;构建与长株潭城市群接轨的开放式的城镇空间体系,建设城镇之间联系快捷通畅的开放型、生态化的区域交通网络体系。 3重点加强湘潭与长沙间的南北干道联系,整合提升湘潭与株洲的东西连接道路,打通连接三市的内环路,增加连接三市的外环路。积极推进城市道路向乡村延伸,改善小城镇的通外道路,加强城乡经济联系,促进城乡互动发展。 第20条 市域城镇发展时序 近期“重点发展、极化中心”。 中期“点轴增长、
32、主次联动”。 远期“网络推进、协调发展”。 1近期:2009年至2010年培育发展阶段 采取集中发展模式,培育发展中心城市,重点发展湘潭中心城区、湘乡城区、韶山城区、湘潭县城、九华新城、昭山组团、楠湖新城等市域重点发展地区,加强棋梓、花石等经济活跃的重点城镇发展。培育支柱产业,加快基础设施与城市建设,增强城市功能。 2中期:2011年至2015年快速发展阶段 采取集中-分散发展模式,进一步极化中心城市发展,促进韶山城乡统筹示范区、姜畲高效农业示范区、杨嘉桥-河口组团等发展,积极发展市域二级城市和有潜力的重点镇。 进一步提升壮大中心城市的综合实力。引导产业和人口向市域中心城市、市域二级城市和重点
33、镇聚集。依托区域交通干线,培育有发展潜力的重点镇。促进市县域二、三级城镇的中心形成和功能完善。 3远期:2016年至2020年成熟阶段 采取网络发展的模式,实现区域大中小城镇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城镇建设与经济增长、生态环境保护、资源永续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等的协调发展。第三节 市域城城镇结构构规划第21条条 市市域城镇镇规模等等级结构构 规划划期内,市市域城镇镇发展按按照其规规模等级级,其人人口规模模结构分分为一级级城市(1100万万人规模模以上的的特大城城市)、二二级城市市(200500万人规规模的中中等城市市)、三三级城市市(820万万人规模模的小城城市)、四四级城镇镇(4-8万万人的城城镇、
34、114万万人规模模的城镇镇和1万万人规模模以下的的城镇)四四大规模模等级。详详见附表表2。第第22条条 市市域城镇镇职能等等级结构构 以促促进和带带动区域域共同发发展为目目标,确确定市域域城镇形形成“市市域中心心城市、市市域二级级城市、重重点镇(三三级城镇镇)、一一般镇(四四级城镇镇)”四四个职能能等级,承承担相应应的城镇镇职能。规规划市域域各级城城镇的职职能引导导重点以以制造业业职能、农农业服务务与技术术支撑职职能、商商贸流通通职能和和旅游服服务职能能等为主主。详见见附表33。第223条 市域域城镇空空间布局局结构规规划 规规划湘潭潭市域城城镇空间间结构为为“一心心五区、两两轴两通通道”。
35、“一心心”指湘湘潭市中中心城区区,是辐辐射带动动湘潭城城乡发展展的空间间核心、支支撑湘潭潭向内辐辐射带动动发展的的平台和和对外开开放合作作的门户户。 “五五区”指指五个协协调发展展的特色色化空间间区域,核核心区应应建设成成为支撑撑市域整整体政治治、经济济、文化化发展的的主要空空间载体体;在此此基础上上,延伸伸核心区区向中南南部和西西部的辐辐射作用用,分别别在湘潭潭县和湘湘乡市形形成两个个城镇集集聚发展展区;针针对湘潭潭县南部部地区小小城镇相相对均衡衡分布的的特点,发发展面向向农村加加工业、服服务业和和现代农农业,形形成南部部网络化化城镇发发展区;保护湘湘乡、韶韶山两市市西北部部的生态态涵养区区
36、,依托托现有城城镇发展展生态旅旅游、休休闲旅游游和农业业观光及及其服务务业,建建设成为为生态旅旅游发展展区。 “两轴轴”指城城镇和产产业聚集集发展的的复合走走廊,包包括市域域南北重重点提升升轴和东东西集聚聚发展轴轴。 南南北重点点提升轴轴,主要要沿湘江江和1007国道道,由湘湘潭中心心城区、九九华组团团、昭山山组团及及湘潭县县城、谭谭家山、中中路铺、茶茶恩寺等等沿途各各镇组成成。向北北对接长长沙,重重点建设设九华和和昭山组组团,集集群发展展现代装装备制造造、汽车车及零部部件、电电子信息息等特色色产业,依依托沿湘湘江分布布的大学学高校、科科技机构构,提升升自主创创新能力力,重点点建设昭昭山生态态
37、休闲、文文化创意意产业基基地,串串联沿湘湘江分布布的昭山山、法华华山、金金霞山、河河口、犁犁头嘴等等生态休休闲空间间资源,提提升发展展旅游休休闲产业业,实现现与长沙沙暮云的的整体联联动发展展。向南南辐射衡衡阳,着着力加强强谭家山山、中路路铺、茶茶恩寺等等南部城城镇建设设,加强强在旅游游、商贸贸领域与与衡阳的的合作。通通过自主主技术创创新、产产业集群群发展和和城市服服务功能能提升,成成为湘潭潭示范“两两型社会会”建设设和科技技创新发发展的核核心空间间增长轴轴。 东东西集聚聚发展轴轴,主要要连接湘湘潭中心心城区和和湘乡城城区以及及沿线的的姜畲、楠楠竹山、云云湖桥等等镇和水水府庙地地区。依依托现状状
38、3200国道和和沪昆高高速共同同构成的的交通走走廊,围围绕城区区和城镇镇的集约约化建设设,集聚聚发展高高新技术术产业、先先进装备备制造业业、现代代服务业业、文化化创意和和旅游服服务产业业。向西西辐射娄娄底,沿沿轴线重重点建设设姜畲杨河现现代高效效农业示示范区、楠楠湖新城城、湘乡乡城区、水水府庙休休闲旅游游度假基基地。向向东对接接株洲,重重点建设设天易(湘湘潭)示示范区,实实现与株株洲国家家高新区区的产业业配套和和联动发发展。通通过产业业集聚发发展和城城镇集约约化建设设,形成成带动湘湘潭西南南部广大大腹地发发展和统统筹城乡乡“两型型社会”建建设的核核心增长长轴,成成为湘潭潭经济发发展水平平最高、
39、城城镇分布布最密集集、产业业基础最最雄厚、综综合发展展最具活活力的走走廊地区区。 “两两通道”指指促进市市域均衡衡协调发发展的空空间走廊廊,包括括“湘潭潭中心城城区花石”城城镇发展展通道和和“韶山山湘湘乡花石” 城镇发发展通道道。 “湘湘潭中心心城区花石石”城镇镇发展通通道,主主要通过过湘潭中中心城区区辐射带带动以花花石为中中心的湘湘潭县南南部广大大农村地地区的发发展;“韶韶山湘乡花石石”城镇镇发展通通道,主主要通过过宁花高高速公路路的规划划和建设设,加强强韶山、湘湘乡和湘湘潭县三三个县域域广大腹腹地的沟沟通和联联系,带带动沿线线城镇均均衡协调调发展。 第第24条条 中中心城市市和重点点城镇发
40、发展指引引 1中心城城区 发发展定位位:长株株潭城市市群地区区的中心心城市之之一;湖湖南省重重要的工工业、科科教和旅旅游城市市。 发发展规模模:20020年年城区人人口规模模控制在在1100万人,城城镇建设设用地规规模控制制在1110平方方公里。 用地主要发展方向是向东、北发展,适度向西拓展。 2湘乡城区 发展定位:市域次中心、重要的工业城市。 发展规模:2020年城区人口规模控制在30-40万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5-40平方公里。 用地主要发展方向是向东、向北,次要向西。 3韶山城区 发展定位:以红色文化为核心的旅游城市,全国城乡统筹示范区。 发展规模:2020年城区人口规模控制在8
41、万人以内,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0平方公里。 用地主要发展方向是向东,次要向南。 4九华新城 发展定位:产业基地、生态绿谷,长株潭城市群综合交通枢纽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展规模:2020年城区人口规模控制在36万人以内,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0平方公里左右。 用地主要发展方向是向北。 5湘潭县城 发展定位:湘潭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创新服务基地、生态工业新区。 发展规模:2020年城区人口规模控制在30-35万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5平方公里以内。 用地主要发展方向是向东、次要向南。 6楠湖新城 发展定位:先进制造业基地和花园新城。 发展规模:2020年城区人口规模控制在8-20万人,城
42、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0-20平方公里。 用地发展方向主要是向东。 7花石镇 发展定位:商贸综合型县域中心城镇。 发展规模:2020年城区人口规模控制在5-8万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8平方公里。 用地主要发展方向是向东,次要向北。 8棋梓镇 发展定位:建材工业、休闲旅游城镇。 发展规模:2020年城区人口规模控制在5万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平方公里。 用地主要发展方向是向东,次要向西。 9姜畲镇 发展定位:以隆平论坛为核心的高效农业、观光农业示范区。 发展规模:2020年城区人口规模控制在5万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平方公里。 用地主要发展方向是向东。 10杨河组团 发展定位:以观光农业为主的城乡统筹服务基地、新农村建设示范区。 发展规模:包括杨嘉桥镇、河口镇行政辖区,2020年城区人口规模控制在4万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5平方公里。 用地主要发展方向是相向发展,中部聚集。11谭家山镇 发展定位:以煤矿资源采掘和加工的生态型山区工矿城镇。 城镇规模: 2020年城镇人口控制在2.4万人,城镇建设用地为3.0平方公里。 用地主要发展方向是向北。 12中路铺镇 发展定位:以灯饰加工、农村商品流通为主的城镇。 城镇规模: 2020年城镇人口控制在2.2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