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工投信托受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3128.docx

上传人:you****now 文档编号:48080773 上传时间:2022-10-05 格式:DOCX 页数:52 大小:93.5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合川工投信托受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3128.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2页
合川工投信托受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3128.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合川工投信托受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3128.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川工投信托受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3128.docx(52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中原理财-安益【177】期-合川工投信托受益权投资(一期)集合资金信托合同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依据本信托合同规定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受托人因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中原理财-安安益【1777】期-合川工投信托托受益权投资资(一期)集合资金金信托合同合同编号:受托人:中原信信托有限公司司1、 前言1.1 中原信托有限公公司(以下简简称“中原信托”或“受托人”)是经中国国银行业监督督管理委员会会核准登记的的经营信托业业务的专业金金融机构。委委托人基

2、于对对受托人的信信任,愿将其其合法所有或或拥有的财产产委托给受托托人管理。受受托人愿为受受益人的利益益,以自己的的名义,按照照本合同的约约定,对信托托财产进行管管理、运用和和处分。委托托人与受托人人本着平等自自愿、诚实信信用、真实合合法的原则,根根据中华人人民共和国信信托法、信信托公司管理理办法、信信托公司集合合资金信托计计划管理办法法、中华华人民共和国国合同法及及其他有关法法律、法规和和规章的规定定,签订如下下条款,以资资信守。1.2 基于本合同设立立的信托计划划,于“中原理财-安益【1777】期-合川工投信托托受益权投资资(一期)集合资金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称“信托计划或或计划”)成立日

3、起起生效。信托托计划成立后后,由受托人人将信托计划划的信托财产产与信托计划划的其他信托托财产集合在在一起,统一一进行管理、运运用和处分。2、 释义2.1 本合同、信托合合同:指中中原理财-安安益【1777】期-合川工投信信托受益权投投资(一期)集集合资金信托托合同及对该合同同的任何有效效修订和补充充。2.2 信托计划说明书书:指中原原理财-安益益【177】期-合川工投信信托受益权投投资(一期)集集合资金信托托计划说明书书以及对该该说明书的任任何有效修订订或补充。2.3 认购风险申明书书:指中原原理财-安益益【177】期-合川工投信信托受益权投投资(一期)集集合资金信托托计划认购风风险申明书。2

4、.4 本信托:指根据据信托计划说说明书及本合合同设立的“中原理财-安益【1777】期-合川工投信托托受益权投资资(一期)集合资金金信托”。2.5 单一信托:指依依据编号【豫豫中信字(22013)第第350-77-1号】的的中原理财财-安益【1153】期-合川工投应应收账款投资资(一期)单单一资金信托托合同设立立的“中原理财-安益【1553】期-合合川工投应收收账款投资(一一期)单一资资金信托”。单一信托托募集的资金金按照编号【豫豫中信字(22013)第第350(11)-1号】的的合作约定定与第【1】期期应收账款债债权转让及回回购合同和和编号【豫中中信字(20013)第3350(1)-2号】的第

5、第【1】期资资金支付协议议的约定,投投资于回购人人的应收账款款债权。2.6 信托计划文件:指信托合合同、信信托计划说明明书、认认购风险申明明书等信托托计划文件。2.7 认购:指委托人人按照信托合合同的约定向向受托人交付付认购信托单单位的资金并并加入信托计计划的行为。2.8 信托本金:指委委托人与受托托人签署信托托合同后,委委托人按照信信托合同约定定交付的、经经受托人确认认认购成功的的认购资金。2.9 信托计划成立日日:指按照信信托计划文件件的约定,信信托计划成立立条件全部满满足,受托人人宣告信托计计划成立的日日期。信托计计划成立日即即为信托生效效日。2.10 信托受益权:指指对信托计划划享有包

6、括获获取信托利益益等法定权利利的权利。2.11 信托单位:指信信托受益权被被划分为等额额份额,该被被划分的等额额份额称为信信托单位。信信托计划成立立时,信托单单位的初始价价值为每份信信托单位(人人民币)壹元元。例如:委委托人交付认认购资金1000万元,认认购的信托单单位为1000万份。2.12 信托财产:指信信托本金以及及信托本金在在投资、存放放银行等管理理、运用、处处分过程中所所形成的价值值总和。其构构成主要有:信托本金;银行存款及及利息;投资资收益;其他他应计入信托托财产的财产产(含债务或或其他权利负负担)。2.13 信托资金:指资资金形式的信信托财产。2.14 计划本金:指加加入信托计划

7、划的信托本金金的总和。2.15 计划财产:指计计划本金以及及在投资、存存放银行等管管理、运用、处处分过程中所所形成的价值值总和。其构构成主要有:计划本金;银行存款及及利息;投资资收益;其他他应计入计划划财产的财产产(含债务或或其他权利负负担)。2.16 计划资金:指信信托计划项下下信托资金的的总和。2.17 信托账户:指受受托人为信托托计划专门开开立的银行专专户,用于计计划财产的资资金结算业务务,又称保管管账户。2.18 受益人账户:指指委托人指定定的用于受托托人向受益人人支付信托利利益的银行账账户。2.19 工作日:指中华华人民共和国国国务院规定定的金融机构构对公正常营营业日。2.20 季度

8、:如无特别别说明,均代代表自然季度度,即【1】月月至【3】月月为第一季度度,【4】月月至【6】月月为第二季度度,【7】月月至【9】月月为第三季度度,【10】月月至【12】月月为第四季度度。2.21 (日、月、年)起起、止、内:指除本合同同中另有约定定,本合同中中的“(日、月、年年)起、止、内内”均含当日、当当月、当年。2.22 (日、月、年)前前:指除本合合同中另有约约定,本合同同中的“(日、月、年年)前”均不含当日日、当月、当当年。2.23 (日、月、年)后后:指除本合合同中另有约约定,本合同同中的“(日、月、年年)后”均不含当日日、当月、当当年。2.24 不可抗力:指信信托合同当事事人不能

9、控制制、不能避免免并不能克服服的客观情况况,该事件妨妨碍、影响或或延误任何一一方根据本合合同履行其全全部或部分义义务。该事件件包括但不限限于洪水、台台风、火灾、地地震及其他自自然灾害、盗盗窃、战争、骚骚乱、罢工、恐恐怖活动或其其他类似事件件、任何通讯讯或电脑系统统的故障、证证券交易机构构和证券登记记机构、清算算机构或其他他市场发生事事故、交易所所停市、上市市证券停牌、新新法规颁布或或对原法律法法规的修改等等政策因素等等。2.25 附表:指本合同同后附的附表表,附表构成成本合同的重重要组成部分分并在本合同同中优先适用用。2.26 除上述定义外,定定义还包括附附表的定义(如如有)以及本本合同中规定

10、定的其他定义义。3、 信托目的3.1 委托人基于对受受托人的信任任,自愿将其其合法所有的的资金委托给给受托人,授授权受托人将将信托本金与与加入信托计计划的其他信信托本金集合合起来,以受受托人的名义义,按照本合合同约定的信信托财产管理理、运用和处处分方式,进进行集合投资资,为受益人人谋取信托利利益。4、 信托财产的管理理、运用和处处分4.1 本信托属于委托托人独立确定定信托财产管管理、运用和和处分方式的的信托。委托托人指定受托托人将本信托的信托财财产加入信托托计划,同加加入信托计划划的其他信托托财产集合在在一起,按照照本合同(含含附表)规定定的方式进行行管理、运用用和处分。4.2 计划本金管理中

11、中获取的其他他收益,用于于存放银行,按按中国人民银银行规定的同同期活期存款款利率计算利利息,所获取取的收益归入入计划财产。信托资金闲置期间,可投资于银行存款类产品。4.3 除本合同另有约约定或受益人人大会同意外外,受托人在在维护受益人人利益及保证证公允性的前前提下对信托托财产进行处处置时,有权权按照自己的的判断来决定定处置方式、处处置时间、处处置价格和处处置数量等。4.4 为保护投资者利利益,受托人人有权在信托托生效后,根根据有关情况况采取停止投投资、变更担担保措施、提提前终止信托托计划等措施施,委托人授授权受托人全全权独立确定定和实施该等等措施。4.5 受托人为将计划划财产转换为为货币形式,

12、有有权依法进行行必要的民事事活动,相关关费用由计划划财产承担。4.6 受托人以“诚实实、信用、谨谨慎、有效管管理”为原则,为为受益人的利利益,对信托托财产的运用用进行跟踪管管理,全权处处理投资及风风险控制相关关事务。5、 信托资金的保管管5.1 信托计划的资金金实行保管制制。信托计划划的一切资金金往来均需通通过保管账户户进行,除非非信托计划文文件规定有其其他运用方式式的,均应交交由保管人保保管。5.2 受托人将计划财财产与其固有有财产分别管管理,分别记记账;不得将将计划财产归归入其固有财财产或使计划划财产成为其其固有财产的的一部分。6、 信托计划的规模模6.1 计划本金为人民民币【100000

13、】万元元。7、 信托计划的加入入7.1 投资者加入信托托计划的条件件:(1) 必须是合格投资资者。(2) 认购金额在人民民币【3000】万元以下下的自然人委委托人不得超超过【50】人人。(3) 必须与中原信托托签订信托合合同并交付认认购信托单位位的资金。(4) 认购金额超过【1100】万元元后以【100】万元为单单位递增。7.2 委托人签署本合合同即表明其其已经承诺具具备以下全部部条件:(1) 符合信托计划文文件规定的认认购资格。(2) 用于认购信托单单位的资金是是其合法所有有的资金。(3) 对计划财产投资资风险有较高高的认知度和和承受能力。(4) 签订信托合同不不会违反任何何对其适用的的法律

14、法规和和规范性文件件且不会构成成对其他义务务等的违反。(5) 保证向受托人提提供的所有资资料为真实、准准确、完整且且不存在任何何误导或疏漏漏。(6) 委托人同时也是是惟一的信托托计划受益人人。8、 信托计划的成立立8.1 信托计划满足以以下任一条件件之日起成立立:(1) 推介期内,认购购信托单位的的认购资金总总额达到人民民币【100000】万元,信托计计划自受托人人宣布信托计计划成立日起起成立;(2) 推介期满,认购购信托单位的的认购资金总总额达到人民民币【100000】万元元,信托计划划自推介期满满之日起成立立。8.2 受托人有权根据据信托计划资资金的募集资资金情况缩短短或延长推介介期。8.

15、3 认购资金自交付付日起至信托托计划成立日日的前日,以以活期存款的的形式存放于于银行,投资资人、受托人人均不能动用用。8.3.1 如信托计划成立立,则认购资资金在推介期期内的收益=认购资金同期银行活活期存款利率率365自认购资金金交付资金募募集账户或信信托账户之日起至信托托计划成立日日之前日止的的实际日历天天数,该收益益直接计入计计划财产,并并按照信托文文件进行分配配。8.3.2 如信托计划不能能成立,认购购资金在推介介期内的收益益为活期存款款利息。受托托人将在受托托人宣布信托托计划不成立立日后的【55】个工作日日内向投资人人退还认购资资金及收益。退退还完毕后,受受托人就信托托计划文件所所列事

16、项免除除一切相关责责任。9、 信托计划的期限限9.1 本信托计划自信信托计划公告告成立之日起起起算至单一信信托终止之日日止。单一信信托期限为224个月(单单一信托成立立日为20113年9月113日)。信信托计划起始始日或到期日日如果遇到法法定节假日或或休息日,则则顺延至下一一个工作日。9.2 本信托的信托期期限与信托计计划期限相同同,信托计划划终止或提前前终止,本信托同时终止止,信托计划划延期,本信信托同时延期期。9.3 除信托计划文件件另有约定外外,符合以下下任一条件,信信托计划终止止:(1) 信托计划期限届届满。(2) 受益人大会决定定终止。(3) 受托人职责终止止,未能按照照有关规定产产

17、生新受托人人。(4) 全体受益人放弃弃信托受益权权。(5) 信托当事人协商商同意。(6) 信托计划的存续续违反信托目目的。(7) 信托计划目的已已经实现或者者不能实现。(8) 发生不可抗力事事件导致信托托计划无法运运作。(9) 信托计划文件约约定的其他情情形。9.4 回购人或债务人人出现违约导导致信托计划划的信托利益益无法按期实实现时,受托托人有权根据据情况宣布信信托计划提前前终止或延期期。9.5 如本合同专门约约定仅能以货货币形式移交交剩余信托财财产的,信托托计划期限届届满时,如计计划财产尚未未全部变现的的,则信托计计划期限自动动延期到信托托计划财产全全部变现之日日止。10、 信托计划的信托

18、托利益10.1 计划净收益的计计算公式(1) 计划利益计划划本金+计划划收益。(2) 计划收益银行行存款利息收收入+信托账账户已收到的的投资收益+其他收入。(3) 计划净收益计计划收益按按有关规定应应承担的管理理费、税收等等负债。10.2 信托计划的净收收益按照附表表执行。11、 信托计划的清算算和分配11.1 顺序(1) 计算期末信托计计划财产。(2) 扣除信托计划的的费用等负债债。(3) 扣除因清算发生生的费用。(4) 按照本合同约定定向受益人分分配信托利益益。11.2 分配11.2.1 受托人仅以计划划财产承担信信托计划费用用等负债后的的余额部分为为限向受益人人分配信托计计划利益。11.

19、2.2 信托计划的受益益人按所持信信托单位份数数以及本合同同约定分享信信托计划的信信托利益。11.2.3 归属于受益人的的现金形式的的剩余信托财财产,以现金金方式移交,现现金之外的其其他财产形式式的剩余信托托财产,以维维持剩余信托托财产原状的的形式转移。11.2.4 因受益人原因导导致剩余信托托财产无法移移交的,受托托人有权将剩剩余信托财产产提存,无法法提存的,受受托人有权按按照法律、法法规进行处理理,因此发生生的有关费用用和损失由受受益人承担。11.3 清算报告11.3.1 受托人在信托计计划终止清算算完毕后的【110】个工作作日内做出处处理信托事务务的清算报告告并报告委托托人与受益人人。1

20、1.3.2 委托人、受托人人与受益人在在此约定清算算报告无需审审计。11.3.3 受益人自清算报报告送达日起起【30】日日内未提出书书面异议的,受受托人就清算算报告所列事事项免除一切切相关责任。12、 信托财产应承担担的负债12.1 受托人因处理信信托计划事务务发生的负债债由计划财产产承担,由受受托人按照信信托计划文件件的约定直接接从计划财产产中扣除。受受托人没有为为信托计划垫垫付负债的义义务,但如果果受托人以固固有财产先行行垫付的,受受托人有权在在每次信托净净收益分配前前的任意时间间从信托计划划财产中先行行提取,并在在信托计划终终止清算时从从信托计划财财产中优先受受偿。12.2 本信托按比例

21、分分享信托计划划的收益,分分担信托计划划的税赋、费费用等负债。12.3 负债项目(1) 文件或账册制作作、印刷费用用、邮递费、资资料费、差旅旅费、账户管管理费、账户户资金划拨手手续费、POOS机手续费费。(2) 信息披露费用。(3) 保管人的保管费费用。(4) 证券及其他投资资品种交易手手续费、印花花税及其他费费用。(5) 信托计划推介费费用、销售服服务费。(6) 因信托事务聘用用会计师、律律师等中介机机构费用。(7) 信托财产管理、运运用及处分过过程中发生的的税赋。(8) 信托财产管理、运运用及处分过过程中发生的的其他负债。(9) 信托终止时的清清算费用。(10) 信托实现债权的的费用。(1

22、1) 受益人大会费用用。(12) 监管部门收取的的监管费。(13) 受托人报酬。(14) 投资咨询费。(15) 信托管理过程中中发生的以及及按照国家有有关规定可以以列入的其他他费用。12.4 标准与支付(1) 受托人报酬按照照附表执行。(2) 银行保管费由计计划财产承担担,有关标准准以及支付由由受托人按照照与银行签署署的相关保管管协议的约定定执行。与银银行签署的相相关保管协议议存放受托人人处,供委托托人查阅。(3) 其他负债于实际际发生时按照照实际发生额额从计划财产产中支付。(4) 信托计划运作过过程中涉及的的各纳税主体体(包括受益益人、受托人人),依其实实际享有的利利益按照国家家法律、行政政

23、法规及国家家有关部门规规范性文件的的规定分别履履行各自纳税税义务。(5) 信托计划财产管管理、运用或或处分过程中中发生的各种种税费(包括括但不限于营营业税金及附附加、所得税税),受托人人不负责代扣扣代缴,但如如国家税收法法律法规或税税收政策规定定或税务机关关要求受托人人承担代扣代代缴相关税款款的义务或受受托人以自有有资金代为垫垫付应由信托托财产承担的的税款,则该该部分税款在在受益人所获获取的信托收收益中直接扣扣除,或由受受益人另行支支付。受托人人应向受益人人提供代扣代代缴税款部分分的完税凭证证。13、 信托当事人的权权利、义务13.1 委托人的权利(1) 委托人有权了解解信托财产的的管理、运用

24、用、处分及收收支情况,并并有权要求受受托人做出说说明。(2) 委托人有权查阅阅、抄录或者者复制信托合合同及其附件件,以及委托托人认购信托托单位的记录录。(3) 受托人违反信托托目的处分信信托财产,或或者管理运用用、处分信托托财产有重大大过失的,委委托人有权依依照信托计划划文件的约定定解任受托人人,或者申请请人民法院解解任受托人。(4) 根据法律、法规规及本合同的的其他条款的的规定享有的的其他权利。13.2 委托人的义务(1) 委托人在认购信信托单位前,应应当仔细阅读读信托计划文文件的全部内内容,并在认认购风险申明明书中签字,申申明愿意承担担信托计划的的投资风险。(2) 按本合同的规定定交付认购

25、资资金。(3) 保证符合合格投投资者的实质质条件。(4) 保证其所交付的的认购资金来来源合法,是是该资金的合合法所有人。如如委托人为法法人或其他组组织的,委托托人须保证其其交付认购资资金的行为已已获有关法律律法规及其公公司章程或内内部规章制度度所规定的一一切批准或授授权。(5) 保证设立信托未未损害委托人人的债权人利利益及委托人人的债权人未未对委托人所所交付的信托托财产享有优优先受偿的权权利。(6) 提供真实、有效效的身份证明明及相关认购购资料。(7) 有义务按照信托托合同规定按按时足额支付付受托人报酬酬。(8) 参与信托计划的的委托人为惟惟一受益人。(9) 根据法律、法规规及本合同的的其他条

26、款的的规定负有的的其他义务。13.3 受益人的权利(1) 根据本合同的约约定享有信托托受益权。(2) 有权向信托公司司查询与其信信托财产相关关的信息。有有权查阅、抄抄录或者复制制信托合同及及其附件,以以及委托人认认购信托单位位的记录。(3) 本合同规定信托托受益权可以以转让的,信信托受益权只只能向合格投投资者转让,信信托受益权如如果拆分转让让的,受让人人不得为自然然人。机构受受益人不得将将信托受益权权向自然人转转让或拆分转转让。(4) 受托人违反信托托目的处分信信托财产,或或者管理运用用、处分信托托财产有重大大过失的,受受益人有权依依照信托计划划文件的约定定解任受托人人,或者申请请人民法院解解

27、任受托人。(5) 受益人有权变更更联系方式和和受益人账户户,但必须在在信托利益分分配日前的55个工作日前前向受托人进进行书面申请请,变更信息息经受托人确确认后生效。(6) 有权参加受益人人大会和按照照信托合同规规定自行召集集受益人大会会,并行使表表决权。(7) 根据法律、法规规及本合同的的其他条款的的规定享有的的其他权利。13.4 受益人的义务(1) 受益人有义务在在信托利益分分配前将有效效的联系方式式和受益人账账户资料以书书面之方式告告知受托人,并并认真核对、反反馈受托人所所提供的联系系方式变更或或受益人账户户变更确认文文件,以确保保受益人信息息准确无误。(2) 除各方另有约定定外,转让信信

28、托受益权时时应当依照信信托计划文件件的规定到受受托人处办理理变更登记,交交纳登记费用用,未经登记记不得对抗受受托人。(3) 根据法律、法规规及本合同的的其他条款的的规定负有的的其他义务。13.5 受托人的权利(1) 受托人有权利按按照信托计划划文件的规定定,为受益人人的利益妥善善处理信托事事务,集合管管理、运用、处处分信托财产产。(2) 受托人经营信托托业务,有权权根据信托计计划文件的约约定收取受托托人报酬。(3) 受托人以其固有有财产先行支支付因处理信信托事务而支支出的费用、负负担的债务的的,有从信托托财产优先受受偿的权利。(4) 有权根据法律法法规的规定,拒拒绝不适格的的投资者认购购信托单

29、位。(5) 有权选择符合中中国银监会规规定条件的保保管人。(6) 有权以剩余信托托财产为限向向受益人支付付、移交信托托利益。(7) 有权以受托人名名义,代表受受益人的利益益行使诉讼权权利或者实施施其他法律行行为。(8) 有权选择、更换换律师、审计计师等为集合合信托提供服服务的外部机机构。(9) 根据法律、法规规及本合同的的其他条款的的规定享有的的其他权利。13.6 受托人的义务(1) 受托人管理运用用或者处分信信托财产,必必须恪尽职守守,履行诚实实、信用、谨谨慎、有效管管理的义务,维维护受益人的的最大利益。(2) 受托人应当将信信托财产与其其固有财产分分别管理、分分别记账。(3) 受托人应当依

30、法法建账,对信信托业务与非非信托业务分分别核算,并并对每项信托托业务单独核核算。(4) 受托人在处理信信托事务时应应当避免利益益冲突,在无无法避免时,应应向委托人、受受益人予以充充分的信息披披露,或拒绝绝从事该项业业务。(5) 受托人应当亲自自处理信托事事务。信托计计划文件另有有约定或有不不得已事由时时,可委托他他人代为处理理,但受托人人应尽足够的的监督义务,并并对他人处理理信托事务的的行为承担责责任。(6) 受托人对委托人人、受益人以以及处理信托托事务的情况况和资料负有有依法保密的的义务,但法法律法规另有有规定或者信信托计划文件件另有约定,或或者依据有权权机关的要求求进行披露的的除外。(7)

31、 受托人应当妥善善保存处理信信托事务的完完整记录,定定期向委托人人、受益人报报告信托财产产及其管理运运用、处分及及收支的情况况。(8) 信托终止时受托托人应当依照照信托计划文文件的约定做做出处理信托托事务的清算算报告。(9) 根据法律、法规规及本合同的的其他条款的的规定负有的的其他义务。14、 受益人大会14.1 受益人大会由信信托计划的全全体受益人组组成,依照有有关法律法规规和信托计划划文件的约定定行使职权。14.2 当出现下列事由由之一,信托托计划文件没没有其他约定定的,应当召召开受益人大大会:(1) 提前终止信托计计划或者延长长信托计划期期限。(2) 改变信托财产的的运用方式。(3) 更

32、换受托人。(4) 提高受托人的报报酬标准。(5) 信托计划文件约约定需要召开开受益人大会会的其他事项项。14.3 以下情况可由受受托人决定修修改信托计划划文件,不需需要召开受益益人大会:(1) 更换保管人。(2) 信托计划文件的的修改对受益益人利益无实实质性不利影影响或修改不不涉及信托当当事人权利义义务关系。14.4 受益人大会由受受托人负责召召集。代表信信托单位总份份数10%以以上的受益人人认为有必要要召开受益人人大会的,应应当向受托人人提出书面提提议。受托人人应当自收到到书面提议日日起【10】个个工作日内决决定是否召集集,并向提出出提议的受益益人代表发出出书面通知。受受托人决定召召集的,应

33、当当自出具书面面决定日起330个工作日日内召开。受受托人决定不不召集、未按按规定召集或或不能召集时时,代表信托托单位10%以上的受益益人有权自行行召集。14.5 召集受益人大会会,召集人应应当至少提前前10个工作作日按本合同同规定的通知知方式通知受受益人大会的的召开时间、地地点、会议形形式、审议事事项、议事程程序和表决方方式等事项。14.6 受益人大会不得得就未经公告告的事项进行行表决。14.7 受益人大会可以以采取现场方方式召开,也也可以采取通通讯等方式召召开。14.8 受益人所持每份份信托单位享享有一票表决决权,受益人人可以委托代代理人出席受受益人大会并并行使表决权权。14.9 受益人大会

34、应当当有代表【550】%以上上信托单位的的受益人参加加,方可召开开;大会就审审议事项做出出决定,应当当经参加大会会的受益人所所持表决权的的三分之二以以上通过;但但更换受托人人、改变信托托财产运用方方式、提前终终止信托合同同,应当经参参加大会的受受益人全体通通过。出席现现场会议的受受益人应在会会议决议上签签字。14.10 受益人大会决议议对全体受益益人、受托人人均有约束力力。受益人大大会决定的事事项,应当及及时通知相关关当事人,并并向中国银行行业监督管理理委员会报告告。15、 新受托人的选任任方式15.1 有下列情形之一一的,可以更更换信托计划划的受托人:(1) 受托人解散、依依法被撤销、破破产

35、或者由接接管人接管其其资产。(2) 受托人辞任或者者被解任。(3) 本合同、法律法法规规定的受受托人职责终终止的其他情情形。15.2 选任新受托人时时,新受托人人依照信托计计划文件的约约定选任;信信托计划文件件未规定的,由由受益人大会会选任。15.3 新受托人未产生生前,中国银银行业监督管管理委员会可可以指定临时时受托人。16、 信托受益权可以以继承(承继继),但转让让应适用以下下第【16.2】款款的约定16.1 委托人持有的信信托受益权不不能转让,但但可以继承和和承继。16.2 委托人可以按照照以下规定转转让信托受益益权,信托受受益权的赠与与按照信托受受益权转让执执行:(1) 在信托存续期间

36、间,受益权可可以依法向合合格投资者转转让,受托人人应为受益人人办理转让手手续。除法规规另行规定外外,受益权进进行拆分转让让时,受让人人不得为自然然人;机构所所有的受益权权,不得向自自然人转让或或进行拆分转转让。(2) 受益人转让受益益权,应与受受让人一起,持持下列文件,共共同到受托人人处办理转让让登记手续。(a) 信托合同;(b) 转让双方的有效效身份证件或或企业法人营营业执照;(c) 受让方信托财产产分配银行帐帐户资料;(d) 受托人要求提供供的其他文件件。(3) 除各方另有约定定外,转让受受益权时,转转让人与受让让人应按照转转让的受益权权的【0.11】分别向向受托人缴纳纳转让手续费费.(4

37、) 未到受托人处办办理转让登记记手续的,受受益权转让不不得对抗受托托人。受托人人仍视原受益益人没有发生生变更,由此此发生的经济济和法律纠纷纷与受托人无无关。同时,有权对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信托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有权拒绝办理受益权转让登记手续。(5) 受益权的转让价价格由转受让让双方自行协协商确定。(6) 受益人转让信托托受益权的,其其作为委托人人在本合同项项下的权利义义务也一并转转让。(1)(2)16.3 信托受益权的继继承(承继)(1) 信托受益权被继继承(承继)的的,继承(承承继)人应持持信托合同、继继承(承继)人人与被继承(承继)人

38、人间存在合法法继承(承继继)关系的证证明文件、信信托受益权继继承(承继)的的书面申请和和有效的身份份证件或企业业法人营业执执照到受托人人处办理继承承(承继)登登记手续。(2) 受益人继承(承承继)信托受受益权的,其其对应的作为为委托人在本本合同项下的的权利义务一一并继承(承承继)。16.4 受托人收取的转转让登记手续续费(如有)和和委托转让手手续费(如有有)是受托人人的业务收入入,不纳入信信托财产。17、 信托事务的信息息披露17.1 信息披露包括信信托计划成立立通知、信托托资金管理报报告、重大事事项临时报告告和信托事务务的清算报告告等。17.2 信托计划成立或或不成立的,受受托人将于该该事件

39、发生日日后的【5】个个工作日内将将信托计划成成立或不成立立的事实通知知委托人。17.3 信托计划成立后后,受托人按按季制作信托托资金管理报报告、信托资资金运用及收收益情况表。17.4 信托计划终止日日后的【100】个工作日日内,受托人人向受益人报报告信托事务务的清算报告告,披露信托托财产的运用用情况及收益益、信托的全全部收入、信信托财产承担担的税费、信信托财产期末末余额、信托托收益情况、信信托平均年收收益率、信托托费用的计算算及信托财产产的分配安排排。17.5 在信托计划存续续期间发生以以下情形之一一的,受托人人应当在获知知有关情况日日的【3】个个工作日内向向受益人披露露,并自披露露日后的【7

40、7】个工作日日内向受益人人书面提出受受托人采取的的应对措施:(1) 信托财产可能遭遭受重大损失失。(2) 债务人的财务状状况严重恶化化。(3) 其它与信托计划划相关且应当当披露的信息息根据法律法法规的规定进进行披露。18、 通知18.1 信息变更通知18.1.1 委托人、受益人人在本合同填填写的信息即即为信托当事事人确认的联联络方式。委委托人、受益益人任何一方方联系地址或或方式发生变变化,应自变变化日起【110】日内以以书面形式,采采用专人送达达或挂号信的的方式通知受受托人。如未未按本合同规规定将变动事事项及时通知知受托人的,受受托人将视为为联系地址和和方式没有变变更,该方应应对由此造成成的影

41、响和损损失承担责任任。18.1.2 受托人通讯地址址发生变化的的,将通过网网站公告及手手机短信形式式通知委托人人、受益人。18.2 受益人账户变更更的通知18.2.1 受益人变更受益益人账户,应应至迟于信托托收益分配日日前的【5】日日前,到受托托人住所地办办理变更确认认手续,变更更信息经受托托人确认后生生效。未经受受托人确认的的,受托人将将视为受益人人账户没有变变更,对此造造成的任何损损失,受托人人不承担责任任。18.2.2 信托计划终止清清算分配完毕毕后,由于受受益人的原因因造成不能及及时向其分配配信托利益的的,受托人有有权自该受益益人账户经受受托人变更确确认手续完成成日后的【55】个工作日

42、日内向该受益益人分配。18.2.3 受益人可以用书书面形式向受受托人申请变变更通讯方式式及受益人账账户,而不需需要取得委托托人的同意。19、 送达19.1 受托人采用以下下方式之一,就就本合同约定定的任何信息息披露等事项项,向委托人人和受益人送送达:(1) 专人送达,受送送达人签收日日为送达日;(2) 邮寄送达,自信信件寄出日起起的第【5】个个工作日为送送达日;(3) 受托人网站上发发布,自网站站发布日起的的第【7】日日为送达日。本信托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20、 违约责任20.1 受托人违反合同同约定,利用用信托财产为为自己谋取利利益的,所得得利益归入信信托财产。20.2 委托人未按本合

43、合同的约定交交付认购资金金、交付的部部分或全部认认购资金存在在瑕疵,或者者违反信托合合同的其他约约定,给其他他信托当事人人造成损失的的,应当承担担赔偿责任。20.3 信托终止或信托托利益分配前前,受益人未未按信托计划划文件规定以以书面方式及及时通知受托托人联系方式式或受益人账账户变更信息息,或未认真真核对受托人人提供的受益益人联系方式式变更或受益益人账户变更更确认文件,而而导致受托人人无法履行通通知、信息披披露、信托利利益分配职责责并给受益人人造成经济损损失的,受托托人不承担赔赔偿责任。20.4 受托人对于按照照当时有效的的法律法规或或监管机构的的规定作为或或不作为而造造成的损失及及对于按照信

44、信托计划文件件的规定进行行投资或不投投资造成的损损失或潜在损损失等不承担担责任。21、 不可抗力21.1 如发生不可抗力力事件,遭受受该事件的一一方应立即用用可能的最快快捷的方式通通知对方,并并在【15】日日内提供有关关主管机关、职职能部门或公公证机构证明明文件说明有有关事件的细细节和不能履履行或部分不不能履行或需需延迟履行信信托合同的原原因,然后由由各方协商是是否延期履行行信托合同或或终止信托合合同。22、 法律适用及争议议解决22.1 本合同适用中华华人民共和国国法律。22.2 因履行本合同中中发生的争议议,首先应协协商解决;协协商不成的,采采用在受托人人所在地人民民法院解决。23、 其他

45、23.1 本合同规定的日日期如遇法定定节假日,相相应顺延至下下一个工作日日。23.2 本信托的信托单单位净值按四四舍五入方法法保留小数点点后两位方式式计算、信托托财产和信托托单位之间的的换算以及信信托费用的计计算数值精确确到小数点后后两位,小数数点后两位的的余额一律计计入信托财产产,待本信托托清算后按照照本合同的规规定分配给受受益人。23.3 本合同自受托人人的法定代表表人或授权签签字人签字或或签章且加盖盖受托人的公公章/合同专专用章/信托托合同专用章章,且委托人或或其授权签字字人在本合同同签署栏中签签字(委托人人为单位的,为为法定代表人人或授权签字字人在本合同同签署栏中签签字或签章并加盖盖单

46、位印章)之之日起生效。23.4 本信托自委托人人签订本合同同并交付认购购资金日起设设立,自信托托计划成立日日起生效。23.5 本信托设立后,除除本合同或法法律另有规定定,未经受托托人同意,委委托人和受益益人不得变更更、撤销、解解除或终止信信托。23.6 以下文件构成本本合同的重要要组成部分(1) 附表。(2) 中原理财-安安益【1777】期-合川工投信信托受益权投投资(一期)集集合资金信托托计划认购风风险申明书。23.7 本合同一式二份份,委托人、受受托人各持一一份,具有同同等法律效力力。24、 特别声明24.1 本合同【含附表表】是信托计计划文件的组组成部分。合合同双方签署署本合同即代代表均仔细阅阅读过全部信信托计划文件件,并同意其其中的全部约约定。本合同同未作规定的的,以信托计计划说明书及及其它信托计计划文件为准准;如果信托托合同与信托托计划说明书书或其它信托托计划文件所所规定的内容容冲突,优先先适用本合同同。信托计划划文件的解释释和说明以国国家相关法律律法规为准,对对于法律法规规没有进行约约定的,如条条款描述等,最最终解释和说说明权归受托托人。24.2 各条款【含附表表】标题为方方便阅读而设设,仅作为参参考,不应视视为对本合同同的解释。附表:定义信托本金信托本金分为11级和2级,【100】万元人民币单笔认购资金【300】万元人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献 > 其他资料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