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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事指南(打印)第一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事指南(打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事指南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初审2.办理窗口:劳动保障窗口3.事项类型:承诺件4.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5.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二、法定依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20号)三、申请条件具有城镇户口的普通居民四、申请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4.属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三无人员等特殊人群,还须提供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残疾人证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五、办
2、理程序1.由区医保中心指定的社区或学校等机构对参保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核定缴费额度,出具缴费通知。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说明理由。2.参保人员持缴费通知到区医保中心指定机构足额缴费。3.参保登记机构及时将居民参保信息上报区医保中心。由区医保中心对居民参保资料进行审核,制作医保证发放参保居民,并在信息系统中确认参保人员参保。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办事指南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2.办理窗口:劳动保障窗口3.事项类型:承诺件4.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5.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二、法定依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三、申
3、请条件1.本地城镇户口;2.年满16周岁以上,且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四、申请材料1.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2.户口簿及复印件;3.灵活就业人员认定表。五、办理程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申请人提供的证件和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办理登记手续。社会保险登记办事指南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社会保险登记2.办理窗口:劳动保障窗口3.事项类型:承诺件4.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5.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二、法定依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三、申请条件各类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四、申请材料1.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批准成立或核准
4、成立文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4.最近工资发放花名册;5.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料。五、办理程序1.受理。申请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资料。2.审查。窗口工作人员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决定受理,并报送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做出不予受理决定并说明理由。3.审批。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办理登记并颁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办理窗口:民政办公室窗口3.事项类型:上报件4.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5.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二、法定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陕西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5、实施办法三、申请条件凡持有本乡镇非农业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申请享受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四、申请材料1.申请书;2.申请对象的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配偶为外地户口的,需提供婚姻证及其子女的出生证明。3.出具有效的家庭成员收入及赡养、抚养或扶养义务人家庭收入证明。在职上岗职工的收入证明由其所在单位的劳资人事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离退休人员由发放养老金的单位出具相关证明。丧失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无业人员需出具县民政部门指定医院的诊断证明,重残人员需提供残疾证。4.下岗职工需提供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复印件,下岗时领取的一
6、次性自谋职业安置证明,提供所交养老保险收据复印件。5.民政部门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五、办理程序申请人持以上材料,到社区居委会如实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由社区居委会对申请享受低保资料齐全的人员及时进行认真调查,采取张榜公布的形式,征求群众意见,核实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资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保障金的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对上报材料及时进行审查核实,并张榜公布初审结果,及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县民政部门审批。再就业优惠证办事指南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再就业优惠证2.办理窗口:劳动保障窗口3.事项类型:承诺件4.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5.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二、法
7、定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211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2136号)三、申请条件1.国有、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2.国有、集体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它失业人员;4.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后实行企业管理的单位的下岗职工;5.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后的分流、失业人员;6.农村居民因国家征用土地的失业无业人员。四、申请材料a.国有企业、县属以上城镇集体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失业人员:1.本人身份证及城镇居民户口簿;2.陕西省城镇失业人员失业证;3.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
8、动关系的证明;4.经所在社区居委会确认需要再就业的证明。b.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1.本人身份证及城镇居民户口簿;2.陕西省城镇失业人员失业证;3.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4.经所在社区居委会确认需要再就业的证明。c.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1.本人身份证及城镇居民户口簿;2.陕西省城镇失业人员失业证;3.低保金领取证;4.经所在社区居委会确认需要再就业的证明。d.失地无业农民: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2.陕西省城镇失业人员失业证;3.国土资源局审核证明;4.经所在社区居委会确认需要再就业的证明。e.“零就业”家庭成员:1.本人身
9、份证及城镇居民户口簿;2.陕西省城镇失业人员失业证;3.经就业部门确认的“零就业”家庭认定证明;4.经所在社区居委会确认需要再就业的证明。五、办理程序1.本人持申请材料,向所在办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提出申请,填写再就业优惠证申报表。2.办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收到上述材料后,进行审查核实工作,并逐一登记造册。经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报县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审定。3.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进行审核认定工作。经审核认定符合条件者,由县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发放优惠证,并将发放情况报本级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生育服务证办事指南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生育服务证2.办理窗口:计划生育办公室窗口3.事项类型:承诺件4.承
10、诺时限:当日5.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三、申请条件合法婚姻而未生育、未收养的无孩夫妇。四、申请材料1.结婚证;2.户口簿;3.双方婚育状况证明。五、办理程序本人申请领取生育服务证登记表社区或村委会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计生办审批。生育第二个子女办理生育证办事指南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生育服务证2.办理窗口:计划生育办公室窗口3.事项类型:承诺件4.承诺时限:两日5.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三、提供证件1、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申请书;2、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
11、;3、双方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村(居)委员会出具本人婚育证明;4、已收养子女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5、具有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证明;6、再婚夫妇双方的婚育状况证明,再婚夫妇的历次离婚民事调解书或离婚协议书,离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7、医学死亡证明或公安部门的销户证明(因孩子死亡重批计划或再婚丧偶的必须要有此证明)。(二)办理程序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妊娠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进行申报后,到乡镇办计生办办理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事指南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2.办理窗口:计划生育办公室窗口3.事项类型:即办件4.承诺时限:当日5.收费
12、标准及依据:不收费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家主席令第63号)、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国家计生委令第1号)三、申请条件1.离开户籍所在的县(市)行政区域;2.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3.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除外)。四、申请材料1.填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2.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3.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1吋正面免冠照片两张;4.已生育子女的,还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违法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五、办理程序1.受
13、理。申请人持申报材料计生窗口提出书面申请。申报材料不齐全的,由窗口口头或书面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窗口审查申请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窗口当场决定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符合受理条件的,窗口当场决定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2.审批。计生窗口审查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批准条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意见,并向申请人出具办结通知书。3.制证发证。申请不予批准的,签发不予批准决定书。予以批准的,当即制作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送达申请人。独生子女光荣证办事指南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独生子女光荣证2.办理窗口:计划生育办公室窗口3.事项类型:承诺件4.承诺时限:9个
14、工作日5.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三、申请条件持有生育服务证且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包括再婚夫妻合计有一个子女或夫妻只有一个依法收养的子女),并已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的夫妻;未办理婚姻登记,在依法补办婚姻登记后,自愿不再生育并已采取避孕节育措施的。四、申请材料1.申请书;2.生育服务证;3.节育措施证明;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户籍年龄证明;5.村、社区审核意见。五、办理程序本人申请社区或村委会核实签署意见办事处审批。残疾人证核发办事指南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残疾人证核发2.办理窗口: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3.事项
15、类型:承诺件4.承诺时限:30日5.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二、法定依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管理办法三、申请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标准的残疾人。2.户籍在东城及西城派出所辖区内的残疾人。3.对精神残疾人、盲人和智力残疾人以及残疾程度不明显的其它类别的残疾人需出示县级以上医院的医疗鉴定认定书。四、申请材料残疾人本人身份证件或户籍复印件,本人2寸免冠彩色照片七张。五、办理程序1.填写申办材料。2.审批人员初审后报县残联审核。3.对符合标准的登记并颁发;对不符合标准的登记后,出具“不予许可通知书”城镇居民信访指南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城镇居民信访2.办理窗口:信访办公室3.事项类型:承诺件4.
16、承诺时限:30日5.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1、来访者首先向信访办公室人员领取“人民群众来访登记表”,按表格中项目填写,填写完后,等候安排接谈。2、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的,应当到有关行政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场所提出。3、走访不得围堵、冲击国家机关,不得拦截公务车辆。4、多人反映共同意见、建议和要求的,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话等形式提出;需要采用走访形式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5、信访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6、信访人应遵守信访秩序,不得影响国家机关工作秩序,不得损害接待场所公私财物,不得纠缠、侮辱、
17、殴打、威胁接待人员,不得携带危险品、爆炸品以及管制器械进入接待场所。7、信访人妨碍信访秩序,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批评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将其带离,违反治安管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来访人把情况反映完毕,不得滞留,无理取闹。第二篇:福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指南网址-http:/发布时间:2021-09-27来源:福州晚报字体:【大】【中】【小】点击数:1466一、为什么要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答。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通过家庭缴费和政府补助,重点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
18、医疗风险,有助于解决大病医疗费用问题,真正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哪些特点。答: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在个人(家庭)缴费基础上,政府给予补助,个人(家庭)负担不多;低保人员和重度残疾人由政府全额补助,个人不缴费。(二)城镇居民不需健康体检,都可自愿参保,住院不分病种都可享受住院补偿待遇,部分门诊大病病种也可享受补偿待遇。(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全部用于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支出,经办机构不从中提取管理费用。三、哪些人员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答:在本市行政辖区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城镇居民,符合
19、以下情形之一的,均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籍,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二)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籍,18周岁以上劳动年龄段内非从业人员;(三)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籍,18周岁以下非在校学生、学龄前儿童;(四)在本市的中小学、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在校学生。以上(一)、(二)条人员简称为“成年人”;(三)、(四)条人员简称“未成年人”。以上人员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继续按原办法参保,或参加城镇居民医保。非从业人员一旦就业,应当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四、怎样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答。城镇居民(不含在校生)以家庭为单位到所属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参保登记。
20、登记时提供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红底彩照1张,并填写福州市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申请表,重度残疾人员还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低保人员还应提供福建省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参保登记。登记时提供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红底彩照1张,并填写福州市在校学生参加医疗保险申请表,重度残疾人员还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低保人员还应提供福建省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是多少。政府如何补助。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确定筹资标
21、准:(一)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其中政府补助150元,参保个人缴纳150元;(二)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其中政府补助80元,参保个人缴纳40元;(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持有福建省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的低保人员,参保个人缴纳部分由政府再予全额补助。六、参保缴费时间和享受待遇时间是如何规定的。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申报缴费期为每年的9月1日至11月30日,投保年度为缴费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城镇居民在申报缴费期内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向医保经办机构一次性缴纳下一年度医疗保险费的,可从申报缴费的次年(1月1日至1
22、2月31日)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新生儿参保有什么规定。答。新生儿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持新生儿户口簿办理参保登记申报手续,并按规定一次性缴纳出生当年的医疗保险费,新生儿在出生后三个月内参保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在出生三个月后参保的,从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在上年末出生的新生儿允许在第二年补缴出生当年的医保费用,在出生三个月内参保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八、参保城镇居民怎样缴纳医疗保险费。答:首次参保的居民或学生第一年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在办理参保登记时由社区劳动工作站或学校统一代收后向医保中心缴纳。参保后第二年续保,由参保城镇居民在缴
23、费期限内(每年度9月1日-11月30日)持本人医保卡自行在中国农业银行网点办理居民医保续保缴费业务。参保人员续保,可选择以下缴费方式:(一)现金缴费: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持参保居民医保卡、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应缴现金至银行柜台办理现金缴费;(二)自助缴费。持银行储蓄卡通过银行自助缴费系统办理缴费业务。根据银行缴费系统提示,输入居民医保卡号完成缴费操作;(三)网上银行:通过网上银行交易系统办理缴费业务;(四)委托代扣。持参保人员身份证或户口簿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在农业银行柜台与银行签订委托代扣协议,今后每年度居民医保应缴款项将由医保中心交由银行代扣。参保人员未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的,视为放弃参保。九、
24、参保城镇居民中断参保后如何重新参保。答。城镇居民中断参保后要求重新参保的,只能在下一个年度缴费期缴费后重新参保。十、参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关系发生变更后,已缴的费用如何处理。答。参保城镇居民在参保年度内重新就业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出国定居、参军、户籍迁出、死亡的,已缴纳的医保费以12月31日为时点,12月31日之前提出退费的,退回已缴纳的次年医疗保险费。十一、门诊大病病种及治疗项目有哪些。如何确认。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病种包括:(1)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2)重症尿毒症透析(3)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治疗(4)精神分裂症(5)高血压(6)糖尿病。未成年人另增(1)血友病(2
25、)门诊危重病抢救(3)癫痫病(4)系统性红斑狼疮(5)支气管哮喘(6)再生障碍性贫血为门诊大病病种。参保城镇居民大病病种的确认。经二级以上定点综合性医院或专科医院指定相关专科副主任以上医师做出临床诊断后,由参保城镇居民持定点医疗机构确认的福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病种及治疗项目确认表和选定医院的病历、医保卡到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审核确认。十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管理有哪些规定。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医疗费用结算、定点医疗服务管理等,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增加儿童专科定点医疗机构,增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儿科常用
26、药品和诊疗项目,便利未成年人就诊。十三、参保城镇居民首次住院和门诊大病的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是如何规定的。答:参保城镇居民首次住院和门诊大病治疗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和比例如下:(见下表)参保城镇居民年度内多次住院按上述起付标准依次递减100元,直至降至零为止。两个以上门诊大病病种按一个起付标准计算。精神分裂症、高血压、糖尿病门诊医疗费按以上标准的60%支付。十四、参保城镇居民每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答。在保险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5000元,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包含起付标准和医保目录范围内个人
27、支付的医疗费用。高血压、糖尿病门诊大病医疗费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3000元。十五、低保人员和重度残疾人如何享受社会医疗救助。答。已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低保人员和重度残疾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和医保规定的门诊大病病种治疗的医保目录内的费用,扣除医疗保险补偿金额后,以此为基数按50%比例予以救助。对其他门诊大病病种治疗费用,以医保目录范围内的治疗费用为基数,按60%比例予以救助。年度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10000元。低保人员应享受的医疗救助金额,暂由医保中心根据其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卡就医和结算的费用信息按以上办法进行计算后直接通知救助对象到银行领取(无须个人再申报)。待医疗救助管理信息
28、系统完善后,转为由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直接用医保卡结算。未按规定使用医保卡就医和结算的医疗费用暂不予救助。十六、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如何进行二次补偿。答: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在确保医疗基金不出险的前提下,当统筹基金累计结余高于当年筹集的统筹基金总额10%时,应当实施二次补偿,二次补偿应适当向患重病的参保人员倾斜。启动二次补偿后,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应控制在当年统筹基金总额的10%左右。具体补偿办法由市劳动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制订。十七、参保人员的医疗费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是如何计算的。答:举例如下:例1:参保城镇居民李某,男,60岁。本年度首次住院在市一医
29、院,住院医疗费用共计7600元,其中医保目录范围内费用7300元,自费费用300元。市一医院为三乙医院,成年人在三乙医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为500元,支付比例为50%,李某本次住院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为:(7300-500)×50%=3400元。例2:参保在校学生小张本年度首次住院在晋安医院,住院医疗费用共计7600元,其中医保目录范围内费用7300元,自费费用300元。晋安医院为二乙医院,未成年人在二乙医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为200元,支付比例为60%,小张本次住院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为:(7300-200)×6
30、0%=4260元。例3。参保城镇居民吴某,男,50岁。本年度高血压病在社区就诊累计医保目录内费用为3100元,成年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为200元,支付比例为70%(高血压病按此标准60%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吴某可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为:(3100-100-200)×70%×60%=1176元。十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答。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愿意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服务的,都可申请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批准,与医疗
31、保险管理中心签订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的,可作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具体由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另行向社会公布)十九、参保城镇居民哪些费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答:以下费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1、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医疗费用(抢救除外);2、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医疗费用;3、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违规违法等造成伤害的医疗费用;4、因自伤、自残、酗酒、戒毒、性传播疾病等进行治疗的费用;5、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等进行治疗的费用;6、未经批准擅自转外就医的医疗费用;7、已由其它险种、商业保险、第三方责任人等支付的费用;8、国家和省
32、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支付的费用。二十、参保城镇居民转外地就医,医疗费用如何结算。答:参保人员病情经定点的省级综合性医院或市级以上专科医院专家会诊确认需要转外地医院治疗的,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批准后,其在异地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上述在本市就医规定支付标准的80%支付。医疗费用直接到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结算。办理结算时应提供:1、福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2、费用单据、清单(盖医院公章或收费章);3、住院长、短医嘱单及出院小结(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4、住院核对表。二十一、户籍在本市的城镇居民长期在外地居住,可以参保吗。答:户籍在本市的城镇居民长期在外地居住,可以在户
33、籍所在社区登记参保。其在居住地患病,应在当地选一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直接到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结算。办理结算时应提供:1、居住地的暂住证;2、福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3、费用单据、清单(盖医院公章或收费章);4、住院长、短医嘱单及出院小结(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门诊大病病历;5、住院核对表。二十二、医疗保险卡使用有何规定。答。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是城镇居民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凭证,由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收取制作成本费,参保人员首次领取的医保卡制作成本费由政府支付。参保人员医保卡遗失、损坏,补卡的费用由个人支付。二十三、如何开展学生
34、意外伤害补充保险。答。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中小学、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在校学生以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在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可同时享受学生意外伤害补充保险。由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承担学生意外伤害补充保险责任。学生意外伤害补充保险费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支付,参保学生个人不支付。被保险人因突发的、外来的、非本人意愿的意外事故和自然灾害造成的非疾病伤害可享受意外伤害补充保险。二十四、学生意外伤害时可享受哪些补充保险待遇。答:学生在保险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由保险公司按以下标准赔付:1、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在医院门(急)诊所产生的合理且必需的急救车费
35、,及符合福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扣除50元免赔额后,按95%比例赔付。全年赔偿限额为3000元。2、遭受意外伤害导致伤残、烧伤,根据伤残程度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保险金额最高为15000元;3、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15000元。二十五、学生发生意外伤害时如何申请意外伤害保险。答:学生发生意外事故伤残、烧伤、身故,应在或其监护人应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3天内向保险公司报案。报案方式:1、电话报案。4006695518,95591。2、携带有关证件直接到保险公司服务窗口报案。学生发生意外事故在门诊治疗无须报案。申请意外伤害保险应
36、填写理赔申请书,理赔申请书可向保险公司服务窗口索取,也可在福州医保网站下载。保险公司在市医保中心和县(市)及马尾区医保中心设立服务窗口,受理参保人员意外伤害事故报案及门诊医疗费用结算。二十六、对城镇居民连续参保有何激励机制。答。城镇居民参保满一年连续参保的,其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按规定已支付的基础上满一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高提高5个百分点。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福州市古田路128号劳动大厦一层咨询电话:8785944287876461网址:第三篇:医疗保险办事指南综合科办事指南*医疗1,医疗保险单位参保登记。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和法人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a4纸)及u盘。另外在城区参
37、加养老保险的企业还需携带工伤、生育保险上月的缴费发票;机关事业单位需携带上月的工资表。单位填写参加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单位登记注册表并携带材料1-5号窗口初审-综合科科长复核-征缴科核定缴费基数。1-5号窗口两个工作日.2、人员新参保(首次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企业携带劳动关系证明(合同)和身份证复印件(a4纸);事业单位携带人事调动表及工资表;在省养老保险中心参保的企业携带省养老保险中心审批盖章的新增人员表。单位填写参加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个人信息(退休变更)表并携带材料1-5号窗口办理。新增人员超过5人时用u盘申报。1-5号窗口即来即办.3、中介机构灵活就业人员和人力派遣机构人员新参保、
38、参保时间修改、个人基数修改、退休变更。人力派遣机构携带派遣协议书;灵活就业人员新增携带与中介机构签订的托管或代办协议书。单位填写参加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个人信息(退休变更)表并携带材料1-5号窗口办理。办理(青创、通联、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省市人才市场、)到1号窗口;办理(海尔浦)到2号窗口;办理六城区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到3号、5号窗口。即来即办,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人数原则上每周二、五下午办理.4、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单位携带生育职工的准生证、婴儿出生证、出院证(医疗证明)、医疗费用结算单(出院发票);享受6个月生育津贴者还需携带独生子女证和长效节育证,填写太原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金付款
39、凭证。单位携带材料申报-征缴科专管员初审-征缴科长复核-综合科2号窗口审定-财务科盖章开现金支票-银行领取现金或存折。2号窗口每月10日-20日内即来即办5破产、改制企业的清算破产企业清算携带法院宣告破产的文书、破产清算方案、破产清算费用划拨文件(或回单)、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单位申请清算报告等;改制企业携带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改制的文件、改制清算方案、改制清算费用划拨文件(或回单)、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单位申请清算报告等。单位携带材料到征缴科将在职人员全部转入中间库(x015)2号窗口初审-综合科长复核中心领导审批信息科处理单位缴费基数核定为零征缴科记应收帐财务科科长审核后记实收帐。2号
40、窗口15个日内办结6医疗缴费年限核定单位填写参加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个人信息(退休变更)表,六城区及省养老中心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带上养老金待遇表的原件和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财政拨款单位带上退休审批表和待遇表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单位携带材料申报-1-5号窗口审核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它财政拨款人员由综合科科长审核办理。1-5号窗口即来即办7医疗保险单位风险金核定由用人单位在每年缴费基数转换时直接申报。单位申报-1-5号窗口初审-综合科长复核。1-5号即来即办8困难企业财政拨款补助资金的下拨困难企业需携带财政拨款补助资金的文件。单位携带财政拨款补助资金的文件申报3号窗口审核并制表综合
41、科长审核中心领导审批财务科长复核后下帐。3号窗口即来即办9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的业务办理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的新增要携带省(或市)军转办的批文每季度负责向省(或市)军转办报送困难企业军转干部参加医疗保险所需费用明细;每个医疗年度负责审核困难企业在职和退休军转干部的应缴费数额。3号窗口即来即办。10单位注销单位携带相关材料申报单位携带相关材料申报并按规定缴清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欠费-征缴科分管领导审批-征缴科专管员办理人员转移清户-1-5号窗口办理单位注销或撤户。1-5号窗口即来即办11单位变更信息,单位携带新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原件,单位承办人携带变更名称后的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1-5号窗口办理,1-5号
42、窗口即来即办12个人信息变更单位承办人或职工个人携带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医疗手册或医保卡,信息变化大的需携带户口本和派出所的户籍证明。单位承办人或职工个人携带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医疗手册或医保卡1-5号窗口办理。(在市养老保险中心参保的退休职工请在养老综合科办理信息变更)1-5号窗口即来即办13个人特殊身份变更退休变更离休(包含二等乙级)的需携带相关材料单位携带材料到1-5号窗口初审-综合科长复核中心领导审批信息科处理1-5号窗口即来即办.14工伤保险单位参保登记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和法人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a4纸)和u盘。单位填写参加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单位登记注册表并携带材料
43、-5号窗口初审-综合科科长复核-征缴科核定缴费基数。5号窗口,两个工作日.15、办理事项。人员新参保(首次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携带材料、企业携带劳动关系证明(合同)的原件;机关事业单位携带人事调动表及工资表的原件;在省养老保险中心参保的企业携带省养老保险中心审批盖章的新增人员表。新增人员超过5人时用u盘申报。单位填写参加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个人信息(退休变更)表并携带材料-2-5号窗口办理。2-5号窗口,办结时限;即来即办16、办理事项。出具单位或个人缴费证明;携带材料、单位或个人从网上下载并填写单位缴费证明或个人医疗缴费证明表。对于情况特殊需出具证明的,要按对方要求,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
44、提前打印在a4纸上。单位或个人应按规定同时参加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携带材料申报1-5号窗口初审科长审核。1-5号窗口,办结时限;即来即办审计科办事指南1审核参保单位基金缴费基数:携带(1)年度工资总额核定表;(2)年度单位职工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个人缴费工资表;(3)上一年劳动情况统计年报(原件及复印件);(4)上一年财务决算报表(其中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原件及复印件);(5)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主表及能反映单位工资薪金总额的附表(原件及复印件);(6)所得税核定征收企业,提供“应付工资”明细帐或能反映工资发放情况的相关账本(原件及复印件);(7)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
45、度的单位另报人员费用支出明细表(原件及复印件);(8)异地参保人员,须提供异地参保证明;(9)机关事业提供已审批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花名表;(10)其他与缴费基数核定有关的资料;(11)年检验证合格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办事流程,征缴一科、征缴二科初审后来审计科复审。办理时限,即来即办13-15号窗口。2城镇职工月结算审核携带(1)太原市基本医疗保险月度支付通知单、;(2)定点医院住院费用汇总表,办事流程,结算科初审后来审计科复审。办理时限:十个工作日13-15号窗口。3城镇居民月结算审核携带(1)太原市基本医疗保险月度支付通知单、;(2)定点医院住院费用汇总表。办事流程,居民管理科初审后
46、来审计科复审。办理时限:十个工作日13-15号窗口。4离休干部月结算审核携带(1)离休干部住院费用汇总表及明细表(分财政离休、企业离休);(2)ic卡月结算费用及明细表(分财政离休、企业离休)。办事流程,离休科初审后来审计科复审。办理时限:十个工作日13-15号窗口。征缴科一科办事指南1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申报缴费。携带、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参保单位申报专管员审核,在信息系统记应收帐、应划拨帐参保单位到银行交费或倒送支票,持凭单到财务科窗口打票。6号12号每月1日23日2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携带、1.年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核定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2.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其中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3.年度劳动情况统计年报;4.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及能反映单位工资薪金总额的附表;5.“应付工资”明细帐或能反映工资发放情况的相关账册。窗口审核、录入信息系统、在基数核定表上签章审计科复核复核后基数核定表返专管员一联,6号12号每月1日23日(其中每年6月至8月审核年度工资总额)3人员调入与调出: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