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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内蒙古自治区干内蒙古自治区干线公路制度汇编线公路制度汇编(1)mm包头市公路养护处制度汇编包头市公路养护处制度汇编目目录录1、内蒙古自治区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办法1 12 2、内蒙古自治区干线公路养护道班及小修保养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干线公路养护道班及小修保养管理办法33333、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67674、包头市公路养护处包头市公路养护处公路养护巡查及病害限期修补公路养护巡查及病害限期修补实施细则实施细则(试行)(试行).83.835、内高路公司包头分公司委托养护路段规范化养护
2、内高路公司包头分公司委托养护路段规范化养护、检查管理办法检查管理办法(试试行)行)95956、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管理办法1031037、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计量管理目录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计量管理目录1091098、内蒙古自治区桥梁工程师管理办法与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和安全运内蒙古自治区桥梁工程师管理办法与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和安全运行年度报告制度行年度报告制度 116116内蒙古自治区干线公路内蒙古自治区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办法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局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局20132013 年年 1111 月月
3、2020 日日-第 3 页内蒙古自治区干线公路内蒙古自治区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办法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一章总则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明确管理职责,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内蒙古自治区境内列入年度公路养护经费支出预算的非收费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按本办法执行。除非收费干线公路外的其他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工作实行“统一
4、领导,分级管理”。内蒙古治区公路局(以下简称自治区公路局)主管全区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盟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的监督管理。盟市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的具体组织实施。第二章第二章前期工作前期工作第四条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实行项目储备制度。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批的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可纳入项目储备库。在安排年度计划时,优先安排项目储备库中的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第五条盟市公路管理机构依据辖区内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报告(或桥梁检测报告),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干线、后支线”的原则,提出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年度安排建议计划(包含储备工程项目)及初步实施方案,经
5、盟市交通运输局审定后,上报自治区公路局。第六条通过方案审查后盟市公路管理机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进行勘察设计,编制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第七条设计时要加强对原有公路病害分析、检测,要同步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日常养护设施等,并充分听取养护部门意见。第八条设计应结合实际,做到技术合理、方案可行、注重实效,体现“因地制宜,安全经济”的原则,充分利用本地区的工程建筑材料。第九条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设计审查分方案审查和设计审批两阶段进行。方案审查由盟市公路管理机构组织,自治区公路局、盟市交通运输局、设计单位、工程所在地公路养护部门参加,并通-第 5 页过确定的方案指导一阶段施工图设计
6、。施工图设计由盟市交通运输局初审,报自治区公路局审批。第十条自治区公路局将批复后的养护大中修工程纳入项目储备库,视年度养护大中修资金规模,结合项目储备情况编制年度养护大中修工程计划,上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准后执行。第三章第三章工程管理工程管理第十一条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必须严格按照自治区相关招投标办法组织开展招投标,并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和监理。第十二条自治区公路局对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项目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和抽查,检查情况纳入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检查评比范围。第十三条盟市交通运输局委托盟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辖区内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实施质量监督,制止和纠
7、正影响工程质量的建设行为,对完工项目及时进行质量鉴定,并提交质量鉴定书。第十四条盟市交通运输局和公路管理机构应加强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完善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的报批和审查制度;对技术难度较大的工程项目,应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论证。第十五条盟市公路管理机构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工作方针,建立、健全“行业监管、市场监理、企业自检、社会监督”的四级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检查验收制度,确保投资效益。第十六条盟市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计划及设计批复文件。确需变更设计的,应当及时报自治区公路局审批;对于工程项目工期变更以及不涉及实施路段、实施规模、技术标准、主要技术方案等变更
8、,由盟市公路管理机构审批并报自治区公路局备案。变更后的工程预算原则上不得突破原批复工程预算。第十七条盟市公路管理机构要在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开工前将工程施工单位、监督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建单位及施工进度安排、道路保畅方案等基本信息上报自治区公路局(附表 1)。第十八条盟市公路管理机构要对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实行月报制度(附表 2)。工程开工后每月底向自治区公路局报告本辖区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的进展情况。对投资规模较大或重要的单项工程可建立单项工程简报制度。第十九条盟市公路管理机构要做好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的计划、统计、审计、设计文件、施工资料、竣工档案等信息资料,确保各类档
9、案真实、清晰、完整。第二十条监理单位要建立完整的质量检验制度,严格执行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和规范,严-第 7 页格履行监理合同,保证工程质量。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要完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要强化质量检验,实行工序交验制度,认真执行交通部 公路工程质量检查评定标准(JTGF80/2-2004)和自治区有关质量控制标准,做好质量检查记录和材料试验记录,各种原始记录严禁涂改或伪造。第二十二条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要积极探索现代化管理手段和先进的养护技术,大力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不断提高公路养护管理技术水平。第四章第四章安全管理安全管理第二十
10、三条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建设期间必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盟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机构和施工、监理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要制定安全措施,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第二十四条盟市公路管理机构要加强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需要封闭交通绕行的施工路段,要提前发布绕行公告。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要根据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计划,工程开工前必须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相应的安全方案、应急管理预案、绕行方案和交通管理制措施等。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布设施工作业
11、控制区,设置齐全规范的标志标牌等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并做好维护,必要时应当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和指挥,确保养护大中修作业现场工作人员及设备安全。第二十七条施工单位要保证临时便道或便桥的正常通行和路况完好。第五章第五章资金管理资金管理第二十八条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预算原则按照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编制办法进行编制、审核,其中: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中利润一项不计取;第二部分设备、工具、器具及家具购置费不计取;第三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只计取勘察设计费,路线按建筑安装工程费的 2%计取,桥梁按照建筑安装工程费的 3%计取;专项评估费、施工机构迁移费、供电贴费、生产人员培训费、固定资产
12、投资方向调节税、建设期贷款利息等不计取,其余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研究实验费、联合试运转费等据实计取;预备费不计取。第二十九条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项目中路线工程批复预算为前款计费审核后的 90%,桥梁工程批复预算为前款计费审核后的 95%。第三十条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项目招标时,工程项目批复的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应作为土建招标时的投标控制-第 9 页价上限,严禁突破。第三十一条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项目资金根据批复预算列入公路养护经费支出预算,其中路线工程按照批复预算的90%、桥梁工程按照批复预算的 95%列入本年度公路养护经费支出预算。项目完工并决算后,依据项目决算在下一年度公路
13、养护经费支出预算中补列不足资金。第三十二条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第三十三条对弄虚作假、套取项目资金的,工程未实施或未能按期完成的,未经批准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的,将视具体情况暂缓或核减下年度工程项目,并予以通报批评。第六章第六章附则附则第三十四条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完工后要及时组织竣(交)工验收和接养。工程竣(六交)工验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执行。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自治区公路局负责解释。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内定古自治区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办法(内公发2005103 号)同时废止。附
14、表 1内蒙古自治区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项目基础信息表填报单位:填报人:联系电话:邮箱:年月日序号项目名称批准预算(万元)合同价(万元)建设性质进度安排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单位道路保通方案备注12345678910111213(包括路线编号、名称、桥梁名称、桩号信息)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第三部分合计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第三部分合计大修中修改建重建年月至年月工程项目管理行政负责人及现场负责人便道通行或完全封闭施工路段绕行线,及其他。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局联系电话:0471-6968938、6280443,邮箱:-第 11 页附表 2内蒙古自治区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项目月进度报表填
15、报单位:填报人:联系电话:邮箱:年月日序号项目名称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可根据实际选择或增加一项或多项)总 工程量单位开工累计完成本月完成形象进度说明备注工程量占总量(%)工程量占年计划(%)1234567891011(包括路线名称、桥梁名称、桩号信息)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工程交叉工程隧道工程防护工程及沿线设施临时工程管理房屋及服务房屋(必填)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局联系电话:0471-6968938、6280443,邮箱:内蒙古自治区干线公路内蒙古自治区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养护大中修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第一章第一章总总则则第一条为做好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竣(交)工验收工
16、作,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及内蒙古自治区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办法 等其它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条本 办法 适用于自治区境内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非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可参照执行。第三条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干线公路中修工程验收根据实际情况,报请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合为一次竣工验收。第四条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验收的依据:(一)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年度投资计划;(二)批准的工程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文件;(三)合同文本;(四)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指示文件
17、;(五)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及公路工程技术-第 13 页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等。第五条自治区公路局负责全区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验收工程自治区公路局负责全区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验收工作。第六条验收工作应当做到公正、真实和科学。第二章第二章交工验收交工验收第七条交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一)工程已按主管部门批复的设计文件或技术方案及施工合同的要求完成,具有独立使用价值;(二)施工单位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三)质量监督机构按照部颁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对已完成工程质量检测并提出检测意见。相关单位对检测意见中
18、需整改的问题已经整改完毕,并由盟市公路管理机构会同质量监督机构查验通过;(四)各参建单位完成工作总结;(五)按要求完成交工验收所需资料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第八条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项目不组织分阶段交工验收。各施工单位按合同文件(含变更设计)全面完成所承建的工程并经监理计量签认,均向盟市公路管理机构提出交工验收申请。盟市公路管理机构按本办法规定,核实具备交工验收条件的,原则上应在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完成交工验收。第九条交工验收工作由盟市公路管理机构主持,盟市交通运输局、盟市公路管理机构、设计、施工、监理、接养、质量监督等单位参加并组成交工验收组,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验收。第十条交工验收的主要工作
19、内容:(一)检查合同执行情况;(二)检查施工自检报告、施工总结报告及施工资料;(三)检查监理单位独立抽检资料、监理工作报告及质量评定资料;(四)检查工程实体,审查有关资料,包括主要产品的质量抽(检)测报告;(五)检查工程完工数量是否与批准的设计文件相符,是否与工程计量数量一致;(六)对合同是否全面执行,工程质量是否合格做出结论。第十一条通过交工验收的工程应当编制交工验收报告(附件 1),由盟市公路管理机构报请盟市交通运输局核定后,报自治区公路局核备。第十二条交工验收组对工程进行工程质量评定,工程质量评分采用各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的加权平均值。即:投资额原则使用结算价,当结算价暂时未确定时,可使用
20、合同价,但-第 15 页在评分计算时应统一。第十三条交工验收质量等级评定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程质量评分值大于等于75分的为合格,小于75分的为不合格。第十四条交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需返工整改,直至合格。交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应当及时安排养护管理。第十五条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由原施工单位限期自费整改。第三章第三章竣工验收竣工验收第十六条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一)经过交工验收达到合格并使用一年或责任缺陷期已满的工程;(二)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全部处理完毕,并验收合格;(三)按要求编制完成竣工文件;(四)按规定编制工程竣工决算,并完成竣工审计;(五)参建单位完成工作
21、总结报告;(六)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合格,并形成工程质量报告。第十七条竣工验收由盟市交通运输局向自治区公路局提出申请,由自治区公路局主持(或由自治区公路局委托盟市交通运输局主持)。参加单位有盟市交通运输局、盟市质量监督机构、盟市公路管理机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接养单位。竣工验收委员会由自治区公路局、盟市交通运输局、盟市公路管理机构、质量监督、造价管理机构等单位代表组成。第十八条竣工验收主要工作内容:(一)成立竣工验收委员会;(二)听取工程项目执行报告、设计工作报告、施工总结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及接管养护单位项目使用情况报告;(附件 2)(三)听取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及工程鉴定报
22、告;(四)竣工验收委员会成立专业检查组检查工程实体质量,审阅有关资料,形成书面检查意见;(五)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分,确定工程质量等级(附件 3)(六)形成并通过 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附件 4)第十九条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分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其中交工验收质量评分权值为 0.2,质量监督机构评定得分权值为 0.6,竣工委员会对工程质量的评分权值为 0.2。交竣工合为一次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机构评定得分权值为 0.6,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得分权值为 0.1,竣工委员会对工程质量的评分权值为 0.3。工程质量评分大于等于 90 分为优良,小于 90 分且大于等于 75 分为合格,
23、小于 75 分为不合格。-第 17 页第二十条主持单位应当对通过验收的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项目按规定印发 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第四章第四章附则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自治区公路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内公发200179 号)同时废止。附件 1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交工验收报告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交工验收报告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及主要控制点三建设依据四技术标准与主要指标五建设规模及性质六开工日期年月日完工日期年月日七批准预算八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九实际征用土地数(亩)十建设项目工程质量交工验收结论十一存在问题处理措施十二附件公
24、路养护大中修工程交工验收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一览表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交工验收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一览表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交工验收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一览表项目名称:施工合同段号实得分监理合同段号设计合同段号备注-第 19 页工程项目质量评分计算:复核:年月日附件 2公路养护大修工程参建单位工程总结报告公路养护大修工程参建单位工程总结报告第一部分第一部分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项目执行报告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项目执行报告一、概况(一)建设依据。(二)建设规模及主要技术指标。(三)工程进度。(四)项目投资及来源。(五)主要工程数量。(六)主要参建单位,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一览表。二、建设管理情况(一)前期
25、工程。(二)征地拆迁。(三)项目管理1、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能。2、质量控制措施与效果(包括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及处理情况)。3、安全生产(包括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及处理情况)。4、进度管理。5、工程变更。6、工程造价控制(包括工程决算、工程款支付)。7、廉政建设(包括措施建设和执行,有无人员违法、违纪,以及因不廉政被处分或被起诉)。8、其它情况。三、交工验收及相关问题(一)各合同段交工验收中存在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二)交工验收、工程质量鉴定提出的缺陷责任期及试运营期间出现的质量问题处理结果。(三)档案、环保等单项验收及竣工决算审计。四、科研和新技术应用。五、项目管理体会。注:对建设
26、规模、标准、工程数量、造价等有较大变更或变更较多的,应增加附表与建设单位批复情况对比,并说明理由。第二部分第二部分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设计工作报告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设计工作报告一、概况-第 21 页(一)任务来源及依据。(二)沿线自然地理概况。(三)主要技术指标的运用情况。二、设计要点(一)路线设计。(二)路基路面及防护工程设计。(三)桥梁、涵洞、通道设计。(四)隧道设计。(五)立体交叉工程设计。(六)环保、景观等工程设计。(七)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八)房建等其它工程设计。三、施工期间设计服务情况四、设计变更情况(一)重大设计变更理由。(二)设计中存在问题的变更。(三)设计变更一览表(与原
27、设计工程量和造价比较)。五、设计体会第三部分第三部分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总结报告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总结报告一、工程概况合同段工程起止时间、主要工程内容。二、机构组成主要人员、设备投入情况,管理机构设置。三、质量管理情况质量控制措施;施工中工程质量自检情况及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对完工质量的评价。四、施工进度控制五、施工安全与文明施工情况六、环境保护与节约用地措施七、施工中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情况八、工程款支付情况承认工程款全部支付到位,一切劳务、机械、材料等债务纠纷与建设单位无关。九、施工体会第四部分第四部分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监理工作报告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监理工作报告一、监理工
28、作概况合同段监理组织形式、管理结构、人员投入情况。二、工程质量管理质量管理措施;施工过程中质量检查情况汇总;质量问题和事故处理情况总结;工程质量评定情况。三、计量支付、工程进度和合同管理情况四、设计变更情况五、交工验收中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六、监理工作体会-第 23 页第五部分第五部分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一、质量监督情况二、质量保证体系监督检查(一)建设单位质量管理。(二)施工单位自检体系。(三)监理单位抽检体系。(四)动态管理。三、监理工作监督检查四、施工过程监督(工程实体质量、质量行为、存在问题处理结果及对工程质量的意见)。五、交工验收前工程质量检测六
29、、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评价七、建设单位管理情况的评价八、监督工作体会第六部分第六部分接管养护单位使用情况报告接管养护单位使用情况报告一、试运营期间养护管理情况二、运营交通量、收费、运营安全状况三、项目总体使用情况(设施使用性能、功能满足情况)四、修复完善和养护状况(包括维修费用)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附件 3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工程质量评分表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工程质量评分表项目名称:序号项目评定内容分值实得分1主 体 工 程 质量路基边线直顺度、路基沉陷、亏坡、松石、涵洞及排水系统完善状况,支挡工程外观和稳定情况。路面平整度、裂缝、脱皮、石子外露、沉陷、车辙
30、、桥头(台背)跳车现象,泛油、碾压痕迹等。桥面平整度、栏杆扶手、灯柱、伸缩缝、混凝土外现状况混凝土外观状况。隧道渗漏、松石、排水、通风、照明以及衬砌外观状况。交通安全设施及交叉工程的外观及使用效果等。70二沿 线 服 务 设施房屋及机电系统等功能和外观;其他设施,如加油站、食宿服务等设施的使用效果及外观。10三环 境 保 护 工程绿化工程、隔音消声屏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现场清理及还耕情况。与自然环境、景观的协调情况。10四竣工图表内容齐全,书写打印清晰、装订整齐,符合相关要求。10合计100注:1、缺二、三项时,应得分仍按 100 分计。例如:缺项目二时,实得分应除以0.9;项目二、三均
31、缺时,实得分应除以 0.8,依次类推。2、主体工程评定内容缺项时,其应得分仍按 70 分计。3、工程质量评分以各委员打分的平均值计。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分表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分表项目名称:-第 25 页名称实得分权值加权得分备注交工程验收工程质量质量监督机构工程质量鉴定竣工验收委员会工程质量合计1.0加权平均分质量等级附件 4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项目名称)(组织竣工验收机关盖章)年月日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及主要控制点三建设依据四技术标准与主要指标1、公路等级2、设计行车速度3、桥涵设
32、计荷载4、设计洪水频率5、路基宽度6、最大纵坡7、最小平曲线半径五建设规模及性质六开工日期年月日-第 27 页完工日期年月日七原批准预算调整预算竣工决算竣工决算,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用;其他基本建设费八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九主要材料实际消耗十实际征用土地数(亩)十一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监定结论及质量评价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鉴定结论及质量评价(交工验收基本情况)(竣工验收前质量监督机构鉴定情况)(竣工验收鉴定结论及质量评价)十二有关问题的决定和建议附表:1、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名单2、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交接单位代表签名表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名单公路养护大中修工
33、程竣工验收委员会名单姓名所在单位职务或职称签名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第 29 页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交接单位代表签名表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交接单位代表签名表姓名所在单位职务或职称签名主管部门监督单位公路管理单位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接养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干线公路养护道班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公路养护道班是在公路沿线承担公路小修保养生产管理的最基层生产单位,为规范公路养护道班管理,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H10-2009)、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H20-2007)、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04)、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
34、条:设有交通观测站的公路养护道班除执行本办法外,还要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交通情况调查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普通干线公路养护道班的管理工作。农村牧区公路和边防公路及其他公路养护道班可参照本办法执行或制定相关细则。-第 31 页第二章 道班建设与管理第四条:公路养护道班应按照布局合理、方便养护生产和养护职工生活的原则进行设置和建设。第五条:公路养护道班房屋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美化、靓化工作,尤其是新建或改造的公路养护道班,要做好美化、靓化工作。在公路养护道班房屋的正面醒目的位置,要”挂规范的公路路徽标志,路徽尺寸可根据实际需要制作,并在院门两侧墙体合适位置分别书写或设置黄底红字“养好公路、
35、保障畅通”八个大字或字牌。所悬挂的路徽、字牌及书写的字体要与房屋、墙体保持比例协调和美观。第六条:公路养护道班名称应选择附近村镇的地名,远离村镇的可选择附近山名、河名及公路里程等做为名称。名称牌国道采用金色金属牌匾,省道采用银色金属牌匾,名称牌形状应以长方形为主,采用 60 x40cm 或 80 x6Ocm 两种规格,单位名称不论公路行政等级均使用黑色宋体,并采用汉语、蒙语双语设置,字体尺寸大小、比例应与金属牌匾保持协调,名称写法为“xxx 盟(市)xxx 工区(公路段、边养队)xxx 养护道班”。示例:(蒙文)XXX 盟(市)XXX 工区(公路段、边养队)XXX 养护道班第七条:现有公路养护
36、道班都要逐步向养护大道班的规模发发展,要通过科学规划和布局进行合并、改造或撤销,力争建设成花园式道班。公路养护道班经过小修保养内部招投标中标的承包人为班长,设统计员(核算员)1 人、质检员 1 人、坎事员 1 人。第八条:公路养护道班房屋建设面积标准(附表 1)。第九条:公路养护机械配备标准(附表 2)。第十条:公路养护道班文化生活设备配备标准(附表 3)。第十一条:公路养护道班应设置“三图”和“四表”生产图表1、“三图”(一)管养公路示意图(上墙张贴,视墙壁尺寸设置)。(二)公路技术状况评定示意图(上墙张贴,视墙壁尺寸-第 33 页设置)。所有公路原则上均应按上、下行分别评定并统计 MQI,
37、并将上、下行结果的平均值作为评定路段或路线的 MQI.其中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等高等级公路应按上、下行分别制作公路技术状况评定示意图,并分别单独上墙。(三)养护道班基本情况图(上墙张贴,视墙壁尺寸设置)。2、“四表”(一)养护生产登记表(A4 纸装订成册)(附表 4)。(二)养护生产作业日记与晴雨记录表(A4 纸装订成册)(附表 5)。(三)公路养护生产统计月报表(A4 纸装订成册)(附表 6)。(四)公路技术状况评定表(A4 纸装订成册)(详见部颁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第十二条:公路养护道班要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1、劳动制度。遵守部颁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及自治区相关制度。坚
38、持“三雨上路”,因故因事缺勤要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养护职工在保证公路正常养护生产的情况下可实行轮休制,具体事宜由工区(段、队)规定。2、会议制度。公路养护道班每半月学习一次,学习党和国家及自治区的方针政策和技术业务知识.每月进行一次生产总结会议,对本月的养护生产情况进行总结,对下月生产进行安排。3、日常巡查制度。公路养护道班要坚持公路日巡查制度,发现病害按病害修复时限的要求及时处理。并将巡查情况每周汇总上报给工区(段、队),以便工区(段、队)制定下一步养护生产工作计划。4、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制度。公路养护道班要组成由班长、质检员、统计员组成的路况评定组,必要时工区(段、队)可派有关技术人员参加,
39、按现行部颁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对所管养公路的路况质量逐公里进行全面、细致评定,详细的路况评定颇率每年不少于 2 次,原则上于每年 4 月份和 10 月份各一次,其他时间的评定工作要根据路况实际变化及时进行路况评定,评定后将评定结果上报给工区(段、队),便于工区(段、队)根据路况质量变化情况,合理的编制养护生产计划。5、生产记录制度。统计(核算)员要协助养护道班长真实登记生产情况。6、路料、设备保管制度。分布在路上的公路养护材料要履行收方、使用、盘存手续,做到路不缺料、料不虚耗。机具设备要由领用人负贵保管。7、请示汇报制度。养护道班所管养公路遇到自然灾害出现阻车现象和干扰公路交通、破坏公路设备等
40、现象时,要积极抢通 或制止,并及时向上级部门和当地政府汇报,以便及时-第 35 页快速处理问题,同时做好记录,并认真填写日巡查记录。第三章 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三条:养护生产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预防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第十四条:班长负责本班的安全生产工作,教育本班人员严格遵守部颁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和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养护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内公发201242 号)的规定,作业前要对使用的机械、设备、防护用具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并予以解决。第十五条:本班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令,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第十六条:上路养护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橘红色公路养
41、护安全标志服,在作业区两端设立明显的警告标志及相关区域控制设施。在交通繁忙的路线上进行养护作业时、应设专人进行交通指挥。夜间作业应设置满足要求的照明设备,并配备信号警告灯,施工路段设置的便道应加强养护,保证车辆安全通行。第十七条: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陡坡作业时,必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高跟鞋、拖鞋和易滑的鞋或赤脚进入养护、施工现场。第十八条:遇有影响交通或中断交通的情况,道班应设置路障和绕行标志,并及时通知所属上级公路管理机构。第十九条:养护机械停用时应入库集中存放并由专人管护,难以入库存放的应采取盖篷布等必要措施做好机械保护保养工作。第二十条:材料在仓库的存放和保管要符合防火安
42、全要求,易燃材料必须专库存储并妥善保管,道班房屋、仓库及大型设备上应配备齐全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及时检查、更换,确保其正常使用状态。第二十一条:道班人员均应按规章制度,安全使用水、电、暖等、并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加强不间断值班工作,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偷盗,严格执行值班制度。第二十二条:养护道班应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应按规定逐级上报,轻伤事故报工区(段、队),重伤事故报里市公路管理机构重伤事故报盟市公路管理机构,重大伤亡事故和特大事故报自治区公路管理机构。对事故处理由有关部门按国家有关政策及时妥善处理。第四章 财务管理第二十三条:养护道班每日完成的生产工作量,要按照工区(段、队)
43、制定的生产项目单价,真实折算出每日或每项生产任务所支出的人工费,每月完成的工程,经工区生产股(质检股)验收在达到质量要求后,道班长和工区验收人员双方签-第 37 页字后方生效,并报工区,经工区财务管理人员核实后方可拨付当月实际发生的人工费。道班因养护生产发生的材料费、机械费等其它费用由工区(段、队)统一管理支付。第五章岗位贵任制第二十四条:道班班长岗位贵任制1、积极组织本班职工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自治区及上级单位的路线、方针、政策、规定。2、合理制定每日或每周的养路生产计划。并逐日或逐项将生产任务以任务单形式分解到每个养路职工。3、逐日或逐项验收养路生产任务完成情况。要积极配合工区(段、
44、队)质检人员的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要自觉接受上级的监督和检查工作。4、组织职工学习政治、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职工的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作为路段养护承包方,班长要组织落实工区(段、队)下达的生产计划,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5、搞好本班职工的团结,利用工余时间积极开办第三产业,改善道班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活环境。6、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和本班职工一起参加生产劳动。7、及时总结在养护生产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和先进事迹。第二十五条:统计(核算)员岗位责任制1、认真落实道班承包计划,做到报账及时,准确无误.2、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账目公开,民主理财,对每月、季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3、负
45、责全班的统计报表、图表的填写工作。4、团结同志、互相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5、完成班长交办的工作。第二十六条:机械驾驶员(操作员)岗位贵任制岗位责任制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努力做到安全生产。2、严禁酒后驾车及养护机械设备,更不准把车或养护机械设备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私人使用。3、对机械设备要定期进行检修保养,要爱护车辆、经常保持清洁,按指定地点存放车辆。4、按时参加班内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学习。第二十七条:交通量观测员岗位责任制1、熟练掌握车辆分类标准和各类车辆的折算系数。2、交通量观测日必须做到不脱岗、不漏记、不重记。3、准确记录,清楚无误,上报及时。第二十八条:质检员
46、岗位责任制1、熟练掌握部颁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和有关路况评定的规定。-第 39 页2、认真、细致、实事求是地进行路况评定。3、认真学习部颁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桥涵养护技术规范等相关业务知识,能够提出养护生产对策。4、及时完成班长交办的工作。第二十九条:养护道班长、统计(核算)员和质检员原则上不允许脱产,岗位属兼职,可适当给予一定的岗位津贴。第六章 公路养护承包经济责任制第三十条:公路养护小修保养实施内部招投标管理,以公路养护道班管养路段为标段进行招投标,招投标程序的执行标准按照 自治区交通厅关于下发(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养护招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内交发1999159 号)执行。标段的中标人即与工区
47、(段、队)成为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关系。第三十一条:承包人须要优先聘用原养护道班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双方责、权、利的关系,承包人对严重违反合同或严重影响道班整体工作的人员有权解除合同,退回工区(段、队)待岗。养路职工的解聘由工区(段、队)决定。第三十二条:公路养护要执行量化考核,按劳联质取酬的分配制度。每日养护道班长对每个养护工人完成的工作量进行登记,道班长和工人双方共同认真填写生产登记表(具体格式内容见附表四),每月以实际工作量来支付工人的劳动报酬。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局负责解释。第三十四条:各工区、道班应依据本办法,制定道班管理相应的日常生产、安全、设备、卫生
48、等规章制度。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原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养护道班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内蒙古自治区干线公路养护小修保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自治区普通干线公路小修保养管理,提高公路的养护质量,提升公路的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内蒙古自治区公路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 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 H10-2009)、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公路桥涵养护技术规范(JTG H11-2004)、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H2O-2007)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中干线公路小修保养是指对管养的普通干线公
49、路及其沿线设施进行预防性保养和修补轻微损坏部分的作业。小修保养具体工作范围依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H 1O-2009)界定。第三条:公路小修保养经费应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挤占。第四条:公路小修保养要以保持路况良好为目标,以养护质量为中心,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统-第 41 页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并结合相关专项养护活动,积极倡导预防性养护,努力提高公路的服务水平和综合抗灾能力。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普通干线公路小修保养管理工作。农村牧区公路和边防公路及其他公路小修保养管理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或制定相关细则。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自治区公路管理机构养护管理职责1、贯
50、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公路交通行业规范、标准、规程等。2、根据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干线公路养护支出预算的安排,对干线公路小修保养及日常养护进行管理。3、组织自治区小修保养等各类养护技术培训,提高自治区养护管理人员水平。4、负责督查全区小修保养质量、管理办法落实情况、养护专项工程实施情况,组织全区公路养护检查评比工作。5、负责全区公路养护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技术研发、应用、推广等工作,不断提高养护科技水平。6、负责全区养护体制、模式的调查研究,以便适应新形势下的公路养护管理。第七条:盟市公路管理机构养护管理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规范、标准、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