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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保局涉重金属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省环保厅2012年2月10日“关于含铅等涉重金属排放企业专项整治会议”精神,结合市环保局关于加快构建全市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电镀集中工业区环境监管的意见以及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等相关要求,为加强我市环境风险源环境监管,确保环境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范围 全市涉重金属及剧毒物质排放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企业、主要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产生储存企业及其他重点风险源。 二、工作目标 摸清全市涉重金属等环境风险源底数,建立全市涉重金属等风险源动态档案,进一步完善涉重金属等风险源环境管理制度和预警监测制度以及主要河流断面、城市污水
2、处理厂污染物超标应急管理制度。 对全市涉重金属及剧毒物质排放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企业、主要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产生储存企业及其他重点风险源排放废水、废气以及危险废物处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确保环境安全。 三、组织保障 成立涉重金属等风险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监察大队、监测站、信访法制站、管理站、审批科以及各环保所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应急办,负责方案制定、组织协调、抽查督办、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此次专项整治活动采取辖区负责制,各环保所分管领导为责任领导,监察大队长及各环保所长为第一责任人。 四、时间安
3、排 (一)第一阶段。全面排查,摸清全市涉重金属等风险源底数。 1、以全市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排污申报为基础,全面摸清我市重金属等涉毒排放、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以及危险废物产生储存等风险源底数。 责任单位:监察大队、各环保所 2、在摸底过程中要全面查清涉重金属等风险源企业在审批、验收、污染防治设施、排放废水和废气以及危险废物处置和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汇总至监察大队。 责任单位:监察大队、各环保所 3、监察大队及各环保所将摸底排查情况填写附表并由负责人签字后连同电子版报监察大队汇总备案。 4、在全面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筛选出全市重点和一般环境风险源,确定重点预警监测点位。 (二)第二阶段。对
4、存在环境问题企业实行限期整改,直至关停。 (1)对存在问题的涉重金属等环境风险源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凡存在问题的企业一律要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并在限期内完成整改要求。监察大队、各环保所要加大督办力度,确保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监察大队、各环保所 (2)应急办要对全市重点风险源实施抽查督办,并对重点风险源企业下达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书面通知,并与我局在线监控平台联网,实施全天候无缝式监管。 责任单位:应急办、各环保所 (3)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重点环境风险源,要实行停产整治。对未经审批擅自建设或投产的要责令停止建设或停产,并立案处罚或报请市政府关闭。 责任单位:法制站、监察大队、各环保所
5、(三)第三阶段。对全市涉重金属等重点风险源企业进行集中验收。 由应急办牵头成立专项整治验收小组,对全市所有涉重金属等重点风险源企业整改落实以及关停情况进行集中验收评估,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上报市局,实施挂牌督办。 五、相关要求 1、根据省厅关于对环境风险源动态管理档案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文件要求,监察大队及各环保所要建立涉重金属等重点风险源动态管理档案,报环境监察大队汇总备案,并实行分类管理、分级监控。 2、对涉重金属等重点风险源要对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进行逐项落实,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要限期整改。对新建、改建、扩建及未验收的项目要加大督办力度,限期达到验收标准和上级各项要求,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6、 3、不断提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自动化控制水平,涉重金属等重点风险源废水处理加药设施要全部实现自动化控制。 4、规范危险废物管理。涉重金属等重点风险源要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严格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5、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完善环境管理制度。涉重金属等重点风险源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台帐包括每日设施运行记录、排污记录、投药记录。同时,涉重企业应每月将排污状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月用水量、月耗电数(污染防治设施要单独安装电表)、使用药品发票(复印件)、监测报告、化验报告
7、、检修记录和有关管理文件等整理装订成册,以备检查。 6、实施重点风险源企业月报制度。重点风险源企业应每月5日前将企业污水及污染物排放量、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危险废物处理利用量及去向、化学品使用量、车间排放口和总排口每日监测数据等上报辖区环保所(或大队),所在辖区环保所(或大队)根据申报情况对企业各项环境管理情况进行核查。 7、涉重金属等重点风险源排放企业化验室应具备特征重金属污染物化验能力,并于2012年3月20日前建成相应重金属化验室并完成化验人员培训。 8、涉重金属等重点风险源排放企业要安装重金属等特征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控设备并与市环保局监控平台联网。 9、城镇污水处理厂进口按照省厅及市环保局相关要求安装重金属等剧毒物质特征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并与市环保局监控平台联网。 10、应急办每半年组织对重点风险源进行一次评估筛选和重新确认,建立持续有效的动态管理制度。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