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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干部管理制度参考全体镇干部:为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按照政治坚定、忠于祖国、勤政为民、依法行政、务实创新、清正廉洁、团结协作、品行端正的要求,规范干部的行为,保证党委政府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对干部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并纳入干部目标考核,现将有关制度通知如下:一、学习制度1、自觉学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经考核不合格的扣减工作目标分1分。2、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自学4-8课时,无故少参加学习1次扣目标1分,累次累记。3、做好读书笔记,全年不少于3000字,半年镇党委组织检查一次,年终经检查未完成读书笔记或笔记少于3000字的,扣减工作目
2、标分1分。4、每周召开例会,学习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分析总结上周工作,安排部署本周工作,实行会议点名制,旷会一次,按旷工处理。二、工作制度1、机关上班实行双休日工作制,压滤机滤布上班时间为上午9点-12点、下午2-6点,下班时间有群众办事必须保证随叫随到;全体干部职工必须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擅自离岗,若有违反者每次扣目标分1-2分。2、各办公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每个干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妥善处理日常事务和包村工作任务,搞好工作上的上传下达,确保信息畅通。未按时到岗的,视其情节轻重分别参照迟到、早退、旷工予以考勤。3、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三制管理。即一是去向报告制,党政领导
3、外出办事或下村,应给党政办告知去向,包村干部外出办事或下村,应向联系村领导报告。外出又不告之去向的,按旷工论处。二是领导查岗制,由党政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机关工作人员在岗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时由办公室做好查岗记录,查岗不在扣1分。三是考勤公示制。考勤实行一周一汇总,全体机关干部的考勤情况与年终目标奖挂钩。4、全体干部职工必须自觉遵守纪律,坚决服从组织的安排,干部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目标,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务扣目标分1分。因未完成工作目标影响全镇目标考核或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扣相应责任人目标分2分。凡不服从领导(包括包村组长)安排,不完成任务者扣目标分2分。5、计生工作严格按
4、照县计生办目标完成,未完成任务扣责任人目标分分。6、维稳和信访工作,联系领导和包村干部实行一岗双责,在每月20日前进行上报及提出处理意见,如未定期上报或对基本情况不了解的扣目标分1分,并按县维稳和信访工作条例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7、机关工作人员无责任意识,严重损害投资环境,受到一次投诉查实的,报有关部门处理。8、下村工作据实际情况安排,以完成任务为准。未按时完成的,扣目标分1分。9、中心工作受到县、市、省表彰的相关的人员,分别对其目标分增加2-5分。三、首问责任制1、热情接待群众,认真办理来信来访,主动询问办事者需办事项,全程陪同找承办人,办好交接程序。不热情、不主动询问、接待或承办不力,情节
5、较轻的,一次扣目标分1分。2、不准有冷漠、推脱、刁难办事者的现象发生。一经发现,情节较轻的,扣目标分1分。情节较重、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按干部处分条例进行处罚。四、联系群众制度1、每位干部每月下村至少15天,做到与群众交心谈心,了解群众情况。联系村干部对所包村或组群众的情况要清楚,工作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日少于10天、情况不明、工作目标任务不清的,扣减目标分2分。2、做到及时上情下传,下情上报。未达要求的,扣目标分1分;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国家、集体利益重大损失的,报请有关部门予以处理。3、对联系的村发生突发事件,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开展好工作,并报告党政主要领导,不得越级上报。无正
6、当理由,未按时到场、处置不力的,扣减目标分2分。4、干部下村必须做好记录,无记录的扣减目标分1分。五、值班制度实行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和住勤值班制度;1、全年值班请假3次以上,请假不住勤1次,扣目标分1分;旷工1次,扣目标分2分。2、双休日由干部进行轮流值班,由党政办排班,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值班。缺勤1次,扣目标分2分。3、节假日值班临时安排,不服从安排未到岗的,按旷工处理。4、住勤值班领导若不按规定打考勤,一次扣目标分1分。六、请销假制度1、迟到、早退一次,各扣减目标分1分。2、无请假手续或请假未经批准不到岗按旷工记,早退或迟到超过1小时,记旷工半天。口头请假期满次日内不出具签批假条的记旷工
7、。旷工一天扣减目标分2分,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一年内超7天的,进行诫勉;旷工10天以上或年内累超25天的,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年内旷工累超30天的,按干部处分条例报有关部门处理。3、事假、病假。请假手续完备,全年事假、病假累记7天以上每天扣目标分1分(病假住院治疗除外);累记超过30天,不参加年终目标奖的评定;病假(住院除外)、事假累计超过30天,旷工超过30天,取消年终目标奖。七、目标考核制度1、党委、政府对干部实行目标管理,除党政办不包村外,其余科室工作人员必须包村。党政办以业务工作作为考核内容,工业滤布其余科室以业务工作和包村工作结合作为目标考核内容。2、每半年各科室必须要有工作小结,年终工作要有总结。若无总结的扣目标分1分。3、一年中不服从工作安排1次,扣目标分1分,党委领导单独找本人谈话;不服从工作安排2次,扣目标分2分,党委集体与其诫勉谈话;三次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扣目标分5分,并在全体乡干部会上通报批评;四次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党委集体研究,取消包村工作和年终考核。4、每月全勤人员加目标分1分,中心工作突出的加目标分2分。业务工作受到县表彰的加目标分2分,中心工作在全镇评比前二名的加2分,三、四名的加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