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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的保障对象问题研究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现状及面临的突出问题一、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及大病医疗保险现状我区农民工主要集中在建筑、制造、加工、装修、餐饮、保安服务、制种等行业。至2021年底,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企业14户,参保农民工879人,约占农民工总人数的8%;参加大病医疗保险企业18户,参保农民工317人,约占农民工总人数的3%。已参保企业主要集中在建筑、制造、加工、制种这四类行业,整个参保体现出企业参保积极性不高、农民工参保率低、相关政策不配套、服务体系不完善的特点。二、面临的突出问题对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我们一直非常重视,从2021年10月我区工伤
2、保险启动实施后,就一直坚持深入相关企业进行政策宣传和参保动员。去今两年,按照劳动保障部和省、市有关通知的要求,多次进行了宣传和调查摸底,并与建设、安监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参保通知,对农民工参保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但从目前情况看,企业参保的积极性和参保率都不是很高。我们认为造成农民工参保率不高的原因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建筑施工企业使用农民工占很大比重,集中了大量的农民工,且职业危险性比较大,收入水平低。尽管通过我们的宣1传,大部分企业负责人对参加工伤保险、医疗保险都持认可态度,希望能够参保,但处于自身既得利益考虑和对医疗保险的认识及相关参保政策、享受办法、服务体制滞后,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积极
3、性不高。另外由于建筑施工企业每年都由市建委强制全员参加了保险公司的意外伤害险,他们不愿再拿出钱来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二是作为参保主体之一的农民工,大都在民营和私营企业从事临时性和季节性工作,流动性强,企业业主和职工相互之间不签订劳动合同。这种劳动关系上的不规范,造成管理无序,人员流动频繁,企业以此为借口不为农民工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三是由于经办机构经费方面存在较大的困难,尚未建立起参保信息网络,在没有信息化网络平台支撑的情况下,无法做到信息资源共享,大部分工作都得靠手工来完成,再加上经办机构成立之初,政府没有增加人员编制,造成业务经办人员紧缺,没有充裕的时间和精力深入企业进行宣传和动员,制约了
4、业务工作的进一步拓展.影响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三、农民工参保的措施和建议(一)农民工的工伤保险为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认真实施分年度参保计划,确保把农民工“平安计划”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着力抓好此项工作:1.进一步加大针对企业特别是高风险企业农民工的政策宣2传力度,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和方式,开展有新意、有影响、有份量的大型宣传报道活动,大力宣传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及有关知识,切切实实把政策送到企业和农民工的手中,一方面增强企业业主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督促他们自觉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手续;另一方面增强农民工自
5、我保护意识,鼓励他们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自身的权益,在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其为自己参加工伤保险。2.加强与建设、安监、地税等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力度,加大监督检查和稽核惩处力度,通过下达劳动监察整改指令书,督促企业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确保农民工“平安计划”的顺利实施。3.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是一项涉及民生、关乎社会稳定的大事,同时也是一件比较复杂的工作,仅靠劳动保障部门的单打独斗,很难实现预期的目标,要把农民工覆盖进来,还要靠政府的强制力。为此我们建议:一是政府部门应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和农民工“平安计划”的要求,尽快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6、,通过有力的行政干预,促进企业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二是建设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把参加工伤保险作为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前臵条件,严把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关,以此促进企业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三是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应将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参加工伤保险作为一项硬性指标与招标挂钩。(二)农民工的医疗保险农民工的医疗保险应从以下几个因素考虑。一是坚持“保大病、保重病”的原则,让患大病、重病者都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二是坚持以单位和个人缴费为主,国家补助为辅,鼓励社会各界捐款资助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基金筹集方式;三是坚持自愿与强制相结合的原则,实行灵活的医
7、疗保险政策。根据以上原则,我们认为,建立农民工的医疗保险制度应采取以下措施:1.制定农民工的医疗保险政策。在城市,农民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同时他们也面临很多困难,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在农民工身上时有发生。为了让广大农民工病有所医,在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政策框架内,根据农民工的就业特点、医疗需求和收入状况等实际情况,制定适合农民工务工特点的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让他们在城镇工作期间得到医疗保障。2.分类管理,分别参保。对于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不能全部实行统一的参保缴费办法,应该区别对待:凡是用人单位所使用的比较稳定的农民工,应与企业其他职工一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对于进城灵活就业,或从事个体经济组织、社区服务业的农民工,按照“广覆盖、保大(重)病、低费率”的原则,按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办法参保。3.制定灵活参保办法。按照“分类管理、分别参保”的原则,对于选择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民工,可以跟城镇职工一样参保缴费,也可以选择只参加住院统筹和大病统筹,可不参加个4人帐户缴费,重在解决好因病住院治疗和大病救助。二oo七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