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晓明案件警示心得体会2018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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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奚晓明案件警示心得体会2018年 奚晓明案件警示心得体会2021年由精选推荐,并且汇集9篇优质心得体会范文,同时整理了关于赖晓明案件心得体会相关的专题供您参考和写作帮助! 本页是我最新发布的奚晓明案件警示心得体会2021年最新的详细文章,觉得应该跟大家分享,重新了一下发到我。 【奚晓明警示心得体会1】 不能沾染上些许牟利的动机。一旦案件的裁判与个体或法院的经济利益挂钩,任何可能的都将从中滋生。 在司法腐败的诸多种类中,法官与当事人串通作假案可能是最恶劣的一种,因为这不仅败坏了司法裁判的公正立场,更对另一方当事人造成了直接的侵权伤害。发生在河北武邑的这桩民事错案,就是典型的例证。 儿子为了抢得父

2、母位于北京的房产,伪造证据并请托法官,联手炮制了一出将七旬父母逐出家门变卖房产的人伦悲剧。我们在唾弃身为人子却良知丧尽的同时,更为案件中法官“惟利而不惟义”的行径感到愤慨。法官作为操持司法的人,原本肩负着矫正违法、输送正义的职责,却在本案中蜕变成歪曲事实、戕害正义的帮凶。从性质上看,这较之一般的刑事冤假错案更为恶劣。 要想无中生有地炮制出一桩诉讼,需要在很多环节“翻云覆雨”。回顾本案一审、二审全过程,虽然不同的法官在其中上演的戏份不同,但从根本上说,都逃不出一个利益的引诱。管辖环节,本应由不动产所在地北京市东城区法院管辖,却因法官想“揽个大案子为庭里创收”而违法管辖,推杯换盏之间,立案的理由也

3、由不动产纠纷变成财产侵权;庭审环节,主审法官不经质证便采纳伪证并故意作出枉法裁判,为的无非是好处费;而发现问题的法院领导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原因却是当时“各庭都有创收任务”。一旦法官或法庭有了自己的私利,正义的运送通道便转变为一种可供勾兑的资源。 与其他司法腐败案件一样,重金利诱、人情关系、单位利益,这些很可能匍匐在个案之中的“潜规则”,时刻影响着法官的判断。我们无法将法官坚守正义的品质寄托在人性完美上,也不能指望立法的规范能够一劳永逸地竖起“达摩克利斯之剑”,问题的关键在于,能否按照法律规范的要求,对每一个违法的司法行为进行严密的责任追究?庆幸的是,这起错案最终得以纠正,3名涉案法官被定

4、罪判刑。但是,我们仍要追问一句:为什么编织了那么严密的制度笼子,依旧未能阻止此类假案的发生? 当然,个别法官的堕落并不能代表整个队伍,况且该案发生在将近十年前。不过,该案对今天仍然具有警示意义:司法不能沾染上些许牟利的动机。一旦案件的裁判与法官个体或法院的经济利益挂钩,任何可能的腐败都将从中滋生。就当下的司法现状,防止腐败,既要确认并保障法官体面生活的权益,也要对“拿了不该拿的”行为严格惩治,双管齐下才能有效防范此类腐败的再度发生。 【奚晓明案件警示心得体会2】 法官往往被认为是主持正义的裁判,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腐败属于典型的司法腐败,司法腐败是一种危害非常大的犯罪,它不仅破坏了法

5、律秩序,而且动摇了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对法律的信心,事后的惩治往往不能全部挽回对群众的心理影响,因此,事前预防司法腐败就显得特别重要。在此,笔者对预防司法腐败提出四条建议,供参考。 其一,预防司法腐败应该从司法人员的收入入手。虽然高薪并不一定养廉,但没有高薪,利益诱惑就更难抵挡。只有当他们的收入养家糊口时,他们才有能力抵御利益的诱惑。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司法人员实行高薪,可以比同级公务员的收入高出三分之一。在保障司法人员的基本收入的基础上,必须加强对司法人员的收入监控,不妨率先在司法系统实行财产申报和公示制度,每年公开他们的经济状况,包括他们的资产、配偶和孩子的收入等,媒体和群众可以随时查阅。

6、这样,法官的收入情况就被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也可以促使司法人员的廉洁自律。 其二,预防司法腐败应该加强对司法公正本身的监督。若只监管司法人员的收入状况,也许可以保证司法人员不行贿受贿,但并不能保证司法公正。相反,加强对司法公正的监督,还可以反过来促使司法人员的清廉自律。对此,笔者提出几点思路:第一,实行“法”“案”分开,法官不能选择案件,所有案件由电脑控制分配,这样可以避免一些“人情案”和“关系案”;其次,实行“办案”和“收费”分离,所有案件的收费有专门的独立部门负责,而且经费直接进入国库,这样既有利用司法系统的垂直监督,也可以避免“买案”现象的发生;再次,实行“审”“判”分离,法官负责审案,

7、给案件定性,最后的判决可以有专门的委员会来裁决,现在实行的电脑定刑也是一种有益的尝试;第四,加大对造成司法不公的责任追究力度,特别是要研究集体责任的承担问题,笔者建议可以实行集体责任每个人都承担的原则,不能变成集体责任无人担责;最后,实行法官向人大报告的制度,所有的法官每年应该按照一定的次数向人大报告,奏明自己所审理的案件的情况,比如,哪些案件拖了3年以上还未解决,哪些案件6个月还没审完等等。 其三,应大力培育对腐败行为决不容忍的文化氛围。文化是个基础,它直接影响影响人们的心理。从目前来看,我们的腐败文化相当盛行,什么“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不贪就混不下去”,“大盖帽,两边翘,吃了原告吃被告

8、”等民谣也从侧面证明了腐败文化盛行。要预防司法腐败,就要从整个社会入手,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出清廉的文化氛围,让人人都以腐败为耻,对腐败决不容忍。有了这样一种文化氛围,不仅可以时刻警醒司法人员,也可以促使他们约束自己的行为。要形成这种文化氛围,不仅需要领导的不断强调,更需要广泛的群众宣传,并结合褒扬清廉典范,恶批恶惩腐败典范,鼓励和保护老百姓和腐败现象较真等来形成。 其四,向国外司法清廉的国家学习。中国人的学习能力是很强的,国外许多有许多司法清廉的国家,据说,新加坡自独立至1994年,没有一名法官犯案;德国上世纪60年代以来也几乎没有法官犯案;英国全国250名法官,犯案者极其罕见;美国自立国200

9、年来只有40余名法官犯案。这里面肯定有许多值得学习和借鉴的地方。 司法腐败,人人痛恨,让我们共同为反司法腐败献言建策,共同塑造一个清廉高效的司法系统。 这是篇好内容,讲的是关于司法、腐败、法官、案件、可以、人员、不能、收入等方面的内容,觉得好就请(CTRL+D)收藏下。 心得体会延伸阅读 2021年奚晓明案件心得体会范文 本页是我最新发布的2021年奚晓明案件心得体会范文的详细文章,好的范文应该跟大家分享,重新了一下发到我。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奚晓明涉嫌受贿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近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已向

10、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以下是我我整理的奚晓明心得体会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奚晓明案件心得体会范文一 有媒体从中纪委的上述通报中,注意到了描述奚晓明所犯错误中“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新鲜提法。还有媒体借此梳理了最近两年中纪委相关通报中不断出现的一些提法,比如“与他人通奸”、“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违反党的政治规矩”、“在党内搞团团伙伙”、“大肆进行利益交换、利益输送”、“公开散布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相违背的言论”、“能人”、“小官巨腐”、“吃里扒外”等等。这些词汇的出现和频现,既反映了中纪委查处违纪的维度,也反映了违纪官员的错误性质。 当然,具体到奚晓明本人,其之所

11、以被调查并被移送机关处理,肯定不是“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这么简单。两个多月前,在奚晓明被调查的消息公布后,已有多家媒体指其涉嫌缪判案件,在多起有涉巨额财产争议的案件中,公然无视证据,无视法律界、法学界几乎众口一致的法规认知,强行通过对其所“关照”方有利的判决。实际上,也正是这些判决,尤其是其中轰动法律界、法学界的公然悖法、显失公正的判决,加速了奚晓明落马一刻的到来。 奚晓明落马了,奚晓明缪判的案件还没有被纠正。奚晓明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民事诉讼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而涉嫌犯罪,并因此被调查、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但是,奚晓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所造成的错案,却并非因其被调查、被绳之以

12、法而能改变。改正这些错案等系列善后工作,显然已不是奚晓明所能。而中纪委通报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除了指明奚晓明涉嫌所犯罪行的性质外,实际上也指明了应该为奚晓明善后的主体机关。 官员腐败所得,实际上就是其违法的风险成本和利润。违法程度越甚,违法过程越明显,其行为的风险就越大,由此带来的利润也越高。从另一个角度看,官位越高,权力越大,其职务行为所及的影响面就越广。因此,善后由于奚晓明因腐败而违法行权缪判的案件,就不仅是恢复个案的公正,也是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内树立法治信心,树立社会正义和公正的必须举措。 从一定意义上讲,挽回腐败官员造成的损失、纠正腐败官员违法处事结果、改正腐败官员非法缪判的案

13、件,有时甚至比查处腐败官员本身还困难。腐败官员违规、违法行权,既是职务行为,就难免牵涉到职务过程的方方面面。因此,“挽回”、“纠正”和“改正”的过程,就又难免带出新的泥巴。 最近两年,人们多关注腐败官员落马的官阶、数量乃至腐败情节、落马过程,而对腐败官员造成损失的挽回、腐败官员违法处事的纠正、腐败官员非法缪判案件的改正等结果注意不多。腐败官员落马,固然是反腐败的最大效益之一,但是,挽回腐败官员造成的损失、纠正腐败官员违法处事的结果、改正腐败官员非法缪判的案件,也同样是让公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反腐败成果。没有腐败官员落马后的“挽回”、“纠正”和“改正”,反腐败的效益就会大打折扣。 奚晓明案件心得体

14、会范文二 在今年1月份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表示,奚晓明案等法院系统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严重败坏司法形象,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坚决的行动铲除滋生司法腐败的土壤,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同时,周强告诫法院队伍,要从奚晓明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坚决管住自己,管住亲属子女,始终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 在今年两会上,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中提出,有的法官法治信仰不强,司法作风不正,违背职业道德,违反党纪政纪甚至徇私枉法,尤其是奚晓明违纪违法案件影响恶劣、教训深刻。 下面谈谈我的心得体会: 要坚持典型引路,严格管理队伍,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15、。要把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作为加强人民法院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法治信仰,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当邹碧华式的好法官好干部。要广泛开展警示教育,以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作为反面教材,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用“三严三实”要求修身用权律己,努力查找不严不实问题。要从奚晓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对司法权运行的监督制约,把司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要深化司法公开,让司法权运行在阳光下,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

16、处藏身。要严格管理队伍,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对违纪违法行为从严惩处,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确保法院队伍的纯洁。 2021年奚晓明案件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多篇】 本页是我最新发布的2021年最新奚晓明案件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多篇】的详细文章,好的范文应该跟大家分享,重新整理了一下发到这里。 奚案件警示教育心得体会一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大以来治党取得的显著成效,深刻阐释党的建设理论和实践问题,作出了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为做好今年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为巩固全面从严治党成果指明了努力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

17、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力从严从细管党治党,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从作风建设这个环节突破,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全面强化党内监督,遏制腐败滋生蔓延势头,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经过4年多努力,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的气象。一项调查显示,2021年有92.9%的群众对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工作成效表示很满意或比较满意,比2021年提高17.9个百分点。 实践充分表明,党中央作出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抉择完全正确,深得党心民心。4年多来,党立足“四个全面”战略布

18、局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进而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直至提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充分表明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对党的建设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巩固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关键就是要进一步把握规律,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 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寻。必须清醒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显著成效,但仍然任重道远;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胜利,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需要经历一个砥砺淬炼的过程。治病去疴,有些病症需要采取保守疗法、慢慢恢复元气,有些病症需要动手术、及早切除病灶。我们共产党人不惧怕任

19、何风浪,也不怕存在问题,历史的接力棒传到我们手中,我们就要对党、对国家、对民族、对人民负责,就要敢于同破坏党的领导、损害党的肌体的行为作斗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管党治党不仅关系党的前途命运,而且关系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气力、更大的勇气抓紧抓好。”巩固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就要深刻认识到,只有把党建设好,我们才能带领人民成功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就要保持战略定力和政治定力,继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统一、坚持抓惩治和抓责任相统一、坚持查找问题和深化改革相统一、坚持选人用人和严格管理相

20、统一;就要坚持标本兼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字当头、实字托底,步步深入、善作善成,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 “打铁还需自身硬”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立下的军令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力以赴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我们就一定能以良好精神状态和优异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为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奠定坚实的政治基础。 奚晓明案件警示教育心得体会二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奚晓明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奚晓明被调查处理,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作为最

21、高人民法院的副院长,身上肩负着重要的职责,本应该是模范遵法守法,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但是奚晓明却反其道而行之,为了一己之私利,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纪,贪赃枉法,最后被惩处,实在是罪有应得。说明任何人都没有超越党纪国法的特权,不管是什么样的人,只要是违反了党纪国法,都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党员干部心中一定要敬畏党纪国法。权力越大,意味着风险越大、责任也越大。奚晓明案件警示我们,重点岗位人员要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要对党纪国法常怀敬畏之心,时时警醒自己、处处约束自己,自觉成为严守法纪的表率。奚晓明虽然身处高位,但是他却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把手中的权力当作牟利的工具,完全丧失了一

22、名共产党员的信念。 很多如同奚晓明一样的高级领导干部,当初的时候,也都是经过多年的努力奋斗,才走上现在的岗位的,也曾给社会给人民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可是如果一名党员干部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甚至做出了违法乱纪的事情,就一定会接受法律和人民的审判。希望奚晓明的案件,能够让更多的领导干部警醒,时刻把握好自己,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 要从奚晓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对司法权运行的监督制约,把司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深化司法公开,让司法权运行在阳光下,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要严格管理队伍,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对违纪违法行

23、为从严惩处,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 这是篇好内容,讲的是关于全面、从严、我们、晓明、重大、不断、司法、案件等方面的内容,希望大家能有所收获。 奚晓明案件警示教育心得体会【优秀篇】 【奚晓明案件警示教育心得体会范文1】 前几日,最高院副院长奚晓明被调查的消息连同高级黑同学信件在司法实务界议论纷纷。事件的具体案情没有公布,副部级领导的级别也成为不了新闻的热点,为数不少的高级领导都进去了,人们见怪不怪,有点麻木、茫然。自己早就想六根清静、没头没脑地过好每一天。但看了 圈内同学们的议论后又似乎觉得很有必要写点什么,同学们由此想到的问题很宏大很深刻,想到了德与才问题、腐败的根本性问题及预防、以及做人

24、的底线与原则等。这些问题的提出远远超过了这一个体事件本身所能涵盖的范围,显得十分重要而且极有意义,特别是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 因之脆弱而又有点敏感的神经被触动,思之再三,想想这一高级司法官员犯错对我们基层司法实务人员具有怎样的警示性作用?这样的问题或许具有一定的实践普适性,显得紧要、长远。这个事件提醒我们要在工作中做到三不,即不忘初衷、不离本职、不碰红线。 一、不忘初衷 先说不忘初衷。我们法八三的同学都是在国家拨乱反正重视经济学、社会学、法学建设的时候读大学的,信奉法律应该是我们的初衷,用所学为国家法治建设做点实事是我们的追求。高法副院长事件对国家法治事业造成的硬伤主要在两方面:一是损害

25、了司法裁判的公信力或言之判决的权威性;二是有损于国家公民尊崇法制的信念。 前者是因为其是办案过程中出的事,后者是人们更注意其二级大法官的身份。这件事网络上一登,人们或许会问:法律难道在大法官手里也是一根橡皮筋,可长可短、可左可右?世上的法条真的不重要?重要的是解释或掌握法条的人?灾难性司法违纪案件既然来了,回避或漠然视之的态度不可取,本人不赞同什么沉默、陪扶的观点,法律人可贵的品性才于积极救世,只不过是要客观公正和因时因地制宜并注重解决问题的契入点。此刻法律人的急务是要一以贯之地继续高唱法治的赞歌,展示法治的进步,法律实务界办出高质量案件,让每一个判决都能体现出法的公平、正义,理论宣传界说清有

26、关问题,而不能一叶障目,被浮云遮住了望眼,造成短视进而丧失信心。要认清当今社会治理的大势,法律人切莫妄自菲薄,自失阵地,法治的脚步是任何力量也无法阻挡的,这里顺便说一件自己亲身经历的事。 大概在1998年左右,具体时间已记不清,似乎是一次党大会前后,那时自己搞办公室和研究室工作,也是有感而发,偶然间写出了篇稿子,内容是谈法治、德治方面的。写完后往抽屉里一塞,没有在意和理会,因为论文不像论文、随笔又不像,当时是作为笔记留存的。那知道过了不久,省人大常委会为了贯彻党代会精神要搞一个理论研讨会,需要相关文章,县人大就向一府二院和县委系统党校、研究室等征集稿件,院里就问我有没有文章,我说没有专门稿件,

27、但有一篇议题宽泛的文章,不知有没有用,合不合要求不知道,要么拿去充个数,算交个差,到时候其他部门都有,就是我们检察院没有不好看。院里说赶写也来不及了,打印出来交到人大去,先完成任务。那篇稿子共三部分,一是法治的疑惑,二是德治的困顿,三是法的精义是当今社会的灵魂。后来省人大在县人大召开了理论研讨会,那篇大而不当的稿子虽然获了奖,但省人大领导在讲评中提到:有的文章论点提法还要仔细推敲,免得产生误解,我心里清楚指的就是第三部分的提法。会议开完后,我觉得这篇稿子上面领导都这样定了调子,用是不会用的,但还不算很丢人,好歹完成了任务,改也改不成,改了文章基调就是另外一个样子。就放下这事,材料又往桌子里一塞

28、完事。 谁知过了一段时间,院里又通知我到办公室领几本杂志,说上面有一篇我写的文章,县人大派人转来的。拿过来一瞧,杂志名称叫一一时代主人,那篇文章不知怎么还是用了,三部分的主干都没有动,标题也没有动,大标题为法治的话题,副标题为法与德问题杂论。记得那时候有点激动,三十几岁还属年轻人范围,也属正常,更主要的是自己高唱法治赞歌的热情终于获得他人理解,再加上这样的提法在当时也确实有点吓人,一时难以取得他人快速认同也不奇怪。 时至今日,一晃十几年过去了,自己也已过了天命之年,法治浪漫主义的情怀也在逐渐消退,但无伦怎样都没有放弃追寻法治的梦想。随着自己工作经历的增长,更加体会到法治进步异常艰难,需要很长时

29、间才能实现。每当耳闻目睹一些违背法的精神的案件和事件发生时,就会自然想起那篇稿子,不是想那文章内容,而是采用的过程,它表示的是时代的呼声和选择,揭示的是时代潮流,不是我的文章有多好。只是每每这个时候,我绝不会翻阅自己的那篇文章,因为一来会反而觉得自己过于理想,甚至有几份天真、幼稚,还以为是替国家领导人做了一件大事;更担心的是自己无法面对写文章时一腔热血凝就的激情。 同学们在 圈内说到腐败的根源和预防,认为是德的问题,有的认为又与德无关,讲的都有一定道理。从解决问题的角度看,主要还是要靠法治,德靠君子自觉,有风险性。中央现在的提法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是权力法治化的通俗表达,寄以厚望的仍

30、是法治,只是许多深层次问题还有待明确,比如:把多大的权力关进多大的笼子?把什么样的权力关进什么样的笼子?有没有可以中外共用的笼子?适合中国国情的笼子是啥模样?谁来保证、监督权力能关进笼子?诸如此类问题需要长时期才能明晰,有的要几代人的时间。 二、不离本职 其次是要不离本职。前几天上班路上,法院的一位法官拿出手机调出一则深圳市福田区法院关于暂停办理人员辞职、调动的通知。那位老弟神色沮丧,面有倦容,说法院法官不好做,深圳都这样了,没劲。司法实务工作不好做其实由来已久,什么时候好做过,但越来越不好做还真的是近几年的事。公、检、法、司中,比较好做的是律师,理由挺简单:不好做我可以不做不接案子,所以说钱

31、被律师赚去了,好日子也让律师过了,法律实务界生态也在失衡。本人不仇富,别人发财我高兴,愁的是公检法中不少年轻人想转行做律师,结果人员断档现象严重起来,搞得公检法机关里年龄快退休人员也不能退,不想做还不行。 是什么原因使得年轻人不愿干,年老者又退不了呢?因素较复杂。从目前情况看,工作压力大,责任重,职业荣誉感缺失,经济待遇与付出劳动比例失调,不受社会理解和尊重等是主因。当前执法环境险峻,在一个实行了几千年王侯政治,单封建社会就二千余年的国度里实现现代法冶,非全面更新传统文化和国民性不可。 盘点法治建设的负面清单,不难发现既有传统性因素,也有非常现代性因素,加起来有:金钱、权势、网络、电视台、报纸

32、、黑社会、上访的工人、农民等,这些都在挟持着法律的实施、法治的实现。有时它们成为了强势力量,时常抽法律的耳光,执法人成了弱势群体,法律成了温驯的绵羊,谁都可以摸两下。要执好现在的法,特别是复杂而敏感案件,人是很难合符要求的,神仙才行,还不是一般神仙,要具备西游记里唐僧师徒四人加起来的综合素质才行。要有唐僧的坚定信念、综合协调力;要有孙悟空的火眼金睛、七十二变;要有猪八戒的善解人意、甜言蜜语;还要有沙僧的任劳任怨、兢兢业业。高法院副院长是三十三年的资深法官,既有丰富审判工作经历又有理论造诣,司法工作中的风风雨雨都走过来了,不久就可以功成身退,但遗憾的是出事了,实为可惜。他的事告诉我们:决定司法实

33、务工作最终成就是正数还是负数,不在于你正确地处理过多少案件,而在于你是否犯过一次极为严重的错误,做得千桩好,做不得一桩丑,这是司法工作事关人的切身利益的性质决定的,对此我们要有高度的警惕。 法律的定义是什么?法律是与坏事打交道的制度性安排,在职场中务必谨慎,万万不可偏离职守,把自己陷进去,再难也不能越过底线。如果把人生职场比喻成翻越高山的话,既然选择好了山峰,就只好一如继往,勇往直前。年青人登山时多处于上山之路,摔倒了还可以站起来,再不行换一座山。年老者多处下坡路,已经没有回头机会,这时候万不可一脚踏空,前功尽弃,对不起一路辛劳和汗水,也辜负了一路经历的好风景。 三、不碰红线 最后是不碰红线。

34、党的十八大以来,为适应国家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需要,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多了起来,严了起来,强调国家公职人员作风建设要永远在路上,并将党纪提高到严于国法的新高度。不该说的话不能说,不该问的事不能问,不该去的地方不能去,不能用的东西不能用等等,这些红线构成了反腐败形势新常态,是党中央对全体党员的新要求,不可触碰。 另一种红线是触犯国法,即贪财,犯经济错误。有人说我们当今时代是一种物欲横流,沉渣泛起的平庸年代,用竹林七贤之一阮籍的话说,是世无英雄遂使竖子成名的时代,又有人称之为小时代,一切以金钱为坐标。此话大谬,市场经济下人们重视金钱本属正常,但把整个社会说成唯利是图则言过其实,什么大官大贪,小官

35、小贪,无官不贪,这句话伤害了绝大多数遵纪守法公职人员的辛勤付出。当然极少数公职人员贪婪也是事实,影响很坏,危害很大。司法人员可不可以拥有正当合法利益,当然可以。律师可以通过为当事人服务名正言顺地赚钱,公检法人员可以投资股票赚钱,只要你运气好不被套,也可以投资不动产运作而赚钱,也可以参加正常民商活动而致富,但不要与工作上的职务发生一丁点关系,公检法人员不能发不义之财,即与公权力沾亲带故的财要拒之于千里之外。 最高院副院长事件没有说什么具体违纪事实,无从置评,但有一点可以确定:不与利益相关则事态要轻许多,反之则重。从事司法工作需要静如止水的心境,这不是什么高大上的陈词滥调,而是做这行就要懂得这行的

36、规矩。再说你再有钱又如何?你能超过比尔、盖茨,看他一头白发;你能超过马云,马云说他最幸福的时候是拥有一百万的时候。金钱是什么?它是杂技演员手中的那根彩线,需要足够的技巧才能舞出炫目的色彩,但它越长,舞动的难度就越大,而且停下来的时候也要当心,不要让它困住了手脚,套住了颈脖。司马光说的好,金钱会使贤者失去志向,庸者增加过错。同时,我们要坚信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和司法改革的顺利推进,司法工作人员经济待遇会逐渐好转,国家最终会建立与其承担的社会责任相适应的保障机制。 以上的三不是本人的粗浅体会,做到了我们也许成就不了多辉煌的功业,这本来就该如此,是职责使然,你可以认为这不重要,但重要的是要是做不到,那必

37、然会走许多弯路,会失去至要甚至可能走向失败。 【奚晓明案件警示教育心得体会范文2】 英国著名哲学家培根有一句话在法学界广为流传: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这个比喻形象地说明了公正是司法活动的灵魂和法治的生命线,司法不公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和致命的破坏作用。 司法是调整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总开关,是法律实施的核心环节。我们党历来重视实现和维护司法公正,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司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和落实了一系列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制度性措施,有力推进了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

38、主义司法制度建设。但同时也要看到,当前司法不公、司法公信力不高的问题仍比较突出,一些司法人员作风不正、办案不廉,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吃了原告吃被告,有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有的越权管辖、插手经济纠纷,有的刑讯逼供甚至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等。这些现象侵害群众权益,践踏法律尊严,逾越了社会公正的底线。 司法不公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司法活动承担着权利救济、定分止争的社会功能,人们的生命、财产、健康、安全等各项权益保障都与司法活动密切相关。同时,随着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增强,遇事找法律讨说法的现象越来越多,司法途径成为老百姓维护自身权益的普遍选择。司法不能主持公道,就会造成对群众合法权益的严重

39、侵犯。如果司法不公得不到扭转和更正,群众利益就失去了最基本的法律保障。 司法不公严重损害法律权威和法治公信。司法是国家强制力的具体体现,是法律权威的最重要渊源。公生明,廉生威。只有司法公正,人们才能对法律产生信赖和尊重。司法公正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它存在于每一个具体案件之中,存在于每一个当事人的具体感受之中。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99个公正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司法不公会严重挫伤公众对司法的信任,践踏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进而对法治公信力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害。 司法不公严重戕害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贯主张,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

40、最后一道防线。人民群众每一次经历司法不公,损害的都不仅仅是他们的合法权益,更是他们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如果司法这道防线缺乏公信力,罪恶不受惩处、正义无法伸张,社会公正也就无从谈起了。 究其根本,司法不公的深层次原因在于司法体制不完善、司法职权配置和权力运行机制不科学、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不健全。凡法事者,操持不可以不正。公正司法代表了国家法治文明程度,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为保障公正司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提高司法公信力的目标和工作重点,回应了社会对公平正义的高度关切,为更好实现司法公正提供了基本遵循。 奚晓明

41、案件反思心得体会 目前,给予奚晓明开除公职处分;最高检依法对奚晓明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以下是我整理的奚晓明案件反思心得体会,欢迎阅读参考! 奚晓明案件反思心得体会一 奚晓明从大法官沦落为阶下囚,根源在于他本人总开关问题没有解决好,理想信念滑坡、价值追求错位,2月16日,在全国高级法院政治部主任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说。 近年来,法院干警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亡羊补牢,时犹未晚。对此,各级法院要善于把问题转化为财富,认真反思发生问题的原因教训,查找队伍管理监督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队伍管理工作。 奚晓明违纪违法案件从干

42、部管理监督的角度来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汲取教训。一是必须严格落实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接触交往管理规定。奚晓明长期与个别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受律师请托干预案件审理,这是他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起点。从奚晓明案中汲取教训,就要积极探索加强干警社交圈管理监督的有效措施,及时发现和纠正不正当交往的苗头倾向,切实做到防微杜渐。二是必须严格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奚晓明长期在民商事审判领域工作,以致同一些经常打交道的人结成利益圈子,形成腐败链条。从奚晓明案中汲取教训,就要健全完善、严格落实干部轮岗交流制度,以有效防控廉政风险。三是必须重视法院干警家风建设。奚晓明迁就妻子、纵容儿子,按照他们的意愿违规干预案

43、件、进行权钱交易,在亲情的助推下滑入违法犯罪深渊。从奚晓明案中汲取教训,就要引导干警注重家庭教育,形成廉洁家风,强化亲情助廉措施,让家人当好干警的守门员。 吸取奚晓明案的教训,今后,有关方面或许应当进一步完善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等文件,把专家审查、社会公示、利益相关人通知等作为指导性案例形成前的必经程序。,加强警示教育,从奚晓明等违纪违法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奚晓明案件反思心得体会二 7月12日傍晚,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奚晓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奚晓明系十八大以来法院系统落马的首位副部级高官,也是建国以来自黄松有之后

44、第二位因经济问题落马的最高法副院长。奚晓明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长达32年之久,被称为民商法领域的权威。 根据公开资料得知,奚晓明今年61岁,江苏常州人,1978年到1982年在吉林大学法学系就读,获得法学学士学位。毕业后赴最高法工作,任研究室书记员。在最高法工作期间,他在北京大学学习民法学,取得法学硕士学位,后又取得经济法学博士学位。从1993年起,奚晓明在最高法长期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先后任经济庭副庭长、民事二庭庭长。2021年,奚晓明升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财新记者获悉,奚晓明要被调查的传言从去年就已出现。但今年5月,最高法先后成立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和民法典编纂

45、工作研究小组,奚晓明依然担任主任和组长。7月11日,有消息人士向财新记者透露,奚晓明此前已被带走调查。 熟悉奚晓明的人称,奚晓明平日为人低调平和,属于最高法的专家型领导,平时很钻研业务,对于大多数司法解释的细微规定都很熟稔。公开资料也显示,奚晓明从1982年大学毕业至今,发表过上百篇关于民商法的学术以及实践论述,并且长期执掌全国民商事审判工作。 奚晓明在最高法主管的经济和民商案件审判,常常涉及上十亿元的经济利益纠纷。奚晓明谙熟民商法,会通过技术手段把案件转变方向,帮助别人不当获利。一位与奚晓明打过交道的不愿透露身份人士对财新记者表示,他涉嫌的是一种高技术高智商犯罪。 奚晓明落马了,奚晓明缪判的

46、案件还没有被纠正。奚晓明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民事诉讼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而涉嫌犯罪,并因此被调查、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但是,奚晓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所造成的错案,却并非因其被调查、被绳之以法而能改变。改正这些错案等系列善后工作,显然已不是奚晓明所能。而中纪委通报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除了指明奚晓明涉嫌所犯罪行的性质外,实际上也指明了应该为奚晓明善后的主体机关。 官员腐败所得,实际上就是其违法的风险成本和利润。违法程度越甚,违法过程越明显,其行为的风险就越大,由此带来的利润也越高。从另一个角度看,官位越高,权力越大,其职务行为所及的影响面就越广。因此,善后由于奚晓明因腐败而违法行权缪判的

47、案件,就不仅是恢复个案的公正,也是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内树立法治信心,树立社会正义和公正的必须举措。 从一定意义上讲,挽回腐败官员造成的损失、纠正腐败官员违法处事结果、改正腐败官员非法缪判的案件,有时甚至比查处腐败官员本身还困难。腐败官员违规、违法行权,既是职务行为,就难免牵涉到职务过程的方方面面。因此,挽回、纠正和改正的过程,就又难免带出新的泥巴。 奚晓明案件警示教育心得领会 近年来,法院干警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亡羊补牢,时犹未晚。以下是我我整理的奚晓明案件警示教育心得体会,欢迎阅读参考! 奚晓明案件警示教育心得体会一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显著成效,深刻阐释党的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作出了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为做好今年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为巩固全面从严治党成果指明了努力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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