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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划生育条线岗位责任制20 一、遵守院纪院规、团结互助,积极参加院内各项活动。 二、接受突击性工作安排。 三、上班要做好清洁卫生工作,准时开诊,仪表端庄,挂牌上岗,礼貌用语。 四、按照妇科门诊常规,参加门诊工作。 五、认真钻研业务,正常掌握人工流产,放环、取环手术常规,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杜绝差错事故。 六、严格执行“消毒隔离”规定,对人流室器械、物品进行消毒管理。 七、做好计划生育条线和各种业务报表。 八、掌握好本地区计划生育基本情况和动态,积累资料。 九、做好门诊计划生育咨询门诊,知情选择指导。 十、配合本地区计划生育专职干部,做好本地段计生工作。十 一、对本职工作需做到的年有计划、有总结。
2、主要工作。(1)、计划生育门诊、手术。 (2)、门诊、手术室的消毒隔离工作。72 第二篇:料线岗位责任制料线岗位责任制 一、料线值班员在上料班长的领导下,在生产上同时接受锅炉主副值、值长的指挥,在技术上受技术专工的指导。 二、料线值班员主要协助锅炉主副值及班长做好设备、上料系统的正常监视调整、维护和操作工作。进一步保证安全、经济运行。 三、熟悉掌握生物质发电厂锅炉上料系统布置。熟练掌握本岗位,一般了解料线其它岗位的设备原理、系统流程、检查及操作要领。 四、料线值班员应在值班期间每隔一小时对所管辖的设备全面巡检一次,应按巡回检查路线进行,将所有设备、系统检查到位。巡回检查时应随身携带手电、扫把及
3、对讲机,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对威胁设备安全时应立即准确的采取措施,及时制止事故扩大和蔓延。有权拒绝执行上级发布的直接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命令。有权制止无票作业,并令其退出现场。有权制止无关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和接触设备。 五、对下列设备应进行重点检查。新投入运行和检修过的设备。操作频繁的设备。发生过异常的同类型设备。带缺陷和过负荷运行的设备。温度过高、皮带下方等易引燃的部位。巡回检查中应对积灰、积料处进行清扫,确保设备、人身安全。巡回检查完毕后应向锅炉专业主副值及班长汇报检查情况。 六、料线值班员在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离开岗位前必须联系其他人员代替值班,并向班长报告去处及代替值班人员姓名,
4、 得到允许后方可离开。在值班期间应严格按照安规中的相关规定,确保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坚决杜绝睡岗、脱岗现象。 七、料线值班员应熟悉使用消防器材,了解本岗位及料线系统的消防器材位置,便于出现火情时能够及时处理。 八、按培训计划指导自己的学习,完成学习任务。接受班长、值长的现场岗位知识考问。 九、按规定进行接班前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班长汇报。如发现问题应向交班人员询问清楚做到交班清楚,接班明白。运行方式不清,交代不详不交接,重大操作和事故处理时不交接。 十、负责向接班值班员交代本班设备运行情况,系统运行方式,设备存在的缺陷和为预防事故所采取的安全措施。设备检修情况及所做的安全措施。有关检修实验措施
5、和反事故措施,预计操作。本班及前班的操作内容,发生问题及经验教训。负责解答接班人员提出的问题。正点交班后,参加由班长召开的收工会,听取班长的工作总结。 第三篇:计划生育工作岗位责任制计划生育工作岗位责任制 一、岗位基本职责: 1、在*党委和公司计生办的领导下负责*的计划生育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上级行政机关制定有关计划生育方面的条例,具体规定和决定。 3、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与有关部门合作,利用一切宣传工具,共同组织好计划生育宣传活动。 4、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的计划和总结工作。做好计划生育有关文字材料以及月、季、年度报表工作,及时准确无误上报公司
6、计生办。 5、负责制定计生药具、用品使用计划,按时领取和发放药具,用品,保证供应。 6、健全计划生育工作网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及时推广。 7、承办、转办职工群众计生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对职工群众来信来访的意见和问题及时上呈下达。 8、了解内外的信息,向上级领导及时传递和提供,做好日常的业务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协助做好其他工作。 二、岗位安全责任 1、做好所配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2、懂得一般安全常识,会使用常用灭火器具。 三、岗位质量责任及岗位技能: 1、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经过本专业进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 感,坚持原则,公办事,忠于职守。 2、能准确传达上级文件
7、精神,报告工作;熟练掌握计划生育方面的业务知识,业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保证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3、写的各类文字材料可用率90%以上,报表准确率100%。 四、岗位基础资料责任: 1、负责计生基础资料台帐的整理、归档工作,合格率100%。 五、岗位经济责任制: 1、定期对*所属各基层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考核。 2、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和指标。 第四篇:计划生育工作岗位责任制的规定寺台乡2012年计划生育 工作岗位责任制 为细化和完善计划生育“村为主”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乡、村干部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措施,严格奖惩,现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岗位制: 一、指导思想
8、以控制政策外生育为核心,突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坚持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村社,关键落实到人,确保人人见面,人人落实。进一步规范生育秩序,建立经常性工作机制,通过加强督查,强化调度,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真抓实干,全面提高计划生育水平。 二、主要指标 1、出生率控制在11以内; 2、政策符合率确保90%,力争达到100%; 3、综合节育率达到98%以上,二女户结扎要达到100%; 4、两检到位率力争100%,孕环检工作必须是人人见面; 5、乡所、村室全面实现规范化管理; 6、依法开展社会抚养征收工作; 7、优先优惠政策落实100%; 8、流动人口管理纳入率100% 三、各类人员职责和奖惩 (
9、一)分管领导 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指导、督促计生办、服务所、各村的计划生育工作,对全乡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如 乡在年度考核中被列为“重点管理乡”或“后进乡”,由乡党委予以组织处理。 (二)人员分工: 1、杨梅。侧重做好乡、村两级经常性工作机制的建立和人口学校、计生协会、信访的工作开展、优惠政策的办理及相关资料管理,包成湾、杨湾村。 2、唐义春。负责wis数据的录入和审核,计生信息反馈和交流工作,并做好育龄妇女信息的录入、更新,做好报表收集、汇总、上报,人口计划的制定、下达,各种统计台帐建设及业务管理工,包马莲村及乡机关单位。 3、抗康霞。负责乡计生服务所日常工作,包袁山、黄庄村。 4、
10、马碧艳。负责流动人口录入和流动人口涉及wis数据审核,gpl数据更新、padis流动人口系统登陆维护,信息协查反馈,包剪子、寺台村。 5、邱国峰。负责办公室各种文件及表册打印,各类文件的上传下达,省人口网站点击,各种会议记录,协助统计工作,同时搞好办公室上墙资料的运转等工作,包河口、田坪村。 6、何喜云。包甘林、巩沟村。 7、杨国强。包苟山、罗湾村。 (三)督查: 1、乡党委政府分别以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对全乡13个村计生工作整体运行情况,村计生活动室及计生对象各种资料齐全并及时运转及流动人口纳入管理情况进行督查,至少每2个月将全乡所有村民组查一遍,每查出一处问题处罚包 村专干50元。 2、包村
11、专干应熟悉所包村整体情况,及时掌握所包村育龄妇女怀孕、生育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自查出问题要及时上报分管领导和计生办主任,一旦在省、市、县检查中查出问题的,每出现一处问题处罚200元,如导致我乡被列为后进位次的,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并交由主管部门处理。 (四)日常管理制度: 1、请假半天向主任请假;请假1天经主任同意,报分管领导批准。当日值班人员请假,由请假人本人与其他同事调节。请假2天的须提供书面请假材料,经主任及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请假,请假3天及以上的以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复为准。每月事假不能超过4天。 2、按时上下班,如果发现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无故旷工,擅自离岗或以下村委会为
12、由而不上班的人员,每查实1次,罚款50元,查实2次的罚款100元,以此类推。5次以上由党委向县计生委或县分管计生领导报告,建议将其调离原单位。 (五)包村干部及专干: 1、包村干部及专干要熟练掌握计划生育工作常识,熟悉本村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每月要对所联系的村大期内出生、手术对象户等情况进行一次入户审核证件,督促、指导本村开展计生工作,主持村每月按时召开村级计生例会并签字,指导、检查村计生主任的业务工作,对所联系的村计划生育工作负总责,做到三个确保: 确保新婚、出生、手术、已婚育龄妇女、流动人口统计无误差、四项手术基本到位。 确保计生对象平时了解、掌握准确无误(大期内出生和四项手术对象户情况;流
13、动人口办证、手术、参检情况;已婚育龄妇女信息情况;奖扶政策宣传及奖扶对象户情况;问卷情况;独生子女对象户办证及资金发放情况)。 确保乡所、村室整洁有序,业务资料按要求规范到位。 2、所联系村在省、市、县检查中,致使我乡被列为“重点管理乡”或“后进乡”的包村干部及专干年底考核定为不称职。 (六)村干部职责和奖惩 1、村全体干部分别联系村社,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在做好所联系村社工作的同时,对本村的计划生育工作负总责;村计生主任在做好联系村社工作的同时对全村的计划生育业务工作负总责。 2、奖惩 (1)村支部书记负责每月召开一次村计生例会,研究、分析、安排、总结本村计划生育工作,每缺一次罚款10元,以专
14、用笔记本记录为准。 (2)四项手术欠帐的,结扎从满三个月起,上环从满三个月起(剖宫产从满八个月起),计划外怀孕从满三个月起(超过三个月发现其计划外怀孕的,从三个月算起),按例予以联系村社干部个人10元罚款,每超过一天按天计算加罚1元,直至落实手术为止。计划外怀孕如造成计划外出生,罚村书记50元、村主任50元、专职主任50元。 (3)两检工作每季度到位率力争达95%以上,达不到的,从参检之日后10天按例予以包村干部及专干个人10元罚款,每超过一天按天计算加罚5元,其中村书记、村主任、 专职主任各承担1元。如弄虚作假,视其情节予以经济和组织处理。 (4)为提高早孕发现率,对当月上报的出生,如政策内
15、出生的,凡是四个月后发现孕情或未发现其孕情属生后清理出来上报的,分别罚包村干部及专干个人10和20元。 (5)在省、市、县检查中,查实一例出生错漏报的村书记、村主任、专职主任予以免停职。 (6)在上级及乡督查中或经群众举报,查实一例错、漏报的,除执行本款第2条之规定外,造成重大影响和情节恶劣的,予以免职;查实一例育龄妇女错、漏管的,罚包村干部及专干50元,查实一例流动人口未办证、参检、手术的,罚联系组村干部100元;村干部所联系的村民组在一个统计年度出现3例及3例以上计划生育的,联系村民干部予以免职;在统计年度内政策符合率低于70%村的村书记予以免职。 3、村计生专职主任有关职责和奖惩。 (1
16、)村计生主任是本村计生业务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村室的卫生状况及村台帐,月报单,孕环检,手术、出生孕情随访,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办理发放,人口学校,计生协会,上墙图表等各种资料准确、及时、完整、变更。省、市、县检查、督查中因资料出现错漏报的予以免职。 (2)配合乡服务所人员做好本村孕环检工作,准确掌握孕情,上报孕检不到位名单,严禁弄虚作假,有一例应检出孕情而未检出的,予以免职。因上报孕检不到位名单有误,导致计划外怀孕或生育的予以免职。计划外怀孕一经掌握,要立即报告包村干部及专干、村书记、村主任、包组村干部, 未及时报告造成后果的,按应检而未检出处理。每次孕环检后,要及时准确进行登记,并开好返乡参检
17、证明,如在各级检查中,因人为因素未登记或返乡参检证明未开的,按例予以100元罚款,失分严重的予以免职。积极做好期内出生户、手术对象户的随访工作,出现随访不到位的,按例予以100元罚款,失分严重的予以免职。 (3)负责出生人口上报的准确性。省、市、县检查出现一例错报的予以免职。 (4)按时参加乡计生例会,每迟到一次罚款50元,缺席一次罚款100元,每漏报一例计生相关信息罚款50元。 第五篇:计划生育责任制新堡学区计划生育责任制 第一条为加强我学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落实计划生育责任制,根据国家、省、州、县有关规定,结合我学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领导是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当接受当
18、地政府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由法定代表人承担本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 第三条实行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追踪制度。 第四条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管理制度,保证必要的计划生育经费投入。 第五条法定代表人要加强对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明确机构和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第六条单位负责对在职职工(包括代课教师)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一)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并提出生育申请的职工,及时出具相关证明,积极协助做好一孩登记及申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二孩生育证等
19、工作; (二)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开展多种形式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举办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科普知识讲座,提高职工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三)建立育龄妇女管理档案,将出生、死亡、新婚、育龄妇女人数变更、节育措施变更、孕情等情况及时统计上报; (四)每年至少一次组织育龄妇女进行健康查体,建立查体和诊治记录,切实关心育龄妇女的身心健康; (五)对长休、病休、再婚和流出育龄女职工实行重点管理 第七条对职工家属是农业户口且离开原户口所在地工作、生活的,应当协助有关单位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对职工无固定单位的成年子女,应当纳入本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第八条有户口挂靠人员
20、的单位,单位应当负责户口挂靠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 第九条对失业人员(除名、辞退、辞职、自动离职,解除劳动合同而离开本单位的职工),单位应当主动与其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取得联系,出具移交证明信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村(居)民委员会,原单位在收到回执后,方可办理解除全部劳动关系和再就业的其他证明。 第十条对职工未办理移交手续或解除劳动关系之前发生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行为,原工作单位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将计划生育作为合同内容之一。对招用的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应当按照国家、省和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
21、二条单位应当落实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下列计划生育奖励和待遇: (一)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4天;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增加的 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二)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第十三条单位应当重视出生人口素质的提高,注重维护本单位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创造条件,为职工提供优质的计划生育服务。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接受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管理和服务。 第十五条单位应当积极配合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做好本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对本单位职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情况纳入对本单位的综合考核内容。 第十七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岗位津贴和待遇,对做出突出成绩的,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将个人计划生育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14页 共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