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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察局职能优化经验交流 2011年以来,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快发展,市委、市政府提出打造“阳光新政”、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所谓“阳光新政”,就是紧扣“设计、实施、监督和评价”四个关键环节,对行政审批流程、执法检查项目等进行分类固化、全面公开,提升行政管理和服务的系统化、信息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一、加快发展催生“阳光新政” (一)经济发展形势迫切需要实施“阳光新政”。上世纪八十年代,市曾位居全国十大明星工业城市,工业经济地位在全国保持领先。但由于多种原因,在全国、全省新一轮竞争中发展速度明显放缓,经济总量不够大、市场主体不够多,发展速度不够快,发展质量不够高是市经济发展面临的严峻形势。
2、加快发展要求实施“阳光新政”,改善影响经济发展的政务服务环境,努力消除影响经济快速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干部作风现状迫切需要实施“阳光新政”。干部作风直接决定和影响一个地方经济发展速度。但机关干部责任意识不强,服务水平不高,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还时有发生。实施“阳光新政”,建立覆盖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的电子监察平台,开展经常性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使行政行为置于社会监督之下,从而有效减少政府部门决策的随意性,解决干部队伍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形成凝聚人心、齐心协力、共谋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行政管理积弊迫切需要实施“阳光新政”。行政审批时间长、
3、手续繁、效率低,执法检查过多过滥、行政处罚弹性大是各类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严重影响了项目落地速度和企业发展壮大。实施“阳光新政”,就是要革除行政管理弊端,优化行政审批流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为各类市场主体的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 二、“阳光新政”的初步实践 2011年以来,市通过再造行政审批流程,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建立科学的政务评议评价体系,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过程监督,探索实施了“阳光新政”。 (一)科学化设计,明确建设目标。“阳光新政”在总体设计时,力求将行政机关的主要权力事项纳入“阳光新政”中,着力实施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4、社会监督“四大工程”。行政审批工程、市场监管工程、公共服务工程是“阳光新政”的基础和内容,社会监督工程是贯穿“阳光新政”的主线和保障。行政审批工程就是精简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审批节奏、提高审批质量。市场监管工程主要是规范行政机关进企业检查行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行为、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公共服务工程就是在整合各类行政服务资源的基础上建立全新的市长热线,设立前台受理、后台调度、统一反馈、专业评价的公共服务新机制。社会监督工程就是升级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强化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活动的监察。 (二)规范化操作,强化权
5、力内控。“阳光新政”着眼于行政权力的规范化运行,做到“确权”、“控权”、“亮权”。“确权”,即依法对现有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清理,并向社会公布。“控权”,即对行政权力的运行过程进行优化,确保权力的规范运行。“亮权”,即将优化后的行政权力项目的运行要素通过网络公示于众,群众可在线查询行政项目办理过程。“控权”主要从三方面进行。一是再造行政审批流程。从解决行政审批项目多,办理时间长、手续繁、效率低问题入手,采取“三减”(减时限、减程序、减费用)措施改革行政审批流程,实现工业项目、非工业项目和便民项目行政审批流程再造。二是规范进企业检查行为。制定实施市行政执法部门进企业执法检查监督管理办法,推行了以执
6、法检查公告制、检查计划审批备案制、行政主要负责人签批制、执法检查预告制、轻微违法教育帮助制等五项阳光检查制度,避免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三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2010年以来,全市执法机关按照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办法的要求全面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各执法机关普遍建立并实施了首违不罚、帮助整改制度,重大处罚案审会制度和从轻或减轻处罚制度,防止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三)常态化评议,促进作风转变。针对机关干部中的“上热下冷、上急下怠、中间梗阻”和“不贪不占也不干”现象,我们连续三年开展“企业评机关”、“群众评科长”和作风效能综合评价
7、活动,对市直机关及中层干部服务经济、服务群众的情况进行评议。一是让重点部门接受评议。选取具有行政审批(许可)、执法检查和便民服务等职能部门,以及那些直接与市场主体、服务对象打交道的职能部门科室负责人作为评议对象,增强评议的针对性。二是让服务对象和监督机关来评定。我们创新评议方式,把评议权交给群众和相关监督部门,通过建立囊括各类别、各阶层的评议代表数据库,随机选取评议代表进行测评,同时组织纪检监察、审计、物价、政府法制办等监督部门对评议对象遵纪守法、依法行政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使评议结果更加客观公正。三是注重评议结果运用。对评议得分在前十名的,由市委、市政府进行表彰;对总分在70分以下且排在最后
8、三名的,采取诫勉谈话、取消年度奖励工资和评先评优资格等方式进行惩戒。评议活动的开展,使部门转变了服务观念,主动为企业和群众排忧解难。 (四)电子化监控,实现全程监督。该市运用现代网络技术建立覆盖全市的电子监察平台,紧紧盯住重点领域、要害部位、关键环节,进行全程监督,确保网上行政行为、政务活动和公共资源交易等权力运作过程的公正、规范。2011年,建成并开始使用全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对市直40多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550个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时监察,对市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社保中心、车辆管理所等现场的在线监控,对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办理和收费情况的全程监督。全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
9、统累计对30.5万个审批件进行实时监察,共发出自动预警纠错信号558次、红黄牌121件,责令6个单位对行政不作为的问题作出书面检查。2010年,对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进行升级,扩大电子监察覆盖范围。升级后的电子监察系统,既可以横向监控市直部门的权力行使,也可以纵向监控各县(市、区)的行政效能。同时,我们制定了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问责的暂行办法等制度,明确了65种责任情形,对一批在企业报销费用、对企业诉求不作为等典型案件进行了严肃处理,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违法违纪行为明显减少。 三、推进“阳光新政”的成效 实施“阳光新政”以来,市经济发展环境得到整体优化,机关干部作风得到明显转变,有力促进了
10、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 一是机关干部作风明显转变。“阳光新政”实施以来,市直部门主动转变作风,查找不足,为企业办实事、办好事。在单位内部,召开生活会、专题会、恳谈会等多种方式进行自查、互查;在单位外部,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企业、发放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今年,在作风效能评议活动中,市直76个被评单位共向管理对象发放调查问卷8万多份,走访企业1万余次,召开座谈会225场(次),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1210条,已整改1077个,社会各界对市直机关的满意度大幅提升。 二是束缚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得到消除。通过实施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审批效率实现大提速。工业项目从名称预先核
11、准到拿到施工许可证,审批时限由原来的160个工作日压缩最多的60个工作日、最少的只需18个工作日;工业项目申报资料由原来的163项减少到17项;政府每年为投资者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近3000万元。通过控制检查、处罚行为,行政执法部门的自由裁量权得到规范。全市共清理实施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1538件,对依法应当或可以给予行政处罚的3031条处罚条款进行规范,并按照免于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顶格处罚的原则,依据具体违法情节设定处罚标准。今年上半年,全市行政处罚案件数与去年同期比下降22%。 三是营造了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相关部门按照“阳光新政”的要求,对审批流程进行了再优化。在工业项目审批上,
12、国土部门组建工业用地办公室,整合审批职能,优化业务流程,统一受理,全程代办。市供电公司、市水务集团针对企业提出的建议,加快报装速度,降低报装费用,确保企业用水、用电问题的解决。各部门通过严明的制度管人、管事,先后建立和完善了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积极推行为民、便民、利民措施,简化办事流程,办事时间进一步缩短,办事效率明显提高。 实践证明,纪检监察机关只有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把助推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充分发挥维护、服务、保障和促进作用,才能在服务经济发展工作中有所作为。2010年年底,我们委托国家统计局调查队就推行“阳光新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情况进行问卷调查。问卷调查的结果显示,2011年以来,我市推行“阳光新政”取得了明显成效,91.08%的企业、个体经营者和市区居民认为市区经济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改善有力地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 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