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经济发展扶持措施工作意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3经济发展扶持措施工作意见.docx(2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经济发展扶持措施工作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为鼓励本区以外的国内投资者(即区外投资者)在本区注册投资办企业,现对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经济发展若干扶持措施的实施意见(试行)(金府26号)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一、凡注册在本区、生产经营场所不在本区的区外企业(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按其实现的增加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分别补贴1.19%、2.25%和7.92%。 二、凡注册登记和项目开发均在本区的房地产企业,除列入区政府“一事一议”范围的旧城改造和危房改造项目以及文中另有规定的外,不再享受财政扶持。 三、符合规划并经区政府认定的动迁安置房开发项目,其实现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可分别按不超过2.25%和7.92%的比例给予补贴。 四、凡注册登记在本区、项目开发在区外的房地产企业,可按其在区外实现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分别补贴0.675%(即项目所在地与项目注册地按7:3分成后地方实得部分的45%)和7.92%。 五、限额收取区外投资者在各经济小区的服务费。年销售额在240万元以下的,按每户每年2400元收取;年销售额在240万元以上的,按1收取并以6000元为限。 六、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实施,金府15号文件同时废止。 七、本意见实施中如遇国家或XX省颁布新的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八、本意见由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