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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强化治安管理,加强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的监管力度,预防机动车盗窃、交通肇事逃逸、非法拼装等犯罪活动,根据公安部关于贯彻执行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和印刷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的通知(公通字200419号)和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络传输到市公安局数据信息中心管理。对机动车从进厂检查至修理完毕出厂,上路保修、保养阶段以及报废回收拆解等各主要环节进行实名登记录入。对新购置机动车实行持卡上户,已购置机动车实行持卡年检。结合管理信息系统实施一厂一站、一车一卡、流动监察,从而最大
2、限度地杜绝违法犯罪渠道,保证本系统数据的准确性、唯一性,防止伪造、假冒等治安事件发生,做到既能有效监控、预防犯罪,又能实现资源共享,方便社会查询,便于社会监督。 三、工作职责 中国教-育资源网公安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全市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指导市、县(区)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组织开展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和网络建设;做好信息系统设备的选购、安装调试、使用、管理;负责业务技术人员、信息采集人员的培训;组织修理、回收拆解企业做好信息采集、思想汇报专题传输工作;负责全市机动车的信息采集、制卡工作;对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3、交通部门。负责提供机动车修理企业的基本情况等信息;协助公安部门推广信息系统;督促修理企业安装、使用信息系统。 工商部门。负责整顿机动车修理市场经营秩序,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的机动车修理企业;加强机动车交易市场的日常监管,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相关工作。 商务部门。配合整顿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经营秩序,依法取缔无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格的经营企业;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的日常监管,督促信息系统的安装、运行。 物价部门。负责对信息系统的销售、安装服务价格(收费)进行调研,依法制定信息系统的服务价格(收费)标准。 宣传部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
4、解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重要意义,取得广大企业和机动车车主的理解,提高安装、使用信息系统的自觉性。 县市区。负责组织实施辖区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启动准备阶段(2008年9月15日至9月30日): 进行信息系统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成立各级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和业务培训阶段(2008年10月1日至10月20日): 公安、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交通、商务、宣传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信息系统建设的社会宣传发动工作,对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统一登记造
5、册。同时对各级系统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三)设备安装阶段(2008年10月21日至11月20日): 由市公安局协调相关部门,配合承建单位进行中心端、县分局端、客户端的系统设备安装调试。 (四)调试、试运行阶段(2008年11月21日至12月21日): 对信息编辑、通用查询、统计模板、布控、报警比对引擎、单位状态监控进行性能测试调试,开始试运行。 (五)总结验收阶段(2008年12月22日至2009年1月22日): 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领导小组通报各地系统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组织验收并认真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五、工作要求 (二)加强宣传,抓好建设。各地公安机关
6、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和推广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宣传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以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切身利益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三)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本信息系统是公安部以公共安全行业强制性标准形式颁布,各地要按照公安部的有关规定,以推动信息系统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二业的治安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行业备案和日常监督检查等制度,加大日常检查和处罚力度,规范管理,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在公安机关对二业进行管理的积极作用。范文top100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07号)和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38号)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协同行动,确保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