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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独立光伏系统供电项目EPC总承包建设工程管理与考核协议甲方:喀什二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为加强喀什无电地区电力建设独立光伏电站供电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使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处于有序状态,实现喀什二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质量目标,即:疆内优良水平。1、总则1.1 甲、乙双方共同努力,确保喀什无电地区电力建设独立光伏项目的建设质量,为系统设备最终能够达到安全使用的要求打下坚实的基础。1.2 乙方必须保证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建设质量(含服务质量,下同),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的施工规范、规程和验收标准(含原电力部和国家相关部门)的要求,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要求。1.3 乙方必须在工地设立与所承建工程任务相适应的
2、质量管理机构,行政一把手必须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配备足够的、符合资质条件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做好责任范围内的质量管理工作,并于开工前向甲方质安处提交质量管理组织网络图。1.4 乙方必须根据所承建工程的特点,建立有效的质量体系和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及时编制有关的质量管理文件,并在工程(或单位工程)正式开工前提交给甲方。这些文件至少应包括下列几种:本工程项目的质量体系及管理制度(以原电力部颁发“火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中的内容为基本要求,但不限于此)、创精品工程规划、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计划、施工技术方案及作业指导书中的质量措施等。开工前须做好各种准备工作。1.5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质
3、量管理的规定和制度,纳入由甲方牵头的喀什二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程质量管理网络,并有效规范自己的工程质量管理活动。应与甲方协调一致,共同完成工程质量的控制任务。1.6 为便于开展工作,甲乙双方的质量管理部门应建立直接的工作联系渠道,处理质量管理工作的有关事宜。双方在工作中发生矛盾时,由甲方委托的监理协调解决,必要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请示。2、质量要求:(一)、 质量方针:质量第一,科学管理。按期投产,质量和工艺达到优良。(二)、控制目标:1、安全控制目标:树立“安全、健康、环保”的理念,高标准、高起点、创全国优良工程、实现工程事故零目标。实现人身死亡、群伤事故、火灾事故、重大设备机械事故、环境污
4、染、大面积传染病、集体食物中毒、重大垮塌事故和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零目标”;轻伤事故零目标;创优良施工现场,严格执行集团、喀什二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各项工程管理制度。2、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目标? 检验批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合格率100%。?混凝土结构工程:内实外光,棱角顺直,接茬平整,达到优良等级。? 工艺优良,运行达到设计要求。? 工程移交后一个月内移交全部工程档案资料。3、进度控制目标:2013年10月10日开工,2013年11月30日户用系统交付使用,2013年12月30日竣工移交。3 质量标准3.1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等单位审批过的图纸(包括补充图纸)执行。乙方须严格执行合同、设
5、计文件及有关规程、规范、标准的规定和要求,不得任意更改或降低标准。3.2 工程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程和标准(经甲方、监理方等同意,执行其它行业部门标准的单位工程除外); 3.3 当有关工程或设备涉及国内外多项标准时,原则上按较高标准执行,或由上级主管部门、甲方及监理等有关单位共同商定本工程所适用的标准,并在有关书面文件中予以明确。3.4 确因现场条件限制,乙方在施工中无法达到原规定要求且不影响主体质量,而需修改标准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根据实际情况,会同监理、工程质监联络组商定后形成书面意见,方可执行。3.5 凡已正式颁发执行的有关规程、规范、标准,乙方应事先负责备齐并了解其要求。为统
6、一工程资料的格式,原则上乙方无条件按原电力部有关规范、标准或甲方要求执行。在乙方需要时,甲方应尽量向乙方明确或提供有关的质量验评表、施工记录、工程文件的样张(或电子版),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样张或电子版编制工程的相关文件资料(须采用激光打印)。如甲方缺少部分工程文件的范本或样张,乙方可提出自己的工程文件范本或样张(包括电子版),经甲方认可后,作为本工程使用的工程文件范本或样张。3.6根据GB/T 19064 2003太阳能光伏电源系统技术条件和实验方法与国家金太阳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执行。4 采购质量4.1本项目设备采购由业主与承包商共同采购,选用具有甲级资质且具备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招标资格的招
7、标公司。5. 质量检验5.1 乙方根据设计图纸、规程、规范和验评标准的要求,编制质量检验计划。在工程开工前,提交甲方质安处,经甲方牵头会审批准后,由乙方遵照实施。5.2 质量检验计划按单位工程编制,应明确规定各控制点的性质、参验单位、检验所需提供资料等事项。5.3 必须严格执行土建、安装隐蔽工程验收制度,隐蔽工程在具备覆盖条件时,乙方应于48小时前通知甲方工程处,工程处将会同质安处和监理等有关各方到场验收,认为合格后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乙方在隐蔽工程施工前,未按规定通知甲方和有关单位检查验收,擅自覆盖隐蔽工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复查,停工复查损失由乙方负责。上道工序未经验收合格,不得进行下
8、道工序的施工。5.4 乙方必须制定并切实执行工程质量三级检查验收制度和检查验收签证制。乙方在完成三级验收自评并合格后,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及时组织对关键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验收检查和质量评定。5.5 为使质量检验工作规范进行,甲方人员按约定时间到场检验时(或在此之前),乙方必须出具对该质量控制点已经自检并且合格的检验记录资料,检验记录资料必须符合原电力部颁发的验评标准或相关标准要求,也应符合工程资料统一格式要求。甲方参检人员在进行检验时,将同时对乙方提供的自检记录进行核对。届时,如乙方拿不出自检记录的,甲方可拒绝检验。如发现有出于敷衍或隐瞒原因而制造虚假记录的,甲方将视情节和可能产生
9、的后果,对该行为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5.6 每次质量检验结束时必须要有书面结论,并及时办理签证手续、质量评定和资料整理。5.7 工程质量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不准进行竣工验收;不准投入使用。5.8 对用于工程的原材料和半成品,进场后必须按规定及时取样检验,并作好记录,把住材料质量关。对水泥、钢筋等重要建材,必须做到全过程跟踪管理,具备可追溯性记录。做好与甲方、监理、工程质监联络组的检查或抽查的配合工作。5.9 乙方要为甲方代表或其他单位代表进入现场检查工程质量提供方便。但这种检查不解除乙方按合同规定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5.10 甲方对乙方的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包括各级
10、质检人员的配备、人员素质、检测手段等)和施工质量有权进行检查和监督,有权发出纠正通知,并限令乙方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纠正。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将不合格原材料清除出场并重新更换。当发现有严重损害质量的行为、且不听劝阻,或多次采取纠正措施均无效的情况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直至解除合同、清退出场,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6 计量和测量6.1 乙方按照计量法及检验、测试设备、仪器使用和维护的要求,加强计量管理,所有需计量的器具均应定期计量检定合格并保存历史档案,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6.2 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工程测量基准控制点,并对其准确性负责;在乙方施工区域
11、内的,移交后由乙方负责在施工前校验和施工中的维护,发现基准点发生偏移应及时通知甲方确定处理措施。重要建构筑物的控制点须经甲方复测校核后,方可实施。隐蔽工程的高程须经甲方复核后,方可隐蔽。6.3 用于工程的原材料和半成品等,必须按规定进行计量并予以记录,记录要妥善保管。6.4 混凝土生产,必须做到按不同的原材料情况,随时调整施工配合比,并按调整后的配合比按重量比过磅进料。7 质量事故管理7.1 质量事故发生时,乙方必须及时报告甲方,并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颁布的质量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隐瞒或擅自处理。7.2 质量事故处理必须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
12、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总结经验教训和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同时必须绝对防止同样的事故屡次发生。7.3 对质量事故的处理和结果,乙方必须形成记录,并作为资料妥善保管。7.4 对发生的不合格品,应处理后重新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进入下道工序,处理过程和结果要形成记录并保存。7.5 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因施工质量缺陷使最终工程质量受到影响,造成隐患,并要保证工期。8 质量记录8.1 质量记录必须及时、准确、真实、工整、清晰。乙方须按规程、规范和甲方的要求记录、收集、整理工程质量记录,并对质量记录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8.2 甲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明确有关质量记录的格式、
13、填写、整理和装订等要求,以便乙方进行质量记录的填写、整理和移交等工作。8.3 乙方自开工之日起就必须抓紧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必须为负责范围内的工程建设质量情况,形成完整的、质量合格的档案资料。9 工程验收9.1 工程验收必须以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厂家文件、上级颁发的标准、规程、规范及有效的补充标准为依据。9.2 采购产品的交接验收,由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共同组织进行,必要时需请供货厂家代表参加,验收情况要记录并进行验收签证。验收时发现不合格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9.3 施工过程中土建交安装的交接验收,由交接双方和甲方等单位共同进行。由甲方组织,土建单位提供建筑工程的质量自检记录,安装单
14、位负责进行复检,并提出意见。当同一项目的土建与安装工程质量标准有差别时,则由甲方本着不影响安装质量的原则,协调解决。凡影响设备安装质量的建筑工程必须由土建施工单位进行处理。9.4 工程竣工验收时,各有关单位工程负责人、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到场,对验收项目的完工情况、质量情况、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等进行检查。通过验收,则及时办理验收签证。如有不同意见,则由甲方或工程质监联络组协调解决。9.5 工程竣工验收,应由乙方自检合格后向甲方提出申请、并提交必要的工程资料,甲方认可后报请并组织有关单位共同进行。9.6 因特殊原因,未完项目要竣工验收,必须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待甲方书面同意后进行。同时,对未完工
15、作(必须是少量且非主要的工作)要确定完工日期。10 服务质量 10.1 在施工及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施工原因产生的质量缺陷进行无偿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10.2 为确保工程施工和服务质量,甲方将保留乙方承包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作为质量保证金,并按合同正本规定执行。11 质量奖惩11.1 为加大质量管理工作遵规执法的力度,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顺利实现,甲乙双方同意以下质量奖惩办法。11.2 甲方设立一定的质量基金,用于工程质量奖励。符合下列条件的,由甲方给予表彰或一定数额的奖励。11.2.1施工中积极采用先进工艺和技术提出重大改进意见,对提高工程质量成效显着。11.2.2 为避免工程发生重大质量事
16、故,贡献突出的。11.2.3 为确保工程质量做出积极努力,成效显着的领导和管理人员。11.3 乙方凡发生下列情况者,甲方给予经济处罚,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11.3.1放松管理、致使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又无法纠正时,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除赔偿损失外,甲方还将向全工地及乙方主管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合同额1020的考核。11.3.2 违反施工规程、规定施工,偷工减料或弄虚作假伪造资料的,经发现除通报批评外,甲方通过乙方向责任人罚款3000元至5000元,甲方尚有权限令其离开本工地工作岗位,并酌情追究其相应的责任。对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者,除追究乙方相应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11.
17、3.3 乙方现场发生有损工程质量的违规施工行为,发现1起,甲方向乙方发送整改通知单,并罚款100-2000元;累积3次时除罚款外,甲方有权令乙方停工整改。11.3.4 乙方进场原材料或预制构件等,如其质量不符合要求,应及时更换。如限期内不予更换或擅自强行使用,除相应部位立即返工外,并罚款20000元。11.3.7乙方发生施工质量问题,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处理,处理方案事先经甲方认可,费用由乙方负责。如造成工程永久性缺陷或特别严重的施工质量事故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赔偿额不超过该部分的合同价款。当发生特别严重的施工质量施工时,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的继续履行,乙方应赔偿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最高赔偿额以合同总价为限。12 其他事项: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甲方工程管理制度等有关条款执行。13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工程合同正本的附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喀什二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签字日期:2013年 月 日 签字日期:201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