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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泓域/光器件公司劳动关系管理光器件公司劳动关系管理目录第一章 项目背景分析3一、 产业环境分析3二、 行业各细分市场发展情况3三、 必要性分析10第二章 公司简介12一、 公司基本信息12二、 公司简介12第三章 项目概况14一、 项目概述14二、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构成15三、 资金筹措方案15四、 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规划目标16五、 项目建设进度规划16第四章 劳动关系管理17一、 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的含义17二、 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的特点18三、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对劳动争议的调解20四、 调解委员会调解的程序25第五章 法人治理29一、 股东权利及义务29二、 董事32三、 高级管
2、理人员38四、 监事40第六章 组织架构分析43一、 人力资源配置43二、 员工技能培训43三、 培训课程的设计策略44四、 实施培训教学活动的注意事项48五、 培训师的培训与开发50六、 培训前对培训师的基本要求51七、 员工职业生涯规划信息的采集52八、 职业生涯规划信息采集的途径和方法54第七章 SWOT分析57一、 优势分析(S)57二、 劣势分析(W)58三、 机会分析(O)59四、 威胁分析(T)59第一章 项目背景分析一、 产业环境分析实现“十三五”时期的发展目标,必须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转型、率先、特色”的发展理念。机遇千载难逢,任务依然艰巨。只要全市上下精
3、诚团结、拼搏实干、开拓创新、奋力进取,就一定能够把握住机遇乘势而上,就一定能够加快实现全面提档进位、率先绿色崛起。二、 行业各细分市场发展情况根据产品技术含量、成套性及其在大型工业流程中的重要性,风机产品可以划分为高端产品、中端产品和低端产品。中高端风机产品对设计、生产加工的要求较高,因此产品的附加值较高,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1、轨道交通装备铁路建设是我国基建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城际高铁和城际轨道交通更是我国“新基建”的七大领域之一,轨道交通装备行业预计将在未来保持良好发展趋势。城市轨道交通方面,随着我国城镇化不断推进,以地铁为代表的城市轨道交通成为了满足城市人群通勤及出行需求的重
4、要手段。根据2020年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年度统计分析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底,全国轨道交通运营城市达45个,运营线路总里程7,969.7公里;截至2020年底,全国城轨交通累计配属车辆8,342列,比上年增加1,347列,增长19.3%。据统计数据显示,2016-2020年间我国城轨车辆数量从24,058辆增长至45,245辆,复合增长率17.11%,预计2021年我国城轨车辆数量或将达到50,443辆。未来,随着大中城市继续完善城市轨道交通路网系统、更多城市将建设轨道交通以缓解交通压力等因素,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及其配套产业仍将快速发展。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的增加必然带动城市
5、轨道交通车辆配套装备市场的快速发展。近年来随着高速铁路装备产业快速发展,轨道交通铁路车辆数量显著增加,相关配套需求也随之扩大。国务院印发的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中指出,在未来15年(2021年2035年),中国还将建设5.37万公里的铁路,其中高铁3.21万公里,平均年增长高速铁路2,140公里。据统计数据显示,2016-2020年间我国动车组数量从15,590辆增长至32,569辆,复合增长率20.22%,预计2021年我国动车组数量有望达到36,723辆。从更长一段时期看,中国高速动车组数量仍将以每年200组以上的增速快速增加。截止到2020年,中国动车组配置标准为9.87组/百公里,
6、以此计算,未来15年,每年新造动车组需求在211组左右。至2035年,动车组增加总量在3,165组左右。2、新能源装备领域(1)风力发电相比于核电、水电等清洁能源,我国风电资源禀赋更加优良,且项目建设期更短,是更快速地提高清洁能源发电量的方式,因此2030年碳达峰和2060年碳中和目标的提出将加速风电的发展受产业政策及抢装潮等因素推动,风电行业迎来井喷式增长,2020年新增装机容量达到71.67GW,其中陆上风电新增68.61GW,海上风电新增3.06GW。根据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发布的2021年年度可再生能源统计(RenewableCapacityStatistics2021)显示
7、,截至2020年末,全球海上风电装机总容量为34.57GW,同期全球风电装机总容量为733.28GW,海上风电是全球可再生能源发电的重要战略增长点。根据中国“十四五”电力规划发展研究中的内容,我国将大力发展陆上风电,稳步推进海上风电。“十四五”期间,我国计划新增陆上风电装机289GW,新增海上风电24GW。按照目前我国陆上风电常见机型3-4MW/台,海上风电常见机型8MW/台测算,“十四五”期间我国计划新增陆上风电主机7.23万台,新增海上风电主机3,000台。按照陆上风电主机配备1台通风机、1台通风冷却系统,海上风电主机配备3台通风冷却系统测算,“十四五”期间,我国风电领域通风机需求量为7.
8、23万台,通风冷却系统需求量为8.13万台。具备广阔的市场空间。伴随全省、全国乃至全球风力发电行业的快速发展,作为风电整机配套的通风冷却设备市场空间将快速增大,未来市场空间广阔。(2)燃气轮机燃气轮机是一种先进而复杂的成套动力机械装备,是典型的高新技术密集型产品。目前全球燃气轮机市场规模呈现增长形势,并且将在电力、能源等行业的发展以及环保政策的带动下长期保持。燃气轮机广泛应用于燃气发电、船舰和机车动力、管道增压等能源、国防、交通领域,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国家经济发展的高技术核心装备。21世纪以来,我国加快天然气勘查开发、西气东输和液化天然气(LNG)进口等,启动了燃气轮机国内市场需求。与煤炭、石油
9、等能源相比,天然气是一种洁净环保的优质能源,几乎不含硫、粉尘和其他有害物质,燃烧时产生二氧化碳少于其他化石燃料,造成温室效应较低,因此对于环境的影响相对温和。2019年,我国天然气发电量占据全国火力发电量的比重为3.17%,与全球约24%的比1-1-101重相比,仍有非常大的差距,未来发展潜力较大。在碳减排的背景下,全球燃气轮机快速的技术进步和对分布式发电技术的日益关注推动全球行业的增长。2015-2020年全球燃气轮机市场规模呈现逐年上涨趋势。2020年全球燃气轮机市场规模为225.4亿美元,同比增长3.47%,预计到2023年,全球燃气轮机市场的规模将达到251亿美元。燃气轮机能够取代运行
10、在煤炭或石油上的热力设施的旧技术,并且由于天然气的碳密度低于其他传统燃料类型,对环境友好度较高,随着我国“双碳目标”及相关政策的实施,预计将加速燃气轮机市场的增长,应用于燃气轮机行业的通风冷却产品市场空间广阔。(3)核电随着华龙一号全球首个核反应堆福清核电站5号机组于2021年1月30日正式投入商业运行,我国在运核电机组数量达到49台,总装机容量5,105.816万千瓦,仅次于美国的94台9,655.3万千瓦和法国的56台6,137万千瓦,位居世界第三位。2030碳排放达峰、2060碳中和的中远期目标下,核电作为清洁能源将是未来主要电力能源之一。核电在全球发电总量中的占比自核事故第二年后基本就
11、稳定在10%左右,2019年全球核电发电量占比9.9%,我国占比为4.8%,低于全球整体水平。我国近年来核电发电量持续上升,未来还有较大增长空间。按照单个核电站每期2台机组约250万千瓦以及三代机组约1.8万元/千瓦的单位造价预估,每一期工程将拉动约450亿元的项目投资额。风机系核电机组建设的组成部分之一,按照每台核电机组风机投入额2,000-3000万元投资额计算,仅上述99台在建、规划核电机组将为核电风机提供19.80-29.70亿元的市场空间。而按照每个核电厂址4-6台机组的可承纳容量以及2台机组的扩建裕量,国内核电发展潜力巨大。3、海洋工程装备和高技术船舶领域近年来,全球新船订单结构由
12、传统三大主流船型(油船、散货船、集装箱船)向五大主流船型(油船、散货船、集装箱船、液化气船、客船)均衡发展,LNG船和客船(含豪华邮轮)未来市场空间较大。受疫情影响,航运市场出现集装箱船一船难求的现象,各大船东纷纷启动造船计划。自2020年开始,大型集装箱船市场迎来了新的造船高潮。据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一至三季度,集装箱船新接订单约为去年同期14倍,迎来了井喷式增长。随着疫情逐步缓解,遭受沉重打击的邮轮旅游业逐步恢复,国内外邮轮公司逐步启动了邮轮的制造。邮轮因需保障其乘坐的舒适性,对通风产品的噪音要求极高。海洋工程装备方面,我国正在大力推进南海开发进程以及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对海上基础设施建
13、设、资源开发、空间开发等相关装备的需求更为急迫,也对我国高端海洋装备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海洋工程装备配套设备的通风冷却产品将有广阔的发展空间。4、冷却塔和空冷器领域冷却塔是以水作为循环冷却剂,从某一系统中吸收热量排放至大气中,来降低温度的装置;基于蒸发散热、对流传热和辐射传热等原理,利用水与空气流动接触后进行冷热交换产生蒸汽,蒸汽挥发带走热量来散去工业上或制冷空调中产生的余热来降低水温的蒸发散热装置,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冷却塔分为工业冷却塔和民用冷却塔,其中工业冷却塔是现代工业企业循环冷却系统的重要装备,用于工业冷却水的冷却;民用冷却塔一般为大型中央空调的循环水冷却装置。据统计数据显
14、示:2016年冷却塔市场规模为99.3亿元,2017年冷却塔市场规模达到了118.9亿元,2018年我国冷却塔市场规模约为132.6亿元。未来随着全球电力需求增长,电厂数量的增加以及发展中国家家用和商用领域建筑市场的活跃性大幅提高预计将会推动冷却塔产品的需求,根据GrandViewResearch调查机构的最新报告,到2025年,全球冷却塔市场预计将达到48.5亿美元,冷却塔和空冷器行业应用产品将有广阔市场空间。5、制冷行业近年来,随着制冷行业的不断发展、涉及领域不断拓展、市场容量不断扩大,以农产品及食品冷冻冷藏用制冷风机为代表的中高端制冷行业配套风机需求规模持续增长。除被广泛应用于农产品及食
15、品的保存外,制冷风机还可应用于液体、化工、医药、科学实验等物品的恒温恒湿储藏,市场规模庞大。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9年全国规模以上冷冻冷藏食品工业企业10,850家,完成营业收入2.0万亿元,同比增长9.5%,增速高出全国食品工业营业收入5.3个百分点,实现较高速增长。冷冻冷藏食品工业营业收入占食品工业比重达到24.9%,比2018年提高0.5个百分点,有力发挥出基础民生产业重要作用。根据华经产业研究院的统计数据,2020年我国制冷风机市场的销售量为14.2万台,同比增长15.91%,连续6年呈上升趋势。随着人民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市场需求也将越来越大,将倒逼市场快速发展并走向成熟。
16、除此之外,受疫情影响,冷冻冷链食品安全要求日益提高,各地纷纷建立冷冻工厂以方便冷链物流运输,制冷领域的业务量出现较快增长。可以预计,未来在冷库、冷链物流领域需求增长等因素的带动下,制冷行业所需风机配套产品在行业内也具备较大的发展空间。三、 必要性分析(一)现有产能已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作为行业的领先企业,公司已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和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产品销售形势良好,产销率超过 100%。预计未来几年公司的销售规模仍将保持快速增长。随着业务发展,公司现有厂房、设备资源已不能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强化管理等手段,不断挖掘产能潜力,但仍难以从根本上缓解产能不足问题。通过本
17、次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有效克服产能不足对公司发展的制约,为公司把握市场机遇奠定基础。(二)公司产品结构升级的需要随着制造业智能化、自动化产业升级,公司产品的性能也需要不断优化升级。公司只有以技术创新和市场开发为驱动,不断研发新产品,提升产品精密化程度,将产品质量水平提升到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准,提高生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契合关键零部件国产化的需求,才能在与国外企业的竞争中获得优势,保持公司在领域的国内领先地位。第二章 公司简介一、 公司基本信息1、公司名称:xx(集团)有限公司2、法定代表人:杨xx3、注册资本:1200万元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5、登记机关:xxx市场监督
18、管理局6、成立日期:2015-6-197、营业期限:2015-6-19至无固定期限8、注册地址:xx市xx区xx二、 公司简介公司坚持提升企业素质,即“企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结构进一步优化,人员素质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诚信经营水平进一步提高”,培育一批具有工匠精神的高素质企业员工,企业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公司在发展中始终坚持以创新为源动力,不断投入巨资引入先进研发设备,更新思想观念,依托优秀的人才、完善的信息、现代科技技术等优势,不断加大新产品的研发力度,以实现公司的永续经营和品牌发展。第三章 项目概况一、 项目概述(一)项目基本情况1、承办单位名称:x
19、x(集团)有限公司2、项目性质:新建3、项目建设地点:xx(以最终选址方案为准)4、项目联系人:杨xx(二)主办单位基本情况公司将依法合规作为新形势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基本保障,坚持合规是底线、合规高于经济利益的理念,确立了合规管理的战略定位,进一步明确了全面合规管理责任。公司不断强化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的合规论证审查,加强合规风险防控,确保依法管理、合规经营。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监管要求,重点领域合规管理不断强化,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协同联动的大合规管理格局逐步建立,广大员工合规意识普遍增强,合规文化氛围更加浓厚。公司满怀信心,发扬“正直、诚信、务实、创新”的企业精神和“追求卓越
20、,回报社会” 的企业宗旨,以优良的产品服务、可靠的质量、一流的服务为客户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产品及服务。公司坚持提升企业素质,即“企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结构进一步优化,人员素质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诚信经营水平进一步提高”,培育一批具有工匠精神的高素质企业员工,企业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公司在发展中始终坚持以创新为源动力,不断投入巨资引入先进研发设备,更新思想观念,依托优秀的人才、完善的信息、现代科技技术等优势,不断加大新产品的研发力度,以实现公司的永续经营和品牌发展。(三)项目建设选址及用地规模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以最终选址方案为准),占地面积约65.00
21、亩。项目拟定建设区域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规划电力、给排水、通讯等公用设施条件完备,非常适宜本期项目建设。二、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构成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35428.84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8003.9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9.04%;建设期利息291.2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82%;流动资金7133.6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14%。三、 资金筹措方案(一)项目资本金筹措方案项目总投资35428.84万元,根据资金筹措方案,xx(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自筹资金(资本金)23542.70万元。(二)申请银行借款方案根据谨慎财务测
22、算,本期工程项目申请银行借款总额11886.14万元。四、 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规划目标1、项目达产年预期营业收入(SP):80200.00万元。2、年综合总成本费用(TC):65403.12万元。3、项目达产年净利润(NP):10826.13万元。4、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24.32%。5、全部投资回收期(Pt):5.24年(含建设期12个月)。6、达产年盈亏平衡点(BEP):28632.15万元(产值)。五、 项目建设进度规划项目计划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到工程竣工验收、投产运营共需12个月的时间。第四章 劳动关系管理一、 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的含义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是用人单位依据国家
23、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用人单位的实际,在本单位实施的,为协调劳动关系并使之稳定运行,合理组织劳动,进行劳动管理而制定的办法、规定的总称。用人单位制定并实施内部劳动规则是其行使经营管理权和用工权的主要方式,发挥着用人单位内部强制性规范的功能。按照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在现代企业制度中,制定重要的管理制度是公司的权力,是董事会和经理的职责。制定、实施内部劳动规则同时也是用人单位对国家和用人单位财产投资者的义务。在劳动关系的运行当中,劳动者处于被指挥和管理的从属地位,其权利义务的实现受用人单位支配和约束。制定和实施内部劳动规则,并结合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履行,一方面可以使劳动者的权利义务明确、具
24、体,另一方面又可以使用人单位的管理行为规范化,从而限制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现权利义务过程中的任意支配,特别是防止用人单位滥用惩戒权。此外,现代的劳动过程是一种联合劳动,分工协作更为精细、周密,每一个劳动者的工作绩效一般都与其他劳动者的劳动有着紧密联系,因而,每一个劳动者的权利义务都与其他劳动者的权利义务相互关联。在实现各自的权利义务过程中,劳动者之间极有可能发生矛盾与冲突。制定与实施内部劳动规则,可以有效协调不同劳动者之间行使各自权利、履行各自义务过程中所产生的矛盾,有利于形成全体劳动者都能以优化的秩序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格局。二、 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的特点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是企业劳动关系调节
25、的重要形式。在现代社会,劳动关系主体受到的规范约束主要有两种:一是以主体双方同意为条件的合同规范;二是并不以主体是否同意为条件,而是主体必须遵循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规范。因此,关于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的性质问题,应当从合同规范和法律规范的两个视角去理解。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具有合同规范和法律规范兼有的属性。从合同规范的视角理解,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首先由用人单位单方面制定或变更,经过劳动者或劳动者团体(工会或职工代表)同意后才成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内容的一部分,进而具有约束力。规章制度可以是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组成部分,其之所以具有约束力,是因为其经过劳动者或其团体的同意
26、成为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内容。对于不同意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内容的劳动者来说,劳动关系通常不能建立。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对规章制度的同意,事实上多数表现为默示同意或概括性同意,正是在此基础之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才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对所有劳动者都具有约束力。在协商订立集体合同或平等协商直接关系到劳动条件的内部劳动规则制定时,更是以协商双方达成一致为成立的条件。从法律规范的视角理解,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在工作场所事实上发挥着行为规范的作用。从法理的角度观察,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本身并不是法律规范,而是法律法规的延伸和具体化,它的强制力和约束力的基础是法律的授予。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
27、只是由于得到了劳动法的保护而被赋予了法律效力,因而应该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承认其法律规范性。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作为一种规范,具有对劳动关系运行实施规制的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是企业规章制度的组成部分,具有以下特点。1、制定主体的特定性。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以用人单位为制定主体以用人单位公开、正式的行政文件为表现形式,只在本单位范围内适用。2、企业和劳动者共同的行为规范。用
28、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是规范在劳动过程中的企业和劳动者之间以及劳动者相互之间的关系。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所调整的行为是作为劳动过程组成部分的用工行为和劳动行为,既约束全体劳动者,又约束企业行政各职能部门和企业的各组成部分3、企业经营权与职工民主管理权相结合的产物。用人单位内部劳动则的制定和实施是企业以规范化、制度化的方法协调劳动关系,对劳动过程进行组织和管理的行为,是企业以经营权为基础决定的行使用工权的形式和手段。制定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必须保证企业职工的参与。企业职工既有权参与相关制度的制定,又有权对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三、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对劳动争议的调解(一)调解的特点1、群众性。企业
29、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企业内依法成立的处理劳动争议的群众性组织,这体现在其人员组成和工作原则上。调解活动强调群众的直接参与。2、自治性。调解是企业内的劳动者对本单位运行的劳动关系进行自我管理、自我调节、自我化解矛盾的有效形式。3、非强制性。调解程序完全体现自愿的特点。申请调解自愿,即不能强制;调解协议的履行依赖于当事人的自愿以及舆论的约束。(二)调解委员会的调解1、在劳动争议处理中的地位不同。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是独立的程序,后者的调解不具有程序性。2、主持调解的主体不同。3、调解案件的范围不同。4、调解的效力不同。(三)调解委员会的构成和职责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的调解组织为企业劳
30、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这里主要叙述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构成和职责。1、调解委员会的设立。大中型企业应当依法设立调解委员会,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工作人员。有分公司、分店、分厂的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在分支机构设立调解委员会。总部调解委员会指导分支机构调解委员会开展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调解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在车间、工段、班组设立调解小组。小微型企业可以设立调解委员会,也可以由劳动者和企业共同推举人员,开展调解工作。调解委员会由劳动者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人数由双方协商确定,双方人数应当对等。劳动者代表由工会委员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
31、劳动者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委员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调解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调解登记、调解记录、督促履行、档案管理.业务培训、统计报告、工作考评等制度。企业应当支持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工作,提供办公场所,保障工作经费。企业未按照规定成立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或者群体性事件频发,影响劳动关系和谐,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予以通报;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理。2、调解委员会的职责。(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2)对本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进行调解。(3)监督和解协议、调解协议的履行。(4)聘任、解聘和管理调解员。(5)
32、参与协调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执行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等方面出现的问题,(6)参与研究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方案。(7)协助企业建立劳动争议预防预警机制。3、调解员及其职责。调解员应当公道正派、联系群众、热心调解工作,具有一定的劳动保障法律政策知识和沟通协调能力。调解员由调解委员会聘任的本企业工作人员担任,调解委员会成员均为调解员。调解员的聘期至少为1年,可以续聘。调解员不能履行调解职责时,调解委员会应当及时调整。调解员依法履行调解职责,需要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的,企业应当予以支持,并按照正常出勤对待。调解员依法履行以下职责。(1)关注本企业劳动关系状况,及时向调解委员会报告。(2)接受调解委
33、员会指派,调解劳动争议案件。(3)监督和解协议、调解协议的履行。(4)完成调解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存在严重失职或者违法违纪行为,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调解委员会应当予以解聘。(四)调解劳动争议的原则调解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与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比较,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强调自愿原则。1、申请自愿。此项原则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1)申请调解自愿。只有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都同意调解,调解委员会才能受理,有一方不同意则不得受理。(2)调解过程自愿。调解人员在调解过程中不能采取任何强制或命令的手段,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意见,
34、而应在通过协商、说服教育、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的所有内容必须是当事人真实、一致的意思表示,不得勉强。(3)履行协议自愿。调解协议达成后,当事人自愿履行,一方或双方不履行或反悔的,则为调解不成。调解委员会不得强迫当事人履行。2、尊重当事人申请仲裁和诉讼的权利。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对劳动争议的调解并不是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的必要条件或必经程序,在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的任何阶段,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都有依法提请仲裁和诉讼的权利。此项原则具体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1)劳动争议发生后,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协商、调解或仲裁,调解委员会不得阻止。(2)调解过程中,当事人都可提出申
35、请仲裁的请求,调解委员会不得干涉。(3)劳动争议经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当事人反悔不愿履行该协议的,仍享有提请仲裁的权利。对此,调解委员会不得阻拦和干预。四、 调解委员会调解的程序通过调解的形式处理劳动争议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申请和受理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申请内容应当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调解请求、事实与理由。口头申请的,调解委员会应当当场记录。调解委员会接到调解申请后,对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且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不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或者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应当做好记录,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没有
36、提出调解申请,调解委员会可以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主动调解。(一)调查和调解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一般不公开进行。但是,双方当事人要求公开调解的除外。调解委员会根据案件情况指定调解员或者调解小组进行调解,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也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调解。调解员应当全面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开展耐心、细致的说服疏导工作,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二)调解协议书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由调解委员会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调解请求事项、调解的结果和协议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委员会印章
37、后生效。调解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和调解委员会各执一份。生效的调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共同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审查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后,应当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对程序和内容合法有效的调解协议,出具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未提出仲裁审查申请,一方当事人在约定的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调解协议合法有效且不损害公共利益或
38、者第三人合法利益的,在没有新证据出现的情况下,仲裁委员会可以依据调解协议作出仲裁裁决。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结束。但是,双方当事人同意延期的可以延长。在规定及约定期限内未达成调解切议的,视为调解不成。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约定的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调解委员会应当做好记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并书面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三)与协商、调解相关的时效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
39、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前述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法律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当事人协商解决劳动争议或者请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出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仲裁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1、一方当事人提出协商要求后,另一方当事人不同意协商或者在5日内不作出回应的。2、在约定的协商期限内,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不同意继续协商的。在约定的协商期限内未达成一致的。协议的。3、达成和解协议后,一方或者双
40、方当事人在约定的期限内不履行和解。4、一方当事人提出调解申请后,另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5、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申请后,在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6、在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以及双方当事人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7、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四)人民法院的支付令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五章 法人治理一、 股东权利及义务1、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
41、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2、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3)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4)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6)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7)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
42、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8)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9)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向股东大会行使提案的权利;(10)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3、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4、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
43、起_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
44、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4)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5)法律、
45、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8、持有公司_%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9、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二、 董事1、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应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须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并保证其
46、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应尽的职责。董事应积极参加有关培训,以了解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掌握作为董事应具备的相关知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裁,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
47、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6)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2、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董事可以由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3、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1)不得利
48、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2)不得挪用公司资金;(3)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4)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5)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6)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7)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8)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9)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10)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11)董事违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