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书(成立登记)_.docx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46763873 上传时间:2022-09-28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7.0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0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书(成立登记)_.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0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书(成立登记)_.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0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书(成立登记)_.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0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书(成立登记)_.docx(5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02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书(成立登记)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须知 一、社会团体的定义: 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二、成立社团应当具备的条件: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2.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数不少于50个; 3.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4.有固定的办公住所; 5.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秘书长或者副秘书长至少有一人为专职; 6.有不少于3万元的注册资金; 7.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成立社会团体的程序: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分两个阶段: (一

2、)筹备成立阶段 1.咨询:申请人到登记管理机关进行有关登记事项咨询,咨询事项主要包括: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拟用名称、业务主管单位归口、申报材料准备等内容。 2.申请筹备: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社会团体筹备成立申请表(应载明:成立社会团体的目的、宗旨;业务范围;本行业(学科、领域)权威性、代表性、广泛性情况;活动地域及方式;拟发展的会员情况;活动经费筹集渠道等); 申请书中“签字”处必须由本人签字。 (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的文件(文件中必须载明:认为发起人(单位)具备筹备该社团的资格;同意该社团申请筹备;本机关愿意作为该社团的业务主管单位,并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

3、定,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 (3)章程草案。 社会团体制定的章程参照广西民政厅章程示范文本制定,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3.受理: 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有效申请筹备材料之日视为正式受理。在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备成立的批复。(在这期间,登记管理机关将通过召开座谈会或听证会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社团主要发起人必须到场) 4.开展筹备活动: 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成立的可以组建筹备机构,筹备机构在六个月内完成以下筹备工作: (1)筹集达到国家规定数额的注册资金; (2)落实办公住所并提供相关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3)发展

4、会员; (4)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和会费标准,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 人。 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 筹备机构在6个月内未完成筹备工作的,其筹备社团的资格取消,筹备机构自动解散,并不得再以筹备机构的名义开展活动。 (二)成立登记阶段: 筹备工作就绪后,筹备机构应在筹备期限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逾期不申请登记,则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筹备组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书面材料一式二份,电子文档一份): (1)社会团体成立登记表(请按填表说明及内容填写)。 (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成立的文件; (3)注册资金验资报告(由验资机构出具,注册资金不少于3万元);

5、 (4)章程(章程须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方可生效)。 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社团筹备机构提交的全部有效成立登记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成立登记的批复。(在这期间,登记管理机关将到实地进行考察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社团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场) 准予成立登记的,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 社会团体凭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依照有关规定刻制印章、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将银行临时帐户转为基本户。社会团体的印章、银行帐户须到到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对于因筹备工作不符合要求或因其他问题不予登记的,登记管理机关将不予登记的决定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不予登记的决定不服的,有权申请复议。

6、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异地商会由单位会员组成,不吸收个人会员。 2.行业协会负责人不得由行政机关或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的现职国家工作人员兼任;不得与行政机关、企业以及事业单位会计合账或实行财务集中管理;必须设立独立的办公场所,不得与行政机关、企业以及事业单位合署办公。 3.社团秘书长以上领导成员不得由党政机关(含人民团体)领导干部兼任,确需兼任的(行业协会除外),应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的通知(桂办发19993号)精神,报请有关部门批准。 4.社团秘书长以上领导成员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 第5页 共5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小学资料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