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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暂行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暂行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试题一、多项选择题(漏选、多选、错选均不得分)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自起施行。a.2007 年 3 月 28 日 b.2007 年 5 月 1 日 c.2007 年 6 月 1日 d.2007 年 6 月 10 日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小时a、1 小时 b、2 小时 c、3 小时 d、4 小时3、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等级:a.1 个 b.2 个 c.3 个 d.
2、4 个4、根据条例,事故具体可分为。a.一般事故 b.较大事故 c.特别重大事故 d.重大事故5、较大事故,是指造成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a.35000b.15000c.33000d.130006、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a.1 市级 b.2 市级 c.1 县级 d.2 县级7、事故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可对事故发生单位处以上 500 万元
3、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至 100%的罚款。a.100 万元 30%b.100 万元 60%c.50 万元 30%d.50 万元 60%8、根据条例,若发生单位对事故负有责任,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的罚款。a.10 万元 30%b.5 万元 30%c.15 万元 40%d.10 万元 40%9、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 40%至 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a.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
4、的 b.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c.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d.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10、事故调查组应由组成。a.公安机关及工会;b.监察机关 c.有关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d.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11、报告事故应当包括a、事故发生单位概况;b、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c、事故的简要经过;d、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12、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a、2 年 b、3 年 c、4 年 d、5
5、 年13、参与事故调查的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a、对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 b、致使事故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c、包庇、袒护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 d|、借机打击报复的。14、发生的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a、国家机关 b、事业单位 c、人民团体 d、企业15、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指定。a、人民政府 b、安全生产监督部门 c、监察部门 d、公安部门16、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日。a、306
6、0b、6030c、3030d、606017、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a、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 30%的罚款;b、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 40%的罚款;c、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 60%的罚款;d、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 80%的罚款。18、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a、县级 b、市级 c、省级 d、区级19、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a.迟报 b
7、.漏报 c.谎报 d.瞒报20、本条例规定的罚款的行政处罚,由部门决定。a、安全生产监督 b、工会 c、监察 d、公安二、判断题(正确的打“”,错误的打“”)1、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2、事故调查组应邀请检察院派人参加。3、事故单位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以 100 万元以上 500 万元以下的罚款。4、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发生较大事故的,处 2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5、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 60%的罚款。6、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
8、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7、事故等级是按照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或者经济损失来划分的。8、根据条例,事故发生后,应当按照事故的级别逐级上报,并且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 1 小时。9、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10、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2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11、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12、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5 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13、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
9、部门提出处理意见。14、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5、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16、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17、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18、事故调查组应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9、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20、本条例自 2007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国务院 1989 年 3月 29 日公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 1991 年2 月 22 日公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同时废止内容总结内容总结(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暂行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试题一、多项选择题(漏选、多选、错选均不得分)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自起施行(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暂行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试题一、多项选择题(漏选、多选、错选均不得分)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自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