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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战略-战略投资者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 文档资源 摘要:我国新一轮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引入了境外战略投资者,监管当局甚至把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作为银行股份制改革和上市的一个重要条件。目前,四大国有银行中的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以及工商银行都已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引进战略投资者主要是为了完善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那么战略投资者的引进真的就能完善国内国有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吗?笔者认为并非如此。本文将从战略投资者的投资目的,25的股权约束及国有商业银行的接受程度三个方面进行讨论。 关键词:战略投资者;公司治理结构;投资目的;接受程度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公司治理中还存在着诸多
2、的问题,影响了国有商业银行竞争力的提高。而这些问题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全靠银行自身来解决,需要借助外部的力量与资源。西方发达国家的银行经历了几百年的发展,建立了完善地公司治理结构,积累了丰富的银行治理经验,因此,引进境外的战略投资者不失为一种较好的尝试。战略投资者的引进真的就能完善国内国有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吗?基于战略投资者真正的投资目的,25的产权制约,国有商业银行的接受程度等三方面的考虑,笔者认为战略投资者的引进并不能象人们期望的那样能从根本上改变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 一、战略投资者的投资目的 关于国际战略投资者,国际上通行的定义是指在金融领域运作的大型国际金融企业。他们寻求战略合作关系
3、,通过长期持有所进入银行(或企业)的股权,以资本合作为基础,在管理、业务、人员、信息等诸多方面进行深层次的长期合作。战略投资者一般会委派代理人有效参与所人股银行的决策,非常注重在银行业务发展战略和风险管理决策中发挥作用。如果按照这一定义,战略投资者的目的在于长期的战略投资,会跟合作方进行深层次的长期合作,也会有效地参与被投资方的决策。如果现阶段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所引进的国际战略投资者真的是名副其实的战略投资者,那么将有利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但事情的发展不是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毕竟中石油与中石化引进的“战略投资者”也符合通常的定义,但最终的结果还是使人大跌眼镜。英国石油参股中石油后
4、,与中石油并没有太多业务合作,基本上扮演一个被动持股人的角色,四年后将其股份全部售罄,获得了可观的投资回报,应该说是彻底的“财务投资者”。其目的并非是为了和中石油展开长期合作,而仅仅是为了获得巨额的投资利润。 现阶段国有商业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也存在同样的问题:所谓的战略投资者是否会起到真正的战略投资者的作用。在国有商业银行股改中对于引进外资方面,监管部门要求引进外资必须是战略投资者,而不是财务投资者,并对引进战略投资者提出了四条标准,即,持股比例必须在5以上,否则难以形成牢固的战略合作关系;投资者必须持股3年以上,以保证在较长时间内双方合作的稳定性;投资者必须派出董事和相应的管理人员,帮助国内
5、人员提高经营管理技术;投资者要提供技术和网络上的支持。这四条标准的核心是投资入股后3年内不能撤资、转让。而实际上,引进的外资金融机构是战略投资者还是财务投资者,不决定于引入方的标准和判断,而是决定于投资方的战略或策略选择。而投资方的战略或策略的选择又决定了其作用的发挥。如果投资者真的想做真正意义上的战略投资者,那就会跟一些专家学者所分析的那样,境外战略投资者为维护自己的权益和声誉,一定会通过派出董事参与董事会的决策和监督,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从而促进银行公司治理的不断完善。但现在的问题是我们不能保证所有的战略投资者都能真正履行战略投资者的义务。比如与中行谈判伊始,苏格兰皇家银行股东就极力要求不
6、购买太高比例的股权或进一步增持股票,于是就选择了与美林国际和李嘉诚共同投资的“变通之道”,并且通过出售所持有的西班牙Santander银行22股权获得人股中行的16亿美元,而没有动用苏格兰皇家银行本身的资本金。 二、25的股权制约 支持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有利于完善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观点认为,国有商业银行在一元产权结构下,存在着“内部人控制”和政府过度干预的两难困境。在国有独资的一元产权结构下所有者缺位,容易出现“内部人控制”问题。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后,为维护自身的权益,战略投资者会派出董事参与董事会的决策和监督,从而可以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并派出一些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帮助国有银行完善
7、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完善的现代银行制度,最终实现整个银行业的产权清晰、商业化经营的目的。而当政府过度干预银行经营,用行政目标代替银行的经济目标时,必然会侵害到战略投资者的利益,从而会受到其反对而无法顺利实行。上述观点看似很有说服力,但仔细推敲,其中的逻辑还有待于进一步分析。 第一个值得考察的问题是:外资银行是否有意愿帮助中资银行改善治理结构?在仅仅最高能持有中资银行25股权的情况下,外资银行真正能在改善中资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过程中发挥作用吗?外资银行投资的目的是为了获利,刚卸任的前汇丰CEO艾尔敦对境外战略投资者的评价是“持股超过50,才能真正对银行管理负责”,如果投资国内银行的风险过大,战略投
8、资者完全可以在三年后抛出股票,就像英国石油在4年后抛出中石油股票而获得巨额利润一样,而没有必要大费周折的为中资银行的治理结构负责。至于说外资银行会派出自己的董事在董事会畅所欲言,但试想一下最多25的股权在董事会中到底会有多大的发言权呢?而且在不同持股人在公司治理方面的意见相左时,情况又会如何呢? 第二个问题是,当政府过度干预银行经营,用行政目标来代替银行的经济目标时,必然会受到战略投资者的反对而无法顺利实行。这个观点看似有道理,但却是太高估了最多25股权的发言权。现阶段我国所讨论的企业治理结构的问题,归根到底就是讨论如何建立、健全对“第一把手”的激励、约束问题。而讨论这个问题要追溯到企业“第一
9、把手”的产生。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以及绝大多数国有企业的“第一把手”大都由组织部门考察委派,实行委派制固然有其优点,而其最大的缺点是强化对上负责,而“上”无疑是指各级政府部门。在现行金融体制下,地方政府争夺国有金融机构的金融资源事实上是一种高收益、低成本的理性选择。地方政府官员的政绩以地方GDP的增长为考评,决定政府官员的升迁,所以地方政府官员的竞争主要表现为经济增长竞争,经济增长的竞争最终演化为替企业争夺银行信贷资源,这样,所有商业银行即使在引入战略投资者后仍然很难摆脱各级地方政府的干预。所以在国家仍然掌控国有商业银行至少75的股权结构下,期望由掌握最多25股权的外方能够推翻政府的一些行政干预是
10、不现实的。 第三个需要考虑的问题是,外方仅占有最多25的股权,而且这些股权并不是由一家外资银行或金融机构所掌控,那么在对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状况并不十分了解的情况下,他们有必要在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上花大成本下大功夫吗?而这既是与掌握较少的股权份额有关,又与他们投资的目的密切联系,可能他们投资国有商业银行只是作为更好的了解中国金融市场运作,开拓中国金融市场的跳板而已。作为境外战略投资者,他们投资中国商业银行,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的,是为了分享中国经济发展的成果。“他们向中资银行投资购买股权,一是为了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二是为了顺利地进入中国金融市场,开拓金融获利的业务;三是通过投
11、资入股,争取董事席位,可了解掌握中资银行经营的优劣势和经营商业秘密,特别是获取优质客户,以便在开拓占领中国金融市场时预先制订竞争对策,为控制、占领、垄断中国金融市场做准备。”由此可见,外方重视的不仅仅是25股权所直接带来的收益,其更重视由此所带来的其它的间接效用。因此,外方是没有必要过度关注如何改善乃至完善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的。 三、国有商业银行的接受程度 通过以上两个方面的分析可知,战略投资者对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改善并没有多大的兴趣,不可能在这方面花很大的力气。退一步考虑,假如战略投资者肯在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和完善花力气,是不是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
12、就会有所改善完善呢? 首先要考虑的问题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一把手”是否会真正赞成改善乃至完善现有的公司治理结构。如果建立起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并切实的执行,那便意味着“一把手”很多权利的丧失与制约,也就是说“一把手”就失去了传统意义上的含义。让中国国有企业的“一把手”等同于西方公司治理中的“CEO(首席执行官)”实际上还有很大的距离。“一把手”可以大权独揽,而CEO的权利却要受到诸多的*,所以产生的问题便是“一把手”是否愿意放弃现有的诸多权利呢?而实际上,前面所述的委派制产生国有商业银行的“一把手”本身便是对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一大挑战。 其次,文化差异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在假设
13、境外战略投资者切实关注完善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前提下,外方投资者与被投资的国有商业银行之间的文化差异也决定了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引入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我国的主要文化特征可以概括为“儒家传统家族主义”。儒家思想伴随中华民族走过了二千多年的历史,既给我们带来了民族自豪感,又给我们带来了前行途中厚重的包袱。传统儒家文化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模式的影响体现在政府、银行经营者、银行员工等各个方面。从政府来讲,建立在“官本位”基础上的行政关系网络干扰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在我国的建立,公司治理带有政府治理的色彩,使得现代公司治理结构难以真正建立起来;从银行经营管理者来看,缺乏一个
14、健康的职业银行人市场;从银行员工来看,员工的市场经济意识欠缺,对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无法适应,即使从形式上建立起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也难以使员工成为现代公司的和谐部分。而西方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建立的完善的市场竞争机制下的,我国传统文化的特点影响了我国正常的经济秩序的建立,进而影响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因此,从文化差异这方面看,企盼通过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引入来从根本上改变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现状只能是我们一厢情愿的想法。 更多相关文档我国农村信用社公司治理的缺陷及改进对策 (5628字)股东治理与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理论比较研究 (5792字)国外公司治理模式的演进趋势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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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容的准确性和合法性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如有信息存在侵权行请Email我们,我们会即时删除!收藏到书签里: Email:hxdoc 站长统计 ; = language=JavaScript charset=gb2312 砍鱿种卮笫杪苯蟹?睿褂枚约嗍禄峁鹘锌己耍己说哪谌菘梢园浦构疚娌僮髑榭龅龋己说慕峁魑鲜泄揪芾砬榭龅闹副曛弧?nbsp;2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政府在扶持民营企业发展中的作用是:制定民营企业与大企业公平竞争的规则;推动和构造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社会化促进体系,特别是法律体系和信用体系;加大政府对民营企业的财税支持力度;完善和健全对民营企业的行政和司法监督。以民营企业融资难问
18、题为例,政府就应该以社会公共管理者的身份,以立法、财税、金融等方式,扶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民营企业,为民营企业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 3适当提高民营企业股权集中度。实证研究结果表明,民营企业股权集中度与企业绩效正相关。由此,建议民营企业适当提高股权集中度,一方面可以更好的激励控股股东提高治理水平、改善企业绩效,另一方面还可以解决中小股东的“搭便车”问题,同时也提高了治理效率。 4适当引入机构投资者。从世界范围看,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已经越来越明显。这主要是因为机构投资者主要追求长期投资收益,不像个人投资者普遍存在投机心理,对参与公司治理也更加积极。同时,相对于个人投资者而言,机构投资者更
19、有条件关心自己所投资的公司的治理情况,特别是当所投资公司出现问题时,机构投资者能够很快行动起来加以干预。更多相关文档跨国公司在华企业公司治理机制研究 (10941字)中外公司治理机制理论研究综述 (5960字)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过热的公司治理解释 (3869字)业绩评价比较研究及其对公司治理的启示 (4564字)大股东利益输送行为的研究综述 (3480字)浅析公司治理评价的现实意义 (3422字)产权改革、竞争、公司治理的动态关系 (3922字)人力资本管理与公司治理完善 (3418字)欧盟中小企业公司治理的现状与框架 (4679字)公司治理缺陷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影响 (3366字) 本站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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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从利益选择角度看,工会主席会选择与总经理“合谋”,其好处在于会得到重用,能保住自己的职位和“饭碗”,还能得到工会的一些经费。而如果与外方总经理“斗争”,可能会被闲置,或者被总经理开除,这样,即使上级工会组织再让公司给予安排也较困难。综合比较,工会主席会选择合谋。当然,个别情况下总经理也会做出一定的让步,如果某件事情足以让公司受损的话,这时工会主席也会占优。 四、结论 跨国公司在华投资企业初步形成了一套治理机制,包括内部治理机制和外部治理机制,尽管不完善,比如,缺少股东大会以及资本市场的制约等等,由于其母公司有着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这些缺陷和不足,这些企业仍然能取得比较好的
22、治理绩效,公司内部并没有出现制约失控和“内部人控制”现象。不过,由于外方在资本和技术上的优势,在这些公司的治理机制运行中形成了倾向于或有利于外方的博弈均衡。 一般而言,公司治理包括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治理机制两大部分。从最基本的概念上看,“结构”和“机制”是有区别的。“结构”是指事物各个组成部分的搭配和排列,强调的是事物包括哪些构件以及各个构件的不同地位和不同作用。而“机制”是指事物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强调的是相互之间的制约过程。结构往往需要依靠一定的机制才能产生互动和绩效,相同的结构有时候并不一定能产生相同的机制。从这个意义上说,治理结构往往可以“克隆”,但治理机制是不轻易被“克隆”的,甚至模仿起来都十分困难。这就不难解释为什么中国有很多企业按照国外的某种公司治理结构改制了,却迟迟收不到治理绩效。显然,建立治理机制的任务更为艰巨。换一个角度来看,治理机制也需要治理结构作为平台,治理机制发挥作用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也依赖于这个平台的高度。但总的来看,公司治理机制无疑是“灵魂”,而治理结构只是一个“壳”而已。因此,中国企业在借鉴我们身边的这些企业(跨国公司在华投资企业)的公司治理时,尤其要认真研究其公司治理机制,找到可以为我们借鉴和参考的部分来构造自己企业公司治理的“灵魂”,最终形成有效的公司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