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指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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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 广东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指引 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2009 年 8 月 材料清单 1.广东省地方标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指引(征求意见稿);2.广东省地方标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指引编制说明。ICS XXXXXXXX X XX 备案号:XXXX-XXXX 广广 东东 省省 地地 方方 标标 准准 DB44/-2009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指引指引 Technical Guideline for Delineating Source Water Protection Areas (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2002009 9-XX

2、XX-XXXX 发布发布 2002009 9-XXXX-XXXX 实施实施 广 东 省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局环 境 保 护 局 广东省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合发布 D D D DB B B B4 4 4 44 4 4 4 DB44/XXX2009 I 目目 次次 前言前言 I 1 1 范围范围 .1 1 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 .1 1 3 3 术语和定义术语和定义 .1 1 3.1 饮用水水源地.1 3.2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 3.3 界河.1 3.4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 3.5 山谷型水库.1 3.6 平原型水库.1 3.7 山脊线。.1 3.8

3、 分水岭.2 4 4 总则总则 .2 2 4.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设置与划分.2 4.2 划分的一般技术原则.2 5 5 技术指标技术指标 .3 3 5.1 保护区分级.3 5.2 水质要求.3 5.3 水源地分类.4 6 6 河流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方法河流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方法 .4 4 6.1 一级保护区.4 6.2 二级保护区.5 6.3 准保护区.6 7 7 湖泊、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方法湖泊、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方法 .6 6 7.1 一级保护区.6 7.2 二级保护区.7 7.3 准保护区.8 8 8 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方法区

4、的划分方法 .8 8 9 9 其他其他 .8 8 1010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最终定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最终定界 .8 8 1111 监督实施监督实施 .9 9 附录附录 编写技术文件的基本要求(规范性附录)编写技术文件的基本要求(规范性附录).1010 附录附录 水质模型基本方程及解析解(资料性附录)水质模型基本方程及解析解(资料性附录).1111 DB44/XXX2009 II 前前 言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防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制定本指引。本指引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

5、007)技术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广东省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了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基本方法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文件的编制要求。本指引为首次发布。本指引为指导性标准。本指引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局提出。本指引起草单位: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本指引起草人:易 雯 岑世柏 刘乙敏 温丽蓉 本指引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9 年月日批准。本指引自 2009 年月日起实施。本指引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局解释。DB44/XXX2009 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指引指引 1 范围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集中式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备用、现用和规划水源地)的划分。农村及分散式

6、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可参照本指引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指引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指引。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T14848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3 术语和定义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引。3.1 饮用水水源地 指提供居民生活及公共服务用水取水工程的水源地域,包括河流、湖泊、水库、地下水等。3.2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7、 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和具备一定规模(供水规模一般大于 1000 人)的现用、备用和规划饮用水水源地。3.3 界河 指流经两城市之间、边界线所经过的河流,也称共河。3.4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指国家为防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证水源地环境质量而划定,并要求加以特殊保护的一定面积的水域和陆域。3.5 山谷型水库 指水库四周集雨区是陡峭山峰的水库。3.6 平原型水库 指水库四周集雨区是平原和丘陵的水库。3.7 山脊线 DB44/XXX2009 2 山脊是由两个坡向相反坡度不一的斜坡相遇组合而成条形脊状延伸的凸形地貌形态。山脊最高点的连线就是两个斜坡的交线,叫做山脊线。3.8 分水岭 分隔相邻两个流域

8、的地带。可以是山地、高原或是微有起伏的山丘、平原。4 总则总则 4.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设置与划分 4.1.1 本指引基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4.1.2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一定面积的水域和陆域,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指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的地表区域。4.1.3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都应设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般划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当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上游 25 公里内分布有化学制浆造纸、制革、电镀、线路板印刷、印染、染料、炼油、农药、冶炼等含有持久性有机污

9、染物和含汞、镉、铅、砷、铬等污染物的高危项目或污染源密集分布区,存在较大污染风险的,需要设置准保护区,其划分可参照二级保护区的划分方法确定准保护区的范围。4.1.4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设置应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跨地区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含界河)的设置应纳入有关流域、区域、城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4.1.5 在水环境功能区和水功能区划分中,应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设置和划分放在最优先位置;跨地区的(含界河)河流、水库、输水渠道,其上游地区不得影响下游(或相邻)地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对水质的要求,并应保证下游有合理水资源量。4.1.6 跨地区(含界河)和向异地供水水

10、源地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按照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由相关市、县人民政府协商提出划定方案,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协商不成的,由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提出划定方案。4.1.7 应对现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评价和筛选;对于因受污染而达不到饮用水水源水质要求且经技术、经济论证证明饮用水功能难以恢复的水源地,应采取措施调整饮用水水源地。4.1.8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督应作为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纳入地方环境 管理体系中,若不能满足保护区规定水质的要求,则应及时调整保护区范围。4.1.9 要严格控制饮用水水源保

11、护区上游新建项目,禁止设置高危行业项目,禁止集中设置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园区。4.2 划分的一般技术原则 4.2.1 确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技术指标,应考虑以下因素:当地的地理位置、水文、气象、DB44/XXX2009 3 地质特征、土地利用、水动力特性、水域污染类型、污染特征、污染源分布、排水区分布、水源地规模、水量需求等。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应按照不同水域特点进行水质预测,并考虑当地具体条件,保证在规划设计的水文条件、污染负荷以及供水量时,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相应的标准。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应根据当地的水文地质条件、供水量、开采方式和污染源分布确定,并保证开采规划水量时能达

12、到所要求的水质标准。4.2.2 划定的水源保护区范围,应防止水源地附近人类活动对水源的直接污染;应足以使所选定的主要污染物在向取水点(或开采井、井群)输移(或运移)过程中,衰减到所期望的浓度水平;在正常情况下保证取水水质达到规定要求;一旦出现污染水源的突发事件,有采取紧急补救措施的时间和缓冲地带。4.2.3 在确保饮用水水源水质不受污染的前提下,划定的水源保护区范围可尽量小;对高强度开发区域水源地的保护区划分范围应适当扩大,以加强区域环境管理,保证取水水质要求。4.2.4 划定的技术方法采用水质模型或类比经验方法确定。但由于各地自然条件存在差异,为了保证计算的科学合理性,各地可根据当地的水文地

13、质特征选用合适的模型进行计算,并经验算合理方可采用。5 技术指标技术指标 5.1 保护区分级 5.1.1 一级保护区:在取水口附近划定一定范围的水域和陆域,以保证取水口水质安全。5.1.2 二级保护区:在一级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范围的水域和陆域,以保证在正常情况下满足水质要求,同时在出现污染饮用水源的突发情况下,保证有足够的采取紧急措施的时间和缓冲地带。5.1.3 准保护区:在二级保护区外围划分一定范围的水域和陆域,以防范二级保护区上游高危行业或污染源较集中区域的污染风险,有效控制污染,并保证有足够的采取紧急措施的时间和缓冲地带。5.2 水质要求 5.2.1 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要求 5.

14、2.1.1 地表水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水质基本项目限值不得低于 GB 3838-2002 中的类标准,且补充项目和特定项目应满足该标准规定的限值要求。5.2.1.2 地表水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的水质基本项目限值不得低于 GB 3838-2002 中的类标准,并保证流入一级保护区的水质满足一级保护区水质标准的要求。5.2.1.3 地表水饮用水源准保护区的水质应保证流入二级保护区的水质满足二级保护区水质标准的要求。5.2.2 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要求 DB44/XXX2009 4 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水质各项指标不得低于GB/T14848 中的类标准。5.3 水源地

15、分类 5.3.1 地表水水源地 5.3.1.1 河流型水源地 5.3.1.1.1 非潮汐河段水源地:不受潮汐影响。5.3.1.1.2 潮汐河段水源地:受潮汐影响。5.3.1.1.3 河口闸控型水源地:位于河口、在枯水期关闸达一月以上的河流型水源地。5.3.1.2 水库型水源地 依据水库规模大小,将水库型饮用水水源地进行分类。5.3.1.2.1 大型水库:水库总库容1 亿 m3 5.3.1.2.2 中型水库:0.1 亿 m3水库总库容1 亿 m3 5.3.1.2.3 小型水库:水库总库容0.1 亿 m3 5.3.2 地下水水源地 地下水按含水层介质类型的不同分为孔隙水、基岩裂隙水和岩溶水三类;按

16、地下水埋藏条件分为潜水和承压水两类。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按开采规模分为中小型水源地(日开采量小于 5 万立方米)和大型水源地(日开采量大于等于 5 万立方米)。6 河流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方法河流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方法 6.1 一级保护区 6.1.1 水域范围 6.1.1.1 通过分析计算方法,确定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6.1.1.1.1 非潮汐河段水源地,应用二维水质模型计算得到一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范围内应满足 GB 3838-2002类水质标准的要求。二维水质模型及其解析解参见附录,大型、边界条件复杂的水体采用数值解方法,对小型、边界条件简单的水体可采用解析解方法进行模拟

17、计算。6.1.1.1.2 潮汐河段水源地,运用二维非稳态水动力水质模型模拟,计算可能影响水源地水质的最大范围,作为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对水质要素在河道横向上差异不显著的,可采用感潮河网一维水质模型模拟。感潮河网一维水质模型参见附录。6.1.1.1.3 一级保护区上、下游范围不得小于卫生部门规定的饮用水源卫生防护带1范围。6.1.1.2 在水文、源强、边界条件等参数无法确定的情况下,可采用类比经验方法确定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同时开展跟踪监测。若发现划分结果不合理,应及时予以调整。6.1.1.2.1 当水源水质主要影响因素为面污染源时,依据取水口上游 2000 米河段洪水期的河段平均流速确定;当水

18、源水质主要影响因素为点污染源时,依据取水口上游 1000 米河段枯水期 1卫监发2001161 号文 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DB44/XXX2009 5 的河段平均流速确定。6.1.1.2.2 河流型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划分见表 1。表 1 河流型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划分(类比经验方法)河流型 水源地类型 污染源 类型 水期 河段平均流速 距取水口上游 水域长度 距取水口下游 水域长度 非潮汐河段 面源 洪水期 1.5 米/秒 1500 米 100 米 1.5 米/秒,2.5 米/秒 2000 米 2.5 米/秒 2500 米 点源 枯水期 0.8 米/秒 15

19、00 米 0.8 米/秒,1.5 米/秒 2000 米 1.5 米/秒 2500 米 潮汐河段 1500 米 1500 米 6.1.1.3 一级保护区水域宽度 没有堤防的河流型水源地,为 5 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有堤防的为至堤防内侧的水域范围;通航河道以河道中泓线为界,保留一定宽度的航道外,为 5 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6.1.2 陆域范围 一级保护区陆域范围的确定,以确保一级保护区水域水质为目标。采用以下分析比较方法确定:6.1.2.1 陆域沿岸长度不小于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6.1.2.2 河流两岸为浅滩、平原、小山丘的水源地其陆域沿岸纵深与河岸的水平距离不小于 50 米,若

20、有防洪堤则为至堤外侧的距离;同时,一级保护区陆域沿岸纵深不得小于饮用水水源卫生防护规定的范围。6.1.2.3 河流两岸为陡峭山峰的水源地其一级保护区陆域范围为沿岸侧纵深至第一重山山脊线。6.2 二级保护区 6.2.1 水域范围 6.2.1.1 通过分析计算方法,确定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 6.2.1.1.1 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应用二维水质模型计算得到,二级保护区上游侧边界到一级保护区上游边界的距离应大于污染物从 GB 3838-2002类水质标准浓度水平衰减到GB3838-2002类水质标准浓度所需的距离。二维水质模型及其解析解参见附录,大型、边界条件复杂的水体采用数值解方法,对小型、边界条件简单

21、的水体可采用解析解方法进行模拟计算。6.2.1.1.2 潮汐河段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采用模型计算方法;按照下游的污水团对取水口影响的频率设计要求,计算确定二级保护区下游侧外边界位置。6.2.1.2 在水文、源强、边界条件等参数无法确定的情况下,可采用类比经验方法确定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但是应同时开展跟踪验证监测。若发现划分结果不合理,应及时予以调整。6.2.1.2.1 当水源水质主要影响因素为面污染源时,依据取水口上游 2000 米河段洪水期的河段平均DB44/XXX2009 6 流速确定;当水源水质主要影响因素为点污染源时,依据取水口上游 1000 米河段枯水期的河段平均流速确定。6.2.1.

22、2.2 河流型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划分见表 2。表 2 河流型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划分(类比经验方法)河流型 水源地类型 污染源 类型 水期 河段平均流速 距一级保护区 上游边界 下游侧外边界距一级保护区边界 非潮汐 河段 面源 洪水期 1.5 米/秒 向上游延伸 2500 米 200 米 1.5 米/秒,2.5 米/秒 向上游延伸 3000 米 2.5 米/秒 向上游延伸 3500 米 点源 枯水期 0.8 米/秒 向上游延伸 2500 米 0.8 米/秒,1.5 米/秒 向上游延伸 3000 米 1.5 米/秒 向上游延伸 3500 米 潮汐河段 不宜采用类比经验方法确

23、定 6.2.1.3 二级保护区水域宽度:一级保护区水域向外 10 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有防洪堤的河段二级保护区的水域宽度为防洪堤内的水域宽度。6.2.2 陆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的确定,以确保水源保护区水体水质为目标,采用以下分析比较确定:6.2.2.1 二级保护区陆域沿岸长度不小于一级和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6.2.2.2 二级保护区沿岸纵深范围一般自一级保护区陆域向外不小于 1000 米,具体可依据自然地理、环境特征和环境管理需要,通过分析地形、植被、土地利用、地面径流的集水汇流特性、集水域范围等确定;两岸是陡峭山峰的河流型水源地,其第一重山山脊线高于 50 年一遇的洪水线时可不划

24、二级保护区;有物理隔离区的、封闭输水河(渠)的水源地可视具体情况不划或适当划分二级陆域保护区;对于流域面积小于 100 平方公里的小型流域,二级保护区可以是整个集水范围。6.3 准保护区 准保护区划分可参照二级保护区的划分方法确定范围。7 水库水库型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方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方法 7.1 一级保护区 7.1.1 水域范围 DB44/XXX2009 7 7.1.1.1 小型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面积划为一级保护区。7.1.1.2 大中型水库采用模型分析计算方法确定一级保护区范围。7.1.1.2.1 当大、中型水库部分水域面积划定为一级保护区时,应对水体进行水动力(流

25、动、扩散)特性和水质状况的分析、二维水质模型模拟计算,确定水源保护区水域面积,即一级保护区范围内主要污染物浓度满足 GB 3838-2002类水质标准的要求。具体方法参见附录,宜采用数值计算方法。7.1.1.2.2 一级保护区范围不得小于卫生部门规定的饮用水源卫生防护范围。7.1.1.3 在水文、源强、边界条件等参数无法确定的情况下,采用类比经验方法确定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同时开展跟踪验证监测。若发现划分结果不合理,应及时予以调整。7.1.1.3.1 中型水库水域范围为不小于取水口半径 300 米范围内的区域。7.1.1.3.2 大型水库为不小于取水口半径 500 米范围内的区域。7.1.2

26、陆域范围 水库沿岸陆域一级保护区范围,以确保水源保护区水体水质为目标,采用以下分析比较确定:7.1.2.1 大中小型水库为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或流域分水岭以下的陆域。7.1.2.2 一级保护区陆域沿岸纵深范围不得小于饮用水水源卫生防护范围。7.2 二级保护区 7.2.1 水域范围 7.2.1.1 通过模型分析计算方法,确定二级保护区范围。二级保护区边界至一级保护区的径向距离大于所选定的主要污染物或水质指标从 GB 3838-2002类水质标准浓度水平衰减到 GB 3838-2002类水质标准浓度所需的距离,具体方法参见附录,宜采用数值计算方法。7.2.1.2 在技术条件

27、有限的情况下,采用类比经验方法确定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同时开展跟踪验证监测。若发现划分结果不合理,应及时予以调整。7.2.1.2.1 中型水库一级保护区边界外的水域面积设定为二级保护区。7.2.1.2.2 大型水库以一级保护区外径向距离不小于 2000 米区域为二级保护区水域面积,但不超过水面范围。7.2.2 陆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确定,应重点考虑面污染源,要依据流域内自然地理、环境特征和环境管理的需要,通过分析地形、植被、土地利用、森林开发、地面径流的集水汇流特性、集水域范围等确定。二级保护区陆域边界不超过相应的流域分水岭范围。7.2.2.1 小型水库可将上游整个流域(一级保护区陆域外

28、区域)设定为二级保护区;山谷型小型水库可不设二级保护区。7.2.2.2 平原型中型水库的二级保护区范围是正常水位线以上(一级保护区以外),水平距离 2000米区域,山谷型中型水库二级保护区的范围为水库周边第一重山山脊线以内(一级保护区以外)及入库河流上溯 3000 米的汇水区域。7.2.2.3 大型水库可以划定一级保护区外不小于 3000 米的区域为二级保护区范围。DB44/XXX2009 8 7.3 准保护区 根据湖库流域范围、污染源或高危行业污染源分布,在二级保护区以外的汇水区域设定准保护区。8 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方法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方法 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

29、,应在收集相关的水文地质勘查、长期动态观测、水源地开采现状、规划及周边污染源等资料的基础上综合确定。广东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法采用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HJ/T338-2007中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方法。9 其他其他 9.1 如果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或二级保护区内有支流汇入,应从支流汇入口向上游延伸一定距离,作为相应的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划分方法可参照上述河流型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法划定。根据支流汇入口所在的保护区级别高低和距取水口距离的远近,其范围可适当减小。9.2 完全或非完全封闭式饮用水输水河(渠)道均应划为一级保护区,其范围可参照河流型保护区划分方法划定,范

30、围可适当减小,在非完全封闭式输水河(渠)道的支流可设二级保护区,其范围参照河流型二级保护区划方法划定。9.3 上游 10 公里为水库的河流型饮用水水源地,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应包括水库一定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保护级别按具体情况参照水库型水源地的划分办法确定。9.4 河口闸控型水源地,当闸内外水体交换间隔时间达一个月以上,闸内稀释混合能力较差、水力交换时间相对较长的,其保护区的划分要满足水库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要求,开闸时要满足潮汐河段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要求。9.5 位于低水头水电站的非潮汐河段水源地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参照河口闸控型水源地的划分方法划定。9.6 入库河流(引水渠)的保护

31、区水域和陆域范围的确定,以确保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为目标,参照河流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方法确定一、二级保护区的范围。10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最终定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最终定界 10.1 为便于开展日常环境管理工作,依据保护区划分的分析、计算结果,结合水源保护区的地形、地标、地物特点,最终确定各级保护区的界线。10.2 充分利用具有永久性的明显标志如水分线、行政区界线、公路、铁路、桥梁、大型建筑物、水库大坝、水工建筑物、河流汊口、输电线、通讯线等标示保护区界线,并应设置专门标志。10.3 最终确定的各级保护区坐标红线图、表,作为政府部门审批的依据,也作为规划国土、环保部门土地开发审批的依

32、据。DB44/XXX2009 9 11 监督实施监督实施 本指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实施。DB44/XXX2009 10 附录附录 编写技术文件的基本要求编写技术文件的基本要求(规范性附录)(规范性附录)划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编写正式的“XXXX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技术文件。技术文件的基本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A.1 A.1 划划分分依据依据 A.1.1 相关法律法规;A.1.2 相关已经批准实施的规划。A.2 A.2 保护区背景分析保护区背景分析 A.2.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所在区域或流域的自然状况;A.2.2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所在区域或流域的社会经济状

33、况;A.2.3 饮用水水源地的资源、环境质量评价。评价的基本内容包括水量、水质状况及发展趋势,可能对水源地产生污染影响的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及污染影响途径,作为饮用水源开采的前景;与相邻水体的关系,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上、下游或相邻水域(或相邻区域)的水体功能、保护区的水量和水质是否受本行政区外的影响;若受到其影响,列出影响途径、影响程度(水量、水质、生态、经济、人体健康等)等实测数据、定量计算和定性分析结果;A.2.4 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必要性和充分性说明。A.3 A.3 技术方法与计算结果技术方法与计算结果 A.3.1 根据各级保护区的划分方法,说明选用的技术指标、数值计算方法;A.3.

34、2 计算结果及分析,各级保护区定界的技术说明;A.3.3 用图表示各级保护区的范围,并用表格确定红线坐标,保护区内污染源、集水区、排水区分布特性等。A.4 A.4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监督与管理措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监督与管理措施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水质监测网站的布置,水质项目的监测,陆源污染的监督等;若水质尚未达标,应确定水质达标期限和相应的管理与控制措施。A.5 A.5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图件及有关说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图件及有关说明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说明,表明保护区详细情况(包括监测点的位置等)的图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登记表、保护区详细情况的文字说明,准保护区划

35、分的必要性及意义等。DB44/XXX2009 11 附录附录 水质模型基本方程及解析解(资料性附录)水质模型基本方程及解析解(资料性附录)二维水质模型的基本方程为:KCyCuxCuyCDxCDtCyxyx2222 (附 1)在稳态条件下,0tC,上式可变形为:02222KCyCuxCuyCDxCDyxyx (附 2)对于应用于水质模拟的二维模型,会涉及到有无边界影响两类情况。B.B.1 1 无边界水体边界点源的稳态排放无边界水体边界点源的稳态排放 在均匀流场中,当强度为 M 的点源排放到无限宽的水体中,见图 B.1:在边界条件为:00yyC时,式(附 2)的解析解为:图 B.1 宽度无限水体中

36、的点源排放 xxyxyyxxuxKuxDuxuyDDuxhMyxCexp4exp4,2 (附 3)式中:uyy 方向的流速分量;Dyy 方向的扩散系数;H平均水深;K污染物的降解速率(m3/s);如果是顺直河道,在水深变化不大的情况下横向流速很小,近似为零;纵向扩散项远小于推流O x 宽度无限 宽度有限 图 B.2 污染物的边界排放 O x 源 实源 B B O 虚源 DB44/XXX2009 12 的影响,即可以忽略 uy和 Dx项,则式(附 2)可简化为:022KCxCuyCDxy (附 4)相应的解析解为:xyxxyxuxKxDyuuxDhuMyxCexp4exp/4,2 (附 5)B.

37、B.2 2 有边界水体连有边界水体连续点源的稳态排放续点源的稳态排放 在有边界的情况下,污染物的扩散会因受到边界的阻碍而产生反射,这种反射可以通过设立虚源来模拟,即设想边界为一面镜子,镜子后面有一个与实际源强度相同,距离相同的虚拟反射源。当有两个边界时,反射会成为连锁式的。当污染源在边界上,对于宽度无限大的环境,有:xyxxyxuxKxDyuuxDhuMyxCexp4exp/42,2 (附 6)可以看出,对于全反射的边界(不考虑扩散物质被边界吸附),污染物的浓度是没有反射时的两倍。对于宽度为 B 的环境,则:xnyxxyxuxKxDynBuuxDhuMyxCexp42exp/42,(附 7)当

38、污染源在两个边界的中间时,有:xnyxxyxuxKxDynBuuxDhuMyxCexp4exp/4,(附 8)边界的反射的影响随着距离的增加(n 的增大)而衰减很快,当 n4 以后,计算结果基本趋于稳定,计算时取 n=45就足够了。如果污染源的位置既不位于边界,也不位于河流正中央,而是位于距岸 y0(By 00)的位置,即可以表达为:xnyxxyxuxKxDynByuuxDhuMyxCexp42exp/4,20 (附 9)瞬时点源排放时,无边界阻碍的情况下,边界条件为:y 虚源 实源 B/2 B O 虚源 B/2 x 图 B.3 双边界的中心排放 DB44/XXX2009 13 0,yCy 时

39、,其解析解为:xyyxxyxxuxKtDtuytDtuxtDDhuMyxCexp44exp4,222 (附 10)有边界阻碍时,可将上式修正为:xyyxxyyxxyxxuxKtDtuybtDtuxtDtuytDtuxtDDhuMtyxCexp424exp44exp4,22222(附 11)式中,b污染源到边界的距离 当为岸边排放时,即 b=0 时,上式可变为:KttDtuytDtuxtDDhuMtyxCyyxxyxxexp44exp42,222 (附 12)B.3 B.3 感潮河段保护区范围计算感潮河段保护区范围计算 由于河道的横向宽度与河口地区相较窄,水质要素(主要指污染物浓度)在河道横向上

40、的差异并不显著,可以认为各水力要素在河段断面上是一致的。因此选择一维对流扩散方程建立感潮河网一维水质数学模型。河网水质模型基本方程表达如下:0)()()(SSXCAEXXQCtACCX (附 13)NLljJjldtdzCQC1,)()()((附 14)以上式(附 13)是河道方程,式(附 14)是河道交汊点方程。式中 Q,Z 是水位及流量;A 是河道断面;EX 是纵向分散系数;C 是水流输送的物质浓度;是河道交叉点汊点的水面面积;j是汊点编号;l 是与汊点 j 相联接的河道编号;SC 是与输送物质浓度有关的衰减项,在这里写成 SC=Kd AC;Kd 是衰减因子;S 是外部的源汇项。河网水质模

41、型求解骤(1)根据河道的流态,利用式(附 15)(附 18),建立每一条河道上各断面的递推方程组 DB44/XXX2009 14 iiiiiiizCcCbCa11 (i=1,n)(附 15)式中 ai,bi,ci 是系数;Ci 是 i 断面时段末的浓度;n 是某一河道的断面数。对于一般断面(i=1,n)有 VtxSrxSrCzVtFDrDrctKrKrVtFFDrDrDrDrbVtFDrDraiidiickiiiddciiddidcdcddccicdci/.1/21113322222,21,1223222112221111211111(附 16)对于首、末断面(i=1 或 n)有 211211

42、12332211,22232211/.1/0VtxSrCzVtFDrctKrVtFDrbadkdddddd (附 17)以及 11111,11211111111/0.1/VtxSrCzctKrVtFDrbVtFDranncknnnnndcccnccn (附 18)(2)建立汊点浓度方程组(3)根据汊点浓度方程组,求得河网中每个汊点的浓度值(4)将汊点浓度值回代给与各汊点相连的河段首、末断面浓度未知量 广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指引 编编 制制 说说 明明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指引编制组 2009 年 8 月 目目 录录 1.编制背景编制背景 1 1.1 任务来源

43、1 1.2 编制过程 1 2.制定指引的必要性制定指引的必要性 1 2.1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的需要 1 2.2 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 2 2.3 对国家现行标准的补充和完善 2 3.我省当前水源保护我省当前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区划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 4.欧美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方法简介欧美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方法简介 3 5.编制原则及总体思路编制原则及总体思路 5 5.1 编制原则 5 5.2 总体思路 6 6.指引的主要内容指引的主要内容 6 7.主要技术内容说明主要技术内容说明 6 7.1 关于适用范围 6 7.2 关于术语与定义 6

44、7.3 关于总则 7 7.4 关于保护区的分级 7 7.5 关于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 8 7.6 关于水源地分类 8 7.7 关于保护区的划分方法 9 7.8 关于保护区范围 9 7.9 关于水质模型的选择 10 8.与国外和国内标准比较与国外和国内标准比较 10 8.1 与国外标准的比较 10 8.2 与国内标准的比较 10 9.规范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处理情况规范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处理情况 11 10.对专家评审意见的处理对专家评审意见的处理 11 10.1 专家建议 12 10.1 处理情况 12 11.附件附件 1:指引与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指引与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

45、T338-2007)的比较)的比较 13 12.附件附件 2:各地环保局反馈意见汇总处理表:各地环保局反馈意见汇总处理表 19 13.附件附件 3:评审会意见:评审会意见 26 1 1 编制背景编制背景 1.1 任务来源任务来源 设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是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最大可能免受人类活动影响、保证水质安全的重要措施,但一直以来国家和地方均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技术性规范文件。2006 年 4 月,省环保局为配合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的制定,下达了编制广东省地方标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指引的任务。1.2 编制编制过程过程 2006 年 5 月,编制组开始了对全省水源地类型、水源地土

46、地利用、水质状况、污染源分布以及水源保护区划分和管理等基础信息的调查,为编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指引提供基础数据支撑。而在此期间,国家环保总局于 2007 年 2 月颁布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鉴于这种情况,编制组经请示省环保局同意,待国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实施一段时间,视实施情况,再结合本省实际,在国家规范的基础上编制我省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指引(以下简称“指引”)。2008 年 8 月,编制组正式开始“指引”的编制工作,通过省环保局珠办发文至各地市环保局,征求地方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在技术性、可行性、可操作性等方面的意见,以及

47、对编制省技术指引的建议,同时广泛收集了相关部门的意见、查阅了国内外大量文献,并在全省饮用水水源地基本信息调查基础上,针对性的开展了大量的调研工作,于 2009 年 3 月完成了“指引”(初稿)的编制,2009年 4 月在省环保局的主持下,特邀了 7 名业内专家,召开了专家评审会,还请了部分专家函审,专家们给出了建设性的指导意见。2009 年 5 月编制组根据专家意见对初稿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形成了“指引”征求意见稿。2 制定指引的必要性制定指引的必要性 2.1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的需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的需要 水污染防治法第

48、五十六条规定:国家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提出划定方案,2 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跨市、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协商提出划定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协商不成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国土资源、卫生、建设等部门提出划定方案,征求同级有关部门的意见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有关

49、流域管理机构划定;协商不成的,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国土资源、卫生、建设等部门提出划定方案,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保护饮用水水源的实际需要,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范围,确保饮用水安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第九条:饮用水源保护区是指依法在饮用水源取水口附近划定的水域和陆域,包括地表水源保护区和地下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分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应当符合水环境功能区划。2.2 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需

50、要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 饮用水安全关系千百万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保证饮用水安全,满足人民群众对饮用水越来越高的要求,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是“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以及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头等大事。设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是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最大可能免受人类活动影响、保证水质安全的重要措施。2.3 对国家现行标准的补充和完善对国家现行标准的补充和完善 由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是基于全国的情况,水源地类型复杂,规范是给出的原则性大框架,与我省的实际仍有距离,操作较为困难,给地方的执行带来一定程度的困惑和理解上的歧义。为贯彻落实水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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