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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 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要点解析(注:本资料中说提到的第几行文字,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为该页第一行开始往下数,包含标题在内。省略号代替的内容也要看)P22015 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要点解析(注:本资料中说提到的第几行文字,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为该页第一行开始往下数,包含标题在内。省略号代替的内容也要看)P2五、社会法(考归属)P3P3(三)行政法规:制定机关国务院,表现形式*条例P7P7二、法人的分类,标题下第二段最后一句话“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其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P8 第 25 行P8 第 25 行“对于大中型施工项目,施工企业应当
2、选择适当的管理方式。”第 33 行第 33 行因此,在每个施工项目上必须有一个经企业法人授权的项目经理。P9P9三、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P10P10(二)代理人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P12P12(二)转托他人代理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P13 第四行P13 第四行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人实施的行为如果予以追认倒数第二行倒数第二行表见代理除需符合代理的一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特别构成要件:(1)(2)(3)P14P143.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1.委托书授权不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P164.P164.处分权处分权是所有人的最基本的权利,是所有权
3、内容的核心。(二)用益物权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P17 第 12 行P17 第 12 行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第 22 行第 22 行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三)地役权 1.地役权的概念。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倒数第 5 行倒数第 5 行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P18第二行、第三行P18第二行、第三行“ 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此标题下第二段“需要注意的是,不影响合同效力。”P19P19一、
4、债的概念,第二段 债权人只能向特即债的相对性。P21 倒数第二行P21 倒数第二行二、专有性,知识产权同其他财产所有权一样,具有绝对的排他性。P22 倒数第 7 行P22 倒数第 7 行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或者该实用新型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P23 (2)P23 (2)专利权的期限。发明专利权 20 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 10 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3.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 10 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P29 倒数第一行P29 倒数第一行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倒数第三行倒数第三行第三人为债务人
5、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P30P30 (二)保证方式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P31 第二段P31 第二段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P32P32下列财产不得抵押:(1)(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倒数第 11 行倒数第 11 行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倒数第 2 行倒数第 2 行(2)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P33P33二、质权(不得质押的是:不动产)三、留置 第二段三个合同+最后一句话“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
6、”P35P35二、保险索赔(一)投保人进行保险索赔须提供必要的有效的证明;(二)投保人等应当及时提出保险索赔;(三)计算损失大小标题下那段除了第二句话都看一下P36P36 (二)保险责任范围(1)自然事件(2)意外事故P41P41一、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1)(2)(3)(4)(5)(6)P46P46二、施工许可证的法定批准条件建筑法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2)(4)(7)P48 倒数第 4 行P48 倒数第 4 行需要说明的是,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才有权增加施工许可证新的申领条件P49P49一、申请延期的规
7、定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3 个月内开工。P54 第 6、7、9、10 行P56 第 11 行、倒数第二段P57P54 第 6、7、9、10 行P56 第 11 行、倒数第二段P572.撤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销建筑业企业资质:(1)(5)的 25%。P60 第 2、3 行P60 第 2、3 行但是,当作为无资质的发包方主张权利。P62P62一、企业申请办理资质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规定,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 1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P65 倒数第
8、 6 行P65 倒数第 6 行 初始注册者,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P68P68二、二级建造师执业岗位范围第二段 注册建造师可以从事技术经济咨询第四段第四段 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1)(2)(3)P69 第四段最后两句话P69 第四段最后两句话分包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必须由担任总包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签章。P72P72 七、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止执业 1 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 年以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P74P74 三、可以不进行招标的
9、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还规定,除招标投标法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1)(2)P75P75第五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二)总承包招标和两阶段招标实施条例还规定,对技术复杂或者无法精确拟定技术规格的项目,招标人可以分两阶段进行招标。第一阶段,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的要求提交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一、招标基本程序(一)履行项目审批手续 下第一段第二句话一、招标基本程序(一)履行项目审批手续 下第一段第二句话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P76 第 1、2 行P76 第 1、
10、2 行招标投标法规定,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三)编制招标文件及标底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P77 第四行P77 第四行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标底必须保密。第 7 行第 7 行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P79 第五行P79 第五行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P81 一、投标人标题下第 7 行P81 一、投标人标题下第 7 行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
11、标公正性的法人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倒数第 7 行倒数第 7 行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倒数第 5 行倒数第 5 行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倒数第 3 行倒数第 3 行 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P82 第三行P82 第三行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P83 四、投标保证金标题下第 5 行P83 四、投标保证金标题下第 5 行
12、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 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倒数第 7 行倒数第 7 行实行两阶段招标的,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第二阶段提出。P84 二、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第二段P84 二、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第二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2、3、4、5、6P87P87 (二)确定中标人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P92 第三段P92 第三段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P96 第四行整段P96 第四行整段连带责任含义P97 第 12 行P97 第 12
13、行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并不得再次分包。倒数第 5 行倒数第 5 行但是,劳务作业分包可不经建设单位认可。P98 第 11 行P98 第 11 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1、2、3、4P102P102 (二)承揽业务不良行为认定标准 1、2、3、4、5P103 倒数第三段P103 倒数第三段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整改结果,不得少于 3 个月,P104(三)公告的变更标题下第一段、第四段P104(三)公告的变更标题下第一段、第四段P107P107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书面形式)P110 第五行P110 第五行(3)建设工程未经竣
14、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P1113.欠付工程款的支付第三段P112 第二行P1113.欠付工程款的支付第三段P112 第二行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5.承包人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标题下第二段第三行5.承包人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标题下第二段第三行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P116P116 (一)无效合同的类型(1-5、无效施工合同的几个情形)P118 倒数第一行P119P118 倒数第一行P1192.合同权利的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P121 第三段P121 第三段需要注意的是,行使撤销权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
15、之日起 1 年内行使,并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倒数第 8 行倒数第 8 行法定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P122P1221.发包人解除施工合同四种情形P123 倒数第九行P123 倒数第九行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倒数第五行倒数第五行 合同法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P126P126三、劳动合同的基本条款P130 倒数第二段P130 倒数第二段 劳动合同法第 39 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P131P1
16、31 (四)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前五种情形P139P139三、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标题下第五行标题下第五行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P140P140(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标题下第五行标题下第五行用人单位应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P143P143(二)仲裁标题下第二段P144 倒数第 10 行标题下第二段P144 倒数第 10 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 1 个月不满 1 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2 倍的工资。P146一、承揽合同的特征(二)承揽人须以自己P148P146一、承揽合同的特征(二)承揽人须以自己P148 (三)定作
17、人的法定任意解除权 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P149P149(一)买卖合同是一种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P1511.支付价款的义务(1)前三行P1511.支付价款的义务(1)前三行P155 倒数第七行P155 倒数第七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P157 第二行P157 第二行租赁期限 6 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P164 第十行P164 第十行委托的事务可以是法律行为,后者委托的仅是商事贸易行为。P168P168(二)使用
18、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须申报的规定标题下第一段标题下第一段(三)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施工作业的规定标题下第一段整页倒数第二段标题下第一段整页倒数第二段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应当有该建设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P178 第 9 行P178 第 9 行限期治理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 年;责令关闭。P180 倒数第 5 行P180 倒数第 5 行任何单位不得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P181 倒数第 14 行P181 倒数第 14 行国家推广使用民用建筑节能的新技术源消耗高的技术、材料和设备。P182P182(三)既有建筑节能的规定 标题下第四行标题下第四行 既有建筑围护结构的
19、改造和供热系统的改造应当同步进行。P190 第 8 行P190 第 8 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经划定并公布。P192 第三行-第 7 行P192 第三行-第 7 行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P196 第四段P196 第四段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不得从事生产活动。P197 倒数第五行P197 倒数第五行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2、3、4P202 第四行P202 第四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组成。P204 第四段P204 第四段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主要是:1、2、3、4、5P206 倒数第十行P206 倒数第十行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
20、冒险作业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P209 第二段倒数第四行P209 第二段倒数第四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包括:(1)(2)(3)(4)(5)(6)P214 第 7 行P214 第 7 行对以上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进行论证、审查。P219 倒数第二段第二行P219 倒数第二段第二行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中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 50%P223 倒数第五段P223 倒数第五段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并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P224 第四段P224 第四段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2)(3)(4)(5)(6)P232P2322Z206041 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标
21、准(重大事故、较大事故)P237 第三段P237 第三段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P239 第一段P239 第一段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P241 倒数第二行P241 倒数第二行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5 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P247 第三段P247 第三段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P252 倒数第四行P252 倒数第四行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P258 案例 3.分析 第三行P258 案例 3.分析 第三行在有
22、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下,仍然必须适用于国家强制性标准。P260 倒数第二段P260 倒数第二段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P261 第一行P261 第一行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P261 倒数第八行P261 倒数第八行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P263 第一行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二)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资质和检测规定标题下第二段第一行P263 第一行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二)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资质和检测规定标题下第二段第一行 质量检测业务由工程项目
23、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标题下第二段第三行标题下第二段第三行检测报告经检测人员签字、由施工单位归档。标题下第四段第一行标题下第四段第一行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不得推荐或者监制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P272P272二、勘察、设计必须执行强制性标准P273 第三段P273 第三段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建设工程设计。P275 倒数第六行P275 倒数第六行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P2792Z207042 施工单位应提交的档案资料第四段第三行P282 第四段P2792Z207042 施工单位应提交的档案资
24、料第四段第三行P282 第四段工程项目验收存在以下问题之一的,应重新组织建筑节能工程验收:P285 第二段第三行P285 第二段第三行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P287 倒数第一段P287 倒数第一段二、建设工程质量的最低保修期限P289 第三行P289 第三行因建设单位(含监理单位)错误管理而造成的质量缺陷,则由建设单位向监理单位索赔。P294P294(四)保密性仲裁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P2983.专属管辖第二段4.协议管辖标题下第三段P2983.专属管辖第二段4.协议管辖标题下第三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而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 23 条
25、的规定,适用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P306 倒数第二段第三行P306 倒数第二段第三行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P308(三)诉讼时效期间的种类P308(三)诉讼时效期间的种类短期诉讼时效。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 1 年:P310 第三段P310 第三段(7)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P311 第三行P311 第三行民事诉讼法第 119 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P318 第二行-第三行P321 二、排除法院管辖制度三、一裁终局制度倒数第二行P318 第二行-第三行P321 二、排除法院管辖制度三、一裁终局制度倒数第二行仲裁
26、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口头方式达成的仲裁意思表示无效。P322(二)仲裁协议的内容 标题下第三段第五行P322(二)仲裁协议的内容 标题下第三段第五行仲裁协议约定由某地的仲裁机构仲裁且该地仅有一个仲裁机构的,仲裁协议无效。P323倒数第二段(一)申请仲裁的条件P325 第六行P323倒数第二段(一)申请仲裁的条件P325 第六行仲裁应当开庭审理作出裁决,这是仲裁审理的主要方式。第八行第八行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商业信誉,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第 12 行第 12 行仲裁庭可以作出缺席裁决。倒数第二段倒数第二段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P326 一、
27、仲裁裁决的执行效力标题下第一段第三行P326 一、仲裁裁决的执行效力标题下第一段第三行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所在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P328 倒数第二段第二行P328 倒数第二段第二行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院判决书、仲裁裁决书、双方签收的法院调解书、双方签收的仲裁调解书、司法机关确认的人民调解书P332(一)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P332(一)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P335 第三行P335 第三行因此,只要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就有权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倒数第二段对于行政复议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P336 第二段P336 第二段在行政复议期间,行政机关不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P337 倒数第三行P337 倒数第三行行政争议未经行政复议,由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P338(三)判决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