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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篇 卫生法律绪 我国的卫生法律制度一、我国卫生法律制度建立的根本情况卫生法律制度属于上层建筑与经济社会开展的进程严相联;同时卫生法律制度建立又是法制建立的重要组成局部与法制建立进程严相联。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卫生法律制度建立大体上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建国初至开始。这一阶段可以称之为我国卫生法律制度建立的探究阶段。新中国成立伊始和面临百废待兴的场面比较重视运用政策、法律等手段促进包括卫惹事业在内的各项事业的开展。特别是把关心和保障人民的身体安康和生命平安放在突出位置及时制定了“预防为主、“面向工农兵、“中西医结合、“卫生工作与运动相结合的四大卫生工作方针并以此为根据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卫生法律
2、、行政法规。在?中国人民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就明确规定:“提倡国民体育推广卫生医药事业并注意保护母亲、婴儿和儿童的安康。“逐步实行劳动制度。保护青工工的特殊利益。实行工矿检查制度以改进工矿的平安和卫生设备。一九五四年第九十三条进一步规定:“劳动者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才能的时候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举办社会、社会救济和卫惹事业并且扩大这些设施以保证劳动者享受这种权利。这些规定为我国卫生领域的法律制度建立提供了根据。这一阶段我国在卫生法律制度建立方面进展了积极而有效的探究先后制定了?国境卫生检疫?、?医师暂行?、?药师暂行?、?医院诊所理暂行?、?种痘暂行?、?传染病理?、?消灭血吸虫病的?、?
3、食品卫生理?、?工厂平安卫生规程?等将我国卫惹事业的开展纳入法制的轨道为我国卫生法律制度建立的进一步开展奠定了初步的根底。第二阶段“十年时。这一阶段是我国卫生法律制度建立的停滞阶段。卫生领域不仅没有制定新的法律、法规已有法律、法规也无法执行。第三阶段的十一届三中至今。这一阶段是我国卫生法律制度建立的快速开展阶段。一九八二年第二十一条规定:“开展医疗卫惹事业开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业事业组织和街道组织举办各种医疗卫生设施开展性的卫生活动保护人民安康。第四十五条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才能的情况下有从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开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
4、的社会、社会救济和医疗卫惹事业。为新时卫生法制建立指明了方向。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开展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卫生法律制度建立获得了长足的开展。从1984年到2003年7月底全国及其常委会制定公布了药品理法、国境卫生检疫法、传染病防治法、红十字会法、母婴保健法、食品卫生法、献血法、执业医师法、职业病防治法等9部法律;制定了?医疗器械监视理?、?医疗事故处理?、?中医药理?、?突发公共卫惹应急?等31件行政法规;、食品与药品监视理等部门制定了400多件部门规章;、自治区、直辖和较大的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医药卫生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我国的卫生领域根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卫惹事业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
5、为保障公民身体安康和生命平安、为医学科学和卫惹事业的开展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概括起来讲我国现行的卫生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预防保健方面的法律制度为了加强预防保健工作维护广阔人民的身体安康制定了传染病防治法及其施行职业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施行细那么?国内交通卫生检疫?突发公共卫惹应急?艾滋病监测理的假设干规定?使用有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尘肺病防治?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公共场所卫生理?学校卫生工作?等。这些法律、行政法规在预防保健方面主要确立了以下法律制度: (1)传染病预防控制制度。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安康教育消除传染病传播危害建立和
6、改造公共卫生设施设立传染病预防、控制和疫情理的组织或者专业人员设立传染病医院或者指定医院设立传染病门诊和传染病病房等;二是实行有方案的预防接种制度;三是传染病疫情的、和公布制度;四是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与传染病病人亲接触者采取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等控制措施;五是国内交通卫生检疫制度国境口岸传染病检疫、监测和卫生监视制度;等等。 (2)突发公共卫惹应急制度。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规定与地方的应急理体制与职责;二是建立全国和两级突发公共卫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启动制度;三是突发公共卫惹的监测与预警制度;四是突发公共卫惹的与信息公布制度;五是突发公共卫惹的应急处理措施。 (3)职业病防治
7、制度。根据对职业病预防重于治疗、防治结合的特点主要规定了以下制度:一是建立工程预评价制度、职业病危害工程申报制度;二是建立工程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消费和使用审查制度;三是劳动过程中对职业病的防护与理制度用人在职业病防治中的责任制度;四是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制定并公布防治职业病的职业卫生建立和完善职业卫生体系;五是劳动者享有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保护、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六是对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的救治和保障制度。 (4)公共场所和学校卫生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建立公共场所的卫生理、卫生责任制度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效劳的人员必须持有“
8、安康合格证对经营实行卫生容许证制度公共场所危害安康事故的制度;二是对学生安康进展监测和安康教育的制度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制度等。 (5)妇儿童安康权益和公民安康权益保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为了保障母亲和婴儿安康进步出生人口素质提供必要条件和物质帮助使母亲和婴儿获得医疗保健效劳实行婚前保健效劳制度、育龄妇和产妇的产保健制度以及婴儿保健制度;二是为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制度明确规定不得在职工怀、产、哺乳降低根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制止安排职工从事特定工程和其他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三是为了加强对方案生育技
9、术效劳工作的理进步方案生育技术效劳程度保障公民的安康权利规定保障公民获得适宜的方案生育技术效劳的权利向农村的育龄夫妻提供避、节育技术效劳。 (二)医疗机构、人员以及医疗救治行为方面的法律制度为了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进步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与业务素质促进医学技术的开展进步医疗救治技术降低病率制定了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理?、?医疗机构理?、?医疗废物理?、?医疗事故处理?等。这些法律、行政法规主要确立了以下法律制度: (1)医疗机构理的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对医疗机构执业实行容许证制度;二是医疗机构必须承担相应的预防保健义务在特殊情况下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级以上人民卫生行政部门
10、的调遣;三是对医疗废物的搜集、运送、贮存等活动依法施行严格理并建立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制度;四是为了保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科学性、公正性实行由医学会负责对医疗事故进展技术鉴定的制度;五是医疗事故赔偿制度。 (2)卫生技术人员理的制度。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为了加强医师队伍的建立进步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实行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二是为了保障农民获得初级卫生保健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和进步乡村医生的业务素质建立乡村医生注册、培训和考核制度。 (三)与人体安康相关的食品、药品、化装品和医疗器械理方面的法律制度为了加强对食品、药品、化装品、医疗器械等与人体安康相关的
11、监视理保证其质量保障公民身体安康制定了食品卫生法、?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理?、?药品理法?及其施行、?药品行政保护?、?血液制品理?、?放射品理?、?精药品理?、?品理?、?医疗用理?、?化装品卫生监视?、?医疗器械监视理?等。这些法律、行政法规主要确立了以下法律制度: (1)食品卫生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食品应当无、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必须符合规定的营养、卫生;二是食品消费经营过程必须符合法定的卫生条件和卫生要求;三是消费经营和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卫生和卫生理的规定但凡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添加剂一律不得经营、使用;四是对食品、食
12、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设备以及用于清洗食品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洗涤剂、消剂必须按照卫生、检验规程进展监视理;五是对食品消费、经营过程依法进展监视理;六是对食品消费经营企业和食品消费人员实行卫生容许证和安康证的制度;七是在级以上人民卫生行政部门设立食品卫生监视员的制度。 (2)药品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对药品统一实行药品对药品消费实行批准文理制度;二是对药品消费、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消费(包括配制)、经营药品实行容许证制度;三是对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实行分类理制度;四是对药品消费企业、经营企业严格按照?药品消费质量理?(GMP)和?药品经营质量理?(GSP)实行化理的制度;
13、五是对放射品、精药品、品、医疗用实行特殊理的制度;六是建立血液制品理制度对单采血浆站和血液制品消费实行严格的质量理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保证血液制品的质量。 (3)化装品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对化装品消费企业实行卫生容许证制度;二是对直接从事化装品消费的人员实行安康检查制度;三是对消费化装品所需的原料、辅料以及直接接触化装品的容器和包装材料实行卫生理制度;四是对进口化装品、特殊用途的化装品和化装品新原料进展平安性评审制度。 (4)医疗器械理制度。为了保证医疗器械的平安、有效对医疗器械实行分类理和消费注册制度规定了进口医疗器械的注册制度;进一步了医疗器械消费、经营和使用的理规定了
14、医疗器械消费经营容许证制度;规定了对医疗器械的监视理制度;对局部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强迫性平安认证制度。 (四)传统医学保护的法律制度为了继承和弘扬传统医学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制定了?中医药?和?中药品种保护?。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确立了保护、扶持、开展中医药事业制度;对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从业人员进展化理;规定了对中医药事业的保障、扶持制度明确规定: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根据中医药事业开展的需要以及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状况逐步增加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扶持中医药事业的开展。为了推动我药产业的开展鼓励研制开发临床有效的中药品种对质量稳定、疗效确切的中药品种实行分级保护制度。 (五)卫生公益事业
15、的法律制度为了促进卫生公益事业的全面开展发扬人道精促进和平进步事业制定了红十字会法、献血法和?红十字标志使用?。确立了中国红十字会的性质、开展工作的方式以及我国公民自愿参加红十字会的制度;确立了安康公民自愿献血的制度;规定了红十字标志使用制度。随着卫生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我国的卫生工作相应的不断加强和开展卫生的施行数量不断增加、质量不断进步、覆盖范围不断扩大。迄今已发布食品卫生、职业卫生、环境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职业病诊断、放射性疾病诊断、传染病诊断、地方病、血液、临床检验等各类卫生1255项其中1029项卫生行业226项。初步建立起了以为主体、行业相配套的卫生体系为我国的卫生法律制度建
16、立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根底。二、卫生法律制度建立的特点卫生法律制度是我国法制的重要组成局部。卫生法律制度建立既具有我国法制建立的共同特征又有自己的特点。卫生法律制度建立的主要目的是以卫生保健为中心保障公民的生命安康权益。因此卫生法律制度建立不仅受到经济、文化、社会风俗的影响和制约还受到人们对自然规律的认识和科学技术开展程度的影响并与医学科学的开展严相联。在卫生法律制度建立过程中医学科学的许多特点得到突出的表达使卫生法律制度建立与医学等自然科学既严联络又互相促进。研究、认识和把握卫生法律制度建立的这些特点对我们进一步做好卫生法律制度建立具有重要的意义。经初步研究我们认为卫生法律制度建立具有如下四个主
17、要特点: (一)卫生法律制度建立直接关系公民的身体安康和生命平安卫生法律制度建立是以保障公民的生命安康为根本目的的它直接涉及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每一个人的生老病。人人享有安康的生活是人类社会开展进步所要到达的主要目的;生活质量的不断进步和生命的不断延长又主要是通过卫惹事业的开展来表达和衡量的。卫惹事业的开展有赖于医学科学的开展同时也有赖于社会的、经济、文化的开展特别是法律的保障。实事求是地说我国的卫生法律制度建立根本上表达了保障公民身体安康和生命平安这一根本目的。今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国卫生法律制度建立应更加自觉地把维护和保障公民的身体安康和生命平安作为根本立法宗旨以对公民的生命安康高度负
18、责的精在客观反映医学开展成果的根底上深化研究和认识医学开展的规律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开展的实际程度进一步明确、有关社会主体的责任和义务向公民提供与经济社会开展相适应的医疗保健效劳保障公民的身体安康和生命平安不断进步全社会的安康程度。 (二)卫生法律制度建立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专业性科学是一切疫病的克星卫生法律制度必须建立在科学的根底之上。医学科学是在对疾病的病因分析、控制措施、治疗和技术的反复验证和理中逐步开展起来的。卫生法律制度建立只有正确地反映医学科学的成果才能进步法律、法规的质量充分发挥法律制度对卫惹事业开展的促进和保障作用。特别是在科学技术高度兴隆的今天人类对生命科学的探究进入了全新的境界使
19、医学科学的许多理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开展。这些科学理被运用到卫生法律制度建立中使卫生立法和卫生执法工作符合医疗卫惹事业的开展规律使卫生法律制度建立具有坚实的科学理根底在理中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例如在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惹应急?的制定过程中由于认真研究和运用传染病防治的“三环节两因素(发现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者社会因素、自然因素)等医学理针对传染病控制的不同环节和有关因素规定了相应的制度和措施。因此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特别是在今年的抗击非典型肺炎的斗争挥了重要的作用。又如由于在职业病防治法中较好地运用了“三级预防理(一级预防是指致病因素的预防二级预防是指早发现、早、早治疗三级预防
20、是指在患职业病后要采取措施防止病人残障)使职业病防治法在逻辑上比较严谨在执行上更具有可操作性。理证明卫生法律制度建立必须高度关注医学科学事业的开展变化要在学习、研究医学科学开展成果的根底上及时客观地反映医学科学开展的规律进步立法质量为医学科学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 (三)卫生法律制度建立同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亲相关卫惹事业的开展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开展。对疾病的预防治疗问题客观上反映了一个的经济社会开展程度和社会进步程度。有时对一些疾病的防治问题还可能演化成社会问题。例如由于艾滋病和疯牛病的蔓延曾经导致了一些的和社会的。因此必须把卫生法律制度放到整个经济社会开展的全中去研究、去考虑应当
21、认识到国民经济的开展同公民安康程度的进步是相辅相成的。经济开展为疾病的预防和公民安康程度的进步提供坚实的物质根底而公民安康程度的进步又为经济的可持续开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卫生法律制度建立既要适应经济和社会开展的实际程度又要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平衡开展进步社会文明的程度进步社会开展的整体程度。 (四)卫生法律制度建立需要研究、借鉴国外的成功经历和国际惯例同疾病进展斗争是人类共同面临的长课题。随着交通的兴隆国际间人员交往的频繁各种传染性疾病很容易跨国境或者跨地区迅速传播。任何一个或者地区出现传染病的爆发流行都会引起世界各国的高度关注。这就需要加强国际之间在医学领域的亲合作和互相交流共同研究、讨
22、对一些疾病特别是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治疗措施。目前被人类攻克的许多疾病都是不同的科研机构和医务工作者共同努力拼搏的结果。世界各国都是通过立法确立本国对疾病的控制体制和防治措施而这些对疾病的控制体制和防治措施许多都反映了医学开展的客观规律对其他一般都是有借鉴意义的。正是由于这种特点我国的卫生法律制度建立特别是对一些疾病控制的立法活动越来越受到有关国际组织和许多的关注。我国是世界卫生组织(WHO)的重要成员对开展全球卫惹事业和进步人类安康程度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我国的卫生法律制度建立必须注意研究国际通行做法大胆借鉴其他在卫生法律制度建立方面的成功经历。世界卫生组织(WHO)制定的国际疾病分类
23、、国际卫生法规、食品等对我国制定相关的法律就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同时我国已经参加了?国际卫生?、?儿童生存、保护和开展世界宣言?、?品单一公约?、?精药物公约?以及确定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战略目的的?阿拉木图宣言?等等一系列国际条约我们在卫生立法工作中必须认真研究、表达这些国际条约中的共同。以上这些特点既是我国卫生法律制度建立的成功经历又是今后卫生法律制度建立工作中需要继续坚持的好做法。三、对进一步加强卫生法律制度建立的一些考虑和建议2003年爆发的非典型肺炎疫情是一场突如其来的重大灾害。我们同这场灾害进展了惊心动魄、艰辛卓绝的斗争夺取了抗击非典型肺炎的阶段性重大成功。这是、贯彻“重要
24、思想果断决策、坚强指导的结果;是各地区、各部门亲配合军民团结共同奋斗的结果;是广阔医护人员和科技工作者临危不惧、无私奉献、顽强拼搏的结果;是全国各族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敢于成功的结果。理再次证明我们具有应对任何风险和挑战的才能我国制度具有宏大的优越性中华民族具有强大的凝聚力。通过此次防治非典型肺炎的理使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卫生法律制度建立直接关系到每一个公民的生命、安康和切身利益。胡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是“重要思想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和历来高度重视卫生工作始终把保障人民的身体安康和生命平安放在第一位。卫生法律制度建立必须认真贯彻“重要思
25、想将实在维护和保障最广阔人民的安康权益进步全社会的医疗安康程度作为根本指导思想。总结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的经历教训结合经济、社会开展的新形势我们对进一步加强我国卫生法律制度建立有以下几点考虑和建议: (一)卫生法律制度建立应当表达经济社会协调开展的方针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开展是建立中国特色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建立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经济开展是社会进步的根底公共卫生、义务教育、环境保护等社会公益事业的开展那么是社会进步的直接表达。因此在抓经济建立的同时也要更加关注社会公共领域的建立使可以协调开展。改革以来我国经济一直保持高速增长随着经济的开展和人民物质生活程度的进步人们对卫生安康程度的要求逐步进步。通过
26、这次抗击非典型肺炎的斗争我们比过去更加深化地认识到我国的经济开展和社会开展、城开展和农村开展还不够协调主要表如今:现行卫生理体制还不适应经济体制的需要;公共卫惹事业开展滞后公共卫生体系存在缺陷难以及时有效地应对重大、突发的疾病灾害;预防为主的方针还需要进一步落实。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卫生法律制度就必须认真研究和解决这些问题要树立新的开展观从理“重要思想和全面建立小康社会的全和战略高度真正认识到没有安康就没有小康。正确处理好保护公民安康与开展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关系通过法制的手段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政策保障在进步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程度的同时进步人民的安康程度;在推动经济社会开展的根底上促进人的全面开
27、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 (二)卫生法律制度建立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应当是保障公民的安康权益胡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在我国初级阶段我们作为执政的根本任务就是开展消费力开展是我们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人是消费力中最活泼的因素是开展消费力的重要组成局部。同时在温饱问题解决之后人民对安康越来越关注卫生环境、医疗保健已经成为生活质量的重要内容。因此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卫生法律制度建立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着眼于人的全面开展把保障公民的安康权益真正作为卫生法制建立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在维护、保障和进步公民安康程度上增强全社会的安康素质。要从过去重视权利的设定向重视公民安康权利的保障转变;从过去重视的理职能向效劳职能转变;
28、从过去重视事前审批向重视日常监视转变。这样才能使人民的安康权益得到保障和实现使人民生活更加美妙。 (三)要高度重视和实在加强公共卫生领域的法制建立公共卫生即整个社会全体成员预防疾病、增进安康的事业在整个卫生工作中应当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公共卫生是医学科学的重要组成局部开展公共卫生对于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公共卫生的指标直接反响人类的生存状况公共卫生就是人类的生存。公共卫生法律制度建立关系到最广阔人民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全面建立小康社会宏伟目的的实现。建国以来我国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状况、实行妇儿童保健、防治传染病等方面都获得了显著成绩。但是
29、重治疗、轻预防的倾向仍然存在预防保健工作还不适应人民不断增长的安康需求。因此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卫生法律制度建立就必须高度重视和实在加强公共卫生领域法律制度建立。更要着力加强公共卫生理有效整合卫生资源增加对公共卫惹事业的投入加大公共卫生根底设施建立力度加强环境卫生体系建立为公民安康提供良好的根本医疗效劳。同时在卫生法律制度建立中还要特别注重进步全民的公共卫生意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广泛开展卫生科普知识宣传深化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移风易俗革除陈规陋习倡导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做好疾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四)应当把农村卫生法制建立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十三亿人口中有九亿多是农业人口占全国人口的绝大多
30、数。改革以来和为加强农村卫生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农村缺医少药的状况得到较大改善农民安康程度和平均望寿命有了很大进步。但是从总体上看农村卫生工作仍比较薄弱体制改革滞后资金投入缺乏卫生人才匮乏根底设施落后农村合作医疗面临很多困难一些地区传染病、地方病危害严重农民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突出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些问题的存在。理证明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不进步农民的安康程度就不可能进步全民的安康程度。2002年10月、作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指出:农村卫生工作是我国卫生工作的重点关系到保护农村消费力、振兴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社会开展和稳定的大对进步全民族素质具有重大意义。最近会议再次强
31、调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和以农村为重点的卫生工作方针加快农村卫惹事业开展。因此在今后的卫生法律制度建立中要把加强农村卫生法律制度建立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实在表达、确定的把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的方针。采取与地方共建的加强农村医疗机构建立改善乡镇卫生院基层设施优化人员队伍构造进步医疗效劳程度。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进步乡村医生的业务素质解决农民看病难的问题。为建立起适应经济体制要求和农村经济社会开展程度的农村卫生效劳体系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广阔农民得到更好的医疗卫生效劳提供法律保障。 (五)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卫惹应急法律制度这次非典型肺炎疫情是对我国突发公共应急制度、机制和才能的一次严峻考验。抗击非典型
32、肺炎的斗争既暴露出我国处置突发公共卫惹的应急机制还不健全应对突发的准备缺乏处理和理的才能不强;同时又使我们探究出了一整套处置突发公共卫惹的工作机制和积累了应对突发公共卫惹的重要经历。总结这方面的经历教训对于进一步完善应对突发公共卫惹的法律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了把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一些根本法律制度详细化增强可操作性根据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特别是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中暴露出的在应急处理突发性公共卫惹方面的薄弱环节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突发公共卫惹应急?着重解决当前突发公共卫惹应急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建立统一、高效、有权威的突发公共卫惹应急处理机制。既解决当前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又为今后及时
33、有效地处理突发公共卫惹建立起“信息畅通、反响快捷、指挥有力、责任明确的法律制度。证明?突发公共卫惹应急?的施行对我们获得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的阶段性成功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社会开展的过程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的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放射性损害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安康的突发公共卫惹是不可防止的。紧急处置这类突发公共卫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特别是涉及对一局部社会主体权益的限制与调整。因此需要在总结经历教训的根底上进一步完善应对突发公共卫惹的法律制度。通过完善有关应急法律制度明确在处置突发公共卫惹时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关系使在处理时也可以依法行政保障社会各个权利主体的合法权益防止因处理而产生
34、行政。据此需要在法律上进一步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是明确规定在应对突发公共卫惹过程中样的情况下依法可以采取哪些紧急强迫措施应当承担何种义务;二是明确规定公民及组织在应对突发公共卫惹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因依法采取强迫措施使公民的人身受到限制、公民及社会组织的财产受到损失时是否应当获得救济和应当怎样救济;三是明确规定平等的社会权利主体之间因突发而产生的纠纷的处理原那么。同时要按照“信息畅通、反响快捷、指挥有力、责任明确的要求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功能完备、反响灵敏、运转协调的突发公共应急机制:一是建立畅通的疫情信息网络体系明确规定责任人和责任的义务和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程序与时限保证信息渠道的畅通。
35、二是建立、地、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明确职能、优化队伍、落实责任增强控制突发公共卫惹扩大和蔓延的才能。三是建立医疗救治体系进步医疗机构针对急性传染病和群体性不明原因传染病的救治才能。四是建立强有力的指挥体系和快速反响系统指挥、协调各有关部门对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卫惹快速作出反响迅速采取有力措施遏制损害的扩大和蔓延解决出现的问题与困难维护社会稳定。五是建立各级以及有关部门的责任机制使各级及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未雨绸缪实在做好应对突发的人员、物资、资金、场地等各项准备工作保证突发应对工作的顺利进展。 (六)加强卫生执法监视体系建立实在保证卫生法律、法规的有效施行法律的生命在于法律的施行。严格行政
36、执法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视保证法律、法规的有效施行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法制建立的关键环节。卫生法制建立也不例外。胡在最近召开的全国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越是工作重要越是事情紧急越是矛盾突出越要坚持依法办事。我们一定要按照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卫生执法监视体系建立改革卫生执法体制强化卫生行政执法和执法监视。一是推进展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特别是要把公众监视作为强化卫生行政执法的重要环节对卫生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评议考核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公开评议考核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奖惩机制。二是要把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与卫生行政执法公开制有机地结合起来执法主体资格、详细职责、执法根据、执法程序、执法文书
37、都要公开。三是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那么积极探究建立行政决策、行政执行和行政监视相对别离的机制科学执法职能、合理设置卫生执法机构优化卫生执法人员构造进步卫生行政执法才能和程度真正实现我国卫生法制建立保障公民安康权益、进步全民安康程度、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目的。第一章 疾病控制法律第一节 精疾病患者保护和医疗的法律精障碍是一类严重威胁人民安康的疾病。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开展城化和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竞争压力、失业、生活节奏变化等因素使人群中的抑郁症、经症等疾病和酗酒、药物依赖等行为明显上升。儿童行为问题、大中学生心理卫生问题日渐突出。老年性痴呆和老年抑郁症在老年人群中的比例也逐年进步。精疾患
38、已成为当前我国疾病分类中较为严重的一类疾病。一、 我国精卫生法制建立的现状由于历史和文化的原因人们对精卫生的认识和理解非常有限目前社会上对精疾病患者有许多偏见和错误做法患者难以得到社会、家庭及工作的同情和帮助嘲笑、歧视、虐待、遗弃患者的现象时有发生患者病愈后入学、就业等权利往往不能保障。精病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真正意义上的保护和尊重至少有一半的病人因病无业或因病致贫。为推进社会对精卫生的重视和保障精疾病患者的合法权益1988年以来我国相继公布了?精药品理?、?精疾病鉴定暂行规定?和?残疾人保障法?等与精卫生有关的法规。?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那么?、?民事诉讼法?、?治安理处分?等法
39、律、法规的条款中也对保护精疾病患者的权益作了相应的规定。最近我国第一部精卫生的地方性法规?上海精卫生?已正式公布施行。该强调精疾病患者的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规定在治疗阶段患者或其医疗看护人享有知情权、权对诊断复核结果有要求会诊、申请鉴定的权利患者住院间享有、会客权患者病愈后有入学、就业权等。对精疾病确诊程序、鉴定、医师资格、医学等作了规定。还按照国际惯例明确了患者自愿入院治疗为精疾病患者治疗的主要形式同时对非自愿入院的条件、程序、限等作了详细规定。目前国外已有100多个制定了精卫生法而我国有关精卫生的法律尚不健全为使中国的精卫生工作有法可依保护精性疾病患者和精卫生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已开始组织起草
40、我国第一部精卫生法它是社会经济及文明开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二、 精疾病的鉴定对精疾病进展鉴定是保护精疾病患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19年人民等公布了?精疾病鉴定暂行规定?对精疾病的鉴定机构、鉴定内容、鉴定人、委托鉴定和鉴定书、责任才能和行为才能的评定等作了规定将我国的精疾病的鉴定纳入了法制化轨道。一鉴定对象按照?精疾病鉴定暂行规定?对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民事案件的当事人行政案件的原告人自然人违犯治安理应当受拘留处分的人员劳动改造的罪犯劳动教养人员收容审查人员以及与案件有关需要鉴定的其别人员可能患有精疾病的应当进展鉴定。二鉴定机构按照?精疾病鉴定暂行规定?各、自治区、直辖、地区、地级应当成立
41、由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卫活力关的有关负责干部和专家假设干人组成的精疾病鉴定会负责审查、批准鉴定人组织技术鉴定组协调、开展鉴定工作。鉴定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置假设干个技术鉴定组承担详细鉴定工作其成员由鉴定会聘请、指派。三、 我国现行法律对精病人行为才能的有关规定在精活动异常的人群中有些精病人由于丧失识别、正确判断和保护自身利益的才能而不能做出主客观一致的意思表示从而无法具有行使民事事务的权利也不能承担相应的民事义务那么属于无行为才能的或局部(限制)行为才能的人。在民事案件中断定精病人的行为才能需要经过医学鉴定。目前我国将精病人的民事行为才能划分为:无行为才能、限制行为才能和完全行为才能三级。(一)
42、无行为才能到达精病情程度的现症精疾病未愈;中度以上的精发育迟滞或智能缺陷到达严重程度者;其他与精病等位的严重精障碍。(二)限制行为才能精病未愈局部缓解或剩余状态;轻至中度精发育迟滞或智能中度缺陷者;其他缓解不完全的精障碍。(三)完全行为才能精病己缓解或痊愈;轻度精发育迟滞或智能轻度缺陷者;轻度精障碍;无病或假装精病。(四)精病人的其他民事才能1精病人的作证才能1年满14岁以上的轻度精障碍患者一般都具有作证才能。同时假设作伪证或隐匿罪也应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2癔症性精病人在发病时一般无作证才能。3“精变态性谎话或“病理性谎话者说话不可靠证词也颇不可信一般只有局部作证才能。4重度以上精发育迟滞者无
43、作证才能。5局部中度精发育迟滞者有作证才能。6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精病人可有作证才能:意识清楚、理解作证意义并知道作证时应负的法律责任;智能及判断较好对所做事务记忆较清楚并能理解该事务的性质;可以正确地做出意思表示。2精病妇的性自卫才能无性自卫才能的妇受到污时对行为人应以强罪处。精病妇具有下述情况之一为无性自卫才能:1患精病未愈缺乏对性行为的识别和自卫才能的。2精发育迟滞妇智能缺陷明显对性行为不具有识别和自卫才能的。四、 我国法律对精病人犯罪的有关规定精病人犯罪与普通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有所区别。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精病人在不能识别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不负刑事责任。一无责任才能精病
44、人在作案当时必须存在下例一种或一种以上的表现:1、意识障碍丧失对周围环境和自身状态的认识才能及对空间、时间、人物的定向才能。2、错觉、觉明显存在不能区分现实和虚的界限行为或情绪受错觉或觉的影响及驱使以致失去控制才能。3、病理性突然爆发的丧失理智、脱离现实的情感反响及引致的行为冲动。4、病理性信念(妄想)、思维不合逻辑由于非理性、非逻辑的推、判断等病理性思维过程及信念以致丧失区分是非的才能。5、严重的精发育迟滞、痴呆状态大脑发育障碍及器质性损害以致缺乏或丧失识别或控制才能。6、病理性意志亢进造成频繁的敌对性行为引起对社会及自身的危害而致丧失控制才能。7、其他精活动障碍到达丧失识别或控制自己行为才
45、能的程度。二限制责任才能精病人作案过程中具有以下一种或一种以上的表现:1、意识明晰度降低或存在附体状态以致对周围事物或自身状态的认识才能受到阻碍或一定的影响。2、病理性意志增强控制才能相应削弱以致对自己的危害性行为不能完全控制。3、情绪激惹性增高以致在遇到稍有不满意的事情就难以抑制自己的情绪不能完全控制自己的行为。4、轻度中度的精发育迟滞或痴呆状态以致不能完全理解自己行为的性、危害性和后果的严重性识别才能不完全。5、人格异常或性变态存在非精病性的精活动障碍以致反复出现的偏离行为而无法摆脱。6、其他精活动障碍以致不能识别或控制自己的行为。(三)完全责任才能具有以下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情况:1、患有精
46、疾患但并不丧失识别或控制自己行为才能的。2、过去患有精病现己痊愈或缓解处于间歇的。3、轻度精发育迟滞识别或控制才能良好的。4、未到达精病程度的轻度精疾病。5、无精疾病或诈病者或无客观根据可证明其识别才能或控制行为才能有明显削弱者。五、 精病人的其他法定才能一精病人的受审才能刑事被告人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认为无受审才能可暂缓或中止受审程序。1、有明显意识障碍不能识别时间、地点(场合)与人的。2、言语混乱不清答非所问不能作正确意思表示的。3、违拗不合作沉默不语或有明显行为紊乱的。4、不理解受审性质或者虽能答复以下问题但答复内容有明显逻辑矛盾者。(二)精病人的服刑才能具有下述情况之一可认为无服刑才能
47、可暂停服刑。1、作案时精正常作案后服刑间精活动明显紊乱的。2、过去有精病作案时处于间歇精活动正常此后精病复发到达精病程度的。3、服刑间发生精异常行为紊乱的经鉴定后确认在短内不能恢复精活动正常者。问答题1. 精疾病鉴定的对象有哪些? 2. 哪些精病人无服刑才能? 第二节 传染病防治法一、传染病及传染病防治法的概念一传染病的概念传染病是指由于致病性微生物如细菌、病、立克次体、寄生虫等引起的能在人与人或人与动物之间互相传染使人的安康受到某种损害以致危及生命的疾病。二传染病防治法的概念传染病防治法是指为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体安康而制定的以强迫力保证施行的调整传染病防治过程中产生的各
48、种社会关系的法律的总和。二、我国传染病防治立法的进程和历来重视运用法律手段进展传染病控制和理工作公布了一系列的传染病防治的法规和规章。如1950年制定的?种痘暂行?和1955年发布的?传染病理?等在控制乃至消灭烈性传染病的爆发、流行方面起了重要作用。1978年经批准颁发了?急性传染病理?标志着我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建立走上了快速开展的道路。但由于行政法规、规章理的范围有一定的限性加之各项理制度缺乏衔接和配套对一些烈性传染病还缺少严格的理手段和措施随着我国人民物质生活程度和社会文明程度的进步人民的安康意识不断增强迫切要求通过严格的法律制度改善卫生环境控制各种传染病的传播。19年2月21日七届全国第六次会议通过了?传染病防治法?并于同年9月1日起施行1991年12月6日经批准又发布施行了?传染病防治法施行?传染病防治法和施行的施行是我国传染病防治工作由行政理走上法制轨道的重要标志它以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康为宗旨总结了建国40年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经历确定了传染病的预防、疫情、控制和监视四项法律制度对进步全民族的身体素质和安康程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三、传染病防治法的主要内容?传染病防治法?共七章、四十一条。在第一章“总那么中确定了立法目的传染病防治工作方针和理原那么各级和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