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权委托管理合同(锦江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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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权委托理合同 年 月 日第一章 委托事宜第一条 合同双方 业主方: 法定: 企业工商登记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理方:锦江国际理 法定:上海东路100联谊大厦23楼 企业工商登记码: 法定代表人:沈懋兴 职务:总经理第二条 委托事由及事项鉴于业主方对地处 路 M2土地拥有 年以上使用权并在该地块上拥有一座建筑面积 M2左右的 名以下简称“饭店;鉴于理方为饭店理专业化具有饭店经营、理、效劳的经历业主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全权委托委托理方为业主方的代理人对饭店进展经营、理、监视和指导并授予理方履行本合同条款所需的全部授权。理方本着对业主方全面负责的态度同意承受业主方的委托以业主方的名义来组织

2、饭店的运营。理方按本合同进展的一切活动均为代理业主方而为除本合同明确规定之外理方对业主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双方合作的目的是:在合理的时间段内将饭店的经营、理、效劳程度进步并到达饭店所在地同星级饭店的良好程度;努力使经营费用合理化和经营利润化实现对业主方的效益回报;确保饭店理和效劳到达和保持锦江形式的规定要求及的行业。为使饭店运营有一个明晰的理权责以到达双方望的理目的除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业主方将经营理权充分委托给理方保证酒店的理仅由理方监视、指导、控制并同意不干预饭店的经营理理方可全权和控制有关酒店经营理的所有事宜;而理方对饭店的经营理权受本合同规定及相关协议、附件的限制。作为对理方提供理的补偿报

3、酬除业主方一次性支付理方理软件及系统建立费用之外理方将以根本理费和效益理费的方式分享理效益和成果。本合同规定的委托理限为 年自 起算。理满后双方经协商可延长理限。6、理方在履行本合同时仅作为业主所委托的理人由业主负担一切经营酒9店之费用包括相关的诉讼费用等而且本合同对理方不能构成为与业主之任何租赁、合伙、合资、合营或其他关系的约束。第二章 业主的权利和义务第三条 业主方保证在 年 月 日前将一个建立、装潢、布置、装备完成的、符合理方经营理要求的饭店交给理方并向理方提供所有设施设备的全套和技术资料。业主并保证在开业过程中或整个合同限内不会有影响到饭店经营理的任何契约、条件或限制的存在但经营理方事

4、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尽有前述规定业主方不得同意或允许有可能导致下述情形发生的任何情形存在:1制止或限制理方经营理饭店或饭店的任何部包括但不限于被习惯地作为提供全方位效劳的一流饭店的任何设施;2允许除饭店客户或来访者或饭店雇员之外的人使用任何饭店设施如停车场;3不利影响到在没有该等限制存在的情况下根据合同饭店本来可获得的“总收入或任何理方原可以收取的任何费用额。根据或由于任何上述限制而使饭店或业主方、理方或他们的任何“关联机构产生的所有财务责任均应由业主方以其自有资金支付履行除非理方事先书面同意承担上述限制所产生的费用并动用营业收入进展支付或者该财务责任是由于理方的原因所造成。建议增加一条: 业主

5、方承诺在开业日时酒店的任何部均不得存在任何尚在进展中的施工、并且严重影响到通往酒店或酒店任何部严重的限制、制止、打搅或以其他方式阻碍理方按本合同的经营酒店。假设少量未完工的安装工程不会对理方按本合同的经营酒店并且假设业主同意及时完成上述工程开业日不得因上述理由被推延。建议增加一条:业主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前去除场地或酒店内发现的有害物质以及被污染的工地、容器并应赔偿和防止理方因场地或饭店出现的有害物质而产生的一切赔偿、损失、责任、罚款、费用、损害赔偿并使理方免于上述各项内容的损害。假设在场地或饭店的任何部发现有害物质而这种违犯不是因为开业前存在的条件引起的那么理方应立即安排、去除该有害物质以及全部

6、受污染工地和容器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业主承担。但因理方的重大过失或成心过错造成的情况除外。第四条 业主方保证在理方的配合下在开业日前办妥饭店经营所需的各种权证和手续包括但不仅限于:?工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列明饭店运营所需的经营工程;?消防验收合格证?或消防准许开业;?特种行业容许证?、?治安合格证?;?涉外?假设需要经营涉外长包房出租业务;?食品卫生容许证?;?文化经营场所容许证?;其它应办的权证及手续。第五条 业主方应于开业日前为饭店开设经营专用账户提供足额的营运资金到该账户。该资金不包括业主方应为饭店开业所购置的营运物品、存货以及开业之后改造或重置固定资产的费用。双方商定该营运资金为 万元。业

7、主方保证在该营运资金不敷用时予以及时补足。理方收到的与饭店经营和理相关的所有款项均应存入经营专用账户。所有经营性费用在该账户中开支。假设费用到不支付会损害饭店经营时理方可以代表业主方从账户中支付应由业主方支付的利息、税等费用。假设理方预付了应由业主方支付的经营性费用的话可按第十六条第6款操作规定在结余超过营运资金的款项转入业主账户前扣除。第六条 审批理方提交的饭店年度经营方案和年度财务预、并对执行情况进展监视。在不影响饭店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可随时对饭店财务进展审计。第七条 提出或审批理方提交的饭店扩建、改建方案及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方案并监视理方执行这些方案方案。业主方设立专人或委托理方对饭店固

8、定资产进展造册理并定对饭店固定资产状况进展核定。建议增加一条:业主承诺:只要理方不违犯本合同业主不根据其所有权人的权利而提出要求阻碍、排斥或滋扰理方的经营保证采取一切其有才能采取的行动保护本合同授予理方在限内平静地经营理酒店的权利和特权;不采取任何有损或损害理方上述权利和特权的行为。第八条 业主方可推荐人员担任饭店业务岗位的工作但须经过理方的统一考核由理方聘用上岗。业主方同意不直接或通过业主方的其他成员、代理人或代表参与饭店的日常经营理同时也不直接对其推荐人员进展理财务总监的任职除外。第九条 业主方通过与理方的总经理定会晤的方式对饭店的经营提出评议、建议和指导就涉及双方利益的所有事务进展讨为经

9、营理环境的不断改善共同创造条件。第十条 负责缴付包括土地使用费在内的一切应由业主方承担的费用。开业之前或理方接手之前的应付账款或应收账款由业主方负责。理方可按业主方的要求催收此类应收账款并从收取的账款或业主方所有的资金中支付与饭店经营理相关的此类应付账款。第十一条 业主方可单独使用饭店的经营场所及在饭店消费这一场所的位置与面积以及在店的消费须经理方同意以不影响经营需要为前提。理方按照双方商定的价格将业主方在店使用场所和消费计入帐目作为计算根本理费和效益理费的根据。第十二条 业主方作为饭店法人将承担饭店的经济风险及其他风险但由于理方重大过失或者成心的行为所造成的风险除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即视为

10、业主方以法人授权性质向理方总经理移交本合同规定的饭店经营理权及与之相对应的经营理责任业主保证理方委派的总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对酒店的经营有理权。第三章 理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 理方以其通行的锦江形式结合饭店的实际制定和建立运作和程序对饭店进展理。这一系统化工作主要包括:与饭店星级、品牌相对应的经营理的理念、政策、营销战略和策略、个性化理及效劳工程的设置。以锦江效劳宗旨为指导建立效劳质量与效劳质量控制系统。设定饭店各功能运作包括营销、房务、餐饮、财务、人力资源、工程、保安、总经理室的岗位设置、工作职责、工作与效劳流程、工作质量、制度与等。并对这些功能运作的质量和数量包括对营业收入与费用进展监控与指

11、导。第十四条 委派饭店的总经理。由理方选定的总经理在委派之前先介绍给业主方。假设业主方在与总经理人选会面或获知其情况介绍后20天内未以书面形式表示回绝理由那么由理方聘任其为总经理作为理方的代表和业主方的代理人行使本合同赋予的职责和权利。第十五条 饭店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各部门总监经理财务总监除外包括业主方推荐到饭店担任职务的人员经理方考核、认可后由总经理聘任。由理方负责设置饭店岗位定额并据此负责和培训各级理人员、效劳人员和工作人员。理方还可在批准的范围内聘用外国高级雇员。理方应代表业主方与上述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上岗合同并可根据理规章制度和运营需要开除、解聘或辞退上述人员。第十六条 总经理享有组

12、织饭店经营的权利此种权利包括但不仅限于:制定饭店经营方案编制年度经业主方认可后组织施行。制定饭店各营业部门的价格和效劳费。根据饭店组合的需要在业主方认可下负责饭店内餐、场所、商场等经营空间的对外租赁及承包事宜的洽谈并签订租赁、承包合同。业主方同意总经理在批准范围之内及合同有效内以饭店名义对外签订经营所需的各类营销与广告合同、物品及设备的采购合同、维修维护合同、效劳合同等。信誉政策并对客户的信誉做好限制、授予及操作工作。尽其所能收取各类到应收款项对逾应收款要进展催收、查问直至在需要或必须时以理方或业主方的名义对其进展诉讼。从饭店经营专用帐户中直接支付以下款项优先次序如下所列:根本理费;理方及锦江

13、系统相关为饭店提供效劳的规定费用、人员工资福利及为饭店垫付的款项;除上述费用之外的经营本钱和经营费用;其他业主本钱费用其支出的优先次序为:效益理费;A.重置固定资产费用;B.业主方租赁经营设备的租金;C.与经营相关的、应由业主方交纳的年度税、费及其他费用。支付上述款项后假设饭店经营专用账户的结余超过双方商定的营运资金额那么超出的款项须打入业主账户;如有缺乏之数业主方须按照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立即加予以补足。饭店总经理及其它高级理人员根据业务需要和事先规定拥有向饭店重要客户、业务来往人员或优惠提供食宿、使用饭店设施的审批权以利于饭店经营工作的开展但客户、人员后当定经过业主方审批方可生效。负责经营所需

14、的其它工作。第十七条 业主方与理方协商一致允许总经理在饭店内占用一定的生活场所并装备必要的生活设施以安排外派人员、外国雇员等在饭店的生活起居事宜。第十八条 理方有义务将饭店的营销工作纳入锦江统一的营销渠道中通过规模效应和集团化组合与分销途径为饭店做好对外促销和营销宣传工作。同时理方的子有义务向饭店提供锦江统一采购的各类报价与信息、的技术开展信息以帮助饭店享受规模效应带来的低本钱、低费用、化和新科技在饭店领域推广的好处。在业主方认为适当的情况下及时为饭店提供采购和技术设备更新换代的效劳。第十九条 理方有义务通过与业主方定会晤的形式向业主方经营理状况听取业主方对饭店经营提出的评议、建议与指导在本合

15、同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按照双方利益一致性原那么满足业主方的要求。 第四章 理费的计算和支付第二十条 理费分为根本理费和效益理费两部。理方的根本理费从理方经营理后获得第一笔收入之营业日开始计算收取按营业收入的 2 计算。理方的效益理费按实现的经营利润额的 4 计算。第二十一条在每一个公历月份月底后的15天内理方将向业主方提交一份详细的财务报表说明该月份营业收入包括业主方在店消费计帐额和该月份应付的根本理费。理方在发出这份报表后10天后直接将业主方未持异议的营业收入部加上上月营业收入调整数假设有的话乘以第二十条款规定的费率从饭店经营专用账户中汇出根本理费至理方指定账户。在每一个公历季度底后15天内理方

16、将递交给业主方一份财务报表说明该季度以及本会计年度迄今为止的经营利润包括业主方在店消费计帐额以及本相应该付的效益理费。理方在发出这份报表后10天后直接将业主方未持异议的本会计年度迄今为止经营利润部减去本季度之前的年度经营利润含上季度经营利润调整数假设有的话乘以第二十条第2款规定的费率从饭店经营专用账户中汇出效益理费至理方指定账户。对因业主方持有异议部的营业收入和经营利润而引发的理费支付问题业主方和理方通过定会晤形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和精讨并界定清楚。所有应付理费最迟应于理方提交报表后并经业主方确认后1个月内汇出。第五章 会计、财务、和税收第二十二条 在整个合同间除第一个会计年度外饭店的会计年度从

17、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理方要保持完好的会计帐薄和记录。这些帐薄和记录要与符合统一的会计制度、准那么一致。饭店的帐薄和记录应按法定货币登录外币收入要按汇率进展换算。第二十三条 每一个会计年度开始前的至少1个月内理方要向业主方递交一份下一年度建议书该建议书应包括如下内容:一份营销方案提出营销方略、广告和促销活动控制在2以下、定价策略、对客关系政策、信誉与信誉卡政策等;根据锦江国际理编制程式结合饭店营销方案按预计的出租率、平均房价、门价、餐饮及其他营业部门收入、本钱、各部门费用、税金和支出等估算出总收入、经营本钱费用和经营利润;一份重置固定资产费用方案。改变方案、调整职工工资福利方案的建议

18、。业主方将在收到建议书的30天内批准或提出书面的反对如是反对应详细说明内容。并指出是反对建议书中的哪几点。假设业主方未能在30天内批准该或提出书面反对那么该就视作是已经批准的。如特殊情况下办在业主方提出反对的情况下双方要尽努力在最短的时间内就这些达成一致。假设双方未能在疑义产生后的30日内就有分歧的内容达成一致的话上一会计年度所批准的通过按上一年度公布的物价指数进展调整后仍然继续适用。业主方认识到建议书和最终认可的仅是一种方案性工具不能作为效益承诺的根据;尽理方在理饭店方面是有经历的并且双方利益的一致性和理方的理声誉了理方将尽的努力为业主方创造经营利润但中包括的这些方案还是要受到宏观经济和其它

19、条件和情况的支配和影响这一切都是超出理方的控制才能的。业主方认识到中的某些方案会随着而变化业主方将对理方可能发生的偏离的情况表示理解。第二十四条 理方应在每月15日之前向业主方提交一份上月的财务报表及经营情况分析理方对此类的准确性负责。假设业主方要求还应向业主方提供经营表、周报表、现金流量表。第二十五条 假设在某个会计年度有经营利润亏损的话业主方要提供足额的营运资金使理方能维持饭店的经营。某会计年度的亏损不能向前或向后转到另一个会计年度去。第二十六条 理方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完毕后90天内向业主方提交一套由双方共同认可的中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费用列入该年的经营费用。业主方在

20、收到理方所提交的年度会计报表后45天内如未对该报表提出书面反对即表示批准认同该报表。第二十七条 在合同因某种原因终止时理方须将饭店经营的所有帐薄和记录移交给业主方以确保饭店经营有序地继续。但自合同终止时起算的5年时间内这些帐薄与记录应可供理方检查、审计、审查和抄写业主方应全力配合并给予一切便利条件。第二十八条 双方应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各自应承担的各项税费。第二十九条 饭店会计的处理均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六章 饭店的更新改造与资产理第三十条 在批准的范围内理方为了确保良好与平安的经营条件可按照锦江经营理的硬件对饭店进展按规定的折旧年限更新改造及维修保养。第三十一条 在为每一个会计

21、年度准备建议书前理方要对整个饭店进展评估以确定需要进展的更新改造、大修理、增添和变动的工程并将所需费用的估算列入建议书中。第三十二条 未经业主方的书面同意理方在固定资产更新、大修及增添方面的开支不能超过本年度重置固定资产费用。除非:对建议书未能预计到的实际或潜在的危险须立即予以纠正。必须遵守统一规定的情况。在上述两种情况下理方应立即向业主方它的打算以及采取批准的中没有提供的补救。在上述情况下业主方未能在理方中规定的时间内批准同意的话理方那么可采取有关行动。第三十三条 在每一个会计年度批准的中应确定一定数量的重置固定资产费用用于家具、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的更新与添置。该费用不能少于第一个会计年度总

22、收入的 后两年总营收的 和以后各年度总营收的 。重置固定资产费用由理方理并使用在每一个会计年度末此费用的结余将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重置固定资产费用不是经营费用有关开支应记录在业主方的帐薄上。第三十四条 饭店经营不需要的固定资产在征得业主方同意的情况下由理方售得的资金归入重置固定资产费用。第三十五条 经批准的涉及饭店工程的费用按以下规定记入饭店帐薄:日常维修保养费用属经营费用;固定资产的更新、大修、增添等归重置固定资产费用属业主费用在饭店经营专用帐户中留置使用。第三十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内饭店的全部资产属业主方所有饭店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业主方拥有或承担。理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抵押或处置除本合同第三十

23、四条规定以外的饭店资产。第三十七条 理方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理和使用饭店的资产。但不得用饭店资产、信誉等对外提供任何担保;不得出借营运资金或用营运资金进展任何形式的、炒股等。第三十八条 理方开始理时业主方应将全部资产列册向乙方理方进展清点交接双方在交接书上签字。交接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满或者合同因某种终止时理方应保持完好的营业状态并按同样的向业主方办妥交接手续。假设业主方不履行本条款之规定其后果理方不予承担。假设理方在理饭店间由于它的过错或者重大过失行造成饭店或者设备的损坏、遗失或者其他损失理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通过购置业主方已获赔偿的除外。第三十九条 在本合同限内业主方如需对饭店的

24、固定资产进展变动或处理应以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为原那么。第七章 劳动人事理第四十条 理方应根据劳动政策法规制订劳动理方面的制度根据饭店及饭店所在地的实际状况制定饭店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方案、劳动用工方案、员工的工资和福利方案与业主方商议后执行。业主方充分认识到保持同行业较好的员工收入程度和福利政策对饭店员工队伍的稳定尤其是骨干队伍的稳定对饭店保持长开展才能的重要性在此类事宜的商议决策中将充分尊重理方的。第四十一条 饭店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各级员工均应与饭店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报当地劳动理部门鉴证。第四十二条 饭店员工的工资与福利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养老、医疗、住房公积金、辞退费用。删除部或者修改为:

25、“因业方违约第四十三条 理方派往饭店工作的人员在其工作内的食宿、工作制服、交通内、医疗工伤后治疗费由理方负责、等待遇由饭店承担。第四十四条 理方派出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含税总收入根据理方的“锦江国际理外派员工待遇详见附件计算由饭店支付给理方由理方发放至个人。假设上述人员的工作限不满一年的那么按实际工作月份计发月的工资实际工作月份。第四十五条 理方派出人员的社会养老、医疗等统筹费用按其在地的有关规定和支付给理方那么该人员社会养老、医疗事务由理方承担。假设在地有关统筹费用调整这项费用也应即时调整以正式为准。外派人员统筹费用每年按12个月分月支付给理方。第四十六条 理方派出人员的工作如缺乏月但超过20

26、天其工资等收入及统筹费用按足月发放;缺乏20天的按其21实际工作日支付。第四十七条 理方的外派人员可享受回原所在地休假其每年休假天数为40天不含路途休假次数两次往返交通费由饭店负责报销交通费用另定。第四十八条 除非于本文另有特定申明的规定以外理方和其任何子、锦江系统其他的雇员的工资在任何情形下均不属于“经营费用但是他们所开展的工作与饭店理有关系的其差费用应算“经营费用并且当逗留在饭店时他们应得到膳宿。同时假设有需要请锦江雇员或锦江相关企业的雇员来饭店提供临时效劳而其工作性质在正常情况下是由饭店人员来承担的话该人员的工资福利以及其差费用将属于“经营费用。第八章 效劳商标的使用第四十九条 业主方与

27、理方一致同意饭店的对外、宣传促销资料、客用品等印上带有“锦江国际理理的字样及理方效劳商标。第五十条 业主方与理方一致同意饭店的CI设计制作应按理方的企业形象和CI理手册进展以此饭店的形象组合包括标识、色值、版式等。第五十一条 理方经报请锦江集团批准同意饭店使用“锦江中英文字样对饭店冠名详细名称为 。合同满或终止后如业主方要求继续使用“锦江冠名权的理方可考虑按特许权转让的方式另行与业主方签订合同。建议增加:假设锦江(集团)的名称变更理方有权变更饭店名称以适应锦江集团的名称变更。在任何条件下“锦江商标应属于理方的专有财产除本合同的约定外。本合同中并无其他条款授权业主对“锦江商标的使用权亦无任何条款

28、容许业主方授权其他方对“锦江商标的使用权。第九章 第五十二条 在整个合同内业主方应在理方接手理前用其资金为饭店投保“财产险使饭店不受各种性质的风险和损害投保总金额应不少于更换整个“饭店所需的90而且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能少于一个足以防止受单上共同条款影响的最低所需金额。此外业主方应同意按照理方所提出的险种及金额尽可能投保其他或附加的。业主方认为理方按照锦江统一理要求和其所拥有或经营的饭店通常投保的险种和金额而要求依样投保是很合理的。第五十三条 理方总经理可在经营费用中支付与经营相关的“第三者责任险。此针对所有与饭店所有权或饭店经营有关的可能在世界任何地点提出的由于在饭店发生的或饭店员工在进展业务时

29、引致的人身损伤、亡或对第三者财产的损害的一切索赔此应包括由于机动车和水上工具假设适用的话的所有或经营而引起的责任。第五十四条 经业主方同意可为饭店员工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费用在饭店经营费用中列支。第五十五条 “财产险获赔款归业主方所有。其他一切都应以业主方、理方的名义作为被人。假设发生的未作或虽在范围之内但获赔额缺乏以支付各种外来权利要求、索赔、诉讼、损失责任等支出而的发生经证实并非因理方成心或重大过失行为所致 那么业主方免除理方承担一切赔偿的责任。第十章 影响合同执行的因素第五十六条 毁损假设饭店或其任何部在合同的任何时候由于火灾、灾害或其他原因受到损坏或破坏业主方将自己承担该类费用和开

30、支尽力修复或更新该饭店使其根本恢复到原来相貌。假设业主方在火灾或其他灾害发生后九十天之内未能进展这样的工作或未能努力使饭店恢复原来的相貌那么理方可以单方用书面业主方终止本合同此终止以书面寄到的日起生效因理方导致的应该追究理方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假设饭店的损坏或毁坏的程度据理方估计其修复或更换费用超过原来建造的三分之一那么理方可以用书面业主方暂时中止本合同所规定的效劳;或者假设业主方不修复饭店那么可以书面理方暂时中止本合同下的效劳;假设以后在本合同限中的任何时候业主方修复、重建或更新饭店理方可在开始该修理或更新的六十天内或在收到业主方书面其打算修复或更新饭店的意愿以后的六十天内用书面形式业主方恢

31、复本合同下的效劳。第五十七条 征用假设整个饭店或部被征用或被类似的占用致使理方认为已不能合理地利用其余的地方使其成为一个像被占用前类型和等级的饭店那么合同就应该在被占用的那一天终止在业主方获得其在饭店的的赔偿后这种征用的任何赔偿费应由业主方享有。假设只是饭店的一部被占用而且剩余的那一部理方认为仍然可以办成像被占用前那样的类型及等级的饭店那么本合同就不应该终止而且业主方所得的赔偿费如有的话在经得业主方同意的情况下应用来对饭店作出合理的改建使它成为一个人满意的建筑物和作为被征用前同样类型和等级的饭店。赔偿费用于改建后仍有余额的话业主方应向理方支付赔偿费的 作为合同提早终止的补偿。第五十八条 业主方

32、转让在合同间假设业主方希望转让或出租饭店或将全部或大部的饭店转让或出租给第三者下称被转让方业主方应将对方的名字与理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方式的、或是业主方失去50以上公开的股份在本合同中都被视作是转让。在没有得到由被转让方提供的、理方能承受的书面约定之前业主方不能签署转让。在该书面约定中被转让方要作出成认并履行本合同所有条款的承诺。删除中间一段建议根据理方本身的判断、发现假设被转让方及被转让方控制的或控制它的是理方的竞争对手或至少达不到作为业主方的信誉价值时理方可以选择在转让签署之日起终止本合同。假设本饭店因理方经营理不善造成连续三年含以上的亏损而且出现经营效益无法改变亏损状况时迫使业主方作出

33、将饭店转让给第三方的而终止本合同时理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理方在过去3个计年度本年度往前推3年中获得的平均理费的3倍假设少于3年会计年度那么按最近限计算获推算。6.假设本合同非因理不善造成本条第5款情形转让而终止的话业主方要承担向理方赔偿的责任。赔偿金的数额为理方在过去3个计年度本年度往前推3年中所获得的平均理费的3倍假设少于3个会计年度的话按最近限计算或推算。第五十九条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即是在合同有效内发生超出双方控制才能的或不可预计的或情况包括罢工、战争、国内或行为包括非经营状态下重要执照或容许证被撤消给饭店经营带来的严重不利影响。假设发生不可抗力的受影响的一方要另一方说明这个的原因

34、、开始时间以及预计的持续时间。在发生不可抗力的阶段中各方要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对方不能履行应有的职责的情况予以谅解。本条删除建议增加一条:或行政因素在合同间如因业主方原因致使饭店的财产被查封、扣押或拍卖帐户被冻结致使资金无法周转而该任何一种或几种情形使得理方无法正常履行本合同的理方有权提早30日书面而解除本合同并视为业主方违约业主方应支付理方剩余合同内应付理费的一半作为补偿。该理费以本年度前3个计年度的平均理费计假设少于3个会计年度的话按最近限计算或推算平均数第十一章 终止本条删除增加一条:如业主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四条之规定在约定的时间提供符合规定的饭店于理方那么理方可选择书面解除本合同

35、业主方支付理方人民币 元作为补偿;如理方选择不解除合同那么每逾业主方应补偿理方人民币 元。第六十条 假设在任何时间发生一个或几个以下或违约情况的话按合同第五十八条规定终止:建议改为:未违约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理方或业主方暂停或终止其业务;理方或业主方施行自动破产、无力偿付债务而重组;同意非自愿破产或重组;为它或它的一大部资产向有关部门申请破产;或其大部资产被执行破产;而且任何一种这样的在60天的限内还未中止的话;3.理方由于业主方的原因此无力支付应付的经营本钱和经营费用及应由业主方支付的与经营相关的费用而且在业主方收到书面的30天内仍未能支付;4.假设理方或业主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中除支付责任以外

36、的重大责任并在受到非违约方说明这种违约的性质和程度的书面的30天内仍没有履行或在30天的时间内没有采取纠正措施并在接到书面90天的时间内没有努力去完成的话。第六十一条本合同建议改为:如非违约方选择终止本合同那么本合同自非违约方书面解除合同的发出后次日起的第三解除。第六十二条 本合同所授予的终止权还应加上根据适用法律所规定的违约方对非违约方的所有赔偿。本条删除第六十三条 假设双方对引起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好心的分歧而且这个分歧已经在发出终止以前或收到以后已提起诉讼的话根据本合同发出的终止无效而且在作出判决以前业主方对理方按本合同条款进展的经营活动不加干预。第六十三条 假设业主方与理方达成了商标使用容

37、许合同、开业前效劳合同等本合同的终止将视为这类约定或合同的终止。第六十四条 对合同终止或合同到的责任和权利本合同终止或到时因履行满而终止时除了不可抗力理方有责任将一个装备了必要固定资产和营运物资的、能经营的、符合国际的饭店移交给业主方。理方在撤出饭店前按合同的有关约定向业主方移交固定资产及重置资产财务帐册及资料。在合同因某个理由终止或到时理方有权从饭店撤走:A.所有确认饭店为理方成员饭店的标记;B.所有由理方及其成员制定的手册、操作程序和收据;由理方及其成员开发的软件以及其它在经营和理饭店时使用的属于理方及其成员的财产;C.属于理方财产并与理方预定效劳系统或账户效劳系统连接的电子数据处理设备便

38、该设备已由业主购置的除外。因某个原因终止本合同时业主方要停顿在公众场合将自己看作是理方成员饭店所允准的和/或代表的形象;中、停顿使用理方及其成员的所有商品名称、商标、效劳标记、符等并不得在广告或其它材料中运用。此外业主方要中、停顿并制止将饭店与理方、其成员或锦江体系联络在一起的表示并中、停顿使用标志锦江身份的所有标志、标志牌、印记、和其它标记但留在饭店其它内外部、固定设备、操作设备和供应品、宣传册子和其它促销材料上的标志在3个月的过渡内不受此规定限制除非业主方在合同终止前已将这些资料用完。食品和饮料配方、特殊的计算机软件以及任何由理方及其成员开发的技能都属于理方和/或其他成员的财产在本合同终止

39、时业主方不再使用。本条删除假设业主方在合同终止的30天内不能履行合同本条第3款的规定理方和/或其成员可以在不承担侵入或其它民事侵权罪名的情况下进入饭店并采取制止这种行为的行动。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由业主方承担。同时理方和/或其成员有权依法或根据公平原那么就受到的伤害及损害提出赔偿要求。第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第六十六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中国国际经济仲裁会仲裁地点可以选择上海分会或者分会提起仲裁并适用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那么仲裁裁决是终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第六十七条 在仲裁间除有争议的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第十三章 合

40、同的生效及其它增加一条: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可变更、中止或提早解除本合同。第六十八条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经业主方、理方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第六十九条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定义、用语表、一览表等和补充协议、修正协议类经双方签字盖章后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条删除增加一条:如任何一方未能严格执行本合同中任何条件而另一方亦未坚持行使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所赋予之权利不得视为其已放弃合同中之权利除非双方以书面签字明确表示。增加一条: 本合同内规定的所有书面应以专人送达或挂形式或保送信件邮递以下缔约双方可随时以书面形式另一方更改邮递:理方:锦江国际理

41、送达:上海东路100联谊大厦23楼。 业主方: 送达:业主方: 理方:锦江国际理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盖 章: 盖 章:日 : 年 月 日 日 : 年 月 日理合同附件定义用语一览表除非本合同中另有规定本合同中有关名词的定义按以下规定为准。一、“饭店是指位于 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间套有卫生间的客房; 间写字间。2、饭店所属的各类餐、会议、多功能、咖啡、酒吧、舞、卡拉0K、商场、商务中心、泳池、网球场、保龄球、桑拿、健身房等。3、饭店所拥有的各类办公用房、职工宿舍、停车场及有关建筑物。4、饭店对所拥有的客房、餐、各类办公用房、职工宿舍、停车场及有关建筑物所占用之土地、空地、绿地等全部已依法

42、获得的土地使用权。5、饭店经营所需的给排水、电力、煤气、包括客房内 及卫星电视接收线路、消防、平安监控、空调、电梯、卫生、厨房、冷藏、洗衣、康乐、音视、电脑等系统设备。6、饭店所拥有的全部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家具、陈设及布置包括客房、公共场所的家具、地毯、墙饰、摆件、灯具和其他物品;所有营运物品包括工器具、布件、制服、瓷器、玻璃器皿、银器及类似物品;饭店营运所必须的其他所有物品包括印刷品等。二、“会计年度:本合同所指的会计年度与公历年度一致。但是第一个会计年度的饭店试营业日与该年会计年度的第一天不一致时那么指从饭店试营业日起至该年的12月31日为止的未满一年的间;本合同假设在

43、12月31日前提早终止或满时那么以当年的1月1日或试营业之日起至提早终止或满当日为止作为一个会计年度。三、“营业收入是指按“权责发生制原那么定义的、经营饭店及其附属设施所得的客房、餐饮、会场、酒吧、商场、健身美容、 、 、洗衣及其他各项效劳获得的应税营业性收入之总和。四、“经营利润是指营业收入减去饭店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本钱和营业性费用后的余额。五、“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指按税法规定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六、营经营本钱“经营本钱是指餐饮部门的原材料本钱和商品部门的商品进价等。七、“经营费用是指如下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饭店各营业部门的员工工资、福利费及各项费用如办公用品、邮电费、清洁用品、效劳用品、

44、棉织品摊销、玻璃、瓷、银及不锈钢用具摊销、制服摊销、洗涤费、装饰费、差费、厨房炊具、厨房燃料等;饭店行政理、销售、工程维修等部门的员工工资、福利费及这些部门发生的办公费、邮电费、差费、洗涤费、制服摊销费等;经营生的费、交际应酬费、广告费、水电费、维修费、燃料及动力费、职工培训费、坏帐损失及车船牌照使用税等。在计算饭店经营利润时以下各项不包括在“经营费用之内。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递延资产摊销、创办费摊销;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土地使用费;房屋使用费或房屋占用费;城房地产税和所得税;财产损失费;贷款利息支出;汇兑损益;饭店业主方经费;理方收取的根本理费和效益理费;受业主方委托的会计、律师、审

45、计等费用;其他经业主方和理方双方确认的非经营所发生的费用。八、“重置固定资产费用该费用主要是业主方用于每年按锦江理要求而进展的家具、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大修及购置如批量的家具及装饰、经营及后台理所需的设施设备、建筑物和其他固定资产维护保养设备和器具等等。九、“经营专用账户存入所有由饭店经营发生的营业收入的银行账户包括业主方按合同第五条规定提供的营运资金。该经营专用账户设在由业主方选择并经理方同意的银行。银行应位于饭店附近。经营专用账户以业主方和/或饭店为户名该帐户由理方按合同规定的政策和程序指定专人控制。所有经营费用和合同中规定的应由业主支付的经营性费用从该帐户支付。十、“营运资金是饭店

46、日常经营业务所需使用的周转资金。其运用主要表达在:营业活动中耗用的营运资金如餐饮本钱、商场本钱工资、燃料、促销、维修等费用;营业活动中占用的营运资金如货币资金、各营业点备用金、外币兑换交换用款等。十一、“锦江是指工商公布的获得中国的“锦江包括中、英文字样锦江国际理中、英文及CI标识以及可能出现的与锦江国际理及属下企业相关的“锦江文字与标识图型。十二、“锦江形式包括饭店建造与硬件配置、“锦江国际理饭店运行质量监控与业绩考评体系等化文本是指由锦江国际理制定并在不同星级饭店按不同品牌要求与推行并施行的饭店经营、理、效劳一揽子化这些的内容更动不另作。十三、“饭店开业日是指饭店建成并举行开业仪式这一天。其根本条件为:饭店所有设施、设备、物资、环境等符合开业之需求;饭店经营所必须的各种证照和手续齐全;饭店经营专用银行账户已开设并已注入足额的营运资金;业主方与理方就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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