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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廉政准则学习调研报告 党中央最近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是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从制度上保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贯彻落实廉政准则,需要从多方面努力,但重点是切实解决好当前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 切实解决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最古老、最直接、最典型的以权谋私行为,危害大、影响坏,一直是古今中外反腐败的重点内容,也是这些年大多数腐败案件发生的基本形式。廉政准则把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这项要求摆在第一章第一条
2、的位置,充分说明了这个问题的危害性和治理这个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 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或者职务的地位、威望所形成的对有关人员或事物的影响,谋取违反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利益,以及要求他人提供违反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帮助或者方便条件。廉政准则所称的“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比刑法受贿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外延要宽泛。受贿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按照司法解释是指利用职权或者与职 务有关的便利条件,包括直接利用职权,或者利用本人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而“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不仅包括利用职权或者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还包
3、括所任职务形成的地位、威望能够对他人产生的各种影响。与“条件”的确定性和现实性相比,“影响”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可以是明确的也可以是模糊的,可以是现实的也可以是潜在的。廉政准则明确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目的就是要突出从严治党的精神,使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都清楚地知道,自己手中掌握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仅仅是为人民谋福利的工具,绝不能用来谋取正常工资福利之外的好处,不能去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不以交易或者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去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等。 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
4、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 上世纪80年代,有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谋取暴利。为了制止这股歪风,中共中央、国务院1984年12月颁布了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1986年2月又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1988年10月又下发了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退(离)休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若干规定。之后,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对这一问题常抓不懈, 严格禁止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并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一些领导干部置党和政府的规定于不顾,仍然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这种现象,已经或正在引发以权谋私、以势压人、化公为私、损公肥
5、私等行为,形成“官商一体”的利益关系,造成社会新的利益冲突,破坏公正公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损害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非坚决治理不可。 为了进一步解决好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廉政准则第二条对党员领导干部明确提出了六项具体要求,其中包括不准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不准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等。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应该明白,自己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只有一心一意、集中精力、尽职尽责,才能完成好本职工作。如果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仅会占用大量时间和精力,难以做好本职工作,而且也
6、往往形成利益冲突。鉴于一再的教训,世界各国政府普遍规定不允许公职人员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一切党员领导干部都应该从中受到启发。当然,对于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党员领导干部,不能仅仅靠他自觉退出,必须发挥制度的力量、监督的力量、法治的力量,使其不能把私自从事营利性的活动继续下去。 切实解决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问题 廉政准则第五条关于“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规定,看起来在性质上与第一条规定类似,但确有非常重要的区别第一条规定使用了禁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表述,而该条规定使用的是禁止谋取“利益”的表述。这主要是考虑到党员领导干部的权力只
7、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不允许用来为配偶、子女等亲属谋取利益,而且实践中也很难区分党员领导干部为亲属谋取的利益哪些是正当的、哪些是不正当的。提出这样的要求,有利于体现防止利益冲突的精神,有利于警示党员领导干部在涉及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利益问题上主动回避、防患于未然。 近年来,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或者职务的地位、威望所形成的对有关人员或事物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以及要求他人提供帮助或者方便条件,常常造成严重的不良后果,群众对此反映比较强烈。廉政准则根据案例的实际分析,对禁止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问题,提出了具有很
8、强针对性的八项具体要求。例如,它规定,不准“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不准“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的名义谋取利益”。党员领导干部应该增强党性观念,认真处理好亲情与党性、职责的关系,不仅要管 住自己,还要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他们利用自己的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利益。 切实解决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问题 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以来,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转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于是领导干部直接介入经济活动的事情比较普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人们发现,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领导市场经济工
9、作应该着重进行宏观调控,尽量从微观经济领域摆脱出来。不然的话,违反经济规律的“瞎指挥”不可避免,而且会诱发许多腐败现象。鉴于此,这些年党和政府一再作出规定,对领导干部如何领导和介入市场经济活动提出规范和限制,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健全的情况下,还存在一定的滋生权力寻租行为的空间,出现了极少数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现象。他们违反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有关议事规则,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通过向相关地方、部门、单位及其人员暗示、授意、打招呼、指定、强令等方式,影响有关市场经济活动的正常开展或者影响正常的市场监管、调控活动。这些行为导致许多
10、腐败案件的产生,也直接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影响了公平竞争。为此,廉政准则新增加一条,即在第七条专门规定“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并提出了八项具体要求,其中包括不准干预和插手应 由市场起支配作用的经济活动,不准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不准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等。这些要求,必须得到切实遵守,不能违背。 需要注意的是,廉政准则第七条所称的“谋取私利”,是指谋取国家、集体和企业利益之外的个人私利,既包括为本人谋取私利,也包括为他人谋取私利,至于这种私利是否正当,不影响对行为性质的认定。 在我们这样一个大党、大国,不同的地方和单位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会
11、有所不同。除了上述四方面较为普遍的问题之外,还有领导干部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的问题,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问题等。但是,不论是什么突出问题,只要我们本着党的一贯立场和原则,本着廉政准则的基本精神进行处理,就一定能够克服它、战胜它,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第二篇:廉政准则学习调研报告廉政准则学习调研报告 党中央最近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是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从制度上保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贯彻落实廉政准则,需要从多方面努力,但重点是切实解决好当前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几
12、个突出问题。 切实解决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问题 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最古老、最直接、最典型的以权谋私行为,危害大、影响坏,一直是古今中外反腐败的重点内容,也是这些年大多数腐败案件发生的基本形式。廉政准则把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这项要求摆在第一章第一条的位置,充分说明了这个问题的危害性和治理这个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 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或者职务的地位、威望所形成的对有关人员或事物的影响,谋取违反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利益,以及要求他人提供违反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帮助或者
13、方便条件。廉政准则所称的“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比刑法受贿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的外延要宽泛。受贿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按照司法解释是指利用职权或者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包括直接利用职权,或者利用本人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而“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不仅包括利用职权或者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还包括所任职务形成的地位、威望能够对他人产生的各种影响。与“条件的确定性和现实性相比,“影响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可以是明确的也可以是模糊的,可以是现实的也可以是潜在的。廉政准则明确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目的就是要突出从严治党的精神,使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都清楚
14、地知道,自己手中掌握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仅仅是为人民谋福利的工具,绝不能用来谋取正常工资福利之外的好处,不能去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不以交易或者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去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等。 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 为了进一步解决好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 题,廉政准则第二条对党员领导干部明确提出了六项具体要求,其中包括不准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不准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 以及从事有偿
15、中介活动等等。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应该明白,自己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只有一心一意、集中精力、尽职尽责,才能完成好本职工作。如果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仅会占用大量时间和精力,难以做好本职工作,而且也往往形成利益冲突。鉴于一再的教训,世界各国政府普遍规定不允许公职人员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一切党员领导干部都应该从中受到启发。当然,对于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党员领导干部,不能仅仅靠他自觉退出,必须发挥制度的力量、监督的力量、法治的力量,使其不能把私自从事营利性的活动继续下去。 切实解决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 人员谋取利益的问题 廉政准则第五条关于“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 响为亲属及身边工
16、作人员谋取利益的规定,看起来在性质上与第一条规定类似,但确有非常重要的区别第一条规定使用了禁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表述,而该条规定使用的是禁止谋取“利益的表述。这主要是考虑到党员领导干部的权力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不允许用来为配偶、子女等亲属谋取利益,而且实践中也很难区分党员领导干部为亲属谋取的利益哪些是正当的、哪些是不正当的。提出这样的要求,有利于体现防止利益冲突的精神,有利于警示党员领导干部在涉及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利益问题上主动回避、防患于 未然。 近年来,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或者职务的地位、威望所形成的对有关人员或事物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以
17、及要求他人提供帮助或者方便条件,常常造成严重的不良后果,群众对此反映比较强烈。廉政准则根据案例的实际分析,对禁止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问题,提出了具有很强针对性的八项具体要求。例如,它规定,不准“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不准“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的名义谋取利益。党员领导干部应该增强党性观念,认真处理好亲情与党性、职责的关系,不仅要管住自己,还要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他们利用自己的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利益。 切实解决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的问题
18、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以来,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转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于是领导干部直接介入经济活动的事情比较普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人们发现,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领导市场经济工作应该着重进行宏观调控,尽量从微观经济领域摆脱出来。不然的话,违反 经济规律的“瞎指挥不可避免,而且会诱发许多腐败现象。鉴于此,这些年党和政府一再作出规定,对领导干部如何领导和介入市场经济活动提出规范和限制,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健全的情况下,还存在一定的滋生权力寻租行为的空间,出现了极少数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现象。他们违反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有
19、关议事规则,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通过向相关地方、部门、单位及其人员暗示、授意、打招呼、指定、强令等方式,影响有关市场经济活动的正常开展或者影响正常的市场监管、调控活动。这些行为导致许多腐败案件的产生,也直接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影响了公平竞争。为此,廉政准则新增加一条,即在第七条专门规定“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并提出了八项具体要求,其中包括不准干预和插手应由市场起支配作用的经济活动,不准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不准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等。 这些要求,必须得到切实遵守,不能违背。 第三篇:学习廉政准则总结报告市委政法委机关 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情况总
20、结 市委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会议后,市委政法委机关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周密部署,认真做好学习贯彻落实工作,成立了专门的学习贯彻领导小组,制定了学习贯彻工作实施方案,尽快将全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上来,使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廉政准则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是党员领导干部为官从政的基本遵循准则。委机关下载翻印了廉政准则小册子,做到人手一份,有利大家随时随地学习。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学习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组织专题学习。全市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会议后,市委政法委理论中心组及时召开了专题学习会,对廉政准则进行一次认真系统的学习。真正把廉政准则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
21、必修课,坚决克服“学不学无所谓”的片面认识以及学习不全面、不系统、流于形式等问题,真正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认识上切实到位,在行动上模范遵循,熟练掌握准则的基本内容和要求,牢记8个方面52个“不准”,准确把握“不能为”、“不可为”的界限和红线。班子成员都写出学习廉政准则心得体-1- 会文章。各党支部把学习宣传廉政准则列入重要日程,认真组织党员干部的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全面掌握廉政准则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做到应知应会,入脑入心,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二是举办专题讲座。请市纪委派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组长杨立军同志为全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做学习廉政准则专题辅导报告。由委领导作“
22、重学习、强制度、扬正气、促廉洁”主题教育报告。各党支部负责人围绕学习廉政准则给本支部党员干部讲党课。认真参加市委举办的全市县级正职领导干部和全市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的学习廉政准则培训班。三是开展电教月活动。组织委机关党员干部观看廉政准则辅导报告电教片、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警示片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辅导讲座。四是广泛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委机关局域网等新闻媒体,采取开设专栏、专题报道等方式,广泛宣传廉政准则颁布实施意义、基本要求、主要内容及重点问题的解释。五是组织知识测试。在学习宣传的基础上,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准则知识测试,检验学习成果,推动学习深入。 二、自
23、查自纠、专项治理 一是公开承诺。在全机关县级领导干部和科级正职干部中开展遵守廉政准则公开承诺活动,每位领导干部签订了承诺书,并在本单位干部大会上公开承诺内容,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二 是自查自纠。各党支部在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征求意见,对照廉政准则,查找和解决本部门、本科室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利益冲突方面的问题。组织党员干部对照廉政准则“52个不准”,进行自查自纠。着力查找和解决涉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突出问题,尤其是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问题、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
24、取利益问题、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及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并形成自查自纠材料。三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委机关理论中心组成员和各党支部以廉政准则的具体要求为重要内容,在6月底前分别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廉政准则查找问题,制定措施,进行整改,力见成效。四是专项治理。依据廉政准则和上级的专门部署,开展专项治理。除深入进行整改外,还对县级领导干部现有住房情况、领导干部本人、家庭及子女境外定居情况、领导干部配备和乘坐公务用车情况进行申报登记,并将核查结果纳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党风廉 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坚持管人与管事
25、相结合、管业务与管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认真抓好廉政准则在分管范围内的贯彻落实。 三、监督检查,强化追究 一是建立防控廉政风险机制。把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与惩防体系建设相结合,与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结合,查找风险部位、评估风险指数、界定风险等级,按照“一项权利建立一项制度,规范一项工作流程”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建立起有效防控廉政风险新机制,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增强可操作性。二是强化监督检查。纪工委会同机关党委、政治部对全机关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情况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采取谈话、述职述廉等形式,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情况的监督
26、管理。把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年内要对新任科级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拓宽监督渠道,注重发挥人大、政协、市直政法部门、县(市)区党委政法委及部门、新闻媒体、党风党纪监督员、执法监督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切实增强监督的主动性、实效性。三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持监督检查从严、批评教育从严、问责追究从严,对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政准则行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四、做法与体会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机关党委、各党支部都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7、,切实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务求取得实效。这次全机关集中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在市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议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纪工委、机关党委、政治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办、科室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各党支部根据机关党委统一部署,制定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具体实施意见,并认真抓好落实。二是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关键在于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恪守准则。特别是党政正职,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自觉做到高标准、严要求,模范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做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认真参加民主生活
28、会、组织生活会和述职述廉,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切实把接受监督作为工作和生活的常态,自觉在监督下行使权力。要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要求,认真抓好本部门和所属单位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工作。三是树立典型,强力推进。各党支部注意发现和总结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典型经验,及时树立推广,推动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四是抓住契机,推动全面工作。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坚持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 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相结合,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从政意识,廉洁意识,做到廉政勤政;与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相结合,使党员干部依法依纪办事、按制度办事;与经济、政法工作相结合,坚持两手抓,促进经济和政法事业健康发展。
29、通过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全机关党员干部必将以廉洁从政良好精神面貌,齐心协力,奋发进取,为实施“五大战略”举措,建设特大型城市提供坚强的法治保证,做出新的贡献。 市委政法委 2011年8月26日 第四篇:学习“廉政准则”自查报告贯彻执行廉政准则自查情况 (2011年8月24日) 根据廉洁从政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自查如下: 一、学习情况 去年,按照要求,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作为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按要求,我一方面积极参加队党组中心组学习和队干部职工每周五的集体学习活动,另一方面积极开展自学,通过参加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使自己
30、提高很大。首先,通过学习,提高了党性修养。认真学习廉政准则,进一步准确把握、全面领会了廉政准则的指导思想、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切实提高了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通过学习,提高了法律法规知识的水平。认真学习廉政准则等廉政规定,严格按照纪律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用法律法规指导各项工作,努力做到廉洁自律,不犯规,不越位,不踩线。三是通过学习,提高了业务水平。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与时事政策,把握时事动态和政策方向,提高自己的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有知识、懂业务、守纪律,较好的胜任本职工作。 二、遵守“八个严禁”、“52个不准”的情况 在中国共产党党员领
31、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规定的 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八个严禁”、“52个不准”,是对我们每个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我作为主要领导干部必须做到严格要求,自觉维护,并落实到实际工作和生活之中,尤其在工作中,自觉做到廉洁自律,公正公平,不利用职务之便在工作中以权谋私。在抓好自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同时,经常检查监督单位和自己及身边工作人员是否违反有关的规定,在行动上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通过认真自查,自己没有违反“八个严禁”、“52个不准”的情况。 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 根据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精神,从去年起,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认真按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今年1月份,按时集中报告
32、了个人的有关事项。 o 第五篇:学习廉政准则自查报告学习对照廉政准则八禁止五十二不准 自查报告 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会议召开后,清风街道全体党员领导干部以中心组学习会、组织生活会、党员干部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传达,迅速掀起了一个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高潮。旨在全面把握廉政准则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以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为契机,切实促进和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学习活动开展以来,我以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廉政准则,以廉洁从政为重点,对照落实八禁止五十二不准,认真抓好自身廉政建设。 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政治理论学习方面不够细致全面,思考认识不够到
33、位。在学习准则之前,简单的认为抓好自身廉政建设就是不张口、不伸手,没有进一步认识到廉政是为了时刻保持自身勤政为民的意识,没有认识到公生明、廉生威只是对领导干部的最低要求,要进一步做到做好诚生信、勤生效。 (二)理论联系实际方面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结合自身工作,在处理信访案件的时候,存在小事简单化,大事复杂化的现象,在推动问题解决遇到困难的时候有时会产生急躁情绪。 二、产生问题的根源 上诉我自身在思想、工作、作风上暴露的一些问题,虽然存在一定客观原因,根本在于对不断加强自身综合素质建设的有所放松。 (一)囿于事务、忽视学习。认为自己做基层工作首要是抓落实,没有沉下心认真系统地学习全区和本职工作
34、的指导思想,本末倒置。 (二)实践不够全面彻底。由于自身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往往在处理完具体事后不深入研究其本质规律。 三、整改措施 (一)、增强理论学习意识 作为领导干部,要从对党、对人民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理论水平的重要性,要把理论学习放在重要的位置,努力保持思想的先进性。带头学习、善于学习、学以增智、学以立德、学以致用。无论工作多忙多累,都切实把理论学习作为自己的第一需要、做到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一个人只有具备了高尚的思想品质和道德情操,对名利、地位、权力、金钱等问题才会想得开、看得淡、摆得正。 (二)、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是防范
35、腐败的第一道关口。坚持从小处着手,防微杜渐。在行动上身体力行,努力做端正党风政风的表率,做廉洁从政的表率。在廉政建设方面,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从严要求自己,慎独方能立德,顶得 住诱惑,经得起考验。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政之德。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牢牢守住党性原则、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三道防线。在生活上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到勤政廉政,时刻用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要求自己、约束自己,练好自身内功,不断提高精神境界和道德修养,增强自我免疫力。 (三)、增强用权为民意识 坚持执政为民,做到权为民所用。执政与为民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执政是为民的手段和保证,
36、为民是执政的出发点和归宿。 1、牢固树立公仆意识,摆正“主人”与“公仆”的关系,充分认识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 2、在工作中始终将代表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的工作职责。尊重民权,广纳民言,做到权为民所用;体察民情,乐解民难,做到情为民所系;勤帮民富,为民造福,做到利为民所谋。 清风街道办事处侯杰二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内容总结(1)廉政准则学习调研报告 党中央最近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是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从制度上保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2)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学习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组织专题学习(3)二、自查自纠、专项治理 一是公开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