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精编】《染料中间体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修改说明.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精编】《染料中间体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修改说明.docx(54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染料中间体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修改说明染料中间体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修改说明染料中间体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 经全许办(2003)21 号文批准实施之后,经全许办批准又作了以下调整:经全许办(2003)70 号文批准,增加“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纺染助剂产品质量检验站”承担染料中间体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工作;经全许办(2004)06 号文批准,增加“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承担染料中间体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工作。现将 染料中间体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 公布如下:染料、中间体产品染料、中间体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实施细则生产许可证发证实施细则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2、证办公室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年年月月目目录录1.总则总则22.管理机构和检验单位管理机构和检验单位.23.企业取得染料、中间体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企业取得染料、中间体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34.申请和受理申请和受理.45.企业生产条件审查企业生产条件审查.56.产品抽样与检验产品抽样与检验.67.审定与发证审定与发证.68.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79.收费办法收费办法.810.附则附则.8附件附件 1 1 染料中间体染料中间体产品申证单元及产品关标准产品申证单元及产品关标准附件附件 2 2 染料中间体染料中间体产品生产企业应具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产品生产企业应具备
3、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附件附件 3 3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补充表格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补充表格附件附件 4 4 染料中间体产品生产许可证染料中间体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办法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办法附件附件 5 5 染料中间体染料中间体产品生产许可证发产品生产许可证发(换换)证检验规则证检验规则附件附件 6 6 染料中间体染料中间体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封样规定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封样规定附件附件 7 7 染料中间体染料中间体产品生产许可证发产品生产许可证发(换换)证抽样单证抽样单附件附件 8 8 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染料中间体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染料
4、中间体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1 1 总则总则1.1 为了做好染料为了做好染料、中间体中间体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根据国务院授权国家质量监督检根据国务院授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的职能,依据国务院国发验检疫总局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的职能,依据国务院国发198454198454 号工业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1919 号令工业产品生产许号令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第国务院第 344344 号令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
5、关规定等有关规定,特制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1.2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并销售染料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并销售染料、中间体中间体产品的所有企业产品的所有企业、单位和个单位和个人人(以下简称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不论其性质和隶属关系如何不论其性质和隶属关系如何,都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才具有生产都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才具有生产该产品的资格。无生产许可证任何企业不得生产并销售染料、中间体产品。该产品的资格。无生产许可证任何企业不得生产并销售染料、中间体产品。1.3 染料中间体产品分批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染料中间体产品分批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第一批按类别分为第一批按类别分为 2 个申证单元
6、见个申证单元见附件附件 1(增补或调整品种时,另行通知增补或调整品种时,另行通知)。2 2管理机构和检验单位管理机构和检验单位2.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染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染料、中间体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监督管中间体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监督管理工作。理工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染料中间体产负责染料中间体产品生产许可证颁发和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品生产许可证颁发和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
7、许可证审查中心)为全国许可证为全国许可证办公室下设的办事机构。办公室下设的办事机构。2.22.2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危险化学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危险化学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以下简称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审查部危险化学品审查部)设在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负责设在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负责起草起草、组织或配合组织宣贯组织或配合组织宣贯染料染料、中间体中间体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指导各省指导各省(自自治区治区、直辖市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按实施细则要求对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和根据
8、审查质量技术监督局按实施细则要求对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和根据审查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审查审查、汇总申请取证企业的有关材料汇总申请取证企业的有关材料,将符合发证条件企业的有关将符合发证条件企业的有关材料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材料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组织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产品审查分部的工作协调危险化学品产品审查分部的工作;承担全国许可承担全国许可证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宜。证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危险化学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危险化学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地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亚运村安慧里四区址:北京市朝阳区亚运村安慧里四区 16 号
9、楼号楼邮政编码:邮政编码:100723电电话:话:010-84885201,010-84885009传传真:真:010-84885201网网址:址:联联 系系 人:陈瑞英人:陈瑞英杜玫杜玫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本行政区域内染料染料、中间体产品生产中间体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申请和监督查处的工作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申请和监督查处的工作;组织对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审查;配合组织对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宣贯。组织对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审查;配合组织对生产许
10、可证实施细则的宣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染料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染料、中间体中间体产品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申请和监督查处的日常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申请和监督查处的日常工作。工作。2.4 染料中间体染料中间体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产品产品的检验工作由的检验工作由国家染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染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负责:国家染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染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地地址:沈阳市铁西区沈辽东路址:沈阳市铁西区沈辽东路 8 号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110
11、021电电话:话:02425867639传传真:真:02425867639电子信箱:电子信箱:联联 系系 人:沈日炯人:沈日炯3.3.企业取得染料、中间体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取得染料、中间体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基本基本条件条件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3.1 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覆盖申请取证产品;经营范围应当覆盖申请取证产品;3.2 取得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的中规定的省省、自治区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或者设区
12、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部门颁贸易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部门颁发的批准书发的批准书。3.3 产品质量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见附件产品质量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见附件 1);3.4 具有正确、完整的技术文件和工艺要求;具有正确、完整的技术文件和工艺要求;3.5 具有保证该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和检验手段(见附件具有保证该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和检验手段(见附件 2);3.6 具有保证正常生产和保证产品质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以及计量具有保证正常生产和保证产品质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熟
13、练技术工人以及计量、检测人员;检测人员;3.7 具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具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3.8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相关要求。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相关要求。4 4申请和受理申请和受理4.1 申请企业需提交的申请文件申请企业需提交的申请文件4.1.1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4.1.2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补充表格(见附件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补充表格(见附件 3)一式三份;)一式三份;4.1.3 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份;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份;4.1.4 换证企业提交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三
14、份;换证企业提交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三份;4.1.5 条款条款 3.2 的批准书复印件三份。的批准书复印件三份。4.2 申请和受理程序申请和受理程序4.2.1 企业应到其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取企业应到其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取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并按规定要求填写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书中申请书中“产品名称产品名称”一栏填写申证单元一栏填写申证单元,“规格型号规格型号”一栏填写一栏填写产品规格,每一申证单元填写申请书及补充表格一式三份。产品规格,每一申证单元填写申请书及补充表格一式三份。4.4.2 2.2.2 企业企业应在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规定的期限内将申
15、请材料报送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将申请材料报送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4 4.2 2.3.3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在7 7个工作日内对符合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发放申报条件的企业发放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立即退回企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立即退回企业重新填写。因退回申请材料而贻误申报生产许可证的责任由企业自负。业重新填写。因退回申请材料而贻误申报生产许可证的责任由企业自负。4 4.3 3 无论企业经济性质和隶属关系如何无论企业经济性质和隶属关系如何,凡有独立的营业执照凡有
16、独立的营业执照,均可单独申请生产均可单独申请生产许可证。许可证。4 4.4 4 经济联合体有关企业的申请经济联合体有关企业的申请。对于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对于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应单独申请生产许可证应单独申请生产许可证,其产品应标注各自的生产许可证编号其产品应标注各自的生产许可证编号。对于不能依法独立承担对于不能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中的分公司或生产厂、点,可以由集团公司分别和每个分公司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中的分公司或生产厂、点,可以由集团公司分别和每个分公司(生生产厂、点产厂、点)一起申请生产许可证,其产品应标注上述单位各自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也可
17、一起申请生产许可证,其产品应标注上述单位各自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也可以由集团公司统一申请生产许可证以由集团公司统一申请生产许可证,但是其所有生产厂但是其所有生产厂、点必须在申请书上注明点必须在申请书上注明,都必都必须接受审查并全部达到合格要求方可取证须接受审查并全部达到合格要求方可取证,其产品可以标注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证编号。其产品可以标注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证编号。5 5 企业生产条件审查企业生产条件审查5.5.1 1 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审查组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审查组,审查部负责推荐审查人员审查部负责推荐审查人员,审查组的审查组的组成应符合下述原则:组成应符合下述原则:5 5
18、.1.1.1.1 审查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发放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审查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发放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见附件见附件8 8)。)。所有审查组成员的身份应具有公正性,与企业有利益关系者应予回避;所有审查组成员的身份应具有公正性,与企业有利益关系者应予回避;5 5.1.2.1.2 审查组应由具有化工专业能力的生产许可证审查员审查组应由具有化工专业能力的生产许可证审查员、专家及企业所在省级质专家及企业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代表组成;量技术监督局的代表组成;5 5.1.1.3.3 审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生产许可证审查员担任;审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生产许可证审查员担任;5 5
19、.1.4.1.4 审查组成员一般为审查组成员一般为2-42-4人。人。5.2 现场审查现场审查5.2.15.2.1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在受理企业申请后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在受理企业申请后2 2个月内组织对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个月内组织对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产条件进行审查。5 5.2.2.2.2 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确定现场审查日程安排,制定审查计划,并提前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确定现场审查日程安排,制定审查计划,并提前5 5日日通知企业。通知企业。5.2.35.2.3 现场实际审查时间一般为现场实际审查时间一般为1 13 3天。天。5.2.45.2.4 审查组的现场审查活动应覆盖企业生
20、产条件中有关申证产品的全部要求审查组的现场审查活动应覆盖企业生产条件中有关申证产品的全部要求,按按染料中间体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办法染料中间体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办法(见附件见附件 4)进行审查进行审查,并做好并做好记录。审查组组长应确保审查活动符合审查计划要求。记录。审查组组长应确保审查活动符合审查计划要求。5.2.5 对于已受理申请,但拒不接受生产条件审查的企业应视为不合格。对于已受理申请,但拒不接受生产条件审查的企业应视为不合格。5.2.6 对于不合格的企业,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生产条件审查后对于不合格的企业,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生产条件审查后 3 个工作日内向个工作
21、日内向企业发出企业发出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同时收回同时收回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企企业自接到业自接到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之日起之日起,应进行认真整改应进行认真整改,2 个月后方可再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取证申请。次提出取证申请。6 6 产品抽样与检验产品抽样与检验6.16.1对于生产条件审查合格的企业,审查组在现场审查同时,对于生产条件审查合格的企业,审查组在现场审查同时,根据染料、根据染料、中间体产品抽样、封样规定(见附件中间体产品抽样、封样规定(见附件6)抽样,并填写抽样单(见附件)抽样,并填写抽样单(见附件
22、7)一式)一式三份三份(一份留企业(一份留企业,二份寄或随样品送检验单位二份寄或随样品送检验单位),审查组应对抽样过程的真实性审查组应对抽样过程的真实性负责。负责。6.26.2企业应在封样后企业应在封样后1515日内将日内将检验用样送至检验机构。检验用样送至检验机构。6.6.3 3 因国家法律因国家法律、法规法规、标准规定的技术标准规定的技术、安全原因安全原因,审查组不能抽样或抽样后企审查组不能抽样或抽样后企业不能送样的业不能送样的,审查组应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书面申请审查组应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书面申请,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有关规定,在保证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协
23、调安排产品抽样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在保证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协调安排产品抽样工作。6.4 检验单位在收到企业送交的抽样产品后检验单位在收到企业送交的抽样产品后,应确保产品检验活动符合应确保产品检验活动符合染料染料、中中间体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规则(见附件间体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规则(见附件 5)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任务)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任务,并提交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一式三份并提交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一式三份(受检企业受检企业 1 份份、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 2 份份)。检验检验单位应对检验报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单位应对检验报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6.5 对于已受理申请
24、,但拒不接受产品检验的企业应视为不合格。对于已受理申请,但拒不接受产品检验的企业应视为不合格。6.6 对于不合格的企业对于不合格的企业,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 3 个工作日个工作日之内向企业发出之内向企业发出 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同时收回同时收回 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企业自接到企业自接到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之日起之日起,应进行认真整改应进行认真整改,2 个月后方可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取证申请。再次提出取证申请。7 7 审定与发证审定与发证7.7.1 1
25、 证书填写方式:按申证单元填写证书,每个单元一张证书。证书填写方式:按申证单元填写证书,每个单元一张证书。7 7.2.2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 3个月内,对企业的申请书、营业个月内,对企业的申请书、营业执照执照、企业生产条件审查记录企业生产条件审查记录、企业企业生产条件审查报告和产品检验报告等申证材料进行生产条件审查报告和产品检验报告等申证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核汇总和审核,将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名单并申证材料将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名单并申证材料1 1式式2 2份报送份报送国家染料质量监督检验国家染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心。7.3 国家染料质量监督
26、检验中心国家染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配合危险化学品审查部对企业的申证材料进行汇配合危险化学品审查部对企业的申证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核,总和审核,并协助危险化学品审查部完成综合评审并视具体情况实施抽查。并协助危险化学品审查部完成综合评审并视具体情况实施抽查。7.47.4 危险化学品审查部应根据危险化学品审查部应根据综合评审综合评审情况,制定按比例抽查的抽查计划,经全情况,制定按比例抽查的抽查计划,经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审核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审核,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批准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批准。抽查情况抽查情况经经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核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核实,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根据情况处理。实,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
27、根据情况处理。7.57.5 危险化学品审查部应在收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报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危险化学品审查部应在收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报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4545日日内将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名单并申请书内将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名单并申请书(原件一份原件一份)、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一份)、企业企业生产条件审查记录生产条件审查记录(原件一份原件一份)、企业生产条件审查报告企业生产条件审查报告(原件一份原件一份)、产品检验报告产品检验报告(原原件一份)、抽样单(原件一份)报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件一份)、抽样单(原件一份)报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7 7.6.6 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自接到危险化学品
28、审查部汇总的合格企业名单和有关材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自接到危险化学品审查部汇总的合格企业名单和有关材料之日起料之日起1515日内完成审查,并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日内完成审查,并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7.77.7 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自接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上报材料之日起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自接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上报材料之日起1515日内完成审日内完成审定。定。7.87.8经审定,符合发证条件的,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生产许可证,并经审定,符合发证条件的,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生产许可证,并公告。公告。7.97.9经审定,不符合发证条件的,由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将上报材料退回危险化学经审定,
29、不符合发证条件的,由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将上报材料退回危险化学品审查部。品审查部。8 8 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8.1 染料染料、中间体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五年中间体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五年,自证书批准之日算起自证书批准之日算起。全国许可证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组织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在证书有效期内对获证企业实施监督检查和无证查处办公室组织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在证书有效期内对获证企业实施监督检查和无证查处。8.2 申请取证企业持申请取证企业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其产品在自受理通知书签发之日其产品在自受理通知书签发之日起起 6 个月内不以无证论处。个月内不以无证论处。
30、8 8.3.3 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产品标准发生改变的产品标准发生改变的,由危险化学品审查部提出重新由危险化学品审查部提出重新检验和评审方案,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组织进行补充审查。检验和评审方案,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组织进行补充审查。8 8.4.4 企业生产条件发生变化的企业生产条件发生变化的(包括改建包括改建、改制改制、扩建扩建、迁移获证产品的生产地点迁移获证产品的生产地点等),等),应在变化后应在变化后3个月内向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个月内向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重新进行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和产品检
31、验,审查合格后,按第局组织重新进行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和产品检验,审查合格后,按第7条程序审批更换证条程序审批更换证书。书。8.58.5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应在变更名称后应在变更名称后3个月内向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个月内向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申请,并将更名申请报告并将更名申请报告、新旧营业执照复印件新旧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更名证明原件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更名证明原件以及原发生产许可证证书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以及原发生产许可证证书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合格后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合格后,报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审批更换证书。全国许可
32、证办公室审批更换证书。8 8.6.6企业应妥善保管生产许可证证书,因毁坏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生产许可证证企业应妥善保管生产许可证证书,因毁坏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生产许可证证书遗失或者无法辨认的书遗失或者无法辨认的,应当及时在省级以上主要报纸上登报声明应当及时在省级以上主要报纸上登报声明,并向省级质量技术并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监督局提出申请,将报刊原件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将报刊原件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级质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合格后,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审批更换证书。技术监督局审查合格后,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审批更换证书。8.7 获得染料获得染料
33、、中间体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中间体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在该产品包装或说明书上标明必须在该产品包装或说明书上标明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生产许可证标记、编号为:生产许可证标记、编号为:XK13-其中其中,XK 表示生产许可证标记表示生产许可证标记,13 表示化工行业编号表示化工行业编号,表示产品编号表示产品编号,表示表示企业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许可证编号。编号。8.88.8 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将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转让他人使用。不得将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转让他人使用。8.98.9 销售销售染料染料、中间体中间体产品的企业产品的企业,应保证所出售
34、的产品已获取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应保证所出售的产品已获取有效的生产许可证。8.108.10 参加生产许可证工作的各级人员必须遵守发放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参加生产许可证工作的各级人员必须遵守发放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中关于工作纪律的规定(见附件中关于工作纪律的规定(见附件 8),违者要按规定严肃处理。),违者要按规定严肃处理。9.9.收费办法收费办法9.19.1 根据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第十第十条规定条规定,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应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应向有关部门缴纳费用。向有关部门缴纳费用。9.29.2 根据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根据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199
35、2价费字价费字127127号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号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管理暂行规定,生产许可证收费包括审查费生产许可证收费包括审查费(含证书费含证书费、差旅费和资料费差旅费和资料费)、产品检验产品检验费和公告费。费和公告费。9.39.3 审查费审查费:根据财政部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国家计委财综200219200219号文号文财政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调国家计委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等收费项目归属部门等问题的通知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等收费项目归属部门等问题的通知,生产许可证审查费生产许可证审查费为每个企业为每个企业22002200元,同一次审查时每增加一个
36、申证单元加收审查费元,同一次审查时每增加一个申证单元加收审查费440440元。审查费由企元。审查费由企业在申请时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交付。业在申请时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交付。9.49.4 公告费公告费:每个申证单元每个申证单元400400元元。公告费由获证企业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交付公告费由获证企业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交付。9.5 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200219 号文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调整工业产号文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等收费项目归属部门等问题的通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等收费项目归属部门等问题的通知,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代各省级质量技术
37、监督部门代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公告费后公告费后,自取得收入之日起自取得收入之日起 3 日内日内,将收费收入集中将收费收入集中汇缴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汇缴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自取得收入之日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自取得收入之日起 3 日日内全额缴入中央国库。内全额缴入中央国库。9 9.6.6 产品检验费:由企业产品检验费:由企业按国家收费标准向检验单位交付。按国家收费标准向检验单位交付。9.7 国务院物价管理部门出台新的收费办法或调整收费标准时国务院物价管理部门出台新的收费办法或调整收费标准时,自物价管理部门的自物价管理部
38、门的文件下发之日起,按新规定执行。文件下发之日起,按新规定执行。1010附则附则10.1 本实施细则经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全许办本实施细则经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全许办(200X)XX 号文批准正号文批准正式实施。式实施。10.2 本实施细则由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实施细则由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解释。10.3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件附件 1 1染料中间体产品申证单元及产品标准染料中间体产品申证单元及产品标准共共3 3 页页第第 1 1页页序号序号危险品编号危险品编号申证单元申证单元产产 品品 名名 称称标准编号标
39、准编号规规格格1 16178961789染料中间体染料中间体间苯二胺间苯二胺HG/THG/T 3401-19993401-1999优等品、一等品优等品、一等品2 261800618002,4-2,4-二氨基甲苯二氨基甲苯HG/THG/T 3395-19993395-1999一等品、合格品一等品、合格品3 361830618301-1-萘胺萘胺HG/THG/T 3388-19993388-1999优等品、合格品优等品、合格品4 46177761777对硝基苯胺对硝基苯胺邻硝基苯胺邻硝基苯胺间硝基苯胺间硝基苯胺GB/T4840.1-1999GB/T4840.1-1999GB/T4840.2-199
40、9GB/T4840.2-1999GB/T4840.3-1999GB/T4840.3-1999干品、潮品干品、潮品优等品、合格品优等品、合格品一等品、合格品一等品、合格品5 56177961779邻硝基对甲苯胺邻硝基对甲苯胺HG/THG/T 3397-20013397-2001干品、潮品干品、潮品6 63354633546氯苯氯苯GBGB 2404-19922404-1992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7 76105661056硝基苯硝基苯GBGB 9335-20019335-2001优等品、一等品优等品、一等品8 86105861058邻硝基甲苯邻硝基甲苯对硝基甲苯对硝基甲苯H
41、G/THG/T 2025-19912025-1991HG/THG/T 2026-19912026-1991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9 98163181631邻苯二甲酸酐邻苯二甲酸酐GB/T15336-1994GB/T15336-1994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10106174661746苯胺苯胺GBGB 2961-19902961-1990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11116175061750邻甲苯胺邻甲苯胺HG/THG/T 2585-19942585-1994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优等品、一
42、等品、合格品12126175661756N-N-甲基苯胺甲基苯胺HG/THG/T 3409-20013409-2001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13136107861078N N,N-N-二甲基苯胺二甲基苯胺HG/THG/T 3396-20013396-2001优等品、合格品优等品、合格品14146167861678邻硝基氯苯邻硝基氯苯对硝基氯苯对硝基氯苯GB/TGB/T 1653-19971653-1997GB/TGB/T 6817-19926817-1992优等品、合格品优等品、合格品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染料中间体产品申证单元及产品标准染料中间体产
43、品申证单元及产品标准共共3 3 页页第第2 2 页页序号序号危险品编号危险品编号申证单元申证单元产产 品品 名名 称称标准编号标准编号规规格格15156171361713对硝基酚钠对硝基酚钠HG/T2586-1994HG/T2586-1994一等品、合格品一等品、合格品161661681616812,4-2,4-二硝基氯苯二硝基氯苯HG/T2553-1993HG/T2553-1993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17176178461784对氨基苯甲醚对氨基苯甲醚邻氨基苯甲醚邻氨基苯甲醚GB/TGB/T 7370-19927370-1992HG/THG/T 2669-199526
44、69-1995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优等品、合格品优等品、合格品18186179561795对氨基乙酰苯胺对氨基乙酰苯胺HG/THG/T 3411-19893411-1989优等品、合格品优等品、合格品191942012420124304643046保险粉保险粉HG/THG/T 2074-19912074-1991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20206165761657邻二氯苯邻二氯苯HG/THG/T 3602-19993602-1999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81647(81647(二级有机酸性腐蚀品二级有机酸性腐蚀品 、82531(
45、82531(二级碱性腐蚀品二级碱性腐蚀品 、83513(83513(二级其它腐蚀品二级其它腐蚀品 见如下产品见如下产品21212-2-萘酚萘酚GBGB 1646-19941646-1994优等品、合格品优等品、合格品2222H H 酸单钠盐酸单钠盐GB/TGB/T 1648-19841648-1984膏状、粉状膏状、粉状2323蒽醌蒽醌GB/TGB/T 2405-19942405-1994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2424吐氏酸吐氏酸HGHG 2548-19932548-1993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2525J J 酸酸HG/THG/T 2075-199
46、12075-1991一级品、合格品一级品、合格品2626苯基周位酸苯基周位酸HG/THG/T 2076-19912076-1991干品、潮品干品、潮品2727猩红酸双纳盐猩红酸双纳盐HG/THG/T 2077-19912077-1991优级品、一级品优级品、一级品28282-2-氰基氰基-4-4-硝基苯胺硝基苯胺HG/THG/T 2078-19912078-1991优级品、一级品、合格品优级品、一级品、合格品2929乙酰乙酰苯胺乙酰乙酰苯胺HG/THG/T 2278-19922278-1992优等品、一等品优等品、一等品30304 4,4 4-二氨基二苯乙烯二氨基二苯乙烯-2-2,2 2-二二
47、磺酸(磺酸(DSDDSD酸)酸)HG/THG/T 2279-20002279-2000潮品、干品潮品、干品31311-1-氨基蒽醌氨基蒽醌HG/THG/T 2079-19912079-1991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32322-2-羟基羟基-3-3-萘甲酸萘甲酸HG/THG/T 2745-19962745-1996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3333对氨基苯磺酸钠对氨基苯磺酸钠HG/THG/T 2746-19962746-1996染料中间体产品申证单元及产品标准染料中间体产品申证单元及产品标准共共3 3 页页第第 3 3页页序号序号申证单元申证单元产产 品品
48、 名名 称称标准编号标准编号规规格格3434溴氨酸钠盐(溴氨酸钠盐(1-1-氨基氨基-4-4-溴蒽醌溴蒽醌-2-2-磺酸钠)磺酸钠)HG/THG/T 2895-19972895-1997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35351-1-萘酚萘酚-4-4-磺酸(磺酸(NWNW 酸)酸)HG/THG/T 2897-19972897-1997干品、膏状物干品、膏状物36362-2-氨基氨基-8-8-萘酚萘酚-6-6-磺酸(磺酸(酸)酸)HG/THG/T 3408-20003408-2000潮品、干品潮品、干品37371-1-萘酚萘酚HG/THG/T 3410-19893410-1989优等
49、品、合格品优等品、合格品3838三聚氯氰三聚氯氰HG/THG/T 3412-19903412-1990一级品、合格品一级品、合格品39392-2-萘酚萘酚-3-3,6-6-二磺酸二钠盐(二磺酸二钠盐(R R 盐)盐)HG/THG/T 3413-20003413-2000干品、潮品干品、潮品4040G G 盐盐HG/THG/T 3314-19903314-1990粉状物、膏状物粉状物、膏状物41411-1-萘胺萘胺-4-4-磺酸钠磺酸钠HG/THG/T 3387-19993387-1999优等品、一等品优等品、一等品42421-1-萘胺萘胺-8-8-磺酸磺酸(周位酸周位酸)HG/THG/T 33
50、89-19803389-19804343工业水扬酸工业水扬酸HG/THG/T 3398-19753398-19754444间氨基乙酰苯胺间氨基乙酰苯胺HG/THG/T 3603-19993603-19994545对氨基苯磺酸对氨基苯磺酸HG/THG/T 3678-20003678-2000备注:备注:1.1.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生产情况,按申证单元确定申请范围。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生产情况,按申证单元确定申请范围。2.2.企业在申请时,应在申请书中,写明申请产品的名称、规格。企业在申请时,应在申请书中,写明申请产品的名称、规格。附件附件 2 2染料中间体染料中间体产品生产应具备的主要生产设备及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