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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代人事档案管理诚信问题研究 一、信息量不足,人事档案内容失真、鉴定把关不严,多重政治、轻业务等四方面,基于此,应加大宣传档案法规的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的档案法制意识,做好收集工作并把好源头和鉴定关,从制度上防范假文凭,要求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杜绝人事档案中的造假行为,树立诚信的人事档案管理意识。关键词:人事档案;管理;诚信 在社会发展的各时期,人事档案一直是关乎个人命运前途的重要资料,长期以来倍受人们的重视。但在现阶段,随着市场经济的席卷,人员流动的增加,各方面对人事档案的重视不够,因而在不同程度上存在许多问题,在诸多问题中,尤以诚信问题突出。所谓诚信,简而言之就是诚实
2、、讲信用,是规范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的重要准则。诚信是档案的灵魂,是一份材料之所以以档案形式存在的价值体现。诚信是人事档案管理活动正常开展的观念基础,是充分发挥人事档案作用的精神铺垫。古语云,人无信不立。离开诚信,整个社会都将失去生存的基础。因此,讲诚信必然成为人事档案管理中重要的工作准则。 1现代人事档案管理中的诚信问题分析 随着近几年来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企事业单位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流动人员的大幅度增加,社会不良风气等均对人事档案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冲击,加之人事档案管理体制本身的缺陷,一些配套管理措施未能及时跟上等,导致了当前人事档案造假严重,诚信度低下。 1.1
3、人事档案造假严重 据济南档案信息网公布,从网上点击人事档案造假,有9400条信息,点假人事档案,有2800条信息,点击文凭打假,有45200条信息,点击人事档案打假,有976条信息。可见人事档案造假多么严重,打假的形势是多么严峻。出现档案造假的原因也是有多种情况的。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有如下几点:第一,从人事档案当事人来分析,受个人利益驱动是导致档案造假问题发生的最主要、最直接的原因1;第二,、从人事部门分析,主要是因为有的人事部门的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疏忽,管理不严,导致档案丢失重填;第三,从社会大环境来看,人们的人事档案观念也有了转变,有的单位为了引进人才,可以实行“三不要”。一可以不要
4、人事档案,二可不要人事关系,三可不要组织关系。引进的人才,在原单位不放的情况下,可以采取重新建档的新政策。重建的人事档案主要由其本人回忆或参考一些证件填写,这样形成的人事档案的真实性值得怀疑。 1.2人事档案内容陈旧单一,信息量不足 人事档案是人的“说明书”,应能全面、详细地反映一个人各方面的情况,做到“阅卷如见人”或“档若其人”。而现实情况是,许多人人事档案内容涉及个人政治思想品德、家庭历史及社会关系等方面的东西较多、术语性的东西较多,在对人进行评价时,形式雷同,格调一致,空洞的语言比较多,如在评价优点时反复使用的是“学习认真”、“工作态度较好”一些笼统概括的话。在评价缺点时,则用“进取心不
5、强”、“表现一般”等词语一笔带过,详细、具体的评价则很少,缺乏定量与定性的综合性评价语句。 1.3人事档案内容失真,鉴定把关不严 真实性是人事档案的生命,是人事档案能否发挥作用的基础和赖以存在的前提,内容失真的材料会误导人事工作,造成严重的后果。然而,目前一些单位的人事部门在审查材料时,把关不严,甚至有的根本不检查,使一些虚假材料顺利地进入个人档案。如个人年龄越填越小,参加工作时间越填越早,学历越填越高等。有的单位的职工调出时,突击办理录干、提干、职称评审等,原单位领导有的也是极为不负责任,经常来个“顺水人情”,认为反正人已调出,与本单位没什么关系了,何不做个“老好人”呢,使本来非常严肃的事情
6、,带有了许多随意性色彩,从而使人事档案的真实性无从保证。另外,由于大专院校的毕业生分配制度的改革,造成了毕业生就业单位的不确定性及变动的频繁,也给人事档案管理带来了许多困难,有的学校或单位图省事,不按正规渠道进行档案的转递,而让毕业生自揣档案,造成档案乱放、涂改、遗失现象屡见不鲜。部分档案管理人员政治觉悟低,对工作没有认真负责的态度,造成许多虚假档案进入人事档案。 1.4人事档案多重政治,轻业务 人事档案在反映一个人的情况都是注重业务和政治两方面。但传统的人事档案反映政治方面、家庭历史和社会关系方面的东西较多,而能动态反映某人情况的信息,如人员的身份认定、出境出国情况、合同项目转让、发明专利项
7、目、业绩考核、职称评定、各类荣誉称号、岗位培训、继续教育、人事争议仲裁、人才素质测评、人事代理协议、养老金、失业金的缴纳等情况,则少之又少2。 第二篇:人事档案管理人事档案管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xxxxxx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应于xxxxxx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 标管理考评标准的通知(组通字199655号)。 关于转发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1996-xx年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规划的通知(组厅 字199636号)。
8、国电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力公司干部档案工作八项制度的通知(人建199848号)。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 3管理职责 3.1主管劳动人事工作的局长对人事档案工作负领导责任。 3.2工作由局劳动人事部负责。 3.3专职负责工作。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基本任务 4.1.1负责接收、征集、整理、立卷、编目和统计本局形成的人事档案。 4.1.2负责对形成人事材料的局属各部室的归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 4.1.3负责人事档案材料的鉴定、保管、保密、查阅和传递、检查核对等管理工作。 4.2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途径和范围 4.2.1通过局党委工作部、劳动人事部收集职工在吸收、聘任、调配、转业退伍
9、安置、 任免、办理工资待遇、政审等工作中形成的档案材料。 4.2.2通过局党代会、职代会、工会、共青团等代表会议的部门,收集代表、委员登记 表和个人政绩材料。 4.2.3通过局劳动人事部收集职工受教育的学生(学员)登记表,考生登记表,学习成 绩表,毕业生登记表、鉴定表,授予学位的材料,学历证明书;培训结业成绩表,学习鉴定 等材料。 4.2.4通过局劳动人事部收集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认定、确认审批材料和工人技师资 格审批材料。 4.2.5通过局党委工作部收集在组织建设中形成的批准为正式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志愿书 、申请书、自传、登记表等材料。 4.2.6通过局党委工作部收集在共青团建设中形成的入团志愿
10、书、申请书、登记表等材 料。 4.2.7通过局长工作部、局工会、党委工作部等部室收集表彰活动中形成的先进工作( 生产)者、劳动模范等的登记表、先进模范事迹、嘉奖通报等材料。 4.2.8通过局纪检监察室、劳动人事部等部室收集形成的处分决定、本人检查、上级批 复、个人对处分决定的意见等材料。 4.2.9通过局审计稽查部收集形成对职工经济工作中的评价、处理意见等材料。 4.2.10通过局安全生产部、生产科技部及本人、报刊杂志等途径收集本局职工的发明、 科研成果及有重大影响的论文、著作等的目录. 4.2.11通过局劳动人事部、工会收集职工更改姓名、民族、出生年月、国籍、入党入团 时间、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11、等有关材料: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上级 批复及职工离、退休审批材料等。 4.2.12通过局工会、安全保卫部等部门收集死亡职工的悼词、公开报道、非正常死亡的 调查报告等材料。 4.2.13人事档案具体归档范围按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定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 定执行。 4.3归档要求和时间 4.3.1凡需要归档的人事材料,由各主管部室负责收齐,确认无误后,填写移交清册一 式二份,经部室领导审签后,交局人事档案室归档。 4.3.2凡需要归档的人事档案任何人都不得擅自保存,更不得据为已有,必须主动向局 人事档案室移交。 4.3.3各部室移交人事档案时,必须详细填写登记表一式二份,连
12、同归档材料一齐送局 人事档案室。 4.3.4专职接收归档人事材料时,须按照归档登记表的项目,逐份逐页地 进行核对,检查无误后,签字盖章,其中,一份归档登记表留存档案室备查,另一份退回,由 归档部门保存。 4.3.5归档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文件材料,材料齐全完整真实,文字清楚,对象 明确,有承办单位或个人署名,有形成材料的日期。 4.3.6归档材料必须手续完备,经鉴别不属归档范围的材料,要分别情况予以处理。 4.3.7对伪造的材料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对应销毁的材料要详细登记,经分管局领 导审查批准;对应转出的材料要办理转递登记手续。 4.3.8人事档案材料的载体,应使用16开规格的办公用纸
13、,材料左边应留出2-2.5厘米的 装订边。 4.3.9凡归档人事材料的撰写必须符合要求,文字必须是铅印、计算机打印、胶印、油 印或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墨汁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纯蓝墨水和复 写纸书写。 4.3.10归档材料必须是原件,除电传材料需复印存档外,一般不得用复印件代替原件 存档。 4.3.11本局各部室在人事材料形成后的一个月内移交局人事档案室,移交份数一般为 一份(省公司管理的局级领导需二份)。 4.4鉴别与转递 4.4.1认真鉴别、判定人事档案的真伪,做到不错归、错销。 4.4.2从本局职工姓名的异同(即:同姓同名,同姓异名或异姓同名)上鉴别人事材料 是否是该职
14、工的材料,避免张冠李戴现象发生。 4.4.3按照人事档案十大类(即:履历、自传、鉴定、学历、政审、党团、奖励、处分 、待遇、其他等类)的内容,鉴别其是否属于人事档案归档范围。 4.4.4以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及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为准绳,以审查结论 为依据,以案情缘由为线索,鉴别归档材料是否符合材料清理的有关政策。 4.4.5剔出归档材料中的重份、内容重复、不能说明问题和没有价值的材料,使归档材 料更精练。 4.4.6通过政审材料和处分材料的构成以及每份材料的内容,鉴别归档材料是否完整。 4.4.7检查归档材料的审查、批准、签署、盖章、落款等手续,鉴别归档材料手续是 否完备。 4.4.8职工因
15、工作调动需要转递人事档案的,应在10天内办理转递手续,避免因时间 拖久,产生“无头档案”。 4.4.9对转出的人事档案要认真地检查核对,按有关要求整理合格,装订成册,不得 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4.4.10人事档案转出后,须在档案名册注明何时转向何处,以便备查。 4.4.11转出的人事档案要仔细填写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与档案一道密封,加贴 密封条并盖密封章,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转递,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4.5人事档案的整理 4.5.1人事档案的整理必须规范,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职工档案管理工作 规定的方法和程序,对归档的干部、职工个人材料进行鉴别、分类、排列、编目、装订,使 之系统化、条
16、理化,避免散失,便于保管和利用。 4.5.2整理后的案卷,须按计算机档案管理程序的要求,依姓氏笔画的顺序,逐卷、逐 件、逐个字段地输入微机。 4.5.3案卷装订前,应拆除卷内每份文件的装订金属物,整平、裱糊褶皱和破损的材料 。 4.5.4案卷装订时,按“封面目录卷内文件封底”的顺序分箱排架。 4.5.5案卷装订后,一律使用标准档案装具装袋,在填写好装具脊背各栏项目的内容后 ,按“姓氏笔画编号”的顺序分箱排架。 4.6人事档案的保管、保密 4.6.1为确保人事档案的绝对安全,须使用门窗较坚固的专用档案库房,配置专用铁 质的档案柜。 4.6.2人事档案库房须按国家标准保持适宜的温湿度,即:温度控制
17、在14c24c之 间,湿度控制在45%65%之间。 4.6.3库房内每个铁质档案柜中须定期投放防虫药片(盒),以防治害虫对库存档案的侵 蚀。 4.6.4依据档案库房通风去湿(降温)原理,不定时地开启库房门窗,保持库内空气清新 ,防止有害气体对档案的腐蚀。 4.6.5档案库房的门窗必须密封无损,库房门窗开启后,须随时注意关闭,防止老鼠入 库危害库存档案。 4.6.6严禁在库房内吸烟和摆放易燃物品,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保证用电安全。 4.6.7每月定期对库藏档案进行清理检查,若发现有破损或载体变质的档案,要查明原因 并及时进行修补或复制。 4.6.8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准向无关人员谈论档案
18、内容。 4.6.9任何人不准携带档案材料进入公共场所,个人不准私自保存他人的档案材料。 4.6.10人事档案库房为我局机要重地,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4.6.11档案管理专职每天下班前须对库房进行安全检查,节假日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7人事档案的提供利用 4.7.1档案管理专职须按姓氏笔画编制人事档案案卷目录检索工具,积极为人事工作服 务。 4.7.2凡本局需查阅人事档案者,必须是中共党员,查阅前应填写查阅登记表,在查阅 室查阅,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4.7.3查阅人事档案时要注意爱护,保持案卷的整洁,严禁对档案涂改、圈划、抽取、 撤换、污损等。 4.7.4未经批准,不得擅
19、自拍摄、复制档案材料,确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必须 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复制的材料不得给无关人员观看,用毕自行销毁。 4.7.5本局人事档案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的,可由借用单位写出借阅报告,经 本局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用,借用档案一般不超过三天,用后及时归还。 4.7.6借用的人事档案必须妥善保管,要严格保密,不准交给无关人员和职工本人翻阅 ,用毕及时归还。 4.7.7本局任何职工不得查阅本人及家属的人事档案。 4.7.8档案管理人员接待阅档时,要先清点材料,后拿出,收回档案时要清点,再归档 。 4.7.9每月检查一次借出档案的退回情况,逾期不还者要及时催回;每年年底进行一次
20、 档案总核对工作,将不该管的档案转到有关单位,应管档案及时索要。 5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的检查与考核按xxxxxx工作质量综合考核办法执行。本标准的检查与考核还应按xxxxxx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篇:人事档案管理人事档案管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xxxxxx人事档案管理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应于xxxxxx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和干部人 事档案工作目 标管理考评标准的通知(组通字199655号)。 关于转发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1996-2
21、021年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规划的通知(组厅 字199636号)。 国电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力公司干部档案工作八项制度的通知(人建199848号)。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 3管理职责 3.1主管劳动人事工作的局长对人事档案工作负领导责任。 3.2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由局劳动人事部负责。 3.3人事档案管理专职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基本任务 4.1.1负责接收、征集、整理、立卷、编目和统计本局形成的人事档案。 4.1.2负责对形成人事材料的局属各部室的归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 4.1.3负责人事档案材料的鉴定、保管、保密、查阅和传递、检查核对等管理工作。 4.2人事
22、档案材料的收集途径和范围 4.2.1通过局党委工作部、劳动人事部收集职工在吸收、聘任、调配、转业退伍安置、 任免、办理工资待遇、政审等工作中形成的档案材料。 4.2.2通过局党代会、职代会、工会、共青团等代表会议的部门,收集代表、委员登记 表和个人政绩材料。 4.2.3通过局劳动人事部收集职工受教育的学生(学员)登记表,考生登记表,学习成 绩表,毕业生登记表、鉴定表,授予学位的材料,学历证明书;培训结业成绩表,学习鉴定 等材料。 4.2.4通过局劳动人事部收集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认定、确认审批材料和工人技师资 格审批材料。 4.2.5通过局党委工作部收集在组织建设中形成的批准为正式中国共产党党员
23、的志愿书 、申请书、自传、登记表等材料。 4.2.6通过局党委工作部收集在共青团建设中形成的入团志愿书、申请书、登记表等材 料。 4.2.7通过局长工作部、局工会、党委工作部等部室收集表彰活动中形成的先进工作( 生产)者、劳动模范等的登记表、先进模范事迹、嘉奖通报等材料。 4.2.8通过局纪检监察室、劳动人事部等部室收集形成的处分决定、本人检查、上级批 复、个人对处分决定的意见等材料。 4.2.9通过局审计稽查部收集形成对职工经济工作中的评价、处理意见等材料。 4.2.10通过局安全生产部、生产科技部及本人、报刊杂志等途径收集本局职工的发明、 科研成果及有重大影响的论文、著作等的目录. 4.2
24、.11通过局劳动人事部、工会收集职工更改姓名、民族、出生年月、国籍、入党入团 时间、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等有关材料: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上级 批复及职工离、退休审批材料等。 4.2.12通过局工会、安全保卫部等部门收集死亡职工的悼词、公开报道、非正常死亡的 调查报告等材料。 4.2.13人事档案具体归档范围按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定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 定执行。 4.3归档要求和时间 4.3.1凡需要归档的人事材料,由各主管部室负责收齐,确认无误后,填写移交清册一 式二份,经部室领导审签后,交局人事档案室归档。 4.3.2凡需要归档的人事档案任何人都不得擅自保存,更不得据为
25、已有,必须主动向局 人事档案室移交。 4.3.3各部室移交人事档案时,必须详细填写登记表一式二份,连同归档材料一齐送局 人事档案室。 4.3.4人事档案管理专职接收归档人事材料时,须按照归档登记表的项目,逐份逐页地 进行核对,检查无误后,签字盖章,其中,一份归档登记表留存档案室备查,另一份退回,由 归档部门保存。 4.3.5归档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文件材料,材料齐全完整真实,文字清楚,对象 明确,有承办单位或个人署名,有形成材料的日期。 4.3.6归档材料必须手续完备,经鉴别不属归档范围的材料,要分别情况予以处理。 4.3.7对伪造的材料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对应销毁的材料要详细登记,经分
26、管局领 导审查批准;对应转出的材料要办理转递登记手续。 4.3.8人事档案材料的载体,应使用16开规格的办公用纸,材料左边应留出2-2.5厘米的 装订边。 4.3.9凡归档人 事材料的撰写必须符合要求,文字必须是铅印、计算机打印、胶印、油 印或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墨汁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纯蓝墨水和复 写纸书写。 4.3.10归档材料必须是原件,除电传材料需复印存档外,一般不得用复印件代替原件 存档。 4.3.11本局各部室在人事材料形成后的一个月内移交局 人事档案室,移交份数一般为 一份(省公司管理的局级领导需二份)。 4.4鉴别与转递 4.4.1认真鉴别、判定人事档案的真
27、伪,做到不错归、错销。 4.4.2从本局职工姓名的异同(即:同姓同名,同姓异名或异姓同名)上鉴别人事材料 是否是该职工的材料,避免张冠李戴现象发生。 4.4.3按照人事档案十大类(即:履历、自传、鉴定、学历、政审、党团、奖励、处分 、待遇、其他等类)的内容,鉴别其是否属于人事档案归档范围。 4.4.4以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及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为准绳,以审查结论 为依据,以案情缘由为线索,鉴别归档材料是否符合材料清理的有关政策。 4.4.5剔出归档材料中的重份、内容重复、不能说明问题和没有价值的材料,使归档材 料更精练。 4.4.6通过政审材料和处分材料的构成以及每份材料的内容,鉴别归档材料是
28、否完整。 4.4.7检查归档材料的审查、批准、签署、盖章、落款等手续,鉴别归档材料手续是 否完备。 4.4.8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转递人事档案的,应在10天内办理转递手续,避免因时间 拖久,产生“无头档案”。 4.4.9对转出的人事档案要认真地检查核对,按有关要求整理合格,装订成册,不得 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4.4.10人事档案转出后,须在档案名册注明何时转向何处,以便备查。 4.4.11转出的人事档案要仔细填写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与档案一道密封,加贴 密封条并盖密封章,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转递,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4.5人事档案的整理 4.5.1人事档案的整理必须规范,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
29、例、职工档案管理工作 规定的方法和程序,对归档的干部、职工个人材料进行鉴别、分类、排列、编目、装订,使 之系统化、条理化,避免散失,便于保管和利用。 4.5.2整理后的案卷,须按计算机档案管理程序的要求,依姓氏笔画的顺序,逐卷、逐 件、逐个字段地输入微机。 4.5.3案卷装订前,应拆除卷内每份文件的装订金属物,整平、裱糊褶皱和破损的材料 。 4.5.4案卷装订时,按“封面目录卷内文件封底”的顺序分箱排架。 4.5.5案卷装订后,一律使用标准档案装具装袋,在填写好装具脊背各栏项目的内容后 ,按“姓氏笔画编号”的顺序分箱排架。 4.6人事档案的保管、保密 4.6.1为确保人事档案的绝对安全,须使用
30、门窗较坚固的专用档案库房,配置专用铁 质的档案柜。 4.6.2人事档案库房须按国家标准保持适宜的温湿度,即:温度控制在14c24c之 间,湿度控制在45%65%之间。 4.6.3库房内每个铁质档案柜中须定期投放防虫药片(盒),以防治害虫对库存档案的侵 蚀。 4.6.4依据档案库房通风去湿(降温)原理,不定时地开启库房门窗,保持库内空气清新 ,防止有害气体对档案的腐蚀。 4.6.5档案库房的门窗必须密封无损,库房门窗开启后,须随时注意关闭,防止老鼠入 库危害库存档案。 4.6.6严禁在库房内吸烟和摆放易燃物品,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保证用电安全。 4.6.7每月定期对库藏档案进行清理检查,若发现有破
31、损或载体变质的档案,要查明原因 并及时进行修补或复制。 4.6.8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准向无关人员谈论档案内容。 4.6.9任何人不准携带档案材料进入公共场所,个人不准私自保存他人的档案材料。 4.6.10人事档案库房为我局机要重地,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4.6.11档案管理专职每天下班前须对库房进行安全检查,节假日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7人事档案的提供利用 4.7.1档案管理专职须按姓氏笔画编制人事档案案卷目录检索工具,积极为人事工作服 务。 4.7.2凡本局需查阅人事档案者,必须是中共党员,查阅前应填写查阅登记表,在查阅 室查阅,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4.7.
32、3查阅人事档案时要注意爱护,保持案卷的整洁,严禁对档案涂改、圈划、抽取、 撤换、污损等。 4.7.4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材料,确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必须 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复制的材料不得给无关人员观看,用毕自行销毁。 4.7.5本局人事档案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的,可由借用单位写出借阅报告,经 本局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用,借用档案一般不超过三天,用后及时归还。 4.7.6借用的人事档案必须妥善保管,要严格保密,不准交给无关人员和职工本人翻阅 ,用毕及时归还。 4.7.7本局任何职工不得查阅本人及家属的人事档案。 4.7.8档案管理人员接待阅档时,要先清点材料,后
33、拿出,收回档案时要清点,再归档 。 4.7.9每月检查一次借出档案的退回情况,逾期不还者要及时催回;每年年底进行一次 档案总核对工作,将不该管的档案转到有关单位,应管档案及时索要。 5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的检查与考核按xxxxxx工作质量综合考核办法执行。 本标准的检查与考核还应按xxxxxx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篇:人事档案管理员工档案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变静态的员工管理为对员工成长过程的动态跟踪管理,特制定本规章。 2范围 公司针对所有员工的管理工作均应遵照本办法执行。 3解释 人事管理档案。指公司为加强对员工的管理,而建立起来的有关员工基本情况的资料以及历次考核与异
34、动等项的资料。 4权责 4.1全体员工人事管理档案的建立、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专员负责,各人力资源派驻机构或人员应在其指导下完成所属单位中层及以下员工的人事管理档案的建立、更新工作。 4.2员工的人事资料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收集,并填写人事(管理)档案资料移交清单移交人力资源部。 4.3公司员工的人事管理档案,必须是部门主管(含)以上的领导在其所属员工晋升、奖惩、异动、了解基本情况时方有权调阅。 5工作内容 5.1人事档案 5.1.1人事档案的调转 5.1.1.1员工可在被公司正式聘用之日起三十天内将人事档案转入公司。 5.1.1.2人力资源有义务协助员工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 5.1.
35、2人事档案的管理 人力资源部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定期对员工的人事档案进行更新、整理。 5.2人事管理档案 5.2.1人事管理档案的建立 5.2.1.1人事管理档案应在员工到职一周内,由所在部门负责将员工到职后形成的人事资料收集完整,待员工经试用期考核通过,正式录用时将其人事资料移交人力资源部。 5.2.1.2人力资源部对移交的人事资料要依据人事管理档案分类目录进行审核,发现有人事资料不完整的及时向相关单位和人员追索,以确保人事档案的真实与完整。 5.2.1.3对公司员工应收取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三份、免冠一寸照4张、学历证书复印件(核对原件)、最近一家工作单位离职证明书(收原
36、件)、社保卡复印件(核对原件)/社保数码回执、居住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居住证数码回执、其中销售部、财务部员工除收取上述资料外还需收取担保文件。 5.2.1.4收取员工相关证件时,应向对方出具收据(一式二份),一份交对方,一份存入档案袋(盒)查验。 5.2.1.5人事资料收集、归档后,人事管理专员应在档案袋(盒)上详细填写员工姓名及档案资料清单等内容,依档案材料分类目录顺序排列,各类资料以形成时间为序,分类装订,并注明档案资料收集、归档经办人姓名。 5.2.1.6档案管理员应将档案资料分类存放、严格保管。 5.2.2人事管理档案的健全、更新 5.2.2.1公司员工考核、任免、奖惩、教育培训、薪
37、资调整、职务异动等人事资料一经形成,员工所在部门应及时协助人力资源部整理相关资料。 5.2.2.2员工调任、晋升、降职、免职等人员异动资料归档时,除按资料形成时间顺序排列装订在档案第三类外,同时应在人员薪资/异动变化记录表中登记。 5.2.2.3员工薪资变动资料归档时,除按资料形成时间顺序排列装订在档案第五类外,同时在员工薪资/异动记录表中登记,如因调任、晋升、降职等人事异动涉及薪资变动时,所归档资料仍放第三类。 5.2.2.4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专员在对收集上来的各项人事资料审核无误后,应参照 5.2.1.5条款规定交档。 5.2.3人力资源部本着对员工负责的态度,按照人事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
38、定期填写人事(管理)档案资料移交清单。 5.2.4人事管理档案建立后,由人力资源部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统一保管。 5.3人事档案及人事管理档案查阅、借阅及复印管理 5.3.1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方可查、借阅人事(管理)档案: a.了解所属员工基本情况; b.员工晋升、降职; c.员工奖惩; d.员工调动。 5.3.2查、借阅及复印人事(管理)档案的手续 5.3.2.1查阅人事(管理)档案的手续 a.须查阅人员(管理)档案时,查阅人持人事专员(档案管理)签批的人事(管理)档案查阅/借阅单,经人力资源部长签核后,即可到档案室查阅所需的人事资料。 b.查阅人事(管理)档案,必须在档案室内完成;不准将
39、有关资料私自带出或复印。 5.3.2.2借阅人事(管理)档案的手续 a.须借阅人员(管理)档案时,借阅人持人事专员(档案管理)签批的人事(管理)档案查阅/借阅单,经有核准权限的人员签核后,即可到档案室办理借阅手续。 b.人事(管理)档案的借阅期限,一般为十五天,特殊情况可延长至一个月。借阅人必须保证人事资料的安全、完整,不准私自复印或转借他人。 c.借阅档案人员应按期交还所借阅之档案,逾期未还者,档案管理人员有责任进行追索。 d.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应依人事(管理)档案查阅/借阅单的记载逐一核对,并检查档案资料的完整性,确认无误后,在人事(管理)档案查阅/借阅单备注栏中注明归还日期。 e.
40、因工作需要确需调阅员工人事档案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与(b)联系。 5.3.2.3的确因工作需要,要求复印人事资料者,在人事(管理)档案查阅/借阅单上标明,必须经人力资源部长核准方可进行。 5.3.3人事(管理)档案的借阅及复印者,应注意资料的保密性和安全性。由于不妥善保管造成资料丢失、损坏或不注意保密擅自扩大资料的阅读范围影响者,而对当事人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者,责任由其个人承担。 5.4离职人员档案的处理 5.4.1退档手续的办理 离职人员持经核准的离职(调动)交接表到档案室办理。 5.4.2人事管理专员需将离职人员离职资料归档,按分类目录排放装订,并在档案袋(盒)上注明离职日期和原因。 5.
41、5证件的借用、归还程序 5.5.1因特殊用途需借用人事管理档案中证件者,应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属部门主管/经理或单位负责人批准。 5.5.2证件借出期限最长为二个月。逾期未归还者,按每个证件20元/天计算罚金,罚金从押金中扣除。 5.5.3证件的归还 5.5.4档案管理员应详细记录证件借用者的姓名、部门、借用证件名称、借出日期、归还日期等资料,备查。 5.6档案的统计、清点 5.6.1档案管理员应及时将人事信息归档,及时记录,及时录入微机,保证实存档案信息与微机存储信息一致。 5.6.2档案管理员每周一统计上周退档、归档人员清单,每月五日进行月度汇总。 5.6.3每年一月份,对档案进行年度清点。
42、统计上年度归档数、档案总数、退档总数、在岗人员档案数等数据,并与微机存储数据校对,要求二者一致。 5.6.4人事管理档案保存期限: a.已办理离职手续的员工,其人事管理档案保存期为两年,从离职(调动)交接表中核准的日期为依据计算; b.未办理离职手续但实际已离开公司的人员,其人事管理档案保存期为三年,以当事人所在部门出具的书面报告中标称的离开公司时间为依据开始计算。 5.6.5每年三月份,对上年度已超出保存期限的档案统一进行销毁。 5.7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6.相关表单 6.1人事(管理)档案资料移交清单 6.2人事管理档案分类目录 6.3人员薪资/异动变化记录表 6.4人事(管理)
43、档案查阅/借阅单 第五篇:人事档案管理中组部、国家人事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补充规定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人调发19885号)下发以后,各地区,各部门采取了一些措施,为纠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中产生的混乱现象做了不少工作。但是,现行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有一些民办公司,人才开发中心等机构还在擅自接收和管理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不按有关规定办事,有的甚至把无原则地出具出国政审证明材料和保管档案当成谋利手段。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加强对流动人员的管理,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特作如下补充通知: 一、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必须严格执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一律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或政府人事及其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