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建设单位)开展建筑安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的方案(范本)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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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某某(建设单位)开展建筑安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的方案(范本)范文 第一篇:某某(建设单位)开展建筑安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的方案(范本)范文重庆渝发建设有限公司 同景国际w组团iii标段安全管理方案 一、组织机构和职能分工 1、人员组成:李永杰王伟刘印杨双林孙伟高洪波 2、职能分工: (1)施工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派驻的工程师,负责全面工作,对工程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2)王伟工程师代表,负责工程施工进度、质量、材料设备采购验收、投资计划完成、安全等工作。 (3)李永杰工程师代表,负责工程施工进度、质量、材料设备采购验收、投资计

2、划完成、安全等工作,负责与工程有关的外部协调工作。(4)杨双林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土建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协助负责与工程有关的外部协调工作。 (5)高洪波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工程施工中的水电暖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6)刘印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编工作,做好施工日志、会议纪要及有关材料的起草工作。 二、工作制度 1、施工单位实行每周一工作例会制度,总结上周工作,安排部署本周任务。同时,每周四下午派人参加监理周工作例会。 2、施工单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职能分工开展工作;工作要积极主动,并要搞好协调配合。 3、日常工作中,每天要亲自到施工现场,搞好检查工作,并做好有关记录。在隐蔽等

3、关键工程施工时,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期间,工作人员要做好记录,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4、对于工程管理、施工中的关键技术和关键问题,要集体商议处理方案。 三、工程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 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均应严格履行合同,三方要密切配合,全力搞好工程建设工作。 2、及时办理和协调处理与工程有关的外部事宜,为工程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3、及时安排和处理合同条款中的未尽事项,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协商,尽快定出处理意见或达成协议,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 4、杜绝肢解工程、转包工程等现象发生。 (二)工程材料、设备管理 1、严把材料入场验收关。对承包人采购的钢筋、水

4、泥、砂、石子、电器材料、品质量证明书、发货明晰表等证件是否一致齐全。对于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及设备,要责成承包人退货、调换或重新采购。 2、严把材料价格关。检查采购的材料设备的质量。 3、严把材料使用安装关。抽验钢筋、水泥等施工材料能否满足施工质量要求,严格按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进行施工;对于电器、装饰等材料,严格按照设计和有关规程、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安装。 4、妥善管理好由其负责采购或接管的建筑材料和安装设备。 (三)工程进度和投资计划管理 1、依据合同、及时上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方案。 2、认真核定工程量,并按合同约定日期,及时完成工程进度。 3、核定并签发施工中发

5、生的临时计时工日。 4、如遇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或其它可能延误施工工期的情况,要及时通知建设单位,以免延误工期。 (四)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1、在不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情况下,随时检查工人是否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发出的指令进行施工。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要责成工人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2、检查施工质量的内容主要有: (1)质量检测人员及设备到位情况,质量自检系统是否完善。(2)各道工序的施工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3)施工过程中现场取样(必须通知监理单位)(4)及时处理质量缺陷,避免出现重大质量事故。(5)进行分部工程和隐蔽工程的中间质

6、量检验。(6)申报竣工验收。 3、必须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随时注意工地文明施工情况。 5、严格执行标准、规范,认真负责的做好工作。在处理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中,不偏袒、不刁难,秉公办事。 (五)工程资料管理 1、在工程管理和施工过程中,对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提交的报告要按约定时间做出书面答复。 2、随时检查施工原始资料和与工程有关的其它资料。 3、按合同要求,提交工作月报及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程进度和工程量报告以及其它有关方案或报告。 4、及时做好自身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编

7、工作,要使整编资料真实准确的反映出施工进度和投资计划完成情况,以及施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关键问题和处理结果。 5、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真实准确地做好施工程记录和有关报告。 重庆渝发建设有限公司 同景国际w组团iii标段项目部2021.5.1. 第二篇:建筑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筑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根据南昌市政府关于印发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市建委决定在全市建筑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特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

8、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隐患排查重点内容 本次建筑行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点是: 1、企业依法取得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企业依法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情况以及遗留问题的整改情况; 2、工程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工程监理单位等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3、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检查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四口、五临边”、高边坡等部位安全防护与管理情况,施工作业人员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4、

9、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21)检查施工现场“三相五线”制、各项用电设施设备安全与管理情况; 5、施工现场起重、吊装设备及机具验收、安全检测检验情况,物料提升机、施工外用电梯及塔吊等设备安装、拆除方案制定和落实以及使用等情况; 6、施工脚手架搭设方案、计算、验收及使用等情况; 7、高大模板、深基坑开挖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方案制订、专家论证、审批和落实情况。 三、实施步骤 本次建筑行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1、企业自查自改阶段 7月10日前,全市各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部要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单位和其他单位的事故教训,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方案,认真开展

10、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各县区(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督促指导工作,要深入施工现场查找安全隐患。 2、督导检查阶段 7月中、下旬,市建委将组成检查组到各县区(开发区)督导检查,检查各施工企业自查自改情况和施工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仍然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并落实责任人督促整改。 3、配合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省政府督查阶段 各县区(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企业要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迎接7月下旬至9月中旬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省政府分别组成的联合督查组的检查。 4、“回头看”再检查阶段

11、 为巩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在第四季度我委将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检查。主要检查各县区(开发区)和各施工企业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是否治理到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四、工作要求 1、各县区(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领导,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制订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狠抓责任落实,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认真督促整改。 2、各县区(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

12、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 3、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工作以施工企业自查自改为主,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和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并重,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同时要进行分析、梳理,研究制定从源头解决的方法、办法和制度。 4、各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和全体职工的作用,工程项目的所有人员都应知晓并积极参与,发现危及职工安全健康的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 各县区(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企业要以这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

13、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2021年12月20日 第三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专项行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公司各项安全制度的管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目的 通过排查,及时发现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隐患,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二、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磊副组长:邢玉清 成员:翟银楠夏铭翊刘洪驰李新玉于洪伟 三、排查工作安排 排查工作分三阶段进行: 1.集中排查阶段,从3月1日到4月底进行全面集中排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帐,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并

14、进行复查。 2.隐患治理阶段,从5月1日开始到7月底结束,对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进行上线检查,对查出的情况汇总,并通知各个分公司整改。 3.总结验收阶段,从9月份至年底,主要是对已排查出的隐患进行监督,确保整改不走过场,对新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并跟踪落实。 四、排查内容 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工地进行全面排查,结合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有关要求和今年以来高坠、坍塌、起重伤害、触电、物体打击等多发性事故的特点进行,做到实体与行为统一,既查找现场的实体安全隐患,又指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重点排查: 1.安全行为方面: (1)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持证情况和安全责任的

15、考核落实情况; (2)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到位:对从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填写安全教育卡。加强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和业余消防队的建设情况;每天指定人员对现场消防情况进行巡查,并记录。 (3)检查安全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及安全隐患整改等主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的落实。 (4)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预防监控措施及应急预案进行完善; (5)对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等监督检查。 2.现场实体方面 检查国家有关安全规范与标准的贯彻落实情况,主要有以下内容: (1)工地食堂、职工宿舍、易燃易爆物品及有害物资或材料、设备仓库等重点场所的环境条

16、件、消防设施的配备与使用管理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施工观场焊接作业是否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消防责任人及消防措施是否落实等。 对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确保安全: (2)临时用电的安全状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按照三相五线制tns系统要求布设,外电防护、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等符合要求,临时用电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五、整治措施 1.检查人员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或问题果断处置,发现问题严格按有关规定及时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或“责令停工通知书”,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经复查仍不合格的,将对相关人员作进一步处罚。 2.在排查过程中,突出重点,强

17、化监督,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相结合。 3.对安全隐患要发现一处,限时整改一处,复查验收一处;同时,要根据“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整治,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六、工作要求 1.项目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高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同时,我们要制定措施、落实责任,认真做好此次安全隐患自查和迎检工作,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要逐条做到整治责任、整治措施、整治资金、整治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排查过程中,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位,自查结果和工作情况

18、要做好记录,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检查。 2.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落实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尽职尽责、扎实有效者将予以通报嘉奖,对漏查、瞒报和整治不彻底的,特别是对由于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认真、玩忽职守、疏漏重大安全隐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认真填写及时上交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表,并将安全隐患的督办工作情况及隐患整改复查验收报告等一并建档保存。 第四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xx年16号)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做好长安区安全生

19、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制定长安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省市安委办关于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对照国务院关于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的指导意见,通过企业自查、部门排查、建立试点、重点治理和全面整改,查处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隐患和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的落实,保持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 二、实施范围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范围是全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化工、建筑施工等工矿企业;学校、商场、市场

20、等人员密集场所。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情况。 三、排查治理的内容 (一)各类企业和单位自查自改共同的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和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贯彻落实安全

21、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纳、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三同时”制度情况。 4、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企业和单位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全员(包括农民工)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6、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二

22、)各类企业和单位根据本行业特点自查自改的重点内容 7、化工和涉及化工生产的医药生产企业 (1)生产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时不符合项的整改情况;重要生产车间、原料产品库区、供电供水等重点单元的安全生产状况。 (2)工艺技术管理制度、仪表联锁管理制度、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制订和执行情况;工艺技术是否合规,操作条件是否合理,主要联锁自动保护设施是否正常,反应器、分馏塔、重要机组、专用设备以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重要设备的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3)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4)在检修、维修作业中,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

23、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在生产和施工作业中,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情况。 (5)防雷电、防汛、防建筑物倒塌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6)企业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或与当地大企业、与地方政府建立了应急救援合作关系;化工企业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的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立了污水储存池及具备污水处理的能力。 (7)岗位操作人员熟练掌握和熟悉本岗位职责、工艺流程、危险及有害因素、工艺技术指标、操作规程、设备仪表的使用、应急处置方法的情况,严格执行企业巡回检查制度的情况。 (8)新建项目的立项审批、安全设施审核情况

24、,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情况;项目的竣工验收、正在试车投料和试生产项目的安全措施制订和落实情况。 8、化工经营企业 (1)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是否存在超许可经营范围现象,是否严格执行“一书一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制度。 (2)销售剧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查验、登记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车辆安装的安全标示牌。 (3)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安全距离、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储罐区是否建立了罐体定期检查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储罐是否装备液位高低报警,是否存在超储现象,仪表、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防雷、防雨、防汛、防倒塌安全

25、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 9、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 (1)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特别是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充装单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制订和执行情况,充装车辆资质、安全状况查验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严禁超量装载规定落实情况,操作人员取得上岗证的情况。 (2)可燃气体充装设备管道静电接地情况,装卸软管每半年进行水压试验的情况,充装设备的仪表和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液化气体充装站是否采取防超装措施;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充装站是否配备有毒介质洗消装置,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和防化服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3)对证明资料不齐全、检验检查不合格、罐体内残留介质不详和存在其他可疑情况的罐车严禁充装的规定落实情

26、况。是否向驾驶员和押运员说明充装的危险化学品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生产企业的联系方式等,是否向押运员提供危险化学品信息联络卡。 10、建筑施工企业 (1)企业依法取得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企业依法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情况以及遗留问题的整改情况。 (2)工程的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及工程监理单位等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3)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四口、五临边”、高边坡、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外用电梯、塔吊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与管理符合标准规范的情况。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

27、施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xx)的情况。 (5)施工现场起重、吊装设备及机具的安全检测检验合格情况,以及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安装、拆除方案的制订及使用情况。 (6)脚手架的设计、制造、搭设、使用、管理和维修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情况。 11、学校 (1)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 (2)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情况;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监测情况;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具备合法资质情况。 (3)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28、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游泳池、实验室、礼堂、学生宿舍,特别是租用的学生宿舍和底层商用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4)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情况。 (5)d级危房使用情况;校舍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6)日常安全教育课时安排情况和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情况;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聘用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 (7)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落实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情况。 12、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1)人员密集场所设置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情况。 (2)疏散通

29、道、楼梯和安全出口的设置、数量和形式以及保持畅通情况;公共区域及逃生通道的外窗金属护栏符合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要求情况。 (3)防火、防烟分区设置情况。 (4)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栓等设施的配备和完好情况。 (5)集生产、加工、销售、储存、居住等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6)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电气设备、电源线路的使用维护情况。 (7)人员密集场所周围违章建筑、室外广告牌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问题整改情况。 四、时间安排和步骤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时间从现在开始至12月2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30、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文件精神和指导意见,制定长安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同时,确定辖区华曙制药厂、京联实用气体有限公司等11个单位为街镇隐患排查治理的试点单位(各街镇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由各街镇督导、帮助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企业自查整改阶段。7月30日前为企业自查整改阶段。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和未遂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方案,认真细致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隐患,要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企业

31、要将排查治理情况及时上报各街镇安监站。同时,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的自查整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区安委办报送信息。 (三)督导检查阶段。7月15日至8月10日。分两个层面,由各街镇负责督导本辖区试点单位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由区安委办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督导组,对全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各街镇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在此阶段,由区安委办和相关街镇共同做好省市督导检查的迎查备查工作。 (四)“回头看”再检查阶段。10月20日至12月20日为各单位“回头看”再检查阶段。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

32、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结束后,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主要检查企业和各监管单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完善,隐患治理资金投入和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的职能部门要把此次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结合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工作要求和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实际,迅速开展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对重大隐患单位,街镇每周检查一次,职能部门每半月检查一次;对一般隐患单位,街镇每月检查一次,各职能部门每两个月检查一次。同时要坚持周二检查日制度,每周二由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带队

33、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确定整改的时间、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抓住试点,以点带面。各街镇要帮助辖区试点单位制定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治理内容、程序、责任及要求,注意总结推广试点单位的先进经验,使相关行业和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都能按照要求进行,达到以点带面,全面推开的目的,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打下坚实基础。 (四)落实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中工作不落实、检查不到位、隐患不整改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相关领导

34、的责任。 (五)完善制度,长远推进。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为契机,探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对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既要切实消除当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以“三项制度”建设为核心,落实治本之策,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六)加强宣传教育,发挥监督作用。一方面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宣传力度。另一方面,要强化社会监督,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监督,使生产经营企业牢固树立“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创造良好的环境。区

35、安委办隐患排查举报电话为0311-86662021。 附件:各街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试点单位名单 第五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 行动的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丰台区建委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李勇区建委副主任 成员:张卫东区建委执法一科科长 付强区建委执法二科科长 雷海正区建委执法三科科长 张庆贺区建委综合科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建筑行业管理处综合科,负责日常协调和管理工作,各集团公司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二专项排查内容 (一)全面排查,消除隐患,严防事故 全区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在施工现场管

36、理达标的基础上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排查工作。对所属在施工地的各类洞口、临边等施工部位和施工吊篮、模板支撑体系等设施按国家和地方标准进行认真检查,对基坑支护工程进一步认真排查,对现场临时用电进行检查,对施工人员的行为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严防坍塌事故、高坠事故、触电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加强检查,强化管理 1、加强对深基础开挖施工的检查,重点检查基坑开挖前是否编制了基坑支护方案;是否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方案论证和审批;是否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是否有基坑边坡位移及沉降监测。 2、加强对脚手架支撑体系的检查。重点检查脚手架支搭是否编制了支搭方案;是否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方案论证和审批

37、;是否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是否有脚手架验收的记录。 3、加强施工现场的洞口、临边防护检查。重点检查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以及阳台、屋面、作业临边等是否按照规范标准进行安全防护。 4、强化施工吊篮、升降机的安全管理。各参建单位要按照北京市建筑工程起重机机械监督管理规定,加强起重机械的管理,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同时要加强吊篮、升降机安装(或拆除)的安全管理,要制定专项方案,严格验收程序,保证设备固定状况可靠、各种安全装置灵敏有效;对从事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要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5、加强对模板码放、拆除、运输的安全管理。模板必须按照规范标准码放,模板就位或拆除时必须有可靠的固定措

38、施,严防坍塌事故的发生。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严格按照部颁规范执行。用电设备、电闸箱、各类保护器必须灵敏可靠。 7、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准进入施工现场从事施工活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三专项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 按照市建委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文件的通知,6月11日制定丰台区建委系统施工安全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工作。 (二)企业自查自改 6月13日7月31日是企业自查自改阶段,各施工企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 1、各施工单位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活动小组

39、。企业负责人要亲自组织专项行动并带队对工地进行安全检查,为活动顺利进行提供各项支持。 2、各工程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项目负责人要组织人员每周对在施工程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联合检查的记录。各施工单位要组织人员每月对本单位的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并有记录。 3、对不能及时解决的安全隐患立即上报区建委相应执法科室。 (三)区建委监督检查 1、区建委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出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活动的计划。 2、6月20日7月15日,区建委要在日常检查的基础上, 安排人员对所辖地区的工地进行专项排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市建委。 3、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应严肃处理。对不

40、能及时解决的安全隐患立即上报市建委。 (四)市建委全面监督检查 1、7月15日7月31日,市建委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活动组对前阶段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抽检。每个区县检查工地个数不少于10个,检查结果及时上报和反馈。 2、市建委网格组从6月1日起,对所辖地区的工地进行全面检查,对工地存在的问题责令立即改正。 (五)巩固阶段 1、8月份为巩固阶段,各单位全面总结前阶段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活动工作经验,巩固工作成果,进一步推进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活动工作深入。各企业对前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采取相应措施。区建委根据前阶段检查出的问题,总结经验,进一步做好专项排查工作。 2

41、、市建委再次对全市的建筑施工现场专项排查工作进行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将进行严肃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管理。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建设、 施工、监理企业要成立施工安全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整治工作负总责。区建委要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好本次整治活动。 (二)建立排查安全隐患长效机制。 各有关单位要完善管理机制,建立相关检查制度,明确安全职责,确保专项排查取得实效。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区建委要结合此次专项排查,建立详细的检查和整改档案,掌握实际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隐患除、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三)加强宣传教育。 各施工企业充分利用内部报刊、广播、录象、黑板报以及农民工夜校等多种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使教育面达到100%。 (四)加大对安全隐患及事故的处罚力度。 区建委将加强对辖区内各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现场的重点环节和部位进行抽查,对重大隐患严肃处理,确保施工工地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五)工作总结 各街道办事处、各集团、总公司、各施工单位于7月10日前将施工现场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活动工作总结书面材料报区建委。 二七年六月十二日第 25 页 共 2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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