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工伤保险赔偿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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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保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范文一: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我国工伤方面的立法逐渐完善,工伤保险赔偿也凸现眼前,成了职场的热门话题。那么,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工伤保险赔偿范围是什么。工伤保险赔偿流程又是什么呢。下面,小编将一一为 您解答。 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今年8月份,小张在上班的路上不幸发生了交通意外,造成了大腿骨折,到医院花了两千多块医药费,一个多星期后才出院。幸运的是,小张的意外事故,被当地社会保险事业部门认定为工伤,根据国家对于工伤保险赔偿的相关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必须为小张补偿部分医药费。可是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呢。 社会保险事业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他

2、说,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并不统一,根据2021年新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工伤赔偿可分几个不同标准:对于一 般伤害的工伤,保险基金需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住宿费;对于造成了残疾的工伤,保险基金需赔偿除一般工伤需赔偿的费用外,还需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对于造成死亡的,保险基金需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工伤保险赔偿范围有哪些 丁女士,9月份上班的途中被电动车撞伤,事故的主要责任在电动车主。电动车主当时就带着丁女士去了附近的医院进行了检查和治疗,花费了近三千元。丁

3、女士认为电动车主是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应赔偿她全部医药费。事后,丁女士出院后,单位同事才告诉她,她的这种情况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丁女士不解:自己并非在上班时造成的意外伤害,怎么能算工伤呢。 原来,根据2021年最新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对于工伤保险赔偿范围有了变动,“在上下班途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等伤害的”,都可认定为工伤,应由所在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因伤造成的医药费用。 工伤保险赔偿流程有哪些 如果自己在上班时或在上下班的途中,不幸发生了意外,怎么办呢。如果是工伤,应如何申请工伤保险赔偿呢。首先,职工所在单位应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向当地社会保险事

4、业单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其次,由当地社会保险事业部门的工作人员对职工的情况进行工伤认定;再次,如果认定为工伤,则由当地有资质的医院,对职工的工伤进行等级鉴定;最后,职工携带工伤鉴定书,递交给当 地社会保险事业部门和职工所在单位,由职工所在单位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划拨相关费用用于工伤保险赔偿。原文地址:http:/ 近年来,我国工伤方面的立法逐渐完善,工伤保险赔偿也凸现眼前,成了职场的热门话题。那么,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工伤保险赔偿范围是什么。工伤保险赔偿流程又是什么呢。下面,小编将一一为 您解答。 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今年8月份,小张在上班的路上不幸发生了交通意外,造成了大腿骨折,到医院花

5、了两千多块医药费,一个多星期后才出院。幸运的是,小张的意外事故,被当地社会保险事业部门认定为工伤,根据国家对于工伤保险赔偿的相关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必须为小张补偿部分医药费。可是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呢。 社会保险事业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他说,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并不统一,根据2021年新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工伤赔偿可分几个不同标准:对于一 般伤害的工伤,保险基金需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住宿费;对于造成了残疾的工伤,保险基金需赔偿除一般工伤需赔偿的费用外,还需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对于

6、造成死亡的,保险基金需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工伤保险赔偿范围有哪些 丁女士,9月份上班的途中被电动车撞伤,事故的主要责任在电动车主。电动车主当时就带着丁女士去了附近的医院进行了检查和治疗,花费了近三千元。丁女士认为电动车主是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应赔偿她全部医药费。事后,丁女士出院后,单位同事才告诉她,她的这种情况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丁女士不解:自己并非在上班时造成的意外伤害,怎么能算工伤呢。 原来,根据2021年最新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对于工伤保险赔偿范围有了变动,“在上下班途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等伤害的”,都可认定为工伤

7、,应由所在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因伤造成的医药费用。 工伤保险赔偿流程有哪些 如果自己在上班时或在上下班的途中,不幸发生了意外,怎么办呢。如果是工伤,应如何申请工伤保险赔偿呢。首先,职工所在单位应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向当地社会保险事业单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其次,由当地社会保险事业部门的工作人员对职工的情况进行工伤认定;再次,如果认定为工伤,则由当地有资质的医院,对职工的工伤进行等级鉴定;最后,职工携带工伤鉴定书,递交给当 地社会保险事业部门和职工所在单位,由职工所在单位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划拨相关费用用于工伤保险赔偿。 范文二: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一、因工死亡的: 1、六个月社平

8、工资的丧葬补助金; 2、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40%的本人工资,其他亲属30%的本人工资,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二、伤残一至四级: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本人工资:一级伤残为7个月,二级伤残为5个月,三级伤残为3个月,四级伤残为21个月; 2、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一级伤残,二级伤残,三级伤残,四级伤残。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一次性支付的。一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社平工资)的12至14倍,二级伤残为10至12倍,三级伤残为8至10倍,四级伤残6至8倍;因工死

9、亡的,按照赔偿基数的8至1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 三、五至六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本人工资:五级8个月,六级6个月;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实际金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 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支付标准社平工资计算,其中五级为16个月,六级为14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工伤职工本人月工资计算,不得低于所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其

10、中五级为28个月,六级为24个月。 四、七至十级伤残: 七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3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个月社平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0个月本人工资。 八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0个月社平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6个月本人工资。 九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8个月社平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2个月本人工资。 十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个月社平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个月本人工资。 五、五级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11、时,距退休年龄不满5年,属于提前4年、3年、2年、1年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相应减发1个月、2个月、3个月、4个月。 六、工伤职工住院及停工留薪待遇 1、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 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

12、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4、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范文三。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赔偿计算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

1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

14、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

15、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赔偿项目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6、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

17、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第一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授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前款所列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第三条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

18、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四条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并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五条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

19、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第六条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 第七条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 第八条伤

20、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21年9月23日颁布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同时废止。 范文四: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赔偿计算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

21、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

22、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配偶=工伤职

23、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赔偿项目 工伤索赔的

24、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

25、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第一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授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前款所列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第三条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

26、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四条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并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五条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

27、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第六条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 第七条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该

28、单位限期改正。 第八条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21年9月23日颁布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同时废止。 范文五:工伤保险赔偿标准2021工伤保险赔偿标准2021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第一: 1、当事人为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法定代理人:户口簿、身

29、份证、公安部门的户籍关系证明;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注册登记资料、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4、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其相互关系的证明; 5、提交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其相互关系的证明。 第二: 1、提交公安交管部门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认定书。因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管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

30、用,对当事人责任加以认定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它能证实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且关系到当事人承担责任的轻重。 2、提交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因调解终结书是公安交管部门在法定期限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损害赔偿事宜经调解后无法达成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后,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三: 1、医疗费。它包括医药费、治疗费和住院费等。证明医疗费的证据主要有:门诊病历、住院病历、门诊收据、住院费收据、住院费用明细清单、诊断证明书; 2、误工费。它是当事人因治疗、伤残鉴定、处理交通事故等原因而导致收入的减少。证明误工费的

31、证据主要有:出院通知单、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法医鉴定书、所在单位的误工证明及出事前三个月工资表。若误工人员的工资超过了国家 规定的纳税的起征点,还应当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与休治时间或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治时间但评定伤残等级的,评定伤残之日前为误工日期。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故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交通事故发

32、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包括城乡个体工伤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应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 3、护理费。它是由于受害人无法自理必须护理而支付给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护理费的证据主要有:医疗机构出具的需要护理的证明(包括护理时间和护理人数);护工从事同等级护理证明的劳务报酬标准或者护理人员收入减少的证明;若是家属护理的,应当按照家属的误工费提供证据。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赔偿办法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标准予以赔偿。 4、住院伙食补助费。它仅是针对受害人在住院期间而言,其主要证据包括住院费收据、出院小结和住院病历,2021年按每天50元。 5、死亡赔偿金和

33、丧葬费。具有死亡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三者之一项即可,并提供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相关统计数据。 6、残疾赔偿金。它是受害人因劳动能力的丧失致使需给予收入的减少。其证据包括:法医鉴定结论、法医鉴定费收据。 7、残疾用具费。它是受害人因伤致残需配置残疾用具所花去的费用。其证据应当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受害人需要残疾辅助器具的证明;国产普及型器具的价格标准;配置机构出具的更换周期和维护费用的证明。 8、被扶养人生活费。其证据包括扶养人、被扶养人身份证明及家庭情况证明,包括被扶养人有无生活来源。 9、后续治疗费。通常依据法医鉴定结论并参考病例证明。 10、营养费。主

34、要是医疗机构开出的诊断证明,并应在诊断证明中注明加强营养。医疗机构的意见。 11、住宿费。其证据表现为住宿费收据,据实结算。 12、交通费。它是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事而支出的必要的车、船费。通常就是交通票据。 13、法医鉴定费。它是受害人在法医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或者伤残鉴定而用去的费用。有医院病力、诊断证明书、法医鉴定书即可相互印证。 14、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人格权和身份权受到不法侵害、遭受到精神上的痛苦。关于具体的赔偿数额,法律对此未作出明确的规定,这涉及到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15、财产损失。它是因交通事故的发生造成财物所收

35、到的损失,通常为财物受损的评估报告(如:价格部门的鉴定结论)和修车发票。 相关阅读: 1.2021年最新保险公司排名_历年中国保险公司名 http:/ 2.沈阳医保【中心_查询_缴费比例】 http:/ 3.最新保险政策_热门保险政策-沃保保险网 http:/ 4.保险险种【有哪些_介绍_分类_排行榜】 http:/ 范文六:工伤保险争议与赔偿标准工伤保险争议与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以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为工伤项目标准的主要研究对象。2021年工伤保险待遇明细表将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停工留薪期工资、住宿费、交通费、辅助器具费、康复性治疗费、一次性

36、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项目计算标准列表,便于工伤职工查询所需资料。 工伤争议发生工伤保险方面的争议,如何处理。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处理工伤争议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 (1)职工和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问题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可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诉或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因要求进行伤残等级和护理依赖程度鉴定与用人单位发生的争议,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等级和护理依赖程度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

37、复议或行政诉讼; (4)职工因工伤保险待遇给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属于劳动争议,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职工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生工伤保险待遇给付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职工可向上一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

38、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工伤保险赔纠纷案例 如果在工伤保险工伤认定评残鉴定或者保险待遇发放方面发生争议,如何处理。 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9章55、56、57、58、条的规定,如果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在工伤保险待遇等方面与工伤保险机构及企业发生争议的,可以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我国于1993年8月1日起施

39、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该条例规定: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企业代表和企业工会代表组成;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政府指定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代表组成。 工伤职工及其家属或者企业,对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待遇支付决定不服的,按照劳动保障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伤残等级鉴

40、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复查鉴定最终结论由省级劳动鉴定机构作出,复查鉴定程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规定。企业中的替工人员在劳动期间发生工伤事故致残,能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农民徐某替其兄长到某公司当搬运工,徐某在搬运原材料时,因原材料垛倒塌,左脚被砸成粉碎性骨折。农民徐某认为他是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伤残事故,应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该公司则认为徐某是顶替其兄长工作的,不是公司的职工,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部问题的复函,徐某已经在该公

41、司工作6个月,与公司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公司应该视徐某为本公司职工,对其按职工对待,又因其伤残事故是在工作时造成的,所以应该认定为工伤。职工在工作时间突发疾病死亡能否确定为工伤。 某砖厂工人姜某在上班时间为该厂砖窖封窖门时,突然倒地身亡,据其家属反映,事先没有任何征兆。试行办法8第1款规定: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职工受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这一条款,姜某是在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时突发疾病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因工死亡。职工在下班途中为抢救一家企业的财产而造成伤亡是否可以认定为工

42、伤。工人李某在下班途中,巧遇一家电脑商店发生火灾,他为抢救这家商店的财产被烧伤。虽然他抢救商店财产的活动,并没有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内,但他从事的是对社会有益的活动,根据试行办法第8条第款的规定: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李某所受伤害应该认定为工伤。企业以口头协议的方式临时雇用农民工,当农民工发生伤亡事故时,能否被认定为工伤。某厂为了搞厂内清洁卫生,临时雇用5名农民清理车间废渣。该厂并没有与5名农民签订劳动合同,只是以口头协议的方式商定清渣两天,每人支付100元,没有其他待遇。在清渣过程中,农民田某不慎从屋顶跌下,造成脊椎粉碎性骨折致残。田某虽然没有与企业签订

43、劳动合同,但是已与企业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而且田某受伤致残是发生在清渣过程中,属于因工负伤,应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在工间休息时散步,走到另一公司楼下,被 楼上掉下来的杂物砸伤,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试行办法8条4款规定。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虽然职工在工间休息时间,仍属于上班工作时间,但是职工被砸伤事故并没有发生在本单位区域内,而是发生在别的公司楼下,所以事故责任不应该由职工所在单位承担,受伤害职工所受损失的赔偿问题。属于受伤害职工与应对此事故负责任的单位或个人的民事赔偿问题,不属于工伤保险范畴,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但也有例外,比如,属

44、于单位管理的职工宿舍,因墙壁倒塌砸伤工人,造成工伤事故。工伤保险争议与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以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为工伤项目标准的主要研究对象。2021年工伤保险待遇明细表将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停工留薪期工资、住宿费、交通费、辅助器具费、康复性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项目计算标准列表,便于工伤职工查询所需资料。 工伤争议发生工伤保险方面的争议,如何处理。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处理工伤争议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 (1)职工和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问题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可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诉或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因要求进行伤残等级和护理依赖程度鉴定与用人单位发生的争议,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等级和护理依赖程度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4)职工因工伤保险待遇给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属于劳动争议,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向当地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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