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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申报新资源食品申报材料要求 _第三期绿色(有机)食品生产管理培训班材料 绿色食品标志认证与申报要求 _维吾尔自治区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北京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_分中心 二六年三月 -0 一、绿色食品概念及绿色食品标志 1.绿色食品概念 1、什么是绿色食品。 绿色食品是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加工,并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商标标志的安全、优质、营养食品。 绿色食品并非指“绿颜色”的食品,而是对无污染食品的一种形象表述。由于与环境、健康和安全相关的事物通常冠之以“绿色”,为了突出这类食品出自良好的生态环境,对环境保护的有利性和产品自身的无
2、污染与安全性,因此命名为绿色食品。 2、绿色食品分类 绿色食品按照是否有化学合成物质的投入以及相关标准的不同,分为a级绿色食品和aa级绿色食品。 a级绿色食品系指在生态环境质量符合规定标准的产地生产的,生产过程中允许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物质,按特定的操作规程生产、加工,产品质量及包装经检测、检验符合特定标准,并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a级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aa级绿色食品系指在环境质量符合规定标准的产地生产的,生产过程中不使用任何有害化学合成物质,按特定的操作规程生产、加工,产品质量及包装经检测、检验符合特定标准,并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aa级有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aa级绿色食品等同于国
3、际上的有机食品。 2.绿色食品标志及其含义 -21.绿色食品申报条件 1、申请人必备的条件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第五条中规定。“凡具有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作为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申请人”。 1)申请人必须是企业法人,企业要有一定规模和较强的抗风险能力;能够承担绿色食品标志认证费用; 2)申请人必须具备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条件和技术条件,能控制产品生产过程,落实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标准; 3)申报绿色食品的加工企业须生产经营一年以上,必须有商标注册证明;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绿色食品申请人:a)与各级绿色食品管理机构有经济或其它利益关系的; b)可能
4、引致消费者对产品来源产生误解或不信任的,如批发市场、粮库等; c)纯属商业性经营的企业(如百货大楼、超市等)。d)社会团体、民间组织、政府和行政机构。 2、产品必备条件 1)产品或产品原料的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态环境标准;2)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 3)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标准和卫生标准; -4准备绿色食品认证附报材料清单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并装订成册后提交到自治区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缺一项不予受理) 2、认证审核(文审) 自治区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收到申请企业上述材料后,进行编号并下发受理通知书。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下发文
5、审意见通知单,将审核结果通知申报企业。文审意见通知单内容包括补充材料和进行现场检查以及环境监测的时间。 3、现场检查 自治区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将根据据企业申报材料和跟企业协商指定地和时间,派绿色食品检查员对申请企业产品(原料)生产、加工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并对申报产品进行抽样。实地检查内容包括:召开首次会议、检查产品(原料)生产情况、访问农户和有关技术人员、检查产品加工情况、查阅文件(基地管理制度、合同(协议)、生产管理制度等)、记录(管理记录、出入库记录、生产资料购买及使用记录、交售记录、卫生管理记录、培训记录等)、召开总结会议。现场检查后认为需要进行环境监测,委托定点的环境监测机构对申报产品或产
6、品原料产地的大气、土壤和水进行环境监测与评价。将抽样的产品交到定点产品检测单位安排产品检验。(对绿色食品检查员现场检查的过程需要进行拍照) 4、上报国家中心 自治区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将申报企业初审合格的材料以及的绿色食品检查员现场检查意见、环境监测与评价报告、产品检验报告等材料上报到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上述申报材 -6标准和产品标准两部分组成,目前,经农业部颁布的有关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贮藏运输等涉及绿色食品全程质量控制各个环节的农业行业标准共90项,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标准体系,为绿色食品开发、认证和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 1、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
7、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ny/t391-2021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规定了产地的空气质量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渔业水质标准、畜禽养殖用水标准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各项指标以及浓度限值、监测和评价方法。提出了绿色食品产地土壤肥力分级和土壤质量综合评价方法。 2、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 绿色食品生产过程的控制是绿色食品质量控制的关健环节。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是绿色食品标准体系的核心,它包括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使用准则和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两部分。这类标准有: lny/t392-2021绿色食品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lny/t393-2021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lny/t394-2021绿色食品
8、肥料使用准则 lny/t471-2021绿色食品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lny/t472-2021绿色食品兽药使用准则lny/t473-2021绿色食品动物卫生准则lny/t755-2021绿色食品渔药使用准则 3、绿色食品产品标准 -89流失而制定的许可采集管理制度; 3、对于屠宰企业,提供屠宰许可证复印件; 4、从国外引进农作物及蔬菜种子的,提供由国外生产商出具的非转基因种子证明文件原件及所用种衣剂种类和有效成份的证明材料; 5、提供生产中所用农药、商品肥、兽药、消毒剂、渔用药、食品添加剂等投入品的产品标签原件; 6、生产中使用商品预混料的,提供预混料产品标签原件及生产商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9、使用自产预混料(不对外销售),且养殖方式为集中饲养的,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使用自产预混料(不对外销售),但养殖管理方式为“公司+农户”的,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预混料批准文号及审批意见表复印件; 7、外购绿色食品原料的提供有效期为一年的购销合同和有效期为三年的供货协议,并提供绿色食品证书复印件及批次购买原料发票复印件; 8、企业存在同时生产加工主原料相同和加工工艺相同(相近)的同类多系列产品或平行生产(同一产品同时存在绿色食品生产与非绿色食品生产)的,提供从原料基地、收购、加工、包装、贮运、仓储、产品标识等环节的区别管理体系; 9、原料(饲料)及辅料(包括添加剂)是绿色食品或达到绿色食品产品
10、标准的相关证明材料; 10、企业准备照相机,便于检查员实地检查时照相备案。 (二)绿色食品申报材料的准备 申请人准备的所有绿色食品申报材料要装订成册,并编制页码,附目 -11填写当年(申请认证的)生产量来填写,应以“吨”为单位。要注意的是下面的销售量不得大于年生产规模。3)情况原料供应单位 原料生产单位要具体填写单位名称,经济性质主要是原料供应单位的所有制形式;供应形式为申请认证企业与生产基地或原料供应单位间的关系一般为“自产自销”、“公司+基地+农户”、“合同收购”、“协议供应”、“订单农业”等形式;原料供应单位的年生产规模为原料种植面积,应由“亩”来表示;年供应量为原料提供两,应由“吨”来
11、表示。 对于畜禽、水产类申请认证企业,原料的供应包括两部分,即畜禽、水产品供应单位,饲料(饵料)供应单位。 (不符合以上要求的,补报材料) 表二农药与肥料使用情况: 该表应填写种植业产品、产品原料的种植情况、畜产品饲料原料的种植情况,该表由原料生产单位填写、加盖公章并负责表中内容的真实性。 1)种植面积及年生产量:主要指该农作物的种植面积及年生产量,要与表一里面的原料供应情况一栏相符; 2)农药使用情况:“主要病虫害”一栏填写当年发生的病、虫、草害;“农药名称”要填写通用名称,“剂型规格”填写“xx%的xx粉(液/体),目的应为防治某某虫害或病害,使用方法上对于大田作物(包括蔬菜),农药“每次
12、用量”单位应用g(mg)/亩或l(ml)/亩,不得用稀释倍数;对于果树、酒花,用稀释倍数;拌种用药单位以“g(ml)/kg种子(或)”表示;末次使用时间指的是蔬菜等多次采摘的作物要标明安全间隔期(施用农药与产品采收间隔的天数)。每项必须填写,不得涂改(如属笔误,进行杠改);(不符合以上要求的重新填报)3)肥料使用情况:填写所使用的有机肥料、化肥和微生物肥。使用方法一般为基肥、追肥和叶面肥,并如实填写施用时间、每次用量和全年总的施入量。有机费和化肥的比例要控制在1000:10的范围内。使用化肥氮肥或氮磷钾复混(合)肥的,要注明氮肥的种类,并提供商品肥标签(比例表)。 审查评判 1、不符合上列填写
13、规范的,分别按“重新填报”或“补充材料”处理; 2、附报材料中,缺农药、标签的,要“补充材料”; 3、凡属下列任一情况的,按“不通过处理”:农药使用 农药使用与主要病虫害(防治对象)不相符; 使用无三证农药(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生产批号);使用绿色食品禁用农药(包括有机合成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农药用量超标; 农药使用次数超标,包括使用混配(有机合成)农药中,含有已使用过的同种农药成分; 末次使用日与收获日之间的间隔期小于该农药规定的安全间隔期;肥料使用 只施用化肥、不施用有机肥; 使用硝态氮肥或含有硝态氮肥的复混(合)肥; -14范,如“10g/头”、“3瓶”未注明使用方法、停药期等; 3
14、、下列情况不予通过:饲料成份名称、比例及药剂使用情况栏目随意涂改; 饲料饲料中绿色食品(副产品)或通过绿色食品全程质量控制的成分相加不到90%饲料成分中可能有转基因的原料(如棉籽壳、进口豆粕)反刍动物饲料中使用了以哺乳动物为原料的动物性饲料产品(如骨粉等)饲料中使用了工业合成油脂或畜禽粪便; 预混料、饲料添加剂添加了无生产许可证和生产批号的预混料预混料中添加了绿色食品禁用的添加剂(如乙氧基喹琳、人工合成的着色剂、药物性添加剂等)饲料添加剂使用量超标 使用药剂“便用的药剂”与“用途”不符,如抗菌剂在“用途”栏填写“防治寄生虫”使用了绿色食品禁止使用的药剂使用药剂对象超出了限定范围使用药剂超出了限
15、定的使用方法使用剂量超标末次使用与宰杀(挤奶、捕捞)时间间隔小于停药期;说明 1、绿色食品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中规定“不应使用任何药物性饲料添加剂”包括中药。 2、农业部2021年发布通知,在所有食品动物上禁用抗菌药泰乐菌素,绿色食品生产中要执行。 3、绿色食品兽药使用准则“停药期”中“x天”是指肉用畜禽“奶废弃期x天”是指奶牛产奶期可用药;但用药后x天内的奶不能作为产品或原料;“产奶期(产蛋期)禁用”是指整个产奶(产蛋)期内禁用。 -16、执行标准a、无或不明确;b、已发布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的产品,仍执行国标、行标、地标或企业标准;缺添加剂产品标签;添加剂名称不规范,无法判定其有效成份; 3、下
16、列情况不予通过:主原料来源不符合有关规范要求;添加剂:使用了绿色食品禁用的添加剂(包括绿色食品相应产品标准中“不得检出”的添加剂),或复合添加剂中,含有绿色食品禁用的成份;添加剂使用超出了限定范围;添加剂使用量超标。 2、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声明应包括申报企业保证绿色食品标志续展申请书中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全部真实、准确;保证申报产品严格按绿色食品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及标志管理要求组织生产、加工和销售而且包括企业接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组织实施的认证检查和企业年度检查等监督管理措施,并接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所作的决定意愿等内容;由法人代表(签字),申请企业盖章。 3.生产操
17、作规程 1、种植规程: 1)种植规程应依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不能用地方标准或技术资料的复印件,也不能以无公害的种植规程来代替;种植规程制定出来后有申报企业和种植负责单位加盖公章进行认可并负责实施。 2)规程要执行绿色食品农药、肥料使用准则,内容应详细,应包括:立地(建园)条件,品种和茬口(包括轮作方式),育苗与移栽,种植密度, -18生虫要求说明当地常见或可能发生的种类及其防治措施;国家强制性防治的疫病必须在规程中列出。 3、加工规程 1)该规程由申报企业依据本企业、本产品实际加工情况而制定,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规程制定出来后,正式打印、加盖公章并负责实施。 2)加
18、工规程内容应包括:原料、辅料来源、验收、储存及预处理方法;生产工艺及主要技术参数,如温度、浓度、杀菌方法、添加剂的使用;主要设备及清洗方法;包装、仓储及成品检验制度原、辅料比例; 3)添加剂应注明品种、用途、使用量;使用量用千分数()表示;生产工艺和技术参数中注明“吨耗率”,即生产1吨产品所需要的原料量。 4.产品(原料)质量控制体系 1、基地及农户管理制度 申报企业应建立一套详细的管理制度,确保基地农户(养殖户)严格按绿色食品要求进行生产。公司应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组织机构,明确机构的职责及主要负责人,应有该机构来组织、管理绿色食品生产,全面负责包括基地管理、技术指导、生资供应、监督、收购、加
19、工、仓储、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各项工作。 公司应建立一套详细的培训制度,加强对干部、主要技术人员、基地农户有关绿色食品知识培训。要求公司对基地和农户进行统一管理(即统一供应品种、统一供应生产资料、统一技术规程,统一指导、统一监督管理、统一收购、统一加工、统一销售),各管理措施要求详细,符合实际情况,并具可操作性;如公司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部门)进行管理, -20规模。合同或基地(农户)名单提供的种植面积(养殖规模)及提供的产品量大于或小于申请认证产品的规模的需补充材料;无质量控制体系或不完整,例缺基地(农户)合同(协议)、农户清单、基地图;缺组织机构图、管理制度;缺委托管理合同(有效期3年)
20、、缺受委托管理单位对基地管理制度。 2、下列情况要求重新制定: 管理制度内容不全面。例缺技术指导、生产中投入品管理、和监督管理制度;所有合同(协议)无有效期或有效期不足3年;基地图编制不规范; 3、下列情况不予通过: 基地管理制度或合同(协议)中有绿色食品禁用的投入品;基地管理制度中有公司转让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现象,例申请人本身不销售认证产品,而同意(授权)基地(农户)自行销售时使用绿色食品。 5、其它材料 1、产品执行标准。有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的,必须执行绿色食品产品标准没有绿色食品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执行行标、地标或企业标准(但企业标准在省级以上技术监督局和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备案);企标备案人要与申请人一致;产品名称与申请认证产品名称要一致;企标中产品原料配方与“表四加工产品情况”要一致企业标准中,不能有绿色食品禁用的投入品(食品添加剂)。 2、营业执照:申报企业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要与申请人名称一致,所申报产品不应超出营业执 -22 第 13 页 共 1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