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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局职能建设工作报告 今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业务指导下,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工作,积极推进。围绕建设“平安”这一主题,充分发挥我局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法律宣传的职能作用,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强化规范统一,深入做好基层基础工作 (一)、基层司法所建设在规范化上入手。司法所由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区司法局的正科级派出机构,实行区司法局和街道办事处双重管理,以区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一是改善基层司法所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协调各街道办事处,落实了司法所的办公用房;筹集资金,为全区司法所配备了办公桌椅
2、、电话、电脑、档案柜等办公设施。二是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组织新录取的27名司法所工作人员参加全市司法所长培训班,通过开展“全市十大人民调解能手”、“法律援助进社区、进基层”等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司法所队伍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加强业务学习和交流,组织各街办分管领导、司法所长、副所长外出考察、学习交流。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交流,使基层司法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人民调解工作在预防上着力。一是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重点加强对上访老户、情绪有问题人员、经常寻衅滋事者的防范和控制;重点加强对诸如企业改制、土地承包、干群关系等问题引发的矛盾
3、纠纷排查调处;重点排查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社会保障、劳动用工、物业管理、医患纠纷等领域容易激化升级的矛盾纠纷,做到纠纷早发现、原因早查明、情况早控制,防止事态扩大;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入学矛盾的排查,强化校园安全教育,对存在的可能构成安全隐患的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坚决杜绝因矛盾纠纷引起的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对下岗、闲散、无业、生活困难的人员进行调查摸排。同时,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区域的有关情况,做到早预测、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超前防范,及时解决。二是完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积极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衔接的“大调解”机制,积极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行业协会
4、、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发展,探索建立医患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的专业化人民调解组织。强化人民调解组织“专业化”建设。目前,我区共有人民调委会190个,人民调解员586人,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有了较大幅度提高。三是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以基层党组织、行业管理组织、群众自治组织为支撑体系,以遍布基层、区域、行业的190个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工作基础,以涉法涉诉案件、法律援助案件、民间纠纷案件为分析对象,进一步完善上下贯通、左右联动、内外衔接的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有序表达利益诉求,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律师代理、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工作相结合,提高矛
5、盾纠纷化解率。 今年我们圆满完成了人民调解各项工作任务。截至目前,全区三级调解组织共接受各类矛盾纠纷349起,成功解决348起,调处成功率99.5%,其中:重点矛盾纠纷39起,调处成功39起。通过调处,防止群体性事件和集体上访5起,防止民转刑案件2起,防止自杀案件3起。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工作在帮教上用力。根据上级要求,为了把帮教安置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更好结合起来,更系统的做好这项工作,局党总支决定把这项工作交接到社区矫正工作科。为了做好交接工作,基层科由专人负责,对各司法所两劳帮教人员进行核实,对无档案以及人户分离等有特殊情况的人员进行档案的
6、整理,做到无一漏网。同时对新接收的帮教安置人员的资料实行微机录入。 (四)、社区矫正工作在试点上规范。一是为各司法所重新制作了统一的工作制度展牌,实行制度上墙。二是对各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档案、人员管控和报表情况进行逐所检查,完善工作制度,统一规范档案管理。对一批符合接收条件的监外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建档登记。三是认真做好对社区矫正和帮教对象的帮扶解困工作。今年为5名家庭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人员帮扶解困。 截止目前,我区矫正对象累计接收310名,累计解除矫正141名。今年新接收矫正对象121名,新解除矫正对象33名。目前正在监管矫正对象167名,目前共有刑释解教人员4
7、13名,帮教安置率达百分之九十以上。 (五)、法律援助工作在扩展上谋划。我区法律援助中心加强了与区妇联、残联、老龄委及民政局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同时,与区法院加强协调联系,做到优先承办法院指定辩护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努力维护好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积极引导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着力加强“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为广大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目前,全区法律援助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救助的覆盖面不断扩大,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建设平安和谐 (一)、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职能,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1、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工作开展。一是调整领导小组。结合我区实际,拟定了我区普法
8、教育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待相关领导到任后报送区委、区政府批准。二是制定工作计划。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区实际,制定下发了全区今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全年学法计划,明确了年度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做到了组织、计划、时间、活动“四落实”。三是普法经费到位。区财政将普法经费标准提高到了全区人口每人1元,专款专用。四是保障领导小组会议的召开和表彰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筹备召开了全区普法领导小组会议,设计议程、准备汇报材料和领导讲话,保障会议顺利召开。积极配合上级普法部门开展好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各项准备工作。 2、采取多种措施,开展普法宣传。一是组织学法活动。制订了在全区公民中开展学法活动的通知,列举
9、了年度需要学习的重点法律法规,指出了学法方式方法,明确了每月的学法重点和学法重点对象,规定了年度学法时间表,对学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组织法制宣传。通过组织现场法律咨询、赶农村法制大集、更新宣传街、法制报告会、发放普法材料等方式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三是建设普法主题公园。经过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在舜玉公园设立了10处永久性法治文化宣传栏,通过标语、漫画、横幅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文化。同时,在公园内设置法律服务咨询点,由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定期组织现场法律服务咨询,方便社区居民解决法律疑难,调解纠纷,努力将舜玉公园建设成为我区名副其实的普法主题公园,推动
10、全区“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的深入开展。 3、创建法治,深化依法治理。一是创建治校学校,构建和谐校园。按照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标准,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依法治校达标学校”创建活动,促进各中小学在工作机制、管理制度、依法办学、依法维权、民主监督、解决机制、法制宣传等各方面工作的落实,努力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积极编纂了依法治校工作手册,用于指导各校法制副校长和校外法制辅导员开展工作。在今年的第十四次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上我区教育局和第六十八中学被评为先进集体获得了市委、市政府的表彰。目前我区已有34所中小学被评为区级依法治校示范学校,11月即将展开第三批申报区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验收。二是创建
11、法治乡村,维护农村稳定。继续在全区农村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加强协调指导,进一步健全完善村委会“四民主两公开”等各项规章制度,增强村务公开透明度,提高村民自治水平,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工作开展,提高农村各项事务法治化管理水平。加强农村法制宣传工作,继续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定期开展法律咨询,积极推动赶法制大集活动,为农村的和谐稳定,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目前为止,我区有4个村被评为省“民主法治示范村”,50个村获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三是创建法治社区,服务辖区居民。继续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推动律师进社区,由居委会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定期开展法律宣传活
12、动,丰富社区群众获取法律服务、满足法律需求的渠道和方式,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配合社区换届工作,加强对换届选举期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广泛开展针对性宣传,结合“法律进社区”活动,综合运用宣传栏、板报、墙报等各种载体重点宣传社区居委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提升了广大辖区居民依法选举、民主选举的意识,营造出关心选举、支持选举、积极依法参与选举的良好氛围。四是大力推行实物普法。我区创新普法工作思路,注重实物普法,推动“法律六进”活动开展。制作法制宣传购物袋9万个、普法年历24000份,在全区范围内免费发放。发放宣传挂图近2000余份,法制宣传资料3000余册,宣传材料2万余份,“五五
13、”普法教材25000余册。 4、总结表彰先进,积极筹备“六五”普法启动工作。一是在今年第十三次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上我区被表彰为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县(市、区);在第十四次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上我局被表彰为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普法办主任毛中义同志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二是在今年召开的第十四次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方面,我区普法办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完成表彰先进单位、个人等相关文件资料的准备工作。同时积极筹备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总结“五五”普法成绩和经验,表彰先进,全面启动“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五五”依法治区工作。三是按照上级相关部门的要求认真制定了“六五”普法规划
14、和“五五”依法治区规划,协助人大做好两个决定、决议的相关工作。目前区委已经印发了“五五”依法治区规划,区委、区政府批转了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制定的“六五”普法规划,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了相关的决议、决定。根据市普法办关于征订法治宣传材料的通知精神完成了普法教材征订的前期准备工作。为全区顺利召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全面启动“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二)、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依法维护企业困难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利益。一是我局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奉献日”活动,坚持把调解优先原则贯穿于法律服务执业活动全过程,引导广大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充分运用诉讼和非诉讼手段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5、;各司法所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运用行政、法律、文化、教育等各种手段,有效调处化解各类重大矛盾纠纷。二是积极组织法律服务所开展“三服务”活动。4月23日上午,我局与经济广播电台、大学法学系联合,在英雄山北广场开展了“2011年法律援助100件活动启动暨五一国际劳动节维权法律咨询”活动。14家法律服务所80余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了该次活动。活动中,向人民群众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制观念,理性表达自己诉求,共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1100余人次。今年我们的法律援助办案数量继续保持20%的增长幅度。我们全年受理援助案件392件(其中民事378件,行政2件,刑事12件),结案295件
16、,超额完成了今年中心下达的287件的办案任务。 (三)、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 环境。一是组织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接访活动,解答法律咨询,引导上访群众以理性形式合法表达利益诉求,规范信访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二是“148”协调指挥中心坚持“满足群众需求,发挥法律服务职能,服务高效优质”的宗旨,推动法律服务向社区、乡村延伸。针对农民工、零就业家庭、残疾人、老年人、刑释解教人员、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人群的特点,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今年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共计2850人次,完成任务率100%,当事人满意率达100%,未有投诉现象的发生;涉及征地拆迁、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债权债务、
17、赡养纠纷各个领域,帮助群众依法解决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三是局法律咨询室利用每周二、四上午的时间,积极协助区信访局参与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一年来,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法律咨询468人次,内容多涉及婚姻家庭、房屋租赁、继承纠纷、劳动合同、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方面,较好发挥了法律咨询室的窗口服务作用。四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工作效果明显。截至目前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室依法调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共387起,涉及金额为11486272元。其中人身损害纠纷298起,涉及金额为11059478元;车辆损失纠纷89起,涉及金额为42679元。在这387起赔偿纠纷案件中数额1万元以上156起,共计748
18、2412元,1万元以下231起,共计40038260元,数额最小的为80元,数额最大的为500621元,其中法院撤诉8起。人民调解室工作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推进平安建设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充分发挥公证职能,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法律秩序。一是进一步发挥公证制度在市场经济中的服务和保障作用,引导公证机构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服务,帮助企业严把经济合同关,及时揭露假、诈骗合同,对企业改制实行全程监督,依法为企业提供现场监督公证、合同公证、协议公证、招投标公证、保全证据公证、提存公证、资信公证等公证服务事项,努力减少企业经营中的风险,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二是2011年
19、,我处共投入三十余万元专项业务发展经费更换了新的公务用车;更新了公证员、公证员助理办公室硬件条件,优化了当事人的接待环境;配备了便携式身份证识别仪、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更新配置了先进的录像、录音设备和照相器材,为需外出的证据保全、现场监督等公证事项做好了硬件储备。三是截止目前我处经济办证数已达到了全部公证业务的三分二,占据主导地位,经济合同涉及标的额超四十亿元,同时,到今年十月份公证业务收费达到66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7%。 (五)、充分发挥律师职能,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一是推动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内部联动,深入开展律师法律援助进社区“双百”活动。6月7日,我区所辖三家律师事务所金浩
20、、舜元、强源在杆石桥街道办事处乐山社区与办事处八家街道社区共同举行了“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签约仪式,三家律师事务所分别与上述八家社区(金浩对接两家、舜元对接三家、强源对接三家)签订了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协议。二是今年我们在严把准入关的基础上,增设3家律师事务所,分别为2家合伙律师事务所,1家个人律师事务所。三是根据各所业务规划及每月上报的业务统计报表,截止目前,各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56家,共办理刑事案件189起,民事案件898起,经济案件178起,行政案件11起,非诉讼法律事务223起,解答法律咨询2133人次,法律文书214件,业务收费共计3366.42万元。 内容总结(1)司法局职能建设工作报告 今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业务指导下,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工作,积极推进(2)积极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衔接的“大调解”机制,积极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行业协会、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发展,探索建立医患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的专业化人民调解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