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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司法局工作报告 一、20xx年工作总结 (一)力争政策支持,强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今年来,随着我县机构改革的不断推进,针对建镇机构增人,设街道增所,司法所原有办公场地被挤占,规范化建设落实难等实际情况。结合上级文件要求,我局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几番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方案,并与有关部门及时沟通协调,争取领导重视与部门的支持。9月,县两办出台了关于加强星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司法所办公场地建设的原则、标准、要求、归管规定以及今后3年内的建设计划。并落实司法所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有效解决了司法所建设资金与办公场地落实难的问题。此外,按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要求,今年及时考试招录8名
2、,另调入2名公务员,特招18名退伍军人全部充实到基层司法所。目前,全县18个司法所,共有工作人员84人,其中司法助理员39人,社区矫正协理员45人,专职调解员82人,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均达到5人以上。巽宅、枫林、岩坦、大若岩、桥下5个司法所已通过调剂按期完成建设任务,达到办公楼独立、制度完善、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办公场所标识明显,悬挂规范;电脑、打印机、电话、数码相机、档案柜等办公设施和常用法律法规书籍配备齐全。至此,我县已达到星级司法所10个,占55.6%。完成市局下达的工作任务。 (二)力建服务窗口,强化法律服务工作。 优化法律服务理念,积极开展“三优品牌”创建。针对法律服务职能特点,以
3、转变服务理念,提升服务水平,打造服务品牌为目标,在全县法律服务窗口行业积极开展“优质服务窗口、优质服务态度、优质办案质量”的“三优品牌”创建活动。全县律师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等15个单位参与了创建活动。通过检查考评,除了三家单位还在全面装修中,其它全部合格。经抽查,群众满意率达86%,基本满意为14%,同比增长7%。全县共投入场地环境建设资金275万元,其中浙南公证处投入80万元。使得法律服务单位办公条件得到有效改善,服务环境有效优化,办案质量与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全面营造了法律服务诚信窗口的良好氛围。同时,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结合“三优品牌”创建机遇,完成公开承诺、挂牌上岗、统一着装
4、。推出了“三亮三创三评”活动,充分发挥窗口党员的引领示范作用。此外,结合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建设,完善“三个网络平台”,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推进窗口下移,在18个镇(街道)、11个部门、6个行业性专业调委会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82个社区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 创新“前店后厂”服务新模式,县法律服务中心成效显著。结合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在去年设立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的基础上,整合资源,主动参谋,采用前店后厂、集中受理、案件分流的运行模式,建立了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中心分设三个功能区,即中心综合服务大厅、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人民调解室)、普法宣传阅览室(政务阳光室)。调处中心作为后厂房,对分
5、流处理的各类疑难纠纷给予专业调解;普法宣传阅览室以免费咨询、免费阅读、在线自助等形式开展普法教育。此外,利用有限空间,充分展示司法行政相关信息,推进政务公开与群众监督。中心自成立以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落实办公面积250平方米,抽调20名专职干部(9名事干部、1名协理员、10名专职调解员),配齐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电话、档案柜、投影仪等办公硬件设施;截止11月底,中心大厅窗口共办理法律援助684件,其中民事406件、刑事274件,行政4件;法律咨询2196件;窗口受理人民调解239件;接收社区矫正首次报到447人;接受公证咨询156件。县矛盾调处中心(包括派驻调解室)共受理各类案件2
6、562件,其中警调789件,交调1285件,诉调298件,医调51件,检调26件,劳资84件,婚嫁家庭9件,综合20件,调处成功2545件,成功率99.34%;涉及协议金额高达12048万元。接待各兄弟县市(区)司法局及政法部门参观考察20多批次,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赢得群众的普遍好评。 深化法律服务,进一步拓展法律顾问工作。 一是狠抓办案质量,强化行业指导、监督与管理。严格执行xx市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制度,深入开展规范化执业监督工作,有效提高办事效率。一年来,全县律师事务所共办理案件955件,同比增长7.2%。行政诉讼15件,非诉案件40件,法律援助301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约8520
7、万元;全县法律服务所办结各类诉讼案件625件,非诉案件20件,办理法律援助383件,代书378份,挽回经济损失约6285万元;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7704件,其中国内公证4617件,涉外公证3040件,涉港、澳、台公证26件。同时,加强沟通协调,帮助解决律师工作“三难”问题。对全年上访的两个案件及法院建议,组织人员认真审查处理,给予当事人满意的答复直至息访,有效提升了法律服务行业的办案质量。 二是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工作。严格农村法律顾问百分制考核管理,进一步推进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2012年我县共有860个村居(社区)配有法律顾问,覆盖率92.5%(行政村覆盖率为93%)。一年来,法律顾问走
8、访行政村2726人次,电话联系6528人次,共接受咨询5101人次,帮助修订村规民约、审查合同、代拟法律文书204件,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活动512场次,受教育11359余人次,协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件,发放各类法律书籍2449余份,参与调解疑难纠纷64件,成功率100%。同时,有效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工作,通过现场座谈会、电话咨询、问卷调查、开设讲座、担任顾问及发放“法律体检”调查表等各种方式,为100家(市局分解任务97家)企业开展一般性法律服务。为30家企业(市局分解任务26家)开展“法律体检”专项活动。此外,全面启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到目前为止,已落实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全县22个部门与16个
9、镇(街道)聘请了法律顾问。另外,积极组织法律工作者参与县政府每月15日的信访接待日活动,运用法律手段引导群众依法信访。较好地落实了县政府关于聘请法律顾问的通知与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 (三)力促平安建设,强化人民调解工作。 全面拓展“大调解”组织网络。在四调对接机制的基础上建立婚姻家庭纠纷调委会,并在全县65个新农村社区和17个城市社区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了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永委办发2012212号)。意见对人民调委会的建立、调解员的配备、工作制度的落实及报酬保障作出了明确要求和规定。同时,严格按照人民调解法和“五有
10、、四落实”的创建要求,深入开展镇(街道)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和精品村(居)调解室的创建。目前,全县共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110个,其中镇(街道)调委会18个,村(居)、社区调委会979个,企业调委会90个,其他调委会23个。共有人民调解员3810人,其中兼职调解员3728人,专职调解员82人。实现了我县人民调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组织网络。 此外,加强调解员业务培训,提升调解员专业化水平。切实落实调解员工资报酬及计件奖励,前三季度共发放计件奖励25.793万元。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强化特殊时段尤其是“十八大”期间的矛盾排查调处工作。积极召开每季一次交流例会,有效提高矛盾化解能力。截止11月,全县各
11、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5780件,同比增长14.5%。调解成功5743件,成功率为99.3%。其中非正常死亡案件144件,同比增长140%,轻伤害案件9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9件,制止群体性械斗27件,防止民转刑案件33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5件。 (四)力保社会稳定,强化特殊人群管控。 在社区矫正工作上。截止11月底,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x人,解矫x人,在矫x人,同比增长x,无脱管,漏管率为x,重新犯罪x名,涉嫌刑事犯罪x名,审前调查x份。较好地完成了省市年初确立的任务目标。今年以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的全面贯彻落实为契机,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基层基础建设深化年”活动。按20:1的要求配齐
12、了社区矫正协理员队伍。落实省司法厅与财政厅关于社区矫正经费保障管理的要求,出台关于要求将社区矫正工作站和社区矫正协理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请示,获得县领导批复。同时,实现工作重心下移,全面建立了5人以上村(居)的社区矫正工作站。在县法律服务中心设立社区矫正人员接收登记窗口并成立社区矫正驻法院工作室。此外,积极组织力量,加强排摸管控;实施分类管理,责任到人;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联合执法检查与集中“点验”工作。尤其在“十八大”期间强化管理、监督和考核,严格控制其活动范围,对重点对象加强手机定位管理,防止脱漏管、非法上访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目前,全县共有x名社区矫正人员配备定位手机,配备率达到x,
13、实现人防和技防双管控。 在安置帮教工作上,截止11月底,共接收归正人员x人(其中期满x人),解教x人,现有在册归正人员x人,同比增长x%。帮教率x%,安置率x%,重新犯罪率控制在x%以内。全面加强重点归正人员的管理工作,对全县在册归正人员按照a、b、c进行分类。规范档案整理,填写刑释解教人员风险评估测量表和刑释解教人员分类管理风险评估测定表。积极落实回籍调查和信息核查,强化与看守所、监狱、劳教所的无缝衔接。6月,组建xx县政府帮教团赴省十里丰监狱对x名永嘉籍服刑人员进行零距离帮教。同时,充分利用回归基金,对生活困难的对象采取临时求助安置。一年来,共帮扶特困人员x名,支出“回归基金”7900元。
14、此外,开展帮教企业的巩固核准,在已建立的11个安置基地选取5个进行巩固加强。 (五)力创新载体,强化“六五”普法。 全面推进“六五”普法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及时调整县、部门、镇(街道)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二是积极开辟普法新阵地。在巩固以往村(居)黑板报、广播、电视、报纸栏目的同时,进一步推进县法治公园的建设进程,共投入56万元,建成了普法之路、法制教育栏、象征铜雕与法制公园牌;在城北社区、城南社区、桥头镇利用广场led大型显示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县法律服务中心建立开放式法律阅览室;在新改版的楠溪江普法网建立在线法律服务咨询平台;开通新浪普法微博等,全面加强网络新媒体的普法宣传。三是突出重点
15、对象,多载体推进“法律六进”。深化县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推进县管干部及全县公务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达100%。深化“法律进校园”活动,邀请普法讲师团成员、法制副校长、律师、法律工作者等在全县各中小学校开展法制讲座。加强法制教育示范学校考核验收,授予6所学校“县法制教育示范学校”称号。同时,通过开展“法律服务进万家,共建幸福永嘉”、“法宣进千企”、“与法同行”新居民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推进企业依法治企,强化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律维权意识。11月,在北京建立普法联络点,创新“普法”形式,邀请法学专家为在京永商开展专题讲座。四是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3月份,联合县委宣传部、县工商局、县个
16、民协开展对全县申报十佳诚信典范企业进行考核验收。11月24日,完成了岩坦镇屿北村2012年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考核验收。截至11月底,我县拥有诚信守法企业12家。拥有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5个,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35个,县级民主法治村(社区)93个。 (六)力抓队伍素质,强化队伍建设。 抓班子强队伍,提升团队协作能力。坚持从严抓班子,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强化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教育,坚持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分工制度,明确“以制度管人管事,以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的管理方式。同时,严格按照干部使用程序提拔干部,坚持德才兼备,任人为贤的
17、用人原则,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此外,切实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严格队伍管理和自律,规范行政行为,畅通监督渠道,以良好的作风取信于民。 加强司法行政队伍业务培训。根据“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xx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比学赶超”精神要求,采用“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学习方式。举办培训、专题召开会议,邀请县领导和相关业务人员为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授课。同时,针对党组提出的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三大调研主题,组成考察团分别前往xx市、xx市参观考察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认真学习外地先进经验。此外,组织24名司法行政干部参加xx市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4名司法所长参加省厅业务
18、培训。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通过分批分层次地普遍开展业务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有效提高了他们对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提升了办案质量与服务质量。 深入开展勤廉机关创建。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政务、党务公开,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全面提高政风行风建设水平。同时,开展日常工作纪律、作风效能、公务接待“三严四禁”、专项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督查,进一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网上考勤电子督查系统,对基层站所和窗口工作人员实行网上签到,实现远程查岗,确保考勤的真实性,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效率及队伍形象。 有效推进司法行政文化建设。加强对司法行政文化环境的挖掘创造,将文化延伸到司法所和样板调解室。并
19、积极融入到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和全县法律服务单位的建设中去,使之成为司法行政面向社会大众的文化宣传阵地。此外,积极组织参与“政法文化节”活动,取得了控辩对抗赛、集体跳绳、趣味运动飞镖与土保龄球等多个项目的第一,最终获得团体总分第一的好成绩,鼓舞了司法干部团结奋进的士气。 今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领导的重视与全县各部门的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新形势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愿望还有较大的距离。主要有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困难依然存在,标准较低,队伍年轻化,经验不足,装备落后,工作制度有待完善等。需要政府各部门以及全体司法行政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为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开创一个新局面。 内容总结(1)县司法局工作报告 一、20xx年工作总结 (一)力争政策支持,强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2)并落实司法所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有效解决了司法所建设资金与办公场地落实难的问题(3)中心分设三个功能区,即中心综合服务大厅、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人民调解室)、普法宣传阅览室(政务阳光室)(4)在四调对接机制的基础上建立婚姻家庭纠纷调委会,并在全县65个新农村社区和17个城市社区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