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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深圳电力设施改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 深圳市电力设施改迁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加强我市电力设施改迁管理,明确改迁各参与方权利义务,规范流程,提高改迁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深圳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包括深汕合作区内的11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或者低于此电压等级但在电网中地位重要的线路的改迁。不适用于发电企业、供电单位自行组织的改迁。 第三条【定义】 因合法建设需要,必须对已建成的电力设施进行迁移、改造或者采取
2、防护措施时,建设单位为改迁需求单位。供电单位指改迁电力设施所属供电单位。 第四条【政府职责】 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前海管理局、市直部门在法定权限内行使电力设施改迁的审批、核准、备案等职能。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改迁需求单位的具体改迁工作。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指导改迁需求单位在本辖区内的具体改迁工作。 第五条【基本原则】 (一)按照“谁申请,谁受益,谁出资;后建服从先建”的原则,电力设施改迁所需全部费用由改迁需求单位负责。 (二)改迁工程应在确保合法合规、确保电网安全运行、确保输送能力和确保电网发展需求的前提下,合理确定改迁方案,满足现行安全及技术要求。 (三)改迁工程原则采用实物补偿方式。改
3、迁新建资产由改迁需求单位补偿移交供电单位,改迁产生的退运物资所有权和处置权归属供电单位。 第六条【基本要求】 (一)为确保改迁工程质量,改迁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应满足相应电力、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资质和要求。改迁设计单位由供电单位确定;监理、施工单位由改迁需求单位确定或由改迁需求单位委托供电单位确定。由改迁需求单位与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履行工程建设及管理主体责任。 (二)为确保改迁工程质量,改迁工程物资应满足电力主管部门、供电单位最新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并在供电单位有可靠运行经验,且近3年无质量方面不良记录。改迁需求单位组织在供电单位近年招标结果中选择物资供应商后报供电单位审核,并组
4、织落实费用,会同供电单位开展物资监造、抽检等品控工作。 (三)改迁安装工程质保期至少为投运后3年;改迁工程物资质保期按供电单位相关要求及技术条款执行。 (四)改迁工程应具备完备的工程建设合法合规手续,由改迁需求单位负责办理。 1.改迁路径原则按照规划电力走廊布置,对于确需偏离规划-2委托供电单位确定设计单位后,组织设计单位在25个工作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报供电单位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需重点论述改迁路径可行性和改迁停电影响等内容。供电单位收到可行性研究报告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四)改迁补偿协议签订。供电单位同意电力设施改迁的情况下,改迁需求单位在20个工作日内与供电单位签订电力设
5、施改迁补偿协议,明确双方权责。 第八条【实施阶段】 (一)改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改迁需求单位组织设计单位充分勘查现场,分别在25个工作日内完成改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供电单位在收到改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后分别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改迁需求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按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图纸,并报供电单位复审确定。 (二)改迁合法合规手续办理。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办理。(1)改迁可研审查后,改迁需求单位向规划主管部门办理改迁路径方案报批手续,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做出批复意见;(2)根据规划主管部门批复意见,改迁需求单位分别向环保、水务部门办理环评、水保手续,环保、水务部门依法审批或者备
6、案。同时,改迁需求单位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改迁工程沿线用地权属单位意见征求、占地等手续办理;(3)完成上述手续办理和施工图审查后,改迁需求单位向规划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改迁工程开工前,改迁需求单位向电-4 (五)改迁工程验收、投运。改迁需求单位根据施工进度,提前5个工作日向供电单位申请中间验收、投运前验收,由供电单位组织验收。改迁工程验收合格及质监通过后,方可启动投运。 第九条【收尾阶段】 (一)改迁退料。改迁需求单位负责退运物资拆除及运输等相关费用,并组织施工单位做好退运物资拆除及运输等相关工作,在退运物资拆除后1个月内退回供电单位,供电单位组织做好退运物
7、资回收工作。 (二)改迁资产移交。改迁工程投运后1个月内,除第八条第 (三)点要求提交的资料外,改迁需求单位还需向供电单位提交竣工资料,并与供电单位做好改迁补偿资产移交工作。 (三)工程结算。改迁工程完工后,改迁需求单位组织做好改迁工程结算。 第十条【监督管理】 (一)改迁需求单位未按第七条第 (一)款在市政规划阶段征求供电单位意见,供电单位可不受理改迁需求单位有关电力设施改迁申请。 (二)改迁需求单位未按第八条第 (二)款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手续办理,供电单位可不受理改迁需求单位停电计划申请。 (三)供电单位未按本规定开展工作,致使合法建设受到重大影响,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前海管理局、市直部门应依法追究供电单位责任。 -67 第 5 页 共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