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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大学实验室平安管理责任体系与 责任追究方法(试行)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 实验室平安管理是校园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 设的重要组成局部。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实验室平安管理工 作,完善实验室平安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平安管理责任,建 立平安责任追究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 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平安工作的意见文件的要 求,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结合学校实 际,特制定本方法。第二条实验室平安管理应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管行业必须管平安、管业务必须管 平安” “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落实 实验室平安管理分级负责制。第三条本方法所称
2、实验室是指校内各教学、教辅单位 (以下统称学院)所下设的教学科研实验室实体(以下统称 实验室)。第二章实验室平安管理责任体系第四条学校实行校、学院、实验室三级平安管理责任 体系。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全校实验室平安管理工作的第 一责任人;分管实验室工作的校领导是重要领导责任人,协(四)严重事故(H级事故):造成人员轻伤,或财产损失10万元以上50万元(含)以下的实验室平安事故;(五)重大事故(I级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 或财产损失50万元以上的实验室平安事故。第五章实验室平安管理责任追责方法与标准第二十二条学院应建立平安隐患排查机制,杜绝各类 平安隐患。对于平安检查中发现的平安隐患,由实验
3、室建设 与管理处向学院发布实验室平安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 整改;规定整改期内未整改的,将对学院进行通报批评;规 定整改期后1个月仍未整改的,查封实验室,排除平安隐患 后,方可使用。实验室查封期间造成的教学事故或其他损失, 由直接责任人承当。相关人员由学院决定问责方式。第二十三条 实验室发生一般事故(IV级事故)的,由 学院组织进行事故调查,说明事故原因及责任认定结果,报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审定后,经领导小组批复,对未能认真 履行责任的相关人员,酌情采取以下追责方式:(一)对于主要领导责任人,要求其做出书面检查;(二)对于直接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全 校通报批评。第二十四条 实验室发生中
4、等事故(III级事故)的,由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协同学院进行事故调查,出具事故调查 及责任认定报告,报领导小组审议。对未能认真履行责任的相关人员,酌情采取以下追责方式:(一)对于主要领导责任人,进行全校通报批评,情 节较重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处分;(二)对于直接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 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 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暂停其处分期内评奖评优、专业技 术职务晋升或提拔任用等资格。第二十五条 实验室发生严重事故(II级事故)的,由 学校实验室平安管理领导小组指定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 进行调查,出具事故调查及责任认定报告,报领导
5、小组审议。对未能认真履行责任的相关人员,酌情采取以下追责方式:(一)对于主要领导责任人,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 重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 职处分;(二)对于直接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记 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情节 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暂停其处分期内评奖评优、专业技 术职务晋升或提拔任用等资格。第二十六条 实验室发生重大事故(I级事故)的,由 学校实验室平安管理领导小组指定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 进行调查,出具事故调查及责任认定报告。对未能认真履行 责任的相关人员,酌情采取以下追责方式:(一)对于主要领导责任人,给予记过处分;情节较
6、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 除处分;(二)对于直接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给予降 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暂停 其处分期内评奖评优、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或提拔任用等资格;(三)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按法律规定程序处理。第二十七条受到纪律处分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扣 除其相应工资。第二十八条同一人同时承当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 的,按最重追责方式追责。第二十九条 对于学院无能力解决而屡次上报要求学校 相关职能部门解决,却又因职能部门不作为而长期得不到解 决的平安隐患,以及因此而产生的平安事故,按照以上方法, 同时追究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以处
7、分。第三十条由于科学研究的不确定性,在遵守操作规程, 无违规行为情况下,实验室发生平安事故的,可酌情对相关 人员从轻或免于处分。第三十一条事故发生后,直接责任人能够及时采取正 确处置措施,使伤害减少或损失降低的,可酌情从轻处分; 其它人员在确保自身平安的情况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使 伤害减少或损失降低的,应给予奖励。第三十二条 事故发生后,因迟报、瞒报、逃逸等行为, 致使伤害或损失扩大,应按照相应追责标准对追责对象从重 处分;隐瞒、掩盖事故原因,推卸责任,故意破坏或伪造事 故现场的,应按照相应追责标准对追责对象从重处分。第三十三条实验者因违反相关平安法规、平安管理规 定、平安操作规程等导致发生
8、的平安事故,由其自行承当后 果,赔偿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对于拒绝承当经济赔偿的追 责对象,学校有权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分。第三十四条引起事故的责任人为学生的,按照XXXX 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第三十五条 实验室平安事故中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 司法机关。第三十六条对于在实验室平安管理工作中违反相关规 定的党员领导干部或党组织,按照相关规定处理。第六章附那么第三十七条 本方法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 行。本方法条款如与国家公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 律法规执行。第三十八条 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负责解释。 助第一责任人负责实验室平安管理工作;其他校
9、领导在分管 工作范围内对实验室平安管理工作负有支持、监督和指导职 责。学院是实验室平安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党政负责人是 本学院实验室平安管理工作的主要领导责任人,负责全面领 导本学院实验室平安管理工作。学院各实验室负责人是实验 室平安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本实验室平安管理工作负直接 责任。第五条学校设立实验室平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 简称“领导小组”),对全校实验室平安工作实施统一领导、 组织协调、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组 长,其他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学校办公室、党委组织 部、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人事处、学生处、 研究生处、保卫处、教务处、科研处、财务处、国有
10、资产管 理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后勤保 障处、基建处和相关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 公室设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由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负责 人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分管实验室工作的 校领导主持。第六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是学校实验室平安工作的 归口管理部门,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承当学校实验室平安日 常监管工作,对学校实验室平安工作负主要管理责任。第三章实验室平安管理责任分解第七条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1 .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关于实验室平安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2 .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制定学校实验室安 全管理工作方针政策、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及工作规
11、划,研 究学校实验室平安管理工作情况、重要事项;.提供实验室平安工作的组织、人力、财力、物力保障;3 .指导、督查相关工作的落实;.组织实验室平安事故的应急处理;4 .负责组织实验室平安的事故调查、责任认定、出具处 理决定。第八条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1 .制订领导小组会议议事制度;.提请召开领导小组会议;2 .执行领导小组的决议;3 .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实验室平安管理的专项工作。 第九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主要职责是:1 .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法规、文件; 起草学校实验室平安管理工作规划、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2 .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学校实验室平安管理工作,指导、 督查、协
12、调、考核各相关单位执行规章制度,做好实验室安 全管理,重点监督实验室准入、危险化学品平安、生物平安、辐射平安、实验废弃物平安、仪器设备平安、特种设备、水 电平安等方面的平安监管工作;3 .组织开展实验室平安知识宣传、平安教育和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学校实验室平安检查、隐患整改等工作;4 .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的工作部署,组织危险化学品、 危险废弃物、放射性装置、特种设备等各类专项检查;5 .负责对各单位实验室平安检查及平安隐患整改工作 进行检查和催促;.对全校实验室平安管理工作开展全面或专项评估;6 .负责协调解决各学院无法解决的实验室平安隐患;.建立实验室平安检查通报制度;7 .协助学校实验室平
13、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类实 验室平安事故的调查,出具事故处理的初步意见;n.根据上级管理部门的有关通知,做好平安信息的汇 总、上报等工作。第十条学院主要职责是:1 .负责国家和学校的实验室平安管理制度在本学院贯 彻落实;2 .根据本学院的专业、学科特点,建立、健全本单位实 验室平安管理责任体系;组织、协调、督查本学院实验室安 全工作,组织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制定实验室平安管理实施细那么、技术规范和平安事故 应急预案;3 .制定实验室平安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4 .组织开展本单位各类人员的实验室平安教育、业务培 训、实验室平安准入和平安事故应急预案演练;5 .根据本单位专业、学科特点,研究制订
14、本单位各实验 室平安检查具体内容;6 .定期与不定期组织平安检查工作和隐患排查,协助学 校开展实验室平安检查,并组织落实隐患整改,及时报告安 全隐患整改情况;7 .做好危险化学品、病原微生物、射线装置、特种设备、 实验废弃物等危险源的管控工作;8 .及时发布、报送实验室平安相关通知、信息、管理情 况等;9 .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平安隐患和平安事故的报告,配 合做好平安事故处置工作。第十一条实验室负责人主要职责是:1 .执行国家、学校和本学院实验室平安管理制度;2 .根据本实验室的特点,制定实验室仪器设备操作规程、 技术规范、实验室行为规范要求、平安管理工作流程、平安 事故应急预案等具体的实验室平安
15、管理细那么,并监督实验人 员认真执行;.负责本实验室平安日常管理工作,建立本实验室内危 险源台账(包括危险化学品、病原微生物、射线装置、特种 设备、实验废弃物台帐等)和危险源的管理规范,做好实验 室日志及平安自查记录;3 .组织对本实验室开展的实验工程进行风险评估,对存 在风险采取有效防范措施;4 .组织每日的实验室平安检查工作,配合好学校及学院 平安检查,负责本实验室平安隐患和平安事故的报告;5 .平安检查中假设发现重大或直接威胁师生员工人身安 全的隐患,必须立即停止实验,在隐患排除前不得擅自恢复;6 .组织落实平安隐患的整改,配合做好平安事故处置工 作;7 .负责组织力量进行实验室平安设施
16、、仪器设备的定期 检修和维护,及时进行实验室环境卫生整理;8 .对从事辐射、压力容器等相关实验操作的人员,要求 其具有操作资格证书;9 .对自身难以完成整改的平安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同时向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提交专项整改申请。第十二条各学院可根据需要配备工作认真负责、熟悉 实验室平安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和应急处置业务的专兼职人 员担任实验室平安管理员,监督、落实学校和学院实验室安 全管理的相关制度。第十三条在实验室学习、工作的所有人员均须履行以下职责:1 .认真学习实验室平安制度和操作规程,通过学校平安 考试;从事辐射、压力容器等相关实验者,须取得相关资格 证书;2 .遵守实验室的各项平安管理
17、制度,严格按照实验操作 规程开展实验,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3 .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平安因素,应当立即采取措 施消除隐患,并马上向所在实验室平安管理员或者负责人反 映;4 .配合各级平安责任人和管理人员做好实验室平安工 作,排除平安隐患,防止平安事故的发生;5 .熟悉实验室平安应急程序,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 演练活动;知晓应急 号码、应急设施和用品的位置,掌 握正确的使用方法;6 .实验指导教师、研究生导师应对学生实验过程进行安 全指导、监督,评估实验中可能发生的平安风险,采取有效 防范措施。第十四条 教务处主要职责是:1 .建立教学实验工程的风险评估制度,对教学实验工程 中潜在的平安风险
18、进行风险辨识与风险评估;.负责将实验室平安教育纳入学校教学工作计划;2 .将教学过程中涉及师生平安的事项作为对学院教学监督的一项重要指标。第十五条研究生处主要职责是:1 .负责在研究生入学教育时,安排实验室平安教育,增 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2 .将学生遵守实验室平安相关规章制度作为评优评奖 重要内容;3 .将导师对实验室平安管理的责任与其导师资格聘任、 研究生指标分配相结合。第十六条科研处主要职责是:1 .审查科研工程任务书和技术合同时,要事先进行工程 实施平安风险评估;2 .催促工程负责人严格执行国家平安生产相关法律法 规,采取平安防范措施,落实平安管理责任。第十七条保卫处主要职责是:1 .
19、负责学校实验室消防平安及治安平安工作,对实验室 平安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与检查;2 .配合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完成易制毒、易制爆、剧毒 类化学品采购的审批、报备、储存和使用的平安监督管理;.协助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组织实验室消防平安演练。第十八条后勤保障处主要职责是:1 .负责实验室所在楼宇内的墙体、地面、上下水管路、 电源电路、电气开关、电梯、屋顶防水、避雷装置等公共设 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修缮及平安隐患排除等工作;2 .教育催促物业管理人员在公共空间保洁时,有义务对 涉及公用设施存在的平安隐患向负责部门报告。第十九条 基建处主要职责是:1 .负责建立实验室用房(包括新建与专项改造)相关建 筑结构和
20、平安设施的风险评估机制;2 .审核用户单位提出的建设工程设计任务书中涉及实 验室平安方面的可行性和可靠性;3 .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实验室建设的平安与环保 规范要求组织设计、施工。第二十条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应在本部门工作职责范围 内,积极履行实验室平安管理相关职责。第四章实验室平安管理责任分级第二十一条学校实验室平安管理责任分级(一)平安隐患:尚未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的情况,但 不履行相关平安管理职责,或不按规定执行实验室平安管理 规范,或有其它易引发实验室平安事故的情况。(二)一般事故(IV级事故):未造成人员损伤,财产 损失不高于1万元的实验室平安事故;或未经许可擅自启用 被查封实验室的行为。(三)中等事故(HI级事故):造成人员轻微伤,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10万元(含)以下的实验室平安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