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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进场安全总交底 为了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护国家、企业的财产免遭损失,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各施工单位必须认真执行以下要求: 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消防工作扔各类法规、条例、规定;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要求。 二、分包单位要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以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安全生产制度。 三、分包单位为应认真贯彻执行工地的分部分项、分工种及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必须检查具体施工人
2、员落实情况,并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确保施工安全。 四、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应对所属施工及生活区域的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工作全面负责。分包单位的负责人离开现场,应制定专人负责,办理书面委托管理手续。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和被委托负责管理的人员,应经常检查督促本单位职工自觉做好各方面工作。 五、分包单位应按规定,认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定期参加工地、班组的安全活动,以及安全、防火、生活卫生等检查,并做好检查活动的有关记录。 六、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总包分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同时总包方应协助施工单位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对于查出的隐患及问题,各施工单位必须限期整改。 七、分包单
3、位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如本单位无能力整改的,应及时向总包汇报,有总包协调落实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分包单位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八、有总包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的设备,在搭设、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总包需会同有关分包单位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移交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为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 九、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如需相互借用或租凭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的,应由上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凭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及管理制定。借出单位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书面移交记录。 十、分包单位对于施工现场的脚
4、手架、设施、设备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保险装置、安全标志和警告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需拆除变动的,必须经总包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和考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十 一、特种作业及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经有“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十 二、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烯易爆场所严禁吸烟机动用明火,消防器材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十三、分包单位需用总包提供的
5、电器设备时,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使用规定的,应及时向总包提出,总包应积极落实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严禁擅自乱拖乱拉私接电器线路及电气设备。 十四、在施工过程中,分包单位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和通信设施、设备的保护。总包应将地下管线及障碍物情况向分包单位详细交底,分包单位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或情况不明时要采取停止施工的保护措施,并及时向总包汇报。 十五、贯彻“水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原则。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发生各类事故及事故苗子,应及时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向总包方和自己的上级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十 六、(按本工程特点进行针对性交底) 请约束内部职工自觉遵守本
6、公司及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配合我总包方案南京市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按规定的地点作为你方的施工及作业区,物材请堆放到指定地点,并自己做好保管工作,请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要求施工。 交底方: 单位名称:接受交底方: 单位名称:其他人员 负责人:职务:负责人:职务: 第二篇: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进场的安全技术总交底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进场的安全技术总交底 施工单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沈阳星河湾项目一期六标段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进场的安全技术总交底 为了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护国家、企业的财产不受损失,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各
7、分包单位必须认真执行以下要求: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消防工作的各类法律、法规、标准、规定,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要求。 2、分包单位要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各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以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以及自我防护能力,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和安全生产制度。 3、各分包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项目部的安全技术交底,各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的交底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以确保安全生产。 4、各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应对所属的施工及生活区域的施工安全、防火、治安、生活卫生等方面工作全面负责。分包单
8、位负责人如离开现场,应指定专人负责,并办理委托手续。分包单位负责人和被委托负责管理的人员,应经常检查监督本单位职工认真做好各方面工作。 5、各分包单位应按规定认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施工负责人应定期参加工地、班组组织的安全活动,以及安全、防火、生活卫生等检查,并做好检查活动记录。 6、各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总包方的检查、监督、指 导。同时总包方应协助各分包单位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对于查出的各类隐患及问题,各分包单位必须按“三定”原则进行整改。 7、各分包单位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如本单位无能力
9、落实整改的,应及时向总包单位汇报,由总包协调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分包单位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8、由总包单位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临时用电等设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总包须会同有关分包单位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谨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 9、各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如需相互借用或租赁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的,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定有关安全使用及管理制度。出租单位应保证出租的设备、工具完好并符合要求,租赁单位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书面交接记录。 10、各分包单位对于施工现场的脚手架、设施、设备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
10、擅自拆除、变动。如却需拆除变动的,必须经过总包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地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 11、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起重吊装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2、各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火作业,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它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稍”规定,严禁使用电炉,施工中如有必要采取明火加热措施时,应取得总包防火负责人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看护。 13、各分
11、包单位需用总包提供的电气设备时,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使用规定的,应及时向总包提出,总包应积极落实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严禁擅自乱托乱拉私接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 14、在施工过程中,每个分包单位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和通信设施、设备的保护。如遇有问题或情况不明时要采取保护措施,停止施工,并及时向总包汇报。 15、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动火前“八不”(1)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2)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3)附近难移动的易燃物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4)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5)盛装过气体
12、会受热膨胀并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6)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7)在高处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不动火;(8)未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动火中“四要”(1)动火前要制定现场安全负责人;(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要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 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3)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补救;(4)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动火后“一清理”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落实清理现场火种后,才能离开现场。 交底方(总包单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沈阳星
13、河湾一期项目部 交底人: 职务: 接受交底方(分包单位): 被交底人: 职务:其他人员: 年 月 日 为了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护国家、企业的财产免遭损失,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各施工单位必须认真执行以下要求: 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消防工作,执行各类法规、条例、规定;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要求。 二、分包单位要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以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安全生产制度。 三、分包单位为应认真贯彻执行工地
14、的分部分项、分工种及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必须检查具体施工人员落实情况,并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确保施工安全。 四、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应对所属施工及生活区域的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工作全面负责。分包单位的负责人离开现场,应制定专人负责,办理书面委托管理手续。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和被委托负责管理的人员,应经常检查督促本单位职工自觉做好各方面工作。 五、分包单位应按规定,认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定期参加工地、班组的安全活动,以及安全、防火、生活卫生等检查,并做好检查活动的有关记录。 六、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总包分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同时总包方应协助施工单位搞好安
15、全生产、防火管理。对于查出的隐患及问题,各施工单位必须限期整改。 七、分包单位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如本单位无能力整改的,应及时向总包汇报,有总包协调落实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分包单位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八、有总包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的设备,在搭设、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总包需会同有关分包单位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移交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为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 九、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如需相互借用或租凭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的,应由上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凭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及管理制
16、定。借出单位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书面移交记录。 十、分包单位对于施工现场的脚手架、设施、设备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保险装置、安全标志和警告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需拆除变动的,必须经总包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和考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十 一、特种作业及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经有“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十 二、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烯易爆场所严禁吸烟机动用明火,消防器材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
17、器、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十三、分包单位需用总包提供的电器设备时,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使用规定的,应及时向总包提出,总包应积极落实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严禁擅自乱拖乱拉私接电器线路及电气设备。 十四、在施工过程中,分包单位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和通信设施、设备的保护。总包应将地下管线及障碍物情况向分包单位详细交底,分包单位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或情况不明时要采取停止施工的保护措施,并及时向总包汇报。 十五、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原则。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发生各类事故及事故苗子,应及时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向总包方和自己的上级单位和有
18、关部门报告。 交底方: 单位名称:信阳河川水利建筑有限公司负责人:卢海舰职务:总经理接受交底方: 单位名称:负责人:其他人员 职务: 第四篇:总包对分包的进场安全总交底总包对分包的进场安全总交底 交底方:汕头市建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接受交底方:东莞市永安消防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为了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护国家、企业的财产免遭损失,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各施工单位必须认真执行以下要求: 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消防工作的各类法规、条例、规定;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要求。 二、分包单位要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
19、单位的负责人必须必须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以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安全生产制度。 三、分包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工地的分部分项、分工种及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必须检查具体施工人员落实情况,并进行经常性监督、指导,确保施工安全。 四、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应对所属施工及生活区域的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工作全面负责。分包单位负责人离开现场,应指定专人负责,办理书面委托管理手续。分包单位负责人和被委托负责管理的人员,应经常检查监督本单位职工自觉做好各方面工作。 五、分包单位应按规定,认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定期参加工地
20、、班组的安全活动,以及安全、防火、生活卫生等检查,并做好检查活动的有关记录。 六、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总包方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同时总包方应协助各施工单位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对于查出的隐患及问题,各施工单位必须限期整改。 七、分包单位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如本单位无能力落实整改的,应及时向总包方汇报,由总包协调落实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分包单位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八、由总包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总包须会同有关分包单位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移交使用的
21、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 九、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分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如需相互借用或租赁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的,应有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定有关安全使用及管理制度。借出单位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要求,接入单位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书面移交记录。 十、分包单位对于施工现场的脚手架、设施、设备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保险装置、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需拆除变动的,必须经总包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十一、特种作业及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起
22、重吊装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十二、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措施时,应取得总包防火主管人员的同意,落实防火、防止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看护。 十 三、分包单位需用总包提供的电器设备时,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使用的规定,应及时向总包提出,总包应及时落实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严禁擅自乱托乱拉私接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 十 四、在施
23、工过程中,分包单位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和通信设施、设备的保护。总包应将地下管线及障碍物情况向分包单位详细交底,分包单位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问题或情况不明时要采取停止施工的保护措施,并及时向总包汇报。 十 五、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发生各类事故及事故苗子,应及时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向总包方和自己的上级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 十 六、分包单位职工自觉遵守本公司及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配合总包方按东莞市标准化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按规定的地点作为你方的施工及作业区,物材请堆放到指定地点,并自己做好保管工作,请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要求施工。 交底方:
24、 单位名称:汕头市建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负责人职务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接受交底方: 单位名称:东莞市永安消防水电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职务 其他人员:2021年3月3日 附件1: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2、2m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附件2:“十不烧
25、” 1、不是电焊、气焊工不能焊割焊; 2、重点要害部位及重要场所未经消防安全部门批准,未落实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3、不了解焊割地点及周围情况(如该处能否动用明火,有否易燃易爆物品等)不能焊割; 4、不了解焊割物内部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的危险性不能焊割; 5、盛装过易燃、易爆的液体、气体的容器(如气瓶、油箱、槽车、贮罐等)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能焊割。 6、用可燃材料(如塑料、软木、玻璃钢、谷物草壳、沥青等)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等的部位,或火星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能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导管、容器等不能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清理或未采取
26、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能焊割。 9、在禁火区内未经消防安全部门批准不能焊割。 10、附近有与明火作业有抵触的工种在作业(如刷漆等)不能焊割。 附件3:“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2、斜牵斜挂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7、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 8、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以上风不准吊。 第五篇:总包对分包的进场总交底总包对分包进场安全总交底 a-6-2 为了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护国家、企
27、业的财产免遭损失,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各分包单位必须认真执行以下要求: 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消防工作的各类法规、条例、规定;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要求。 二、分包单位要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各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以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总包制定的安全生产纪律、安全生产制度。 三、各分包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工地的分部分项、分工种及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各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必须检查具体施工人员落实情况,并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确保施工安全。 四、各分包单位的负责
28、人应对所属施工及生活区域的施工安全、质量、防火、治安、生活卫生等方面工作全面负责。分包单位负责人离开现场,应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委托管理手续。分包单位负责人和被委托负责管理的人员,应经常检查督促本单位职工自觉做好各方面工作。 五、各分包单位应按规定,认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分包单位负责人应定期参加工地、班组的安全活动,以及安全、防火、生活卫生等检查,并做好检查活动的有关记录。 六、各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总包方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同时总包方应协助各分包单位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对于查出的隐患及问题,各分包单位必须限期整改。 七、各分包单位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
29、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如本单位无能力落实整改的,应及时向总包汇报,由总包协调落实有关人员进行整改,总包和分包单位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八、由总包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后交付使用前,总包须会同分包单位按规定共同验收,并做好验收交接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 九、各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如需相互借用或租赁各种设施以及工具的,双方有关人员应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定有关安全使用及管理制度。借出单位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要求,借入单位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书面交底记录。 十、各分包单位对于施工现场的脚手架、设
30、施、设备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需拆除变动的,必须经总包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十一、特种作业及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起重吊装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十二、各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总
31、包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看护。 十三、各分包单位需用总包提供的电器设备时,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使用规定的,应及时向总包提出,总包应积极落实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严禁擅自乱拖乱拉私接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 十四、在施工过程中,每个单位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和通信设施、设备的保护。总包应将地下管线及障碍物情况向分包单位详细交底,分包单位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问题或情况不明时要采取保护措施,停止施工,并及时向总包汇报。 十五、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各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发生各类事故及事故苗子,应及时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上级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 十六、(按本工程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补充交底内容) 1、项目安全生产的目标要求。 2、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的违约责任。 3、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4、分包单位项目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人员及联系方式: 5、施工范围内存在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 6、其它交底方 单位名称:潍坊文化艺术中心项目负责人:职务:项目经理其它人员:被交底方 分包单位名称:负责人:职务:其它人员: 年月日 第 19 页 共 19 页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