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任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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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任务表标准编号测 评 标 准测 评 要 点测评方式责任单位III-1-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8号文件,党委政府召开专门会议,制定专门文件,落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审核市委市政府(直辖市为区/县委、区/县政府)为贯彻落实中央8号文件而召开的专门会议的领导讲话或会议材料,以及制定的专门文件。材料审核市委办、市府办市文明办III-1-2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1(次/年);审核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直辖市为区/县委常委会和区/县政府常务会)听取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汇报以及研究解决相关问题的会议纪要

2、。如有多次相关会议,审核近两年各一次相关会议纪要即可。材料审核市委办、市府办市文明办III-1-3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亲自过问,做出有关批示、参加相关活动均1(次/年);审核近两年各1次由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党委常委就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所做批示的内容,和参加相关活动的记录材料(如媒体报道的文字、图片资料等)。材料审核市文明办各市(区)文明办III-1-4在为未成年人办实事好事方面有具体的支持政策。审核市政府(直辖市为区/县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材料审核市府办、市文明办III-2-1纳入地方和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范围;审核市级和区县有关单位(直辖市为区/县级有关单位)

3、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制度中关于未成年人思想建设工作的内容。材料审核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市(区)文明办III-2-2列入地方和有关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审核市级和区县有关单位(直辖市为区/县级有关单位)的绩效考核制中关于未成年人思想建设工作的内容。材料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明办各市(区)文明办III-2-3列入党委政府督查工作,每两年至少进行1次专项督查。审核市级党委政府(直辖市为区/县委政府)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列入督查工作的文件,并审核近两年的督查报告。材料审核市委办、市府办市文明办III-3-1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审核本市(直

4、辖市为本区/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容。材料审核市委办、市府办、市文明办、各市(区)文明办III-3-2每年确定2件以上实事项目,有实施方案、有资金保障、有专人负责、有完成时间、有督促检查;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近两年所确定并已开展的实事项目,以及每年各2件实事项目的实施方案、经费划拨单以及项目完成报告。材料审核市文明办各市(区)文明办III-3-3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提供有效经费保障。审核近一年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用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经费划拨单。材料审核市财政局各市(区)文明办III-4-1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列入重

5、要工作日程,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主要相关部门和群团组织的年度工作计划中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容。材料审核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各市(区)文明办III-4-2在实施重点工作、组织专项治理中,有关单位密切合作,形成整体合力;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在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重点工作或专项工作中,各有关单位联合发布的文件。材料审核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各市(区)文明办III-4-3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联合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主题教育实践活动3(次/年)。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

6、区/县)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联合开展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材料。材料审核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各市(区)文明办III-5-1文明委每年专题研究部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文明委专题研究部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会议纪要。材料审核市文明办各市(区)文明办III-5-2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目标任务逐项分解,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文明委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目标任务逐项分解的文件。材料审核市文明办各市(区)文明办III-5-3建立协调机制,及时指导和推进工作,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审核

7、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文明委协调机制的建立及运作情况,以及其年度工作总结。材料审核市文明办各市(区)文明办III-5-4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群众性创建活动考评标准;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群众性创建活动考评标准中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内容。材料审核市文明办各市(区)文明办III-5-5建立督促检查和奖惩激励机制。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文明委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和奖惩激励制度内容。材料审核市文明办各市(区)文明办III-6-1认真落实文明委交办的工作任务,切实承担起组织协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

8、建设工作的责任;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文明办指导协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方面的主要工作措施及工作成效。材料审核市文明办各市(区)文明办III-6-2召开总结经验、推进工作的专门会议1(次/年);如有相关专门会议,审核近两年各1次会议的相关材料或会议纪要。材料审核市文明办各市(区)文明办III-6-3组织开展专项调研1(次/年),掌握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审核近两年各1次由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文明办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专项调研的调研方案和调研报告。材料审核市文明办各市(区)文明办III-6-4地级以上城市文明办设立专门主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科(处、室),职级明

9、确,编制落实,人员到位;县(市、区)文明办设置相应专门工作机构或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直辖市所辖区县设置相应专门机构负责此项工作。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各级文明办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专门机构的设置情况以及相应的编制文件。材料审核市编委办、市文明办各市(区)文明办III-7-1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范畴;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主要有关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制度中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内容。材料审核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各市(区)文明办III-7-2明确分管领导、分管处室,严格实行责任制,做到事

10、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主要有关部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分管处室,以及其责任制度规定。材料审核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各市(区)文明办III-7-3牵头部门能有效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开展工作。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牵头部门协调解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问题的3个案例的相关材料。材料审核市文明办各市(区)文明办III-9-1组织开展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相关部门组织的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大型活动,以及其中3个活动的相关媒体资料(如文字、图片资料)。材料审核市教育局

11、、市文广新局、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各市(区)文明办III-9-2认真听取群众对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建议,利用报刊、网络、电话等方式,建立了畅通的沟通渠道;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相关部门听取群众对未成年人工作意见建议的渠道途径,以及3个通过这些渠道解决相关问题的典型案例。材料审核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各市(区)文明办III-9-3关爱未成年人成为当地志愿者行动等社会公益事业的一项重要内容。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社会公益事业中特别是志愿者行动中关爱未成年人的重大活动,以及其中3个活动的相关媒体资料(如文字、图片资料)。材料审核市文明办、团市

12、委各市(区)文明办III-10-1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重要作用;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3个案例,以及相关佐证材料。材料审核各民主党派各市(区)文明办III-10-2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有成效;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所开展的主要工作,以及其中1项工作的相关佐证材料。材料审核市关工委各市(区)文明委III-10-3学术团体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研究,学术成果得到运用;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学术团体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研究的主要成果及应用情况。材料审核市妇联、团

13、市委各市(区)文明办III-10-4社会各界积极开展面向未成年人的扶贫帮困等活动。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社会各界(社会组织)开展扶贫帮困等关爱未成年人的大型活动,以及其中3个活动的相关媒体资料(如文字、图片资料)。材料审核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红十字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各市(区)文明办III-12-1中小学德育工作纳入教育教学评估体系,作为中小学督导的重要内容,作为对学校和校长进行评价的重要指标;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教育教学评估体系中关于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内容。材料审核市教育局各市(区)文明办III-12-2建立健全并实施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作为评优和升

14、学的重要参考依据;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以及有关部门出台的规定该体系用途的文件。材料审核市教育局各市(区)文明办III-12-3通过建立家长委员会、举办家长学校、设立家长接待日、组织教师家访和建立社区活动联系卡等方式,加强学校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共同做好德育工作;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学校与家庭、社区联系的主要方式,以及相应的工作记录。材料审核市教育局各市(区)文明办III-12-4地市级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设立或确定主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职能机构,或由专职人员管理;审核地级市和县(直辖市为本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中德育机构的设置和定编情况,及相应编制文件。材料审核

15、市教育局各市(区)文明办III-12-5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为开展德育工作提供经费保证。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为中小学开展德育工作所提供经费的经费划拨单。材料审核市教育局各市(区)文明办III-13-1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纳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有关部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的主要措施,及相应文件。材料审核市教育局各市(区)文明办III-13-2坚持不懈地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国情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加深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识和理解;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有关部门

16、关于中小学校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国情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的相关文件。材料审核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各市(区)文明办III-13-3广泛开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中小学校开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有特色有代表性的实践活动(如活动较多,审核3项最具代表性的活动材料即可)。材料审核市教育局各市(区)文明办III-14-1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活动作出部署;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文明办关于“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的文件和具体实施方案。材料审核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各市(区)文明办II

17、I-14-2以“体验亲情”、“和谐校园”、“爱心奉献”为重点,整合现有德育资源,精心设计活动项目,广泛深入地开展道德实践活动,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所开展的最具特色的3个道德实践活动,以及其活动方案和活动期间的相关媒体资料(如文字、图片资料)。材料审核市教育局各市(区)文明办III-14-3在中小学校建立一批联系点,及时督促检查,确保活动长期深入开展;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作为主题实践活动联系点的学校名单,并审核其中3个学校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的情况。材料审核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各市(区)文明办III-15-1按照课程计划开设思想品德

18、课(思想政治课),无减少课时和挪用现象;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学校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的课时安排。材料审核市教育局各市(区)文明办III-15-2各门课程充分发掘和利用自身的德育资源,在教学中落实好“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课程目标;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中小学校各门课程发掘和利用自身德育资源的代表性成果,以及中小学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大纲是否体现“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课程目标。材料审核市教育局各市(区)文明办III-15-3开设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进行地域文化、传统美德等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中小学开设的主要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以及相关课程材料。材

19、料审核市教育局各市(区)文明办III-16-2校会、班会、团队活动制度化;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校校会、班会、团队活动制度化的相关规定。材料审核市教育局各市(区)文明办III-16-3定期开展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等活动,树立先进典型,优化校风学风;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求中小学校定期评选优秀、先进方面的相关规定。材料审核市教育局各市(区)文明办III-16-4开展法制、国防、网络道德、毒品预防、环境、节能、反对邪教和封建迷信等教育。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求中小学校积极开展法制、国防、网络道德、毒品预防、环境、节能

20、、反对邪教和封建迷信等教育的规定。材料审核市教育局各市(区)文明办III-17-2利用假期及综合实践课时,有计划地组织学生进行社会实践、社区志愿服务以及研究性学习等活动,时间达到课程方案规定的要求(初中生20天/学年;高中生30天/学年);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台的关于推动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包括信息技术、劳动技术和社区志愿服务及研究性学习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审核市教育局各市(区)文明办III-18-1配备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建立相应的培训和进修机制;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台的在中小学配备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的文件,以及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中小学心理

21、辅导教师培训和进修的开展情况。材料审核市教育局各市(区)文明办III-19-5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确保中小学生体质达到及格等级以上。审核由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体质监测中心或相关部门提供的中小学生体质健康信息。材料审核市教育局各市(区)文明办III-21-1实行校长负责的德育工作领导管理体制。普通中学明确专门机构主管德育工作,城市小学、农村乡镇中心小学有1名教导主任分管德育;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中小学校德育工作领导管理制度。材料审核市教育局各市(区)文明办III-21-4选派优秀公安干警或其他司法人员担任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保证每学期到校上法制教育课;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

22、/县)有关部门规定在中小学校配备法制副校长和开展法制教育的文件。材料审核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各市(区)文明办III-22-1把职业道德教育纳入教师继续教育的必修课程,适时组织培训,开展主题教育;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体制中关于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材料审核市教育局各市(区)文明办III-22-2严格师德考核,建立奖惩机制,无造成不良影响的失德现象发生;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中小学校师德考核和奖惩制度,以及近两年的考核奖惩材料(各提供一份范本即可)。材料审核市教育局各市(区)文明办III-22-3重视并开展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中小学校开展教

23、师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主要措施、举办的相应活动,以及相关学习材料。材料审核市教育局各市(区)文明办III-23-1把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总体布局,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范畴;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指标中关于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的内容。材料审核市教育局、团市委各市(区)文明办III-23-2各级共青团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积极参与同级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工作;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各级共青团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参与同级少工委工作的情况。材料审核团市委、市教育局各市(区)文明办III-23-3学校团队组织健全,推荐优秀青年教师做团队工

24、作;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学校团队组织建设的总体情况。材料审核市教育局、团市委各市(区)文明办III-23-5积极办好中学生业余党校、团校,做好初中生“团队衔接”和高中生“推优入党”工作;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中学生业余党校、团校建设的总体情况,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在初中生“团队衔接”和高中生“推优入党”工作方面的主要措施。材料审核市教育局、团市委各市(区)文明办III-23-6重视中学学生会、学生社团的工作,支持和指导他们更好地发挥作用。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中学学生会、学生社团建设的总体情况。材料审核市教育局各市(区)文明办III-25-2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卫生管理制

25、度和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中小学校的校园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应急管理制度的内容。材料审核市教育局各市(区)文明办III-25-3无食品卫生、火灾、校舍倒塌和校车安全等责任事故。审核由省(区、市)文明办征求省(区、市)主管部门意见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审核市文明办各市(区)文明办III-26-1各级党委政府把家庭教育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安排,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家庭教育工作规划;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各级妇联或有关部门制定的家庭教育工作计划及其年度工作总结。材料审核市妇联各市(区)文明办III-26-2成立由妇联、教育等相关部门组成

26、的家庭教育工作协调机构;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家庭教育工作协调机构的情况,及其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材料审核市妇联各市(区)文明办III-26-3将家庭教育工作经费和事业发展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中关于家庭教育工作经费和事业发展经费的内容。材料审核市妇联各市(区)文明办III-26-4把家庭教育情况作为评选文明职工、文明家庭、文明社区(街道)的重要内容。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评选文明职工、文明家庭、文明社区(街道)的标准中关于家庭教育的内容。材料审核市文明办、市妇联各市(区)文明办III-27-1地级市建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等组织,依托社区(

27、村)、中小学校、幼儿园和企事业机关单位等,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手段,形成多元化的家长学校办学模式;审核是否已建立市级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和家长学校,以及家长学校的办学材料(如文字、图片等)。材料审核市妇联、市教育局各市(区)文明办III-27-3开展创建示范家长学校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创建示范家长学校、推广先进经验的主要活动,以及相应的活动材料(如文字、图片材料)。材料审核市教育局、市妇联各市(区)文明办III-27-470%的城市社区和50%的建制村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审核家长学校在社区(村)的覆盖率,具体计算方法为:辖区内办有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

28、指导中心的社区或建制村数辖区内社区或建制村总数)100%。材料审核市教育局、市妇联各市(区)文明办III-28-1深入开展“小公民道德建设”、“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所开展的关于“小公民道德建设”、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并审核3次相应的活动材料。 材料审核市教育局、市妇联各市(区)文明办III-28-2成立家庭教育讲师团,组织开展宣讲活动;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家庭教育讲师团的成员及其基本信息,并审核3次宣讲活动的相关材料。材料审核市妇联各市(区)文明办III-28-3针对单亲家庭、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等特殊家庭的实际

29、情况,提供良好的家庭教育指导与服务;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为特殊家庭提供家教指导与服务的情况,并审核3次指导和服务活动的相关文字、图片资料等。材料审核市妇联各市(区)文明办III-29-1广泛开展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总体情况,以及相应的工作总结。材料审核市妇联各市(区)文明办III-29-3年均家庭暴力投诉率2起/万户。统计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涉及未成年人的家庭暴力投诉率及其平均数。若其平均值低于2起/万户,则为达标。以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各级妇联的统计数据为准。材料审核市妇联各市(区)文明办III-31-1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爱国、

30、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主要内容的道德实践活动,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所开展的有特色的道德实践活动,以及其中3次相应的活动材料和媒体资料(如文字、图片等)。材料审核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各市(区)文明办III-31-2广泛开展各种群众性创建活动;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开展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总体情况。材料审核市文明办各市(区)文明办III-31-3建立表彰奖励思想道德先进分子和先进集体的机制;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思想道德先进分子和集体表彰奖励制度,以

31、及获奖证书范本。材料审核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III-32-1城市的区、街道,农村的乡镇,建立由党政领导负责、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参加的社区教育委员会等相关组织,统筹指导社区未成年人教育,做好初中毕业生和辍学生的后续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在区、街道或乡镇建立社区教育委员会等相关组织的总体情况,以及1个区、1个街道、1个乡镇的社区教育委员会等相关组织的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规章制度、成员构成、经费来源、活动内容,并审核在推动初中毕业生和辍学生的后续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方面的主要措施和工作成效。材料审核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各市(区)文明办II

32、I-33-2建立教师进社区制度,城市有专门的社区教师,农村中小学校指派专门教师组织指导学生在节假日开展活动;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落实教师进社区制度的相关措施。材料审核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各市(区)文明办III-36-1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以及3次相关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如图片、视频)。材料审核市中级法院、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各市(区)文明办III-36-2建立健全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构,形成机制完善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

33、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及运行情况。材料审核市编委办、市文明办各市(区)文明办III-36-4及时发现并查处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发现并查处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问题的主要工作与主要成效。材料审核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各市(区)文明办III-36-5义务教育普及率不低于所在省(区、市)平均水平。审核由省(区、市)教育部门提供的义务教育普及率。材料审核市教育局III-37-1中央电视台和省电视台少儿频道在县级行政区落地。副省级城市电视台开设有少儿频道,并为之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确保少儿节目的播出时间和总量;审核由副省级城市电视台提供的少儿频道经费划拨

34、单。材料审核江门广播电视台III-37-2各级电台、电视台都开设少儿专栏、动画专栏或专题节目;审核本市各级电台、电视台开设的少儿专栏、动画专栏或专题节目清单及其播出时间。直辖市只在市级层面上考核,对区县不作要求。材料审核江门广播电视台各市(区)文明办III-37-3鼓励扶持少儿题材的影视、动漫等文艺作品的创作,加强宣传、发行工作;审核本市扶持少儿题材影视和动漫等文艺作品创作方面的政策文件。直辖市只在市级层面上考核,对区县不作要求。材料审核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各市(区)文明办III-37-4每年定期组织面向未成年人的公益性文艺演出,并开展送演出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

35、区/县)面向未成年人的公益性文艺演出,以及送演出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的相关材料。材料审核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各市(区)文明办III-38-1鼓励少儿读物的创作生产,积极开展面向未成年人的“阅读推广”活动;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出版、编印或推介的少儿读物,以及面向未成年人的“阅读推广”活动的相关材料(如文字、图片等)。材料审核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各市(区)文明办III-39-1支持鼓励开办面向青少年的网站,开展健康有益的网络科普、文化活动;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开通的面向青少年的主要网站和开展的网络科普、文化活

36、动。材料审核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各市(区)文明办III-39-3积极发挥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作用;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利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相关情况。材料审核市文广新局各市(区)文明办III-39-4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氛围。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加强网络文化建设方面出台的措施,以及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的相关材料。材料审核市文广新局、市公安局、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各市(区)文明办III-40-1对中小学生集体参观实行免票,对未成年

37、人个人参观实行半票;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对中小学生免费、优惠开放的政策,以及落实关于全国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的通知(中宣发20082号)的具体措施。材料审核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各市(区)文明办III-40-3把公益性免费开放相关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实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保障政策,以及相关经费的划拨单。材料审核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各市(区)文明办III-42-1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作为城市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审核本

38、市(直辖市为本区/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城市规划的内容中关于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的内容,并审核保障规划落实的配套措施。材料审核市发改局各市(区)文明办III-42-2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运转、维护和开展公益性活动的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按政策享受税收优惠;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中关于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运转、维护和开展公益性活动的内容,并审核项目经费划拨单。材料审核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各市(区)文明办III-42-3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或资助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或资助公益性未成

39、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政策措施。材料审核市府办、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各市(区)文明办III-42-4地级以上城市建立一所适合未成年人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的综合素质教育基地;审核本市建立的综合性素质教育基地的文字、图片材料。材料审核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各市(区)文明办III-43-3无以赢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无挤占、挪用、租借等现象;审核由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主管部门提供的相关情况。 材料审核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各市(区)文明办III-44-1成立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校外活动,整合各类校外场所资源,促进学校教育与校外教育的有效衔接;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

40、区/县)校外教育工作机构建设和运作情况,以及上一年度的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的会议记录。材料审核市教育局各市(区)文明办III-44-2教育行政部门把校外活动列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中关于校外活动的内容。材料审核市教育局各市(区)文明办III-46-1加强对互联网上淫秽色情和其他不良信息的打击治理,建立健全网络长效管理机制;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整治网络淫秽色情和不良信息方面的政策规定及所开展的主要活动,并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网络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以及上一季度的相关工作材料。材料审核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

41、市工商局各市(区)文明办III-46-2采取推广绿色上网软件、推行绿色上网业务等切实可行的措施,为青少年在家庭、学校和公益性上网场所健康上网创造条件;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为推动绿色上网而出台的政策和措施。材料审核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中国电信江门分公司各市(区)文明办III-46-3加强对电信有关业务以及互联网接入服务、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和互联网联网等单位的监管,依法治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不良信息、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相关部门在网络服务与监管、治理方面所开展的主要工作和所取得的主要成效,以及上一季度的相关工作材料。材料审核市

42、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各市(区)文明办III-48-1成立负责网吧管理的协调机构,建立健全文化市场执法队伍,认真执行网吧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网吧总量,严厉查处网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是否成立网吧管理协调机构,以及网吧市场执法的主要成效和上一季度的相关工作材料。材料审核市文广新局各市(区)文明办III-48-2建立社会监督机制,设立举报电话,聘请家长、教师、“五老”人员等担任网吧监督员;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网吧运营社会监督的总体情况,举报电话号码以及上一季度的举报处理记录,并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网吧监督员队伍的数量、人员来源和工作职责。材料审核市文广

43、新局各市(区)文明办III-48-3成立网吧行业组织,加强网吧行业自律;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是否成立网吧行业组织,以及其主要工作成效,并审核网吧行业组织的规章和上一季度的相关工作材料。材料审核市文广新局各市(区)文明办III-51-1建立广播影视节目监控制度,本地频率频道黄金时段没有不适合未成年人收听观看的节目;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广播影视节目监控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以及有关部门对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频率频道黄金时段(19:0022:00之间)播放内容的规定。材料审核市文广新局、江门广播电视台各市(区)文明办III-51-2开通观众监督举报热线,及时发现和制止群众反映强烈

44、的低俗媚俗、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节目播出;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观众监督举报电话号码以及近半年举报问题的处理记录。材料审核市文广新局、各市(区)文明办III-51-3及时清理含有不良内容及提供不良服务的各类短信、声讯服务广告和电视点播节目。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有关部门在及时清理含有不良内容及提供不良服务的各类短信、声讯服务广告和电视点播节目方面的主要措施和成效。材料审核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各市(区)文明办III-53-1坚持开展“扫黄打非”,执法检查措施力度大,成效显著;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在“扫黄打非”方面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工作成效。材料审核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

45、工商局各市(区)文明办III-53-3无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制售淫秽色情等妨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出版物的案件。审核由省(区、市)文明办征求省(区、市)主管部门意见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备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是指在省(区、市)产生重大负面影响)。材料审核市文明办III-54-1对发生在校园周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和治安案件,实行专案专人责任制;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公安部门处理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和治安案件的规定,以及2个相关案件的办结报告。材料审核市公安局各市(区)文明办III-54-2在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亭,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巡逻,强化治安管理;审核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公安部门规定在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置治安巡逻岗亭的文件。材料审核市公安局各市(区)文明办III-55-3学校周边涉校案件的发案率呈下降趋势;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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