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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规定木结构工程施工单位(含层板胶合木加工厂)应具备相应的资 质和施工技术标准(或制造工艺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 检验制度和综合质量水平的考评制度。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可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 准GB503002001附录A的要求检查记录。说明:3.0. 1 本条规定了木结构工程施工单位或加工厂为保证施工 质量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素质,能正常运转的器具与设备;2、一套能指导施工流程或构件和生产线到达先进水平的施工技术 标准或制造工艺标准;3、健全的生产控制和合格控制的质量管理体系;4、包括施工技术、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的综合质量水平指标,据 此进行正常考评。3
2、. 0. 2木结构子分部工程由方木和原木结构、胶合木结构及轻型木结构与木结构的防护组成,只有当分项工程都验收合格后,子分 部言可通过验收。分项工程应在检验批验合格后验收。说明:3. 0.2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2001第条的规定,按木结构工程的特点,将分项工程方木和 原木结构、胶合木结构、轻型木结构分别单独与木结构的防护组成木 结构子分部工程进行验收。8螺栓中心间距进孔处0. 2d出孔处垂直木纹方向0. 2d且不大于4B/100顺木纹方 向ld9钉进孔处的中心间距ld以两支座节点下弦中10桁架起拱心线为准,拉一水平 +20线,用钢尺量跨中下10弦中心线与拉线之间距离
3、注:d为螺栓或钉的直径;L为构件长度;B为板束总厚度。检查数量:检验批全数。说明:4. 3.1 木桁架、梁、柱的制作偏差应吊装前检查,以便及时 更换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构件或局部修正。4. 3. 2木桁架、梁、柱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 3. 2的规定。表4. 3. 2木桁架、梁、柱安装的允许偏差项目工程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12345结构中心线的间距垂直度受压或压弯构件纵向弯支座轴线对支承面中心+20H/200且不大于15L/30010钢尺量吊线钢尺量吊(拉)线钢尺量钢尺量用水准仪位移 支座标高注:H为桁架、柱的高度;L为构件长度。说明:4. 3.2 木桁架、梁、柱的安装偏差应在安装屋面木骨
4、架之 前进行,以便及时纠正。4. 3. 3屋面木骨架的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 3. 3的规定。检查数量;检验批全数。4. 3.1屋面木骨架的安装允许偏差项次工程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1楝条、椽条方木截面-2钢尺量原木梢径-5钢尺量,椭圆时取大小径的平均值间距-10钢尺量方木上外表平直4沿坡拉线钢尺量原木上外表平直72油毡搭接宽度-10钢尺量3挂瓦条间距54封山、封檐板 平直下边缘5拉10m线,缺乏10m拉通线钢尺量外表83. 4木屋盖上弦平面横向支撑设置的完整性应按设计文件检查。检查数量:整个横向支撑。检查方法:按施工图检查。说明:4.3.4 首先应检查支撑设置是否完整和楝条与上弦的连接。
5、 当采用上斜杆时应重点检查斜杆与上弦杆的螺栓连接,当采用圆钢斜 杆时,应重点检查斜杆是否已用套筒张紧。对于抗震设防地区,楝条 与弦必须用螺栓连接。5、胶合木结构4. 1一般规定4.1.1 本章适用于按本规范附录A层板胶合木制作生产的胶合森结 构的质量验收。说明:5. 1. 1 规定胶合木结构必须按本规范附录A层板胶合木制作 技术和产。5.2说明:5.1.2 使用环境对胶合木结构的胶结强度及其耐久性能产生 很大影响,是选择胶种的决定性因素。主控工程5. 2.1应根据胶合木构件对层板目测等级的要求,按表的规定 检查木材缺陷的限值。检查数量:在层板接长前应根据每一树种,截面尺寸按等级随 机取样100
6、片木板。检查方法:用钢尺或量角器量测。当采用弹性模量与目测配合定级时,除检查目测等级外,尚应 按附录A第A. 4. 1条检测层板的弹性模量。应在每个工作班的开始、 结尾和在和生产过程中每间隔4h各选取1片木板。目测定级合格后 测定弹性模量。表5. 2.1-1层板材质标准项次缺陷名称材质等级I b 与 I btII bIIL1腐朽,压损,严重的压应木, 大量含树脂的木板,宽面上 的漏刨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2木节:1)突出于板面的木节2)在层板较差的宽面任何 200mm长度上所有木节尺寸 的总和不得大于构件面宽 的不允许1/3不允许2/5不允许1/23斜纹:斜率不大于(%)58154裂缝:1)含树脂
7、的振裂2)窄面的裂缝(有对面裂 缝时,用两者之和)深度不 得大于构件面宽的3)宽面上的裂缝(含劈裂、 振裂)深b/8,长2b,假设贯穿 板厚而平行于板边长1/2不允许1/4允许不允许1/3允许不允许不限允许5髓心不允许不限不限6翘曲、顺弯或扭曲W 4/1000,横弯W2/1000,树 脂条纹宽Wb/12,长Wl/b, 干树脂囊宽3nmi,长b,木板 侧边漏刨长3mm,刃具撕伤 木纹,变色但不变质,偶尔 的小虫眼或分散的针孔状 虫眼,最后加工能修整的微 小损棱。允许允许允许注:1.木节是指活节、健康节、紧节、松节及节孔;2 .b一木板(或拼合木板)的宽度;1木板的长度;. K级层位于梁受拉区外层
8、时在较差的宽面任何200mm长度上所有木节尺寸的总和不得大于构件面宽的1/4,在外表加工后距板边13mm的范围内,不允许存在尺寸大于10mm的木节及撕伤木纹;4;构件截面宽度方向由两块木板拼合时,应按撕合后的宽度定级。表5. 2. 1-2边翘材横向翘曲的限值(mm)木板厚度(mm)木板宽度(mm)1001502200201.02.03.0300.51.52.54001.02.045001.0说明:5. 2.1根据入世与国际接轨的要求,将层板胶合木的定级标准与IS0/TC165及欧、美的标准靠拢,以利于检验进口的层板胶合木。当层板有合木采用弹性模量与目测配合定级时,除检查目那么定级 外,尚应同时
9、测定层板的弹性模量。5. 2. 2胶缝应检验完整性,并应按照表5. 2. 2-1规定胶缝脱胶试验方 法进行。对于每个树种、胶种、工艺过程至少应检验5上全截面试件。 脱胶面积与试验方法及循环次数有关,每个试件的脱胶面积所占的百 分率应小于表5. 2. 2-2所列限值。表5. 2. 2-1胶缝脱胶试验方法使用条件类别】123胶的型号】IIIIIII试验方法1ACACA注:1.层板胶合木的使用条件根据气候环境分为3类1类空气温度到达20,相对湿度每年有23周超过65%, 大局部软质树种木材的平均平衡含水率不超过12%;2类空气温度到达20七,相对湿度每年有23周超过 85%,大局部软件树中木材的平均
10、含水率超过20%;3类一一导致木材的平均含水率超过20%的气候环境,或木 材处于室外无遮盖的环境中。2.胶的型号有I型和II型两种:I型可用于各类使用条件下的结构构件(中选用间苯二酚树脂胶或酚醛间苯二酚树脂胶时,结构构件温度应低于85)OII型 只能用于1类或2类使用条件,结构构件温度应经常低于5(rc (可选用三聚氧胺腺醛树脂胶)。表5. 2. 2-2胶缝脱胶率(%)说明:5. 2.2 层板胶合木的质量取决于以下3个条件:试验方法胶的型号循环次数123AI510CII101、层板的木材质量一一按构件受力的性质和截面上的应力分布分 别规定材质标准。2、层板加大截面的胶合质量一一层板之间的胶合面
11、称为胶缝。根据使用环境的温、湿度分别规定胶种,保证胶缝耐久完整。3、层板接长的胶合指形接头质量用指形铁刀切削层板端头,涂胶后相互插入连接的接头称为指接,根据层板受力的大小,选择合理的铳刀几何图形,保证足够的传力效能。这3个条件中首要的是胶缝的完整性。因为中要胶缝保持耐久的完整性,即使层板局部缺陷稍超过限值或个别指接传力效能稍低,相 邻层板通过胶缝能起补偿作用。根据上述分析,决定将检验胶缝脱胶率列为强制性条文。胶缝脱胶试验按木结构试验方法标准GBT50329的规定进行。5. 2.3对于每个工作班应从每个流程或每ion!?的产品中随机抽取1 个全截面试件,对胶缝完整性进行常规检验,并应按照表5.
12、2. 3-1 规定胶缝完整性试验方法进行。结构胶的型号与使用条件应满足表 的要求。脱胶面积与试验方法及循环次数有关,每个试件的 脱胶面积所占的百分率应小于表5. 2. 2-2和表5. 2. 3-2所列限值。表5. 2. 3-1常规检验的胶缝适完整性试验方法作用条件类别】1胶的型号2I和II试验方法脱胶试验方法 C或胶缝抗剪 试验作用条件类别】1胶的型号2I和II试验方法脱胶试验方法 C或胶缝抗剪 试验23I和HI脱胶试验方法 C或胶缝抗剪 试验脱胶试验方法A或B注:同表5. 2.2-1表胶缝脱胶率(%)试验方法胶的类型循环次数12BI48每个全截面试件胶缝抗剪试验所求得的抗剪强度和木材破坏 百
13、分率应符合以下要求:1 .每条胶缝的抗剪强度平均值应不小于6. ON/mm2,对于针叶材 和杨木当木材破坏到达100%时,其抗剪强度到达4. ON/mm?也被认可。2 .与全截面试件平均抗剪强度相应的最小木材破坏百分率及与 某些抗剪强度相应的木材破坏百分率列于表5. 2. 3-3o表与抗剪强度相应的最小木材破坏百分率(%)平均值个别数值抗剪强度fv (N/mm2)68211466210最小木材破坏百分率9070451007520注:中间值可用插入法求得。说明:5. 2.3 由于胶缝的完整性至关重要,非但对于每个树种、胶 种、工艺过程中至少检验5个全截面试件作为见证试验,并且为了控 制生产的全过
14、程,对于每个工作班从每个流程或每10淀产品还要随 机抽样进行常规检验。胶缝抗剪试验按木结构试验方法标准GBT50329的规定进行。5. 2. 4应按以下规定检查指接范围内的木材缺陷和加工缺陷:1 .不允许存在裂缝、涡纹及树脂条纹;2 .木节距指端的净距不应小于木节直径的3倍;3 . L和Lt级木板不允许有缺指或坏指,IL和IIL级木板的缺 指或坏指的宽度不得超过允许木节尺寸的1/3O4 .在指长范围内及离指根75mm的距离内,允许存在钝棱或边缘 缺损,但不得超过两个角,且任一角的钝棱面积不得大于木板正常截 面面积的1%O检查数量:应在每个工作班的开始、结尾和在生产过程中每间 隔4h各选取1块木
15、板。检查方法:用钢尺量和识别。说明:5. 2.4 指接弯曲试验按木结构试验方法GB/T50329的规 定进行。检验指接强度有受拉和弯曲两种方法,本规范选择检测弯曲 强度的理由是其试验数据比受拉强度试验变异较小,在操作上也较容 易掌握。见证试验吸人当新的指接生产线投产时、指形接头的剖面改变 时、或采用另一树种时才进。根据见证试验,确定指接弯曲强度标准 值f成,作为常规试验测定的依据。5. 2. 5 层板接长的指接弯曲强度应符合规定。1 .见证试验:当新的指接生产线试运转或生产线发生显著的变化(包括指形接头更换剖面)时,应进行弯曲强度试验。说明:3. 0.3 本条规定木结构分项工程划分检验批的原那
16、么依据。3. 0.3检验批应根据结构类型、构受力特征、连接件种类、截面形状和尺寸及所采用的树种和加工量划分。说明:3.0.3 本条规定木结构分项工程划分检验批的原那么依据。3. 0.4木结构工程应按以下规定控制施工质量:1、木结构工程采用的木材(含规格材、木基结构板材)、钢构件和连接件、胶合剂及层板胶合木构件、器具及设备应进行现场 验收。凡涉及平安、功能的材料或产品应按本规范或相应的专业工程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 检查认可。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控制质量,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
17、(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 道工序施工。说明:3. 0.4 本条具体规定木结构工程控制施工质量的内容:1、木结构工程的主要材料是木材(含层胶合木、木基结构板材等)、胶合剂和钢连接件。木材的材质等级和含水率直接影响其强度。层板 胶合木增大截面要依靠胶缝的耐久性和强度,增加长度要依靠胶合指 形接头的强度。各种形式的木结构皆需借助钢连接件形成整体结构, 这些材料和部件都涉及木结构的平安和功能,因此必须复验。试件应取和产中指接的最大截面。根据所用树种、指接几何尺寸、胶种、防腐剂或阻燃剂处理等不同的情况,分别取至少30个试件。几属因木材缺陷引起破坏的试验结果应剔除,并补充试件进行 试验,
18、以取得至少30个有效试验数据,据此进行统计分析求得指接 弯曲强度标准值已。2 .常规试验:从一个和产工作班至少取3个试件,尽可能在工作班内按时间和截面尺寸均匀分布。从每一生产批料中至少选一个试 件,试件的含水率应与和产的构件一致,并应在试件制成后24h内进 行试验。其他要求与见证试验相同。常规试验合格的条件是15个有效指接试件的弯曲强度标准值 大于等于蠢。5.3一般工程5. 3.1胶合时木板宽度方向的厚度允许偏差应不超过0. 2mm,每块木板长度方向的厚度允许偏差应不超过土0. 3mm。检查数量:每检验批100块。检查方法:用钢尺量。说明:5. 3. 1这是在生产过程中的常规检验,在100块木
19、板中有95 块到达要求,即可认为检验合格。6. 3.2外表加工的截面允许偏差:1 .宽度:0. 2mm;.高度:0. 6mm;2 .规方:以承载处的截面为准,最大的偏离为1/200。检查数量:每检验批10个。检查方法:用钢尺量。说明:5. 3.2 这是层板胶合木构件最后一道工序,在10个构件中个到达要求,即可认为检验合格。5. 3. 3胶合木构件的外观要求很重要而需油漆,所有外表空隙均需封填或用木料修补。外表需用砂纸打磨到达粒度为60的要求。以下空 隙应用木料修补。1)直径超过30mm的孔洞。2)尺寸超过401nmX20mm的长方形孔洞。3)宽度超过3mm的侧边裂缝长度为40100mm。注:填
20、料就为不收缩的材料符合构件外表加工的要求。2.B级一一构件的外观要求外表用机具刨光并加油漆。外表加 工应到达第5. 3. 2条的要求。外表允许有偶尔的漏刨,允许有细小的 缺陷、空隙及和产中的缺损。最外的层板不允许有松软节和代隙。3.C级一一构件的外观要求不重要,允许有缺陷和空隙,构件 胶合后无须外表加工。构件的允许偏差和层板左右错位限值示于图 5. 3. 3及表5. 3. 3之中。表 5. 3. 3胶合木构件外观C级的允许偏差和错位A. 1. 4层板宽大于200mm时,应用两块木板拼合(图A. 1.4b),相邻两层木板间的拼缝间距应等于或大于木板厚度或25mm。(a)图A. 1.4层板胶合木的
21、截面A. 1.5层板胶合木在垂直荷载作用下受弯时,除上下两层之外,拼缝不需胶合。当有外观要求时,上下两个面层的拼缝应用加填料的胶封闭。在水平荷载作用下,或用于使用条件等级为3级时,全部拼缝均 应胶合。A.2 材料A. 2.1层板的目测定级规定如下:1、定级应以每块木板的全长为依据,并应以较差的面层为准。应将密度异常小的木板剔除。2、已定级的木板锯解后应按新的尺寸重新定级。3、木节尺寸应按两根据包括木节而平行于木板宽面边缘的直线测量,如果有两个或更多的木节在两根线内,或局部在线内,那么在 200mm长度内所有木节在两条平行线之间的尺寸(包括局部木节)的 总和为有效木节尺寸。4、在同一截面上出现两
22、个或更多的木节时,它们的尺寸之和不 应超过最大允许的木节。5、当层板是由两块木板拼合时,应按拼合后的层板宽度确定木 节的允许尺寸。6、层板分为I- 和HL3个等级,当受弯构件需加受拉区面层,那么另加I班级,其目测选材标准列于表5. 2. 1-1和表5. 2. 1-2中。A. 2. 2 层板按弹性模量定级规定:1、以弹性模量为主并应满足必要的目测要求;2、弹性模量与目测要求的综合规定;3、上述两种定级方法均要求层板的弹性模量应到达或超过规定 值。A. 2. 3 胶应能形成坚固和耐久的连接,胶连接的完整性应结构物使 用期间保持始终。结构胶的型号及其使用条件列于本规范表5. 2.2-1,通常由设 计
23、者选定。当制造厂要求改选胶种需与设计者商定。A. 3制 作A. 3.1层板坯料应在纵向接长和外表加工之前,窑干或气干至8%15%的含水率。A. 3.2层板坯料纵向接长应采用指形接头(以下简称指接,见图A.3.2)。表A. 3. 2列出推荐的指接剖面尺寸范围。注:本条推荐的指接剖面按本规范第5. 2. 5条见证试验的验证。表推荐的指接剖面尺寸注:P-指形接头的指距,mm; 指形接头指端缺口的长度,mm.指端宽度* (mm)指长1 (mm)指边坡 s=(P-2 bt) /2(l-lt)0.51.220 301/81/12ItbtP图A. 3. 2指接剖面的几何关系A. 3.3指接的间距按层板受力情
24、况,分别规定如下:1、受拉构件:当构件应力到达或超过设计值75%时,相邻板之 间的距离应为150mm。2、受弯构件受拉区:在构件1/8高度的受拉外层再加一块层板 的范围内,相邻层板之间的指接间距应为150mln。3、受拉构件或受弯构件的受拉区10%高度内,层板自身的指间 距不应小于1800mm4、需修补后出厂的构件的受拉区最外层和相邻的内层,距修补 块端头的每一侧小于150mm的范围内,皆不允许有指接接头。A. 3. 4 木板应用指接胶合接长至设计的长度,经过养护后刨光。落叶松、花旗松等不易胶合的木材及需化学药剂处理的木材,应在刨光后6h内胶合。易于胶合的木材及不需化学药剂处理的木材,应在刨光
25、后24h 内胶合。A. 3.5 木板胶合前应清除灰尘、污垢及渗出的胶液和化学处理药 剂,但不得用砂低打磨。两块木板的胶合面均应均匀涂胶,用胶量不 得少于35046假设采用高频电干燥,不得少于200g/M2.指接应双面涂 胶。A. 3.6胶合时木板含水率,对于不需用化学药剂处理的木材应在8% 到15%之间,对于需用化学药剂处理的木材应在11%到18%之间。各 层木板之间及指接木板之间的含水率差异不应超过4%。胶合时木板温度不应低于15oA. 3.7胶合时必须均匀加压,加压可从构件的任意位置开始,逐步延 伸至端部。为在夹紧期间保持足够的压力,在夹紧后应立即开始拧紧 螺栓加压器调整压力,压力应按表A
26、. 3. 7所列数值控制。表A. 3. 7不同层板厚度的胶合面压力层板厚度t (mm)tW3535tW4535tW45胶合面压力 (N/mm2)0.60.81.0注:不应采用钉加压。A. 3.8 弧形构件胶合时应采用模架,模架拱面的曲率半径应稍小于弧形构件下外表的曲率半径,以抵消卸模后构件的回弹,其值按下式确定:确定:式中PO模架拱面的曲率半径(mm);弧形构件下外表的设计曲率半径(mm);A. 3.9n木板层数。在制作工段内的温度应不低于15T,空气的相对湿度应在40%至75%的范围内。胶合构件养护室内的温度当木材初始温度为189时,应不低于20;当木材初始温度为15七时,应不低于25C。养
27、护时空气的相对湿度应不低于30%。在养护完全结束前,胶合构件不应受力或置于温度在15T以下的环境中。A. 3. 10需在胶合前进行化学药剂处理的木材,应在胶合前完成机械加工。A. 4.1当采用弹性模量与目测配合定级时,应按本条的规定测定木板的弹性模量:1、以一片木板作为试件;2、按本规范第5. 2.1的规定采样;3、将木板一卧放置在距端头75mm的两个辘轴上,其中之一能在垂直木板长度方向旋转;4、在跨度中加载,荷载准确度应在1%之内;5、在加载点用读数能到达0.025mm的仪表测量挠度;6、进行适当的预加载后,将仪表调到0读数;7、最后荷载应以试件的应力不超过lOMPa为限;8、读出最后荷载下
28、的挠度;9、根据最后荷载和挠度求得弹性模量;10、在测试的100个试件中,有95个试件的弹性模量高于规定 值,即被认可。附录B 本规范用词说明B. 0.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B. 0.2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2、控制每道工序的质量,关键在
29、于按照控制指标高于村规范的木结构工程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自检。3、控制工序之间和专业工种之间的闪接栓的质量,关键在于建 立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全局观念,将检验批、分项工程到子分 部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4、方木和原木结构4.1 一般规定4.1.1 本章适用于方木结构工程的质量检验。说明:4.1.1 规定本章的适用范围。4. 1.2方木和原森结构包括齿连接的方木、板材或原木屋架,屋面木骨架及上弦横向支撑组成的木屋盖,支承在砖墙、砖柱或木柱上。说明:4.1.2 规定方木和原木结构包括的内容。4. 2主控工程4. 2.1应根据木构件的受力情况,按表4. 2.1规定的等级检查表 4. 2. 1 1-1方
30、木、板材及原木构件的木材缺陷限值。承重木结构方木材质标准项缺陷名称木材等级次laHama受拉构件或 拉弯构件受拉构件或 压弯构件受压构件1腐朽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2木节:在构件任一面任何 150mm长度上所有木 节尺寸的总和,不得 大于所在面宽的1/3(连接部位 为 1/4).2/51/23斜纹:斜率不大于(%)58124裂缝:1)在连接的受剪面上 2)在连接部位的受剪 面附近,其裂缝深度(有对面裂缝时用两 者之和不得大于材宽 的不允许1/4不允许1/3不允许 不限5髓心应避开受剪不限不限注:1. I a等材不允许有死节,IL、HL等材允许有死节(不包括开展中的腐朽节),对于Ha等材直径不应大于
31、20mm,且每延米中不得多 于1个,对于HL等材直径不应大于501nm,每延米中不得多于2个。2 . la等材不允许有虫眼,Ila、IK等材允许有表层的虫眼。3 .木节尺寸按垂直于构件长度方向测量。木节表现为条状时,在条状的一面不量(参见图4. 2.1);直径小于10mm的木节不计。截面的 高度或 宽度 (mm)截面错位 高度的匠 或宽大值 度的(mm) 允许偏差(mm)(h 或 b)1002 4100W(h 或b ) 30035为条状,300W(h 或b)+ 66截面的 高度或 宽度 (mm)截面错位 高度的匠 或宽大值 度的(mm) 允许偏差(mm)(h 或 b)1002 4100W(h
32、或b ) 30035为条状,300W(h 或b)+ 66150不量2 d=dl+d2+d3在此面表现图4. 2.1图4. 2.1木节量法检查数量:每检验批分别按不同受力的构件全数检查。检查方法:用钢尺或量角器量测。注:检查裂缝时,木构件的含水率必须到达第4. 2. 2条的要求。表 4. 2. 1-2承重木结构板材材质标准C缺陷名称木材等级laIlama受拉构件 或拉弯构 件受弯构件 或压弯构 件受压构件1腐朽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2木节:在构件任一面任何150mm 长度上所有木节尺寸的总, 不得大于所在面宽的1/41/32/53斜纹:斜率不大于(%)58124裂缝:连接部位的受剪面及其附近不允许不
33、允许不允许5髓心不允许不限不限注:同表表4. 2. 1-3承重木结构原木材质标准项次缺陷名称木材等级laIlama受拉构件 或或拉弯 构件受弯构件 或压弯构 件受压构件1腐朽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木节:1)在构件任一面任何150mm1/4长度上沿周围所有木节尺1/3不限2寸的总和,不得大于所测部位原来周长的1/10(连接2)每个木节的最大尺寸,部位为1/61/6不得大于所测部位原木周1/2)长的3斜纹:斜率不大于(%)81215裂缝:41)在连接部位的受剪面上2)在连接部位的受剪面及 其附近,其裂缝深度(有对 面裂缝时用两者之和)不得 大于原木直径的不允许1/4不允许1/3不允许不限5髓心应避开受
34、不限不限剪面注:1. la、Ila等材不允许有死节,Illa等材允许有死节(不包括开展中的腐朽节),直径不应大于原木直径的1/5,且每2m长度内不得多 于1个。2.同表 4. 2. 1-1 注 2。3.木节尺寸按垂直于构件长度方向测量。直径小于10mm的木节不量。说明:4. 2.1 方木和原木结构是一种机具与手操作相结合的木结 构,适于接近林区能就地取材的地区应用,批量不大但施工质量的离 散性较大,因此应全数检查。4. 2. 2应按以下规定检查木构件的含水量水率:1 .原木或方木结构应水大于25%;.板材结构及受拉构件的连接板应不大于18%;2 .通风条件较差的木构件应不大于20%o注:本条中
35、规定的含水率为木构件全截面的平均值。检查数量:每检验批栓查全部构件。检查方法:按国家标准木材物理力学试验方法GB192719431991 的规定测定木构件全截面的平均含水率。说明:4. 2.2 木材含水率从纤维饱和点(约30%)降到平衡含水率 (15%左右),外层木材收缩因内部体积未变而开裂,为防止产生影响平安的裂适,因此要求控制含水率。4.3一般工程4. 3.1木桁架、木梁(含楝条)及木柱制作的允许偏差应该符合表4. 3.1规定。表木桁架、梁、柱制作的允许偏差项次工程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1构件截面 尺寸方木构件高度、宽度 板材厚度、宽度原木 构件梢径-3-2-5钢尺量2结构长度长度不大于15nl长度不大于15m1015钢尺量桁架支座节点 中心间距梁、柱全长 (高)3桁架高度跨度不大于15m跨度不大于15m+ 1015钢尺量脊节点中心与下弦中心距离4受压或压弯构件纵向弯曲方木构件原木构件L/500L/200拉线钢尺量5弦杆节点间距15钢尺量6齿连接刻槽深度157支座节点 受剪面长度-10钢尺量宽度方木-3原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