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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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 品 房 买 卖 合 同合同编: 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 浙江鸿欣房地产开发 注册: 温岭松门镇天竺南路1 营业执照注册: 企合浙台总字第001320 企业资质证书: 温房开字第33108100023 法定代表人: 王人洪 联络 : 6666630、6666618邮政编码: 317511 委托代理人: : 邮政编码: 联络 :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 营业执照注册: 法定代表人: 联络 : 邮政编码: 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 国籍 】护照】营业执照注册】 】 : 邮政编码: 联络 : 委托代理人】 】: 国籍: : 邮政编码: : 根据?合同法?、?城房地产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2、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工程建立根据。出卖人以 出让 方式获得位于 松门镇南洋花苑 、编为 006-003-060-00118-001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为 温国用2003字第L07519。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140.556 亩规划用途为 住宅 土地使用年限自 2003 年 6 月 28 日至 2073 年 6 月 27 日。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立商品房现定名】名】 海逸豪苑 。建立工程规划容许证为 2003年1150268 施工容许证为33262320040405090

3、1 。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根据。买受人购置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为 温岭建立规划 商品房预售容许证为 售许字04第 26。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根本情况。买受人购置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工程中的:第 幢】座】 单元】层】 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 住宅 属 砖混 构造层高为 米建筑层数地上 层地下 层。该商品房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 计

4、价方式与价款。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 3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 币 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 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 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 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3、按幢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4、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由出卖人代收取下述款项: 根据浙财综字1999140、浙价房1999490、浙建房1999198规定代收物业维修专项资金。根据房屋理处认证面积按当地、当年政策规定代收。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

5、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根据进展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当事人按幢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 方式进展处理:1、双方自行约定:1 。2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那么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银行同法定 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

6、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 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 - 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100合同约定面积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限。买受人按以下第 种方式按付款: 1、一次性付款。于 年 月 日支付全部房款计人民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2、分付款 3、其他方式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以下方式付款:(1) 签订本合同时买受人支付总价款的40即人民币 元整(大写:_)。(2) 余款人民币_元整(大写:_)由买受人向银行申请“抵押借款支付(详见

7、附件四第7条)。交房前买受人应付清该商品房的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第七条 买受人逾付款的违约责任。买受人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以下第 1 种方式处理:1、 按逾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1逾在60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应付款万分之 3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在60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3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应付款万分之 3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8、本条中的逾应付款指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应付款与该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付款的按相应的分应付款与该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2、 第八条 交付限。出卖人应当在 2006 年 4 月 30 日前按照和地方人民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以下第 1 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历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品房获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但如遇以下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 3、 第九条 出卖人逾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

9、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以下第 1 种方式处理:1、 按逾时间分别外理不作累加 1逾不超过 60 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三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超过 60 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到达之日起 60 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 3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三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

10、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第十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经规划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以下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口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买受人:(1) 该商品房构造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 ) 买受人有权在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承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30 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银行同法定存款 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交接 商品房

11、到达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 或书面买受人交付手续。双方进展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或出示证明不齐全买受人有权回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1、出卖人不承担逾交付的违约责任;2、由于买受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限付款而造成不能按交付应由买受人负责;造成出卖人损失的买受人应给于赔偿。 3、如买受人已交清房款并向出卖人书面说明无法按时交接的理由经出卖人同意可代为保存保存限不超过30天否那么视为已交付。第十二条

12、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出卖人装饰、设备承诺的违约责任。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达不到约定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 1 种方式处理:1. 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 第十四条出卖人根底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经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以下根底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到达使用条件: 1西南大门主入口24小时其余为平安通道不; 2. 小区绿化分别在交房后3个月内搞好 3 邮政传递在交房后3个月内通邮。 4.

13、5. 假设在规定日内未到达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 2第十五条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日内将权属包括契税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限内获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2 项处理: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30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 1 赔偿买受人损失。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 1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3 第十六条 退房处理凡符合?浙江施行?第二十八条第一款退房条件要求退房的买受人可以选择按该?第二十八条第三款或本合同约定

14、的条件进展处理。 第十七条 保修责任买受人购置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置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限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置人承担。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符合?浙江施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第十八条 双方可以就以下事项约定: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 归买受人使用,但不得改变楼宇屋面的原

15、有相貌;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 归买受人使用但不得改变楼宇外墙的原有相貌;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 归温岭地名;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 归温岭地名; 5以下工程权益为出卖人拥有:会馆所有权归出卖人所有及外墙之广告权益。 第十九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 住宅 使用买受人使用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构造、承重构造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买受人不得改变房屋的室外部包括台、外墙、露台、空

16、调位、排气洞等的原有相貌;买受人不得占用公共部位、公用建筑和设施也不得改变其使用性质。买受人结算后在业主会成立前应服从出卖人指定的物业规定理。 第二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2 种方式解决:1提交 仲裁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起诉。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第二十二条 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16 页一式 5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 1 份买受人 2 份 温岭房地产理处 1 份 1 份。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

17、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 温岭房地产理处 申请登记备案。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签章年月日 年月日签于 签于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本图仅供参考最后均以批准及法律为准附件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按幢计价不适用本附件说明由房屋理处认证面积。附件三:装饰、设备 1. 外墙:面砖、涂料、文化石、蘑菇石 2内墙:白色涂料 3、顶棚:白色涂料4、地面:水泥砂浆地面5、门窗:进户门入户保安门、铝合金窗6、厨房:设备无7、卫生间:设备无8、台:水泥沙浆粉刷9、电

18、梯:无10、其他:无附件四:合同补充协议1、合同签订后不能更改买受人。 2、买受人应在结算之日起30日内到房地产理处。3、双方联络方式以合同所记载的 、通信为准一方联络方式如有变化应在变更后10天内以书面形式对方。 4、出卖人所作的楼书或其它宣传资料中的内容仅为展示设计思想而设立或提供不作为本合同附件或组成部。上列资料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买受人确认以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为准。上列资料内容未写入合同条款的对买受人和出卖人均无约束力。出卖人所作的楼书或其它宣传资料标明该商品房的面积仅供参考详细面积以房地产理根据实测而定。5、出卖人向买受人展示的示范的装修风格仅供买受人装修时参考不作为出卖人交房的。6、

19、买受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到出卖人指定的场所的交房手续交房时间出卖人不再另行。由于买受人原因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该商品房交付手续该商品房的物业理费从2006年5月1日开始由买受人支付。交房前买受人应付清以下款项否那么出卖人有权回绝交付。 该商品房的全部房款。 物业维修专项。 向出卖人指定的物业预付1年物业理费。 向出卖人指定的物业预付装修押金每幢人民币伍仟元整装修垃圾清运费每幢人民币伍佰元整。7、买受人按本同第六条第3种方式付款的详细约定:买受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对银行提供的该房屋借款条件、文本已清楚明了并认可。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当日应带齐申请资料。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应积极配合使买

20、受人贷款额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45天内划入出卖人账户。超过45天到帐如因买受人责任(即:假设买受人在签订合同时未带齐抵押借款申请资料乙方签署“贷款资料确认表并有10天宽限补齐届时仍未补齐就由买受人承担逾到款责任)那么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算第46天起至实际到款日止按日万分之叁向出卖人加付违约金假设到帐超过10天那么出卖人有权按本合同第七条第(2)项方案执行。如假设因买受人原因此造成申请抵押借款银行未予批准或未予全部批准那么不可解除合同买受人应按银行批准金额和年限抵押借款缺乏部最迟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算第56天内补足。8、小区会所所有权归出卖人出租和会所产生的收益归出卖人所有。9、该商品房四周围栏内的绿化属小区公共绿化的组成部仅供买受人使用。买受人不得损坏、更改围栏内的绿化围栏内的绿化由物业负责理。10、本合同补充协议附件四与正文条款不相一致的以本合同补充协议为准。出卖人盖章 买受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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