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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1 共青团XX市委财务管理制度12 共青团XX市委办公用品采购及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3 共青团XX市委公务接待费管理制度14 共青团XX市委差旅费管理制度15 共青团XX市委“三重一大”制度36 共青团XX市委人事管理制度17 共青团XX市委书记办公会议制度1共青团XX市委财务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机关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一、经费管理使用制度1.本着“勤俭节约,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留有节余”的原则,精打细算,合理分配,规范管理,保证单位能正常运转。2.应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严谨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
2、者套取预算资金。3.财务管理实行单位负责人“五个不直接管”制度,具体工作由分管领导负责。所有支出单据要求真实、合法、完整、有效,每张单据应写单位名称,业务内容,填制时间,单位、数量、大小金额一致,笔迹一致,填制单位加盖发票专用章,经手人写明用途,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销,未经审核签字的单据而报销的费用由财务人员承担。4.严格执行财务公开制度,财务每月月底结帐。 5.严格控制新增加债务,在经费使用上量入为出,严禁铺张浪费,不得新增债务。凡新增债务,由经办人和单位负责人承担。 二、收入管理制度1.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2.各项收入应全部纳入单位预算
3、编制范围,全面真实反映单位实际收入情况。3.加强收入管理。各项收入由财会室归口管理并进行会计核算,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办理收款业务,严禁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三、支出管理制度1.单位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即经费支出。2.加强预算管理。各项支出应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并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3.明确审批权限。审批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不得越权审批。4.按照审核批准后的支付凭证支付款项,进行会计核算。出纳人员复核原始凭证和会计凭证,按照规定的资金支付方式进行资金支付。5.根据支出凭证及时准确登记账簿,进行会计核算。会计档案应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管,严
4、防毁损、散失、泄密或不当使用。6.对票据不合法、签批手续不规范、违反财务制度规定的,应当及时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四、现金管理使用制度1.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库存限额500元以内,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2.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做到日清月结现金日记里的帐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3.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银行帐户印签实行会计、出纳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4.现金收付须逐日逐笔记清,不准回条,不准坐支。 五、报销
5、审批制度1.因工作需要借款,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领导批准,交会计审核,出纳员办理付款。严禁非工需要将公款私借。2.报销出差费用一般在出差回来后一周内进行,履行报销手续,先由财务人员按财务制度审核,再由主管领导签字,无特殊情况超报销时限的,不予签字报销。3.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共青团XX市委办公用品采购及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机关固定资产和办公耗材使用管理工作,规范采购行为,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物品采购一律实行先审批制度,大宗采购严格按政府相关规定进行,需经分管财务领导审批,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其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
6、得自行购入任何备品。第三条 凡以团市委机关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均属于团市委机关固定资产,必须统一入账管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分配、出租、转让、变卖、报废、更不得有意损坏或据为己有。第四条固定资产及物品要严格分类,做到账、物、卡齐全、分类清晰。实物管理要规范,日常备品摆放要整齐、有序。第五条固定资产及物品要按需合理购置,必须讲求计划性,避免随意性和盲目性,严禁无计划和超计划购置。凡物品采购必须严格履行手续,凡物品购置必须保质保量,不得暗自操作,弄虚作假。第六条固定资产及物品要严格保管,要纠正“重购轻管”和“只用不管”的现象,办公室要经常检查和定期清点,加强固定资产及物品的管理。第七条固定资产
7、及物品要按要求搞好维修维护,凡固定资产及物品维修应及时提出意见或建议,由办公室统一计划安排维修或更新。第八条固定资产及物品管理实行专人专管,凡领取物品,必须由保管人员分发,并做好物品领取登记,未经保管人员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领取。第九条机关电脑维护及修理由办公室指定维修点电话通知上门维修,如有更换硬件需上报办公室,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联系指定维修点上门进行更换。第十条打印耗材类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硒鼓、墨粉、打印纸、传真纸),打印机硒鼓需要更换或灌墨粉的部门需向办公室登记统一更换。第十一条打印纸的领取及使用,各科室使用打印纸,须向办公室登记领取。共青团XX市委公务接待费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
8、了规范公务接待费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务接待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公开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第三条 公务接待费由市财政局核定,列入部门预算。公务接待费要严格执行标准,超标准不予报销。第四条 实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公务接待前,填写公务接待审批表,由主管领导审签。接待费申请报财会室,由财务部门根据预算和有关规定审核接待费支出。第五条 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公务活动结束后,如实填写接待清单,由主管领导签批。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
9、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第六条 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第七条 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招待范围。第八条 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第九条 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第十条 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
10、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第十一条 公务接待费按照规定实行预算和决算公开,接受财政、审计部门和社会监督。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共青团XX市委差旅费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财政厅吉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差旅费是指本单位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第三条 差旅费实行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人员需填报公务出差审批单,经主管领导审批;需乘坐飞机的,要在出差审批单中注明,报财务主管领导审批。第四条
11、住宿费报销标准:机关工作人员省内(外)出差,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住宿费限额标准。出差人员应当在规定的住宿标准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住宿费在补助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第五条 交通费报销标准:出差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等级乘坐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第六条 市内交通费包干标准: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出差当天往返的机场大巴、地铁费用凭据报销。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第七条 伙食费补助标准: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
12、,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省内出差每人每天100元包干使用。省外出差按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地区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第八条 机关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要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公务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相关文件通知等凭证。对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第九条 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由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不报销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单位按照规定报销。第十条 各科室要加强对本科室人员出差的管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13、;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共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第十一条 加强机关差旅费管理,严格控制差旅费预算规模。相关领导、财务人员要严格差旅费报销的审核,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第十二条 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违反规定,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第十三条 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审计和监督检查。第十四条 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共青团XX市委“三重一大”制度为促进团市委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
14、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高效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认真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围绕中心工作,改进和完善领导方式,严格规范决策程序,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高效决策。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共青团XX市委。三、主要内容(一)重大事项决策 凡涉及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畴。主要内容包括: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15、中央、省、市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2.单位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及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3.单位发展战略以及规划的制订和调整。包括总体发展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重大活动安排,以及涉及群众、干部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的研究决定;4.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5.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内设机构设置、调整的研究决定;6.单位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变更和废除;7.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等事关社会安全稳定和谐重大问题的处置原则和应对方案;8.单位所属资源、资产、资金等“三资”管理的设立、调整、关停、产权变更,单位重大无形资产的授权使用;9.重大案件涉及党纪政纪的处理;
16、10.其他需要提交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二)重要干部任免1.干部的选拔、任免、推荐、调动、考核、事业干部职称评定和奖惩;2.后备干部的推荐、管理和培养;3.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的推荐提名;4.重要岗位的人事确定和调整;5.推荐和申报确定本级各种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等;6.公开招考(聘)工作人员;7.其他重要人事工作。(三)重大项目安排1、办公物资及设备采购等;2、上级批准的重大或集体考察学习活动项目经费的支出。(四)大额资金使用1.年度财务预算决算;2.各类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与管理;3.超预算的资金使用;4.大额资金的支出和非生产性支出的资金安排。5.其他需
17、要研究的资金使用。 四、集体决策议事程序及制度 (一)酝酿准备1.征求意见。“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进行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组织专家推荐、技术咨询、决策评估;社会涉及面广、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通过举行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听取意见,扩大群众参与度。2.酝酿沟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班子成员通过适当形式对有关议题进行酝酿,但不得做出决定;3.决策决议。班子成员提出的决策建议或者经分管领导审核的决策建议,经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确认后,进入决策程序;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提出的决策建议,直接进入决策程序;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一般不
18、得临时动议。4.会前告知。对进入决策提议的事项,分管领导组织准备上会的规范化材料,包括议案和科学论证材料等,议题的有关材料要在领导班子会议召开前送达参会人员,并保证其有必要时间了解相关情况。参加会议人员要认真阅读,并作好发言准备。(二)集体决策1.会议人数。审议“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可以邀请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在讨论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2.发表意见。在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上,一般先由分管领导或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上会材料,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进行讨论。对决策建议,由班子成员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因故未到会的班子成员可以书
19、面形式表达意见。3.末位表态。实行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即领导班子在集体研究决策时,班子主要负责人不得首先表态或个人定调,待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后,汇总讨论情况,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4.会议表决。会议讨论决定重要事项时应进行表决,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其他方式进行。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对意见比较一致的议题,形成会议决定;对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策;特殊情况下,可将不同意见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5.会议记录。指定专人记录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列席人员、请假人
20、员,以及每项议题讨论情况以及最后决定。会议记录须经每位参会人员签字并存档。 6.组织旁听。党支部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可视情况组织相关部室负责人列席有关会议,列席人员可就讨论的议题发表意见和建议,但没有表决权。7.会议纪律。党支部书记或主持会议的其他党组成员应该在其他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策和需保密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外泄。(三)决策执行1.组织分工。“三重一大”事项经领导班子决策后,由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由领导班子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2.决策变更。班子成员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或按照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
21、反映意见,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拒绝执行已作出的决定。班子成员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确需要变更的,应由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作出临时处置的,应在事后及时向领导班子或上级组织报告,未完成事项如需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的,经再次决策后,按新的决策执行。3.执行报告。实行决策执行情况报告和监督检查制度,即根据工作实际,对部分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与监督。要求决策负责人在办理过程中向领导班子报告决策的执行情况,便于领导班子及时了解决策动态,确保集体决策事项在办理期限内落实到位。4.情况反馈。党支部成员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确需变更的,应由党支
22、部重新作出决策。建立重大决策纠错机制,通过民意测验、抽样调查、跟踪反馈、评估复查等方法,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制定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适时调整和完善决策。对部分需要公开的决策和执行情况,按照规定进行公开。五、责任追究1.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未经集体讨论,而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或由于紧急情况,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由个人决策,事后不及时通报的;未向领导班子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不遵守、不执行集体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
23、责,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给工作造成损失的;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不及时报告和采取措施纠正的;其他因违反“三重一大”制度而造成失误的。2.领导班子决策失误或涉嫌违纪违法的,应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根据事实、性质、情节承担责任,依纪依法分别追究班子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其他责任人的相应责任。3.责任追究的方式有责令检查及纠正、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辞职、免职、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六、监督检查(一)“三重一大”事项按照单位政务公开原则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二)单位“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情况,列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接受上级机关的检查、
24、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情况,列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四)领导班子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办公室负责催办,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向主要负责人汇报。(五)对未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实施的“三重一大”事项,有关部室和干部可提出质询,或向上一级党委、行政、纪检监察部门报告。 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共青团XX市委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团市委机关组织人事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人员综合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简称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办公室在团市委党支部的领导下负责机关工作人员的综合管
25、理工作。 第三条组织人事工作坚持严格、科学、规范,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才兼备、择优选用的原则。第四条本制度适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第二章人员录用和调配第五条团市委机关录用或调入公务员,应严格控制在市编委下达的编制数内,按照考试和调配的有关程序,报书记办公会研究决定。第三章考勤考核奖惩第六条办公室要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管理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并汇总登记,为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提供依据。第七条工作人员因事(病)等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或外出执行公务,应按规定办理请(销)假手续。第八条工作人员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需经分管领导批准;请假二天以上(含二天)需经团市委书记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
26、请假期满,本人应在次日上班时向办公室销假。第九条 团市委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是根据工作目标责任制由办公室进行考核,年度考核是年度结束时由组织部门进行考核。第十条 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个人按照组织部门的奖励标准给与奖励,考核中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具有优先晋升职务的资格;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当年不得晋升职务;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根据不同情况给予降职或离岗培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规定予以辞退。第四章培训第十一条各科室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执行团市委年度学习计划,坚持每周学习日制度,做好学习记录和学习考勤登记,个人记好学习笔记。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参加在职学历教
27、育,应向办公室申请登记;取得学历后,应及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原件等相关资料,方可变更学历档案。第十三条公务员的培训经历、学习表现和成绩等作为目标责任制考核、任职和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公务员培训的登记备案工作。第五章岗位交流第十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作人员,应列入机关交流范围:1、担任科级领导职务,在同一科室、同一职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的;2、担任科级以下职务,在同一科室工作十年以上的;3、同在团市委机关工作,具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4、本人申请、科室研究,报领导同意,符合管理权限和交流规定,要求在机关内部交流的。第十五条
28、交流轮岗的工作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要求办理公务移交手续,必要时进行离岗、离任审计。共青团XX市委书记办公会议制度为进一步做好团市委机关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团市委党支部集体领导,提高办事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团市委书记办公会议制度。一、书记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遇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会议议题由各部室梳理,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提交办公室汇总,团市委书记最终审定。会议组织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二、会议由团市委书记主持(或由团市委书记委托的副书记主持),副书记、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会议时间由会议主持人确定。根据工作需要,与议题有关的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29、列席会议。三、议事范围(一)传达、学习、贯彻上级指示和重要会议精神。(二)团市委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相互通报、交流工作情况。(三)通报团市委重要工作以及需要协调、急办的事项。(四)研究团市委年度工作计划、年终总结和经费开支。(五)研究团市委机关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六)研究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四、会议主持人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对所讨论的事项做出决定。五、议事程序(一)会前准备1.提交材料。议题确定后,由办公室通知议题主办科室,准备会议有关材料。提交会议讨论研究的材料,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后,于会议前一个工作日送办公室。2.议题准备。提交会议讨论
30、的议题,应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并拿出相应的办理方案。议题内容涉及2个及以上科室时,主办科室要及时主动与相关科室协商,形成统一意见后拿出初步办理方案;如无法形成统一意见,则在会上如实汇报,研究解决。议题中涉及的重大事项或问题,业务科室应在充分调研、协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可供比选的方案,供会议讨论决策。(二)会中决策1.规范议题。会议要严格按事先确定的议题和议程进行,一般不在会上临时动议。2.充分讨论。向会议汇报问题,应开门见山,简明扼要;各出列席人员要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3.集中决策。会议主持人要在充分听取集中讨论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做出决定。4.会议记录。会议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记录。记录人员要对会议议题、出列席人员、发言、决定等作如实记录。同时,各出列席人员、记录人员应按保密工作的相关要求,做好保密工作。(三)会后落实1.文件、通知编发。会议决定的事项要及时编发通知和文件。有关会议决定的事项包括上报和下发的文件由议题主办科室起草。2.督促落实。会议做出的决定,由团市委领导根据分工组织实施,各相关科室负责落实,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和信息反馈。根据工作进展和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需对某项决定作调整或变更时,应及时提交下次书记办公会议再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