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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务派遣法律根据1劳务派遣的一般业务程序3劳务派遣业务3劳务派遣手续如何7派遣员工工资如何发放7派遣员工社会如何7派遣员工的工伤问题如何解决8派遣员工如何理8用工需要做哪些工作8用人应承担哪些费用9样的人员适宜进展劳务派遣9派遣员工是否可以随意辞退9劳务派遣的法定责任有哪些9如何衡量劳务派遣业务质量效劳10劳务派遣理方案11劳务派遣协议142007年劳动法全文17劳务派遣法律根据法律条文】?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章特别规定第二节劳务派遣第五十七条劳务派遣应当按照公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是本法所称用人应当履行用人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与被
2、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以及派遣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间劳务派遣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规定的最低工资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承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以下称用工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限、劳动报酬和社会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犯协议的责任。 用工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确定派遣限不得将连续用工限分割订立数个短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劳务派遣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
3、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不得克扣用工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和用工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劳务派遣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所在地的执行。 第六十二条用工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执行劳动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展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
4、照用工所在地一样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六十四条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或者用工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可以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按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六条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施行。 第六十七条用人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向本或者所属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的一般业务程序 1 业务咨询:初步理解双方意向确认双方的合法资质; 2 实际用人提出要求:实际用人根据
5、自身情况提出用人需求及; 3 分析考察:根据实际用人提出的要求对实际工作环境、岗位进展理解如有必要可进展考察。确定员工; 4 提出派遣方案:根据不同用人要求及现有状况制定劳务派遣方案; 5 洽谈方案:双方研究、协商劳务派遣方案内容并在合法用工的前提下修改、完善派遣方案; 6 签订?劳动力派遣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分清法律责任; 7 施行:严格执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之各项约定。.劳务派遣业务劳务派遣亦称人才租赁、人才派遣这一用人方式最早起源于风行和欧美。劳务派遣是指在?劳动法?和其它相关法规的框架下经济条件派遣根据用人的需要选择适宜的人才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将劳务派遣到用人工作的一种新型用人机
6、制。其特征是用人不养人与被聘人才不存在隶属关系。它的特点是劳务派遣企业“招人不用人用人“不招人用人这种和用人相别离的用人形式是国际上非常流行的用工形式。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劳动保障制度的完善以及新一代求职者就业观念的变化劳务派遣开始在不同层次的劳动力、人才得到开展。并顺应着这种国际化的成为今后劳动力不断成熟完善的用工形式。 作为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展。用人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开展需要通过我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与我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我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际用人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双方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劳务派遣业务是近年我
7、国劳务上出现的新的劳务中介效劳工程是一种新型的用工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展。用工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开展需要通过我劳务派遣机构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后用工与我签定?劳务派遣协议?我与劳务人员鉴定?劳动合同?用工与劳务人员之间只有劳务关系没有劳动关系。1、作用优势对用人:、可以节约本钱。用人在核算租赁人才的总支出时主要是考虑职位效益、以价格制定工资、自主调整固定工资与浮开工资的比例等综合核算支出本钱比在编员工的支出大大降低。、人事理便捷。开展劳务派遣效劳目的是为了改善用人的劳动人事理企业 用人而不人人才理外包专业化的外包劳务派遣效劳更适宜企业转型开展。人才包退包换轻松事找到最理想人才。
8、用人不需专门人员、机构对派遣人员进展理。用人在使用这些人员时只是做出相关理规定按工作任务进展理、考核。合同到是否续签合同主要在用人。用人非常灵敏。 、可防止人才流失。被聘用人员的人事由人才集中理在合同内人才对被聘用人员制定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制约制度用人不会担忧 跳槽。人尽其才增强人才感和紧迫感让人才由为我所有开展到为我所用为人才竞争和人才经营开拓了一条新路去了长固定聘用和留养人才的高额薪资减轻用人的负担;便于用人在事业开展变化中增减人员。、可减少人事劳动纠纷。用人和被聘用人员是一种有偿使用关系这样用人就可防止直接与被聘用人员在人事劳动关系上的纠纷。 、对用人来说实力不够也可以请得起高级人才。、可
9、转移企业的风险。用人与劳务派遣机构人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明确人才、人数、待遇等通过人才组织、挑选、测评将候选人交给用人用人确定人选。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有关手续派遣人员到用人就职后根据用人提供的派遣人员的工作表现发放薪酬。对企业来讲手续简、见效快、风险少也更。对派遣员工:、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派遣人员的人事关系属于派遣假设派遣人员在用人工作间合法权益受到进犯或遭受到不公正待遇时经核实后派遣有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或用人的规章制度来维护派遣人员的权益。、劳动者的工龄可以连续计算。派遣人员合同到后假设不再续签事关系仍可由派遣代理工龄可以连续计算可继续为代理人员代交社会费费由代理
10、人员个人出以人事为根据的各种证明等人事代理效劳其个人信息录入人才信息库优先推荐就业。、得到更为全面、周到的效劳。派遣拥有专业的人力资源参谋为派遣人员提供更为方便、快捷和优质的人事代理、职业开展咨询等效劳并提供有关社会保障、劳动人事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咨询。、防止或更好解决个人与的冲突或矛盾。派遣机构是派遣人员与用人沟通的桥梁有利于防止或解决派遣人员在工作中与用人之间可能发生的冲突或矛盾。、更有利于保护个人合法权益。对派遣人员来说派遣可以有效地监视用人用人制度为派遣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平安、卫生条件按时缴纳社会充分保护被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弹性的工作时机。劳务派遣效劳机构多样化的工作内容提供人才
11、更多的选择人才更可根据个人的需要安排工作同时劳务派遣提供人才更具弹性的工作时间可依个人的需要加以调整。、多样化的工作时机。根据劳务派遣工作地点及内容的不同人才在派遣过程中所获得丰富而多样化的学习经历与工作技能。对人才而言除了可藉由劳务派遣提升自我实力、丰富工作经历特别对于刚踏入社会的毕业生而言更可经由多样化的工作内容发现自我潜能作为职业生涯规划的重要参考。、长工作的桥梁。人才通过派遣接触不同企业建立广泛的人际关系并把握时机展现自我才能并藉由良好的表现时机以进入更为固定的工作职场。2、形式 1全程派遣:由我承担派遣员工、选拔、素质测评、体检等到合同签定、人事关系结转、工资计发、社会、绩效考核的全
12、程劳务派遣效劳。 2转接派遣;由用工自行、选拔员工员工再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后上岗或对已经上岗的员工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并由我负责员工的人事关系结转、工资计发、社会、绩效考核等事务。其目的是减少企业固定员工引入竞争机制增强企业应对风险才能。劳务派遣手续如何 劳务派遣手续简便用人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提出派遣人员的需求人员可以由用人自行也可通过劳务派遣确定用人然后由劳务派遣(人才租赁)机构用工手续详细派遣手续程序如下:1、 用人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在双方遵守?劳动法?的前提下按?合同法?明确劳务派遣合同双方的责任义务; 2、 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注明
13、所要派遣到的企业名称及岗位;3、 实际用人与派遣员工签订?上岗协议?明确双方的劳务关系及所从事工作岗位职责的详细要求; 派遣员工工资如何发放 根据?劳务派遣合同?约定企业按月理和考核派遣员工情况确定派遣员工应发工资总额、社保经费、加班费、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等每月底划拨到派遣机构财务帐上派遣机构代发全部派遣员工的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代扣社会金;派遣员工社会如何 根据“用人要为员工缴纳社会的规定劳务派遣(人才租赁)机构将按用人提出的派遣员工工资基数社会的工程详细内容是 1、 每月28日前由用人支付次月社会所需费用; 2、 劳务派遣机构为派遣员工代交各项社会费用; 3、 根据派遣员工每月增减情
14、况变化及时人员调入、调出社会的转移手续; 4、 符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应享受的待遇时各项费用的报销手续; 5、 应用人要求代交派遣员工住房公积金;6、 向用户提供各项社会的政策咨询及各项社会新出台政策的宣传。派遣员工的工伤问题如何解决1、用工应负责工作场地、设施及环境的平安理 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2、派遣机构定派遣员工的工作场地平安设施为用工提出用工平安建议以保证派遣员工劳动平安防止发生工伤事故;3、派遣员工因公受伤时派遣机构将负责处理工伤理赔事宜。派遣员工如何理 为了及时、的掌握派遣员工情况采用派遣员工的统一理形式主要内容有: 1、 及时为派遣员工人事接转手续; 2、 及时为新派遣员
15、工招工备案手续; 4、 受委托外地人员务工的各种证件; 5、 按规定有关中记载的材料证明手续; 6、 派遣协议到根据用工和派遣员工要求续存或转移。用工需要做哪些工作 1、 应按照?劳动法?规定合法用工承担派遣员工的各项费用; 2、 为了确保劳务派遣(人才租赁)业务的正常进展应及完善各项派遣员工理制度负责对派遣员工进展岗位培训及相适应的技能培训; 3、 施行劳务派遣(人才租赁)后用人可将工作的重点放在如何调动派遣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方面采取合理的奖励处分机制制定奖励和处分对派遣员工进展考核并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和处分。用人应承担哪些费用 用人的开支工程有:派遣员工工资、各项社会费、员工加班费、员工福利费
16、、工会会费、劳务派遣业务效劳费和相关税金。样的人员适宜进展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涉及专业极为广泛从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至一般员工均可采用派遣方式目前主要劳务派遣(人才租赁)人员类别有: 1、 国有企业改制后所使用的合同制员工。 2、 事业编外临时聘用人员; 3、 效劳性行业员工餐饮效劳、客房酒店效劳等; 4、 商业企业员工收银员、销售人员、文员等; 5、 物业理员工各类技术人员、保洁员、保安员、园艺师等; 6、 工业企业员工司机、仓储人员、普通技工、劳务工等; 劳务派遣也可作为延长员工试用的补充手段。派遣员工是否可以随意辞退 采取劳务派遣(人才租赁)用工方式对发生的劳资纠纷可以采取一些合理合法的手
17、段以减少用工的经济损失减轻用工承担的责任和风险但不等于用工因此可以随意、无故辞退所用的派遣员工。劳务派遣的法定责任有哪些 1、 劳务派遣(人才租赁)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如未执行发生争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那么按照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处以罚款; 2、 劳务派遣(人才租赁)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抵押金、保证金及其他费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对违犯规定的处以罚款。 3、 劳务派遣(人才租赁)应为员工缴纳社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对违犯规定的给予行政处分逾不缴的按日加收欠缴金额的滞纳金。如何衡量劳务派遣业务质量效劳 用人应指定一名或多名咨询参谋承担上述或实际工作需要的工作及时沟通、解决出现的问题。同时应定对派遣
18、员工的情况进展跟踪回访理解用户的满意度和建议。根据这些反响不断修改完善进步劳务派遣(人才租赁)业务的效劳程度。以下为评估劳务派遣的效劳质量指标 误差率- 在每月计算费用时发生人数误差的数量;- 在每月计算费用时发生个人计算误差的数量;- 在每月计算费用时同时发生人数误差和个人计算误差的数量; 反响速度- 员工发生入退职时最快表到达费用结算表的时间;- 员工发生理赔时从收到理赔资料到赔款到位的时间;- 员工发生工伤时从接报到派出专人介入处理的时间;- 员工与客户发生纠纷时从接报到派出专人介入处理的时间;- 接到员工或客户投诉时从接到投诉到最快回复的时间;- 接到客户员工的正式需求时提供候选人所用
19、的时间;- 接到客户随机抽查效劳数据或效劳状况的正式需求时提供所用的时间; 效劳频度- 效劳商定与客户及员工的沟通次数;- 效劳商定向客户保证的正式次数;- 效劳商或效劳商的委托代表定到客户实地拜访次数。劳务派遣理方案人员: 一此项工作的目的是为用人提供人员效劳解决方案包括人员、挑选等理工作。这将使得贵司的决策层或指导层能更加集中精力于其核心业务开展和客户关系目的的实现。1、 根据客户的需求分析岗位应符合的条件应具备的素质个性特征、行为风格、专业技能、履历要求等。2、 通过各种媒体广告、广揭露布信息。 3、 需要到外地引进的劳动力资源由我与客户协商事宜。4、 根据用人情况可以在各职高及大中专院
20、校举办校园会。5、 根据需要对人员进展职业才能测评以满足用人对人员素质测评。6、 我们将在用人需要时提供经过面试、测评的候选人。二、用工面试、录用:由我进展人员的初步面试再组织人员统一由用工面试、录用。从而减少用人因员工、理非长雇员队伍上的时间与精力。三、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协议?:1、 按照?劳动法?和与客户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我们与所有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注明所要派遣到的企业名称及岗位。使其成为海能人力的正式员工再由我们派遣到贵司工作。明确了劳动关系。2、作为用工与每位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协议?明确了劳务关系。四、统一理人事:为了及时、的掌握人员情况统一理有可能的情况下将劳务人员的人
21、事统一理。1、及时为调入人员人事接转手续。2、及时为新人员招工备案手续。3、按规定有关中记载的材料证明手续结婚证明、出国政审等存档间计算工龄。 4、调离人员的调转、终止手续。5、派遣协议到根据用工要求续存或转移。五、社会:按照部门 用人要为员工缴纳社会的要求。我们将按规定根据劳务人员的详细情况缴纳社会并相关手续:1、每月由用人支付当月社会所需费用。2、根据协议内容为员工上缴社会费用。3、根据企业每月人员增减情况变化及时人员调入、调出社会的转移手续。4、符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应享受的待遇时负责各项费用的报销手续。5、应要求代交住房公积金。6、向用人提供各项社会的政策咨询及各项社会新出台政策的
22、宣传六、代发工资:根据用人月考核情况代发劳务人员工资并代扣社会、个人所得税。七、定和不定培训:我们将根据派遣的性质及要求对派遣人员岗前进展相应的培训。如:仪容仪表、行为、企业规章、消防平安、根本作业技能等。对于实际工作中出现的缺乏我们除了要求派遣人员积极配合用人的各项业务培训以外还将不定邀请业内权威人士进展业务进步、同行业比较、行业知识等相关培训。八、定对用工及派遣人员的合作情况进展跟踪回访:在派遣人员上岗后我们将对用人进展派遣人员工作表现及海能人力效劳程度的调查通常为 询问和书面的调查表对派遣人员进展工作满意程度、工作岗位建议、顾客等方面的调查。这些反响将于每季度进展总结并列明相应处理、建议
23、或以不断进步我们及贵司所提供给顾客的效劳程度。九、根据用人的需求参与用人人力资源理:理食宿、人员技能效率培训、人员状态调查、员工沟通、素质进步等十、劳动事务咨询效劳:我们将对于所有与我们合作的企业进展常年的劳动事务咨询效劳。运用我们专业的知识及多年的经历协助用工建立健全各项理制度、并进展劳动政策咨询。因为我们拥有长从事劳动人事理工作的专业人士并聘请了多位劳动人事主部门的在职或退休专家担任参谋他们精通劳动人事政策经历丰富对策恰当可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劳动事务咨询效劳。 十一、效劳专员:我们将为贵司指定一名或多名咨询参谋承担上述或其他实际需要的工作。实行效劳专员制便于沟通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劳务派遣协议
24、甲方: 呼和浩特方圆鼎讯企业理咨询有限责任乙方:甲、 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和?劳动法?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本协议自2007 年11月1日至2021 年10月31日止。在协议内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限以乙方的使用限为准。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终止、解除劳务关系的派遣人员与甲方的劳动合同关系自行终止、解除。第一条 根据乙方要求乙方所需劳务派遣人员实行自行和委托甲方代二种方式委托甲方定岗的劳务派遣人员须严格按的岗位安排工作或劳务工程经协商本人同意的除外。第二条 甲、乙双方间的权利、义务须严格按劳动法规及商定协议执行。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应严格遵守乙方的劳动纪律保质
25、保量的完成消费和工作任务非定岗的应服从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2、按照、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及时为劳务派遣人员录用备案、合同签订和鉴证等各项用工手续。3、为劳务派遣人员代缴纳养老、工伤、医疗等各项社会金并负责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间社会的缴纳、申报、申领或关系转移等相关手续乙方予以配合。4、 对劳务派遣人员进展跟踪效劳协助乙方对劳务派遣人进展法律、法规教育。5、 对乙方依法解除、终止派遣人员劳务关系的应及时为其劳动关系中止和社会中止等事宜。6、 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由甲乙双方保存。7、 甲方配合乙方
26、处理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因用工关系所产生的纠纷。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建立劳务派遣关系前应向甲方书面申请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劳务派遣人员规章制度?等相关材料及复印件。2、乙方自行及委托甲方代招的人员经乙方审核确定录用的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前需统一填写?劳务派遣人员用工情况表?组织体检提供医院证明。3、负责提供符合平安、卫生规定的工作环境保证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在人身平安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4、乙方根据?劳动法?中约定规定留用或解除、终止劳务关系的派遣人员需提早一个月书面甲方。5、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实行月工资制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按双方约定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不得低于所在地最低工
27、资足额发放到位不得拖欠。工资所得税由甲方每月按时进展代扣代缴。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委托乙方发放乙方需将劳务派遣人员本人签字的工资发放表交至甲方备案。6、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间发生各种突发情况如严重违犯乙方劳务派遣人员规章制度、重大疾病、失踪、犯罪等乙方应及时甲方。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解除、终止劳务关系需书面劳务派遣人员并经双方在?劳务派遣人员用工情况表?签章后递交甲方退工手续。提早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以报表时间为准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7、在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前乙方须将依法制定的以下劳务派遣人员理制度向劳务派遣人员直接并在?劳动合同?中进展相关约定。123第五条 劳务效劳工程及收
28、费1按照劳务派遣人员劳务工资的 10 收取劳务理费。2委托甲方代 100 元/人.次。2、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每月 5 日前从银行足额拨付到甲方帐户并提供各项费用结算。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 第六条 协议内如一方发生变更或需提早终止协议的应提早一个月书面对方甲、乙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那么互相支持协商解决。在履行协议内双方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第七条 其它约定事项1、甲方劳务派遣人员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等假。2、对劳务派遣人员的加班工资由乙方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3、乙方在使用
29、劳务派遣人员过程生的相关用工待遇问题由乙方负责按有关规定执行。4、甲方与派遣人员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符合领取补偿金的由甲、乙双方核定划拨至甲方详细补偿金发放手续。5、劳务派遣人员因违犯规章制度及工作时间以外造成伤、残、亡所发生的费用由劳务派遣人员本人及承担甲乙双方协助处理善后事宜。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经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2007年劳动法全文目录第一章总那么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章特别规定 第一节集体合同 第二节劳务派遣 第三节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章监视检查
30、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那么 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开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等组织以下称用人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事业、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按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老实信誉的原那么。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用人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
31、行劳动义务。 用人在制定、修改或者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平安卫生、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 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或者全体职工讨提出方案和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施行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五条级以上人民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
32、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七条用人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应当建立职工备查。 第八条用人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平安消费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有权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根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用人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33、。 第十一条用人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限劳动合同、无固定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固定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无固定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限劳动合同。有以下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限劳动合
34、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限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
35、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住址和居民或者其他有效件码; 三劳动合同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培训、保守机、补充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
36、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的适用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限和无固定限的劳动合同试用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 试用包含在劳动合同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的试用不成立该限为劳动合同限。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的工资不得低于本一样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所在地的最低工资。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
37、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在试用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用人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展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效劳。 劳动者违犯效劳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效劳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与劳动者约定效劳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进步劳动者在效劳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用人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的商业机和与相关的事项。 对负有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
38、在竞业限制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犯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的高级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限由用人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犯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消费或者经营同类、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或者自己开业消费或者经营同类、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六条以下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
39、犯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犯法律、行政法规强迫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确认。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一样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二十九条用人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条用人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
40、法向当地人民申请支付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 第三十一条用人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三十二条劳动者回绝用人理人员违章指挥、强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犯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平安和身体安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三十三条用人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用人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
41、由用人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三十六条用人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早三以书面形式用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内提早用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费的; 四用人的规章制度违犯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以、威胁或者限制人身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违章指挥、强
42、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平安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犯用人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渎职营私舞弊给用人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本钱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提早三以书面形式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另行安
43、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根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以下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缺乏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提早三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裁减人员: 一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展重整的; 二消费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根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44、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以下人员: 一与本订立较长限的固定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订立无固定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不得按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展离岗前职业安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间的; 二在本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才能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内的; 四职工在、产、哺乳的; 五在本连续
45、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工会。用人违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纠正。用人应当研究工会的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工会。 第四十四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根本养老待遇的; 三劳动者亡或者被人民宣告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被撤消营业执照、责关闭、撤销或者用人提早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才能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有关工伤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按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按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维持或者进步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按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