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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乡镇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5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主基调,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这一宗旨,以全面深化民政工作改革为动力,以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创新社会治理为重点,坚持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相结合,推动民政工作迈上了新台阶。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社会救助精细化管理有力推进,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提升。 1.救灾救助。一是做好灾情核实和上报工作,及时核实受灾情况,严格按照自然灾害统计制度上报灾情。二是继续做好农房灾害保险
2、工作。全县共有293732户参加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受灾理赔工作正在开展中。三是规范救灾物资的管理和使用。上半年共发放2014-2015年度冬春救助资金1329万元,其中现金1158.6万元,棉被9000床,折合人民币170.4万元。并组织督查组对冬春救助等款物进行了督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四是大力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在“5.12”国家减灾日,通过宣传单、报纸、等媒介,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2.城乡低保。一是认真做好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根据全市统一安排,2015年我县城市低保标准由420元/人/月提高到495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由1940元/人/年提高到2640元/
3、人/年。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我局及时安排部署,拟定了xx县2015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标暨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核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xx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标核查及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核查工作领导小组,按既定步骤和程序开展提标核查工作,并于2月底基本完成了入户核查、民主评困、一榜公示等工作,因省统筹考虑低保减量提标工作,全县暂停了低保审核审批及新标准兑现工作,仍按原低保标准和保障对象继续发放低保金到6月份。二是开展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从2015年起,对全县1034名申请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对象进行了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对39名有房、有车、缴纳公积金、经
4、商办企业、个体工商户人员上报情况要求乡(镇、街道)进一步核实其家庭情况。三是及时发放城乡低保资金,上半年,全县有城市低保对象16514户30264人,农村低保对象98286户160499人,共发放城乡低保金14003.5615万元,其中城市低保金4274.962万元、农村低保金9728.2995万元,发放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救助大米59.256万公斤,折合人民币295.09488元。 3.五保供养。我县现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3789户4314人,其中分散供养对象2528户2809人,集中供养对象1261户1505人,集中供养率达34.88%。从2015年起,专项供养标准确定为集中供养每人每年48
5、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1200元。2015年县级财政纳入预算1088.28万元;集中供养标准较2014年的1320元增长263.63%,分散供养标准较2014年的880元增长36.36%.4.医疗救助。2015年1-5月份,共解决2742名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金1187.32万元。人均救助4330.8元。人均救助水平较2014年同期提高1170.75元,增长37.4%。积极与县农村合作医疗部门协调,搭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平台,逐步推进农村医疗救助费用“一站式”结算。 5.临时救助。本着“认准对象、核准事实、规范操作”的原则,切实加强日常临时救助。2015年上半年,共解决783名城乡困难居
6、民临时救助金88.65万元,人均救助1132.18元,人均救助水平较2014年同期704.31元提高427.8元,增长60.75%。 (二)依法落实优待抚恤政策,切实做好涉军维稳工作。一是规范认定各类优抚对象。认真落实省民政厅有关文件精神,完成了321名优抚对象数据更新工作,深入贯彻烈士褒扬条例,做好烈士褒扬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完善及部分烈士证的换(补)发工作。二是做好优抚对象春节慰问工作,共发放春节慰问金107.4万元。三是严格执行政策,及时为优抚对象调整抚恤补助标准,并按时足额通过农村信用联社社会化发放全县5430名优抚对象上半年的抚恤补助金及调标金额1139.78万元;发放243名在职伤残
7、人员残疾抚恤金327.6万元。四是为31名在乡一至六级残疾军人代缴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资金8.11万元;做好优抚医疗“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工作。上半年,共解决183人次医疗补助资金28.46万元;五是做好优抚对象医疗救助工作,解决优抚对象临时救助42人5.2万元,组织40名优抚对象到市光荣院参加短期疗养。六是全面完成了2015年度退役士兵接收接待工作,接收退役士兵383人,审核退伍军人档案383份。七是做好复员退伍军人信访维稳工作,采取“重点防范,整体稳控”的措施,深入排查,随时掌握动态,积极采取措施及时化解各类矛盾。上半年,没有出现优抚对象群体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确保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
8、三)积极把握社会福利和事务的发展趋势,突出服务理念。一是孤儿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加大对孤儿上报条件的宣传力度和排查力度,认真做好孤儿的排查、核实、材料审核、信息录入、统计上报、动态管理,档案整理等工作。严格按照孤儿审批条件发放孤儿生活费,做到按月排查,按月发放,不重不漏。上半年,新增孤儿30人,因超龄未读被取消48人,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171.4万元。发放2015年孤儿春节、元旦慰问金27.85万元。激活并发放孤儿保险卡416张。积极宣传孤儿助学政策,报送孤儿报考北京社会理学院1人。二是启动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根据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关于上报困境儿童统计数据的通知要求,对全县0至18岁
9、的困境儿童进行了摸底排查,经统计,全县共上报困境儿童3626人。其中自身困境儿童1756人,家庭困境儿童574人,监护困境儿童1296人。三是进一步规范收养登记工作。大力宣传收养登记法律、法规,对来信来访群众耐心解释并作出正确的政策指导,进一步优化办证程序,严格按照收养法xx县政务管理中心的要求办理收养登记。上半年,共依法办理收养登记2例,规范整理收养登记档案2例。四是以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加强婚姻登记管理。继续督促乡(镇、街道)完成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工作,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建设。通过分散培训和远程培训等方式,对全县婚姻登记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的安装与应用等方面知识
10、的培训,提高了婚姻登记员业务素质。严格按照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婚姻登记,坚决实行“一杜绝”、“五不办”,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按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努力提高当场办结证率。积极推行文明用语,微笑服务。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庸懒散奢浮”的行为。上半年,全县共办理结婚登记4462对,离婚登记258对,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1241份,合格率达100。五是做好其它社会福利工作。按照“福康工程”有关文件要求,对全县患有“福康工程”手术治疗规定的病种并符合入选条件的人员进行摸底统计,并邀请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附属康复医院专家来盘对患者进行现场筛查,全县共154人参加筛查,确定
11、39人符合手术条件,组织送往北京指定医院做手术15人,其中10人已做完手术安全返家,5人还在京住院治疗。六是做好与福利院、救助站、安宁医院、各乡镇敬老院的协调工作,确保福利机构正常运转,完成了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相关报表的报送工作。 (四)努力创新社会管理,不断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1.创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一是根据社团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经业务主管单位批复,上半年共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4个。二是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服务。上半年对四格乡、洒基镇等社会组织的发展情况进行了跟踪服务,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重大活动开展情况等进行了调研和指导。三是做好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上半年年
12、检社会组织共138个,其中社会团体100个,民办非企业38个。 2.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一是围绕“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保障村民民主权利”的思路,进一步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通过政府向村(居)购买服务,完善“城乡基层民主自治完善率”。制定了xx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实行“五规范,一满意”的工作推进方式。二是突出重点,推进民主管理的制度化建设。指导各村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民主理财制度,把惠民政策和财务管理这些村民最关注的焦点问题,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结合政府向村(居)购买服务,指导各村(居)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建立健全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13、村务公开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村委会工作制度等有关制度;探索政府向村(居)购买服务、推进村(居)民自治。上半年,xx县选取了计划生育、禁毒工作、社会稳定、“四创”工作共4个服务管理项目开展购买服务工作,并计划逐步向各类公共服务领域延伸,有效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政社分开,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推进村(居)民依法自治。三是围绕“巩固提高,延伸拓展”的思路,进一步推进和深化社区建设工作。巩固提升“和谐社区创建”成果,提高社区建设工作质量。进一步加大对社区基层党建工作的投入,切实解决村级经济发展不强、活动阵地不大、基层组织服务不优等问题。 (五)稳步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服务的管理
14、能力和服务水平稳步提升。 1.加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把农村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的新建和改扩建纳入xx县2015年“十件民生实事”之一并认真抓好落实,2015年计划完成投资480万元。截至4月底累计到位资金480元,6个项目已启动6项,累计完成投资140.6442万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29.3%;继续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2015年,全县计划建设农村幸福院37所,其中,纳入县委组织部活动室阵地建设的农村幸福院有21所、整合敬老院建设的农村幸福院项目有3所、另行建设的农村幸福院有14所。上半年已下拨资金111万元。经统计,上半年全县养老床位数增长3354张。 2.切实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
15、组织人员对城关玉阳居家养老服务站、迎旭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机构进行认真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提出相应措施,确保养老服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六)殡葬改革工作有力推进。一是多角度加强法规宣传。与县电视台合作,将殡葬执法案例、精简、殡葬法规政策等制作成电视宣传资料在xx县电视台播放一个月;利用赶场天到偏远乡镇集中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发放宣传册3500余份,宣传车宣传40余小时,接受殡葬政策法规咨询150余次;xx县教育局联合开展以小带大、以大带面的“小手拉大手”殡葬主题宣传活动。二是理顺殡葬管理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辖的原则,明确各部门职责,逐渐形成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
16、协同、社会参与的殡葬管理工作机制。三是严格执法、严格问责。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联合有关部门对制作假证火化证、该火化不火化等行为进行打击。对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殡葬法律法规的,一律先暂停工作,自行采取措施按政策处理。四是大力实施殡葬惠民政策。按照市救助办法给予困难对象及时救助,符合条件的按政策奖励10000元丧属抚慰金。上半年,减免遗体接运费、火化费31万元,发放丧属抚慰金99万元,救助困难群众25人次4.8万元,火化遗体402具,火化率为6.1%。 (七)区划地名、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未成年人保护、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有效落实。一是做好地名命名工作。上半年复查路、街、巷15处,对全县乡镇(街道)牌
17、进行了全面检查和维护,对涉及2015年第一次全省观摩会的7个乡(镇、街道)、村进行了镇、村牌的设置,共设牌84块。加强宣传动员,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有关工作。二是认真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工作,改变过去坐等待流浪乞讨人员前来寻求救助的被动模式,积极主动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给予及时有效救助,及时安排部署,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工作顺利启动,目前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上半年,共护送未成年人12人次,三是扎实做好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吸取毕节七星关区“6.9”事件教训,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及时启动了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目前摸底排查和登记上报工作正在紧张进行。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下半年,全县民政工
18、作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国家、省、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县目标抓落实。力争在上半年取得较好成绩的基础上,努力打开工作新局面,发挥好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为xx县“建成贵州最靓丽的西大门、建设具有区域带动力和100年不落后的国际一流精品旅游大城市、打造贵州面向昆明、辐射东盟的桥头堡及川滇黔桂四省区结合部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2016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一)强化社会救助兜底功能,增强基本民生保障能力,筑牢民生防线。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国发45号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深入抓好政策落实,切实做好城乡低保减量提标工作,加强动态管理,巩固应保尽保。进
19、一步规范医疗救助工作,加大临时救助资金投入,保障遭遇突发性、临时性困难和支出型贫困家庭的基本生活。 (二)增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高科学化水平。牢固树立防大灾救大灾的思想,落实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体制,扎实抓好受灾群众应急救助、过渡性生活安排、农房恢复重建和冬春救助,全程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三)推进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事业加快发展。一是以抓项目建设和开展敬老月、重阳节、老年文体活动等活动为载体,继续抓好38个幸福院建设。加强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培训和工作。二是继续落实孤儿保障政策,按照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发放孤儿生活费,充分利用养老服务中心资源
20、,将部分孤儿纳入集中供养,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收集全县孤儿基本信息,建立孤儿交流平台,及时、高效地为孤儿提供服务。 (四)强化基层管理服务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协调做好政府向村(居)购买服务工作,完善“城乡基层民主自治完善率”。二是进一步推进和深化社区建设工作。巩固提升“和谐社区创建”成果,提高社区建设工作质量。进一步加大对社区基层党建工作的投入,解决村级经济发展不强、活动阵地不大、基层组织服务不优等问题。 (五)激发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活力。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济困,服务新农村建设,抓好典型带动。完善监管制度,结合经济普查全面掌握社会组织现状,引导规范社会组织依法
21、开展活动。大力发展志愿服务,积极与xx县社会义工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协调沟通,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六)加强殡葬宣传和执法,积极推进殡葬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坚定不移执行殡葬改革方针。以党员干部带头推动,积极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移风易俗。 (七)提高区划地名管理、流浪救助、婚姻收养登记等工作服务效能。一是围绕县委县政府奋斗目标,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的地名工作。二是切实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服务机制,创新开展无家可归的智障人员安置工作,进一步完善救助服务设施,为求助人员提供舒适环境,做好留守儿童排查登记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确保留守儿童关得到及时关爱和救助,三是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加强婚姻登记服务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创新开展节假日办证工作,方便群众节假日办证。 内容总结(1)乡镇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5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主基调,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这一宗旨,以全面深化民政工作改革为动力,以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创新社会治理为重点,坚持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相结合,推动民政工作迈上了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