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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人社局信访维稳工作应急预案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人社局信访维稳工作的综合能力,提高信访维稳工作的应急处理和协调能力及工作水平,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信访突发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主席系列讲话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会议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信访局的指导下,畅通信访渠道,整合信访资源,统筹兼顾,从源头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越级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应急预案适用的范围 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违反信访条例等有
2、关规定,非正常上访,或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突然发生意外,直接影响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等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l.5人以上同一事项集体上访、不推选代表的; 2.不到指定的信访接待场所上访而直接找区委、区政府的非正常上访的; 3.在信访室不遵守信访秩序,损坏办公场所、纠缠、侮辱、威胁、殴打信访工作人员等非正常上访行为; 4.到上级机关和局机关闹事、静坐,甚至冲击上级机关的非正常上访行为; 5.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突发意外情况等。 三、处置突发上访事件的原则 l.坚持宜散不宜聚、宜快不宜慢、宜劝不宜激的原则,讲究策略,注意方式,妥善处理好上访现场的处理工作; 2.坚持依法管理,分级控制,严格按照信
3、访条例,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控制进行管理和处置,最大限度的控制事态的发展,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 3.建立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快速应急方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及时应对; 4.要及时做好正面教育疏导工作,尽量化解矛盾,以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四、工作组织机构及职责 人社局成立信访维稳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薛艳任组长,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为局各科室负责人、局属单位分管领导。领导小组下设7个工作小组: 1.人事工作信访维稳小组 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 2.人才工作信访维
4、稳小组 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人才交流中心主任 成员: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 3.社保工作信访维稳小组 组长:*局党组成员、社保局长 成员:分管副局长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 4.医保工作信访维稳小组 组长:*局党组成员、医保局长 成员:分管理副局长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 5.就业工作信访维稳小组 组长:*局党组成员、就业局局长 成员:分管副局长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 6.劳动关系和谐信访维稳小组 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局党组成员、就业局局长 成员: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仲裁院和行政许可与社会保障科负责人 7.企业军转干部信访维稳小组 组长
5、:*局党组成员、军转办主任 成员: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 信访工作由信访科具体负责,协调处理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的信访案件,各单位必须密切配合,使各类突发案件可以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主要职责如下: 1.针对群众性突发事件的性质、事态等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对于能在现场作出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现场处理的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告知上访群众答复时间,做好上访群众的劝返工作。 2.负责应急现场通信联络对外联系突发事件的统一协调,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3.突发上访案件发生时,及时为局领导提供信息,通报事态的发展情况,保证正常运转。 4.事态严重时,可协调保安或派出所维持办公秩序,确保机关办公秩序正常。 五、突
6、发信访案件处置程序 (一)集体上访的处置预案 1.集体上访时,由信访科工作人员接待到信访办公室或会议室就座,让上访人员选出代表3至5人,并做好代表的初访接待登记工作,稳定上访人员的情绪,维持好上访现场秩序。 2.将了解的上访情况及时向局领导和有关负责人汇报,协调相关科室人员直接与来访群众交谈,了解详细情况,能当场处理的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不能当场处理的,告知上访群众答复时间,做好上访群众的劝返工作。 3.相关科室对群众上访的处理结果要及时反馈信访科,信访科要及时进行催办,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上访人,避免产生集体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 (二)直接到局找局领导的非正常上访处置预案 1.由局领导告知上访
7、人,按信访条例规定到信访科按正常举报反映情况,做好受理和登记工作。 2.信访人仍不接受的,通知信访工作人员去接待,由信访工作人员将其带到信访科反映情况,并做好受理登记,建立台帐。 3.仍无效果的,通知其所在单位负责人做好工作,将其带离。 4.对无理取闹的上访人员由信访科工作人员通知保安或派出所将其带离。 (三)对在信访场所不遵守信访秩序的非正常上访行为的处置预案 1.由信访工作人员向上访人宣传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对信访违反行为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后改正的对其按正常上访诉求予以受理登记。 2.经批评教育无效的报告办公室领导,通知值班保安协助维持信访秩序,同时通知上访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到现场接待处理。
8、 3.信访人经接待后仍不愿意离开继续纠缠或对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产生影响的,工作人员可暂时回避,由办公室协调派出所,及时处置,将信访人带离,保证信访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并将情况报区维稳办、区应急办。 4.对在信访时出现突发性病情或有生命危险的信访人,工作人员要及时联系救护车,做好抢救工作,将情况及时向信访领导小组汇报,由领导小组及时通知所在单位做好处理工作。并将情况报区维稳办、区应急办。 5.对扬言爆炸、杀人、自杀等企图制造事端的上访人,要引起高度重视,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并做好必要的防范措施。严格落实“事发单位、科(室)是责任主体”的规定,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
9、求科(室)和局属单位单位做好工作,避免重大事件的发生。并将情况报区维稳办、区应急办。 (四)对到局机关静坐、示威等非正常上访行为的处置预案 1.接到有关部门、科(室)报告后,信访工作人员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2.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相关科室和上访人所在单位领导,带领相关工作人员尽快赶到现场,做好上访人员劝返工作,在必要的情况下,动员其家人参与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3.在多方劝返无效时,及时报告驻地派出所协助控制事态,现场人员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上访人员的劝返带离工作。 4.有关业务科室和上访人所在单位领导要及时做好事后处理工作,与上访人员沟通思想,劝上访人按正常渠道信访,并尽力妥善解决反映
10、的信访问题,避免再次出现过激行为。 (五)对到区委、区政府或上级部门等非正常上访行为的处置预案 接到相关部门通知后,由区人社局信访维稳工作应急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安排分管领导、信访科和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置。 (六)对媒体采访和网络舆情的处置预案 对新闻媒体的采访,各科(室)和局属单位要第一时间报告局办公室,并带领采访人到接待室,由信访维稳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我局新闻发言人接待;对网络舆情由局信息科统一管理,报局信访维稳领导小组指定相关业务科(室)或局属单位尽快处置。 六、信访应急预案工作要求 l.落实主体责任和责任追究倒查机制。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及时
11、迅速地开展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推诿。 2.落实信访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领导全局的信访工作。局信访科负责信访工作的牵头,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信访工作合力,促使各类信访问题妥善处理。 3.落实排查分析机制。各科(室)和属单位做好排查专访工作,定期分析、查找重点领域、重点群体的不稳定因素,制定措施、堵塞漏洞,特别是要做好特殊群体的跟踪调查,及时掌握情况,早发现、早报告、早化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中。 七、相关责任 1.局信访科对收到的信访事项及时登记、交办,并建立信访档案,未按规定登记、转送、交办、或者应当履行督办职责而未履行的,造成严重后果
12、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责任。 2.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责任。 3.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有暴力行为的,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内容总结(1)区人社局信访维稳工作应急预案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人社局信访维稳工作的综合能力,提高信访维稳工作的应急处理和协调能力及工作水平,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信访突发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2)(四)对到局机关静坐、示威等非正常上访行为的处置预案 1.接到有关部门、科(室)报告后,信访工作人员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