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察局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枣庄矿业).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监察局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枣庄矿业).doc(2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安全监察局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枣庄矿业)安全监察局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枣庄矿业)一、岗位职责第1条 安全监察局总工程师全面负责安全监察局技术管理工作,必须保证安全监察局在进行安全管理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第2条 安全监察局总工程师要组织编制矿井安全监察月度、季度、年度计划,保证安全检查的经常性和适用性。第3条 安全监察局总工程师参加审查安全技措计划、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以及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各种计划。第4条 安全监察局总工程师要经常深入现场,及时发现和解决不安全问题,及时向副总经理兼安监局局长汇报,提出处理意见。第5条 安全监察局总工程师要搞好
2、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安排,报总工程师同意,按规定及时上报。第6条 安全监察局总工程师要及时根据实际情况分析煤矿的安全状况,向副总经理兼安监局局长提出具体意见。第7条 安全监察局总工程师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做好事故调查报告,及时报送有关部门和领导。第8条 安全监察局总工程师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职工安全技术教育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第9条 安全监察局总工程师要经常检查三大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第10条 安全监察局总工程师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第11条 安全监察局总工程师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干部)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依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12条 安全监察局总工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责任追究:(一)违章指挥、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二)对工人屡次违章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三)对重大事故征兆或者已经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指令的。第13条 对于上述职责的失职行为,给予安全监察局总工程师责任追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