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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依法查处违法建设活动,及时遏制违法建设蔓延势头,扎实有效的开展环境整治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XX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规规定和XX县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的意见(平政发20085号)、关于集中开展迎全运庆十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通知(平办发200822号)的分工安排,制定整治违法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标本兼治、优化环境,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遏制住违法建设行为,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进一步提升城市建设品位,提升城市管理水
2、平及文明程度,为国庆节、全运会营造良好城市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整治原则 (一)全面部署、齐抓共管,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标本兼治、依法惩处,区别对待、分类处理。 (二)对能够通过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产生影响的违法建设工程,在接受处罚、补缴规费、采取改正措施后,依法完善规划许可手续。 (三)对不能够通过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产生影响的违法建设工程,依法查封施工设备、予以拆除或没收建筑物并处罚款。 (四)对顶风而上新开工建设的违法工程,依法采取查封工地、机械设备或拆除等强制措施,制止违法建设。 三、职责分工 (一)综合执法局是违法建设处罚主体,负责违法建设行
3、为的调查取证,依法下达相关文书,提出处罚或处理建议,拟定强制拆除实施方案,牵头组织联合执法活动。 (二)建设管理(规划)局是城市规划管理主体,负责宣传规划法规,编制并组织实施城市规划,公开规划许可事项,提供规划技术支持意见;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落实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标准、规范。 (三)国土资源局依据土地管理法等土地管理法规,查处各类违法用地(建设)行为。 (四)公安局负责违法建设消防安全监督管理,配合并保障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现场安全。 (五)房管局负责房屋确权和交易市场管理,不得为违法建设工程和临时建筑办理权属登记,会同工商、税务部门查处房地产违法开发经营行为,制止房屋非法交易行
4、为,禁止将违法建设的房屋用于生产、经营场所。 (六)平阴镇政府和园区办事处是治理本辖区违法建设的责任主体,指导、监督、考核所属村(居)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准组织实施对辖区内违法建设的强制拆除工作;村(居)委会要及时发现、规劝、制止违法建设行为并及时向所在镇(办)报告,配合做好本辖区内违法建设的调查处理工作。 (七)供电、供水、供热、供气等单位不得向违法建筑工地和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供电、供水、供热和供气,已经提供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服务业务的,要立即纠正;对私自接电、接水、接气的行为,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告知阶段(2009年8
5、月28日-2009年8月31日)。各责任单位通过电台、电视、报纸、明白纸、车载喇叭、登门入户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城市规划和规划管理等法规,宣传整治违法建设的目的、要求和原则,使广大群众认识到违法建设的严重危害性,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增强规划意识。 (二)调查摸底阶段(2009年9月1日-2009年9月5日)。以镇(办)、村(居)为单位,采取自行申报和逐户调查核实相结合的方式,对县城规划区内的所有违法建设逐片、逐村、逐户地进行调查,摸清具体的数量、面积和现状,然后归集分类、建立台帐,为开展整治提供基础数据。 (三)集中整治阶段(2009年9月6日-2009年9月30日)。相关责任部门按照
6、法定程序,针对不同情况,分别提出处理意见,下达处理决定,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对拒不履行拆除决定的,报请县政府批准后,依法实施查封或强制拆除措施。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阶段。建立和完善日常巡查、举报受理、宣传曝光、县镇村“三级”管理、建设项目跟踪监控、违法建设监管绩效考核等机制,严格审批程序,落实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逐步建立和形成整治违法建设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营造舆论环境。建设、规划、国土、房管、综合执法、镇(办)、村(居)、新闻媒体等部门或单位,采取设立专栏、专题、宣传站,利用广播电视、墙报、宣传栏、宣传车、明白纸等形式,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整治政策。广泛深入宣传开
7、展整治工作的意义,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环境意识和文明意识,为整治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二是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各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思想,正确把握整治政策,熟练运用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整治工作,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强化正面引导,注重工作方法,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配合协作,形成整治合力。各责任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规划一盘棋的思想,以大局为重,以工作为先,主动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协作,齐心协力做好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准确掌握整治进展情况,做好督促检查、组织协调、
8、法规政策咨询工作,指导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违法建设活动的扎实开展,成立全县违法违章建设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赵淑忠副县长 副组长:孟广林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张庆林县公安局局长 赵承韫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美琪县建设管理(规划)局局长 喻祖民县房管局副局长 董泽勇平阴镇镇长 张军 成员:陈洪生 孔安生 陈军 谷世金 园区办事处主XX县区公安局纪委书记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县建设管理(规划)局副局长县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李军县工商局副局长 许文京县地税局副局长 丁吉孟 陈峰 赵化旺 殷庆昌 楚绪涛 董静波县房管局副局长平阴镇副镇长园区办事处副书记县供电公司经XX县区自来水公司经理琦泉热
9、电公司董事长 王东祥燃气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综合执法局,由谷世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蒿平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XX县区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篇: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新)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依法查处违法建设活动,及时遏制违法建设蔓延势头,扎实有效的开展环境整治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XX省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等法规规定,经旗政府研究,决定对科左中旗全镇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进行专项整治。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成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进一步提升城市建设品位,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及
10、文明程度,为国庆节、全运会营造良好城市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清理整治,确保主XX县区范围内的各类“违法建设”得到有效清理,违法建设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城市面貌有效改观,城市管理和小区物业管理井然有序。 三、整治范围 (一)未经审批或未按审批建设、侵占住宅小区道路、绿地、楼宇内公共空间等小区公共用地的建筑物、构筑物。 (二)已经到期且尚未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 (三)未经审批在既有建筑上擅自接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危房翻建除外)。 (四)非法占用城市道路、绿地、水源地等公共空间和公共用地建筑物、构筑物。 (五)群众举报的其他性质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
11、。 四、整治原则 (一)全面部署、齐抓共管,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标本兼治、依法惩处,区别对待、分类处理。 (二)对能够通过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产生影响的违法建设工程,在接受处罚、补缴规费、采取改正措施后,依法完善规划许可手续。 (三)对不能够通过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产生影响的违法建设工程,依法查封施工设备、予以拆除或没收建筑物并处罚款。 (四)对顶风而上新开工建设的违法工程,依法采取查封工地、机械设备或拆除等强制措施,制止违法建设。 五、整治措施 (一)实行分区巡查责任制。 各乡镇、街道按照分区负责、分片包干的原则,负责本区域内违法建设巡查和制止工作,并将发现和报告责任落实到社区委
12、员会和村委会,坚决制止新增违法建设。新组建的整治违法建设联合执法队负责全区违法建设的巡查监督工作。 (二)实行拆除属地包干责任制。 按照属地管理、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原则,各镇、街办抓好本区域违法建设拆除和整治工作。区治违办统一些协调、监督各镇、街办的拆违工作。 (三)实行违建当事人市场禁入制。要定期将情节、性质严重的违法建设单位予以公开曝光,凡被列入曝光范围的,规划、建设、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不受理其许可或登记申请(已受理的可不予审批),土地管理部门可不受理其土地招拍竞标竞买申请。对参与违法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不予受理其设计、施工的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区城市管理行
13、政执法局的协助处理告知函,及时将违法建设单位及其有关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违法行为,纳入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之中,依法严肃处理。 (四)建立和实行整治工作联动机制。 对已查证属实的违法建设,国土、建设、规划、公安、房管、工商、卫生、环保、市政公用、供电等部门要根据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协助处理告知函,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及时做好违法建设的协查协处工作。对违法建设严重尤其新增违法建设制止不力的有关乡村、街办,国土、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可限制、减少该区域建设用地供地指标,或不予受理、批准该区域规划调整。 (五)切实做好配套保障工作。 各乡村、街办及相关部门,要及时做好违法建设拆后建渣清运
14、和绿化整治工作,积极做好违法建设拆除后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工作;区监察部门要尽快出台违法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区政府法制部门要及时做好违法建设整治的法制保障工作;区财政部门要拨出专款,保障区治违办、违法建设整治联合执法队伍建设、违法建设拆除补贴、违法建设整治奖励等工作经费。 (六)实行专项目标管理督查制。 要及时制定整治工作专项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形成有效的目标管理及督办机制。 六、工作步骤 (一)宣传告知阶段(2014年10月1日-2014年10月20日)。 各责任单位通过电台、电视、报纸、明白纸、车载喇叭、登门入户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城市规划和规划管理等法规,宣传整治违法建设的目的、要求和
15、原则,使广大群众认识到违法建设的严重危害性,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增强规划意识。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4年10月21日-2014年11月10日)。 以镇(办)、村(居)为单位,采取自行申报和逐户调查核实相结合的方式,对乡镇规划区内的所有违法建设逐片、逐村、逐户地进行调查,摸清具体的数量、面积和现状,然后归集分类、建立台帐,为开展整治提供基础数据。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11月11日-2014年12月20日)。 相关责任部门按照法定程序,针对不同情况,分别提出处理意见,下达处理决定,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对拒不履行拆除决定的,报请旗政府批准后,依法实施查封或强制拆除措施。 (四)建
16、立长效管理机制阶段。 建立和完善日常巡查、举报受理、建设项目跟踪监控、违法建设监管绩效考核等机制,严格审批程序,落实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逐步建立和形成整治违法建设的长效机制。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违法建设活动的扎实开展,成立全旗违法违章建设整治领导小组。组长:陈俊华副组长:常晓峰 成员:吴巴岭孟阿日木扎 第三篇。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强我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整顿国土管理和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有效遏制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以下简称“两违”)行为,确保全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省城乡规
17、划条例*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内容 1.未经许可或未经批准改建、扩建、新建的建(构)筑物,以及未经批准或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构)筑物; 2.少批多占、批甲占乙的建(构)筑物; 3.农村居民移地新建房屋后,逾期未复垦且拒不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排使用的原有宅基地上的建(构)筑物;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 二、整治目标 通过进一步清查治理,增强广大群众依法用地、依法建设意识;完善查处和制止“两违”行为的长效管理机制;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新出现的“两违”行为发生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有效遏制“两违”行为。 三、整治任务 (一)
18、对所有“两违”行为进一步集中清理。 (二)切实加强巡查、监管、查处工作。对2015年7月15日以后新出现的“两违”行为,发生一起查处一起,新建一处拆除一处。 (三)制定规范我镇用地和建设管理的相关配套措施,建立治理“两违”行为的长效机制。 四、整治原则 (一)坚持依法整治,长效管理。坚持依法查处,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新增“两违”行为,有序推进行政区域内建设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村(社区)、机关有关部门成立“两违”整治工作领导组,建立健全镇、村(社区)、村(社)居民小组三级组织网络体系。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切实抓好“两违”问题的综合整治工作。明
19、确镇各部门主要领导以及村(社区)主要领导为“两违”治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国土所、派出所、交通办、农林站、水管站等部门要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积极配合各村(社区)开展治违工作。 (三)坚持群众参与,社会监督。强化宣传,广泛动员单位、企业和群众,自觉担负起建设、管护城镇义务,积极劝阻、制止和举报“两违”行为,动员“两违”主体自行消除违法违规行为。 (四)坚持集中力量,综合整治。整合执法力量,强力开展“两违”治理行动,切实加大现场巡查力度,采取行政、经济和法律等手段,及时有效打击新出现的“两违”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惩戒一方。 (五)坚持严肃纪律
20、,惩防并举。结合“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大对整治“两违”行为的督查督办力度,狠抓典型,开展预防教育,强化干部履职的责任监督,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法违纪行为,强力推进“两违”整治工作。 (六)坚持分类处理,重点整治。对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后顶风乱占乱建的,一律依法查处,坚决杜绝出现新的“两违”行为;对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危及公共安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现有违法建筑,按照有关规定立即拆除;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已有的乱搭乱建,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由单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予以处理。具体的分类整治办法,由镇国土、住建部门拟制,镇“两违”整治领导组研究确定。 (七)坚持自行整改
21、和强制整治相结合。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村集体经济组织宣传发动作用和依法强制整改的教育震慑作用,专项整治工作以“两违”主体自行整改为主、执法部门依法整治为辅。 五、工作步骤 整治“两违”行为工作分为宣传动员和清理调查、集中整治、巩固提高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和清理调查阶段(2015年7月15日至8月15日)。 1.广泛宣传发动。发布*镇人民政府关于集中治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的通告。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做好准备工作;镇纪委、派出所、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镇国土所和各村(社区)要及时公布举报电话;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 2.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活
22、动。以宣传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水利法防洪法森林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采取会议动员、印制宣传册(单)、设置固定宣传标语、“村村响”广播、宣传车巡回宣传等方式,进村(社区)、进校园开展宣传,使“两违”整治工作做到家喻户晓。 3.做好清理调查核实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对本行政区域内和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两违”行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逐一进行清理审核,并分清类别、界定性质、认定身份、核定面积、逐户建立档案后汇总再交给主管部门。 4.加强常态巡查。各村(社区)、镇治违办、镇相关部门持续开展“两违”整治常态化工作,坚决杜绝新增“两违”行为。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8月15
23、日至11月15日)。各村(社区)、镇治违办、镇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机制和职责分工开展日常整治工作,切实加大对2015年7月15日后新发生“两违”行为的查处力度。对2015年7月15日以前动工,现仍在施工,不听劝阻的,视为新发生的“两违”行为从严查处。对存量的“两违”建(构)筑物实行自行整改与依法整改。 1.自行整改。有关责任单位要积极宣传政策,动员“两违”违法主体自行整改。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及其亲属有“两违”行为的,应在限期内带头自行整改;其他人员有违法建筑的,应在限期内自行整改。自行拆除“两违”建筑的,拆除前应向所在的村(社区)申请安全指导;无能力自拆的,可向镇申请助拆。各村
24、(社区)建立拆违指导组,对于自拆住户,指导组派员到场指导住户安全拆除。 2.依法整改。对限期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两违”违法主体,依法实施整治。对以暴力等手段妨碍、阻挠公务或执法的,司法机关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重点整治,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先行拆除: (1)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党员干部职工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2)占用城市公共绿地、道路的;(3)占用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的;(4)存在安全隐患的;(5)群众反映强烈的; (6)已下达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还未拆除的;(7)正在进行违法建设的;(8)其他应拆除的情形。 (三)巩固
25、提高阶段(2015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 1.总结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完善土地、规划、建设管理措施,规范建房行为,加大土地和规划执法力度,实现城镇建成区范围内无新增“两违”现象。 2.结合整治活动,查找存在问题,深刻剖析形成问题的原因,总结整治活动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制定出符合实际的管理制度,形成一套土地管理、房屋建设长效机制,使我镇用地建设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六、责任分工 (一)镇治违办。负责组织实施全镇集体土地上“两违”行为整治工作,查处率达100%;农村治违办对全镇集体土地上发现的“两违”行为,及时制止和查处,确保不出现新增“两违”行为;场镇治违办负责对场镇国有土
26、地上的违章建筑、临时建筑及时制止和查处,确保不出现新增“两违”行为;负责统计全镇有关“两违”情况上报镇党委、政府;负责对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治理“两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 (二)各村(社区)。切实履行本行政区域内整治职责,控制“两违”行为的主体责任,负责“两违”动态日常巡查和控管工作,发现“两违”行为,及时组织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做好记录,做好宣传劝阻工作,直到停工拆除为止。对“两违”行为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村(社区)承担巡查、控管责任,确保不出现新增“两违”行为。配合镇治违办开展“两违”查处工作,做好在整治行动中涉及群众劝导及维稳工作。负责对“两违”行为摸底清理登记工作,以(村
27、)居委会和村(居)民小组为单位,进村入户,对各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情况逐户逐宗调查,登记造册,摸清情况,并汇总报送镇治违办备案。实行日报制度,每日定时向镇治违办报告“两违”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负责将国土资源管理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纳入本村(社区)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层层签订责任书。按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两违”行为安全监督管理。 (三)镇党政办。负责做好相关协调工作;起草或审定镇党委、镇政府与相关村(社区)、机关相关部门的目标考核责任书。 (四)镇纪委。负责制定关于党政机关公职人员、党员和干部参与“两违”行为的处理办法;及时查处党政机关公职人员、党员和干部参与“
28、两违”行为;做好整治“两违”工作监督检查,严格追究履职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及个人责任;派纪检监察人员对镇治违办开展日常督查工作,对镇治违办已建立的工作责任机制及工作制度执行情况予以督查。 (五)宣传部门。负责做好进一步整治“两违”工作宣传报道,对“两违”典型案例跟踪曝光,开辟集中整治“两违”宣传专栏;督促广电网络公司等单位停止“两违”建房户使用网络审批。 (六)镇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应急分队,积极配合治违办做好依法停工和依法拆除工作。 (七)镇群工办。负责与市、县信访部门衔接,做好上访人员解释疏导工作。 (八)派出所。负责抽调人员充实“两违”整治公安专案组警力;负责治违办依
29、法停工、依法拆除及集中整治行动的治安保障;负责侦办整治“两违”行为中妨碍公务、妨碍社会管理和非法经营等相关违法犯罪案件。 (九)镇国土所。负责全镇土地违法用地执法工作,有效遏制我镇集体土地和国有存量土地上出现新增违法用地;指导城镇建成区外违法用地清理整治工作。 (十一)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全镇城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上的规划建设监察工作,有效遏制在城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上出现新增违法建筑,指导城镇规划区外村(社区)违法建设查处整治工作。负责依法查处擅自占用城市公用设施、城市公共通道和违法搭建影响市容市貌建筑物、构筑物等行为。 (十二)镇水管站。负责实施河道整治和水务执法工作,查处河道两边行洪保护
30、范围内的“两违”行为;指导相关村(社区)河道管理工作。 (十三)镇财政所。负责经费保障及经费使用、检查工作。 (十四)镇安办、交通办。负责“两违”行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参建“两违”的建筑设备予以依法查封(扣押)。负责查处公路两侧控制区及道路桥梁下的“两违”行为。 (十五)工商所。负责查处利用“两违”建设项目进行经营的行动。 (十六)镇农林站。负责制止和处罚违法占用林地建设行为和违法进行设施农用地建设的行为。 (十七)消防四中队。负责查处违反消防法规、影响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等违法建设行为。 (十八)镇社事办。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及相关村(社区)做好涉及“两违”行为特困家庭审核、认定和救济工
31、作,保障其基本生活。 (十九)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国办200772号文件要求,配合做好“两违”行为整治工作,不得为“两违”项目提供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服务;查处违法占地建设中涉及违规使用水、电、气、通讯等行为。 (二十)金融机构。严把贷款发放关,杜绝向“两违”项目发放贷款。 七、保障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治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全面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全镇治理“两违”工作。领导组下设“两违”工作办公室(简称镇治违办)负责领导组日常工作。 (二)强化队伍建设。在全镇抽(选)调干部职工和聘用协管人员充实镇治违办。镇治违办下设执法
32、队、内勤组、宣传报道组、督查监督组、司法专案和治安保障组、综合执法办案组。在镇“两违”整治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统一管理,统一调度。 (三)“两违”治理工作经费由镇财政预算安排。 八、加强监督检查 (一)实行目标管理。从2015年7月15日起,镇政府将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工作纳入对各村(社区)和机关有关部门目标考核。凡抽调人员中有不认真履职,不遵守纪律、不能完成“两违”治理工作任务等情况的,由镇治违办进行全镇通报。 (二)严格监督检查。机关单位对家属区乱搭乱建处理不力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参与“两违”和妨碍执法的,违建户家属是国家工作人员而不配合查处工作的,各村(社区)
33、和机关有关部门不按工作方案开展工作的,镇纪委将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触犯法律的,依法处理。 (三)责任追究。镇“两违”整治工作领导组综合办公室、镇纪委、政府督查室将定期不定期对“两违”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予以书面通报,对弄虚作假、谎报事实的予以全镇通报;对查处“两违”行为不作为、查处不及时、处罚不到位且造成负面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根据性质和造成负面影响的程度,对涉及部门的党政负责人和办案人员严格责任追究。 第四篇:市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考核方案*市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查处违法违章建设力度,有效遏制、打击违法违章建设行为,维护城乡规划的法定性和严肃性,保障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
34、事业健康发展,对全市范围内的违法违章建筑及私搭乱建进行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整治考核细则。 一、指导思想 2011年城乡大环境整治工作中,以规范法人建设及个人建设行为为目的,以查处法人及个人违法建设为重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土地管理法、XX省行政集中相对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协作、依法行政,突出重点、稳步推进,解决近几年来遗留的和新产生的违法违章建筑问题,遏制违法违章建设蔓延势头,为建设现代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考核对象 XX县区、各镇、服装城、游度假区。 三、考核内容 1、组织领导 各镇要成立违法建设整治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召开专门的
35、整治工作会议,对整治的目标、措施、标准有明确的规定。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落实信息人员发挥信息人员的职能作用,设立举报电话或举报信箱并对外公布。 2、分类整治 对辖区内的违法建设进行分类整治: a、国、省、市道路(XX县区街巷)沿线和各镇到示范点(景区)道路沿线违章建筑的拆除; b、集镇区、商业开发区(XX县区含居民小区)违章建筑的拆除;c、私房翻建后遗留下来的老房、工棚等违章建筑的拆除;d、农民集中居住区和已实施老村改造的老新村(XX县区城中村撤村建居村)的违章建筑的拆除; e、河道两侧影响防洪、泄洪,侵占河道的违章建筑的拆除; 1 f、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上级督查违章建筑的拆除; g
36、、逐步分类处理其他区域的违章建筑。 3、举报新违章建筑 对群众举报后未能及时拆除出现新的违章建筑(含重复违章搭建)的实行倒扣分,每出现1例且未拆除的扣0.5分(不封顶)。 4、加分标准 宣传到位,市民支持拆除违法建设工作,自愿拆除违章搭建的,拆除率达到50%,每超过10%加1分。 5、长效管理 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责任制建立村级巡查机制、情况上报机制,自拆自纠机制,确保立即发现、立即上报、立即拆除,并建立建设监察队伍,有效扼制私搭乱建苗头,查处各类违法建设。 六、考核方法 由*市大环境违法建设整治督查指导组组织考核,按*市2011年大环境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考评标准,听取各镇违法建设整治小组的
37、汇报、现场查实和查阅台帐三部分组成。 1、听取汇报。听取各镇整治违法建设情况的汇报。 2、现场查实。对照各镇上报的违法建设整治统计表、道路沿线拆违情况统计表、侵占河道拆违情况统计表的内容进行检查,现场检查重点区域违章建筑的拆除情况,抽查其它区域违章建筑整治情况。 3、查阅台帐。查看各镇的书面材料,包括实施方案、整治分类、违法建设统计表、影像资料等。 *市大环境整治违章建筑督查组二一一年九月七日 2 第五篇:违法师德师风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XX县区第二中学校 违反师德师风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科教局关于开展教育专项整治部署,切实解决全校教师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就我校开展违反师德师
38、风行为专项整治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着力解决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XX市师德师风建设“十条禁令”,提高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认识,规范教师的职业行为。培养一批乐于奉献、爱生如子的优秀教师;警示查处一批师德不正、行为失范的从教人员,促进二中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和学风;规范教师的职业行为,围绕解决家长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师德师风问题,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整体提升人民群众对教师的满意度,切实提升我县教师职业道德水准。 一、主要内容 结合中小学教师违法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列举的应给予处分的
39、行为,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以下内容列为本次专项整治活动重点: 1.从事有偿家教,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课的; 2.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礼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劵的; 3.体罚学生或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的; 4.组织或则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5.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的; 6.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7.其他违法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分学习动员、自查自纠、督查整改、完善制度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4月20日前
40、) 1.召开活动启动仪式。学校要针对当前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于4月20召开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动员大会。 2.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在4月份“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月,组织教师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3.举办学习宣传活动。以“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师爱为魂”为主线,组织学习教育系统。 4.师德师风先进典型事例,行为良好的师德师风建设氛围。 5.进行典型案例教育。收集身边和主流媒体曝光过的典型案例、事件,通过组织问题通报会、举案说法讲座等方式,进行警示教育,深入析,吸取教训,做到警钟
41、长鸣。 6.公开“师德承诺”。各学校要组织广大教师向社会作出岗位职责公开承诺和“三不承诺”将承诺内容公布在学校宣传橱窗等醒目位置,并以致家长信的形式公开,在承诺中要公开学校和科教局的举报电话。 (二)、自纠阶段 深入开展师德师风问题查摆活动,通过自查和完善举报信息共享、督办、协调、联动机制,汇总群众投诉投访事项等方法,对重点环节、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实行台帐管理,做到边查,边整,边改,对号销账。 (三)、查整改阶段 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风险点进行持续有效监控,对相关举报即收即查,强化督办。本着有案必查、有错必纠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项相关的调查取证工作,对于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事实清楚、证
42、据确凿,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切实起到刹风整纪、从严治教的作用。 (四)、善制度阶段 学校自查自纠和督查整改阶段查找出的问题,要建立针对性和操作性强、切实可行的相关制度,形成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要将此次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与学习教育讨论活动及学校教育教学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师德师风日常检查督查力度,建立师德师风考核与评价机制,细化师德师风建设的内容,建设师德档案,把师德师风考评结果与教师聘用、评优、晋职及绩效工资等紧密挂钩。 二、工作要求 1.加强对师德师风建设的领导。学校要明确分管领导,把师德问题专项整治作为一项事关教育全校的重要工作,摆上日程。学校校长是本学校师德问题整治第一责任人,要制定切
43、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各项整治工作。建立和完善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制度,要把师德师风建设与校风,教风,学分建设结合起来,全面推进学校工作。 2.建立师德师风督查制度。坚持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建立学校、教师、家长、学生四位一体的师德师风督查网络,设立并公布师德师风监督举报电话,记载师德评定结果和受表彰情况、师德问题来信来访举报记录、师德违规情况及处理结果 3.坚持正面教育,正向引导。适时开展全校性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建设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活动,并作为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要积极开展有影响的主题活动,发挥师德师风典型人物的榜样引领作用。 4.落实有关处室责任制。为落实
44、督导责任,二中成立了违反师德师风行为专项整治监导组,具体如下:组长:张好军 成员:孙维 姜正杰 张维晋 刘明慧 王耀东 胡军 王启明 王德元 姜福 甄德荣 相关处室要明确职责,分工合作,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教导处负责组织学习宣传、检查指导、典型推广;办公室负责举报、违规事件的调查处理;后勤处、政教处、工会、等处室要分工把关、协作配合,共同把“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和师德师风整治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广灵二中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投诉电话:8990204 内容总结(1)各责任单位通过电台、电视、报纸、明白纸、车载喇叭、登门入户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城市规划和规划管理等法规,宣传整治违法建设的目的、要求和原则,使广大群众认识到违法建设的严重危害性,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增强规划意识(2)对拒不履行拆除决定的,报请县政府批准后,依法实施查封或强制拆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