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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推进社会面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对火灾隐患的源头管控,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 社区与房东(户主) 签订本责任书: 一、居住出租房标准要求 1、违法建筑一律不得用于出租。 2、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包括制衣、制鞋、印刷、纺织、危化品、燃气油料及烟花爆竹等)一律不得有人员居住。 3、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部分合用,必须设置混凝土楼梯,采用混泥土楼板和砖墙彻底物理分隔;确需开门的,要采用钢制防火门;且必须设置水喉。内部装修隔断必须采用不燃材料。 4、配置居住出租房“消防四要件”等设施,三层以上(含)的居住出租房应设置混泥土楼梯、
2、逃生绳等,并设有楼顶疏散条件。 5、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的电气线路应采用暗敷或阻燃套管保护,安装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空气开关。 6、居住出租房的居住间内设置灶间、厨房的,应采用实体墙与其他部分完全分隔。 7、有电瓶车的居住出租房,应专门设置电瓶车充电区域和相关装置,充电区域应采用实体墙与其他区域进行分隔,或安装简易喷淋装置。 8、出租房的每个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 9、10人以上的居住出租房一律设置独立感烟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火灾手动报警警铃。 10、居住出租房内集中使用明火灶具超过10个的,厨房应设置简易自动喷水灭火装置。 11、居住出租房一律不得设在
3、地下室、半地下室内。 二、房东(户主)职责 1、房东(户主)为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居住出租房的消防安全负责;房东(户主)应与承租方以合约形式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2、房东(户主)应确保居住出租房证照齐全,且各类消防安全设施设备齐全,不得将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用于出租。 3、房东(户主)应按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并按约定对配置的消防设施、器材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未约定的由出租方承担。 4、房东(户主)应对承租人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进行监督,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5、房东(户主)应对居住出租房经常性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
4、或承租人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消除或制止。 6、房东(户主)应及时提醒承租人注意消防安全,并督促承租人参加消防知识学习和培训。 7、发生火灾时,房东(户主)应及时报警并迅速组织人员扑救火灾。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社区和房东(户主)各一份。 居住出租房详细地址: 居住出租房 社区:房东(户主): 年月日 第二篇:出租房(场地)消防安全责任书出租(房场)消防安安全责任书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实行消防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消防安全“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制,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议,乙方同意向甲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
5、书。具体条款如下: 一、乙方在甲方同意租赁的房屋、场地进行改建、装修前,必须提前申报甲方及公安消防机关批准。 二、乙方在租用甲的房屋、场地期间除甲方己有的消防设施、器具外,还应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自行添置必要的消防器村。乙方不得随意损坏、丢失甲方的消防设备,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 三、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遵守甲方以及消防部门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明确消防责任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如违反消防安全有关条款或出现严重威胁甲方1 不安全隐患,限期不改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租赁合同。 四、乙方在甲方提供的房屋、场地内不准乱搭乱拉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
6、不准存放易爆易燃物品,一但发生事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当事人(单位)经济赔偿责任,同时移交公安消防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处理。 五、乙方在租赁房屋、场地期间若因违背以上任何一条款,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安全事故均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一切任。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单位):乙方(单位):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签订责任书日期:年月日 签订责任书地点: 第三篇:出租房安全责任书出租房安全责任书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租赁房屋地址:号; 为了确保租赁房屋的安全要求,按照“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在使用房屋时必须严
7、格遵守以下内容,保障使用安全: 1、承租期内,乙方应做好防火防盗、用电、用气的安全检查,不准在公用部位堆放杂物、垃圾,乙方违反规定发生事故的,由乙方完全负责。 2、严禁使用没有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的伪劣接线板电器等,严禁私自拉接电线和随意加大负荷或改变保险装置,乙方违反规定发生事故的,由乙方完全负责。 3、房屋离人时必须拔掉电源插头,关掉电源开关,保证安全用电。乙方的家用电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现问题,发生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 4、乙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装房屋及影响整体结构,不得破坏房屋外貌。否则,由此出现的安全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5、乙方不得将所租房屋擅自转租、转让或转借,
8、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注。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责任人(承租房): 签订日期: 出租房安全责任书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由本人有一间二楼房屋座落在号,出租给乙方,为了明确租房后使用安全责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立以下几点如下: 1、承租房期内,乙方应做好防火防盗、用电、用煤气等的安全定期检查,不准在公用部位堆放杂物、垃圾,在租赁房屋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火灾、触电、煤气渗漏等造成人员伤亡的一切原因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与甲方一切无关。 2、乙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装房屋及影响整体结构,不得破坏房屋外貌。否则,由此出现的安
9、全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3、乙方不得将所租房屋擅自转租、转让或转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4、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身份证号: 出租房安全责任书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由,出租给乙方一致,立以下几点如下: 1、承租房期内,乙方应做好防火防盗、用电、用煤气等的安全定期检查,不准在公用部位堆放杂物、垃圾,在租赁房屋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火灾、触电、煤气渗漏等造成人员伤亡的一切原因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与甲方一切无关。 2、乙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
10、装房屋及影响整体结构,不得破坏房屋外貌。否则,由此出现的安全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3、乙方不得将所租房屋擅自转租、转让或转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4、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身份证号: 第四篇:出租房安全责任书出租房安全责任书 甲方(房屋出租方):乙方(房屋承租方): 为了确保乙方在出租房内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在租房期内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内容,保障使用安全: 1、不准在公用部位堆放杂物、垃圾,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不乱涂乱画
11、,不高声喧哗,不向窗外丢杂物,文明礼让,团结邻居,文明入厕,节约用水,爱护好屋内外一切设施。 2、无特殊情况不得在屋内使用明火,烟头、蚊香等火源要及时熄灭。 3、注意防盗,出门要将门窗关好。 4、禁止使用有问题的家用电器和没有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的伪劣接线板等,严禁私自拉接电线和随意加大负荷,严禁使用自制加热器和简易电炉。房屋离人时必须拔掉电源插头,关掉电源开关,保证安全用电。 5、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化学用品带入楼(房)内。 6、不得将所租房屋擅自转租、转让或转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7、不得留宿非直系亲属人员,不带陌生人进屋,不攀爬栏杆和窗子,不打架斗殴,不在楼梯上和过道内嬉戏
12、。 8、水、电、门、窗等在使用中发现故障或安全隐患应及时报甲方维修,或请专业人员处置。 9、对家庭所有成员和来访亲朋好友,宣传教育好各项安全事项,并自行管理到位。 10、按时交纳房租和水、电费。 以上规定如乙方违反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完全负责。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如遇紧急情况请保持冷静,注意安全,火警:119防暴:110急救:120 第五篇:村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村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加强居住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责任书。 一、居住出租房应当符合下列消防安全要求:
13、 (一)室内隔断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其他部位采用不燃或者难燃材料; (二)每一楼层均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每层居住20人(含)以上或者建筑物为4层(含)以上的居住出租房有2条以上疏散通道,疏散楼梯设置火灾事故照明灯,疏散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1米,严禁在疏散通道、出口处堆放物品; (三)室内不得设置仓库和生产车间; (四)室内电气线路敷设采用pvc阻燃套管保护; (五)3层(含)以上的居住出租房,每层至少配置一条逃生绳; (六)3层(含)以上房间的窗户不得设置铁栅栏或者防盗窗。 二、出租方必须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居住出租房,并承担出租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出租方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出消防
14、安全承诺,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责任未明确的,由出租方负责。出租方应督促承租方履行消防安全义务,保证居住出租房的消防安全。 三、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出租房的户(房)主为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居住出租房的消防安全负责,申请房屋租赁登记时向房管部门提交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合格证明; (二)居住出租房按照要求配置消防设施,严禁将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用于出租,已经出租的必须按照杭州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整改; (三)出租方对居住出租房进行维修管理,确保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四)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居住出租房内居住人数应当符合要求,并报当地公安派出所备案,同时应及时督促承租方按照规定向有关单位和部门申报登记、备案手续; (六)居住出租房发生火灾时,迅速组织人员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房屋出租人:村(居)民委员会: 年月日年月日 第 10 页 共 1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