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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教养制度改革与我国法律制裁体系的完善 赵培荣 (2021-5-10) / 已阅16776次劳动教养制度改革与我国法律制裁体系的完善赵培荣摘要:本文考察了我国劳动教养制度的建立、开展和历史作用分析了我国劳动教养制度在实体、程序、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当前劳动教养制度的改革所获得的成果在对当前理和理工作者提出的劳动教养制度改革的几种主要观点进展评析之后指出劳动教养立法应当跳出单纯地为劳动教养制度寻求法律根据的思维形式应把它放在完善我国法律体系的大背景下充分吸收和借鉴劳动教养制度的合理成份以及近年来劳动教养制度改革的成功经历从全新的角度重新构建我国的法律制裁体系进而提出了包括废除劳动教养制度和拘
2、役、制刑设立“强迫教养为刑罚中的主刑“社区矫正为刑罚中的附加刑并把现行的“收容教育改造为“矫正教育作为一种非刑罚在刑法中加以规定等在内的一系列改革措施从而完善我国的法律制裁体系。目 录引 言1. 我国劳动教养制度的建立、开展与历史作用1.1 我国劳动教养制度的开展历程1.2 我国劳动教养制度的历史作用2劳动教养制度存在的问题2.1 劳动教养制度在实体上存在的问题劳动教养制度的性质缺乏明确的界定劳动教养的对象被不断扩大且与刑罚、行政处分的对象重复劳动教养制度缺乏充分的法律根据2.2 劳动教养在程序上存在的问题劳动教养在审批程序中存在的问题在保障劳动教养人员权利救济上存在的问题许多程序上的制度和措
3、施均无明确规定2.3 劳动教养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现行劳动教养制度的执行形式劳动教养执行中存在的问题3. 劳动教养制度改革的探究3.1 劳动教养理制度改革三种理形式的探究3.2 劳动教养教育矫治形式的创新3.3 劳动教养戒形式的探究与研究4. 改革劳动教养制度的考虑4.1 劳动教养制度改革的主要观点辨析保存说废除说变革说4.2 劳动教养立法不能出台的主要原因劳动教养立法缺乏根本的理支撑我国现行法律体系缺乏劳动教养立法必需的法制根底目前提出的各种方案的限性也是劳动教养立法难产的原因之一4.3 重构我国法律制裁体系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我国法律制裁体系中制裁措施的衔接存在空档.3.2 我国法律制裁体系的构
4、造存在功能性缺陷我国刑罚中的制、拘役都存在宏大的缺陷必须予以完善我国现行的收容教育制度存在着同劳动教养制度类似的各种弊端重构我国法律制裁体系已具备必要的理和理根底4.4 重构我国法律制裁体系的方案设计废除劳动教养和拘役刑设置“强迫教养为刑罚中的主刑废除制刑设置“社区矫正为附加刑把“收容教育改为“矫正教育作为一种非刑罚化的处理方式4.5 结语参考文献引 言劳动教养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重要制度它在稳固、维护社会治安、预防和减少犯罪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其历史的限性这项制度从它建立之初便存在着宏大的缺陷特别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形势的开展变化以及我国与法制建立的日趋完善这项制度方方面面的不
5、合理性日益凸现无是从、理、法治建立还是在适应国际斗争方面均要求必须对劳动教养制度进展重新构建。为此理界和理部门都进展了深化的讨和研究特别是近年来全国各劳动教养不断推进创办劳动教养工作特色和劳动教养制度的改革为劳动教养制度的立法提供了理根底。全国也几次将劳动教养立法列入立法方案从而修改和完善劳动教养制度。但这项法律至今难产究其原因是劳动教养制度的改革涉及了我国整个行政和刑事制裁体系的变革并对我国现行的诸多法律法规产生明显的影响。所以我们应当把劳动教养立法放在完善我国法律体系的大背景下充分吸收和借鉴劳动教养制度的合理成份以及近年来劳动教养制度改革的成功经历从全新的角度重新构建我国的法律制裁体系这样
6、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劳动教养制度的合理性合法性为我国的劳动教养制度找到真正的出路。本文考察了我国劳动教养制度的历史开展、性质、存在的缺陷、重新构建的争议等方面的内容并根据我国各劳动教养创办劳动教养工作特色及劳动教养理制度改革的经历和成果提出对我国法律制裁体系进展重新构建的一系列建议希望能对立法工作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1. 我国劳动教养制度的建立、开展与历史作用1.1 我国劳动教养制度的开展历程我国的劳动教养制度创立于上个世纪50年代。1955年我国在全国范围内的反革动根本完毕新生的人民专政得到根本的稳固。但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全国的形势、社会形势仍然比较严峻。为此1955年8月25日发布了?彻底肃清暗
7、藏的分子的?明确规定:对在肃反运动中清查出来的分子和其他分子除判处刑的和因为罪状较轻、坦白彻底或因为立功而应继续留用的以外分两种处理。一种是判刑后劳动改造。另一种是不能判刑而上又不宜继续留用放到社会上去又会增加失业的那么进展劳动教养就是虽不判刑虽不完全失去但应集中起来替做工由发给一定的工资。这是提出的第一个劳动教养的。1956年1月10日又发布了?各、应立即筹办劳动教养机构的?对劳动教养的性质、任务、指导原那么、审批权限、指导和理等问题作了原那么的规定。从此劳动教养机构陆续在全国各地建立起来。1957年8月1日经全国常委会批准于8月3日公布了?劳动教养问题的?这一被理界和界视为我国第一部劳动教
8、养法规也被视为我国劳动教养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正式建立的标志。 由于“左的错误的影响劳动教养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愈见扩大收容范围和对象也打破了该的规定全国范围大办劳教审批权限和程序也没有得到很好地遵守。到间劳动教养工作遭到破坏根本上处于停办状态。尽当时也做出了在大中城恢复的努力但由于当时的历史原因劳动教养也根本上没有得到恢复。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后劳动教养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开展时制订和公布了一系列劳动教养的行政法规和性劳动教养工作全面恢复并得到较快的开展。1979年11月29日经全国常委会批准于12月5日公布了?劳动教养问题的补充规定?。1982年1月21日经批准部发布了?劳动教养?对劳动教养
9、的详细施行作了详细规定。此后全国常委会又根据社会治安领域出现的一些新问题在1986年通过的?治安理处分? 1990年通过的?禁的?、1991年通过的?严禁卖嫖娼的?等法律中对劳动教养的对象作了扩大。此外一些行政法规、解释及有关性也对劳动教养工作做了补充。特别是1991年至1993年部先后以部的形式发布了7个有关劳动教养的行政规章包括?劳动教养人员生活卫生理?、?劳改劳教工作干警行为准那么?、?劳动教养理工作执法细那么?、?劳动教养理工作假设干制度?、?劳动教养人员守那么?和?劳动教养教育工作规定?等对劳动教养工作的各个方面都做了详细详细的规定使劳动教养工作全面走上了化的道路。1994年1月部根
10、据的精在全国长会议上提出了创立现代化文明劳教所的奋斗目的。在随后的十余年中全国各地劳动教养场所的创立工作获得了很大成就创办劳动教养工作特色方面也获得重大进展封闭式、半式、式三种理形式逐步推广教育手段呈现多样化的开展教育程度不断进步戒形式的探究多有成效为劳动教养制度将来的改革开展提供了理根据。近年来劳动教养场所的劳教人员构成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戒劳动教养人员的比重已经超过了劳动教养人员总数的50个别份已经超过了90并有继续增长的。屡次被劳动教养人员所占比例不断上升异地作案和负案在教人员也在不断增加。 如今全国共有劳动教养场所300多个民警职工10万余人共收容劳动教养人员26万多人。 1.2 我国劳
11、动教养制度的历史作用劳动教养是我国和建立中的一大创举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自1957年正式创立以来迄今已走过50余年的风雨历程。这50余年来全国各地劳动教养场所共收容改造了300多万名劳动教养人员成功挽救了一批又一批的有和细微犯罪行为的失足者教育转化了大批的反的“痴迷分子使一大批的受害者成功戒除了瘾走上了新生。这些人经过劳动教养场所的教育和转化重返社会后大多数都可以遵纪守法成为了自食其力的新人。劳动教养制度为维护和社会稳定、预防和减少犯罪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通过组织和开展劳教消费不仅为社会创造了物质财富也从经济上减轻了执行劳动教养的财政负担并为我国法律体系的开展和完善做出了独特的奉献。
12、2劳动教养制度存在的问题劳动教养制度是我国迄今为止存在问题最多涉及范围最广、矛盾最为锋利的一项法律制度全国的理和理工作者对于劳动教养制度存在的问题多有阐述且角度也各不一样。本文下面从劳动教养制度在实体、程序以及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展简要阐述。2.1 劳动教养制度在实体上存在的问题劳动教养制度的性质缺乏明确的界定(一) 劳动教养制度性质的演变过程我国的劳动教养制度并不像我国的刑罚、治安理处分也不像国外的保安处分等制度性质很明确在其开展过程中也没有变化。我国劳动教养制度的性质从创办、开展到现阶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理界对劳动教养制度的性质一直都有不同的观点与该制度在不同阶段的演变过程有着直接的联络。
13、1劳动教养在创立时不是处分而是具有安置就业的性质。创立劳动教养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为了减少社会失业人员且收容对象根本上已收到过处分被劳动教养人员享受合理的工资待遇可以按照工资制度评定工资劳动教养没有规定限。1956年1月?各、区立即筹办劳动教养机构的?中明确规定:在劳动教养间不但准许他们按照规定有一定行动还应当根据他们的劳动发给合理的工资。为了照顾开始劳动教养时可能发生的实际困难在头一、二年内可按照他们原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左右发给以后可以按照工资制度评定工资。2劳动教养在创立初明确为强迫性教育改造措施仍兼有安置就业性质。1957年8月经全国常委会批准公布的?劳动教养问题的?明确规定:“劳动教养是对被
14、劳动教养的人实行强迫性教育改造的一种措施也是对他们安置就业的一种。3劳动教养在恢复开展时逐渐演变为行政处分。1982年1月转发部制定的?劳动教养?规定:“劳动教养是对被教人员实行强迫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是处理人民矛盾的一种。这时没有再提安置就业的性质同时明确为行政措施虽然没有明确是行政处分但已按行政处分对待如在收容的6种人中有5种人是有犯罪行为而不够刑事处分的有一种人是属于回绝劳动破坏纪律扰乱秩序不听劝告和制止的而劳动教养1-3年限及延长劳动教养限的规定更使劳动教养具有了处分的性质。1986年9月由全国常委会通过的?治安理处分?第30条和第32条规定:对卖嫖娼、介绍或者容留卖嫖娼、博或为博提供
15、条件制作、复制、出租或者传播秽制品等违犯治安理的行为可以按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可见劳动教养又被作为治安理处分的措施而被使用。1991年11月1日公室发布的?中国的状况?白皮书“劳动教养及被劳动教养者的权利中明确指出:“劳动教养不是刑事处分而是行政处分。?中国的状况?白皮书虽然不属于法律、法规但是代表我国向世界公布的、具有权威性的说明了我国对劳动教养性质的定位。 1995年2月?进一步加强理和劳动教养工作的?明确指出:劳动教养所是治安行政处分的执行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劳动教养人员重在教育立足挽救把劳动教养场所办成教育挽救他们的特殊学校。实际上明确了劳动教养是属于治安行政处分的性质。4近
16、年来劳动教养性质的官方表述为“强迫性教育挽救措施。如2002年5月24日?法制?以及部劳教的站上?中国劳动教养制度简介?中对劳动教养制度的描绘为:“按照法律规定劳动教养不是刑事处分而是为维护社会治安预防和减少犯罪对细微犯罪人员实行的一种强迫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部劳教主办的?中国劳动教养?2005年第5-6以部劳教总支名义发表的?发挥劳教工作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效劳?一文中指出:“劳动教养是一种教育矫治措施而不是惩罚措施在这一点上不同于刑罚“劳动教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是处于刑罚和行政处分之间的对和细微犯罪人员采取的强迫性教育挽救措施。虽然表述略有不同但均强调了它的行政性、强迫性和教
17、育性。以上提到的法律法规、法规性及有关文章对劳动教养制度性质的表述一方面反映了我国劳动教养制度性质的演变过程另一方面由于其不同的表述和特殊的适用程序、执行形式使人们对劳动教养的性质莫衷一是无法断定谁是谁非也引起了国际国内社会各界的争和批评。二) 学术界劳动教养性质的不同观点和提法在我国目前的法学理界和实务界就劳动教养的性质问题主要存在以下几种不同的观点和提法:劳动教养只是一种强迫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不是一种处分。其理由是:现行法律、法规没有明文规定劳动教养是处分却明文定位是“一种强迫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劳动教养的本质是一种行政处分或者叫行政处分、治安行政处分、治安理处分。因为从劳动教养的执法
18、过程看劳动教养已经是一种限制人身的法律制裁措施而不仅仅是一种强迫措施且现行有关法律法规也已经将劳动教养作为行政处分来适用;劳动教养属于一种刑事处分或者叫轻刑罚。这种观点从劳动教养收容对象确实定劳动教养处分的严厉性现行一些法规的规定劳动教养在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中所起的作用其与劳改制度的诸多相似之处等方面对该观点加以说明和阐释;劳动教养应定性为保安处分。其理由是劳动教养预防犯罪防卫社会的目的、收容对象、执行方式类似于国外的保安处分制度;“劳动教养既不是行政处分也不是刑事处分而是一种于两种处分之间的教养处遇 或者“是处于刑罚和行政处分之间的对和细微犯罪人员采取的强迫性教育挽救措施。 可以看出尽劳动教养
19、制度在我国施行已达半个世纪之久但对其性质的定位仍然处于一种模糊与混淆的状态而这样一种现状也必然导致这项制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难以找到自己的合理位置而且这种混淆在其制度运作上也必然产生出混乱后果。(三) 现行劳动教养制度的性质辨析性质是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本质属性是事物所具有的特质。劳动教养制度作为一种限制人身的措施其性质定位不是由哪一部法律法规甚至哪一份的表述所的也不会取决于哪位专家学者的观点和看法。笔者认为劳动教养制度的性质应当是由被劳动教养的人在劳动教养过程中所受到的各种处遇的属性所。 从劳动教养的价值取向上看劳动教养是对那些人身危险性较强的人实行的一种强迫性教育挽救措施强调其教育性和预防性
20、从这一点上看类似于西方的保安处分;而从劳动教养程序来看因为劳动教养是由治安行政负责办案由劳动教养理睬本质上还是审批不服劳动教养那么可以向法制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所以劳动教养具有行政处分的部特征;但是从被劳动教养人员实际承担的法律后果看长达到年的限和类似于监禁的执行形式显然劳动教养具有十清楚显的刑罚的特征。作为一种限制人身的措施确定劳动教养的性质应当不能回避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劳动教养是一种强迫措施还是处分。强迫措施与处分的区别归根到底在于强迫措施是对危险性的预防是前瞻性的而处分是对危害行为的惩罚是性的采取强迫措施之后还可能因其行为的危害性而被处分。显然劳动教养是对者应负法律责任
21、的制裁措施尽也有着通过教育改造防止被劳动教养人员再次的目的和功能但从其适用条件和严厉程度来看无疑应当属于一种处分。另一个问题是具有行政性还是刑事性。如上所述劳动教养在程序上采取的是行政程序但从其严厉程度和执行形式看说其具有刑事性应当不算为过尽近年来随着劳动教养办特色工作的逐步深化这种刑事性的特征正在逐渐淡化。也有学者认为劳动教养是介于行政和刑事之间的一种制度 但从我国法律体系的完好性来看在行政法律体系和刑事法律体系之间并未留有劳动教养制度存在的空间。 综上所述任何对劳动教养制度的定性必须答复以上两个问题任何回避这两个问题的做法只能导致认识上的误解和理中的混乱。所以笔者认为现行劳动教养制度应当是
22、一种适用行政程序的具有刑罚特征的处分制度。这是一种客观存在但这种存在并不能代表它就是合理合法的相反正是由于这种客观存在才引起了理界和理工作部门对劳动教养制度的争议和重新构建劳动教养制度的研究。劳动教养的对象被不断扩大且与刑罚、行政处分的对象重复?劳动教养问题的?规定了4类劳动教养对象?劳动教养?规定了6类劳动教养对象可以归纳为如下6种情形:罪行细微不够刑事处分的分子反分子;结伙、抢、强、放火等犯罪团伙中不够刑事处分的;有、卖、盗窃、诈骗等行为屡教不改不够刑事处分的;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煽动闹事等扰乱社会治安不够刑事处分的;有工作岗位长回绝劳动破坏劳动纪律而又不断无理取闹扰乱消费秩序、工作秩序、教学
23、科研秩序和生活秩序阻碍公务不听劝告和制止的;教唆别人犯罪不够刑事处分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劳动教养对象的规定主要有:?治安理处分?第三十条:严厉制止卖、嫖宿暗娼以及介绍或者容留卖、嫖宿暗娼违者处15日以下拘留、警告、责具结悔过或者按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第三十二条:严厉制止以下行为:博或者为博提供条件的;制作、复制、出租或者传播书、画、秽录像或者其他秽物品的。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处15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或者按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全国人民常务会禁的?第八条:吸食、注射成瘾的除按照前款规定处分外予以强迫戒除;进展治疗、教育、强迫戒除后又吸食、注射的可以实行劳动教养并在劳动教养中强
24、迫戒除。?全国人民常务会严禁卖嫖娼的?第四条:因卖嫖娼被处理后又卖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并由处5000元以下罚款。2002年部公布的?劳动教养案件规定?又规定:对年满十六周岁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劳动教养:危害平安情节显著细微尚不够刑事处分的;结伙、抢、强、放火、或者妇、儿童的犯罪团伙中不够刑事处分的;有强迫猥亵、侮辱妇猥亵儿童聚众乱引未成年人聚众乱拘禁盗窃诈骗伪造、倒卖倒卖车票、船票;伪造有价票证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抢夺聚众哄抢敲诈讹诈招摇撞骗伪造、变造、买卖、证件、以及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的犯罪行为被依法判处刑罚执行满后五年内又施行前述行为之一或者被依法予以罚款、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劳
25、动教养执行满后三年内又施行前述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分的;制造恐惧气氛、造成公众心理恐慌危害公共平安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施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煽动闹事强买强卖、欺行霸或者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恶习较深、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尚不够刑事处分的;无理取闹扰乱消费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或者生活秩序且回绝、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威胁的;教唆别人犯罪尚不够刑事处分的;介绍、容留别人卖、嫖娼引别人卖博或者为博提供条件制作、复制、出租或者传播秽物品情节较重尚不够刑事处分的;因卖、嫖娼被依法予以警告、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后又卖、嫖娼的;吸食、注射成瘾经过强迫戒除后又吸食、注射的;
26、有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劳动教养情形的。对施行危害平安、危害公共平安、进犯公民人身权利、进犯财产、妨害社会理秩序的犯罪行为的人因犯罪情节细微人民检察院不起诉、人民免予刑事处分符合劳动教养条件的可以依法劳动教养。我国的法律法规对劳动教养适用的范围作了一些规定:?劳动教养?第九条规定:劳动教养收容家居大中城需要劳动教养的人对家居农村流窜到城、铁路沿线和大型厂矿作案符合劳动教养条件的人也可以收容教养。?对外国人和华侨、港澳台同胞不得实行收容审查和劳动教养的?指出:为了保证在境外人员犯罪案件中严格依法办事现对外国人含无国籍人和华侨、港澳同胞、同胞在大陆有犯罪行为需要限制人身进展审查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的规
27、定采取相应的强迫措施不得使用收容审查手段也不容许作劳动教养处理。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劳动教养的对象随着不同的历史时在不断地扩大特别是在劳动教养的详细施行过程中一些部门规章、解释、地方性法规甚至办案的制度、对劳动教养的对象都作了扩大化的规定以致于几乎所有违犯治安理规定不够刑事处分的行为都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劳动教养。从劳动教养的对象和条件看其中有相当一部规定与?刑法?和?治安理处分法?的规定穿插甚至重复使在处理犯罪行为时裁量权太大。同时劳动教养适用范围的限制也违犯了我国规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根本和法治原那么。劳动教养制度缺乏充分的法律根据劳动教养是以限制被劳动教养人员到年的人身为特征对其进展强
28、迫性教育改造的一项制度。这项制度的主要根据是1957年经第一届全国常委会批准的?劳动教养问题的?、1979年经第五届全国常委会批准的?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和1982年公布的?劳动教养?。根据法律位阶效力的原那么劳动教养制度与我国诸多的根本法律和国际公约的有关规定存在着冲突因此使这项制度缺乏充分的法律根据。(一) 劳动教养与?行政处分法?和?立法法?的规定不相符合 1996年10月1日生效的?行政处分法?第9条规定:“限制人身的行政处分只能由法律设定。并且在其中规定的七种行政处分中没有劳动教养。而2003年10月1日实行的?立法法?第8条规定:“对的剥夺、限制人身的强迫措施和处分只能制定法律。但
29、劳动教养所根据的?劳动教养问题的?和?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无从行文构造还是从文字表述内容看都更像是一份政策性与要求非常严谨的法律显然相去甚远至多算是“准法律性质的行政法规。而?劳动教养?作为现行劳动教养制度运行的主要法律根据只能算是行政法规。虽然后来公布的?治安理处分?、?禁的? 等单行法律中都有劳动教养的规定但都是适用劳动教养而不是对劳动教养详细制度的规定。所以无劳动教养属于哪种性质其限制人身的本质了这种制度必须由全国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来规定其所根据的性显然与?行政处分法?和?立法法?相冲突。(二) 劳动教养与?的规定不相符合?第37条规定:“公民的人身不受进犯。制止拘禁和以其他剥夺或者限
30、制公民的人身。制止搜寻公民的身体。此处的“法显然是指全国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不包括行政法规、规章。第5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相抵触劳动教养所根据的行政法规做出的限制和剥夺人身的规定显然同规定相抵触因此劳动教养制度也是违宪的。因此2007年12月4日我国法学界多位学者联名提请全国人民启动对劳动教养制度的违宪审查进而废除劳动教养制度。(三) 劳动教养制度与我国承担的国际义务不相符合。1998年10月我国签署了?和权利国际公约?。该公约第9条规定:“除非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根据和程序任何人不得被剥夺“任何因逮捕或拘禁被剥夺的人有资格向法庭提起诉讼以便法庭能不拖延地拘禁他是否合法
31、以及假设拘禁不合法时予以纠正。由上述可知剥夺人的必须有法律根据且必须有法定的正当程序。应该讲公约的这一规定与我法法的规定相一致。我国的劳动教养仅有行政法规为根据而没有法律根据而且在程序上监视制约机制和救济程序等方面都存在着严重缺陷显然是不符合国际公约的要求的。劳动教养制度违犯了处分法定原那么和过罚相当原那么如前所述劳动教养制度在开展演变的过程中收容对象的种类在不断增加收容范围由大中城、铁路沿线、大型厂矿等人口集地区、交通枢纽地区等治安重点地区扩大到广阔城镇乡村。一些法律法规、解释、部门规章、甚至地方性法规争相扩大劳动教养的适用范围和对象甚至将一些负案待查的人也予以劳教从而使劳动教养成为一个大口
32、袋几乎所有为刑法所制止而不够刑事处分的行为都可以适用劳动教养甚至各行各业中所能涉及到违犯行政法规的行为除了那些因为细微而可以受到行政处分的以外也都可以适用劳动教养。 这些做法违犯了处分法定原那么使得劳动教养处在一种被滥用的场面。现今劳动教养的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一是屡次违犯治安理法屡教不改的;二是已触犯刑事法律罪行细微没有必要予以刑事处分的;三是曾因吸或卖嫖娼被处理过而又再犯者;四是一些“痴迷分子。劳动教养作为一种适用行政程序的处分措施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的时间最多可达四年之久其严厉程度大于刑事处分中的制、拘役和短刑而且还没有缓刑和假释之类的规定。这一处分措施与上列几类人员犯罪的严重性根本不
33、相适应违犯了过罚相当原那么。这一缺陷使得理中甚至经常出现一些犯罪人员不惜找关系走后门恳求被判刑也不愿意被适用理上轻于刑罚的劳动教养的不正常现象。2.2 劳动教养在程序上存在的问题程序问题是劳动教养制度存在的最严重最敏感的问题是与法制化程度关联性的问题也是西方和人士攻击最多的话题。 目前我国劳动教养的适用程序很不使得劳动教养制度在程序上存在着严重的弊端。总共7页1 2 3 4 5 6 7 2.1 劳动教养在审批程序中存在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劳动教养的审批工作由、和三个部门组成的劳动教养理睬负责但上这只是一个虚设的机构。理中“劳动教养审批机构设在受劳动教养理睬的委托审查批准需要劳动教养的人。 由此可
34、以看出劳动教养的审批不但没有进入程序而且也没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由劳动教养理睬审批而是由部门完成的。这同我国现行的体制极不协调且存在着很大的弊端。(一) 行政劳动教养的适用和限存在严重的不合理性远远超出了法治行对的处置限度。?和权利国际公约?4条规定:“人人都有被公正审讯的权利。刑罚中的拘役、制、3年以下有徒刑及各种附加刑都必须进入程序必须经过人民判决。而劳动教养作为限制人身长达1至4年的处分措施其严厉程度与这些措施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但劳动教养案件在实际工作中却只由承办和审批而且在审批劳动教养申请时没有任何形式的听审和听证程序而是采取机的、书面的、间接的审批方式不允许被劳动教养者提和做出辩白也不
35、给他们委托律师进展辩护的时机使得劳动教养的审批成为一种非公开的审查程序这种程序甚至远不如?行政处分法?规定的一般程序严谨。而且在劳动教养案件的审批过程中有着多重身份:调查者、申请者、者。尽调查、申请和做出的不是同一但却有着上下级关系那么在做出劳动教养时就不可能在申请者和被审批人员之间保持中立程序正义也就不可能存在。作为法律程序的设计必须遵循两项“自然即“任何人不得为自己案件的法官“裁判者必须听取双方的劳动教养在适用时都同时违犯了这两项要求显然是严重违犯法治化要求的。(二) 在劳动教养审批过程中的裁量权太大容易导致警察权利的滥用和滋生腐败。劳动教养法律法规在适用对象行为界限上的一些规定既缺乏质的
36、规定性又缺乏量的限度不能与治安处分和刑事处分的运用对象区别开来这样就导致警察在执法过程中有着太大的裁量权。同一行为警察在处分时既可以根据?治安理处分法?的规定予以拘留、罚款等行政处分又可以根据有关劳动教养的规定对行为人处以1到3年的劳动教养而且对同样应该予以劳动教养的1年还是3年有关劳动教养的法律法规中并的规定。这几种处分之间的差异之大在当今世界法治的理中是绝无仅有的。这种警察权利滥用的可能在劳动教养执行环节的延减教及所外执行和所外就医等方面同样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甚至在理中劳动教养部门还曾收容一些负案待查或因坚持上访申诉而被打击迫害的人员。劳动教养制度的这些缺陷使它成为了行利滥用的工具也成了
37、滋生腐败的温床。在保障劳动教养人员权利救济上存在的问题在劳动教养法律法规中除了只规定了劳动教养的对象和审批权外缺少相应的行政执法程序对被劳动教养人员获得救济权利的保障规定几乎没有。如没有向被劳动教养人员送达?劳动教养书?的规定没有向被劳动教养人员告知复议权和起诉权的规定没有听证程序的规定等等。尽2002年部公布的?劳动教养案件规定?第25条规定了“地级以上可以以同级劳动教养理睬的名义组织聆询但这并非是必经程序而且到目前为止聆询制度作为相关法规明确规定的唯一救济途径各地在劳动教养做出以前不是根本没有实行聆询就是流于形式。理中根据?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和劳动教养实际被劳动教养人员在不服劳动教养时
38、可以向做出的劳动教养理睬所属的人民或上一级劳动教养理睬申请复议并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但由于没有严格的法律保障许多被劳动教养人员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权利被变相剥夺而且由于对劳动教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没有明确的规定以及劳动教养法律地位存在的争议在复议或诉讼过程中存在着种种困难和阻力甚至部1998年11月在?劳动教养范围有关问题的?中竟然规定:“人民在受理劳动教养行政诉讼案件时要充分考虑农村的实际情况慎重对待不要轻易做出劳动教养审批部门败诉的。这些现象的存在使得本来有诸多争议的劳动教养案件在理中却少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即便是有复议变更或胜诉的也更是少之又少了。检察监视
39、的无力也是被劳动教养人员的救济权利不得到保障的重要原因之一。根据?劳教检察工作?的规定检察的监视权只表达在劳动教养的执行上且除了对劳教监视的详细业务范围作了规定外对于监视程序、监视权的行使都没有明确详尽的规定对最关键的同时也是存在问题最严重的一个环节劳动教养的审批活动其监视权仅限于提出纠正难以发挥监视职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而且在监视过程中缺少详细的监视程序和相应的后续手段致使案件复查纠正工作的质量无法得到保障。许多程序上的制度和措施均无明确规定在案件适用程序上普遍实行的许多重要制度和措施如回避制度、备案制度、送达制度、告知制度、办案责任制、错案追究制以及先行羁押措施等在有关劳动教养的法律法规
40、中均无明确规定这也是劳动教养制度在程序方面存在的重要缺陷之一。2.3 劳动教养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现行劳动教养制度的执行形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现行劳动教养的执行形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 收容制度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予以收容;劳动教养执行要对送交收容执行的劳动教养人员进展法定的收容条件审查、安康检查和平安检查;对因有特殊情况、符合所外执行条件的劳动教养人员所外执行;对劳动教养满或符合提早解除条件的劳动教养人员依法解除劳动教养手续等。(二) 分类处遇制度分类处遇是指根据一定的原那么、和程序将具有不同类型特征的劳动教养人员编入不同的理施行有针对性的理、矫治和教育的制
41、度。?劳动教养?8条规定:“对劳动教养人员应当按照性别、年龄、案情性质等不同情况分别编队分别教。(三) 平安戒备制度劳动教养场所设置戒备职能部门建立护卫队负责场所戒备护卫工作;劳动教养理所建立健全平安理制度采取平安措施防止劳动教养人员逃跑、闹事、等重大恶性事故及其他犯罪活动防止外部人员袭扰、破坏。(四) 、会见和放假、准假制度劳动教养执行保护劳动教养人员的、会见并实行放假、准假制度?劳动教养?第八章第52条至第54条规定:“劳动教养人员的不检查。会见时不旁听。当天不能返回的应当安排食宿;有居住条件的允许夫妇“劳动教养人员亲属送来的衣物和食品一般不应限制。根据有关规定劳动教养人员放假、准假有4种
42、形式:即休息、放假、事假和奖励假。(五) 教育制度教育方面按照“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三像 的要求坚持办劳动教养工作特色的方向贯彻理联络实际因人施教疏通引导、着力改造、以理服人的原那么主要开展理和法律常识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文化教育等内容并辅之以各种形式的辅助教育和社会帮教活动。(六) 劳动消费制度劳动教养场所为实现劳动教养的目的依法组织劳动教养人员从事消费劳动促使劳动教养人员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养成劳动习惯从而强化遵纪守法意识到达改造思想矫正恶习的目的。19年8月部在全国劳动教养理系统开始全面部署创办劳动教养工作特色的工作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伴随着探究劳动教养特色的理过程构建有中国特色
43、的三级劳动教养处遇形式已初露端倪。1992年8月10日部制定的?劳动教养理工作假设干制度?中规定“对劳动教养人员实行从严理、普通理和宽松理三级理制度可根据不同级别理对象的条件和处遇评定劳动教养人员不同的理等级并执行相应的理措施;教育上以创办劳动教养学校为载体推行课堂化、系统化、正规化的教育形式;同时积极开展劳动教养消费强调通过消费劳动锻炼使劳动教养人员转化思想矫正恶习养成劳动习惯学会消费技能。在随后的近十年中各地的创办劳动教养特色工作都获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劳动教养的执行形式仍然没能完全摆脱刑罚执行形式的影响而探究出一条具有劳动教养特色的道路来。近年来随着对劳动教养存在问题的争议和劳动教养立法的呼
44、声越来越高部加大了创办劳动教养特色工作的力度提出了实行“封闭式、半式、式三种理形式的设想和要求并在教育上推行学分制和心理矫治工作开始注重对教育质量的评估评价劳动教养工作特色逐渐显现出来。但由于场所平安稳定的宏大压力各地劳动教养都是采取慎重的态度稳步推进且全国各地推行的广度和深度也不尽一样劳动教养工作应有的特色仍没有充分展现出来。劳动教养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在劳动教养制度创立初由于它具有教育改造安置就业的性质其执行形式还是有别于劳改形式即监禁形式的但后来随着劳动教养性质和收容对象的变化作为限制或剥夺公民时间最长、范围最广、影响的“行政处分措施其执行形式逐渐混淆于劳改执行形式同时由于劳动教养长附属于劳
45、动改造的指导使劳动教养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成了“二劳改。在理中劳动教养理体制、理制度、理方式一直沿袭的封闭理形式除了没有电网和武警看押外在教育、理、劳动等方面和刑罚执行没有本质的区别。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制度不健全、制度落实不严格、执法人员素质不高等原因劳动教养执行中存在着较多的问题:吃拿卡要、打骂体罚、玩忽职守成为系统中的三大顽症而长得不到解决;劳动教养人员逃跑、所内发案、非正常亡和重大消费责任事故时有发生;所外执行和所外就医把关不严;分级分类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延减教随意性大;所内教育流于形式教育内容和教育陈旧简单针对性差;劳动教养人员解教释放后的安置帮教落实不到位重新犯罪率居高不下多进宫劳动教养人
46、员比例逐年升高;劳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教育手段在理中被异化为惩罚劳动教养人员和创造经济效益的手段并走向没有消费工程劳动教养人员长坐吃闲饭和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劳动教养人员长超时超体力劳动无视理教育两个极端等等。以上问题的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对劳动教养人员的教育挽救质量影响了劳动教养工作目的的实现也影响了劳动教养工作的社会形象加剧了劳动教养的合法性合理性使得劳动教养制度的改革显得更加必要和紧迫。3. 劳动教养制度改革的探究进入21世纪以来部及全国各劳动教养工作加大了对劳动教养制度改革的探究力度劳动教养工作的特色也逐渐显现出来。在理上单一的封闭理形式逐渐转变为“封闭式、半式、式三种理形式在分级处遇的根底上
47、探究具有中国劳动教养特色的处遇形式;在教育上探究开展心理矫治工作并吸收借鉴社会学校的办学经历试验学分制探究教育矫治质量评价体系等先进教育形式同时开始对劳动教养人员提供法律效劳;在消费劳动上以开展职业技术培训和习艺劳动为主要特征着眼于解教就业;随着吸劳动教养人员的增加开始了劳动教养戒形式的探究和研究。以上方面的改革和探究尽由于受到劳动教养强迫执行的封闭性条件限制和场所平安稳定的压力使总体上的变更和创新的幅度还不是很大但仍旧获得了许多成功的经历为劳动教养制度的变革和法律体系的完善提供了理根底。3.1 劳动教养理制度改革三种理形式的探究三种理形式指劳动教养场所根据劳动教养人员在所内的表现对其实行封闭
48、式、半式、式三个阶段理对不同阶段的劳动教养人员实行不同的理方式、矫治方式、教育内容给予不同的处遇同时规定有严格的适用条件和升降级流转程序。由于理解和推行力度的不同全国各地逐渐形成了深度和广度均有所区别的、特色不尽一样的“三种理形式但主要特征那么根本一样即封闭式理阶段实行严格的民警直接收理突出理的强迫性劳动教养人员享受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生活待遇除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享受减、奖励假 等处遇;不得所外执行严格控制会见、亲情 的次数和活动的时间实行严格的集体定位理制度和严格的出入制度等;在教育矫治内容上施行集中式、灌输式为主的强迫性教育矫治着重解决安心承受教育挽救和服从理等问题。半式理阶段实行民警直接收理下的劳动教养人员理突出理的广泛性;劳动教养人员享受减、奖励假等处遇并在购物、选餐、会见、亲情 的次数和活动的时间等方面优于封闭式理阶段;在教育矫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