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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政局依法行政工作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及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把依法行政贯穿于整个民政工作当中,促进了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贯彻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以及到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依法行政,加快政府职能
2、转变,提高民政工作管理水平,是民政部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是提高民政工作质量与水平的现实需要。我局始终把坚持依法行政作为开展民政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准则。为了强化对贯彻推行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并列入局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支部书记、局长为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任组长),对全局推行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两位副局长为直接责任人(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具体落实抓好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工作机构的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并落实了局办公室具体承办,具体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同时,要求全局干部职
3、工把民政法律、法规、政策作为必学教材,采取自学和集体学习方式,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积极引导全体民政干部职工自觉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把民主和法制有机地结合起来。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法律素养 学法懂法是依法行政的前提和基础。民政执法活动涉及法律法规较多,为使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和掌握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我局十分重视对工作人员的法律培训,根据实施意见精神,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了全市行政执法学习培训。根据20xx年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我局的实际,制定县民政局20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明确了具体的学习内容和学习时
4、间。一是坚持了每周星期五集体学习的制度。根据各科室每周工作安排和全局工作重点,组织全体干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法定职责、法定程序、法定权限,务求广大干部职工在执法过程中依法依规,按程序,不越权,严格掌握执法步骤、执法顺序、执法时限、执法形式等程序性要素,以保障履行好法律义务。二是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观看廉政教育片,以深动的事例教育身边的人,警示广大干部职工要时刻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三是订阅中央、省、市党报党刊和云南民政工作、乡镇论坛、社区、保密工作、纪检监查等报章杂志,供干部职工学习。 今年主要集中学习了玉溪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暂行办法、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农村五保
5、供养条例、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及民政业务规章等法律法规。截止目前,共召开会议4次,参加学法培训的民政干部达162人次,局机关所有执法人员均参加了玉溪市政府法制办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通过了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全部拿到了行政执法证件。同时,以争创云南省第八届和玉溪市第四届双拥模范县为契机,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杨条例等政策法规。通过开会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参加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机关干部进一步熟悉了执法依据和政策规定,提高了业务工作能力。 三、加强防灾减灾、避险自救知识的宣传及灾害应急演练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切实普及提高群众的灾害常识、防灾减
6、灾知识和避灾自救能力,全面提高全社会风险防范意识、知识水平和避险自救能力。一是通过广播、发放宣传册、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向公众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在“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中,共展出展板22块,发放宣传画240张,宣传册子1000份,前来咨询的群众达500余人,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二是积极配合防震减灾局、消防大队在学校开展灾害应急演练活动,通过演练,及时发现问题、寻找不足、积累经验,进一步补充完善预案内容,增强预案的实用性和操作性,真正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燃。 四、依法行政,积极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民政自身建设,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的基本权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
7、行政权力的监督,自我县各行政单位全面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以来,我局认真组织学习,进行了广泛的宣传,积极贯彻执行,并结合我县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县民政局政务信息查询制度实施细则、县民政民政局依法行政工作自查报告第2页 局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实施细则、县民政局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实施细则、县民政局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今年,按照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把殡仪馆扩建项目进展情况、农村居民住房保险实施情况以及救灾工作情况作为重点工作进行了网上通报,把城镇退役士兵双考安置及社团注册登记情况作为重要事项进行了公示。同时在政府信息网站平台上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窗口,依法设立公开栏目相关的内容及信息,为
8、公开查阅信息提供资料,有利地推动了民政各项工作的开展,提高了服务意识,增强了政务公开运行的透明度。 五、制定完善措施,促进依法行政 今年以来,我局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全体执法人员按职尽责,依法办事,既不不作为,也不乱作为,没有发生一起因执法依据不准、程序错误或徇私枉法导致的执法纠纷、复议上诉等案件,至今没有行政复议案件发生,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未发生立案处罚案件。 1、认真组织有关科室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对清理后行政许可项目进行提速,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县级部门行政审批项目清理改革结果进行复核确认的通知要求,经逐一对拟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认真复核,同意县政府保留“社会团体成立、
9、变更、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收养登记、婚姻登记”等行政审批项目以及保留“地名命名、更名审批”为正常工作管理项目的意见。同时,为了更高效、便民的给群众办事,对需合并办理的及时合并,对需分类办理的及时划归职能科室办理,如:对原先在婚姻登记室办理的弃婴收养登记、社会团体登记等事项划归社会事务科集中办理。 2、及时制定出台县乡两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为规范有序地防范和处置突发性重特大自然灾害事件,全面提高对自然灾害的快速反应和应急救助能力,修改完善了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并指导各乡镇制定出台了各乡镇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3、严格执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对婚姻登记、社会组织登记、
10、老年优待证办理工作中,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费用,没有摊派、超额收取费用现象。 4、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和机关服务承诺制,实行挂牌上岗,同时,设置公布监督牌、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不定期检查监督、定期汇报等措施,督促规章制度的落实,切实用规章制度规范、约束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行为,推动机关作风的转变。至今,各科室和工作人员之间无推诿扯皮现象,没有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工作中无吃、拿、卡、要现象,没有接到群众投诉和批评意见。 6、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办法等四项工作制度情况。近几年我局在行政执法中未发生立案处罚案件,不存在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 四、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
11、法行为 在执法活动中,我局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入手,坚持权责统一的原则,自觉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公、违法必究。 一是积极开展救灾救济工作,充分发挥政府在救灾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截止目前,共对328户因灾房屋倒损户进行补助,支出资金22.57万元;发放救济粮138吨,受救济人口达5999人次;为381户家庭发放被子349床,衣裤32套,确保了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灾区社会稳定;农村政策性住房保险工作按照群众自愿,政府补助的原则,规费收缴顺利,全县共有35594户农村居民投保,占全县农业总户数的81.47%,实收保费71188元,全年共出险农户41户
12、,支付赔付款3.08万元,现已赔付到位。按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相关救灾工作检查的通知精神,我们对20xx年度及20xx年上半年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上而下的检查,从自查情况来看,全县救灾款物管理严格,使用合法。 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继续深入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依法保障广大村民对村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全县村务公开规范有序,坚持经常,实施率达到100%。 三是全面落实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各项优待抚恤政策,确保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烈属等重点优抚
13、对象各类优抚费按时足额发放,保障其合法权益。按政策为50人“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放定期抚恤金17.56万元;为52人伤残人员发放定期补助25.99万元;为156人的在乡老复员军人发放定期抚恤金26.73万元;发放30人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补助金4.76万元;对473人“两参”人员和135人出国参战民兵民工进行定期补助,共发放资金85.2万元。春节前,为761人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12.92万元;发放军休人员工资和各种补贴20.69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22户34.16万元。 四是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按照坚持培育发展与
14、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对20xx年7月1日前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了年检,共注销社团2家,新成立登记社团组织2家,截止目前,全县共有23家社团组织和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 五是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玉溪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严格坚持上报审批程序,通过设置举报箱、监督电话的方式进一步加强低保对象审批公示监督力度,确保救济对象准确。全年共对3563户4847人的城镇居民进行了最低生活保障,支出保障金752.27万元,为8999户11807人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保障金709.88万元。 六是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和玉溪市殡葬管理办法,草拟了县殡葬改革工
15、作实施方案,修改完善了县殡葬改革发展规划和县殡葬管理实施细则。目前,殡仪馆扩建工程进展顺利,火化房和太平间等建设工程已完成80%,支砌挡墙、沙夹石回填工程已基本完成,现已累计完成投资85.08万元,今年共火化尸体52具。 七是严格执行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1-10月共退回违反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40份结婚申请和18份离婚申请,依法办理结婚登记1581对,(其中:初婚1159对,补登292对,补领113对,复婚17对),离婚登记104对。 八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按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规定,以维护城市管理和社会稳定为重点,按照“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依法救
16、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293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5414元,积极为20xx年“金芒果文化旅游节”成功举办以及建国六十周年创造了良好的周边环境。为全县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九是勘界和区划地名工作以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为依据,在充分听取各级干部、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依据地名命名、更名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及时办理甘庄农场、红侨农场地名更名工作,同时圆满完成了青龙厂镇和甘庄农场的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为推进侨改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十是老龄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累计为8266人次发放了健康补助金134.84万元,为954位老人办理了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 六、存在问题 1、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差参不齐,整体水平不高,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宣传力度不够。 3、少数工作人员对行政许可的一些法律和政策理解不到位,致使个别审核意见不够准确。 第 9 页 共 9 页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