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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与管理学院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经济与管理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社会服务事业的南京邮电大学青年以自愿为原则组成的院级青年群众组织。协会接受南京邮电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分团委的直接领导和南京邮电大学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的指导。在国家宪法和法律以及各项方针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通过组织和指导本院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全面提高青年素质,为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作出贡献。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二条本协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三名。下设办公室、社会服务部、外联部三部门,每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三名(其中社会服务部为两名副部长)。 第三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青年志愿者代表大会,会
2、员代表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大会的主要职责有: 1.听取和审议主席团的工作报告; 2.讨论和决定协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3.修改本协会章程; 4.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四条青年志愿者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参会人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主席团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五条青年志愿者协会主席团青年志愿者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第六条主席团权限: 1.执行青年志愿者代表大会的决议; 2.筹备召开青年志愿者代表大会; 3.向青年志愿者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4.决定主席团的吸收或除名; 5.决定执行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6.领导本协合会各部门开展工作
3、; 7.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8.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三章人事活动 第七条办公室日常工作: 1、制定本协会日常运作的规章制度、志愿者守则 2、处理协会开展日常活动所涉及的文字材料。管理资料档案,主要有协会的收发文件、交流材料、活动资料、协会成员人事档案等。 3、负责本协会的经费管理,并做好相应的账务记录。 4、以海报、新闻报道、广播、音像材料、网页新闻发布等的方式,积极开展对外宣传,树立本院良好的青年志愿者形象,扩大校内外影响。 5、负责本协会活动的拍摄工作、新闻报道工作及活动的前后期宣传工作 6、组织本协会全体大会、部长级会议的召开,并做好相应的会议记录。 第八条社会服务部日常工作: 1、组织
4、开展校外与志愿者有关的一切义工活动 2、对本院注册志愿者的登记、管理 3、与校外义工活动点的联系 4、组织与各兄弟院校青协的交流与合作第九条外联部日常工作: 1、负责本协会各活动的赞助 2、负责本协会的校内活动的策划、举办 3、组织与各院系青协的交流与合作,及时与各院系及校青年志愿者联合会负责人联系,了解各院系青协的动态 第四章人事制度 第十条每次活动从注册志愿者中征集活动志愿者。 第十一条 学期制的在本协会某一部门固定担任职务的志愿者为本协会干事。 第十二条干事的招募。每学期初面向全校注册志愿者公开招募,择优录取。同时兼顾个别录取,鼓励特别有热情和能力的同学随时提出申请加入。 第十三条干事的
5、考评。考评每学期进行一次。 第十四条干事的辞职:干事辞职须提前一个月经办公室向主席团提出申请,并处理好活动交接工作之后,经主席团讨论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视为离职。第十五条主席的产生、辞职:如遇特殊情况,主席辞职或离任,则由主席团提出任名单或部门部长自荐,经主席团会议讨论审核批准暂代,直至青年志愿者代表大会召开选取出新一届主席团成员。主席辞职须向团委相关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离任。第十六条部长产生、辞职:部长在每学年结束前,由该部门公开选举,经主席团统一后,担任该部门部长一职。如遇特殊情况,部长辞职或离任,则由该部门其他部长推荐或由主席团提出继任名单,经主席团审核通过。部长辞职须提前一
6、个月经办公室向主席团提出申请,并处理好活动交接工作之后,经主席团讨论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视为离职。 第五章注册志愿者管理 第十七条本协会采取注册志愿者活动制。凡承认国家志愿者章程和本协合会章程的,有志于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的并符合志愿者基本条件的本院在读青年学生,在本协会注册,审核后符合条件者均成为注册志愿者。 第十八条 注册志愿者在注册后一学期内未参加任何志愿活动,自动取消注册志愿者资格。若毕业离校,则永久转移至离校注册志愿者名单。 第十九条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权利及义务: 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学习、交流、校外义工活动及其它各项活动并按时按量完成下达的任务。请求组织维护其合法权益,帮助解决在进行志愿者
7、活动中所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进行监督。宣扬协会宗旨,维护协会声誉,扩大本协会影响,自觉维护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纯商业性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第二十条注册志愿者服务证明: 南京邮电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分团委授权发放南京邮电大学青年志愿者服务证明,志愿者服务证明内容为志愿者的基本资料及参与志愿活动的内容、地点、服务时间以及时数。志愿者参加志愿活动,以小时为单位,由经济与管理学院志愿者协会记录,每学期末进行统计。 第二十一条奖励标准: 主要依据志愿者的活动记录、事迹材料等,将在每学年期末授予“优秀志愿者”等荣誉证书。第二十二条处分办法:
8、志愿者行为违反志愿服务宗旨,违反本管理办法各项规定的,协会将适当提出批评教育,并保留进一步处理的权利;情况严重者,协会将在谨慎考察后上报分团委备案并予以相应处罚。 第六章资产管理财务制度 第二十三条本协会经费来源: 1.共青团南京邮电大学经济与管理委员会拨款; 2.社会捐赠; 3.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4.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四条协会的经费使用范围为: 维持本联合会正常工作运转;需要特别资助的青年志愿者活动;在社会公益及社会保障范围内的特殊资助。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二十五条 账目负责: 由办公室主任担任财务总负责人,专人
9、负责财务管理,如有重大变动须知会理事会。原则上协会主席不得兼任财务负责人。协会报帐须持正规发票由经手人、财务负责人和主席三方签字,写明用途后,方可报帐。 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设立账本,账本须账目清晰,票据齐全。每笔收支应准确记入账本,并注明相关事宜。协会经费与账本结余应一致。关于不可报销账目要求票据齐全。财务负责人应定期向理事会汇报财务情况,并于每学期末向理事会报告学期财务情况及经费收支情况,并在青年志愿者大会上作年度财务报告。第二十六条 管理标准: 本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
10、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本协会主席团换届之前必须接受团委组织的财务审计。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七章章程修改程序 第二十七条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程序,由院分团委、校青年志愿者联合会、本社团执行机构或10名以下协会成员联名提出,并交经协会主席团审议。 第二十八条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上通过后7日内,报院团委核准后生效。 经济与管理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2021年6月 第二篇:江西经济管理干部(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江西经济管理职业(干部)学院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第四条: 第一章总则 江西经济管理职业(干部)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是由志愿
11、从事服务事业的江西经济管理职业(职业)学院学生组成的,属于江西经济管理职业(干部)学院团委的社团组织,接受院团委指导。 本协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工作,依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和江西经济管理职业(干部)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制定章程。 本协会的宗旨是:献爱心,弘美德,立足校园,服务社会。本协会奉行志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原则,通过组织和指导全院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为社会提供服务保障,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增强大学生的社会服务意识,努力提高大学生的整体素质,促进本院青年的全面发展,推动全院各项工作协会发展和全面进步。 第二章任务 第五条: 广泛发动同学,通过开通
12、宣传和社会服务活动,弘扬社会 正气和中华名族传统美德。倡导助人为乐和无私奉献精 神,增强广大同学关心社会,认识社会和服务社会的责任 感。 第六条: 规划、组织青年志愿服务,培育青年的公民意识、公共道 德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使专业知识融于实践,促 进广大青年健康成长。 第七条: 为校园建设、社区建设、扶贫开发抢险救灾以及大型社会 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第八条:为具有特殊困难,需要社会帮助的社会成员尤其是贫困地 区校园学子提供志愿服务。 第九条。根据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及院分团委的组织、策划,协调、举办各个时期的青年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条。开展与兄弟社团、兄弟院校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
13、 第三章 委员 第十一条:凡热心社会公益生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奉献精神,2 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有意致力于服务工作并自愿遵守, 维护本协会章程及其他各项条例的我校青年学生均可提 出入会申请,经理事会审核通过,即可成为本协会的成 员,并统一发放青年志愿者工作证。第十二条。本协会实行入会和退回自愿的原则。 第十三条:凡入会申请者需上交个人资料,包括姓名、籍贯、所在 班级,两张证件照和课程表以及会费。第十四条:委员的权利: 一、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及表决权,退会自由,退会需提 前一个月申请; 二、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三、有权参加本协会的各种活动和享有参加学习培训的权利。
14、 四、有权请求本协会帮助解决在志愿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和问题。 第十五条:委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二、树立青年志愿者形象,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搞好本协会工作,宣传本协会的义务; 三、执行本协会决议,服从领导,认真完成任务的义务及交纳3一定会费; 四、各成员由理事会审核讨论通过,由理事会统一颁发会员证; 五、委员退会时,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理事会提出申请,并交回工作证,经理事会批准过后方能退会。 第十六条:志愿者与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是建立在自愿 基础上的服务于被服务。 第十七条。理事会将表彰和奖励在志愿者服务中表现突出的委员。 第四章 执行机构的设置
15、第十八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委员代表 大会。本协会具体履行事务机构是常务理事会。第十九条。本协会设置一名会长,副会长若干名;共设七个部门, 分别是:社会服务部、外联部、纪检部、策宣部、人力 公关部、办公室、文艺部。 第二十条:常务理事会成员由本协会会长、副会长及各个部门部长 构成。 第二十一条:本协会会长、副会长及各部门部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协会会员的要求; 二、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有奉献精神; 4 三、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工作。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主持协会事务。 其职责: 一、对协会的重大问题采取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讨论,并作 出决定;
16、 二、讨论和决定协会年度工作,方针、计划的任务; 三、制定各机构负责人的聘任及内部管理制度;并审计其他各项条例方案。 四、选举产生下届协会会长、副会长、各部部长;及罢免理事会成员。 五、审计和监督协会的财务收支状况; 六、选举产生下届协会会长、副会长、各部部长;及罢免理事会成员。 七、开展协会的各项活动。 八、每学期组织召开总结表彰大会。 第二十三条:部门职能的划分: 一、会长:管理本协会的日常工作,具体布置各部门的工作 安排,规划协会的发展前景和协会的工作蓝图, 处理内外事务,确保协会工作的良好运作,培养 好协会的新一届委员,做好传接工作,协调协会 各部门及组织之间的工作。 二、副会长:协助
17、会长管理协会的日常工作,处理好协会各 部门之间的关系,提升协会凝聚力和调动委员 的工作积极性,做好秘书各项工作。 三、社会服务部:立足院内与院外服务,代表本协会主动服务社会需要帮助的人,下乡宣传社会青年志愿 者的心声和发扬为人民服务的传统美德。 四、外联部:立足院内外,与兄弟社团建立长期友好的合作关 系。相互假瘤学习共谋发展,负责本协会重大活 动赞助,负责接待对外来宾和组织外来事项。 五、纪检部:加强请假制度的管理,制定协会考核的标准,负责本协会会议出勤率的考察,及时公布考察结 果,对所有例会、活动纪律监督与检查配合各部 门完成各项工作。 六、策宣部:负责协会主要活动的策划信息、制定详细的活
18、动计划和专业化的项目策划书。负责各活动通 知,海报的知道及张贴,对内,意外进行良性 宣传,树立和维护协会形象,扩大协会影响力 和提高协会知名度。 七、人力公关部:对本协会新成员资料的等级和整理,制作本 协会成员档案库,对新成员的能力考核,认 定,及时反馈给本协会理事;制定本协会成 员联系卡及群的建立,负责年度优秀个 人,优秀部门的评比报告,呈报理事会考核 审批,发掘人才,提拔有能力的人。 八、办公室:具体协调,安排各部门的工作,主持各种大会议, 记录会议内容,协会各部门、各成员之间的关系, 提高工作效率及积极性。同是负责保管各活动经费的收据,账单等经费收入和支出凭证,付出账目登记,保管本协会经
19、费,并负主要责任,做好的财务报告,及时反馈本协会的财务情况。 九、文艺部:计划组织本协会的文娱活动,发觉锻炼文艺分子, 培养文艺骨干,筹办各种文艺晚会,加强与兄弟 社团的感情联系。 第二十四条:话剧组是针对本协会内部全体委员成立的小组,目的在 于团结本协会委员,是连接本协会的委员感情的纽带, 加强本协会的团结,促进本协会的健康成长。本剧组的 成员在本协会内部招募或自荐。 第五章 会议制度 第二十五条。协会常务理事会每周召开一次,商量协会各项事宜,处理常务理事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第二十六条:常任理事会须有1/3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召开,其他决 定须经理事会2/3以上理事会同意方能生效。 7第二十七
20、条:例会由会长、副会长主持召开,传达常务理事会的重 要决议,日常例会一周举行一次,旨在传达协会精神, 处理日常事务和增进委员的了解。 第二十八条:参加者为全体青年志愿者协会成员,与会人员与会期间 不得迟到早退,需请假者须事先向负责人请假并写好请 假条,由办公室登记,否则不得无故缺席。 第二十九条:与会人员与会时应穿戴整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佩 戴工作证,积极反馈活动情况,参加讨论。 第六章 活动制度 第三十条:活动策划条例: 一、对协会固定的日常活动要提前一周进行策划,对大型主 题活动要提前一个月进行策划。 二、策划方案要顾及实际可行性,内容从事,主题突出,操 作明确,形成文字;方案至少需要
21、三分不同的策划,以 防突发事件,以作防范于未然的准备;方案及时打印, 经理事会审核通过,并在每次的工作例会上与其他适当 时机告知各部,取得配合与支持,具体事项当场落实。 三、主题活动的策划要紧扣热点,切合需求,富有创意,互不 雷同,形成特色。 四、在院内应积极发现公益活动,如迎接新生、慰问新生、协 助院内大型活动的组织等。 8五:不定期的在校外的固定服务点进行公益服务活动。第三十一条:活动实施条例: 一、活动前,做好具体实施计划书,明确活动流程以及各 部门在活动中的任务安排,活动时参加人员的分工,联 系活动场地及场地需要物资(桌椅、电源、水源等), 联系工具车及活动人员的饮食,协同办公室调配好
22、活动 用品,做好各项准备。 二、活动时,按照方案,认真、细致、热情地组织实施。项目 负责人控制好活动局面按顺序规范进行,营造声势,确保 效果。临时修改方案内容或增加方案中未涉及内容,须经 理事会同意。 三、活动后,整理活动场地,返还所借物资;整理活动人员名 单,及时送予办公室等部门。第三十二条:活动总结条例: 一、大型活动的参与人员每人应有一份活动感想,在活动后 由策宣部统一收齐交予办公室。 二、活动人员在活动组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写建议书, 在活动后由交予本部部长,供协会进一步开展活动、完 善各项制度作参考。 三、活动负责人于活动完毕后第二天向理事会递交活动总结,并打印成文。 9 第七章
23、经费的来源与管理 第三十三条:经费主要用于协会日常公共用品及开展活动,保证协会 正常运作。 第三十四条:本协会经济来源:院共青团委员会的扶持,企业赞助或 其他形式的社会捐助等。 第三十五条。委员所交会费一次性征收,即从入会到毕业。会费一律 上交院团委。 第三十六条:各部门出外进行联谊活动的经费实行aa制,实行多退 少补政策。 第三十七条:本协会的所有经费,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借用、侵 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保证本协会经费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十九条:财务管理依据江西经济管理职业(干部)学院青年志 愿者协会财务管理条例执行。 第八章 协会考核、奖惩制度 第四十条:考核对象为本协
24、会全体成员; 第四十一条:日常例会应准时到会,如有事必须向相关负责人请假, 请假需交一份请假条,有帮是登记。无故两次不到给予 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社团内处分。 第四十二条:考核方式为通过民主评议的方式,提出奖励或处罚的建 议,报院主席团及分团委批准做出决定。 第四十三条:考核的要求为要严格掌握考核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 正的对成员进行认真分析、考核,多方面听取意见,切 忌主观臆断、感情用事。 第四十四条:每年根据委员从事志愿服务的时间,表现和成效,理事 会对优秀者授予“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评选办法按 江西经济管理职业(干部)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优秀社 员评选条例执行。 第四十五条: 为各项评优
25、评先进考核提供重要的依据和意见,其结果 记入江西经济管理职业(干部)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志 愿者登记表。 第四十六条:成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院校规校纪和本协会 章程的行为将取消其青年志愿者资格。 第九章 管理制度和档案材料 第四十七条:各部门应用档案袋来保存各部门的日常档案,其他档案 存于办公室档案组。 第四十八条:单个活动的活动计划、策划书、活动总结、活动人员名 单、感谢信、活动报道等。第四十九条。自荐书、建议书。 第五十条:服务对象需求情况档案(自然情况、联系方式、服务需求) 第五十一条:政府部门、媒体及其他社会部门的情况档案(自然情况、 联系方式、服务需求) 第五十二条:志愿者档案
26、(自然情况、联系方式、提供服务项目、需 求等) 第五十三条:志愿者招募、培训、调用、考核、奖励等制度。第五十四条:志愿者服务守则。 第十章 入会誓词 我愿意成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服务公益事业,我承诺。尽己所能不计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以践行社会践行公益事业的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为建设团结友爱,平等互助,共同发展的美好社会贡献力量。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本章程自协会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六条:章程修改方案须经常任理事会代表大会2/3以上人数同 意方能通过。 第五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社团联合会所有。 第五十八条。凡依据本章程制定的、经理事会2/3以上理事表决通过的、有利于本协会长远发
27、展的规章、制度、办法、通则等一律享有本章程同样的地位及执行力度,全体会员必须依律予以坚决拥护并认真执行。 请记住: 有困难,请找志愿者。 有爱心,请学志愿者。 有热情,请做志愿者。 我是青年志愿者。 13 江西经济管理职业(干部)学院 青年志愿者协会 2021年10月18日 第三篇:湘南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湘南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湘南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xiannanunversityvolunteersassociation,简称:青协)是由志愿从事学校与社会公益、志愿服务的湘南学院在校学生组成的学校团体。 第二条 本协会是由湘南学院院团委指导、团体联合会监督
28、下的由湘南学院在校学生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公益志愿服务组织。 第三条 本协会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校团委的规定的前提下,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秉承“宣传理念,奉献社会,服务他人”的活动宗旨,以志愿服务为主要活动内容,以和谐为导向,倡导服务精神,为学生和社会提供志愿服务,尊重差异性和特殊性,充分激发志愿者的服务激情,发挥服务主体的能力特长,提供高效、优质的志愿服务。 第四条 湘南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志愿者是指在就读于湘南学院期间,以自愿为原则,以志愿服务为基本形式,在服务团志愿者运行项目体系内,服务学院、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的志愿者。 第五条 本协会是湘南学院学生社团的成员,接受湘南学院,接受湘南
29、学院团委的监督管理,接受指导单位共青团湘南学院委员会的指导。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五条 本协会的活动范围 (一) 开展有持久效益的环保活动; (二) 走访社会扶贫救济的机构,如孤儿院,敬老院等,弘扬学子爱心及社会公德责任心; (三) 青少年思想教育,义务咨询; (四) 与郴州市的志愿者协会密切合作,为郴州市城乡发展、抢险救灾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五) 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学校、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六) 开展与学校内外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 (七) 其他公益志愿服务。 第三章 会员 本协会分个人会员与团体会员两种 第六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个人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30、: (一)年满18周岁,对自已的行为负责; (二)具有湘南学院正式学籍,承认本协会章程; (三)热心公益事业,积极拥护志愿服务精神,不利用志愿活动从事任何盈利性行为; (四)遵守本协会组织纪律,履行入会手续,均可成为本协会个人会员。第七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团体成员条件 (一) 学院团体、周边企业等单位10人以上的志愿者组织; (二) 承认本协会章程,遵守本会组织纪律,履行入会登记手续,均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第八条 个人会员入会登记程序: (一) 申请人通过网络、书面两种方式向协会秘书部递交个人资料; (二)申请人须在递交申请资料始起7日内,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个人小一寸相片2张,然后
31、到协会办公室现场办理相关人会手续。否则,此次报名视为无效 第九条 团体会员入会登记程序: (一)由团体代表到协会办公室统一办理,非团体不予办理团体会员; (二)填写湘南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团体会员登记表,同时邀交会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个人小一寸相片2张 第十条 会员管理个人会员管理: (一)个人会员完成入会手续,参加入会辅导后,成为驻会会员,待会员积分达30分以上者,由协会政工组对其编号,发放会员证及会员标识,成为注册会员。 (二)会员因个人原因连续6个月没有参加义务服务,或全年累计未达到40分者,将取消注册会员资格,并收回会员证及会员标识(特殊情况由理事会研究决定)。本人如需再参加服务的,需重
32、新申请,并累计积分达30分,重新发放会员证及会员标识。 *个人会员分签约志愿者与履约志愿者两种 (三)签约志愿者:服务时间没有限定,制度约束较轻,协会某些活动受限 (四)履约志愿者:制度约束性强,必须积极主动为协会的发展出谋划策,必须参加协会的大型活动、协会安排的志愿者培训、能力提升活动、协会重要的会议以及上级评选,不能参加的必须请假;当年的服务积分要在50分以上(积分标准原则上是1小时1分,且其中志愿服务分,也就是向其它人提供服务不得低于30个小时) (五)会徽只向履约志愿者发放(由政工组结合评分、表现等报请理事会同意方可发放) (六)协会的工作牌分两种。绿色与黄色,前者向签约志愿者发放,后
33、者向履约志愿者发放。 团体会员管理: (一)团体会员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主开展义务服务活动,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大型活动; (二)团体会员在开展活动前,必须向理事会递交活动方案。如果理事会认为该活动有违本会章程和本管理办法,取消其活动; (三)团体会员不得以开展促销等营利性的活动,义卖、募捐等捐款活动必须报请理事会批准。违反本条规定的,取消其团体会员资格;如有严重损害协会名誉的,协会将依法起诉; (四) 团体会员可以自主吸收本单位志愿参与义务服务的人士加入本团体组织,也可以自主决定对违反本会章程或调离本单位(社区)的人除名,但要报协会秘书处批准备案; 第十一条 会员档案管理 (一)个人会员参
34、加入会辅导后,成为驻会会员,并将个人资料纳入会员档案管理。 (二)会员档案包括会员编号、登记表、辅导记录、参加服务记录等。 (三)会员服务记录。全体会员参加服务由活动负责人进行记录,活动结束后6天内,负责人将“活动记录表”上交政工组,政工组于每学期期末统计好该学期的服务时间,并予以公示。 第十二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优先享有本协会志愿服务信息。 (七)可请求本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帮助和解决在志愿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
35、题。 (八)志愿服务项目的选择: *个人会员服务项目选择。入会辅导结束后,个人会员可根据个人特长选择服务组参加服务,没有选择服务组的个人会员由政工组安排小组参加服务。 *团体会员服务项目选择。团体会员可自主开展义务服务、参与协会组织的义务服务二种形式结合开展服务。 第十三条 会员义务及纪律要求:个人会员: (一)执行本协会的决议,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维护本协会的利益; (二)成员须谨言慎行,自觉维护集体荣誉,自觉维护团结,不得发表反对政府及对组织团结不利的言论; (三)未经理事会许可,管理人员及会员不得向外汇漏任何会员资料; (四)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信息和以组织名义开展活动,不得以组
36、织名义组织或 者参与违反志愿者服务原则的活动; (五) 会员接到工作安排,必须及时反馈意见(短信回复、电话反馈两种形式); 工作安排同意接收后,无特殊情况,必须落实;特殊情况不能落实者,须及时报告; (六)会员在提供志愿服务时,应当佩戴统一的标志; (七)严禁会员利用入会机会在会员中进行商业活动; (八)组织内必须保持良好的舆论氛围及民主风气,保证语言文明,不得相互攻击; (九)对以上纪律有违反者,理事会将采取教育、警示、开除等处分,严重者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团体会员: (一) 团体会员应做好本团体内志愿者的服务记录,并定期向协会政工组上报。 (二)团体会员负责人调离本单位或不再负责志愿者工作
37、时,应向本单位领导申请确定新的团体会员负责人,并将变动情况及时上报协会秘书处。 (三)团体会员应及时向理事会反馈本团的活动情况。每年年底,各团体会员应向协会秘书处上报本年度工作总结。 (四)团体会员的活动经费原则上由其所在单位支付或自筹解决。 第十四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 第三章 机构设置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五条 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社团执行机构; (三)审议社团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
38、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七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一年; 第十八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社团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九条 社团执行机构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 (三)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决定社团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六)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协会设立
39、志愿者大会(理事会)功能组志愿服务项目三级管理机构。分工如下: (一)理事会。行政组织工作,制度建设,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功能组、项目组的协调工作,领导临时项目,活动审核评估。 (二)功能组: 1.外宣部:宣传工作,外部联谊联络,筹资 1.1。设外联部和宣传部。 2.政工组(办公室):志愿者招募、管理、考核与培训,志愿者积分管理, 3.秘书处。完善志愿者人事管理制度,促进协会内部交流活动,推进团队文化建设;审核相关活动。 4.项目策划管理组。社会调研、项目策划、项目推广及项目管理,监督、管理、指导各项目负责人开展活动。 5.督导检查组。负责配合秘书处、理事会,加强协会管理,完善协会各项规章制度
40、,监督各部门的日常工作制度,提高协会的日常工作效率和整体志愿服务水平,其他工作范围见协会管理制度。 (三)志愿服务项目分组学校工作部: 1.校图书馆服务基地。根据学院图书馆需求定期或不定期为学校图书馆整理工作提供服务。 2.其他学校服务:响应学院号召,积极为学校建设及发展提供志愿服务。社区工作部: 1.本着奉献爱心的宗旨,深入社区,深入社会,为郴州有需求的社区提供服务。公益事业部: 1帮老助残组(敬老院、光荣院服务基地): 为年老体弱和生活困难的孤寡老人及残疾人提供长期、稳定的“一帮一”结对志愿扶助服务,了解他们的需求,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为他们提供家务、护理等服务。 2.青少年教育组(朝阳培
41、智学校、南街福利院服务基地):针对特殊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的种种困难,开展帮教、课外辅导、法律援助服务。 3.文明督导组: 1.组织开展环保宣传、环保教育及环保实践活动。 2.组织开展维护公交秩序,交通规则宣传与劝导活动。 第二十一条 本协会的执行机构人员(会长、副会长、各管理组负责人等)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拥戴志愿服务精神、热心协会工作; (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诚实勤恳的工作作风; (四)较专业的志愿者服务知识。 (五)其他详见协会分类管理人员要求准则 第二十二条 本协会的执行机构人员任期一年。本协会会长不兼任其他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 第二十三条
42、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协会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主持执行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五)协调各执行机构开展工作; (六)主持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四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在遵守院团委的规定以及中国青年志愿者的规定下不下向人员收取会费。 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具有专门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变动时